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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財害命,裝無辜,鱷魚的眼淚,有目的的結婚,上天會給你一個懲罰,法律也會給你一個刑罰。
講解的太好了,夏R確實有太多疑點,希望司法要重判這種人,否則太沒天理了
無罪推定原則。
無巧不成書,現實上的巧合不是偶然,都是算計好的必然。
這一個影片告訴我們夏男超奇怪,媒體新聞也是。謝謝廖老師透過影片教學❤
新聞有報導夏男一直在準備考地政士,應該有相關知識
印象中他唸法律相關科系。而且他的答辯很顯然一堆法律用語 跟一般沒法律知識的人講話差距很大。
夏男他家就是地政士而且是幫高中生他爸做事的,夏男本身是地政士助理
@@tinawang4557 他爸就是負責的代書
他爸爸就地政士,他怎麼會不知道
感謝有這一集~,能再提起此事。
為這個高中生賴男感到到惋惜🥺🥺🥺才剛滿18歲成年,這是個懷抱希望與夢想、可以到處去闖蕩的年紀結果竟然遇人不淑,不但被假結婚甚至還喪失了自己的性命...💔至今,台灣司法卻無法還給賴男及其家屬一個應有的公道😢RIP也感謝廖老師解說五億高中生案,學習到很多法律知識,謝謝老師🙏🏻
就是要奪取名下財產才騙婚啊! 然後避免被發現登記完直接殺人啊!
高中生當然好騙啊!
其實是剛滿19歲,他其實是92年末生。。。😅😅
@@黃豆豆-u9i 我看到你這樣說,有嚇到去查了一下,但已經找不到資料了,我最早懷疑時是去年有一份5/4的新聞報導他案發時19歲,往前推,他是92年末生,但我只是猶豫而已,後來謝大媽公開過《賴阿嬤告賴母跟阿公通姦》的法庭內容,中有提及小賴《民國92年生》,那時我還算了一下,確實19歲;我記得我不可能看錯,這樣我會覺得鬼遮眼。。。🤷🏻♀️🤷🏻♀️🤷🏻♀️
黃豆豆-u9i 我看到你這樣說,有嚇到去查了一下,但已經找不到資料了,我最早懷疑時是去年有一份5/4的新聞報導他案發時19歲,往前推,他是92年末生,但我只是猶豫而已,後來謝大媽公開過《賴阿嬤告賴母跟阿公通姦》的法庭內容,中有提及小賴《民國92年生》,那時我還算了一下,確實19歲;我記得我不可能看錯,這樣我會覺得鬼遮眼。。。🤷🏻♀️🤷🏻♀️🤷🏻♀️
感謝老師的解說!又學到新的法律了
記得最一開始的報導是 : 葬儀館員工發現屍體還是程序詭異、通報後媒體爆開,然後爆出第一現場檢察官快速草率判定意外墜樓就結案、後來沒看到任何檢察官被調查起訴、只是換檢調接手而已,且之後所有的媒體只在他們感情上的事提問及輕描淡寫、其它最重要的都不再報導...........感覺後面就又是一串檢調法官辦不上去的了。
這種案子,理論上應該不斷重覆查看命案現場,仔細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就算連續調查現場一二周也不奇怪,而台灣的檢警居然可以那麼快就宣佈無他殺可能,只是意外,要說台灣檢警太神妙,簡直是神探嗎?????
這個一看就知道謀財害命了結果 查無不法
關係都疏通好了 是要什麼不法? 民進黨就是棒
真的,沒有民進黨,就不會有這種悲歌。
@@mozarthu 就算是國民黨 結果應該差不多 台灣有問題是整個法治系統,法規,跟當中的人 XD
這個 就跟老師說的一樣他們家是幫忙處理五億高中生的土地他們目前還業務侵占選在他爸爸過世的隔天 去結婚登記然後說自己完全不是為了五億 卻又不願意放棄繼承??這不是很矛盾嗎?重點 高中生過世 這個人連去靈堂上香都沒有 普通朋友都會去上香了 伴侶不去上香??這不是太矛盾了吧!高中生跳樓自殺要有因果為何時間點是 登記結婚後就跳樓自殺原因是什麼然後有喝飲料 還是酒嗎
@@木登-n7d 笑死,甚麼都能怪民進黨
如果當時 遺體沒做藥物殘留檢測或報告經竄改 後續想定法律人罪是有點難感覺像整個家族都有參與其中
其實遺體做藥物殘留的報告是無任何藥物甚至無酒精.....雖然我是不信那個檢察官啦。。。😅😅
在自家住處太可疑了 比較懷疑完美計畫是用嘴砲逼死 失敗再搭配其他手法 畢竟家庭出身混亂會讓人想不開 第一天只是鋪梗 但沒想到直接達成
@@姜願-p6s 也不算自家住處啦~那一棟他們夏家只有休閒時才會去,夏男跟他爸還有新媽住一起。。😅
這案超蝦,對司法感到失望明明就是謀財害命,希望涉案人通通抓起來
一開始就沒朝謀財害命查案,以為只是意外,後來他媽媽出來懷疑,晚了,證據早就查不到了。
如果是真愛,早就拋棄繼承了才結婚兩個小時,「正常人」都會覺得那不是屬於我該拿的遺產可惜夏先生心裡有鬼😂
謝謝廖震老師的分析!!!邏輯清晰條理分明!謝謝老師!
這是很好的教學案例提供世人多面向的思維更是警示凡人勿貪奪他人錢財與勿動萬惡不赦殺生之慾念人在做天在看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地獄之門絕對等的到你
都輕判了,哪來的天在看?
很多地政士專門在鑽法律漏洞賺錢的⋯
@@yekai6327 內行的
老師的民法講的有夠精彩
台灣有問題的不是只有北檢,實際上是「服務的對象」不同罷了。
此案發生在台中, 跟北檢有何關係 ?!
老師說的真好❤️
這個事件當初鬧的沸沸揚揚,也是我第一次產生不信任檢調的想法。看看那時候的中檢再看看現在的北檢…
我也是開始對檢調不信任從這案件開始,太不合邏輯
有沒有可能就只是單純的專業度不足的問題,畢竟調查辦案可不是書本打開死記硬背就能滿分的事情🫠
該檢調單位沒問題,唯一有問題的是檢察官,若整個檢調都有問題,報告不會有破綻。。。😅😅
當時蒐證問題就很多
@@tinawang4557 其實還好,基本的證據都有,比如說浴室根本沒洗澡痕跡,陽台根本沒指紋腳印之類的啊~檢測出利多卡因啦。。。😅😅
真希望 司法 為賴生 討回公道
從法醫那領到死亡證明去戶政辦除戶開始始登記辦理繼承,到底哪裡有問題? 最好是沒有主動拋棄就是不代表要繼承🙄️根本就沒有懂與不懂的問題,地政事務所都會詳細介紹宣告哪有可能不懂? 一看就想非正當程序取得財產。一種巧合出現實屬難得;多種巧合出現我個人認為加工居多。
12:25 是不是造謠習慣了,新聞稿沒在認真審核的?
