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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必備文件的2 死亡證明 我今年辦的結論是 通常是備除戶戶籍謄本 而死亡證明我有印象會用到的有 如果是塔位 買塔位 火化要各一份正本 去辦除戶要正本 辦完之後後續的都是給謄本就好 畢竟謄本15元 死亡證明一份100上下 再來像郵局還會要你補一個叫做全戶手抄本的戶籍謄本 另外 不管是除戶或者全戶一定要有詳細記事
很好的常識,謝謝大家。
很重要的資訊,律師聲音很溫暖 謝謝分享🙏🏻🩷
父親過世前:1大姐保管存摺自己提領20萬存款、被其他兄弟發現、大姐找出理由、要父親同意給她。2.之後四哥要求保管存摺前老爸私下給10萬元、老爸長期都由大哥些助照顧老父親、大哥平常也用各種理由、要求老爸親給錢、四哥為了拉攏大哥自做主張私下去提領10萬給大哥。3小妹當時住院、沒有拿到錢10萬元、還需一起支付外勞費用、醫療費用。兄弟姐妹可以這樣處理嗎?(我)小妹沒有拿到錢、還要跟著支付各項費用、可以要求、她們將我支付的費用及她們私下多提領的部份還錢給我嗎?
不行,過世前給妳的好好運用就好,其它別想太多。
政府是要抓啥?要抓怎不抓那些欠稅大戶還讓他們逍遙。無能政府欺負小市民
生前與後之繼承,要分清楚,生前之證據等證明文件要備全。倘非被贈與人惡意走進官司稱:全部都是遺產,而你遇到他們走後門者,那就要看平時你有無做好事,老天爺願否幫忙!總歸,走後門不一定贏;律師心存僥倖者那就大錯特錯!
照護的費用,在生前就先提領一大部分出來用就好,以免先付錢的人領不到錢,事後造成很多糾紛.知道人將不久於世,趕快先領出來,不能全領,至少也能領大部分.或是平均先轉一些到各人帳戶.這樣做應該沒違法吧.
要全體同意
⚠提醒:我不會主動聯絡大家,留言如有陌生人邀請你加入任何社團,或僞稱律師,大家要小心不要被騙了。⚠本文為理財法律分享文,沒有推薦任何金融商品買賣,投資有風險請小心謹慎。🚩重要:任何稱能幫忙處理詐騙/討回款項的都是二次詐騙!除了檢警沒有人能夠幫你處理任何詐騙事宜,只有自行報警或打165防詐騙專線才是唯一的方式!
沒用啦~法官都希望你們自己和解~或是被定義成家庭糾紛而已~都沒事~不起訴啦~這裡知道有人一個多月領完2-3百萬的人都沒事啦~喪葬費可以開250萬~因為除真的喪葬費外,也包含守靈人的工時,抽菸喝酒吃消夜費用...你們可以去法院公告紀錄裡面看看就知道一堆這種案例
謝謝教導
謝謝你的分享❤👍
謝謝支持啦🎉
還是要請代書處理比較好 繼承文件要寫一推,不然就是還沒走前就把資產都轉移給下一代了 變0元,突然走的沒準備就走的, 還是要請代書好。
代書也沒能力。如果每個人沒有協調好的話。也沒有辦法辦
我妹自己悶著搞。我都不知情。帳戶明細我都不知道。這樣我只要提出抗議。。法院就不給你申請分割繼承
還是要找律師事務所
@@莊淑媚-c2j 金錢問題不是提告(分割繼承),金錢問題是提告歸還死者的金錢。只有刑事案有調查權,先提告刑事偽造文書罪,讓檢察官調閱死者的所有財產包括領錢的記錄會通通出來。刑事起訴後,在向檢察官申請附帶民事,繼承訴頌與刑事案起訴附帶民事是兩件事,也就說繼承財產會拿到一筆錢,刑事起訴附帶民事判決後會在拿到一筆錢,共會拿到兩筆錢。(很多人會以為偷偷的領錢後,繼承財產的判決就逃過了,有這樣想法就大錯特錯,還可以請求偷領錢的歸還。
別浪費錢,自己辦,多花些時間一定辦的好。
什麼鬼嘛,台灣法律院是強錢的地方,規矩一堆,最後就是要上交國庫就是。
請問有繼承人不願出面處理遺產如何處理
很糟糕 母親今年二月一日走的 弟妹都住台中 與母親差不多遠 如今 北部只有我一人 我是女方老大 跟家人沒有晴館 當初分家產我也沒有分到 如今 母親死了 弟弟要聽代書的 就要我把所有繼承遺產[三塊土地] 拋棄繼承 她說這樣比較好辦 辦好他就把土地賣掉的錢 霸佳平分 我越想越不對 代書請教我能取回我的部分嗎? 請幫助我 謝謝
請問長命契,可否立遺囑?
