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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恐怖,"黑心都更2"作者說:第46講建商肯定「坑你」,如果你不懂的話在參與都更的過程當中,透過採訪,我認識了不少都更界的高手與受害者;我的結論是,如果你不懂的話,建商肯定坑你,而且是坑死你。連「最平常的一句話」,「一坪換一坪,不可能」,也可以拿來「坑死」你。有一次,我同學A君的老媽媽搬入新厝(補辦請客,趁兒子從大陸回來),順道請我吃飯,當我被帶領著走進哪一棟大樓的時候,我就開始擔心了,因為這一棟大樓我認得。言談中,老媽媽非常高興(述說著,別人家一坪換一坪,都沒機會),這中間分享了她的老屋照片,此時我心裏又嘀咕了一下,後來我同學跟他老媽介紹我是都更內的大內高手(都是吹噓與恭維);我只好假裝打電話,找了個藉口,就趕緊速速回駕(返家兼尿遁),免得說錯話,接著懊悔終生。(看來知識太充分,也不見得一定是件好事。)後來,跟我一起去的B君追上我家,問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得一聚」;我要求他「不能說出去的情況」下,開始分析給他聽;我再次強調,我不喜歡在已成定局的結果下,多講一句話;也不喜歡在開心的人面前,推翻他自以為的滿意結果。(就當我不知道,如果你有陰陽眼,也要懂得「假裝看不見」。)後來,B君說,她們都是「一坪換一坪」,哪裡有錯嗎?(老屋換新屋,破屋換好屋,漏水屋換鋼骨結構。)我反問他,這個「一坪換一坪」,前面是「什麼坪」?後面又是「什麼坪」?就我的了解,我朋友A君的媽媽有三階段的大量損失,所以我不敢說,分別是:1. 「土地坪換建坪」的損失。2. 「室內坪換權狀坪」的損失。3. 「透天厝的建坪」換「建蔽率建坪」的損失。這時候,B君還是聽不懂,接著我就開始描述我對這棟大樓的了解,我知道這個危老案共有9個地主,所以分到九個一戶,而建商分到27戶,這表示「什麼」呢?我舉我隔壁的例子,地主與建商是六四分,結果是40戶,室內面積一樣;請問B君,如果屋主是每人分到一戶,請問屋主共有幾個人?(算法為40*0.6=24 24/1=24,24個屋主。)B君很聰明地回答我,屋主共有24戶,每人分一戶,所以是24戶,建商取走剩下的16戶(每戶30坪),所以從總坪數來看,屋主應該是拿到720坪,建商拿走480坪,也就是總坪數為1200坪。(所以才算是六四分。)接著回到最開始的問題,為什麼「新屋坪數」都一樣(四拼九層樓),住戶「一坪換一坪」,共拿走了9戶,建商卻拿走了27戶;這表示這場合建分屋比是25比75,地主們只分到四分之一,建商拿到四分之三,這不就跟一般的六四分差很多嗎?(25比75,應該算是三七分,地主三成,建商七成。)接著我們再作一個假設,假設這9個地主其中有4個屋主,也就是一間中古屋的四個樓層,假設他們是30坪,建坪換建坪,室內坪換權狀坪,所以每一個屋主得到一戶,這還算合理。重點是剩下5個地主,其中三個是透天厝一層樓的地主,其中二個是另外一間二層樓的屋主,如果這「5個地主」都跟「前面的四層樓公寓中的四個屋主」,都得到「同樣的結果」,這不是很奇怪嗎?(同一排,就是容積沒有用完的磚瓦房。)理論上,不是應該一個層樓的地主(有三個老地主),分到四倍的建坪,而兩個一層樓的地主(有一棟上下兩層的老地主),分到兩倍的建坪,不是嗎?(危老都更不都是看土地面積大小,來分坪數嗎?此刻把地主啃光了。)