是,向寫作文一樣
拋棄繼承期限是多久?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老師好棒 簡單明瞭
這集超級精彩😂
這個頻道好有趣,感謝yt演算法😂
可以引用新聞資料可以嗎? 現在新聞水準真的很差 一堆錯誤還有一堆記者的想法一點也不公正
正奇怪這件事怎麼沒了後續...
有追有東西,沒追還卡在去年。。。😂😂
這個案字我反而覺得夏男的父親嫌疑比較大
正常啊~大家都懷疑,比較厲害的一看就知道一定是。。。😅😅
+1
這事件更可以做實他是為了另一伴的財產去結婚的
我很好奇當初五億高中生案訊息一開始在全台爆開時是不是也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對啊~但之後為了平息眾怒選擇辦一個說明會,稍微出示些報告來解釋為何他們認為不是他殺。。。😂😂
過去有關偵查不公開的事件問題的不是只有五億高中生案件還有太多太多案件都是這樣你們過去都不曾想過、提過現在一堆堆自稱專家的都跑出來嚇死人了~😂😂😂
@@qaz205 我不是啦~其他人我不知道,我原本是與世隔絕的人,誰死誰殺人跟我沒關係,謀財害命、隨機殺人、恐怖情人.....甚至學校鬧出命案我也不打算管,身為有宗教信仰的我認為因果關係跟神的選擇,我不與干預;但看到高中生被謀財害命,兇手很明顯,檢警卻還抓不到人,甚至證據不足,我才選擇出來,雖然不知道結果將如何,但我也已經盡力了,過程中也認識很多高手。。。🤠🤠🤠
偵查不公開規範的是檢調機關相關的辦案人員,跟訴訟關係人無關,五億高中生當初的案件是由高中生家人委託外部的法醫驗屍,跟柯這次鏡週刊聲稱資料來源都是檢調第一手有本質不同。我為什麼會知道呢?因為當時三立有節目來賓說那些消息可能是黃珊珊蔡壁如自己放出來的😂因為他們是被告不違反偵查不公開
對錢 是真愛~~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即便吞了遺產,也要有命花,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蒼天饒過很多壞人⋯
當初如果先收押禁見,這個案子一定很快就破了
當時是不起訴又交保.....續查一年也沒消息。。。🤧🤧
第一時間排除他殺可能才是最可笑的。有巨額利益還直接排除他殺。😂
他是盧某人的親戚
@@henglee7864 聽說是夏代書媽媽跟盧市長是死黨,不知道謠傳是不是真的,網路上一堆假消息......還有說夏男早有女友,結果沒證據也沒下文。。。🤣🤣
肯定是檢查官的問題,罪嫌重大卻不先收押,也不測謊,證據都破壞了。
電梯不坐在那邊走樓梯就莫名其妙,電梯又沒壞掉
的確啦~但只走一次樓梯而已,但那次明顯有問題。。。😅😅
真愛? 真的愛💰!謝謝分享
廖老師講解得很清楚.個人認為只要是正常人用膝蓋想也知道那位三白眼是兇手.並且很可能有幫凶.說實在很令人噁心!一家被信任那麼多年的代書竟然謀財害命.法律應該還給被害人與家屬公道.讓我們大眾相信有天理!
夏男的父親跟哥哥根本都知情。
@@jia7799最麻煩的是知情人可以以《不知道他們真的會做》來撇清關係,法律也不能怎樣,不過夏代書跑不掉,畢竟算阻礙報案。。😅😅
重點就是要找到證據啊 不是大家覺得怪就能定一個人的罪
@@chinikip99 有證據啊~只是不多。。😅
超思 案很怪 我聽到笑噴了
一件事情若有人得利, 當然會有很大的嫌疑...賴和夏都沒有交往的證據嗎?談戀愛都會有相愛時的照片出遊記錄..等等, 會有很多的軌跡.... .夏完全脫離不了嫌疑是, 他的家人一直在處理賴爸的房產, 所以對於對方的物質是有一定的理解, 若沒有交往時期的親密照片, 沒辦法證明你們有交往情投意合的情況下, 當然會被判登載不實。
事實上是完全沒有紀錄,然後夏家跟賴家第一次處理房產是在2023/1/15。。。😅😅
賴生至今還在殯儀館 一次都沒去上過香 還扣人家的產證 這說得過去嗎?
法官是真的會這樣講話的...有些法官真的很怪,會在法庭上一直對其中一方指指點點甚至罵人,很有立場By 旁聽過不少次的我
滿滿的話術
讚一個 有解釋才知道重點
客觀角度來看,只要確實沒有殺人意圖,那就是用極小的代價去對賭五億遺產,縱使失敗了也只要服刑1年6月,但如果成功了,人生直接起飛,期望值超級無敵高。
中檢的目的拖個幾年就能解套了😂 笑死😂
總結四個字 謀財害命😂只是還沒成功被發現只好說謊🤥
公理正義對台灣人是個奢侈品
案件本身就很怪,中檢能找出真相嗎?夏男怎麼解釋都不合邏輯
原中檢的檢察官有問題啊~明顯遭收買,因為檢調報告指出現場發現利多卡因麻醉藥殘留,浴室也只有椅子上有幾滴水珠地板乾的,陽台扶手寫《疑似》手印,陽台外緣地面上有刮痕,然後檢察官說明會說什麼~利多卡因是情趣用品或鼻噴劑,夏男洗澡屬實地上有水漬,陽台扶手有高中生指紋跟腳印;希望續查的檢察官認真破案,那是最後機會,一旦續查結果是維持原本不起訴,此案殺人罪就終止了。。。🤷🏻♀️🤷🏻♀️
@@priest-MOMO 假如不起訴......事實上還可以家屬還是可以向法院自訴。
@@EELLL084 我是得到相關人士佐證:因為現在此刻是續查階段(原本已不起訴處分),如果這個續查依然不起訴,就算家長自訴恐怕也不會怎麼查了,就已經續查了一年,沒有還要硬上訴,可能只會草草結案。。。🤧🤧
@@priest-MOMO 自訴就直接一審,就一樓錄影畫面,就能證明絕對是他殺。
@@EELLL084 因為我們知道監視器畫面是怎樣,人是掉下來的,但不像自殺這樣,像是上面拋下來,所以才說能證明他殺但無法證明兇手是誰。。。😅😅
姓夏的這兩父子不要說把案子交給他辦,就是跟他交朋友都很危險
知法犯法更加一層罪 符社會正義
看line或其他app就知道到底有沒有交往,交往期間傳的訊息都有跡可尋
一審檢查過了,完全沒有,像陌生人一樣,只有公事部分。。。😂😂
就是沒有才會辦使公務員登酨不實
三立的媒体記者,很常發生 新聞稿亂寫,不照實記載的問題,大家都知道”三明治“那三間媒体都是這樣的。10:13被告擔心若拋棄繼承會坐實賴母說法,被判殺人罪。這句話本身就是邏輯錯誤的,你若要表示自己沒有謀財害命,就應該拋棄繼承。 夏男 不拋棄繼承 , 就說明他想要那些土地及財產贈與。
《被告擔心若拋棄繼承會坐實賴母說法》,邏輯並沒有錯誤,只是他怎麼做都會有人指控他殺人,因為當天結婚當天死亡,如果案子發酵的時候喊拋棄繼承,更會有一堆人喊是否做賊心虛或棄俥保帥,當時就有名嘴推測頂多放棄遺產換殺人免責。。。😅😅😅
@@priest-MOMO 拋棄繼承就是最直接了當證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如果是為了感情才結婚,拋棄繼承才能證明自己不是為了財產結婚;坐實誰的說法這種謬論,只有律師才敢在法庭上亂掰,社會上誰會相信
@@priest-MOMO 繼承遺產是本案殺人罪主要的動機,有沒有失去這個動機,被起訴、判刑的機會有沒有差異你再想想
@@FZRider1023 沒用的,事後失去動機跟事前就沒動機是兩件事,搶劫殺人之後把錢丟了就算沒有殺人動機?
