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臨檢是否違法?依法行政背後的權力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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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9 фев 2019
- 時常會看到新聞出現警察臨檢或是盤查引發的爭議,令人不禁疑惑警察的公權力到底有多大呢?依法行政就是公務人員的行為必須要有法源依據,除了《警察職權行使法》外,也有大法官解釋可以參考。
而賴瑩真律師在觀察了幾起爭議事件後,針對事件內容做出法律分析,也為社會大眾建構一些法律的概念,往後若民眾遭遇類似的事情,在守法的同時也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影片授權:律師說真話 X 賴瑩真律師(bit.ly/2GTGl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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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警制服隨手可得 這法有問題????????????
大法官535號解釋文臨檢須出示證件 是警察職權行使法修法抵觸了535號解釋文
是535號解釋促進了警職法的修法啦,你本末倒置!
還有,高雄左營區
舊城派出所,左營大路
“全聯事件”
連影片一點都不敢播。
全吃案。
多年前(高雄氣爆之前的幾年)
左營區“舊城派出所”
詹明山員警,執法過當,
把當地居民。。。
詹明山員警,不祇偷假步,
大歪割,把居民壓制在全聯大門口
左營大路272巷旁那家“全聯大門口”
影片播都不敢播,還吃案。
警察局
的
員警
早已輪為“不肖財團”的打手了。。。
現在假制服跟本分不出來真假,應該要出示證件。
軍警制服隨手可得 這法有問題
0.49秒 表示民眾法律意識淡薄,或是被養成了刁民(3.05-3.09秒 警察為何會出現在那條路上做臨檢(不是收到公文?長官命令?難道是看心情,3個警察想說隨便找條路交差?)
只能查驗身分的警察如何執行?警察職權第7條第4點(由怎樣的依據可以證明受檢者足以?)這呼應到了中壢音樂老師的那個問題, 1警察合理懷疑? 2警察自我判斷? 3民眾有心神不寧慌張心情? 4警察通天本領完全不用看他有沒有帶危險物品就可判斷?又不能檢查車廂,也不能搜身檢查包包,衷心覺得警察的執行權有極端的矛盾問題,近期間發生的事情讓我想到了最近公司要求的依據SOP就是一個矛盾的衝突,又要警察依法行政,要警察打擊犯罪又不能盤查,又要治安良好,此消彼漲,不會全都達成100分的一個問題在這出現了,拒絕盤查花的時間跟你在那邊配合的時間成本一樣嗎,不配合是不是心裡有鬼,但卻不能合理懷疑,需要有犯罪事實證明,代表就是犯罪的人才需要被抓,預謀犯案只是想法,這就是為什麼鄭傑可以拿刀進捷運的道理(他只是要切水果用的)進了捷運站才開始突發奇想的想切人頭,就算在沒進站之前被警察看到,1來你警察沒有依法不能查我包包, 2來我神色就算有點慌張你也沒法盤查我,3結果就是捷運的慘案還會再出現,只要有厭世的人就會在看到,警察並沒有強大的功能 可以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預防犯罪功能,消彌犯罪於出事前,當然不是全挺警察,但是我相信 大部分的警察是人民保母,少部分還是會有老鼠屎的存在,就像台灣的犯罪率跟國外來比算很低了
依據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規範,不能攜帶刀械、火藥等危險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範圍,疑為危險物品時可要求檢查,一但發現可拒絕運送,並通知警察處理。
但是現在假扮警察...很多!穿制服有爭議的!
你下次遇到需要警察救你時先叫警察出示警員證在讓他救
每個狀況不同,其處理也會不同,所以解釋更會不同。
唉😮💨,好煩啊。
解釋道的好模糊了,好像都是說警察的事,不是站在民眾角度,現在假警察也有呀,提出疑問也可以的
政府應該要收回警察的公權力
這個人真的是。抓去好好檢查一下有問題喔
聽了根本在放屁
還有,高雄左營區
舊城派出所,左營大路
“全聯事件”
連影片一點都不敢播。
全吃案。
多年前(高雄氣爆之前的幾年)
左營區“舊城派出所”
詹明山員警,執法過當,
把當地居民。。。
詹明山員警,不祇偷假步,
大歪割,把居民壓制在全聯大門口
左營大路272巷旁那家“全聯大門口”
影片播都不敢播,還吃案。
警察局
的
員警
早已輪為“不肖財團”的打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