也就是說,四層樓的土地持分是1/4,分到30坪,哪麼二層樓的土地持分是四層樓的兩倍,不是應該分到60坪嗎?同理,一層樓的土地持分是四層樓土地持分的四倍,不是應該分到120坪的四間新屋嗎?一瞬間,我感到十分難受,但木已成舟,老媽媽也十分開心(傻瓜也有傻瓜的快樂),有一間電梯大樓可以使用,「開心得不得了」。這也驗證了我當天真的有一個劫數,難逃,但我還是很嚇心走了,以一個百分之百的開心笑臉,離開A君的家。後來以研究老照片為理由,借回來好幾疊的相冊。而事後,我也得到驗證,我也真看到老房子之前的照片。剛巧,拆除前也有幾張大合照,接著,我從同學A的母親保存的老房子黑白照片(與回意解說)中看出來,這就是一層樓的磚牆結構,不僅是容積率沒有用完,連建蔽率都沒有用完,門前有小花圃,後面有小菜園,如果用建坪換建坪的話,這中間有三個重大損失,第一是四倍建坪的損失,第二是建蔽率的損失,第三個室內坪換權狀坪的損失。也可以說,老人家就是老實,覺得建商把一間「老舊磚房」,變成電梯大樓,不用爬樓梯,這個她老人家想要的結果;所以也沒有跟兒女商量,就直接跟建商簽了約;所以建商為了避免地主毀約,連帶地把「她的安置計畫」做得非常好,還自費幫她請了一個「特別看護」,這些都是免費的,至於每天的噓寒問暖,更是殷勤週到。(差點沒有把建商土地開發人員認做乾兒子。)等到我的朋友A君從大陸忙完回到台灣,三年的時間,就把一間「一個樓層的磚瓦房」變成一間「電梯大樓中的一戶」。太可怕了,再說一次,建商有兩幅嘴臉(賤商),簽約前,一副大笑臉,跟太監一樣唯唯諾諾,像是簽年難得一遇的知心好友,另外一幅大鬼臉(簽約後),跟共產黨一樣,如果你不服氣,再賞你兩巴掌,抄你全家,看你服是不服?
靠北!那來爛尾?這是民事糾紛吧!
幸好我根本就買不起,也不對該怎麼說呢
真是恐怖,"黑心都更2"作者說:
第46講
建商肯定「坑你」,如果你不懂的話
在參與都更的過程當中,透過採訪,我認識了不少都更界的高手與受害者;我的結論是,如果你不懂的話,建商肯定坑你,而且是坑死你。
連「最平常的一句話」,「一坪換一坪,不可能」,也可以拿來「坑死」你。
有一次,我同學A君的老媽媽搬入新厝(補辦請客,趁兒子從大陸回來),順道請我吃飯,當我被帶領著走進哪一棟大樓的時候,我就開始擔心了,因為這一棟大樓我認得。
言談中,老媽媽非常高興(述說著,別人家一坪換一坪,都沒機會),這中間分享了她的老屋照片,此時我心裏又嘀咕了一下,後來我同學跟他老媽介紹我是都更內的大內高手(都是吹噓與恭維);我只好假裝打電話,找了個藉口,就趕緊速速回駕(返家兼尿遁),免得說錯話,接著懊悔終生。(看來知識太充分,也不見得一定是件好事。)
後來,跟我一起去的B君追上我家,問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得一聚」;我要求他「不能說出去的情況」下,開始分析給他聽;我再次強調,我不喜歡在已成定局的結果下,多講一句話;也不喜歡在開心的人面前,推翻他自以為的滿意結果。(就當我不知道,如果你有陰陽眼,也要懂得「假裝看不見」。)
後來,B君說,她們都是「一坪換一坪」,哪裡有錯嗎?(老屋換新屋,破屋換好屋,漏水屋換鋼骨結構。)
我反問他,這個「一坪換一坪」,前面是「什麼坪」?後面又是「什麼坪」?
就我的了解,我朋友A君的媽媽有三階段的大量損失,所以我不敢說,分別是:
1. 「土地坪換建坪」的損失。
2. 「室內坪換權狀坪」的損失。
3. 「透天厝的建坪」換「建蔽率建坪」的損失。
這時候,B君還是聽不懂,接著我就開始描述我對這棟大樓的了解,我知道這個危老案共有9個地主,所以分到九個一戶,而建商分到27戶,這表示「什麼」呢?
