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азмер видео: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Показать панель управления
Автовоспроизведение
Автоповтор
1. 試用期的存在實益: 勞資雙方若有約定試用期, 可讓雇主審查員工不適任之審查標準大幅降低, 因為雇主若想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而解雇勞工, 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 例如PIP, 但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而雇主於試用期間認為勞工不適任, 其負擔之舉證責任僅須證明該員工"大致上無法勝任工作"即可, 無須證明其解雇有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2. 為何實務上勞資雙方之試用期通常都是約定三個月: 因勞基法規定,雇主如果要解雇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之員工,必須給予被資遣員工10天的預告期間以及謀職假,且仍需支付預告期間之薪資,因此適用期若未逾三個月,雇主可直接資遣不適任之員工,無須給予預告期間之薪資及謀職假3. 試用期可以延長嗎: 可以, 但如果試用期間超過三個月, 將來要解雇員工時有關預告期間,謀職假,以及給付預告期間薪資等事項,皆須按照勞基法規定辦理4. 以試用期未通過為由解雇勞工, 是否要付資遣費: 勞動部與法院的見解不一, 前者認為要付, 後者認為不用, 因為法院見解認為試用期的約定, 其本質上是勞資雙方訂立勞動契約時, 由"資方保留勞動契約之終止權"的約定
很喜歡律師的表達風格,簡潔明白,感謝!
😸🤟
其實以前+現在有先進來試做PT之後觀察再正(試用期開始)…
超級實用,支持繼續做這類影片
感謝支持~~
唉,我自己是遇到台中非常大的教學醫院,快三個月了,但就是不等我轉部門,直接叫我學姐要我的電腦密碼進入,直接當場按下「自願離職」,醫護人員真的很悲哀,不想離職還被迫害。所以,轉到美國考執照,對台灣護理界的不公平感到無奈。
不止醫護界,幾乎整個職場都是這樣
你不能拒絕嗎? 直接向勞動部舉報?
都啥年代了 網路媒體流動很發達 他敢搞你嗎 就是因為你們姑息所以醫院才敢這麼囂張不是
竄改電子紀錄 偽造文書 如果可以證明不是自己同意簽署的,勞資關係可以恢復,他們要賠錢的
告她啊
老闆跟主管會觀察員工,員工也會觀察老闆。有些公司,是不能待的。例如,老闆說話不負責任,習慣性說謊,有詐欺罪前科...
我之前剛踏入社會,就傻傻的以為「試用期」的薪水低於勞基法是正常的⋯⋯😢當時時薪113元,我那時試用期薪水才85元超後悔在那浪費半年
喵星律師您好公司有請一位計時員工,結果來工作兩天,第三天無故缺席,也沒告知請假。後來中午後老闆詢問她才告知「因為之前車禍,醫生要求要再繼續休息三個月~」一般情況來說雇主就會認定她這樣就無法繼續留任,但當時沒有直接告知不適任。近期他卻要求公司要幫他開立請假證明⋯為了申請保險使用。但在資方角度他已經不是在職員工了結果她說我們不應該因為這樣開除他⋯因為她的表態是說今天她車禍無法工作並不是他願意的問題是她是在到我公司工作前一個月就車禍了,所以她本身就有前傷在身應徵時為主動告知。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能怎麼處理,讓資方傷害降到最低⋯
細節可能要釐清比較好給予建議
這兩集的影片超讚的,獲益良多,希望喵星律師以後也能繼續分享更多關於勞資權益的法律知識。😍😍
謝謝
超級實用的👍
大感謝🥹
喵律師棒棒棒
如果雇主不給加班費,或故意少報時數,算不算詐欺得利罪?
