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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稅法太可怕了,難怪生育力越來越低,辛苦ㄧ輩子賺的都到國庫去了
政府後來補了一條替民眾解套也對政府有力的政策,重購退稅,只要再買一間比現在這一間貴的房子就不必繳稅,政府叫人民越買越貴,房價才可以一直漲。
政府為了防止炒房,體諒年輕人買不起房子,搞了一個房地合一稅,但炒房客面臨房地合一稅,要繳更多的稅,就直接漲房價才能平衡成本,這樣房子更貴 ,年輕人更買不起,政府爽賺稅金,打房政策越打房價越高。根本沒人看到因為房地合一稅開徵後房價變便宜的事情!
羊毛出在羊身上,做生意的腦袋比政府的公務人員動得快!!
張老師說得很好
房地合一稅根本是政府斂財的工具,打不了房只是斂財
本人親人住美國欲回居台灣,106年自己寄錢回台以我名下託我在台買房,107年回台我以"增與"方式將名下過還給我親人,如今親人要換房,將原來房賣掉,竟也要繳交極高的房地合一稅,這不是搶百姓的錢嗎
有夠複雜的,只感覺政府在叫人民不要買房,因為以後不論買賣、受贈或繼承後賣掉一樣要課超超超高高高額的額!打了一輩子的工好不容易買一棟房子死後給子女繼承賣掉還要被課高額的稅,不如直接叫大家都去租房或睡帳蓬就好了,都不用擔心被課稅!
這集好重要
廢除房地合ㄧ稅,不合理!
稅制都為財團設計,房地合一不該把贈與、繼承納入。財團炒房用市價,贈與、繼承是用當年公告地價,非常不合理!
都說臺灣看齊歐美資本經濟可自由買賣房地產,但歐美是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臺灣是房地分離公告地價課稅,兩者稅率差距巨大,借錢低利、稅率又太低造成全民大炒房讓國力衰微,政府在制訂政策上存在很大弊病,希望不是故意圖利特定一群人
父母親努力的血汗錢,都無法好好的留給小孩,好像留了炸彈給孩子,繳不起的話,財產都會被執行,好可怕呀~~
現金贈予
有了房子都很難再有現金了,哪來的現金贈與小孩?
國稅局如果依法課稅,不要動不動用解釋函令或稅官認定要課稅就先開單
沒錯,認同
台灣的稅太可怕了
這種課稅法規真是離譜至極,難怪……!
繼承的房子賣掉,房地合一稅嚇死人,
1.節目沒談爸爸何時買,爸爸105年1月1日以後買才是這種狀況。2.爸爸如在104年12月31日前還是屬舊制土地不用交易稅。3.房屋本來就有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土地不用交易稅。4.只要是被繼承人是在104年12月31日前買的,都屬舊制,不屬新制財產交易稅。
@@shector5292 繼承、接受贈與時,尚未出售,自然無房地合一稅可言。至於何時課稅,是否會被課稅,如果稅制再變,就只有天知道。
我弟是在101年買賣過戶,結果103還是104年賣,結果還不是補稅,房地合一稅是騙人的
你是對的,現在已經有解釋令
張老師說利用每年夫妻440萬免稅額慢慢過給孩子,到時用現金再買回,那是身上要很有錢的爸媽才能每年有那樣多現金小孩吧?!
Cindy Yang 真的,若沒有現金流的怎麼用這440萬來過呢?求解
@@jclinlin0923 找個有兩千萬的人最好是熟人以下簡稱甲、乙每一年父母跟甲拿400萬 贈與給自己小孩小孩再立400萬借據並轉錢給乙乙把400萬分次提領現金還給甲以此類推五年小孩有乙借據五張兩千萬第六年小孩拿上借據上法院請求乙支付甲把兩千萬給乙 讓乙轉帳到小孩小孩再把兩千萬拿來買父母的房子父母再把兩千萬還給甲這一連串操作 甲、乙要找信得過的人
@@kkbox5097 難
@@kkbox5097 那是否可以找一位熟識的甲買下房子,並請甲與小孩立借據:甲欠小孩2千萬,之後兩人再到法院申請債務調解,甲不還錢所以願意把房子過戶給小孩抵債。但不知法院是否會要求甲欠小孩債務的金流記錄?
@@qitanc6298 不會法院只會確認借據是否有效
這種稅務不合理人民為何不推翻呢?