我舉我隔壁的例子,地主與建商是六四分,結果是40戶,室內面積一樣;請問B君,如果屋主是每人分到一戶,請問屋主共有幾個人?
(算法為40*0.6=24 24/1=24,24個屋主。)
B君很聰明地回答我,屋主共有24戶,每人分一戶,所以是24戶,建商取走剩下的16戶(每戶30坪),所以從總坪數來看,屋主應該是拿到720坪,建商拿走480坪,也就是總坪數為1200坪。(所以才算是六四分。)
接著回到最開始的問題,為什麼「新屋坪數」都一樣(四拼九層樓),住戶「一坪換一坪」,共拿走了9戶,建商卻拿走了27戶;這表示這場合建分屋比是25比75,地主們只分到四分之一,建商拿到四分之三,這不就跟一般的六四分差很多嗎?(25比75,應該算是三七分,地主三成,建商七成。)
接著我們再作一個假設,假設這9個地主其中有4個屋主,也就是一間中古屋的四個樓層,假設他們是30坪,建坪換建坪,室內坪換權狀坪,所以每一個屋主得到一戶,這還算合理。
重點是剩下5個地主,其中三個是透天厝一層樓的地主,其中二個是另外一間二層樓的屋主,如果這「5個地主」都跟「前面的四層樓公寓中的四個屋主」,都得到「同樣的結果」,這不是很奇怪嗎?(同一排,就是容積沒有用完的磚瓦房。)
理論上,不是應該一個層樓的地主(有三個老地主),分到四倍的建坪,而兩個一層樓的地主(有一棟上下兩層的老地主),分到兩倍的建坪,不是嗎?(危老都更不都是看土地面積大小,來分坪數嗎?此刻把地主啃光了。)
也就是說,四層樓的土地持分是1/4,分到30坪,哪麼二層樓的土地持分是四層樓的兩倍,不是應該分到60坪嗎?同理,一層樓的土地持分是四層樓土地持分的四倍,不是應該分到120坪的四間新屋嗎?
一瞬間,我感到十分難受,但木已成舟,老媽媽也十分開心(傻瓜也有傻瓜的快樂),有一間電梯大樓可以使用,「開心得不得了」。
這也驗證了我當天真的有一個劫數,難逃,但我還是很嚇心走了,以一個百分之百的開心笑臉,離開A君的家。
後來以研究老照片為理由,借回來好幾疊的相冊。
而事後,我也得到驗證,我也真看到老房子之前的照片。
剛巧,拆除前也有幾張大合照,接著,我從同學A的母親保存的老房子黑白照片(與回意解說)中看出來,這就是一層樓的磚牆結構,不僅是容積率沒有用完,連建蔽率都沒有用完,門前有小花圃,後面有小菜園,如果用建坪換建坪的話,這中間有三個重大損失,第一是四倍建坪的損失,第二是建蔽率的損失,第三個室內坪換權狀坪的損失。
也可以說,老人家就是老實,覺得建商把一間「老舊磚房」,變成電梯大樓,不用爬樓梯,這個她老人家想要的結果;所以也沒有跟兒女商量,就直接跟建商簽了約;所以建商為了避免地主毀約,連帶地把「她的安置計畫」做得非常好,還自費幫她請了一個「特別看護」,這些都是免費的,至於每天的噓寒問暖,更是殷勤週到。(差點沒有把建商土地開發人員認做乾兒子。)
等到我的朋友A君從大陸忙完回到台灣,三年的時間,就把一間「一個樓層的磚瓦房」變成一間「電梯大樓中的一戶」。
太可怕了,再說一次,建商有兩幅嘴臉(賤商),簽約前,一副大笑臉,跟太監一樣唯唯諾諾,像是簽年難得一遇的知心好友,另外一幅大鬼臉(簽約後),跟共產黨一樣,如果你不服氣,再賞你兩巴掌,抄你全家,看你服是不服?
靠北!那來爛尾?這是民事糾紛吧!
幸好我根本就買不起,也不對該怎麼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