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房產過戶給子女這招最節稅?怕小孩不孝?律師教你2方法自保! ft.馬在勤律師|下班經濟學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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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7 июн 2024
  • 不想留遺產給不孝子女,到底該怎麼辦?想把房子過戶給小孩,哪一種方法最節稅?今天我們就找來馬在勤律師,不只教你如何規劃人生最後一堂理財課,還要戳破常見的遺產繼承迷思,一起來聽聽他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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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383

  • @sherrylin5427
    @sherrylin5427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1

    律師提綱挈領的口齒清晰,條理分明. 無廢言.
    🎉

  • @user-mr8cr3zr9v
    @user-mr8cr3zr9v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9

    感恩馬律師無私的分享您頭腦裏的智慧財產,非常詳細明瞭!
    祝福馬律師與兩位主持人平安喜樂!很喜歡你們的優質節目喔!

  • @jackchen8619
    @jackchen8619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1

    這個律師講得很清楚,給一個讚!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yabbiy4752
    @yabbiy4752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5

    這集真是太棒了~馬律師講解也清楚易懂

    • @user-zp7pg9lc2w
      @user-zp7pg9lc2w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0plp
      lp99😊p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koalachuang3375
      @koalachuang3375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user-oy4hn5jq2uㄚㄚㄕㄔㄎㄌ

  • @morrissu2225
    @morrissu2225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6

    律師專業!無私!感謝知識分享..

  • @user-os2ch8xp8f
    @user-os2ch8xp8f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太感恩馬律師跟二位主持人了。。受益良多。更清楚明白法律是怎麼規範的

  • @lovingyou2419
    @lovingyou2419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0

    謝謝馬律師深入淺出的解說 , 讓人一聽就懂 👍

  • @user-gs4ve9lc4o
    @user-gs4ve9lc4o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5

    好喜歡馬律師,說話簡潔有力,舉例清楚,了解好多法律知識,謝謝❤

    • @Malaysian-Chinese
      @Malaysian-Chinese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檬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user-ts6cg4oi2v
      @user-ts6cg4oi2v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

  • @user-yx3uw8gy4b
    @user-yx3uw8gy4b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好棒棒 非常專業👍

  • @anthonylee2710
    @anthonylee2710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感謝分享,讓我了解很多😊😊😊

  • @user-cb7jf6zn5b
    @user-cb7jf6zn5b Год назад +13

    這話題很棒!~

  • @user-yi3pr9gv5e
    @user-yi3pr9gv5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1

    馬律師真是非常專業 表達能力超強 簡潔明白 容易了解💯👍🙏

  • @user-ht2co8bj7t
    @user-ht2co8bj7t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6

    非常 實用 實在的一集,感謝感恩🙏🙏🙏

  • @user-fg8od7nk2r
    @user-fg8od7nk2r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馬律師很棒

  • @ctop1885
    @ctop1885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淺顯易懂,謝謝分享!
    👍👍👍👍👍👍

  • @tomhsu168
    @tomhsu168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這集長知識 👍🏼

  • @yjzhang9441
    @yjzhang9441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非常喜欢马律师在任何节目里的解释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user-gm2in3tl5u
    @user-gm2in3tl5u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律師說的很有幫助,感謝🙏

  • @sciolist0718
    @sciolist0718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5

    第一個的舉例是1000萬拿走250萬後,750萬再配偶跟子女均分喔,不是750萬給子女分

    • @coborn66
      @coborn6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對
      依照民法第 1144 條的規定,各繼承人的繼承順位及應繼分為: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按人數與配偶均分。
      第2順位:父母→配偶得 1/2 ;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第3順位:兄弟姐妹→配偶得 1/ 2;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第4順位:祖父→-配偶得 2/3 ;其餘 1/3 按人數均分。

    • @stephenchang7733
      @stephenchang773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coborn66 對,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按人數與配偶均分。

  • @sungchia280
    @sungchia28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Yay!!! Mr. Ma's the BEST!!