現在都用公告現值計價 搶錢搶的跟土匪一樣......
用現值計算是比較合理的,臺灣的土地持有成本跟交易成本太低了,所以有很多人炒房炒地。
angela chang 聽說現在有很多香港人來台灣炒房地產了。
稅制應合理,否則就變成稅暴力!
現在的父母親要留現金給子女才是對的,房子讓子女自己去買,但是買的錢是父母親用每年贈與的現金給的。所以沒有錢的父母請少生孩子,以免你的孩子長大後困苦一生。
國家酷吏、惡法,無所不用其極地要炸乾人民的資產,堵掉所有可能的漏處,比共產黨更恐佈更剝削。難怪長照有4700億照顧那些老人。4700億都是來自於抽稅。政府居然連後門都不開一條大道,讓那些子女與父母一起創業打拼下來的共同資產,留一個繼承後門,這就是稅暴力,難怪公務員在社會上地位低。
財政部在搶錢
錯誤的政策害人不淺! 財政部長絕對不能是稅吏出身, 完全沒有遠見, 只想盡辦法掏光人民口袋的錢, 人的一生繳了多少稅? 萬萬稅之下最後剩下的錢還要被重重地扒一次皮, 人民之於政府又是甚麼? 政府是如何對待人民?
把張盛和與那昏君抓出來鞭吧!!!
好可怕的房地合一稅,申報要小心!
說錯了,要考慮繼承的房子是父母親103年以前買的,或103年以後買的,差很多
對 請的來賓自己都說錯
張盛和當時的錯誤稅制(房地合一稅)是搶錢!是政府的"稅暴力"!
國稅局想的跟一般人想的不一樣。税災案例多看看,多吸收別人的經驗來幫助自己。
留言有很多指出來賓說錯了,就知道稅有多複雜了,連專家都會說錯
稅是政府對人民財產的一種剝奪,合情合理為要,自古輕稅負得民心,重稅負失民心,政府不可不慎啊!房地合一稅是惡法,為何立法院還會讓前財長張盛合強行通過?
因為立法委員知道這是坑,白癡總統加白癡財長急著跳坑,就讓他們跳。
簡直是政府搶人民錢。
難怪每年超徵收稅1000億,而這些錢還是落入了貪婪政客的口袋。
打房到底有什麼難的,用公告價律定所有人只能最多+10%再+通膨算法出售,就搞定了,政府要不要做而已(算稅金就可以用公告價,買賣就不行?很明顯政府也是房價上漲的得利者,不敢打房而已$
如果土地所有權為夫妻共有!公告地價3000萬其中有一方先死亡了!請問:應如何換算應繳多少遺產稅?
如果父母把現住的三十年老房子(購入成本250萬),按時價(2000萬)用律師所說的逐年贈與的錢賣給子女,是不是父母售屋所得的所得稅還是跑不掉?
廢掉 國稅局
中華民國 “萬萬稅!不論勞保.健保費...遲繳都得付滯納金~政府真是病態~XD !!!人民的納稅金都不會珍惜!
這樣說不公平~全世界遲納稅款,都需交滯納金。
@@angelachang2709 人民都已經活活餓死了,政府還要他繳稅金,死人怎麼繳稅?
健保沒有滯納金.
@@someday_will_be有滯納金,但是只要遲半個月繳納才會計納滯納利息
稅率太重會影響投資意願,政府應思考降稅。
這算法應該有錯,贈與稅在贈與金額2500萬以下是10%,2500萬~5000萬超過部分是15%,5000萬超過部分是20%,以他總贈與2680萬,扣除220萬免稅額,2460萬元*10%,生前贈與稅應是246萬元
1200萬以下免稅5000萬以下是扣10%
105年后買繼承x贈予x市售價一公告=一年出售45%;ㄨ自用6年扣400稅ㄨ
課那麼多稅有道理嗎?!遺產贈與這些都是血汗錢累積的,給自己的子女。這樣也要A人家的錢。
沒人逼你賣啊
可怕啊, 政府搶錢, 始作俑者 不會有好下場 !
都是為財團設計的.財團治國
財政部萬萬稅!財政部就是把人民都當賊看!
真是有病~認為老百姓錢都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勞.健保現在遲繳都要另付滯納金.如果錢OK.~誰願意繳滯納金!!
nnn
說實在的,無論贈與?還是繼承?都比買不起的高房價還划算!!!