試用期給資遣費其實非常便宜真的不用花太多時間 搞得很複雜
請問如果不是大公司那種,而是小店舖的員工,就算有理能爭,真的有人會選擇恢復雇傭關係嗎......?我的上個工作老闆是個很扣的人,前天準時下班,隔天就會給你追派差事,反正就是要員工超時工作(而且必須超時半小時內打卡)某天來了個有經驗的妹子值班,老闆只跟我說[你跟她工作一天,看看她是不是比你熟練?你這樣跟不上她工作],我就被說明天不用來了(後來有爭取到求職假和資遣費)我也不想離職,但問題是按照老闆個性,工作上有太多合法搞員工的手段,留下來我也不會有好果子吃,實際上不就只有[妥協後跑路]這個選項嗎?如果留下來工作,員工有辦法蒐證自保嗎?(周圍就那幾個員工跟老闆,每個人都不想丟飯碗根本沒得反抗,留下來指揮你的還是那個說啥算啥的老闆)
❤️ 很有幫助!謝謝!😊
謝謝😉
可是很多早餐店連契約都不簽的甚至勞健保都沒有這種的案例被裁罰不是理所應當嗎?
違法當然就母湯了
感谢您的说明😊
謝謝!
如果在試用期合約內,定義勞資雙方可隨時終止合約,這也不需要符合勞基法的最終手段,直接給資遣費或預告工資就合法嗎?
可以查勞工有過調解案件??
想了解 如果進去公司才知道職務 (3個月後)公司升遷公告發現 :此職務無法升遷 原職聘用 這樣是否有救濟方法呢? 2005前進去的可以升遷 之後無法..
現任(1)工讀三個月後來轉正職而公司因內部政策填寫身份轉換任職公司所以工讀部份年資不算(2)轉正職後又填寫試用期契約內文提到如果試用期間,公司保有延長試用期權力問題(1)這樣違法嗎。(2)當時都一直再公司工作但有查勞保終止日是112/10/31後來,112/10/31前是工讀112/11/1轉正職,又在112/12/2投保這樣轉正職有試用期的部份嗎
喵律師 ~ 可否也聊聊 遺產繼承 或 房屋 買賣 之類的議題~~
好 想知道哪些呢?可以分享一下~
@@meowsing64 1.房屋買賣怎樣不吃虧的條約 或是 怎樣防守自保的合約 ! 或是 常見的房屋糾紛怎麼事前防禦 或是 處理 !2.遺產繼承 例如 : 繼承順位 ! 什麼東西算遺產繼承 ?一定要留給下一代嗎? 還是 可以全部只給一個人 !?特留分 是什麼 !?滿足條件 與 分配比例 (舉例金額計算)之類的 ~遇到的話 大家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 或 防守 或 應該注意哪些事情 等等3.同上 兩題 夫妻 簽了 財產分開制 還有房屋買賣 與 繼承問題 !
謝謝律師
為什麼試用期不能請半天或一天的病假?這樣就被開除了!
我們公司用人力派遣(新人進來都是派遣員工呢)的方式耶..是不是就規避掉了?
請問被公司強迫簽自願離職表資遣掉,有機會藉由勞動部上訴嗎?
有沒有勞工應徵工作時各項條件都符合但最後沒錄用憤而提告公司的案例?
完全找不到一間沒有試用期的....
沒有明文規定。通常都這樣,3個月試用期。付費,沒有福利。
❤
試用期就像白飯免費供應
恢復自由市場,公司老闆的怎麼用人怎麼政府憑什麼限制,倒了政府不管,賺錢了卻收稅
有點看不懂⋯
勞資蟑螂吃相難看,能搞出這麼多樁也是很扯
雖然勞資蟑螂手法不可取,但是不是也代表台灣很多雇主不守法,才有空子讓勞資蟑螂鑽?
