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ep.10】違建相關法規報你知,頂樓加蓋被拆得不償失!!!
HTML-код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30 июн 2024
- #違建 #增建 #不動產 #陳樹村律師 #法丞律師事務所
00:00 精采預告
00:25 正片開始
01:29 大樓公寓頂樓違建
04:14 運用分管契約約定專用車位、頂樓
07:00 專用不等於合法增(違)建
08:52 責任體系表(刑事),封頂樓占用樓梯間被告公共危險罪名?
11:17 責任體系表(民事),約定專用必須符合法規之使用
12:37 如果當時建商已增建完成,如何處理?
14:47 公寓大廈管理條約之分管契約、債權物權化
16:05 買不買車位,公寓大廈管理條約第33條
18:10 民法規定約定專約分管要登記
19:02 責任體系表(行政),臺灣違建問題嚴重
21:50 違建之島
22:45 老師的改善建言,呼籲政府要做事
法丞律師事務所
電話:07-2158868
LINE:myball2428
網站:www.farcheng.com
Facebook: / farchenglaw
所長:陳樹村律師
專攻:借名登記
遺產分割
不動產疑難之解決
法拍點交與投資
民刑事與行政訴訟
稅務疑難
法律策略之擬定與佈局
1:48頂樓平台屬於“大樓公共設施”,其屬於“全體所有權人”3:22法律小百科3:50法律小百科4:38法律小百科5:10使用時需得到“共有人分管契約”5:27例子
6:58頂樓增建需申請,沒申請屬違建,但就算申請也不會過8:31專用就是要符合法規的使用
8:58責任體系表-刑事11:20民事:自己增建-違建12:47建商已蓋好-約定專用,但還是有爭議,有告輸的風險
14:53法律小百科-分管契約對後手有拘束力15:05法律小百科16:11法律小百科18:15法律小百科19:10大多透過行政拆違建的方式處理20:22民國53前,因沒建管可辦保存登記,53~84年則屬舊違建列管,84年後屬新違建即報即拆20:54舊違建違反公共安全依然要拆除21:43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待遇的觀點是錯的22:50老師解決方法-課環境捐
贊同老師的觀點,環境景觀被破壞就是要這群人負擔更高的成本才對!
這會有一個盲點,要是該違建住戶有錢,且每年都繳納了所謂的"違建環境捐",但最後還是被人頻繁檢舉,那是否該拆他呢?他可以拿每年的環境捐繳納收據,說他已經有為此違建行為付出代價所以不能拆他,那到底是拆還是不拆?
如果該拆,那誰還繳環境捐?如果不該拆,那不就變成有錢人的後門?這到時肯定又變成法律定義攻防戰。
我也只是個非常關心違建議題且厭惡違建的網友。
政治人物自己違建捨不得拆了,他怎麼可能會下重手拆違建呢。
事有輕重緩急,請先將影響行人安全的人行道上的違規搭建清一清吧,那是直接侵佔公有及挑戰公權力最直接的行為啊!
謝謝老師!在公務體系要叫行為人騰空返還會被罵甚至被威脅,有時候很氣,歸根究底就是政府、民代們縱容!希望台灣能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
一點公權力都沒有的小咖路過
ㄦㄦㄦㄅ
農地也一樣本來就該農地農用!!!
現在變成大家都跑去買農地自己蓋,太誇張了
農地很多都以坪計算
現在在哪邊炒農地 政府完全都不管
可以來花蓮看看,農地全部變民宿
真希望政要們都像老師一樣,心繫正義良善,處事也有手段。
感謝老師法律實務教學,又收獲一件新知,讓人非常充實。
還真的被說中了,這些立法委員還真的沒讀書,腦子進水的還不少,該審的法案該修的法條,永遠不知所以,都是今天時事來了,丫~~那我們來討論地震~~丫洪水來了,我們來討論洪水。整天都是口水戰。還有些立委會說:當立委就是來賺錢的~什麼是素質,這就是目前立委的素質。當初寫三民主義和憲法的人,我看現在看到這些人應該要從棺材裡跳出來了~老師說的那個環境捐說的還真的是有道理。讚!
什麼樣的選民選出什麼樣的立法委員,人民素質低落都只看見自己的利益,想修法的立法委員還沒選上啦.