父貸款的部份要扣除!3000萬-2500萬=500萬,所以兒子是繼承500萬,而不是公告的1300萬!
應該是他繼承時沒有繳多少稅(所有資產-2500萬負債=所剩不多)。但是後來因為付不出貸款賣掉房子, 被課房地合一稅595萬
有錢人直接把房子賣掉,把錢領出來放在金庫⋯⋯,
第一個案例繼承以公告現值計算價值,兩年內轉售價金扣掉公告現值後為獲利所得課稅。因為該物件大部分為貸款,可以直接賣掉價金,償還貸款,餘額再繼承較為划算。第二個案例生前贈與,免稅額為220萬,獲贈總額扣除免稅額後乘以稅率繳交稅金,再加上過戶的增值稅及相關稅捐。死後繼承,免稅額約為1200萬,獲贈總額扣除免稅額後乘以稅率繳交稅金,因過戶為繼承,增值稅及相關稅捐免繳直接過戶,故較為常見划算。
感謝分享
國稅局人員最好有按土地價值的方法去叫人民繳稅啦,賣房子都是要報綜所稅的,別聽視頻的人亂說
看起來父母不是留財產給子女,是留稅單給子女,不過....課徵遺產稅的原由為何??? 看來遺產裡面政府也有一份.....
請問一下如果是房子,那要怎樣過戶價值NTD220萬的給小孩是,是不是說房子假設價值2000萬, 有100股 ,所以每年先過戶20股所有權給小孩嗎,是這樣嗎
方法一: 每年贈與小孩現金220萬, 父母分別贈與可以每年440萬。當贈與10年或5年後, 小孩再用2000萬現金跟父母買下房子(需要付契稅與增值稅)。前提是小孩要很孝順, 不會亂來。
這律師好像不是很了解,應該請會計師比較會算,舉實例較清楚。
請問各位先進~105年1月1號之前受父母贈與之房屋,於105年1月1號房地合一稅實施後賣出,若賣出有賺錢,是否也要受房地合一稅之規定,繳納大比稅?謝謝。
請問下集要定閱讀要什麼時候呢?
怕生前把錢,滙給兒女而兒女又不孝.亂揮霍,不長進!!
但是,賣掉的3000萬也不是純拿,其中貸款2500萬也是要還銀行,這個案例很奇怪
我也覺得奇怪 不是要扣除負債2500萬的貸款?
賣房子的時候課的房地合一稅, 是不用管貸款的, 直接依賣出的價金減去購入或繼承的金額來課稅。
國稅局不會看你負資產,對正資產比較有興趣
勞保快倒為何不敢改革?因為有一千萬勞工選票?三立請您公正平衡報導?
勞保快倒都是空穴來風,至今都沒倒
打法律救助..實質課稅精神 實際根本沒賺到錢..何來稅基可徵.....
有錢人不想繳稅 這嘴臉真棒
孩子繼承房子,賣了取得三千萬,繳點稅怎麼了嗎?
當然是法拍比較划算啊
這個節目網友說政府斂財,另一個節目說勞健保會倒,還有人說電不能漲,公教退休不可少。
繼承1300萬,還有2500萬的貸款,賣原價3000萬,國稅局說3000萬他賺1700萬所以要克稅,ㄧ整個鬼打牆的觀念2500貸款都沒抵扣,感覺有点不是很專業舉證就好了,我不信沒用
繼承時 已將總遺產扣除貸款算進去了..所以他取得房屋是用1300萬算沒錯
賣房子的房地合一稅是不管貸款的, 只是單純的用 賣出的價金 - 買入或繼承的金額 來課稅
恭禧!馬英久的德政。
把他抓出來鞭吧!!!
房地合一稅是蔡英文的德政喔!
所以,有自有房的涂允昭堵我購房是失敗後,惡趕我搬出偷遷入我爸店面在捏造「跟父母住」,為霸產逃稅「預謀犯案」~
他們現在應該很後悔上節目,房地合一所得稅全都亂講(2019年當時法令與現在一致),虧還是律師、估價師。稅制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來賓學藝不精,沒有繼續精進自己
亂講 ,直系親屬買賣國稅局都是認定贈與
賺了1千7百萬繳130萬說好貴.那叫做留一顆炸彈給子女喔..拜託留給我
銀行利息那麼低,出租租金無法抵利息嗎?還需賣掉,爸爸都有辦法攢下自備款了,只能想自己能力有多.......
