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圈痛斥濫訴!?完整拆解惡名昭彰的「以刑逼民」|喵星律師 施宇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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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0 дек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 @Jenny26680_playlist
    @Jenny26680_playlist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2

    看完影片我的結論就是,遇到模稜兩可的事情的時候,請去找專業的律師諮詢一下,不然浪費司法資源,也浪費自己的時間,更有可能受到損失卻得不到補償(因為時效已經過了)。

    • @ROCCMC
      @ROCCM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你要是被龐大滯台的非法居留逃逸外勞所造成的傷害時!
      民事求償那是不可能的事!肇事者屁股拍拍就逃回國去!

    • @nataliemaruko
      @nataliemaruko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請問可以作一集遇到不肖律師如何成功投訴嗎?還有律師為什麼不敢接案提告不肖律師?
      因為本人住海外遇到律師串通本人朋友向律師公會答辯,所以想知道全國律師聯合會是否會律律相互或吃案?

  • @zhesheng4202
    @zhesheng420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5

    其實也是因為不懂法律才會直接去提告刑事,一般人也搞不清楚遇到借錢不還,要怎樣才能爭取自己的權益,只知道心情上是被騙了

  • @Cc-lu1jv
    @Cc-lu1jv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還是很喜歡律師的口條 清楚明瞭 我也買了你的書

  • @張章魚-b2o
    @張章魚-b2o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2

    事實是,我遇到車禍,對方七成我方三成,但對方受傷我沒有,結果被以刑逼民,而且對方還是地方法院書記官

    • @HAL-eu4yg
      @HAL-eu4yg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留言頂上去,卡結果

    • @張章魚-b2o
      @張章魚-b2o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HAL-eu4yg 最後用保險賠對方和解自認倒楣,不過從此我知道車禍不管有沒有受傷,都要聲稱受傷去驗傷

  • @sitanrasashoola253
    @sitanrasashoola253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台灣在教育體系不重視基本的法律和金融知識,就是等國民出了社會再來支付這些無知成本,有的事過去不做等到後面就是加倍的問題,詐欺、濫訴等各種現象不就是在反應這些代價,法院的義務諮詢本來就應該對民眾提供教育,才不會讓民眾只是亂提告。

  • @hehe1057
    @hehe105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1

    今天這影片「司法圈」這一詞彙的概念,比較像是僅限於握有權力的檢察官與法官,他們這種因為案件量大就在底下留言區挾怨來抱怨合法的事項,根本就是要以公務員的心態想要來剝奪人民於法有據的權利,但卻不敢跟上面的人陳情(像是立委或是執掌司法行政事項的法院院長),表達案件量過大不堪負荷的現狀。
    如明明刑事濫訴的人可以修法來加以處罰,卻常常以如果處罰濫訴的人會導致寒蟬效應這種空洞的詞彙一筆帶過,抑或是案件量太多的問題也可以從修正現有的民刑事程序來合理分配人力,哪些情況是小額、簡易或普通程序,進而達到個人案件比的下降成效。
    說什麼「不要亂教」,那我就想問這些實務上握有權力的工作者,你們是不是太不把板上釘丁的條文太不當一回事了? 憑什麼要今天吃了虧的人民要自廢武功?這根本不是法律漏洞的前提下,可以得知現有的系統是立法者有意為之,如果不爽現有的系統,請向上表達,而不是欺善怕惡來向下要求。

    • @ROCCMC
      @ROCCM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你要是被龐大滯台的非法居留逃逸外勞所造成的傷害時!
      民事求償那是不可能的事!肇事者屁股拍拍就逃回國去!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起訴因為檢察官案件太多?那就起訴啊!
      而且還要嚴懲,不然鼓勵罪犯挺而走險,犯罪量更多。

    • @andyliu3465
      @andyliu3465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明明刑事濫訴的人可以修法來加以處罰"
      →這又不是檢察官或者法官能做到的。
      實務上就是現在檢察官手上大約有3成的案子都是假性財產犯罪
      每周工時大約70小時,瘋狂加班
      所以他們對假性財產犯罪或者相關的以刑逼民就非常反感。

