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ep.18】凶宅問題多!拍到才驚知是凶宅!?法院不給退貨,理當誰負責?出租後變凶宅的因應對策!| 凶宅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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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30 сен 2024
- #凶宅 #法拍 #拍賣 #房價 #瑕疵 #解約 #仲介 #出租 #新聞 #法律 #陳樹村律師 #法丞律師事務所
上集聽完陳法官的"驚險"辦案故事,買方可向賣方主張之外,仲介要不要負責呢?而若是不知情拍到凶宅呢?站在出租的房東立場可以怎麼處理?
凶宅大哉問,雖然大家說房價比凶宅可怕,要不要入手都先聽陳老師一次講明白~
法丞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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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凶宅估價1:02不是估現價,而是估當時2.3年前買房的價格,若其為凶宅,值多少?打幾折?1:23凶宅通常打7折1:39估價最重要的就是“估價的時間點”2:08法官認定是減價,但對方堅持解約。此時可能判其要解約,不成立,敗訴2:26仲介丙有無過失?應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32仲介的義務有“調查&說明”2:44屋況說明書是賣方說明責任,其有無故意隱匿瑕疵、故意不實告知3:02當其故意隱匿做不實說明時,應推定有過失,其為債務不履行3:45縱使賣方乙向法院買時不知此為凶宅,但依然要負瑕疵擔保責任3:53仲介要盡調查義務,否則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4:04賣家說凶宅是法拍屋,能否向法院申請撤銷法拍(即退貨)?把錢還給債務人?房子不要了?4:39依據拍賣法,一要明確,二法拍不負瑕疵擔保責任(貨物售出概不負責)5:08在國外認為是“公法”上的行為,是把所有權切斷,再將其重新分配給新的人,拿到權利轉贈書5:33在台灣怕因拍賣而負國家賠償責任,所以將其為“私法”上的行為5:42其為私法買賣應該要負責,但法拍卻不用,這在解釋上有問題5:58司法院強調:在法拍時會發文給各機關盡力查,若有查到會註明在拍賣公告中6:19若查不出,還是會寫不負瑕疵擔保責任6:29若買到凶宅,無法退貨還款6:38因為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7:00日本規定擔保品需無瑕疵7:30其認為凶宅是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得標者可向債權人將瑕疵的價差要回來7:53網路拍賣買到瑕疵品該怎辦?
8:04可以各自挑選仲裁人&中間人居中協調,此機制簡稱ODR
8:53關於租房時租客在租房內非自然死亡9:04出租人“無法”向承租人的家人要求繼承損害賠償,因人格在死亡時就已終止9:25即使繼承,因繼承法為“有限法定限定繼承”,以其遺產為限來付清償責任9:40若其無遺產,則無法求償9:47、10:13若承租人有保證人呢?10:20民法提到若毀損房屋需負賠償責任10:28但凶宅非保證人要負責,因此無法求償11:07預防方法:1.在租賃契約寫下特約,要求保證人在房子變凶宅時需負賠償責任11:33 2.買凶宅險
11:48凶宅轉賣or出租須盡告知義務,否則可能構成詐欺,或是故意不告知瑕疵,將來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謝謝老師不辭辛勞的教學🎉🎉🎉
請問陳老師,是否有此類不動產法律的實務課程,覺得陳律師非常有料、很想購買老師的課程來充實自己
謝謝陳法官
謝謝老師!~ 辛苦了!~ ^^ 😊❤👍🙏
謝謝老師詳盡解說 感謝🙏
謝謝老師的教學。
👍👍👍👍👍
請問老師、屋主除了對承租方提供保證人外可以附加不自殺聲明書?屬合法?若法院判例屬有效?
問樓主:別鬧了,附不自殺證明書之人要是死了,屋主第一個列入死者為他殺的嫌疑人。且不自殺證明是『公示用』,不是拿來訂契約的!若想了解更深樓主可讀民法總則,跟『契』的相關條文。
徐巧芯案例可以舉例嗎 LINE群組詐騙金流但公關公司幫徐做活動
謝謝您用心錄製解說非常清楚又明瞭!
感謝分享
超有用的法律知識欸,謝謝老師
清晰好懂
老師講得很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