哪有賺1700萬?他爸爸是3000萬買的,他3000萬賣出,根本沒賺,繳稅是慘賠~!
給了你3000萬的房子, 你每個月要緻2500萬的房貸, 因為繳不起賣了房子3000萬, 還了貸款2500萬剩餘500萬, 再付仲介費、房地合一稅, 可能都沒什麼剩下了。這樣父母這麼辛苦買房留給小孩幹嘛?
還有房貸未繳2500萬,若沒有那麼多的收入,每月壓力超可怕
對正常有換屋需求的人真的是惡法,幹!
你如果是自己要住哪要課稅
@@user-cris.H 都說了繳不起貸款才賣房子,國税局不應該課他的税。
這律師...再講什麼543..贈與稅不是這樣算...契稅...好像也不對...這什麼節目
女的律師...我還以為要講專業的話...
繼承父母五十年老房,
小孩自己改建,那稅務如何算?
這世代買房真的不好
房子很多錢,要一年220萬免稅要怎麼分批過戶都沒說
以你現住的房子市價價值2000萬 每年稅額220萬扣除額一個人(你自己)若加太太也是220萬免扣除額共440萬 2000萬÷440萬=約4年半(5年)這房子就全部過給自己的小孩了。就是房子價值(等於現金)轉移成功。你兒子戶頭上總共就2000萬現金。這時你兒子可以用這2000萬現金買你的房子 因為他的錢是用免稅額買你房子 所以你兒子不用繳稅了
@@宋權燁3 問題是父母沒有每年220 萬現金跟總共2000 萬可以贈與給子女怎麼辦沒這麼多現金
@@王星友-g7t 不要隨便贈與 除非你很有錢。 我碰到一位志工 專門替老年人處理財產被騙光的事 她說:老人臨老要守住自己應該擁有的財務 包括保險受益人要是自己的名字 有房子的話向銀行辦理~以房養老 免得等到自己突然行動不能自理後 被當無主浪人 日日老淚縱橫。 生前一定要妥善規劃 在亂世下不要投資任何商品 以免被騙得一無所有。 有錢存郵局 以複利滾動 最可靠 最實際
什麼!180 萬房屋要契稅290萬, 妳在講啥東西!?!?
是土地增值稅+契稅=290萬8000元
104年是馬英九執政,房地合一稅萬萬稅!擾民
房地合一稅是105年之後實施的,我之前曾經去地政事務所問過,工作人員還拿了一張說明單給我,也就是說從106年1月1日開始所購置的房產在日後買賣時均以房地合一稅課徵稅收
3:19
晚安
持有稅全世界最低還不滿足~真夠貪
還是等共產黨接收後,惡法就會廢除了。
持有稅低又沒有空房稅房子很難掉
政府才不管房價高低,政府只管有豐富的税可抽!
祝華看电视你的耳環環有一边不見了。
屁話一堆,房拿去賣了也一樣啊! 留現金也沒比較好! 嘩眾取寵
人死後在冥界也要繳稅的,在凡人界凡當過公務機關之人死後是需要服務不是公務員身分的冥兵冥卒的,不是說你當人受了平民百姓的稅酬就可以無憂,凡是任何位面都有自己的規則存在。
*
主持人有必要演的這麼驚訝嗎?
不要教富人避税(逃税)!🤔
』
在11分開始所說的左邊的說錯了吧,在當時所贈與的時間及股價是已登記當天為主,而不是在過世後再以當時實價課稅,太不專業了混淆大眾人民。人要懂得你是順應天道轉身而來,所有一切法律都是人類自己由少數服從多數而來的法,而這些法性都是那些政商政治之人所搞出來的名目法條,目的就是為了當官的利益及薪酬,說白話就是不當利益所列之定義法條,回到現實世界中,人類所有一切法都只是虛妄之法,沒有經過自由全民的投票結果法條,而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人類利用人性及政治之人自己搞出來的法性,所以人在死後世界中有85%之人都是要受到冥界因果之律法受磨難之刑。人類至今還是難以跳脫動物思維能力,無法進入中等文明世界,這世界的你們剩下436年,未來的人類將以無軀殼而有意識體存在冥界中。
不合理的稅法太可怕了,難怪生育力越來越低,辛苦ㄧ輩子賺的都到國庫去了
政府後來補了一條替民眾解套也對政府有力的政策,重購退稅,只要再買一間比現在這一間貴的房子就不必繳稅,政府叫人民越買越貴,房價才可以一直漲。
政府為了防止炒房,體諒年輕人買不起房子,搞了一個房地合一稅,但炒房客面臨房地合一稅,要繳更多的稅,就直接漲房價才能平衡成本,這樣房子更貴 ,年輕人更買不起,政府爽賺稅金,打房政策越打房價越高。根本沒人看到因為房地合一稅開徵後房價變便宜的事情!