    • @hehe1057
      @hehe105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andyliu3465 那我是不是有寫要叫他們向上陳訴這樣的工作困擾而不是向下苛求?能藉此向立委表明之後推動修法,目的就是別讓現行法淪為有名無實,如果就因為現在的檢察官身上多攤出來的案子是屬假性財產犯罪,那就應依照法理情的辦法去做事,而不是可憐同情他們的處境,就情理法或情情情地把現有的法律當作廢紙團一般給扔到一邊兒去。

    • @andyliu3465
      @andyliu3465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hehe1057 問題不是一天兩天,幾十年了。陳述有用早改了

  • @ken20058ken
    @ken20058ken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標題是惡名昭彰
    我還以為是館長出大事了😂😂😂

  • @妳笑了我也醉了
    @妳笑了我也醉了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很多車禍,惡意把和解金提高,為了死要錢,逼對方和解,讓真的有心想和解的對方,拿不出錢來的人多的是,然後沒和解成,害對方有過失傷害的前科,這種人真的很惡劣,要怎麼處置? 家境貧困的人,有心想和解,遇到惡劣提高和解金的人,太多太多了。

    • @hellokitty7399
      @hellokitty7399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所以要撞人之前要先準備夠$,否則就等著被抓去關

    • @rinalee1951
      @rinalee1951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尤其三寶… 不會騎車害人害己,然後又獅子大開口…🤯

    • @Asweet1988
      @Asweet198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很多無照駕駛追撞他人,一兩萬都不賠的也不少,不能告難道要去撞回來?

    • @lilydevilc
      @lilydevil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那讓加害者承受同樣的
      痛 傷 後遺症 治療時間損失 生活不便 精神耗損
      再給你一樣多的賠償金讓你賺好不好?😊

    • @qwertyuiop20049
      @qwertyuiop2004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lilydevilc認同

  • @張鈺翎-r4z
    @張鈺翎-r4z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律師您好
    想請問如果是在買賣糾紛的情況,被告詐欺,但其實根本沒有,只是對方覺得買貴了想退錢,那這種情況,等我拿到不起訴判決後,可以告對方誣告嗎?
    謝謝🙏

  • @norimori5934
    @norimori5934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多數民眾聚焦在(受/被)「騙」,卻忽略了「詐」。言下之意,除非你能證明被告在一開始就有「明確的詭詐『意圖』」,且檢附相應的充分證據來證明施詐的過程。否則是無法構成「詐欺」罪的。

  • @heheheohyeah
    @heheheohyeah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6

    當對方很人渣時以刑逼民就是正確😂

    • @Jenny26680_playlist
      @Jenny26680_playlist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是沒錯,但是還是要考慮一下成功率,不然浪費資源也浪費自己的時間,而且如果最後得到不起訴處分,民事的時效又過了,損失得不到補償,那就更不爽了。

    • @ROCCMC
      @ROCCMC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Jenny26680_playlist 你要是被龐大滯台的非法居留逃逸外勞所造成的傷害時!
      民事求償那是不可能的事!肇事者屁股拍拍就逃回國去!

    • @39309023
      @39309023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遇到被撞,但我不需要錢,我想讓他直接刑事判決這樣可以嗎?​@@Jenny26680_playlist

  • @堂卡龍
    @堂卡龍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法律判賠後續賠償,你們自己協商...有判跟沒判一樣...跟拿空頭支票一樣拿不到該有的賠償...😂找律師可能費用都高過賠償金...那這錢不如找人處理一下心情還比較愉悅省時間.