@@whiteteachen2757 那你太小看人性了,如果你能模仿兇手心態,就能明白這是唯一兩全其美的辦法,要繼承所以不放棄,但要向法官合理解釋所以才說《會坐實.....》《希望民事婚姻無效》,首先他根本就希望有效且繼承,再來他必須這麼說來情勒法官,最後這個情勒屬於合理的說法,我上面說的《...做賊心虛...》的論述就是最佳的解釋與事實,即使他此刻主動提出取消2審或放棄婚姻無效之訴,還是會有一堆人巴結他殺人要死刑,這就是事實。。。🤔🤔🤔
想請問老師,所以婚前財產也列入遺產分配的項目中嗎?
一個是離婚,對方沒死當然不計入分前財產,但這個是喪偶。
同婚衍生之謀財害命,同婚的問題之一,要如何防止?
異性婚姻也是一樣有謀財害命的問題啊
@@陳昕昀-z3w 妳說的沒錯,但同性婚姻關係產生的問題是因為同性婚姻而做的,雞生蛋蛋生雞,同義。
廢除婚姻制度就沒問題了
這只要肯查,一定查的到,卻沒人敢查,難道他有黨證?
殺人罪部分,證據不夠,一是共犯集體沒有漏頭,二是絕對證據跟凶器找不到,三是行兇的地點沒找出來;頂多10樓有些可疑跡象可推翻高中生去過陽台以及夏男洗澡一事。。。🤧🤧
手機裏有沒有有他們兩個交往的親密照片?
沒有。。😅
小朋友真得要小心,沒社會經驗一不小心錢沒事小就怕連命都沒有了
當時看新聞就覺得啊這就謀財害命 😅
還有政府推出同婚法,結果招人利用,政府是不是ㄍㄞ
俗語講:「痟貪軁雞籠。」咱欲趁錢愛做正當頭路,毋通想講行歹路較好趁,煞來食免錢飯。
地政士助理說那些不知道的事違反經驗法則,正常來說法官不可能採信
這個案子應該學包青天去地府調那個高中生來問😂
問就是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我看的出來三立報導很奇怪😂
最奇怪的是為何泣新聞會幫夏男說話,他背景這麼大嗎?
@@pq2786唉!這又牽涉到抗中保台,因賴母是陸配,我有朋友說,財產不能落入他人手。
@@羊大-f5e那總統應該要宣布介入,然後謊稱找到自殺證據,最終結案分產啊。。😂
12:28 這段記者應該是想表達 針對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這個部份,非指謀財害命的部份,只是用語不夠精準而已,不是記錄有問題
大家都覺的他殺人, 但沒證據. QQ
有,但不夠。。。😅😅
其實所謂的「證據」是法官法律界定設定什麼算證據的⋯⋯
意圖明顯,當判死刑 , 噢對了死刑剛被廢除,民進黨真厲害
@@盧柏翔-j7w 真假?那爭議很大欸,全台大概80%人都不會同意。。。🤷🏻♀️🤷🏻♀️
@@priest-MOMO請看老師之前的影片,死刑「實質上」已經被廢了
這是不是說 現在與這人結婚 再弄死就可以繼承遺產只要沒有拋棄 就可以繼承🤔
沒證據不代表沒犯罪
簡直台版“類”辛普森案只是一個是情一個是財
案發時的五千萬房產,現在大概七千萬,等審完,市值大概一億❤
案發時已經是五億了,一共30筆土地。。。😅😅
這件案子會查不出來就是因為有官員涉案呀,檢察官阻止別人蒐證把其他人都擋在外面,關於裡面的情況是一片黑畫面,只有靠進去的檢察官口訴,結果後面出來之後就宣布沒有查到殺人證據,直接以死者是自殺結案,明明疑點一堆,當看的人是眼瞎了嘛,有這麼剛好犯罪現場是選在建設中的建物,又剛好他們進入大樓內部一路上什麼電眼都沒有,這不是設計好的食人宴,鬼才信,再來看看如今的酬庸北檢幹的爛事,你就知道這背後的事情有多駭人聽聞。
有監視器欸,而且檢調有查出很多證據,是檢察官撒謊+指鹿為馬。。。😅😅
這個嫌犯 真是哪來手法 怎麼知道可以這樣感覺 以法玩法 查無他證據
他老爸~代書通常法律跟經驗都不少,夏男才26自然不會是主謀。。😅😅
5億可是死幾個人都不奇怪的數字。
戶政也是有問題,不應該可以讓認識一下子的路人甲當證婚人吧!