羊毛出在羊身上,做生意的腦袋比政府的公務人員動得快!!
張老師說得很好
房地合一稅根本是政府斂財的工具,打不了房只是斂財
本人親人住美國欲回居台灣,106年自己寄錢回台以我名下託我在台買房,107年回台我以"增與"方式將名下過還給我親人,如今親人要換房,將原來房賣掉,竟也要繳交極高的房地合一稅,這不是搶百姓的錢嗎
有夠複雜的,只感覺政府在叫人民不要買房,因為以後不論買賣、受贈或繼承後賣掉一樣要課超超超高高高額的額!打了一輩子的工好不容易買一棟房子死後給子女繼承賣掉還要被課高額的稅,不如直接叫大家都去租房或睡帳蓬就好了,都不用擔心被課稅!
這集好重要
廢除房地合ㄧ稅,不合理!
稅制都為財團設計,房地合一不該把贈與、繼承納入。財團炒房用市價,贈與、繼承是用當年公告地價,非常不合理!
都說臺灣看齊歐美資本經濟可自由買賣房地產,但歐美是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臺灣是房地分離公告地價課稅,兩者稅率差距巨大,借錢低利、稅率又太低造成全民大炒房讓國力衰微,政府在制訂政策上存在很大弊病,希望不是故意圖利特定一群人
父母親努力的血汗錢,都無法好好的留給小孩,好像留了炸彈給孩子,繳不起的話,財產都會被執行,好可怕呀~~
現金贈予
有了房子都很難再有現金了,哪來的現金贈與小孩?
國稅局如果依法課稅,不要動不動用解釋函令或稅官認定要課稅就先開單
沒錯,認同
台灣的稅
太可怕了
這種課稅法規真是離譜至極,難怪……!
繼承的房子賣掉,房地合一稅嚇死人,
1.節目沒談爸爸何時買,爸爸105年1月1日以後買才是這種狀況。2.爸爸如在104年12月31日前還是屬舊制土地不用交易稅。3.房屋本來就有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土地不用交易稅。4.只要是被繼承人是在104年12月31日前買的,都屬舊制,不屬新制財產交易稅。
@@shector5292 繼承、接受贈與時,尚未出售,自然無房地合一稅可言。至於何時課稅,是否會被課稅,如果稅制再變,就只有天知道。
我弟是在101年買賣過戶,結果103還是104年賣,結果還不是補稅,房地合一稅是騙人的
你是對的,現在已經有解釋令
張老師說利用每年夫妻440萬免稅額慢慢過給孩子,到時用現金再買回,那是身上要很有錢的爸媽才能每年有那樣多現金小孩吧?!
Cindy Yang 真的,若沒有現金流的怎麼用這440萬來過呢?求解
@@jclinlin0923
找個有兩千萬的人
最好是熟人以下簡稱甲、乙
每一年
父母跟甲拿400萬 贈與給自己小孩
小孩再立400萬借據並轉錢給乙
乙把400萬分次提領現金還給甲
以此類推五年
小孩有乙借據五張兩千萬
第六年小孩拿上借據上法院請求乙支付
甲把兩千萬給乙 讓乙轉帳到小孩
小孩再把兩千萬拿來買父母的房子
父母再把兩千萬還給甲
這一連串操作 甲、乙要找信得過的人
@@kkbox5097 難
@@kkbox5097 那是否可以找一位熟識的甲買下房子,並請甲與小孩立借據:甲欠小孩2千萬,之後兩人再到法院申請債務調解,甲不還錢所以願意把房子過戶給小孩抵債。但不知法院是否會要求甲欠小孩債務的金流記錄?
@@qitanc6298
不會
法院只會確認借據是否有效
這種稅務不合理人民為何不推翻呢?
現在都用公告現值計價 搶錢搶的跟土匪一樣......
