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蓁莉Hi說房產】房屋稅 | 地價稅 | 房地合一稅 | 土地增值稅 | 房地產自用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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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0 май 2024
  • #房屋稅
    #地價稅
    #房地合一稅
    #土地增值稅
    #房地產自用稅制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介紹
    00:50 自用住宅房屋稅
    02:50 自用住宅地價稅
    05:08 自用住宅房地合一稅
    06:12 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
    08:50 下集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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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4

  • @kaiping49
    @kaiping49 Год назад +1

    我也是現在才知道房屋稅跟地價稅的自用是分開判定的,謝謝蓁莉!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Год назад

      @kaiping49 謝謝您的觀看,未來會陸續推出相關稅制新影片,再請多多支持唷!

  • @user-rp2hr3jl1e
    @user-rp2hr3jl1e Год назад +2

    👍

  • @user-fu6bn4xc7r
    @user-fu6bn4xc7r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教你如果我小姑過世留下房子是民國94年的繼承是小叔,代書馬上過户贈與给我小孩就是哥哥的小孩(先生己過世)小孩把房子出租2年現在要賣出,請問這樣是新制或舊制。謝謝你

  • @judyoo1354
    @judyoo1354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教你 如外婆 53年前的房子 民國100年前過世給母 如母 之後又給4子女 繼承 哪4小 孩 繼承1200萬內地及房 那是用舊制 還新制算? 四小孩大概要付多少費用 ?30萬內嗎 ?很感謝你 因房 已50年以上 而母也繼承10幾年 現在傳給第3代 是舊 制還是新制 ? 特謝謝回答 ! 50幾年房 用舊制 好復雜 看多次 還聽不懂 感恩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您好,如果你們是105年以前繼承的,原則上可以使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申報,但是你們取得的成本一樣是用"房屋加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只是因為舊制土地不用課徵交易所得稅,儘就房屋的部分課徵交易所得稅(依房地比例計算)~也就是以"財產交易所得"申報隔年五月個人綜合所得稅!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分享最近新聞供參考!)
      🔔出售連續繼承不動產 財政部放寬房地合一計算方式
      2023/11/03 18:16:58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財政部發布房地合一稅解釋令,民眾出售連續繼承取得的不動產,在計算房地持有期間時,可將每次繼承的被繼承人持有期間一併計入,放寬持有期計算方式。民眾若不幸發生家人連續去世,出售繼承房地時稅負可望減輕。
      房地合一稅制自2016年上路,並於2021年7月起進入房地合一2.0,根據持有期間課以不同稅率,短期出售最重稅率高達45%。
      按照過去規定,民眾若出售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不動產,只能計算最近一次繼承時的被繼承人持有期間,不過實務上曾有案例,父親、母親在短期內接連離世,遺孤仍相當年輕,不得已只能儘快出售連續繼承的不動產,卻因此被課以重稅。
      財政部考量,繼承或受遺贈原則上無法透過人為操作,為此短期出售不動產,並非基於炒作,因此發布解釋令,個人交易適用房地合一制的不動產,若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可合併計算各次被繼承人持有期間。
      不過解釋令也設有防弊條款,若國稅局查明,有藉此從事避稅安排者,將不得適用。
      持有期間除影響適用稅率外,也會影響自住優惠要件。房地合一針對自住房屋給予400萬元免稅額,但必須持有並居住滿六年、交易前六年無出租營業使用,在計算六年期間時,解釋令也明定,可併計各次被繼承人、遺贈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及居住期間。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舉例,甲君的祖父在2017年元旦買入房地,2022年元旦去世,隨後2023年元旦甲君的父親也不幸過世,甲君連續繼承這筆不動產,並在2023年11月3日出售。
      在解釋令發布前,甲君計算持有期間只能併計父親持有期,前後僅不到二年,適用稅率高達45%;但解釋令發布後,可併計祖父持有期間,合計超過六年,適用稅率一口氣降到20%,省稅一半以上。
      KPMG安侯建業執業會計師張智揚表示,財政部這則解釋令有利納稅人,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除對於據以申請案件發生效力,尚未核課確定案件也適用,有助減輕稅負。

  • @user-ct8gp1sz5r
    @user-ct8gp1sz5r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桃園航空城已經漲了一波,現正適合進場嗎?會不會太遲?
    另外請教:
    我現在計劃換屋,買一間3000萬元登記我名下的自用住宅,二年內要出售配偶名下2000萬元的自用住宅(101年取得),適用重購退稅嗎?
    大約能退多少回來?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您好:希望您能教我官方Line好友,比較能及時回覆您的資訊喔!回覆您的問題:
      航空城投資的問題,請您加我官方Line好友,再回答您,好嗎?
      原則上太太20,000,000自用住宅要了解他的取得成本?可扣抵的費用(譬如仲介費、代書費),了解利得以後~才知道他繳納多少房地合一稅金額,原則上您買的30,000,000大於20,000,000售價是可以全額退稅的(符合房地合一稅制的前提下),以上回答您,如果還要了解細節,歡迎您加我官方Line好友,以便即時回答您喔,感謝您的留言😄