  • @迷途的羊羹
    @迷途的羊羹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對方闖紅燈車禍骨折對方保險公司出面賠個三五萬打算了事,我請對方的理賠員轉告「我們刑事解決吧」😊

  • @七公主-t5y
    @七公主-t5y 26 дней назад

    律師您好.我媽騎腳踏車被直行車左轉而撞傷粉碎性骨折.初判表原本3/7.結果送車鑑會.上面寫說我媽腳踏車為庄頭前燈而為同肇責便5/5.而對方說他車速只有20里.行車紀錄器對方根本沒煞車直接撞上.我們已提出覆議..想問的是.未裝頭前燈同於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轉彎車不是應該要禮讓直行車嗎.就因為腳踏車未裝都等同跟對方依樣罩責?
    回覆

  • @TjimwuW
    @TjimwuW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我車禍被撞都是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再說,因為大部分開車的人都認為自己沒錯一下車就說你為甚麼騎那麼快,都不知道路口轉彎前要先減速,你既然無視我的安全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先告再說

  • @朱雍正
    @朱雍正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加油加油

  • @姐姐大-i2j
    @姐姐大-i2j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律師你好,我的案件說來話長,尤其當時受傷嚴重,又沒有這種經驗,對於自己受傷又站在長輩交導一直克守正直,正念,相信法院一定會給我公正的裁定,但我錯了,我不知這一切水深火熱,我是車禍案件,對方也被檢查官提起公訴,到法院我的案件也在一審程序,對方也如實認罪,我也以刑附民提訴,目前詢問法院書記官說詞前後不一,所以我詢問法院訴訟科,告知案件簡易判決,可是我從一月份,等到現在3月了,始終沒認何答案,書記官只說案件多,但我上官網去看,比我後面的案件都判了,而我的案件既是簡易判決,為何等不來認何消息?車禍至今已接近一年,我在無法工作下,又得不到判決賠償,真的快堅持不下有出無進的日子,法院只告知等?但生活所迫,我好想一了百了,我們這種沒背景的人,到底要等到何時?

    • @柯柏盛
      @柯柏盛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您好,你庭上有提出調解賠償換取對方緩刑嗎?沒有的話基本上等3~6個月法院才會到下一個階段你確實只能等,這段時間因還沒訂定對方賠償責任是有可能脫產的喔。而且對方判後不賠你還要去聲請強制執行等,需要自行去查詢對方名下財產提交給法院扣繳名單,非常久。然後訴訟基本上不看時間的,是看具體證據充分性.案件嚴重性等,你後面的案件可能是偵訊階段就認罪判決的所以才會比你快。

    • @姐姐大-i2j
      @姐姐大-i2j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感謝你的回覆,我一月底就提以刑附民,現在民事案號已出,對方有全險

  • @雅明鍾
    @雅明鍾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律師您好~想請教
    傷害案件,我同時提吿刑事附帶民事
    我想請問的是,若是有賠償,這樣刑事還會被判刑嗎?

  • @Aj-Munchkin-cat
    @Aj-Munchkin-cat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南部區域請你委任律師處理家事 會需要額外車馬費嗎 想知道

  • @hoopii_jiawei
    @hoopii_jiawei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其實如果準備好資料跟知道要怎麼弄,蠻好用詐欺跟洗錢防制讓一些比較菜的犯罪者或者不小心犯罪的人跟你和解,這時候你就可以斟酌提高你的損失+上和解金啦~

  • @jangjack1161
    @jangjack116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司法改革,才可以留才
    律師公會也要一起協助

  • @廖嘉樂-v9w
    @廖嘉樂-v9w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一般的債權、債務是否有時效期間?如:10年或20年?

