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ep.22】我家的地是既成道路,可以圍起來嗎?可以指定建築線嗎?其他人可以停車私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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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4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63

  • @林盈峰
    @林盈峰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8

    所以我大伯堅持是對的,房子就是要存在不拆不讓人方便,道路用地說的很難聽的話,就是政府圖利建商土地開發商,土地被劃入道路用地,價值變成只有同地段價格一半以下,建商土開商可以殺價壓價收購去換取容積移轉,低價換高價,例如低價5萬換取高價30萬到100萬,而且可以少換多,有知道更詳細的可以跳出來補充,要政府徴收就別想了,在等個100年也不會跟你徴收的,道路用地買賣也因為有立法限制,所以房仲業者不能主動去做道路用地買賣,道路用地持有者只能自己去找建商土地開發商或是上網刊登賣道路用地,有門路的建商會去低價收購來賣高價給土地開發商

  • @leochen1313
    @leochen131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4

    台灣政府政策就是你不能做善心供人走一旦你要蓋樓了就只能翻臉打官司還會輸呢這就是教我們不能心軟不然後患無窮花錢拖時間

  • @a58602064
    @a5860206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9

    我家旁邊也一個私人土地被道路占用
    結果附近居民都當路邊停車場
    地主自己來停還被人家砸車 報警說妨礙交通
    五告可憐ㄟ 這種惡霸就是一大堆

    • @渡渡鳥-j3y
      @渡渡鳥-j3y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真的,現在的人真的很渣,我們家是無尾巷,且還是最後一間,住宅前的道路就是我們自己買的,隔壁為了自己要好停車多停車空間,結果三不五時就來找麻煩,動不動就鬧

    • @miketsai7022
      @miketsai702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渡渡鳥-j3y只供特定住戶使用 這就不算暨成道路了

    • @李雪瑤
      @李雪瑤 16 дней назад

      ​@@渡渡鳥-j3y這就是貪得無厭,厚顏無恥的行為,中國封建狗官僚尸位素餐

  • @江美麗-m5i
    @江美麗-m5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謝謝法官老師,清楚教授。

  • @sophie2889
    @sophie288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最專業的法官律師老師開法治下的課程了🎉🎉

  • @比爾-s8n
    @比爾-s8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3

    早期很多透天的建商爲省成本,買地只買要蓋屋的基地,將建物間規劃的私地道路分割出去,讓公所出錢舖路修水溝設路燈給私人社區居民使用,道路產權叫地主等政府徵收。社區居民後來因停車需求,後來想封路也因沒有所有權而作罷。而政府公所認為是私人社區主動開放道路讓大眾通行,依劃設既成巷道的名目,已花公費維護私人社區的道路水溝,沒道理還要另外付錢徵地。所以很多問題都是地主和建商搞出來的。

  • @gn02242580
    @gn0224258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0

    不只不徵收 還要地主繳稅!

  • @jameswang9037
    @jameswang903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私人土地就是私人土地,政府擅行變更本身就是(((違法)))。也只有在台灣會看到很多私人土地被莫名其妙的變成了公共巷道,包括私人土地的騎樓。土地所有權人無法有持有正義卻得世世代代的繳納稅金。

  • @sophie2889
    @sophie288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感謝老師的的這麼專業分析意見🎉🎉🎉🎉🎉

  • @sophie2889
    @sophie288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聽老師的課越聽越有越感覺🎉🎉🎉🎉感謝老師的辛勞❤

  • @Maxxx88864
    @Maxxx8886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7

    既成道路供人通行,那就僱人看守收費啊,既然政府不徵收,卻還要收地價稅,地主當然也可以要求使用者付費!