用現值計算是比較合理的,臺灣的土地持有成本跟交易成本太低了,所以有很多人炒房炒地。
angela chang 聽說現在有很多香港人來台灣炒房地產了。
稅制應合理,否則就變成稅暴力!
現在的父母親要留現金給子女才是對的,房子讓子女自己去買,但是買的錢是父母親用每年贈與的現金給的。所以沒有錢的父母請少生孩子,以免你的孩子長大後困苦一生。
國家酷吏、惡法,無所不用其極地要炸乾人民的資產,堵掉所有可能的漏處,比共產黨更恐佈更剝削。難怪長照有4700億照顧那些老人。4700億都是來自於抽稅。政府居然連後門都不開一條大道,讓那些子女與父母一起創業打拼下來的共同資產,留一個繼承後門,這就是稅暴力,難怪公務員在社會上地位低。
財政部在搶錢
錯誤的政策害人不淺! 財政部長絕對不能是稅吏出身, 完全沒有遠見, 只想盡辦法掏光人民口袋的錢, 人的一生繳了多少稅? 萬萬稅之下最後剩下的錢還要被重重地扒一次皮, 人民之於政府又是甚麼? 政府是如何對待人民?
把張盛和與那昏君抓出來鞭吧!!!
好可怕的房地合一稅,申報要小心!
說錯了,要考慮繼承的房子是父母親103年以前買的,或103年以後買的,差很多
對 請的來賓自己都說錯
張盛和當時的錯誤稅制(房地合一稅)是搶錢!是政府的"稅暴力"!
把張盛和與那昏君抓出來鞭吧!!!
國稅局想的跟一般人想的不一樣。税災案例多看看,多吸收別人的經驗來幫助自己。
留言有很多指出來賓說錯了,就知道稅有多複雜了,連專家都會說錯
稅是政府對人民財產的一種剝奪,合情合理為要,自古輕稅負得民心,重稅負失民心,政府不可不慎啊!房地合一稅是惡法,為何立法院還會讓前財長張盛合強行通過?
因為立法委員知道這是坑,白癡總統加白癡財長急著跳坑,就讓他們跳。
簡直是政府搶人民錢。
難怪每年超徵收稅1000億,而這些錢還是落入了貪婪政客的口袋。
打房到底有什麼難的,用公告價律定所有人只能最多+10%再+通膨算法出售,就搞定了,政府要不要做而已(算稅金就可以用公告價,買賣就不行?很明顯政府也是房價上漲的得利者,不敢打房而已$
如果土地所有權為夫妻共有!公告地價3000萬
其中有一方先死亡了!
請問:應如何換算應繳多少遺產稅?
如果父母把現住的三十年老房子(購入成本250萬),按時價(2000萬)用律師所說的逐年贈與的錢賣給子女,是不是父母售屋所得的所得稅還是跑不掉?
廢掉 國稅局
中華民國 “萬萬稅!
不論勞保.健保費...遲繳都得付滯納金~
政府真是病態~XD !!!
人民的納稅金都不會珍惜!
這樣說不公平~全世界遲納稅款,都需交滯納金。
@@angelachang2709 人民都已經活活餓死了,
政府還要他繳稅金,
死人怎麼繳稅?
健保沒有滯納金.
@@someday_will_be有滯納金,但是只要遲半個月繳納才會計納滯納利息
稅率太重會影響投資意願,政府應思考降稅。
這算法應該有錯,贈與稅在贈與金額2500萬以下是10%,2500萬~5000萬超過部分是15%,5000萬超過部分是20%,以他總贈與2680萬,扣除220萬免稅額,2460萬元*10%,生前贈與稅應是246萬元
1200萬以下免稅
5000萬以下是扣10%
105年后買
繼承x
贈予x
市售價一公告=一年出售45%;ㄨ
自用6年扣400稅ㄨ
課那麼多稅有道理嗎?!
遺產贈與這些都是血汗錢累積的,給自己的子女。
這樣也要A人家的錢。
沒人逼你賣啊
可怕啊, 政府搶錢, 始作俑者 不會有好下場 !
都是為財團設計的.財團治國
把張盛和與那昏君抓出來鞭吧!!!
財政部萬萬稅!財政部就是把人民都當賊看!
真是有病~
認為老百姓錢都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勞.健保現在遲繳都要另付滯納金.如果錢OK.~誰願意繳滯納金!!