  • @user-ch8uo7ux1g
    @user-ch8uo7ux1g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3

    馬律師真的好,人又正直。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收費比貴比快,準備不用心,出庭不用心,判決令人傷心,常上節目蹭名氣,個人覺得後悔,非常不推薦的一家事務所。

    • @user-eo1ot3zb5b
      @user-eo1ot3zb5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可能你是對的 真正務實低調的律師 在職場上往往是吃虧的 現代已經沒有陶淵明律師了
      這個在台灣各個角落 各個職業都是這樣
      你辛苦了 真的
      每個人都有一體兩面 剛好他不好的一面讓你體驗到了 你受苦了
      @@user-oy4hn5jq2u

    • @user-eo1ot3zb5b
      @user-eo1ot3zb5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user-oy4hn5jq2u 明知案子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檬的。的確是上節目蹭名氣 搞得正義凜然 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user-oe7yc1mt7p
    @user-oe7yc1mt7p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優質的對談,對國家社會很有幫助。

  • @user-ub9tu4nv1w
    @user-ub9tu4nv1w Год назад +5

    實用,👍

  • @user-kj5sg6xr3l
    @user-kj5sg6xr3l Месяц назад

    馬律師說的詳細內容,非常好用的,聽得懂 ,謝謝您

  • @qwer0520
    @qwer0520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真的專業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Carbon_Wu56
    @Carbon_Wu56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1

    律師說的都對,
    房屋過戶選擇很複雜,
    遺產更複雜。

  • @changsu-o9846
    @changsu-o9846 12 дней назад +1

    果真是大律師,清楚明瞭專業

  • @user-so7ql8wm4o
    @user-so7ql8wm4o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馬律師真的解說好詳細,好棒的律師

  • @mikehsieh9717
    @mikehsieh9717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連分遺產基本的 ABC 都搞錯了
    夫妻之一方請求完剩餘財產分配後一樣是當然繼承人,可以再分遺產當中的一份
    而且剩餘財產分配也不是相減除以二這麼容易,就算再省略,也要強調是婚後財產的計算吧....

    • @user-ll7jb9ug5d
      @user-ll7jb9ug5d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是夫妻婚後財產兩個人加總後的一半才對😅

    • @user-pz7jt7mf6s
      @user-pz7jt7mf6s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還有扣項呢!😂
      負債、無償取得、撫卹金都得扣除😄
      更麻煩的還有婚前財產婚後孳息怎麼認列,實務上的眉角不是一部影片可以說明的

  • @chinesebay
    @chinesebay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我是#硅谷凯哥 谢谢您让我们在美华人了解台湾的继承法和税法,以及做家长的智慧。原来台湾遗嘱必须全部用手写,不能打印。 美国的法律还真有很多的不同。

  • @user-cy3ip9uk5o
    @user-cy3ip9uk5o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4

    遺產稅早就可以廢了,憑甚麼祖先或人民打拼一輩子留下的錢給至親或旁親,妳政府一毛錢沒出錢,憑甚麼可分一輩羹,看,這土匪稅早就可以廢除了,台灣百姓應該全部站出來抗議或走上街頭反抗爭取真正改革,還有很多不合理的稅都可以廢了,我們納稅錢給公務人員們當薪水,像警察,法官們自我意識或挑軟柿子開罰單罰人民,退休金又找百姓拿退休金,看,百姓欠公務人員的阿,早跟真正改革了,每個政黨都不真正改革,人民該真正覺醒了。

    • @chungsummer5186
      @chungsummer518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不知道可以借鏡其他國家參考嗎?
      台灣有很多閒置土地就是因為繳不出遺產稅不能過戶,然後久了不知道怎麼處理,對法律不懂的人民,還是人民吃虧😢

    • @sookquinau
      @sookquinau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马来西亚在1991年废除遗产税,而新加坡则是在2008/2/15废除遗产税,只要祖先留有遗产而后代子孙不败掉的话就无忧了(尤其指那些freeholds property)。。。

    • @user-sn9zc5pk6f
      @user-sn9zc5pk6f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又不是共產黨拿什麼遺產稅 有夠阿霸

    • @user-wo7xq9py8b
      @user-wo7xq9py8b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只有富人可以避稅,政治人物哪一個被課遺產稅!?李登輝前總統遺產稅有多少?

    • @JessicaChen-kf4rh
      @JessicaChen-kf4rh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user-sn9zc5pk6f共產黨不收遺產稅😂

  • @user-ig9dh5cj3x
    @user-ig9dh5cj3x 12 дней назад +1

    感謝老師;接著請主持人再針對信託的重要性;下次再發一集!

  • @HL-ds5re
    @HL-ds5re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非常細也

  • @cjchang6958
    @cjchang6958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3

    法律真的很難!不是我們一般人能完全理解的,就像五億高中生命案!如果人間不能給出答案,就只能賴小弟在陰間取得正義;我相信台灣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幫賴小弟集氣!