  • @希望中二男
    @希望中二男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也是很多加害人完全不怕被害人的制度體現

  • @我愛台灣不爽憋著-_-zzz
    @我愛台灣不爽憋著-_-zzz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我目前初判表為肇事者、但是對方有改裝摩托車的腳踏墊、導致我在對方從後方追撞時 加劇開放性嚴重骨折、前後開了4次刀。
    (因為我當時被那腳踏墊整個割傷、當時我的小腿腳踝只剩下5公分皮肉是完整的。)
    我想知道肇事者還能因為對方改裝機車提刑事訴訟嗎?因為現在第一次協調理賠金談不好、對方堅持我是肇事者、理賠金額只願意給29萬、但是我光醫藥費就快20萬了。😭

  • @ga2012177860
    @ga201217786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為什麼我查到刑事要起訴才能附民? 另外刑事附民 可以拆成刑事跟民事嗎? 這樣好像就不會有期限了吧 謝謝

  • @竹子狐
    @竹子狐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對於影片中有一點我不太理解邏輯。
    律師提到提告刑事,如果是假性財產犯罪,可能會因為案件過多拖了一兩年得到一個不起訴處分,這時又過了提告民事的時效而得不償失。
    那如果拖了一兩年得到起訴的結果,這時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不會有超過時效的狀況了嗎?

    • @hellokitty7399
      @hellokitty739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快拖到時間了如果檢察官還沒起訴,你就趕快自己獨立提一個民事訴訟

  • @chiangchiang822
    @chiangchiang822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律師您好
    欠款不還已經4年,不接電話、不讀line,
    可以告刑事詐欺嗎?
    因戶籍地、住的方都找不到人,又脫產。
    目前有接項目都故意用其他人公司名稱簽約。
    這種狀況可以提告刑事案訴訟嗎?謝謝

    • @hellokitty7399
      @hellokitty739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是律師,純屬個人意見)你可以告偽造文書

  • @kennyho3335
    @kennyho3335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濫訴受最大的受害者是被濫訴者。賺錢的是律師,國家。

  • @millyleelee
    @millyleelee 25 дней назад

    謝謝,民事我已經贏了,但是對方其實逃出國外,ㄧ開始就是騙的,我已經ㄧ年內遇到三個炸欺我該怎麼做

  • @胡燕君-f3f
    @胡燕君-f3f 10 дней назад

    請問哪肇事逃逸對方說扮爛要花兩三千塊和解我們可以刑事附加民事求償嗎

  • @七公主-g6z
    @七公主-g6z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我媽被撞.腳粉碎性骨折斷掉.但對方就有點皮皮的.如果我提刑事附帶民事.對方有可能會被不起訴或換起訴嗎?

  • @TWC077G
    @TWC077G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也是刑事附帶民事,並申請假扣押

  • @geny-b8k
    @geny-b8k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醫療案就是最嚴重的以刑逼民,檢察官、法官在法庭直接要逼迫以刑逼民事賠償換緩刑。而且帶恐嚇的說法。事實上有時受害人家屬自己在當下放棄急救。家屬後來提告以刑逼民的案件。家屬放棄還不是爲保險金

  • @王怡文-v1e
    @王怡文-v1e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發生車禍,被計程車載著乘客,乘客突然開門要下車,請問刑事我可以告計程車司機及乘客嗎?

  • @柴皮皮
    @柴皮皮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司法人員怕事情多,你當時不要來參加司法考試拿高薪,工作環境不好就離開,不要耍手段壓制被害人提告求償

    • @wendyhuang4163
      @wendyhuang4163 20 дней назад

      現在司法人員都是一些米蟲而以,不會申張正義的

  • @中正路
    @中正路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在台灣,只要懂得法律訴訟制度如何運作,訴訟的眉眉角角又如何,基本上就可以犯罪獲利無罪,這樣說對不對??台灣的犯罪也越來越多是懂法律的人在犯案,看看台灣的警察/司法/律師這些體系人員犯案的人越來越多 🙄🙄🙄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懂法律的人,蓄意犯罪。
      不懂法律的人,過失犯罪。
      有心比無心可惡多了。

  • @鄒豐懋-x1j
    @鄒豐懋-x1j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遇到刻意偏頗的檢察官如何是好??????如何與您聯絡??😊😊😊