@@印度麥可 的確有洞就有蟲啊😂
@@劉志昕 勞資蟑螂這個只能算是特例,其實還有很多的勞方正在深受資方剝削之害,這才是需要關注的地方
勞資蟑螂跟慣老闆堪稱天生一對最好是兩方一起撞上這樣才是大快人心以我的立場來說,我反而贊成你口中所謂的勞資蟑螂因為只有這樣那些慣老闆才會怕阿,才不至於越來越過份毫無理由的減薪、隨時喊加班加到超過工時、勞保低報等等...在台灣是層出不窮的
說個笑話 完全合法很困難
很讚 謝謝律師的講解
感謝你的支持~我們團隊會繼續創作優質影片帶給觀眾的!😸😸
現在公司員工都做不久
感謝民進黨挺台灣政府保障資方權益,我認識很多開公司的,以前都被不體恤資方的垃圾員工欺負,現在他們都學乖了,直接把試用期延長成無限期,想解雇就解僱,不用付半毛資遣費,更不用因為年資加薪而加重公司負擔。省下超多成本的。台灣的經濟是靠資方在拼的,勞方只會貪婪要求加薪,到不會想想台灣現在面臨中國威脅,必須要考靠遠雄興富發等大財團撐住,勞方只會靠北要加薪根本沒有用,應該要用過後隨手丟棄。
之前制度是垃圾馬搞得,你怎不去看誰研究諾貝爾無薪價,要說國民黨給外省福利最多擺爛的領最多,開一堆芭樂票軍公教以前擺爛老人沒貢獻領2000-1億退休金,老頭在家躺者月薪20萬退休軍公教,怎不說錢都跑在他們身上,靠關係和槍恐嚇以前又沒做事養肥一堆米蟲怎不說阿,睜眼說瞎話我看妳國民黨派來的吧
我敢打賭上次假壯士真貪婪老頭800-1躺在家裡錢還比你工作流血流汗多,萬一生小孩又有有薪育嬰價領更多補助,怎不看稅收都養了誰啊,隨便800-1老頭在家睡覺或生小孩都比你全家每月賺得多還不是之前國民黨圖利當時外省軍公教留下巨大爛攤子
是這樣的 國民黨之所以腐敗是因為他們是左派親中舔共政黨,我們民進黨則是主張發展經濟和支持大企業的右派政黨。然後國民黨左派所有親中,民進黨右派所以反中,不難理解吧
軍公教就是米蟲這點我們意見一致,但是勞工也是米蟲啊,只會影響到財團的經濟發展和左傾親中
所以軍公教勞工都是米蟲啊,拖垮台灣經濟,還整天喊低薪躺平,真無言,要說是中共統一台灣的話,這些廢物軍公教勞工還能有機會該該叫?
1. 試用期的存在實益: 勞資雙方若有約定試用期, 可讓雇主審查員工不適任之審查標準大幅降低, 因為雇主若想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而解雇勞工, 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 例如PIP, 但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而雇主於試用期間認為勞工不適任, 其負擔之舉證責任僅須證明該員工"大致上無法勝任工作"即可, 無須證明其解雇有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
2. 為何實務上勞資雙方之試用期通常都是約定三個月: 因勞基法規定,雇主如果要解雇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之員工,必須給予被資遣員工10天的預告期間以及謀職假,且仍需支付預告期間之薪資,因此適用期若未逾三個月,雇主可直接資遣不適任之員工,無須給予預告期間之薪資及謀職假
3. 試用期可以延長嗎: 可以, 但如果試用期間超過三個月, 將來要解雇員工時有關預告期間,謀職假,以及給付預告期間薪資等事項,皆須按照勞基法規定辦理
4. 以試用期未通過為由解雇勞工, 是否要付資遣費: 勞動部與法院的見解不一, 前者認為要付, 後者認為不用, 因為法院見解認為試用期的約定, 其本質上是勞資雙方訂立勞動契約時, 由"資方保留勞動契約之終止權"的約定
很喜歡律師的表達風格,簡潔明白,感謝!
😸🤟
其實以前+現在有先進來試做PT之後觀察再正(試用期開始)…
超級實用,支持繼續做這類影片
感謝支持~~
唉,我自己是遇到台中非常大的教學醫院,快三個月了,但就是不等我轉部門,直接叫我學姐要我的電腦密碼進入,直接當場按下「自願離職」,醫護人員真的很悲哀,不想離職還被迫害。所以,轉到美國考執照,對台灣護理界的不公平感到無奈。
不止醫護界,幾乎整個職場都是這樣
你不能拒絕嗎? 直接向勞動部舉報?