說實話,基本戶政機關就是這樣,正常運作都是有證婚人,問一下什麼關係,就通過.......所以現在很多都找路人。。。😅😅
所謂找不到證據他殺是因為這水很深
他殺證據有,證明夏男殺人沒有。。。😅😅
或許我能理解夏男「沒有主動拋棄,不代表要繼承」這話的語意,用一句話來總結夏男-法律只學一半,錯誤理解。因為廖老師有法律底子,就觀念上認為夏男主動拋棄跟(當然)繼承是自相矛盾,這個當然繼承是直接的/理所當然的事;但就夏男的邏輯 可能認為這個"繼承"是個人自由/可要可不要。以夏男的思維去看這件事:如果自己沒有繼承遺產的意願,就沒有所謂主動拋棄的問題。可就法律上 遺產本就屬於夏男,夏男會認為這筆遺產並非自己想要(沒有主動拋棄問題) 而是法官判給的,即便不想要也只能收下,被迫收下就沒道理問夏男是否主動拋棄繼承。 這可能有點難理解,要建立多人立場
我懂你的意思耶~之前我還沒那麼懂繼承的基本知識之前,也會這樣想,所以夏男這句還不覺得哪裡奇怪。
雖然法律上是判定配偶與父母各一半,但實際分配時若有任何一方想放棄繼承,其實可以立約或之後贈與對方,我是這個理解。。。😅😅
所以老師才覺得矛盾跟奇怪吧... 如果是這樣不懂的話,那怎麼會清楚知道繼承期限有多久、過了之後才講
@@yrlynx8425 要知道人家是明明想繼承,故意說沒想要,所以言詞上才會看似有矛盾,不是他言詞打臉自己無邏輯亂說話,而是一般人無法模擬他要幹嘛所以不理解他所述,當然法官肯定會理解的。。。😅😅😅
因為夏父是合格地政士 法官路人皆知 夏父為了表示自己沒介入本案 故意隱藏只將方向及訴求的骨幹調整對了就好 枝葉由夏生自己補足 所以才會顯示部分內容專業 部分內容可笑愚昧
不然這樣算:他18歲*365天=在世6570日那男的跟他在一起一天。分得5億*1/6570日=76103元媽媽照顧他18年,分得5億*6569/6570日。如何,我這題有沒有得100分😂
之前在網路上說大樓必須派員警訓羅,竟然有人説在私人領域不能進去蒐查 私人領域這個名辭這是無敵了嗎。
派警員巡邏是還好,尤其案發後一陣子,但長久以來的話,一定交給保全處理,私人領域應該是只房屋內,總不能因為有人墜落,就每家每戶要求搜索,反彈聲浪會很大。。😅😅
@@priest-MOMO 保全 稱差不齊 也是很危險的
@@下港發大財 放心啦~此案日夜班保全都站在我們真相派這方,幫助不少,還提供很多細節,只可惜被大眾認為也是共犯。。。🤧🤧
案發大樓保全已經確定是正派的,對真相幫助很大,提供很多情報,雖然逐個離職,但都是輿論壓力無奈。。🤧
北檢不敢辯夏男,賴寃死無人幫助伸冤。中檢
很多人幫伸冤,但中央不管也無法。。。🤧🤧
這種時事案,大家可能比較有興趣看🤣
就是惡因惡果⋯⋯這個案子真的幾乎可以說是全員惡人 可憐歸可憐 但真的沒辦法同情😂
非也非也,一堆當天正常做事的人被網友當共犯,甚至因此有人員被罵到選擇離職不再多言,還說自己以後不想盡責了,自然也不會公開對案情的論述。。。🤧🤧🤧
@@priest-MOMO 不太可能 公職人員做好份內的其他都是浮雲
@@user-biggerthan30 有些就不是公職人員啊~而且離職就不一定要堅守職責。。。🤔🤔🤔
@@priest-MOMO 被掃到雖然很慘 很無辜 但不在我說的全員惡人範圍內 我說的是生父生母對元配及孩子的態度
@@user-biggerthan30 喔~你是說賴一家喔,那也不能反駁,因為他們一家確實都有問題,最可憐的還是高中生媽媽,比高中生慘。。。🤧🤧
謀財害命....這件事就是謀財害命!
查監視器,看有沒有異常份子出入?
超奇怪的,為什麼檢調沒有抓這個嫌疑人去警局拷問,難道一條人命就這樣白白斷送
要有理由懷疑他才能抓,問題是他們沒這些理由,一旦抓,在台灣可以反告。。😅😅
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現在都現世報!夏男報應很快會到,大家等著看。法律無法收他,老天爺會收他。
妥妥的謀財害命!枉死冤案!
妥妥的謀財害命!是什麼使人喪盡天良!殺人罪不起
夏男有女朋友喔!這是謀財害命😢
我很想知道夏男女友是誰,但說這些話的人沒下文。。。😂😂
真的女友會不會就是旁邊那個律師?兩人似乎很有話說,而且很維護夏。
@@小忠忠-w8f 看起來很像是,但年紀不符啊。。。🤔
夏夕景
反正就是騙一個還未成年的小孩好騙
候水盛說同婚會亂國!婚姻是永續經營承上啟後,同婚一代絕!?
老師可以說公車事件嗎?
8:10其實我認為法官也蠻白癡的既然嫌疑人都已經說他不是為了錢財那就把土地判回去給媽媽不就好了你看他會不會跳腳
不是這樣判,偽造文書法官只能判有罪無罪,不能干涉財產與土地。。。😅😅
他就沒有繼承權啊制仗
@@lucky49441281 其實不一定,萬一婚姻給他判有效,或是婚姻無效訴訟取消,都會造成他可以分一半。。。🤧🤧
已經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就表示婚姻無效, 當然沒有繼承權
@@user-opwa1008 不一定啊~現在還在二審,搞不好改判無罪。。😅
雖然我也相信他們是假結婚 但在沒有絕對證據的情況下判這個登記不實不就只是法官個人自由心證而已嗎? 如果賴生沒有死亡 家人去舉發這個情形會被判有罪嗎? 我覺得很難吧
正解,居然賴最終被說服,肯定會為夏男辯護,2人甚至會在法庭證明戀愛關係,但賴媽媽只要知道真正的結婚理由,也許告知賴他正在被詐騙,賴就會主動離婚。。。😅😅
受害者的權益是一回事 但整個事件脈絡 正常人都能聯想到謀財害命 我國檢調司法對這案件的理解 實在是讓人很難理解 最合理的解釋 或許是加害人和檢調司法有勾結 才能讓這案件走到讓人無法理解的程度 財帛動人心啊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你是不是卡通看太多才會覺得推理推一推就能把人定罪,你好可悲喔
這種法律頻道不適合你,你還是趕快去看你的卡通吧
檢調有查到一些證據可以推翻夏男說詞啊~還有他殺證據,只是不夠而已,但檢查官硬要撒謊騙大眾。。。🤧🤧
@@lucky49441281 只會嘴砲 還會什麼 你好可悲喔
@@lucky49441281 這種法律頻道不適合你 你還是趕快去看你的3立冥世吧
沒有怪,只有利益,只是目前沒有證據他涉案而已
這時候就滿希望現實世界也有善惡之屑的復仇者二人組,法律還不了被害者公道,至少還有管道可以伸張正義
賴生擁有繼承財產美好人生才要開始怎麼會尋短夏生明顯有犯意而且過程中有明顯破綻沒有合意結婚婚姻自然無效感覺起來有共犯
謀財害命,裝無辜,鱷魚的眼淚,有目的的結婚,上天會給你一個懲罰,法律也會給你一個刑罰。
講解的太好了,夏R確實有太多疑點,希望司法要重判這種人,否則太沒天理了
無罪推定原則。
無巧不成書,現實上的巧合不是偶然,都是算計好的必然。
這一個影片告訴我們夏男超奇怪,媒體新聞也是。
謝謝廖老師透過影片教學❤
新聞有報導夏男一直在準備考地政士,應該有相關知識
印象中他唸法律相關科系。而且他的答辯很顯然一堆法律用語 跟一般沒法律知識的人講話差距很大。
夏男他家就是地政士而且是幫高中生他爸做事的,夏男本身是地政士助理
@@tinawang4557 他爸就是負責的代書
他爸爸就地政士,他怎麼會不知道
感謝有這一集~,能再提起此事。
為這個高中生賴男感到到惋惜🥺🥺🥺
才剛滿18歲成年,這是個懷抱希望與夢想、可以到處去闖蕩的年紀
結果竟然遇人不淑,不但被假結婚甚至還喪失了自己的性命...💔
至今,台灣司法卻無法還給賴男及其家屬一個應有的公道😢RIP
也感謝廖老師解說五億高中生案,學習到很多法律知識,謝謝老師🙏🏻
就是要奪取名下財產才騙婚啊! 然後避免被發現登記完直接殺人啊!