  • @DLDL288
    @DLDL288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親生仔女,不如身邊錢,自古以來就是這樣啊⋯⋯😂年老的時候,價值觀念因每個家庭有不同看法❤應對自己有一點保障…

    • @luckysmile3859
      @luckysmile3859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養兒防老 身邊的人未必會陪一生

  • @allenkuo1019
    @allenkuo1019 16 дней назад +1

    借分享。謝謝

  • @user-fl2oy5ln7i
    @user-fl2oy5ln7i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9

    現代不奢求父母留遺產給子女!只求不要把債留子孫

    • @user-hb8mg6ky3n
      @user-hb8mg6ky3n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如果你父母是超級有錢人,你的想法大概又不同了....沒錢的父母不是罪....

    • @user-fl2oy5ln7i
      @user-fl2oy5ln7i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user-hb8mg6ky3n 父母有錢也是他們自己的!我不會認為應該一定都要給子女;沒錢的父母只有你認為有罪!但是不應該對子女情勒!

    • @ss-lx1sc
      @ss-lx1sc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你被生出來,已經就是巨債了

  • @user-jn4po9nk3g
    @user-jn4po9nk3g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感謝張秘書

  • @joy0889
    @joy0889 Год назад +47

    律師講得很好耶,淺顯易懂

    • @user-eo1ot3zb5b
      @user-eo1ot3zb5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只是表面的一些小項 裡面還有一堆要學的

  • @lala-owl
    @lala-owl Год назад +2

    法律又修改了!

  • @actionself
    @actionself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還有一個辦法,按自己的想法分產“信托”!

  • @lokk2095
    @lokk2095 Год назад +4

    分享給爸媽

  • @joe-jk2qj
    @joe-jk2qj Год назад +12

    解釋的蠻清楚的
    就是不知道有沒有 沒提到但是也是蠻重要的常識

    • @user-pz7jt7mf6s
      @user-pz7jt7mf6s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很多,真的碰到還是要找專業律師,馬律師雖然口齒清晰,但太簡略,簡略到有些觀念沒有很正確,照著做會受傷喔!

  • @user-dv3lq4hl6v
    @user-dv3lq4hl6v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民法上、繼承權、特留份、不能侵犯

  • @fk-oo2ub
    @fk-oo2ub День назад

    錢沒關係有一個甜蜜幸福的家不管怎樣就是要全家開心快樂

  • @angelfang5907
    @angelfang590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這個節目好棒👍👍👍👍👍👍讓我們知道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

  • @chihua6608
    @chihua6608 Год назад +57

    也許是我看不到富人的視野,我個人認為不需要去躲避稅率。繳稅本來就是義務,你繳的多除了代表個人能力外,也是對國家社會的貢獻,大家都不付管理費,社區的管理就越差,大家都逃漏稅,教育、治安…方方面面就沒人管。重要的是,老實繳稅做個好榜樣,讓子孫知道愛財當直中取,莫曲中求。如果下一代連遺產稅都繳不起,就代表他不配擁有這個額度的財產,給他匹配的財產就好了,莫增其過,莫損其志,留財傷感情,留德家道興。

    • @JenniferZhou-do7zp
      @JenniferZhou-do7zp Год назад

      合法避税是合法的。富人是那么做,不那么富的也该那么做。你的政府收了税并没为你们做事,让你们打高端,吃莱猪核食,走私香烟,贪污犯阿扁,肥菊贪的都是你们绞的税

    • @chuan-shenlin7
      @chuan-shenlin7 Год назад +5

      頗有智慧的觀念!

    • @josephinetan5321
      @josephinetan5321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阿彌陀佛!
      司馬光名言:積金以遺子孫
      子孫未必能守,積書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讀,不如積陰德於冥冥之中。

    • @ysl63lv
      @ysl63lv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不認同,某些執政黨只會亂花錢的時候,為什麼人民沒有主張的權利

    • @jameshwang7952
      @jameshwang7952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ysl63lv 我比較在乎錢可以隨時從銀行提出來

  • @Morita12345
    @Morita12345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公証最好🎉

  • @user-ux3vn9wz5j
    @user-ux3vn9wz5j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晚安!

  • @mw6990
    @mw699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除了時間之外,還有稅法也是會修法,有時人算不如天算,多積福報才是王道!