感謝分享
謝謝支持👍
謝謝橘子姐的法律知識分享,功德無量
這些例子證明生前不要留太多遺產,真的子孫後代為了遺產吃相很難看,長輩生前就委託律師寫好授權書,當然珍對很有錢的人,如果是窮人就不必!
授權書沒有用處,是申請輔助人,但死亡後,申請什麼都沒有用,以前是可以死亡後代領,現在不行了。很頭痛,有些比較孝順的,照顧父母在醫院長期,不孝的小孩50年從來沒有出現過,死亡後才提告你偷領錢,這樣進監獄的人滿街都是。所以台灣變成不孝父母越來越多人。
3:48 生前的囑咐 生後就不算數的話 留遺囑還有意義嗎?
僱請律師協助處理遺產分割如何收費
感謝主耶穌的人蒙福
感謝分享~~
請問有誰知道追訴時效嗎?
請問母親去世,大哥偽造文書去提領帳戶內的錢和過戶母親土地到自己的名下,卻沒經過兄弟姐妹的同意!事後被兄弟姐妹發現要求返還!又大哥不返還!時間上已過了5年!還可以有何方式可以要回母親總價金細目和大哥偽造文書私自過戶土地於他自名下的呢⋯⋯謝謝您
當然不可以
我家姐妹去領了過逝後父母存款, 他不自認犯罪犯說我包藏禍心 世界上這種 手足 多的是
孩子生多問題多
我在法院提想要知道母親去世前兩年,桃園農會帳戶金流,還有補助喪葬費金流明細,法院就駁回我妹沒有跟我協調的分割繼承了。
法官觸法,可以提告法官,法官是必須要調閱你要求的年份及期間。法官必須要去調,這是中華民國人民的權力。提告法官。
付出勞力心力照顧父母的大哥卻要跟袖手旁觀的弟弟均分遺產 .....這樣公平嗎?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沒辦法,要找立委修法
當然不公平!但你會問這個問題顯然是對法律的目的不了解,法律是當權者用來管理人民用的,法律的目的是看怎麼樣便於管理人民,而不是看公不公平,所以有很多不合理的法律,法律規定子女的繼承權益一樣,但法律卻沒有去約束每個子女對父母是否都盡孝?所以這條法律就是在保護不孝的子女,給孝順的子女帶來麻煩。
為什麼要把對父母的孝順 來計較誰付出了多少 不就是你的心意嗎 心意到哪你就付出到哪 還用這來分別誰能領比較多 你孝順父母就是為了分比較多嗎 有意見怎麼不在父母活著反應 覺得父母偏袒你就不要孝順就好了
公平啊
說不定你覺得不公平,但父母還是想均分給兩兄弟的😫😫超級多父母都比較疼那個不聞不問或敗家的
人活一世死後那天你的一切都只是浮雲,你存在是順應天道而來,凡人的法律都只是人類定的,都只是虛妄之法,不要被國家兩字來被限制你的每一世的存在。自由是不被任何的方式所約束,人類之所訂立的法,一切都只是你選出了那些人所訂立出來的,並不是全民公投決定的法,所以人常被那些所謂民主自由國家的法所迷惑不解,其實都只是為了民眾的錢來供養他們存在高層的門道本來面目。死亡不可怕可悲的是你每一世都在凡人世界的法所限制約束,你只有在凡人世界才能領悟超脫之道在於修,然而那個能離開超脫之道在於定心-定意-定念。人類只剩下一437年之後將已有意識而無軀殼存在於冥界中,人不在存於五臟六腑都,這一切都只是人自己造成的怨不了他人,將不在有聖人為人類乞求軀殼修形神。你們就好好的享受末世眾生的最後之境。
請問,如果帳戶裡不超過10萬的錢怎麼領呢?