高中生當然好騙啊!
其實是剛滿19歲,他其實是92年末生。。。😅😅
@@黃豆豆-u9i 我看到你這樣說,有嚇到去查了一下,但已經找不到資料了,我最早懷疑時是去年有一份5/4的新聞報導他案發時19歲,往前推,他是92年末生,但我只是猶豫而已,後來謝大媽公開過《賴阿嬤告賴母跟阿公通姦》的法庭內容,中有提及小賴《民國92年生》,那時我還算了一下,確實19歲;我記得我不可能看錯,這樣我會覺得鬼遮眼。。。🤷🏻♀️🤷🏻♀️🤷🏻♀️
黃豆豆-u9i 我看到你這樣說,有嚇到去查了一下,但已經找不到資料了,我最早懷疑時是去年有一份5/4的新聞報導他案發時19歲,往前推,他是92年末生,但我只是猶豫而已,後來謝大媽公開過《賴阿嬤告賴母跟阿公通姦》的法庭內容,中有提及小賴《民國92年生》,那時我還算了一下,確實19歲;我記得我不可能看錯,這樣我會覺得鬼遮眼。。。🤷🏻♀️🤷🏻♀️🤷🏻♀️
感謝老師的解說!又學到新的法律了
記得最一開始的報導是 : 葬儀館員工發現屍體還是程序詭異、通報後媒體爆開,然後爆出第一現場檢察官快速草率判定意外墜樓就結案、後來沒看到任何檢察官被調查起訴、只是換檢調接手而已,且之後所有的媒體只在他們感情上的事提問及輕描淡寫、其它最重要的都不再報導...........感覺後面就又是一串檢調法官辦不上去的了。
這種案子,理論上應該不斷重覆查看命案現場,仔細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就算連續調查現場一二周也不奇怪,而台灣的檢警居然可以那麼快就宣佈無他殺可能,只是意外,要說台灣檢警太神妙,簡直是神探嗎?????
這個一看就知道謀財害命了
結果 查無不法
關係都疏通好了 是要什麼不法? 民進黨就是棒
真的,沒有民進黨,就不會有這種悲歌。
@@mozarthu 就算是國民黨 結果應該差不多 台灣有問題是整個法治系統,法規,跟當中的人 XD
這個 就跟老師說的一樣
他們家是幫忙處理五億高中生的土地
他們目前還業務侵占
選在他爸爸過世的隔天 去結婚登記
然後說自己完全不是為了五億 卻又不願意放棄繼承??
這不是很矛盾嗎?
重點 高中生過世 這個人連去靈堂上香都沒有 普通朋友都會去上香了 伴侶不去上香??這不是太矛盾了吧!
高中生跳樓自殺
要有因果
為何時間點是 登記結婚後就跳樓自殺
原因是什麼
然後有喝飲料 還是酒嗎
@@木登-n7d 笑死,甚麼都能怪民進黨
如果當時 遺體沒做藥物殘留檢測或報告經竄改 後續想定法律人罪是有點難
感覺像整個家族都有參與其中
其實遺體做藥物殘留的報告是無任何藥物甚至無酒精.....雖然我是不信那個檢察官啦。。。😅😅
在自家住處太可疑了 比較懷疑完美計畫是用嘴砲逼死 失敗再搭配其他手法 畢竟家庭出身混亂會讓人想不開 第一天只是鋪梗 但沒想到直接達成
@@姜願-p6s 也不算自家住處啦~那一棟他們夏家只有休閒時才會去,夏男跟他爸還有新媽住一起。。😅
這案超蝦,對司法感到失望
明明就是謀財害命,希望涉案人通通抓起來
一開始就沒朝謀財害命查案,以為只是意外,後來他媽媽出來懷疑,晚了,證據早就查不到了。
如果是真愛,早就拋棄繼承了
才結婚兩個小時,「正常人」都會覺得那不是屬於我該拿的遺產
可惜夏先生心裡有鬼😂
謝謝廖震老師的分析!!!邏輯清晰條理分明!謝謝老師!
這是很好的教學案例
提供世人多面向的思維
更是警示凡人勿貪奪他人錢財與勿動萬惡不赦殺生之慾念
人在做天在看
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地獄之門絕對等的到你
都輕判了,哪來的天在看?
很多地政士專門在鑽法律漏洞賺錢的⋯
@@yekai6327 內行的
老師的民法講的有夠精彩
台灣有問題的不是只有北檢,實際上是「服務的對象」不同罷了。
此案發生在台中, 跟北檢有何關係 ?!
老師說的真好❤️
這個事件當初鬧的沸沸揚揚,也是我第一次產生不信任檢調的想法。看看那時候的中檢再看看現在的北檢…
我也是開始對檢調不信任從這案件開始,太不合邏輯
有沒有可能就只是單純的專業度不足的問題,畢竟調查辦案可不是書本打開死記硬背就能滿分的事情🫠
該檢調單位沒問題,唯一有問題的是檢察官,若整個檢調都有問題,報告不會有破綻。。。😅😅
當時蒐證問題就很多
@@tinawang4557 其實還好,基本的證據都有,比如說浴室根本沒洗澡痕跡,陽台根本沒指紋腳印之類的啊~檢測出利多卡因啦。。。😅😅
真希望 司法 為賴生 討回公道
從法醫那領到死亡證明去戶政辦除戶開始始登記辦理繼承,到底哪裡有問題? 最好是沒有主動拋棄就是不代表要繼承🙄️根本就沒有懂與不懂的問題,地政事務所都會詳細介紹宣告哪有可能不懂? 一看就想非正當程序取得財產。一種巧合出現實屬難得;多種巧合出現我個人認為加工居多。
12:25 是不是造謠習慣了,新聞稿沒在認真審核的?