  • @roger1112
    @roger111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 我的現居房於109年2月購入,舊房111年12月出售 (土增稅舊制)使用一生一次稅金減半。 如果之後我要再買新房 出售現住房 ,是否在規定的兩年之內一買一賣 仍然適用房地合一稅的 重購退稅?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您好:您111年售出時如果沒有使用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109年買的這個房子,符合房地合一稅自用條件滿六年,一樣可以有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400萬優惠!重點是夫或妻戶籍遷入要"連續"滿六年…

    • @roger1112
      @roger111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謝謝詳細說明!111年售出舊房沒有使用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只有使用一生一次土增稅減半。 109年購入的現住房,由於沒有連續設籍所以預計在114年滿五年時候就出售換新房。

  • @user-sk1by7wp8n
    @user-sk1by7wp8n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請問用過一生一次後.一生一屋 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設籍滿6 年.相關條件6年連續居住.5 年無出租.如今未成年子女 已經19歲.除了成年子女可另外買屋.本人還適用本人之一生一屋外.假如 未成年如今成年未購屋呢?戶籍然設在本人之下.有符合本人及{未成年如今已成年}的一生一屋嗎?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一生一屋:只要有您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即可,所以成年子女設不設戶籍在您名下都沒有差異!反而是他可以用他的名字再去買一戶自用房屋喔!

    • @user-sk1by7wp8n
      @user-sk1by7wp8n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Chen.Li.Hi712 非常感謝您專業的回答.

  • @user-ok9hy7cy2i
    @user-ok9hy7cy2i Год назад

    蓁莉您好:想請教您我為了要賣唯一的一間持有30年的房子,自作聰明把全家戶籍都遷到我兒子名下的房子。後來發現有增值稅的問題,於是在一個月內又將兒子的戶籍遷回去我名下要賣的房子。這樣賣房有符合自用住宅增值稅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嗎?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您好,希望您加我官方Line好友,比較能及時回覆您資訊…也可以給您懶人包比較容易一目了然喔!
      一生一次增值稅的部分您想要自用的,只要你在出售的當下戶籍(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有在房子裡面就行了!如果用完這個以後,一生一屋的規定就比較嚴格,還是請您加我官方Line好友,我傳懶人包給你就會很清楚了!請您記得要訂閱我的頻道唷!謝謝😉

  • @kaochingchieh
    @kaochingchieh Год назад +2

    蓁莉您好,感謝解說
    現在才知道原來房屋稅跟地價稅的自用是分開判定的
    想請問您一個案例
    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兩間房產
    A戶和B戶
    A戶所有權人為我和配偶
    B戶所有權人為我
    問題如下:
    1.
    A戶目前已居住滿六年,我和配偶及子女皆設籍在A戶
    也都是使用自住稅率,請問第六年之後如果我遷戶籍到B戶,之後出售是否會影響六年400萬免稅額度權益?
    2.
    如果我戶籍不在B戶,但一週有兩天住在B戶,請問是否只要我向地方稅務局提出自住證明申請,就有機會使用自住房屋稅率呢?而地價稅只要將未成年子女的戶籍設籍在這就能使用自用稅率嗎?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Год назад +1

      😊蓁莉Hi回答Q1:
      您問這個問題應該A戶屬於房地合一稅的稅制,房地合一稅設籍並居住(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要連續滿六年以上,如果您中途遷入戶籍到B戶,但是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還是在A戶設籍,是不會影響您400萬免稅額權益的,但是建議配偶一定要設在A戶裡面,因為不確定您的小孩目前是幾歲,以及未來的幾年是否出售A戶?小孩如果單獨設立戶籍在A戶,未來假設年滿18歲也就是成年了,會造成連續六年的中斷,也就會不符合這項優惠稅率的規定囉!這點要特別注意喔!
      [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1)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2)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 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3)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項優惠規定。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Год назад +1

      😊蓁莉Hi回答Q2:
      *影片中有提到:自用房屋稅 只需要有自住的事實,並不需要遷入戶籍唷!而且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台合計有三戶房屋可以使用自用房屋稅!並不需要以遷入戶籍為認定自住的要件!
      *影片中也有提到:自用地價稅 需要遷入戶籍為認定要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併計一戶自用住宅,如果有其他第2 戶以上的自用住宅~您必須用:直系親屬(含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成年子女 遷入戶籍,全台合計土地坪數不超過相關限制,一樣可以多戶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率喔!

    • @kaochingchieh
      @kaochingchieh Год назад +1

      @@Chen.Li.Hi712 謝謝詳細解說,請問如果是本人或配偶”曾經”連續持有並居住滿六年但之後非自住,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要賣的時候能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嗎?

    • @Chen.Li.Hi712
      @Chen.Li.Hi712  Год назад +2

      這個稅制規定的時間👉成交時往前推要連續滿6年,
      可以接力(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都可以設籍)
      👉不能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