有本事就靠自己賺....
這故事,說明一件事!大家一定要清楚!如果自家長輩生病或住院?一定要跟其長輩說明他的錢不要放銀行,不然等他死了錢也,有可能領不出來!領了長輩的錢把錢放在長輩看的到的地方,使長輩安心!只要在長輩死前,快點領出錢!政府也沒那個皮條,強收人民的錢!寧願→錢快點拿出來,死後給自己辦後事方便,或捐款骯,→千萬不要便宜了→政府!你或你長輩辛苦一輩子的錢→沒有理由被政府沒收,懂嗎?
直接有遺矚跟授權書就沒問題,,法律都保障懂法律的
請問要是其他一個兄弟姐妹!找不到!還是不願出現!那這麽辦??
請問可以得到橘子姐的回覆嗎
其實那就是銀行有問題放水了,我媽死了戶頭剩不到1000元,我就沒辦法領出來,後來直接不要錢了,因為光證明就玩死我了
hst intel:你先到戶政所,申請所有繼承人之戶籍謄本;再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遺產稅繳稅證明書(或免繳遺產稅證明書);繼而與所有繼承人一起到銀行,填寫繼承系統表等單子,在銀行約2至3小時,就可領出死者全部存款,結清該帳戶。 跑戶政所、國稅局、銀行,至少需花3個上午時間,才能辦完存款繼承之事。(2023/5/3)
@@曾蘇華 銀行是看一樣又說下一樣,沒有一次跟你講,辦了一樣證明去領,說什麼還要再申請什麼就能拿到錢,隔天去又說我沒拿什麼證明,一天交待一樣,我被玩到很累了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媽媽剩下的錢存到整數,直接ATM領出來,拿證明會玩死人還要請假郵局只要2萬元以下,我帶印章跟死亡證明,直接給我,花不到15分鐘
一些機關單位說的話,每個人的版本都不一樣,當然會被玩s辦文件,當下是這個人,當文件有不對時,回家拿又再度去辦理,遇到不同人辦理,又變不一樣真的令人很火大
留下1元,可以提999😉
那麼多手續,$1000 我直接放棄!
先領先贏😊然後花光它
可以拿不動產賠
赞
小姐您好
我的小姑叫黃 X 英 非厲害,從印尼來台,讀華僑高中 後來讀政大教育系。每年寒暑假都到我苗栗家免費吃住、直到大學畢。認為應該的,等到買房在景美景、我當大嫂也沒分。我是鄉下人 不懂法律,就讓她囂張去。還好上天有眼 我的小孩如今當醫生。
父母親生病失能兄弟自己去提領合法嗎?