把張盛和與那昏君抓出來鞭吧!!!
nnn
說實在的,
無論贈與?還是繼承?
都比買不起的高房價還划算!!!
父貸款的部份要扣除!3000萬-2500萬=500萬,所以兒子是繼承500萬,而不是公告的1300萬!
應該是他繼承時沒有繳多少稅(所有資產-2500萬負債=所剩不多)。但是後來因為付不出貸款賣掉房子, 被課房地合一稅595萬
有錢人直接把房子賣掉,把錢領出來放在金庫⋯⋯,
第一個案例
繼承以公告現值計算價值,兩年內轉售價金扣掉公告現值後為獲利所得課稅。
因為該物件大部分為貸款,可以直接賣掉價金,償還貸款,餘額再繼承較為划算。
第二個案例
生前贈與,免稅額為220萬,獲贈總額扣除免稅額後乘以稅率繳交稅金,再加上過戶的增值稅及相關稅捐。
死後繼承,免稅額約為1200萬,獲贈總額扣除免稅額後乘以稅率繳交稅金,因過戶為繼承,增值稅及相關稅捐免繳直接過戶,故較為常見划算。
感謝分享
國稅局人員最好有按土地價值的方法去叫人民繳稅啦,賣房子都是要報綜所稅的,別聽視頻的人亂說
看起來父母不是留財產給子女,是留稅單給子女,不過....課徵遺產稅的原由為何??? 看來遺產裡面政府也有一份.....
請問一下如果是房子,那要怎樣過戶價值NTD220萬的給小孩是,是不是說房子假設價值2000萬, 有100股 ,所以每年先過戶20股所有權給小孩嗎,是這樣嗎
方法一: 每年贈與小孩現金220萬, 父母分別贈與可以每年440萬。當贈與10年或5年後, 小孩再用2000萬現金跟父母買下房子(需要付契稅與增值稅)。前提是小孩要很孝順, 不會亂來。
這律師好像不是很了解,應該請會計師比較會算,舉實例較清楚。
請問各位先進~105年1月1號之前受父母贈與之房屋,於105年1月1號房地合一稅實施後賣出,若賣出有賺錢,是否也要受房地合一稅之規定,繳納大比稅?謝謝。
請問下集要定閱讀要什麼時候呢?
怕生前把錢,滙給兒女而兒女又不孝.亂揮霍,不長進!!
但是,賣掉的3000萬也不是純拿,其中貸款2500萬也是要還銀行,這個案例很奇怪
我也覺得奇怪 不是要扣除負債2500萬的貸款?
賣房子的時候課的房地合一稅, 是不用管貸款的, 直接依賣出的價金減去購入或繼承的金額來課稅。
國稅局不會看你負資產,
對正資產比較有興趣
勞保快倒為何不敢改革?
因為有一千萬勞工選票?
三立請您公正平衡報導?
勞保快倒都是空穴來風,至今都沒倒
打法律救助..實質課稅精神 實際根本沒賺到錢..何來稅基可徵.....
有錢人不想繳稅 這嘴臉真棒
孩子繼承房子,賣了取得三千萬,繳點稅怎麼了嗎?
當然是法拍比較划算啊
這個節目網友說政府斂財,另一個節目說勞健保會倒,還有人說電不能漲,公教退休不可少。
繼承1300萬,還有2500萬的貸款,賣原價3000萬,國稅局說3000萬他賺1700萬所以要克稅,ㄧ整個鬼打牆的觀念
2500貸款都沒抵扣,感覺有点不是很專業
舉證就好了,我不信沒用
繼承時 已將總遺產扣除貸款算進去了..所以他取得房屋是用1300萬算沒錯
賣房子的房地合一稅是不管貸款的, 只是單純的用 賣出的價金 - 買入或繼承的金額 來課稅
恭禧!馬英久的德政。
把他抓出來鞭吧!!!
房地合一稅是蔡英文的德政喔!
所以,有自有房的涂允昭堵我購房是失敗後,惡趕我搬出偷遷入我爸店面在捏造「跟父母住」,為霸產逃稅「預謀犯案」~
他們現在應該很後悔上節目,房地合一所得稅全都亂講(2019年當時法令與現在一致),虧還是律師、估價師。
稅制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來賓學藝不精,沒有繼續精進自己
亂講 ,直系親屬買賣國稅局都是認定贈與
賺了1千7百萬繳130萬說好貴.那叫做留一顆炸彈給子女喔..拜託留給我
銀行利息那麼低,出租租金無法抵利息嗎?還需賣掉,爸爸都有辦法攢下自備款了,只能想自己能力有多.......