    • @Naxx5808
      @Naxx580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出售供大家通行的道路用地,可不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道路用地如屬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於未徵收前移轉,依法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優惠,但非屬都市計畫法內之道路用地移轉,目前不適用此項免稅規定。惟依108年7月5日司法院釋字第779號解釋,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應該與都市土地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有一樣的免稅資格,財政部應於解釋公布起2年內研議修法完成。目前行政院會已通過土地稅法相關修正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在尚未完成修法程序前,此類土地申報移轉,仍無法免稅。為保障自身權益,納稅義務人要記得要在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所記載繳納期限屆滿的翌日起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復查,待將來法案通過後,依修法後的規定審認是否符合免徵優惠。

    • @WatcherH.4155
      @WatcherH.4155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我們在家門口,也有一塊畸零地,被作為既成道路,並用來當成管線接管處。本想,因為我們是無尾巷最底一戶,使用與所有權都比較不複雜,所以就沒考慮請政府徵收。但是有個很奇摩子不爽的問題,就是因為政府沒徵收此已埋管成為既成道路的畸零地,因此這塊地每年的稅金,我們還是必須持續支付。除非,我們要先花錢鑑界,再花錢請代書辦理土地分割……!!!真心不懂,為何我們已經無償將這塊地給政府和公家機關使用,我們還要自己花錢鑑界分割,不然就是選擇要自己繼續付稅金?!😢😢😢

    • @Naxx5808
      @Naxx5808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WatcherH.4155 既成道路不用繳稅 但是要申請

    • @miketsai7022
      @miketsai702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暨成道路供通行是不能收費的 除非是有佔用其他使用 如蓋停車場或擺攤等 可收費。

    • @劉金御
      @劉金御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都計內才可以免徵稅,都計外不可以

  • @sophie2889
    @sophie288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我又來了😂😂😂感謝老師課程的精彩

  • @giam1668
    @giam166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退縮地、建築線不歸建築法。建築線是都市計畫劃法,因為土地如何使用歸都市計劃,建築法令只管安全包含噪音、逃生、結構....

  • @hh5566hh55h
    @hh5566hh55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8

    謝謝!

  • @chen6549
    @chen6549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謝謝老師專業解析

  • @徐佩君-o2s
    @徐佩君-o2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2

    謝謝老師的教學。
    👍👍👍👍👍

  • @馮姑姑
    @馮姑姑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道路用地政府沒錢收、買賣用市價、政府更不可能收。賣給建商當充容積獎勵。

  • @su毗一歷
    @su毗一歷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既成巷道 那個單位劃定的 就付租金給地主 。

  • @許棋證
    @許棋證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謝謝陳法官

  • @user-uz3we8mb8d
    @user-uz3we8mb8d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就吃人夠夠啊...! 明知既成道路~稅務機關也不會主動確認減免地價稅,還要所有權人申請鑑定...
    既成道路要捐獻給政府~還不敢接受呢!!!

  • @Shiwuc
    @Shiwuc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老師 您好,17:50左右提到的這種案例,還有一種常見的衍生情況,不曉得目前法院或判例會怎麼認定?
    說明:
    1.那條社區內的私設道路的地號,已列在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內,包含在整個社區的一張建照或使照之內。意即,那條私設道路的土地所有權人當時有參加本建案或同意本建案使用該筆土地(該條私設道路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文件,必須存檔在縣市建管機關的該建案文件檔案中)。
    2.但在民國七十幾年左右,因建築法第十條尚未修改,建案在建成之後,在銷售及房屋產權登記的時候,建商可以把這條私設道路的地號及土地所有權分割出來(建商自行持有這條私設道路的土地),不需一併賣給買這個社區的各戶人家(意即,這個社區的各戶人家土地持分範圍,不包含這條私設道路)。建商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減低各戶的總售價(減低各戶土地持分),以利房屋銷售。
    3.結果造成社區的建築使用執照包含這條私設道路,但社區各戶的土地持分權狀不包含這條路。
    4.現在經過40年後,藉由繼承、轉手、抵押各種原因,這條私設道路的土地所有權人可能變成幾十個不同的地主。然後就發生了其中一個私設道路的土地持分人出面控吿整個社區的人佔用他的地(而且依照民法,這個持分人就算只持分1%,也善意可以代表全部的持分人提出告訴,以增加標的物的價值,讓被告方無法以簡易訴訟的方式處理),要求還地或賠償土地40年租金。
    這樣的情況,目前的法院或法規會如何判定能?
    感謝🙏

  • @李唯-w1f
    @李唯-w1f 13 дней назад +1

    謝謝分享

  • @gradspoe7780
    @gradspoe778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住家旁邊原本的防火巷1.5米,後來因有新建案在旁邊,該建案劃設4米寬的道路與本棟防火巷直接相鄰,結果公所直接變成5.5米寬的道路,還把原本的防火巷也鋪上柏油了,該1.5米防火巷我要主張為私人法定空地要用來停車,還一堆鄰居來說鋪柏油就是既成道路,稅我在繳,只因為政府後來開了道路,也把我家的地鋪上柏油,我家的地就變成既成道路,這什麼歪理?還不准私用,和公所要求還地,回我一句,說已經鋪很久了,說當初我們沒反應,就自然變成既成道路,不能私用,請問當初鋪的時候有我們准許的文書佐證嗎?真xxx的無言到極點!