說明用印鑑盜領算偽造文書那用ATM提領算什麼,如果在安臨病房,把錢領光就沒事如果遺產總值只有十萬元,遺產持有人4人兄弟姐妹,光付喪葬費都不夠,會觸法嗎
不會啦!那是分贓不均,其他兄弟姐妹去告才會有問題。
只有1個人繼承如何?😮
看有沒有債務吧,若沒有,也不會有人告你
只要沒債務,你就是維一繼承人,愛如何領都沒問題,不過最好清帳戶省得還有別的事
預立遺囑簡單,但是弟弟避而不見,如何達成全體繼承人同意
沒說清楚財政部規定200,000以下就可以免出具遺產繳清證明。各個金融機構$30,000以下更有簡易的遺產繼承辦法。
有一個獨居老人把百萬元存款都交給兒子保管。他說我只能相信唯一的繼承人,不須要多慮。他有自信到死都用不到這錢。詐騙集團也奈何不了他。
y,s,你好本人想問各下香港同內地法律有冇分別呢,本人係香港人乙60幾歲長者,本人有人民市同港市活期存款,本人在於50歲己寫好授權於太太外沒有授權於其它人我寫授權日開始年月日寫好哂同本人簽名,更將來本太太罗我授權書同本人身份証幅本有冇效用呢,我寫授權人係太太身份証都係我太太名下,更關於法律上有冇效呢,謝謝🎉香港😮😮😮😮😮😮😮😮
那不要把錢放在銀行裡就好了
法院見解都會變,叫普通人怎麼辦。
請問 已辦理拋棄繼承我父母留下的房子,而我大哥是房子的名下。若我大哥要賣房子、那我我可以拿到一些嗎?而我拋棄繼承的可以辦理回復呢?
拋棄繼承可否回復?理由是什麼?被脅迫;無知.............?這才是重點
已經修法了,死亡者的錢誰都不能去領,刑法100%判刑,沒有任何解決方法,而民法跟刑法不一樣,民法是可以領出來給死者的費用,但檢察官是不管你什麼用途,開一次庭就起訴了。而民事法官是同意你可以領,但,你會進監獄,民事法官不管你會不會進監獄。就算兄弟姐妹講好了,也不能去領,如果欠債的主人發現了提告你,你還是會被判刑,總之就是不能去領。(金管會也有規定必須本人才可以領,不能委託別人領錢,除非有法院的判決書指定由誰擔任監護人,而銀行也必須遵守法院判決書的內容給不是本人的領取金額,銀行也是屬於共犯違造文書罪。(金管會可以處罰銀行),因為死亡人的金錢還需要繳一筆稅金,國家不會放過你逃稅。兄弟姐妹講好也是偷偷去領的。被國稅局知道,國稅局也是會提告,請主播不要誤導別人,造成別人進了監獄。
全部繼承人同意喪葬部份一萬台幣,可以提領
@@zero5201bca 也是不行,金管會有規定,死亡後的錢都必須凍解,必須要交由法院裁決,拿到判決書給銀行,銀行才能解開死者的金錢。除非銀行不知道死者已經死亡,這叫偷偷的去領,但若是被第三方知道,第三方會提告你。100%判刑。
人算不如天算
請問:是“公訴罪”嗎?
中華民國的法律沒有所謂的"公訴罪",應該說是檢察官依職權提起公訴的非告訴乃論之罪。
媽媽生前帶我開戶幫我存一筆小錢,媽媽說這筆錢要等媽媽走後才能用,存款簿跟印章就留在媽媽那裡,媽媽走後,姊姊偷偷領走,我想要回存款簿跟印章,姊姊s不給,這就已經構成犯法只拍照存款簿裡面只剩幾佰塊而已
現金是誰持有就是誰的,這跟不動產不同。至於是否盜領,除非當事人異議,就過世人而言,是沒有能力主張權利(死亡既滅失),僅繼承人的爭奪錢財而已。
遺囑合不合法 你還是要有第三方的公証証明 A告訴B這筆錢死後是你的 無第三方認明 就沒有效力了
@@jesaila 可是存款戶名是我也算無效
...........直接去銀行報遺失再從新申請一本不就解決了= = 你只要證明你是本人
裡面不要放錢,就搞定了
如果已提領了喪葬要用的錢,要如何可避責,可退回存摺嗎
請問,房子要給太太,要用賑雨還是買賣比較好,謝謝
是贈與非賑雨
應該是贈與吧!