  • @richardh6528
    @richardh6528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拋棄 +協議繼承 可用吧'!- 簽署.所以要找有經驗 律師 會計師 代書..等等評估

  • @davidhsu6061
    @davidhsu606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6:42 提到,配偶可分一半的遺產,可減少一半的遺產總額。但: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493萬元(95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 31日為445萬元),但配偶拋棄繼承權就不可以扣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所以馬律師的說法是否與遺產稅法抵觸?

  • @kooxinying6078
    @kooxinying6078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马律好棒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JohJoh-ch6sg
    @JohJoh-ch6sg Год назад +26

    馬律師+哲青+尚樺~清晰、明確👍🏻👍🏻👍🏻👍🏻。

  • @user-wd5zi5eg3y
    @user-wd5zi5eg3y Год назад +8

    不要留負債就很不錯ㄌ耶

    • @user-pz7jt7mf6s
      @user-pz7jt7mf6s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錯,針對遺產,要節稅,有債務才是正解,沒債務,該繳多少就繳多少,一毛省不了

  • @chunkuohuang4976
    @chunkuohuang4976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為了房產不需要如此麻煩,轉手後又流到自己子女,應該賣掉換成子女喜歡的其他地點或商業住宅,講到大企業家都有受到國家幫忙,繳一些稅給國家也有道理,

  • @user-on3nb3sz3v
    @user-on3nb3sz3v Год назад +3

    網友提供真實遭遇

  • @nickyshieh7401
    @nickyshieh740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很多人不知道房屋遺產價值是要扣房貸的,如果1000萬市價的房屋扣掉貸款500萬,其實只剩500萬

    • @user-pz7jt7mf6s
      @user-pz7jt7mf6s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是看市價,是公告現值
      貸款能解決的問題還不止稅呢

  • @user-rp1yn5hi7k
    @user-rp1yn5hi7k Год назад +1

    還好沒有這個煩惱

  • @lawethiclesson
    @lawethiclesson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10:00沒有賺增值稅
    以後要賣還是要補繳
    一次繳更多
    11:25
    房地產本來是舊制才有免房地合一
    被繼承人取得時間是新制還是一樣

    • @chiaa1657
      @chiaa165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搞錯了
      繼承日起土地公告現值就是新的公告現值,但是5年內要追前面的土增稅

    • @user-pz7jt7mf6s
      @user-pz7jt7mf6s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你也搞錯了
      土稅28規定就是免稅,沒有5年規定
      5年規定是賣舊買新的重購退稅才有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cyclamensu4657
    @cyclamensu465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建議在舉例的時候,不同的分類,數字不要用一樣的。
    「遺產有5百萬,兩年前有贈與5百萬。遺產税要由這5百萬來扣⋯⋯」
    這5百萬、那5百萬?到底是哪個 5百萬?不易讓人理解

  • @user-pu6jb6mll
    @user-pu6jb6mll Месяц назад

    謝謝馬律師講解!
    可否請問!以節稅的立場!
    妻子名下有一商業地!若夫妻之間先贈與!2分之一給對方⋯⋯ 優否?又或者贈與若干年後
    有一方死亡了! 是否較節稅呢⋯⋯
    還是有何方式?較能節稅呢?可否解惑告知謝謝你。

  • @WeilingZhou-ct4jz
    @WeilingZhou-ct4jz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遺產包括財產和債務!

  • @sharonchen2399
    @sharonchen2399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媽媽拋棄繼承給小孩繼承,本來不拋只繳1000元,拋棄之後繳49萬,是配偶的扣除額沒有了,扣除額493萬*10% =49.3萬,是這樣來,與夫妻財產剩餘請求無關!
    土地增值稅是交給稅捐處,不是國稅局!
    能繳到遺產稅,已不是一般人,是有錢人了,有錢人才要請律師跟代書來節稅!

    • @coborn66
      @coborn6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如父母尚在,先利用夫妻贈與免稅,將父母財產均分,父母財產基本上要有3607萬以上才有可能課得到遺產稅,

  • @user-sd4wi2mh7s
    @user-sd4wi2mh7s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

  • @user-ew9fc3km6b
    @user-ew9fc3km6b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最好不要留遺產給孩子~只會讓他們失去奮鬥的能力

    • @CS-mw2nh
      @CS-mw2n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然後你的子女就為了成家買房賠上一輩子
      不是所有人都不會教小孩養出敗家子欸
      台灣很多中小企業主有錢好幾代 因為他們懂得如何培養後代 再用家族的力量打群架
      你的小孩什麼都沒有 單打獨鬥 永遠只能為其他人抬轎不覺得可惜嗎?