哪有賺1700萬?他爸爸是3000萬買的,他3000萬賣出,根本沒賺,繳稅是慘賠~!
給了你3000萬的房子, 你每個月要緻2500萬的房貸, 因為繳不起賣了房子3000萬, 還了貸款2500萬剩餘500萬, 再付仲介費、房地合一稅, 可能都沒什麼剩下了。這樣父母這麼辛苦買房留給小孩幹嘛?
還有房貸未繳2500萬,若沒有那麼多的收入,每月壓力超可怕
對正常有換屋需求的人真的是惡法,幹!
你如果是自己要住哪要課稅
@@user-cris.H 都說了繳不起貸款才賣房子,國税局不應該課他的税。
這律師...再講什麼543..贈與稅不是這樣算...契稅...好像也不對...這什麼節目
女的律師...我還以為要講專業的話...
繼承父母五十年老房,
小孩自己改建,那稅務如何算?
這世代買房真的不好
房子很多錢,要一年220萬免稅要怎麼分批過戶都沒說
以你現住的房子市價價值2000萬 每年稅額220萬扣除額一個人(你自己)若加太太也是220萬免扣除額共440萬 2000萬÷440萬=約4年半(5年)這房子就全部過給自己的小孩了。就是房子價值(等於現金)轉移成功。你兒子戶頭上總共就2000萬現金。
這時你兒子可以用這2000萬現金買你的房子 因為他的錢是用免稅額買你房子 所以你兒子不用繳稅了
@@宋權燁3 問題是父母沒有每年220 萬現金跟總共2000 萬可以贈與給子女怎麼辦沒這麼多現金
@@王星友-g7t 不要隨便贈與 除非你很有錢。 我碰到一位志工 專門替老年人處理財產被騙光的事 她說:老人臨老要守住自己應該擁有的財務 包括保險受益人要是自己的名字 有房子的話向銀行辦理~以房養老 免得等到自己突然行動不能自理後 被當無主浪人 日日老淚縱橫。 生前一定要妥善規劃 在亂世下不要投資任何商品 以免被騙得一無所有。 有錢存郵局 以複利滾動 最可靠 最實際
什麼!180 萬房屋要契稅290萬, 妳在講啥東西!?!?
是土地增值稅+契稅=290萬8000元
104年是馬英九執政,房地合一稅萬萬稅!擾民
房地合一稅是105年之後實施的,我之前曾經去地政事務所問過,工作人員還拿了一張說明單給我,也就是說從106年1月1日開始所購置的房產在日後買賣時均以房地合一稅課徵稅收
3:19
晚安
持有稅全世界最低還不滿足~真夠貪
還是等共產黨接收後,惡法就會廢除了。
持有稅低又沒有空房稅房子很難掉
政府才不管房價高低,政府只管有豐富的税可抽!
祝華看电视你的耳環環有一边不見了。
屁話一堆,房拿去賣了也一樣啊! 留現金也沒比較好! 嘩眾取寵
人死後在冥界也要繳稅的,在凡人界凡當過公務機關之人死後是需要服務不是公務員身分的冥兵冥卒的,不是說你當人受了平民百姓的稅酬就可以無憂,凡是任何位面都有自己的規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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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必要演的這麼驚訝嗎?
不要教富人避税(逃税)!🤔
』
在11分開始所說的左邊的說錯了吧,在當時所贈與的時間及股價是已登記當天為主,而不是在過世後再以當時實價課稅,太不專業了混淆大眾人民。
人要懂得你是順應天道轉身而來,所有一切法律都是人類自己由少數服從多數而來的法,而這些法性都是那些政商政治之人所搞出來的名目法條,目的就是為了當官的利益及薪酬,說白話就是不當利益所列之定義法條,回到現實世界中,人類所有一切法都只是虛妄之法,沒有經過自由全民的投票結果法條,而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人類利用人性及政治之人自己搞出來的法性,所以人在死後世界中有85%之人都是要受到冥界因果之律法受磨難之刑。
人類至今還是難以跳脫動物思維能力,無法進入中等文明世界,這世界的你們剩下436年,未來的人類將以無軀殼而有意識體存在冥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