是,向寫作文一樣
拋棄繼承期限是多久?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老師好棒 簡單明瞭
這集超級精彩😂
這個頻道好有趣,感謝yt演算法😂
可以引用新聞資料可以嗎?
現在新聞水準真的很差 一堆錯誤還有一堆記者的想法一點也不公正
正奇怪這件事怎麼沒了後續...
有追有東西,沒追還卡在去年。。。😂😂
這個案字我反而覺得夏男的父親嫌疑比較大
正常啊~大家都懷疑,比較厲害的一看就知道一定是。。。😅😅
+1
這事件更可以做實他是為了另一伴的財產去結婚的
我很好奇當初五億高中生案
訊息一開始在全台爆開時
是不是也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
對啊~但之後為了平息眾怒選擇辦一個說明會,稍微出示些報告來解釋為何他們認為不是他殺。。。😂😂
過去有關偵查不公開的事件問題的
不是只有五億高中生案件
還有太多太多案件都是這樣
你們過去都不曾想過、提過
現在一堆堆自稱專家的都跑出來嚇死人了~
😂😂😂
@@qaz205 我不是啦~其他人我不知道,我原本是與世隔絕的人,誰死誰殺人跟我沒關係,謀財害命、隨機殺人、恐怖情人.....甚至學校鬧出命案我也不打算管,身為有宗教信仰的我認為因果關係跟神的選擇,我不與干預;但看到高中生被謀財害命,兇手很明顯,檢警卻還抓不到人,甚至證據不足,我才選擇出來,雖然不知道結果將如何,但我也已經盡力了,過程中也認識很多高手。。。🤠🤠🤠
偵查不公開規範的是檢調機關相關的辦案人員,跟訴訟關係人無關,五億高中生當初的案件是由高中生家人委託外部的法醫驗屍,跟柯這次鏡週刊聲稱資料來源都是檢調第一手有本質不同。我為什麼會知道呢?因為當時三立有節目來賓說那些消息可能是黃珊珊蔡壁如自己放出來的😂因為他們是被告不違反偵查不公開
對錢 是真愛~~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即便吞了遺產,也要有命花,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蒼天饒過很多壞人⋯
當初如果先收押禁見,這個案子一定很快就破了
當時是不起訴又交保.....續查一年也沒消息。。。🤧🤧
第一時間排除他殺可能才是最可笑的。有巨額利益還直接排除他殺。😂
他是盧某人的親戚
@@henglee7864 聽說是夏代書媽媽跟盧市長是死黨,不知道謠傳是不是真的,網路上一堆假消息......還有說夏男早有女友,結果沒證據也沒下文。。。🤣🤣
肯定是檢查官的問題,罪嫌重大卻不先收押,也不測謊,證據都破壞了。
電梯不坐在那邊走樓梯就莫名其妙,電梯又沒壞掉
的確啦~但只走一次樓梯而已,但那次明顯有問題。。。😅😅
真愛? 真的愛💰!
謝謝分享
廖老師講解得很清楚.
個人認為只要是正常人用膝蓋想也知道那位三白眼是兇手.
並且很可能有幫凶.
說實在很令人噁心!
一家被信任那麼多年的代書竟然謀財害命.
法律應該還給被害人與家屬公道.
讓我們大眾相信有天理!
夏男的父親跟哥哥根本都知情。
@@jia7799最麻煩的是知情人可以以《不知道他們真的會做》來撇清關係,法律也不能怎樣,不過夏代書跑不掉,畢竟算阻礙報案。。😅😅
重點就是要找到證據啊 不是大家覺得怪就能定一個人的罪
@@chinikip99 有證據啊~只是不多。。😅
超思 案很怪 我聽到笑噴了
一件事情若有人得利, 當然會有很大的嫌疑...賴和夏都沒有交往的證據嗎?談戀愛都會有相愛時的照片出遊記錄..等等, 會有很多的軌跡.... .夏完全脫離不了嫌疑是, 他的家人一直在處理賴爸的房產, 所以對於對方的物質是有一定的理解, 若沒有交往時期的親密照片, 沒辦法證明你們有交往情投意合的情況下, 當然會被判登載不實。
事實上是完全沒有紀錄,然後夏家跟賴家第一次處理房產是在2023/1/15。。。😅😅
賴生至今還在殯儀館 一次都沒去上過香 還扣人家的產證 這說得過去嗎?
法官是真的會這樣講話的...有些法官真的很怪,會在法庭上一直對其中一方指指點點甚至罵人,很有立場
By 旁聽過不少次的我
滿滿的話術
讚一個 有解釋才知道重點
客觀角度來看,只要確實沒有殺人意圖,那就是用極小的代價去對賭五億遺產,縱使失敗了也只要服刑1年6月,但如果成功了,人生直接起飛,期望值超級無敵高。
中檢的目的拖個幾年就能解套了😂 笑死😂
總結四個字 謀財害命
😂
只是還沒成功被發現只好說謊🤥
公理正義對台灣人是個奢侈品
案件本身就很怪,中檢能找出真相嗎?夏男怎麼解釋都不合邏輯
原中檢的檢察官有問題啊~明顯遭收買,因為檢調報告指出現場發現利多卡因麻醉藥殘留,浴室也只有椅子上有幾滴水珠地板乾的,陽台扶手寫《疑似》手印,陽台外緣地面上有刮痕,然後檢察官說明會說什麼~利多卡因是情趣用品或鼻噴劑,夏男洗澡屬實地上有水漬,陽台扶手有高中生指紋跟腳印;希望續查的檢察官認真破案,那是最後機會,一旦續查結果是維持原本不起訴,此案殺人罪就終止了。。。🤷🏻♀️🤷🏻♀️
@@priest-MOMO 假如不起訴......事實上還可以家屬還是可以向法院自訴。
@@EELLL084 我是得到相關人士佐證:因為現在此刻是續查階段(原本已不起訴處分),如果這個續查依然不起訴,就算家長自訴恐怕也不會怎麼查了,就已經續查了一年,沒有還要硬上訴,可能只會草草結案。。。🤧🤧
@@priest-MOMO 自訴就直接一審,就一樓錄影畫面,就能證明絕對是他殺。
@@EELLL084 因為我們知道監視器畫面是怎樣,人是掉下來的,但不像自殺這樣,像是上面拋下來,所以才說能證明他殺但無法證明兇手是誰。。。😅😅
姓夏的這兩父子不要說把案子交給他辦,就是跟他交朋友都很危險
知法犯法更加一層罪 符社會正義
看line或其他app就知道到底有沒有交往,交往期間傳的訊息都有跡可尋
一審檢查過了,完全沒有,像陌生人一樣,只有公事部分。。。😂😂
就是沒有才會辦使公務員登酨不實
三立的媒体記者,很常發生 新聞稿亂寫,不照實記載的問題,大家都知道”三明治“那三間媒体都是這樣的。
10:13被告擔心若拋棄繼承會坐實賴母說法,被判殺人罪。這句話本身就是邏輯錯誤的,你若要表示自己沒有謀財害命,就應該拋棄繼承。
夏男 不拋棄繼承 , 就說明他想要那些土地及財產贈與。
《被告擔心若拋棄繼承會坐實賴母說法》,邏輯並沒有錯誤,只是他怎麼做都會有人指控他殺人,因為當天結婚當天死亡,如果案子發酵的時候喊拋棄繼承,更會有一堆人喊是否做賊心虛或棄俥保帥,當時就有名嘴推測頂多放棄遺產換殺人免責。。。😅😅😅
@@priest-MOMO 拋棄繼承就是最直接了當證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如果是為了感情才結婚,拋棄繼承才能證明自己不是為了財產結婚;坐實誰的說法這種謬論,只有律師才敢在法庭上亂掰,社會上誰會相信
@@priest-MOMO 繼承遺產是本案殺人罪主要的動機,有沒有失去這個動機,被起訴、判刑的機會有沒有差異你再想想
@@FZRider1023 沒用的,事後失去動機跟事前就沒動機是兩件事,搶劫殺人之後把錢丟了就算沒有殺人動機?