說個笑話
法院 長年拍賣違建物 是合格行為。
🎉🎉🎉🎉
老師真是才德兼備❤❤❤
感謝大師對違建相關法規、實務及判決做詳細的解說,並提示購買頂樓或露台增建所存在的風險,感謝您!
老師很謝謝您傳達公正的意識,希望人民生活能越來越好
非常棒的一集!
謝謝老師的講解與提供的解決方案,這個方案很值得深思&看起來極具可行性。
太支持老師的論點了!鼓勵政治人物用點腦袋來思考
感謝陳法官,但願2024選出的新政府,能採納陳法官的意見🎉
Sadly 😢.
實際就是台灣人不在乎,黃國昌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廖先翔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国民黨每個政治人物都違建跟炒房,又怎樣,還不是個個都上了,台灣人遇到国民黨就像奴隸一樣聽話
這應該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法規本來就不允許這樣搞,要不要拆端看縣市政府要不要強力執法。不過…地方民代會不會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畢竟地方民代濫用職權是常態,從藍到綠,甚至民眾黨和無黨籍都是如此。
謝謝老師,精闢的講解;尤其對這國家還有熱情讓人感動。
好棒的法律講習。
律師勇敢歐!! 從你的頻道吸收很多感謝
請問老師 頂樓為公共設施 全體住戶皆可使用 但是遇到老舊漏水 確沒有住戶願意分擔一毛錢 也教教買頂樓的屋主 如何維持權益吧
講的很有道理,問題是房價那麼高,大家都要來一下增建違建增加使用空間,那個候選人敢課環境捐,保證選不到落選
頂加違章,就是拆與不拆的政府公信力問題,如果要拆,直接一直開高額罰單,住戶就自己拆了
住戶會找議員對公務員或員警施壓,導致這件事情不可能執行
鬼島目前並不是個100%的法治社會
不如直接課稅,開單太麻煩了
@@csabcp 不能課稅,一旦課稅,就是承認它合法,只能開罰單
@@albertchiu4557 合法最好,只要税夠高,就沒有繼續加蓋的誘因,拆也只能自己花錢拆,還不用叫人一天到晚跑到別人家開單,讓他拆完自己申報,不然就一直課稅
很喜歡看 受益良多❤️
謝謝老師!感謝分享
好好好,內容很有趣,邏輯也很清晰易懂,還能提出很好的可執行方案,希望這只影片可以在未來改變台灣的違建現況👏👏👏
謝謝老師的教學。
老師。 謝謝您😊。
老師, 賴皮寮是整棟違建 怎都安然無事?
我才想到政府自己都沒拆,怎麼敢拆其他人⋯
講得真好~~~ 謝謝分享
謝謝!
讚,加油
頂樓公有,但有漏水的問題,當公有人不分擔漏水維修,所延伸的問題
談使用權的時候 各樓都說有權力 頂樓有問題時 他們就會說 那是你們頂樓的事
如果有錢我要買千坪豪宅莊園,誰會想去違建呢??尤其台灣目前房價被有心人跟政客炒到一個莫名其妙才是問題所在
環境捐,這樣會不會變成違章建築是有錢人的專利?
人員鑑定、認證違章的過程中是不是會有弊端產生的可能性呢?
執法不公才是最嚴重的問題吧
1、普通百姓拆除違建,分分鐘事,還大張旗鼓找記者現場來拍!
2、高官權貴的違建要拆?馬上民意代表來關說,最多選舉拆個門,拆一牆做秀一下,再追下去就馬上“轉手給下一家”
3、這種事情一而再的發生請問這種法律怎麼會有公信力?
絕對會有破窗效應
支言支語 馬上辦就馬上辦 分分鐘可悲
@@user-qn7ij1wd1z What the hell you r talking about! are you Blind or something ? can't you read?
@@user-qn7ij1wd1z 文盲なんだろう、可哀想だな
民法§98 ...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你民法跟誰學?真可憐
@@user-qn7ij1wd1z
あなたは文盲だと思います
🎉感謝老師努力用輕鬆且積極態度普及國家法律相關規定🎉新年快樂ㄚ🎉
Great content!🎉🎉🎉
法令跟不上人民需求會逼的人民遊走法律邊緣,該檢討的是立法機關而不是人民
透天違法增建加蓋,是對政府少收稅金,對周遭鄰居沒有影響,反而大家跟著一起來蓋!
讚成環境捐. 讚!
