【勞資事件簿】可以禁止員工離職後不能從事相同工作嗎?競業條款是什麼?怎麼用?|聯和趨動陳孟志資深勞資顧問為您解析|聯和趨動顧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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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 авг 2024
- 公司培養員工好長一段時間,期間學了公司好多技術,卻突然說要自行創業或是去競品公司,公司能禁止他創業或前往嗎?老闆您知道競業條款嗎?是簽了就有效力還是需要符合什麼條件呢?本支影片顧問將詳細和您說明!
【勞資顧問學經歷】
顧問:陳孟志
專長:勞動法令、人力資源、勞資爭議、績效管理、職能分析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 人力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
經歷:具備輔導200間中小企業 實務輔導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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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章節】
00:00 本集重點
00:13 公司培養員工常遇到的狀況
02:06 如何進行離職後競業禁止
02:52 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勞工職務接觸營業秘密
03:38 怎樣算營業秘密
04:25 訂定競業禁止時【未逾合理範疇】
05:57 競業禁止的合理補償該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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