  • @a390140
    @a390140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謝謝您的解說

  • @jack-n7s4e
    @jack-n7s4e 24 дня назад

    😊陳前法官影片說的好清楚
    不像我之前遇到的法律諮詢
    他也是有前法官的經歷律師
    開口只講一句話 也不看資料
    就推說沒辦法 你又沒有委託
    收了1千元 我只講1句就沒了
    十足商業化 冤屈無處宣泄!

  • @like_pool
    @like_pool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既然人民不可主動請求政府徵收
    繼承旁邊如有替代道路,地主可以請求廢除繼承道路嗎「以求恢復農、土地完整性」?相關配套廢除程序一堆,原本屬人民財產權,是否能簡化程序還地於民?還請賜教🙏

  • @andyshiao1455
    @andyshiao145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0

    請教老師我家在台南市東門路附近有一塊地於民國70年被都市計劃列入道路用地(已屬巷弄)但屆至今約有40多年台南市政府仍不徵收亦不解編歸還且每年仍需繳交地價稅約1萬多元雖然有收購公司要想低價收購做容積移轉但就如老師所言政府機關怠惰造成民怨雖有向監察院總統府陳情亦不了了之不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通通一樣

    • @林盈峯
      @林盈峯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不只這樣...土地被列入道路用地之後...能賣掉的價格變得很低..只有旁邊的3分之1或是4分之2的價格而已
      另類的說法可以是..政府圖利建商的作法..因為建商可以買便宜的道路用地去轉換成高價的建築容積去了
      別以為道路用地建商會高價收購...建商會壓低殺價去收購的..1坪可以賣20~30萬的..變成道路用地之後只能賣4~8萬...說真的政府不徵收叫建商去收來換高價的容積率..感覺就是讓建商來圖利的而已
      4~8萬可以換到50萬?80萬?看看現在那些蓋好的大樓豪宅..有多少是用便宜價格的道路用地去換來的

    • @andyshiao1455
      @andyshiao145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林盈峯 講難聽點中華民國政府土地徵收政策與效率甚至比對面共產黨更差,試想40年前都市計劃(當時都市計劃訂定者搞不好已經作古)政府大筆一揮限制人民所有處分土地相關權益甚大且無落日解編條款配套,只想利用容積移轉透過建商逼地主賤賣,而每次陳情得到回覆總是無預算編列,我就不想賤賣給建商雖然每年仍要繳地價稅,我倒要看看這種都市計劃道路用地要幾代人政府才會正視,爾後我也交代孩子不准賣除非政府徵收?

    • @林盈峯
      @林盈峯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andyshiao1455 別想了...能賣就賣了..我等了30年不想等了..最近開始在賣才知道價格是有低得多離譜..可是也是能賣就賣..轉現金去買ETF領股息比放在那邊好多了
      如果是建商主動找你價格還能賣高一些..主動去找建商..建商會壓低價格來買..所以有遇到主動來收購的建商就可以考慮賣掉了..也可以等到附近有甚麼重大建設再來賣價格也會比較好
      建商也算是奸商中的奸商..低價買換取高地價.建商都賺那麼多了..還是要殺價收購..而且我了解到的是容積率是可以換到不少的..記得是1比2還是1比3..給他忘了

    • @Naxx5808
      @Naxx580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andyshiao1455 如果你的道路確實是供公眾通行可以不用繳納地價稅,但是要申請,至於賣不賣屬於個人意志,你要叫政府徵收他們也只會雙手一攤,沒錢

    • @yangyaoguo
      @yangyaoguo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andyshiao1455 你說的都對,
      但比共產黨更差這塊就好笑了,
      共產黨的地在法律上是國家的,
      居民只有"使用權"。

  • @趙福祥
    @趙福祥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政府在土地權利上不應該打模糊仗!!
    騎樓也有類似問題!!