  • @user-kv8yy5cp5y
    @user-kv8yy5cp5y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律師很厲害,以後找他

  • @user-oi3np4ds7i
    @user-oi3np4ds7i Год назад +7

    買ETF 信託 每年分配息

  • @user-ld1vw5jb9d
    @user-ld1vw5jb9d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手上有錢,子女孝順
    手上沒錢,子女不孝
    管政府課不課,手上有錢自然有人孝順

  • @fc97289
    @fc97289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房子用贈與或用繼承的方式,其實是贈與稅比較貴,,律師又講錯了,,,贈與淨額在5000萬以上就要用20%計算了
    遺產稅要到一個E以上才會用到20%

  • @jchao313
    @jchao313 Год назад +7

    我想我到了該規劃的年紀了

  • @James-ir2ux
    @James-ir2ux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6分多鐘的媽媽拋棄繼承,有一部分說錯了,因媽媽拋棄,原屬於配偶特別扣除額493萬可扣除,就可以少繳49.3萬(應該尚樺指的是這個)一但媽媽拋棄,也不適用這個扣除額

    • @fc97289
      @fc97289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所以律師布當下說的也不一定是對的,,,還是自己要多瞭解

    • @user-eo1ot3zb5b
      @user-eo1ot3zb5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抓出律師的漏洞了 厲害..

    • @user-pz7jt7mf6s
      @user-pz7jt7mf6s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對,看到49萬還不能直接聯想配偶免稅額,扯什麼差額分配,這是最不專業的一個地方

  • @jinnabeauchemin2086
    @jinnabeauchemin208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所有这一切的前提是适用于哪国哪州的法律?

  • @user-ij7ly6tg1f
    @user-ij7ly6tg1f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好可怕~

  • @user-ey8hc1sm3g
    @user-ey8hc1sm3g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如果遺產死前就找好信託的話有稅金問題嗎

  • @howard972119
    @howard972119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配偶跟直系血親卑親屬是均分唷,不是1/2

  • @user-tw3vg3md6j
    @user-tw3vg3md6j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親身經歷:自書遺囑一定要註明"遺囑執行人",否認很麻煩得召開親屬會議指定執行人,以現代社會情況很有可能找不到符合條件的親屬幫忙。
    還有不管銀行、地政機關不見得認定自書遺囑,很可能還得花錢打官司。
    當初親人生重病就是因為認為自書遺囑最方便,沒想到親人過世之後才發現執行時困難重重。
    所以還是請律師或民間公証人來作,之後継承才不會被為難。
    (也有可能因為親人的配偶不在臺灣而其遺囑繼承人非配偶而是姊妹的關係所以麻煩?我不知道。但如果感覚継承人當中會有人有意見的,還是不要採自書遺囑比較保險)

  • @user-oy4hn5jq2u
    @user-oy4hn5jq2u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明知案子最後贏的機率低 告不贏 但把客戶當
    盤子 都會叫你先告
    再說 因為有委任律師費可以賺 事後敗訢 再推
    託說是當初怎樣怎樣的 的確是上上節目蹭名
    氣搞得正義凜然讓人佩服這種表裡不一的
    不推~~~~~~~~

  • @user-ni9uc8pc7t
    @user-ni9uc8pc7t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搥了去❤

  •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Год назад +17

    問題是
    一千萬在免稅額內,所以免稅
    錢不多的不必麻煩

  • @user-ir1kt8zr5z
    @user-ir1kt8zr5z Год назад +2

    想問這位律師在那間就業,可以去找他

  • @user-pg6jr6cs4z
    @user-pg6jr6cs4z 10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不孝,不理,都是好的
    我先生生前把資產給前妻小孩(不是先生親生的)
    結果錢到帳後,匯款通知寄到我家,或許想要我鬧,我按兵不動,自行想辦法,結果先生病情忽然加重,從精神健碩變成一天幾乎24小時昏睡,大概45天,先生過世,喪事處理完,13天後,他家有人出生,所以我強烈懷疑先生是被人害死的

  • @saltyegg3325
    @saltyegg3325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節目所述的是哪個地方的法律?

  • @user-jd6gq8qw5u
    @user-jd6gq8qw5u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記得母親往生時,有簽限定繼承書,請問如親人往生後,親人的債務問題?