  • @onlogi
    @onlogi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去年 我在外工作…
    我家的狗從家裡往外跑(有腿疾,只能慢慢走 不會暴衝,16年老狗,當天整條街都沒路燈) 被一個騎機車的撞死 ! 然後要我民事賠償十幾萬!我拒絕 然後他去告我刑事 !莫名奇妙被判了3個月! 有什麼建議做的事情嗎

    • @so7736421
      @so7736421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你沒牽繩,你就輸了

    • @BeardieForTheWin
      @BeardieForTheWi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家的狗你有義務要管好⋯⋯ 看一下美國對飼主要求多高吧

    • @onlogi
      @onlogi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BeardieForTheWin 我是養在家裡的呀

  • @hellokitty7399
    @hellokitty7399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如果加一條過失誣告罪,讓告錯的人會構成過失誣告罪,那是不是就能減少濫訴的問題

    • @柯柏盛
      @柯柏盛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樣會增加受害人的成本,所以不太可能。誣告要有明確意圖使對方遭受處罰等目的才可能告成。如果是對方誤解法條或者是有證據使其誤信那基本是不會成立的。

  • @王正右-s6c
    @王正右-s6c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感覺蠻多名詞概念好像都是國中公民的內容(啊,好久沒聽到債務不履行這詞兒了😅),不過確實,懂法的人才能保護自己,也比較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才不會吿也吿輸,要賠償也要不到😢

  • @hellokitty7399
    @hellokitty7399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什麼情況告不成會變誣告罪?

  • @kevinlin009
    @kevinlin009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那如果借錢說要去投資建廠,錢還不出來,你說要去看工廠,結果根本沒建只是圈錢跑路呢,算是詐欺吧?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提告往往是受害者,被告不和解,就該判刑。如果給檢查官這麼大權力不起訴,等於鼓勵被告拿錢往檢察官手裡送。

    • @andyliu3465
      @andyliu3465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是啊

  • @ztex010012791
    @ztex010012791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律師 收音好像不是很穩定哦,謝謝律師

    • @meowsing64
      @meowsing64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感謝提醒,我們再留意

  • @peterwu2844
    @peterwu284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可是如果求償金額不到一萬那種小擦傷 請律師好像也不划算? 陷入一個尷尬狀態

  • @Viviwu268
    @Viviwu268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 @史建仁-j3d
    @史建仁-j3d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對方不理賠也不聞不問,只能依過失去提告吧?真不知道怎麼辦…

  • @DPP748KMT87
    @DPP748KMT8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但以刑逼民也是有翻車案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12年度上訴字第101號
    不過我之前勞資糾紛也是幫阿嬤恐嚇僱主多賠錢以免被政府多罰划不來 最後被告恐嚇取財也是不起訴(檢察官認為沒要到達不能抗拒尚有意思自由而且說我只是在分析法律利益跟不利益)甚至我大概覺得可能檢察官個人比較偏頗勞方
    以刑逼民的問題真的能看到受害者其實有時候也沒那麼可憐 解決方案就是刑訴學民訴 濫訴裁罰制度

  • @TaiChou-d6q
    @TaiChou-d6q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施律師您好
    請問:提告內容(有和不和解要項),如選擇不和解還可以提民事求償嗎?

  • @王仁宏-p2p
    @王仁宏-p2p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案件量大就多錄取法官檢察官

    • @釣魚臺在我家鄉
      @釣魚臺在我家鄉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亂世用重典,案件量多就加重刑罰以儆效尤,罪犯就不敢以身試法。
      犯罪就是犯罪,哪有犯罪量多太忙,小案就不起訴!

    • @hongxiao2380
      @hongxiao238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釣魚臺在我家鄉天真,監獄裡面超過一半都是家庭有問題的,幸福的家庭怎麼會教出犯罪者?你如果有能力與條件選擇當然會過優渥一點的生活,誰會想去幹壞勾當冒坐牢還有跑路的風險?體制外的人講的當然很容易,我當然支持刑罰加重,但那不是能完全治本的解答。

  • @陳吉昌-w2u
    @陳吉昌-w2u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也是被詐騙了 已經報警了 現在就等通知嗎?