贈與繳稅很貴喔. 應該是用買賣比較好,,其中很多細節要注意.前幾天剛看到談論贈與跟買賣的影片.網路多爬文,或是找專家問一問.處理好可以省下不少稅金.可以多看看法承律師事務所或是蔣哥來開講影片.
那如果生前就已經全部被提領現金其他人能告他?
提領如果是用在醫療或喪葬等等,要告他什麼?更何況,您如何證明非當事人受意提領,否則,相關證件怎會在他手上哩?再說:多數人不相信司法,您認為為什麼勒?
我朋友所有賺的錢通通交給老婆管理.老婆死後竟然無形中蹦出一個老婆婚前與前夫的女兒告他動用他老婆存款領存款幫他老婆辦喪事.被法官以未告知前夫的女兒為由以侵占告發處理結案
有公証遺矚也不行嗎?
金燕子:必須先繳清遺產稅,取得完稅證明書,再與全部繼承人一起到銀行,每人親自簽名、填寫繼承系統表,才能辦理繼承、結清帳戶等事。(2023/5/3)
@@曾蘇華 有人不配合不就沒輒,那花錢公証也沒用啊!銀行會繼續付利息嗎?這點真不合理,說難聽點,簡直是綁架!
@@曾蘇華 我知道銀行擺五十年都可以,那五十年後又算誰的呢?繼承人的下一代,還是被繼承人的順位,這是逼人走法院嗎?老實說,有些親戚不要也罷,公証遺矚就是避免糾紛,結果反而製造糾紛!
@@金燕子-p6g :銀行會繼續付利息,直到繼承人們提領存款日為止。我家因有人在國外,拖了11年,繼承人兄弟姊妹們一起到銀行,花了約3小時,終於結清帳戶,平分存款。(2023/5/3)
@@曾蘇華 十幾年?!如果當中有人也走了呢?換下一代嗎?
😮😲😮💨
如果有一個繼承人離開十幾二十幾年不回家也沒有聯絡方式是不是要等他等到死啊什麼狗屁法律都是垃圾
政府會幫你存起來,利息照付!
要快的話你也可去申請分割,花點錢拿回自家的錢,順便將討厭親戚斷捨離
同意,幾十年沒連絡的另一個繼續人,還要去找她,要她同意。父母都是在家裡的兒女照顧,最後做什麼還要外面不孝兒女同意。
本人覺得呢,依的野如果親人未過新,更應該早日罗張白紙黑字寫張授權人比太太外任何人都應該罗唔到既,更樣到時太太可以罗住先生張授權人的名身份証同先生活期存摺就可以罗拉,如果仔,女罗父親的存款都一毫子罗唔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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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常識,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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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過世前:
1大姐保管存摺自己提領20萬存款、被其他兄弟發現、大姐找出理由、要父親同意給她。
2.之後四哥要求保管存摺前老爸私下給10萬元、老爸長期都由大哥些助照顧老父親、大哥平常也用各種理由、要求老爸親給錢、四哥為了拉攏大哥自做主張私下去提領10萬給大哥。
3小妹當時住院、沒有拿到錢10萬元、還需一起支付外勞費用、醫療費用。
兄弟姐妹可以這樣處理嗎?(我)小妹沒有拿到錢、還要跟著支付各項費用、可以要求、她們將我支付的費用及她們私下多提領的部份還錢給我嗎?
不行,過世前給妳的好好運用就好,其它別想太多。
政府是要抓啥?要抓怎不抓那些欠稅大戶還讓他們逍遙。無能政府欺負小市民
生前與後之繼承,要分清楚,生前之證據等證明文件要備全。
倘非被贈與人惡意走進官司稱:全部都是遺產,而你遇到他們走後門者,那就要看平時你有無做好事,老天爺願否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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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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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自己悶著搞。我都不知情。帳戶明細我都不知道。這樣我只要提出抗議。。法院就不給你申請分割繼承
還是要找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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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例子證明生前不要留太多遺產,真的子孫後代為了遺產吃相很難看,長輩生前就委託律師寫好授權書,當然珍對很有錢的人,如果是窮人就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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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生前的囑咐 生後就不算數的話 留遺囑還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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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主耶穌的人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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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母親去世,大哥偽造文書去提領帳戶內的錢和過戶母親土地到自己的名下,卻沒經過兄弟姐妹的同意!