  • @whatsup4807
    @whatsup4807 День назад

    👍👍👍👍

  • @hwangcherry812
    @hwangcherry812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收益良多,謝謝您!
    請問遺屬內寫的分配人物有幾人,遺屬就要寫幾分嗎? 還是只要寫一份就好? 遺屬是在律師的見證下才有效率嗎?? 謝謝您!

    • @user-pz7jt7mf6s
      @user-pz7jt7mf6s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一份即可,但遺囑有必須符合法律要件,可以的話還是請專業的幫忙,自己寫很容易無效

  • @cathytseng2332
    @cathytseng2332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主持人喊解說仁舉例時不要分成2筆都講500萬 改成說600萬和400萬 或700萬和300萬 比較肄讓聽眾一時產生混淆 謝謝!

  • @user-ww7be3ki6u
    @user-ww7be3ki6u 6 дней назад

    請問民法基本法買到農地到45地坪有电,無水到80年前😂😂

  • @chucindy-zs6wc
    @chucindy-zs6w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不是現金,而是不動產的話,是怎樣算?還是跟現金的繼承一樣?

  • @user-nb5hh6bg3g
    @user-nb5hh6bg3g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想請問律師, 若子女名下的房子, 要如何變更成父母的名子呢?

  • @regardless_
    @regardless_ Год назад +6

    想知道5億高中生,媽媽要如何主張.同性(夏姓)配偶有殺人動機無法繼承.遺產.

  • @Vayk.Chuang
    @Vayk.Chuang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留1/10一樣會被土地法34-1強制賣掉👌🏻至少要留1/3(含)以上,好嗎?

  • @athenanieh6214
    @athenanieh6214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執行完之後,被繼承人剩餘財產是遺產總值,此時配偶和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人共同均分遺產,所以配偶還可以再分遺產才對吧?

    • @coborn66
      @coborn66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依照民法第 1144 條的規定,各繼承人的繼承順位及應繼分為: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按人數與配偶均分。
      第2順位:父母→配偶得 1/2 ;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第3順位:兄弟姐妹→配偶得 1/ 2;其餘 1/2 按人數均分。
      第4順位:祖父→-配偶得 2/3 ;其餘 1/3 按人數均分。

  • @user-gw9ut2er4x
    @user-gw9ut2er4x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勞保可以指定繼承人嗎

  • @pinjiasu
    @pinjiasu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16 是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給繼承人or繼承人配偶才會被視為遺產吧

    • @user-ll7jb9ug5d
      @user-ll7jb9ug5d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贈與給孫子或者其他非繼承人好像就不視為遺產

  • @taiwanlove683
    @taiwanlove683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老了就把房子賣掉 為何一定要過繼給小孩?自己過好點旅遊過退休生活 一切靠自己去賺 當初我的父母沒有留任何房產給我們🤷‍♀️❗️

    • @user-oj3ng2qw8y
      @user-oj3ng2qw8y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旅遊跟退休生活也不用到賣房子這麼嚴重.....

  • @user-dv7no2hr4z
    @user-dv7no2hr4z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2

    最實在的活法就是一邊賺錢 一邊花錢,不要買房,不婚不生,把自己賺的錢花光 沒煩惱!!快樂過一生 多好啊!

    • @maywang9965
      @maywang9965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7

      最怕還活著,又病了,但錢都花完了!

    • @anniehotgirl3345
      @anniehotgirl3345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你說的好,讚。這想法超級進步。我非常認同。
      說真的:如果沒錢(只不過擔心沒錢而已。但如果有錢:擔心事情來得更多)。所以有錢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錢:夠用就好。
      祝你週末愉快。

    • @joannajiang3596
      @joannajiang3596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最怕还没有领老人家年纪大了没人请你工作没有收入租不起房子

    • @user-dv7no2hr4z
      @user-dv7no2hr4z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joannajiang3596 這種狀況已經可以每個月領政府低收了~

    • @user-dv7no2hr4z
      @user-dv7no2hr4z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maywang9965 也不是花到身無分文 至少留一些現金備用生病不至於沒錢 或者做一點被動收入花不完。身體還可以就做個工作 不無聊 健康又快樂 隨便一份薪水也夠日常生活用。

  • @user-eo1ot3zb5b
    @user-eo1ot3zb5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05 "王永慶"..結果聲音變小了

  • @user-ct2xo5kv5s
    @user-ct2xo5kv5s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家人失智了,我該怎麼辦?應該快速尋求醫生,看如何幫助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