@@whiteteachen2757 那你太小看人性了,如果你能模仿兇手心態,就能明白這是唯一兩全其美的辦法,要繼承所以不放棄,但要向法官合理解釋所以才說《會坐實.....》《希望民事婚姻無效》,首先他根本就希望有效且繼承,再來他必須這麼說來情勒法官,最後這個情勒屬於合理的說法,我上面說的《...做賊心虛...》的論述就是最佳的解釋與事實,即使他此刻主動提出取消2審或放棄婚姻無效之訴,還是會有一堆人巴結他殺人要死刑,這就是事實。。。🤔🤔🤔
想請問老師,所以婚前財產也列入遺產分配的項目中嗎?
一個是離婚,對方沒死當然不計入分前財產,但這個是喪偶。
同婚衍生之謀財害命,同婚的問題之一,要如何防止?
異性婚姻也是一樣有謀財害命的問題啊
@@陳昕昀-z3w 妳說的沒錯,但同性婚姻關係產生的問題是因為同性婚姻而做的,雞生蛋蛋生雞,同義。
廢除婚姻制度就沒問題了
這只要肯查,一定查的到,卻沒人敢查,難道他有黨證?
殺人罪部分,證據不夠,一是共犯集體沒有漏頭,二是絕對證據跟凶器找不到,三是行兇的地點沒找出來;頂多10樓有些可疑跡象可推翻高中生去過陽台以及夏男洗澡一事。。。🤧🤧
手機裏有沒有有他們兩個交往的親密照片?
沒有。。😅
小朋友真得要小心,沒社會經驗一不小心錢沒事小就怕連命都沒有了
當時看新聞就覺得啊這就謀財害命 😅
還有政府推出同婚法,結果招人利用,政府是不是ㄍㄞ
俗語講:「痟貪軁雞籠。」咱欲趁錢愛做正當頭路,毋通想講行歹路較好趁,煞來食免錢飯。
地政士助理說那些不知道的事違反經驗法則,正常來說法官不可能採信
這個案子應該學包青天去地府調那個高中生來問😂
問就是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我看的出來三立報導很奇怪😂
最奇怪的是為何泣新聞會幫夏男說話,他背景這麼大嗎?
@@pq2786唉!這又牽涉到抗中保台,因賴母是陸配,我有朋友說,財產不能落入他人手。
@@羊大-f5e那總統應該要宣布介入,然後謊稱找到自殺證據,最終結案分產啊。。😂
12:28 這段記者應該是想表達 針對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這個部份,非指謀財害命的部份,只是用語不夠精準而已,不是記錄有問題
大家都覺的他殺人, 但沒證據. QQ
有,但不夠。。。😅😅
其實所謂的「證據」是法官法律界定設定什麼算證據的⋯⋯
意圖明顯,當判死刑 , 噢對了死刑剛被廢除,民進黨真厲害
@@盧柏翔-j7w 真假?那爭議很大欸,全台大概80%人都不會同意。。。🤷🏻♀️🤷🏻♀️
@@priest-MOMO請看老師之前的影片,死刑「實質上」已經被廢了
這是不是說 現在與這人結婚 再弄死
就可以繼承遺產
只要沒有拋棄 就可以繼承🤔
沒證據不代表沒犯罪
簡直台版“類”辛普森案
只是一個是情
一個是財
案發時的五千萬房產,現在大概七千萬,等審完,市值大概一億❤
案發時已經是五億了,一共30筆土地。。。😅😅
這件案子會查不出來就是因為有官員涉案呀,檢察官阻止別人蒐證把其他人都擋在外面,關於裡面的情況是一片黑畫面,只有靠進去的檢察官口訴,結果後面出來之後就宣布沒有查到殺人證據,直接以死者是自殺結案,明明疑點一堆,當看的人是眼瞎了嘛,有這麼剛好犯罪現場是選在建設中的建物,又剛好他們進入大樓內部一路上什麼電眼都沒有,這不是設計好的食人宴,鬼才信,再來看看如今的酬庸北檢幹的爛事,你就知道這背後的事情有多駭人聽聞。
有監視器欸,而且檢調有查出很多證據,是檢察官撒謊+指鹿為馬。。。😅😅
這個嫌犯 真是哪來手法 怎麼知道可以這樣感覺 以法玩法 查無他證據
他老爸~代書通常法律跟經驗都不少,夏男才26自然不會是主謀。。😅😅
5億可是死幾個人都不奇怪的數字。
戶政也是有問題,不應該可以讓認識一下子的路人甲當證婚人吧!