事後被兄弟姐妹發現要求返還!又大哥不返還!
時間上已過了5年!
還可以有何方式可以要回母親總價金細目和大哥偽造文書私自過戶土地於他自名下的呢⋯⋯謝謝您
當然不可以
我家姐妹去領了過逝後父
母存款, 他不自認犯罪犯說我包藏禍心 世界上這種 手足 多的是
孩子生多問題多
我在法院提想要知道母親去世前兩年,桃園農會帳戶金流,還有補助喪葬費金流明細,法院就駁回我妹沒有跟我協調的分割繼承了。
法官觸法,可以提告法官,法官是必須要調閱你要求的年份及期間。法官必須要去調,這是中華民國人民的權力。提告法官。
付出勞力心力照顧父母的大哥卻要跟袖手旁觀的弟弟均分遺產 .....這樣公平嗎?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沒辦法,要找立委修法
當然不公平!但你會問這個問題顯然是對法律的目的不了解,法律是當權者用來管理人民用的,法律的目的是看怎麼樣便於管理人民,而不是看公不公平,所以有很多不合理的法律,法律規定子女的繼承權益一樣,但法律卻沒有去約束每個子女對父母是否都盡孝?所以這條法律就是在保護不孝的子女,給孝順的子女帶來麻煩。
為什麼要把對父母的孝順 來計較誰付出了多少 不就是你的心意嗎 心意到哪你就付出到哪 還用這來分別誰能領比較多 你孝順父母就是為了分比較多嗎 有意見怎麼不在父母活著反應 覺得父母偏袒你就不要孝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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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你覺得不公平,但父母還是想均分給兩兄弟的😫😫超級多父母都比較疼那個不聞不問或敗家的
人活一世死後那天你的一切都只是浮雲,你存在是順應天道而來,凡人的法律都只是人類定的,都只是虛妄之法,不要被國家兩字來被限制你的每一世的存在。
自由是不被任何的方式所約束,人類之所訂立的法,一切都只是你選出了那些人所訂立出來的,並不是全民公投決定的法,所以人常被那些所謂民主自由國家的法所迷惑不解,其實都只是為了民眾的錢來供養他們存在高層的門道本來面目。死亡不可怕可悲的是你每一世都在凡人世界的法所限制約束,你只有在凡人世界才能領悟超脫之道在於修,然而那個能離開超脫之道在於定心-定意-定念。人類只剩下一437年之後將已有意識而無軀殼存在於冥界中,人不在存於五臟六腑都,這一切都只是人自己造成的怨不了他人,將不在有聖人為人類乞求軀殼修形神。
你們就好好的享受末世眾生的最後之境。
請問,如果帳戶裡不超過10萬的錢怎麼領呢?
有本事就靠自己賺....
這故事,說明一件事!大家一定要清楚!如果自家長輩生病或住院?一定要跟其長輩說明他的錢不要放銀行,不然等他死了錢也,有可能領不出來!領了長輩的錢把錢放在長輩看的到的地方,使長輩安心!
只要在長輩死前,快點領出錢!政府也沒那個皮條,強收人民的錢!寧願→錢快點拿出來,死後給自己辦後事方便,或捐款骯,
→千萬不要便宜了→政府!你或你長輩辛苦一輩子的錢→沒有理由被政府沒收,懂嗎?
直接有遺矚跟授權書就沒問題,,法律都保障懂法律的
請問要是其他一個兄弟姐妹!找不到!還是不願出現!那這麽辦??