都啥年代了 網路媒體流動很發達 他敢搞你嗎 就是因為你們姑息所以醫院才敢這麼囂張不是
竄改電子紀錄 偽造文書 如果可以證明不是自己同意簽署的,勞資關係可以恢復,他們要賠錢的
告她啊
老闆跟主管會觀察員工,員工也會觀察老闆。
有些公司,是不能待的。
例如,老闆說話不負責任,習慣性說謊,有詐欺罪前科...
我之前剛踏入社會,就傻傻的以為「試用期」的薪水低於勞基法是正常的⋯⋯😢
當時時薪113元,我那時試用期薪水才85元超後悔在那浪費半年
喵星律師您好
公司有請一位計時員工,結果來工作兩天,第三天無故缺席,
也沒告知請假。
後來中午後老闆詢問她才告知「因為之前車禍,醫生要求要再繼續休息三個月~」
一般情況來說
雇主就會認定她這樣就無法繼續留任,
但當時沒有直接告知不適任。
近期他卻要求公司要幫他開立請假證明⋯為了申請保險使用。
但在資方角度他已經不是在職員工了
結果她說我們不應該因為這樣開除他⋯
因為她的表態是說今天她車禍無法工作並不是他願意的
問題是她是在到我公司工作前一個月就車禍了,
所以她本身就有前傷在身
應徵時為主動告知。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能怎麼處理,
讓資方傷害降到最低⋯
細節可能要釐清比較好給予建議
這兩集的影片超讚的,獲益良多,希望喵星律師以後也能繼續分享更多關於勞資權益的法律知識。😍😍
謝謝
超級實用的👍
大感謝🥹
喵律師棒棒棒
謝謝
如果雇主不給加班費,或故意少報時數,算不算詐欺得利罪?
試用期給資遣費其實非常便宜
真的不用花太多時間 搞得很複雜
請問如果不是大公司那種,而是小店舖的員工,就算有理能爭,真的有人會選擇恢復雇傭關係嗎......?
我的上個工作老闆是個很扣的人,前天準時下班,隔天就會給你追派差事,反正就是要員工超時工作(而且必須超時半小時內打卡)
某天來了個有經驗的妹子值班,老闆只跟我說[你跟她工作一天,看看她是不是比你熟練?你這樣跟不上她工作],我就被說明天不用來了(後來有爭取到求職假和資遣費)
我也不想離職,但問題是按照老闆個性,工作上有太多合法搞員工的手段,留下來我也不會有好果子吃,實際上不就只有[妥協後跑路]這個選項嗎?
如果留下來工作,員工有辦法蒐證自保嗎?(周圍就那幾個員工跟老闆,每個人都不想丟飯碗根本沒得反抗,留下來指揮你的還是那個說啥算啥的老闆)
❤️ 很有幫助!謝謝!😊
謝謝😉
可是很多早餐店連契約都不簽的
甚至勞健保都沒有
這種的案例被裁罰不是理所應當嗎?
違法當然就母湯了
感谢您的说明😊
謝謝!
感謝支持~~
如果在試用期合約內,定義勞資雙方可隨時終止合約,這也不需要符合勞基法的最終手段,直接給資遣費或預告工資就合法嗎?
可以查勞工有過調解案件??
想了解 如果進去公司才知道職務 (3個月後)公司升遷公告發現 :此職務無法升遷 原職聘用 這樣是否有救濟方法呢? 2005前進去的可以升遷 之後無法..
現任(1)工讀三個月後來轉正職而公司因內部政策填寫身份轉換任職公司所以工讀部份年資不算
(2)轉正職後又填寫試用期契約內文提到如果試用期間,公司保有延長試用期權力
問題(1)這樣違法嗎。(2)當時都一直再公司工作但有查勞保終止日是112/10/31後來,112/10/31前是工讀112/11/1轉正職,又在112/12/2投保這樣轉正職有試用期的部份嗎
喵律師 ~ 可否也聊聊 遺產繼承 或 房屋 買賣 之類的議題~~
好 想知道哪些呢?可以分享一下~
@@meowsing64
1.房屋買賣怎樣不吃虧的條約 或是 怎樣防守自保的合約 ! 或是 常見的房屋糾紛怎麼事前防禦 或是 處理 !