課違建稅的確是好辦法,但如果用極低的公告地價來估算的話起碼要房屋稅的一千倍,房屋稅太便宜了,少租出去一個月損失比房屋稅還多。
頂樓加蓋有公共安全問題,但也是最快增加可居住空間方式,數量之多,全台拆也拆不完,不說鄉下,光台北新北不知就有多少了
不是政府懶惰,是只要你敢拆就沒有選票
違建是地方政府權責。
一樣無法解決問題,首先如果要課稅,那就得由地政機關測量,然後在稅捐機關登記納稅義務人,光這點就幾乎難以執行。另外就是民選地方首長不願意和自己選票過不去,所以就算立了法,但是地方政府不執行也是沒輒。
詐騙橫行,黑道文化,低犯罪成本,馬路殺手,貪污腐敗,教育失敗,高通膨,高房價,低出生率,路上多通緝犯,皆可為世界第一或者名列前茅,一路遙遙領先,實屬不易,千言萬語難以言表,只有心中默默送上最真摯的感謝😂
永遠拆不完,該拆的不拆,利益擺優先,拆除對像絕對沒有自己人,公共建設可以繞過特定區域,繞的亂七八糟歪七扭八,多拆多賺
環境捐是個很好的方法!
近一年內,一層直接違建變三層,檢舉一樣,不會拆,直接出租。租好租滿。
檢舉消防檢查,一樣沒事。
樓板直接是木板隔。
就看地震會不會倒。
想聽陳老師解讀〈默示分管契約〉議題
最關鍵的是公正無私!
很多大型違建就是因為有後台!以前彰化魏明谷就是如此!同片區的違建沒後台的就是白老鼠,拆了去中央邀功
實際就是台灣人不在乎,黃國昌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廖先翔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国民黨每個政治人物都違建跟炒房,又怎樣,還不是個個都上了,台灣人遇到国民黨就像奴隸一樣聽話
賴皮寮!以後會不會入名勝古蹟!!
法律不能當作參考用,行政機關不理會關說,台灣才能真正「法治」
執行力 執行力 執行力
希望政府執行力可以大幅改善
建議老師找黃國昌委員提案
請問影片第16:52秒的畫面,及內容是否要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3項才對?這邊好像講車位是畫面上用專有部分好像怪怪的?
公共設施,漏水時,卻只有頂樓頭痛,其他住戶管你去死,又公共了啥?!
老師~可是~很多~是低收入戶~!!
甚至~社會底層的人...!!
這類應該要怎麼分類?
是否還要增加一個訂定建築物使用年限之後需要拆除?~這樣就也可以避免妳上述的問題??
我家旁邊新蓋的透天驗完隔天就加蓋了套房XD
沒錯,與其政府花功夫去拆,不如每季丟數萬罰單給他 (一坪1000,每季增加10%),看違建戶可以怎麼撐下去😅
台灣不可能吧!會被說不符比例原則跟風俗民情
@@stevewang2049 你以為違建戶都沒有鄰居抗議嗎?遇到鄰居抗議時候,你知道違建戶的嘴臉是什麼嗎?沉默的大眾正式助長違建的幫兇
還有陽台外推 鐵窗 冷氣 有人會說 那不是違建 那只是違規.... 可是都是違法
既然增建或違建管理委員會可以要求住戶加收管理費嗎
消除違建的正辦,請問有向立委諸公反應了嗎?
說的太好了,台灣的政府就是太懶惰了,也太縱容這些不守規則的人。
因為由上到下的參與者違法利益大於合法利益,自然不會往正向發展
約定使用,停車位什麼時開始有權狀,時間序⋯⋯
台灣政府對大樓管理委員會😢跟本是無良政策😮大致人哪能知道如此清楚#所以當今為何高如天房價#誰之過百姓總是被割之一方😂追根究底主掌人之罪過噢😂
老師好, 我家的房子是併排透天的
當初買的時候是建商建好才做銷售
後來被舉報 前面車庫違建 後面廚房一半是違建
有收到違建單~ 不過也是一直沒理他
當初買的時候 建商也沒告知是違建,因為也不懂
所以就買了 ,這樣的情況下以後如果真要拆除產生的糾紛 建商有責任嗎?
陳法官,說政府懶惰客氣了,有本事把政府機關貪瀆清光才是正途,沒有辦法的人才會犯罪,有辦法的人犯罪也沒罪
拆只是假議題 按月持續罰款 罰鍰按年倍數成長 最後法拍 。
誰還在那邊造冊排拆,還拜託議員去關說😂😂
以前建商還把頂樓可加蓋當成買頂樓比其他樓層多收金額的條件!! 請問買頂樓的人會不會去加蓋??