說實話,基本戶政機關就是這樣,正常運作都是有證婚人,問一下什麼關係,就通過.......所以現在很多都找路人。。。😅😅
所謂找不到證據他殺是因為這水很深
他殺證據有,證明夏男殺人沒有。。。😅😅
或許我能理解夏男「沒有主動拋棄,不代表要繼承」這話的語意,用一句話來總結夏男-法律只學一半,錯誤理解。因為廖老師有法律底子,就觀念上認為夏男主動拋棄跟(當然)繼承是自相矛盾,這個當然繼承是直接的/理所當然的事;但就夏男的邏輯 可能認為這個"繼承"是個人自由/可要可不要。以夏男的思維去看這件事:如果自己沒有繼承遺產的意願,就沒有所謂主動拋棄的問題。可就法律上 遺產本就屬於夏男,夏男會認為這筆遺產並非自己想要(沒有主動拋棄問題) 而是法官判給的,即便不想要也只能收下,被迫收下就沒道理問夏男是否主動拋棄繼承。 這可能有點難理解,要建立多人立場
我懂你的意思耶~之前我還沒那麼懂繼承的基本知識之前,也會這樣想,所以夏男這句還不覺得哪裡奇怪。
雖然法律上是判定配偶與父母各一半,但實際分配時若有任何一方想放棄繼承,其實可以立約或之後贈與對方,我是這個理解。。。😅😅
所以老師才覺得矛盾跟奇怪吧... 如果是這樣不懂的話,那怎麼會清楚知道繼承期限有多久、過了之後才講
@@yrlynx8425 要知道人家是明明想繼承,故意說沒想要,所以言詞上才會看似有矛盾,不是他言詞打臉自己無邏輯亂說話,而是一般人無法模擬他要幹嘛所以不理解他所述,當然法官肯定會理解的。。。😅😅😅
因為夏父是合格地政士 法官路人皆知 夏父為了表示自己沒介入本案 故意隱藏只將方向及訴求的骨幹調整對了就好 枝葉由夏生自己補足 所以才會顯示部分內容專業 部分內容可笑愚昧
不然這樣算:他18歲*365天=在世6570日
那男的跟他在一起一天。分得5億*1/6570日=76103元
媽媽照顧他18年,分得5億*6569/6570日。如何,我這題有沒有得100分😂
之前在網路上說大樓必須派員警訓羅,竟然有人説在私人領域不能進去蒐查 私人領域這個名辭這是無敵了嗎。
派警員巡邏是還好,尤其案發後一陣子,但長久以來的話,一定交給保全處理,私人領域應該是只房屋內,總不能因為有人墜落,就每家每戶要求搜索,反彈聲浪會很大。。😅😅
@@priest-MOMO 保全 稱差不齊 也是很危險的
@@下港發大財 放心啦~此案日夜班保全都站在我們真相派這方,幫助不少,還提供很多細節,只可惜被大眾認為也是共犯。。。🤧🤧
案發大樓保全已經確定是正派的,對真相幫助很大,提供很多情報,雖然逐個離職,但都是輿論壓力無奈。。🤧
北檢不敢辯夏男,賴寃死無人幫助伸冤。中檢
很多人幫伸冤,但中央不管也無法。。。🤧🤧
這種時事案,大家可能比較有興趣看🤣
就是惡因惡果⋯⋯這個案子真的幾乎可以說是全員惡人 可憐歸可憐 但真的沒辦法同情😂
非也非也,一堆當天正常做事的人被網友當共犯,甚至因此有人員被罵到選擇離職不再多言,還說自己以後不想盡責了,自然也不會公開對案情的論述。。。🤧🤧🤧
@@priest-MOMO 不太可能 公職人員做好份內的其他都是浮雲
@@user-biggerthan30 有些就不是公職人員啊~而且離職就不一定要堅守職責。。。🤔🤔🤔
@@priest-MOMO 被掃到雖然很慘 很無辜 但不在我說的全員惡人範圍內 我說的是生父生母對元配及孩子的態度
@@user-biggerthan30 喔~你是說賴一家喔,那也不能反駁,因為他們一家確實都有問題,最可憐的還是高中生媽媽,比高中生慘。。。🤧🤧
謀財害命....這件事就是謀財害命!
查監視器,看有沒有異常份子出入?
超奇怪的,為什麼檢調沒有抓這個嫌疑人去警局拷問,難道一條人命就這樣白白斷送
要有理由懷疑他才能抓,問題是他們沒這些理由,一旦抓,在台灣可以反告。。😅😅
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現在都現世報!夏男報應很快會到,大家等著看。法律無法收他,老天爺會收他。
妥妥的謀財害命!枉死冤案!
妥妥的謀財害命!是什麼使人喪盡天良!殺人罪不起
夏男有女朋友喔!這是謀財害命😢
我很想知道夏男女友是誰,但說這些話的人沒下文。。。😂😂
真的女友會不會就是旁邊那個律師?兩人似乎很有話說,而且很維護夏。
@@小忠忠-w8f 看起來很像是,但年紀不符啊。。。🤔
夏夕景
反正就是騙一個還未成年的小孩好騙
候水盛說同婚會亂國!
婚姻是永續經營承上啟後,同婚一代絕!?
老師可以說公車事件嗎?
8:10
其實我認為法官也蠻白癡的
既然嫌疑人都已經說他不是為了錢財
那就把土地判回去給媽媽不就好了
你看他會不會跳腳
不是這樣判,偽造文書法官只能判有罪無罪,不能干涉財產與土地。。。😅😅
他就沒有繼承權啊制仗
@@lucky49441281 其實不一定,萬一婚姻給他判有效,或是婚姻無效訴訟取消,都會造成他可以分一半。。。🤧🤧
已經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就表示婚姻無效, 當然沒有繼承權
@@user-opwa1008 不一定啊~現在還在二審,搞不好改判無罪。。😅
雖然我也相信他們是假結婚 但在沒有絕對證據的情況下判這個登記不實不就只是法官個人自由心證而已嗎? 如果賴生沒有死亡 家人去舉發這個情形會被判有罪嗎? 我覺得很難吧
正解,居然賴最終被說服,肯定會為夏男辯護,2人甚至會在法庭證明戀愛關係,但賴媽媽只要知道真正的結婚理由,也許告知賴他正在被詐騙,賴就會主動離婚。。。😅😅
受害者的權益是一回事 但整個事件脈絡 正常人都能聯想到謀財害命 我國檢調司法對這案件的理解 實在是讓人很難理解 最合理的解釋 或許是加害人和檢調司法有勾結 才能讓這案件走到讓人無法理解的程度 財帛動人心啊
法律是講求證據的,你是不是卡通看太多才會覺得推理推一推就能把人定罪,你好可悲喔
這種法律頻道不適合你,你還是趕快去看你的卡通吧
檢調有查到一些證據可以推翻夏男說詞啊~還有他殺證據,只是不夠而已,但檢查官硬要撒謊騙大眾。。。🤧🤧
@@lucky49441281 只會嘴砲 還會什麼 你好可悲喔
@@lucky49441281 這種法律頻道不適合你 你還是趕快去看你的3立冥世吧
沒有怪,只有利益,只是目前沒有證據他涉案而已
這時候就滿希望現實世界也有善惡之屑的復仇者二人組,法律還不了被害者公道,至少還有管道可以伸張正義
賴生擁有繼承財產美好人生才要開始怎麼會尋短
夏生明顯有犯意而且過程中有明顯破綻
沒有合意結婚婚姻自然無效
感覺起來有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