2.遺產繼承
例如 : 繼承順位 ! 什麼東西算遺產繼承 ?一定要留給下一代嗎? 還是 可以全部只給一個人 !?特留分 是什麼 !?滿足條件 與 分配比例 (舉例金額計算)之類的 ~
遇到的話 大家該怎麼爭取自己的權益 或 防守 或 應該注意哪些事情 等等
3.同上 兩題
夫妻 簽了 財產分開制 還有房屋買賣 與 繼承問題 !
謝謝律師
為什麼試用期不能請半天或一天的病假?這樣就被開除了!
我們公司用人力派遣(新人進來都是派遣員工呢)的方式耶..是不是就規避掉了?
請問被公司強迫簽自願離職表資遣掉,有機會藉由勞動部上訴嗎?
有沒有勞工應徵工作時各項條件都符合但最後沒錄用憤而提告公司的案例?
完全找不到一間沒有試用期的....
沒有明文規定。通常都這樣,3個月試用期。付費,沒有福利。
❤
試用期就像白飯免費供應
恢復自由市場,公司老闆的怎麼用人怎麼政府憑什麼限制,倒了政府不管,賺錢了卻收稅
有點看不懂⋯
勞資蟑螂吃相難看,能搞出這麼多樁也是很扯
雖然勞資蟑螂手法不可取,但是不是也代表台灣很多雇主不守法,才有空子讓勞資蟑螂鑽?
@@印度麥可 的確有洞就有蟲啊😂
@@劉志昕 勞資蟑螂這個只能算是特例,其實還有很多的勞方正在深受資方剝削之害,這才是需要關注的地方
勞資蟑螂跟慣老闆堪稱天生一對
最好是兩方一起撞上
這樣才是大快人心
以我的立場來說,我反而贊成你口中所謂的勞資蟑螂
因為只有這樣
那些慣老闆才會怕阿,才不至於越來越過份
毫無理由的減薪、隨時喊加班加到超過工時、勞保低報等等...
在台灣是層出不窮的
說個笑話 完全合法很困難
很讚 謝謝律師的講解
感謝你的支持~我們團隊會繼續創作優質影片帶給觀眾的!
😸😸
現在公司員工都做不久
感謝民進黨挺台灣政府保障資方權益,我認識很多開公司的,以前都被不體恤資方的垃圾員工欺負,現在他們都學乖了,直接把試用期延長成無限期,想解雇就解僱,不用付半毛資遣費,更不用因為年資加薪而加重公司負擔。省下超多成本的。
台灣的經濟是靠資方在拼的,勞方只會貪婪要求加薪,到不會想想台灣現在面臨中國威脅,必須要考靠遠雄興富發等大財團撐住,勞方只會靠北要加薪根本沒有用,應該要用過後隨手丟棄。
之前制度是垃圾馬搞得,你怎不去看誰研究諾貝爾無薪價,要說國民黨給外省福利最多擺爛的領最多,開一堆芭樂票軍公教以前擺爛老人沒貢獻領2000-1億退休金,老頭在家躺者月薪20萬退休軍公教,怎不說錢都跑在他們身上,靠關係和槍恐嚇以前又沒做事養肥一堆米蟲怎不說阿,睜眼說瞎話我看妳國民黨派來的吧
我敢打賭上次假壯士真貪婪老頭800-1躺在家裡錢還比你工作流血流汗多,萬一生小孩又有有薪育嬰價領更多補助,怎不看稅收都養了誰啊,隨便800-1老頭在家睡覺或生小孩都比你全家每月賺得多還不是之前國民黨圖利當時外省軍公教留下巨大爛攤子
是這樣的 國民黨之所以腐敗是因為他們是左派親中舔共政黨,我們民進黨則是主張發展經濟和支持大企業的右派政黨。
然後國民黨左派所有親中,民進黨右派所以反中,不難理解吧
軍公教就是米蟲這點我們意見一致,但是勞工也是米蟲啊,只會影響到財團的經濟發展和左傾親中
所以軍公教勞工都是米蟲啊,拖垮台灣經濟,還整天喊低薪躺平,真無言,要說是中共統一台灣的話,這些廢物軍公教勞工還能有機會該該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