所長, 這主題可以延伸下個題目嗎? 想再聽您解說長年違建被視為默示分管的問題,因為實務也有不少6.7.80年老公寓大樓違建因此而被法院判免拆的
好實務ㄜ
地下停車位以外的空地,應該是一樣道理吧!
如果當年樓下住戶只有口頭承諾頂樓住戶增建,現在樓下易主了提告頂樓要拆,會怎樣呢?
請問法官老師我有一位老朋友因為欠我錢無法還錢我便跟他買了2分半的共同持分荔枝園該筆農地總面積4分半現在我要賣掉仲介告訴我說該筆土地被賣主拿去套匯現在怎麼解決又何謂套匯?
比較好奇的是頂加違建怎麼可以在房仲網上的物件上?違建也能過戶?
那是沒有使用執照的,所以自然不在過戶的內容😂
可是頂樓漏水的時候,樓下就不會承認是公共設施了
不拆就每個月開單罰3萬 這樣每個人都會心甘情願開開心心的拆了
我們的政府機關不可能拆頂樓違建
想聽一樓門口停車…
+1
老師曾有關法控檢討講課,請問我有碰到需法控檢討,是否需委請律師辦理呢?謝謝
您好,目前沒有提供線上諮詢喔,歡迎來電預約諮詢。
預約方式如下:
電話:07-2158868
LINE ID:myball2428
想請教老師,為什麼不能強制拆除,然後拆除費由違建者負擔,而是由地方政府撥預算來拆?我們好好納稅人的錢被拿去拆違建者的房子,不是有點荒謬嗎,應該是政府派工去拆,帳單送給違建者付吧
您好,目前沒有提供線上諮詢喔,歡迎來電預約諮詢。
預約方式如下:
電話:07-2158868
LINE ID:myball2428
強拆收費依照建築法96條之1,相信有些政府不論對象都要收費都有送過議會,(自治條例都要送議會審議)但有些議會說會給市民衝擊(?!),直到政府方跟議會討價還價剩,只收哪些公安案件才給過,究竟是政府問題還是立委議員還是人民的問題,互綁之下的悲劇,最可憐的還是守法的人,如何醒悟還是得提升整體社會素質😢
修法違建不用政府拆,直接定期連續罰,越罰越重罰金加倍,罰到他自己拆。
其實環境捐就是罰款的另一種說法而已,而且繳了環境捐就更難拆了
你環境捐課下去再重能比持有稅重多少?
現在政府或者說政客就是刻意不想讓囤房稅實質課到重稅(基準過低)
你課環境捐只是套了一個名目,課的數字是政客訂的
然後課下去反而違建更明目張膽更有正當性
我個人是認同也佩服老師對違建需要處理的態度跟專業的
但環境捐有點像好人做壞事
真的
現在有無敵約定專用啊,法院說你沒抗議就是默認了,厲不厲害啊!
既得利益者官商勾結不修法改正很正常
畢竟他們都是能炒房的舒適圈
被發現了
立法委員真的很多都沒唸書😆
權力跟金錢會腐化一個人的智慧
因為不需要靠腦解決問題了
拆了房價直接漲給你看😮
中華民國立法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違建多,跟房價過高,房價不斷大漲也有很大的關係。圖利建商,讓建商賺飽飽。
執法者不願履行公權力,主要是承辦貪污勾結壓違法擱置不處理,積久成習,必須有人撻伐逼主管承擔執行法律。口誅筆伐建管瀆職,撻伐公權力不行使,撻伐行政首長,匡正不法行政機關。
我自己的土地都不能做什麼嗎?政府可以都買了不是就沒問題了嗎?!
會掉選票..沒人敢做... 哀
❤所以要選柯文哲,拆.拆.拆❤
拆了就不用選了
環境捐對議員沒用吧
跟法官不重判很有關係,判個刑法要關個幾個月就很快都拆光了.
收保護費的政府要不得
違建就要罰錢啦
我們的政府沒有辦法來拆頂樓違建
沒違建的才能買賣
台灣哪一戶沒有違建
真的....陽台外推 鐵窗 冷氣 有人會說 那不是違建 那只是違規.... 可是都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