  • @chinyuanlee8682
    @chinyuanlee868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法扶律師表示,會為 委任人(被告)無罪辯護!結果在法庭(程序準備庭)(關門),竟誤導被告,認罪協商得逞,(被告精神受不了一再表示,根本沒做的事,為什麼要我認罪)且哭泣奪門而出,直喊不是我做的為什要我認罪!該律師跟著出法庭,再伴推拉進法庭,一進去後門再關上,😮(門再時被告陪伴者,覺得很詭異!詢問法警可以旁聽嗎 ? 法警說可以,一進法庭,已經結束了)請教被告要如何自保!!

  • @user-nn4iy4wc1f
    @user-nn4iy4wc1f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司法已死,毫無信任可言

  • @腹黑眼鏡-e5e
    @腹黑眼鏡-e5e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刑事附帶民事免繳裁判費,養出獅子大開口的訟棍,讓原本得以在民事解決的糾紛,徒增刑事訴訟資源的浪費

    • @raywang6090
      @raywang609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你在說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刑事被駁回或是不起訴那也會一起被駁回欸。所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成立也就是刑事訴訟成立怎麼會浪費資源?

    • @蘿薇薇芯
      @蘿薇薇芯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raywang6090去讀書吧你

    • @readbala
      @readbala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raywang6090呃…刑事成立就能獅子開口?

    • @raywang6090
      @raywang609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蘿薇薇芯 智商不夠?

    • @raywang6090
      @raywang609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readbala 我有說可以獅子大開口?不會閱讀請怪自己無能好嗎?

  • @rainfei
    @rainfei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喵星律師您好
    如果對方A受傷(小擦傷)向對方B提出傷害告訴,證據齊全,上法院進入調解環節,A向B提出賠償10萬元,請問是否合理?
    若不合理,是要繼續走刑事司法程序(有人說寧願給他告也不願給他拿這個錢)?
    還是說因不符比例原則可以向對方提出相關損害單據或證明,用以表示該金額是合理的?
    (這個疑問在學習刑法時讓我困擾許久,希望律師大大能出影片解說或回覆指點迷津)😄😄
    律師辛苦了☺☺

    • @hellokitty7399
      @hellokitty7399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但如果不和解有可能自己就要進監獄,所以盡量還是要和解

  • @hibitotachibana180
    @hibitotachibana18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錄音怪怪的

  • @hayabusa0824
    @hayabusa0824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更多的是,很多女性因性別差異,提告賺快錢。

  • @陳英豪-l7x
    @陳英豪-l7x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一個爛司法的台灣

  • @devisebrandSimple
    @devisebrandSimple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個犯罪被害者? 等同於受害者?

  • @whyang-uc8kx
    @whyang-uc8kx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檢察官變造偵察庭影音及法官變造法庭錄音,亂判一通什麼司法都是屁還律師勒

  • @陳英豪-l7x
    @陳英豪-l7x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新北地檢署
    桃園地檢署
    桃園地方法院
    同為爛執法之地

  • @josephine69222252
    @josephine6922225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如何判定可以構成誣告罪?

  • @imt2419
    @imt241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說這些有用嗎? 我當初開車被撞.結果到法院.法官問我是不是去撞人.筆錄被串改.就算了就連鑑定也是睜眼說瞎話我用前車輪去種別人車頭 0.0.....最後還判我賠0.0....然後我就去問警政署的姊夫0.0....最後變成保險公司去喊 0.0.....這事件只告訴我~~~法律只會保護賊~~~~要公正只能靠自己後台

  • @faith6502
    @faith650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個人覺的,以居家噪音來說,以刑逼民不過份,吵到別人都受影響,上門好好講又故意更聲,而且已被警局檢舉成功,那不是明擺著討打嗎?所以,有些腦子低能的人,要用這種手段來處理!好好講聽的懂也不必大家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