請問可以得到橘子姐的回覆嗎
其實那就是銀行有問題放水了,我媽死了戶頭剩不到1000元,我就沒辦法領出來,後來直接不要錢了,因為光證明就玩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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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只要2萬元以下,我帶印章跟死亡證明,直接給我,花不到15分鐘
一些機關單位說的話,每個人的版本都不一樣,當然會被玩s
辦文件,當下是這個人,當文件有不對時,回家拿又再度去辦理,遇到不同人辦理,又變不一樣
真的令人很火大
留下1元,可以提999😉
那麼多手續,$1000 我直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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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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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生病失能兄弟自己去提領合法嗎?
說明用印鑑盜領算偽造文書那用ATM提領算什麼,如果在安臨病房,把錢領光就沒事
如果遺產總值只有十萬元,遺產持有人4人兄弟姐妹,光付喪葬費都不夠,會觸法嗎
不會啦!那是分贓不均,其他兄弟姐妹去告才會有問題。
只有1個人繼承
如何?😮
看有沒有債務吧,若沒有,也不會有人告你
只要沒債務,你就是維一繼承人,愛如何領都沒問題,不過最好清帳戶省得還有別的事
預立遺囑簡單,但是弟弟避而不見,如何達成全體繼承人同意
沒說清楚
財政部規定200,000以下就可以免出具遺產繳清證明。
各個金融機構$30,000以下更有簡易的遺產繼承辦法。
有一個獨居老人把百萬元存款都交給兒子保管。他說我只能相信唯一的繼承人,不須要多慮。
他有自信到死都用不到這錢。
詐騙集團也奈何不了他。
y,s,你好本人想問各下香港同內地法律有冇分別呢,本人係香港人乙60幾歲長者,本人有人民市同港市活期存款,本人在於50歲己寫好授權於太太外沒有授權於其它人我寫授權日開始年月日寫好哂同本人簽名,更將來本太太罗我授權書同本人身份証幅本有冇效用呢,我寫授權人係太太身份証都係我太太名下,更關於法律上有冇效呢,謝謝🎉香港😮😮😮😮😮😮😮😮
那不要把錢放在銀行裡就好了
法院見解都會變,叫普通人怎麼辦。
請問 已辦理拋棄繼承我父母留下的房子,而我大哥是房子的名下。若我大哥要賣房子、那我我可以拿到一些嗎?而我拋棄繼承的可以辦理回復呢?
拋棄繼承可否回復?理由是什麼?被脅迫;無知.............?這才是重點
已經修法了,死亡者的錢誰都不能去領,刑法100%判刑,沒有任何解決方法,而民法跟刑法不一樣,民法是可以領出來給死者的費用,但檢察官是不管你什麼用途,開一次庭就起訴了。而民事法官是同意你可以領,但,你會進監獄,民事法官不管你會不會進監獄。就算兄弟姐妹講好了,也不能去領,如果欠債的主人發現了提告你,你還是會被判刑,總之就是不能去領。(金管會也有規定必須本人才可以領,不能委託別人領錢,除非有法院的判決書指定由誰擔任監護人,而銀行也必須遵守法院判決書的內容給不是本人的領取金額,銀行也是屬於共犯違造文書罪。(金管會可以處罰銀行),因為死亡人的金錢還需要繳一筆稅金,國家不會放過你逃稅。兄弟姐妹講好也是偷偷去領的。被國稅局知道,國稅局也是會提告,請主播不要誤導別人,造成別人進了監獄。
全部繼承人同意喪葬部份一萬台幣,可以提領
@@zero5201bca 也是不行,金管會有規定,死亡後的錢都必須凍解,必須要交由法院裁決,拿到判決書給銀行,銀行才能解開死者的金錢。除非銀行不知道死者已經死亡,這叫偷偷的去領,但若是被第三方知道,第三方會提告你。100%判刑。
人算不如天算
請問:是“公訴罪”嗎?
中華民國的法律沒有所謂的"公訴罪",應該說是檢察官依職權提起公訴的非告訴乃論之罪。
媽媽生前帶我開戶幫我存一筆小錢,媽媽說這筆錢要等媽媽走後才能用,存款簿跟印章就留在媽媽那裡,媽媽走後,姊姊偷偷領走,我想要回存款簿跟印章,姊姊s不給,這就已經構成犯法
只拍照存款簿裡面只剩幾佰塊而已
現金是誰持有就是誰的,這跟不動產不同。至於是否盜領,除非當事人異議,就過世人而言,是沒有能力主張權利(死亡既滅失),僅繼承人的爭奪錢財而已。
遺囑合不合法 你還是要有第三方的公証証明 A告訴B這筆錢死後是你的 無第三方認明 就沒有效力了
@@jesaila 可是存款戶名是我也算無效
...........直接去銀行報遺失再從新申請一本不就解決了= = 你只要證明你是本人
裡面不要放錢,就搞定了
如果已提領了喪葬要用的錢,要如何可避責,可退回存摺嗎
請問,房子要給太太,要用賑雨還是買賣比較好,謝謝
是贈與非賑雨
應該是贈與吧!
贈與繳稅很貴喔. 應該是用買賣比較好,,其中很多細節要注意.前幾天剛看到談論贈與跟買賣的影片.網路多爬文,或是找專家問一問.處理好可以省下不少稅金.可以多看看法承律師事務所或是蔣哥來開講影片.
那如果生前就已經全部被提領現金
其他人能告他?
提領如果是用在醫療或喪葬等等,要告他什麼?更何況,您如何證明非當事人受意提領,否則,相關證件怎會在他手上哩?再說:多數人不相信司法,您認為為什麼勒?
我朋友所有賺的錢通通交給老婆管理.老婆死後竟然無形中蹦出一個老婆婚前與前夫的女兒告他動用他老婆存款領存款幫他老婆辦喪事.被法官以未告知前夫的女兒為由以侵占告發處理結案
有公証遺矚也不行嗎?
金燕子:必須先繳清遺產稅,取得完稅證明書,再與全部繼承人一起到銀行,每人親自簽名、填寫繼承系統表,才能辦理繼承、結清帳戶等事。(2023/5/3)
@@曾蘇華 有人不配合不就沒輒,那花錢公証也沒用啊!銀行會繼續付利息嗎?這點真不合理,說難聽點,簡直是綁架!
@@曾蘇華 我知道銀行擺五十年都可以,那五十年後又算誰的呢?繼承人的下一代,還是被繼承人的順位,這是逼人走法院嗎?老實說,有些親戚不要也罷,公証遺矚就是避免糾紛,結果反而製造糾紛!
@@金燕子-p6g :銀行會繼續付利息,直到繼承人們提領存款日為止。我家因有人在國外,拖了11年,繼承人兄弟姊妹們一起到銀行,花了約3小時,終於結清帳戶,平分存款。(2023/5/3)
@@曾蘇華 十幾年?!如果當中有人也走了呢?換下一代嗎?
😮😲😮💨
如果有一個繼承人離開十幾二十幾年不回家也沒有聯絡方式是不是要等他等到死啊什麼狗屁法律都是垃圾
政府會幫你存起來,利息照付!
要快的話你也可去申請分割,花點錢拿回自家的錢,順便將討厭親戚斷捨離
同意,幾十年沒連絡的另一個繼續人,還要去找她,要她同意。父母都是在家裡的兒女照顧,最後做什麼還要外面不孝兒女同意。
本人覺得呢,依的野如果親人未過新,更應該早日罗張白紙黑字寫張授權人比太太外任何人都應該罗唔到既,更樣到時太太可以罗住先生張授權人的名身份証同先生活期存摺就可以罗拉,如果仔,女罗父親的存款都一毫子罗唔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