  • @先生蔡-s1g
    @先生蔡-s1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想看您解釋建築法規裡面的私設道路問題
    一堆人佔用道路 導致其他共有人無法自由通行,或者在路口開車佔位置

  • @rebeccachen7834
    @rebeccachen783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供人家通行,不但沒有獎勵,反而還不能主張政府應該徵收。。。
    台灣許多老舊沒跟上時代的法令,似乎都專門在逞罰善良老百姓。。。
    只能說台灣立委太怠惰了。

  • @lilinlin450
    @lilinlin45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法院判決應該法官依照案件有利及不利敍訴由AI來判決會比較公平,否則台灣有些不肖法官會依照藍白綠營人士喜好與厭惡及攸關自己的利益來判決,真的見識過不少案件,為了公平起見還是讓AI判決

  • @LeaderElement
    @LeaderElement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政府應該是要落實道路強制徵收補償,開闢計畫道路

  • @louse4652
    @louse465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建商的換取多蓋幾層,本來應公用,或減税捐贈政府~又再另一手低價買回~麼如何處置,尤其低價買的捐抵地~圍~又收费,😊😊😊😊。

  • @kevinlin1662
    @kevinlin166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感恩....

  • @黃偉倫-n1c
    @黃偉倫-n1c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聽起來只要有留80公分寬供通行,既成道路也可以圍起來當停車格使用,也不算影響消防安全。

    • @x52540
      @x5254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對!不能全圍,只要可供車輛通行就不違法,這算是原地主過世就算子孫接收土地也不能任意處理的地方問題吧!

    • @羽-n5i
      @羽-n5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x52540應該是只要供「行人」通行就不違法了,公眾不代表車輛。

    •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不能圍

  • @chenlight
    @chenlight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蛤?我阿公以前工廠被徵去蓋公園,
    家裡被拆一半去拓寬馬路,
    政府不給錢,還徵我們家稅的問題,
    現在還在喔?太扯了吧!公務員。
    高普考上了,就等於共產黨員喔?

  • @georgelin0516
    @georgelin051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老師可以講一下有關計劃道路政府未徵收部份嗎?謝謝您

  • @建嵐吳
    @建嵐吳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地主賣地蓋房子理當然就開路讓買房的通行,不然

  • @李志成-w9g
    @李志成-w9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請問,指定建築線及既成巷道範圍不確定,現況是政府鋪設柏油、繪機車格,地主主張僅可某社區住戶停車,可以嗎?甚至,非該社區停車遭夾單告誡,這又違反什麼規定?謝謝您

  • @nathanhu3937
    @nathanhu393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不徵收就付租金,這才應該打行政法庭官司,憲政法庭官司!

    • @Internettraveler-mg6lo
      @Internettraveler-mg6lo Месяц назад

      @@nathanhu3937
      你告籯了,請通知我啊!我要告的對象是道管處😅

  • @zoe6866
    @zoe6866 2 дня назад

    既成道路這根本就是大法官自己創設的法律,一個法沒有的限制

  • @習公近平老烏龜
    @習公近平老烏龜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0

    我家前面的道路也是我家的,有權狀還是沒用,被用了三,四十年了

    • @陳諭毅
      @陳諭毅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有辦法處理嗎?

    • @習公近平老烏龜
      @習公近平老烏龜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陳諭毅 沒有

    • @陳諭毅
      @陳諭毅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使用是沒關係,但是被當成停車地方…唉

    • @習公近平老烏龜
      @習公近平老烏龜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陳諭毅 我們是被政府用去做道路

    • @陳諭毅
      @陳諭毅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是以前自己的給建商蓋房子,有分到房子,地還是有土地權狀,地也不是政府開的,是建商弄的..唉

  • @bwjou980
    @bwjou98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看我想的對不對 既成道路既然供公眾通行 所有權是私人 公單位當然無權畫標線 私人當然可收費 公眾當然可以不給 私人可以讓公單位基本維修 其餘挖掘 立桿一概不准

  • @JayJay-no7kr
    @JayJay-no7kr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6

    之前有人來停私人土地白線。地主敢不走,就被地主告竊佔成立了。

  • @TWALBEVA
    @TWALBEVA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道理很簡單,編列預算買道路土地,還要跟地主議價,每個人都開價不低
    政客腦袋也這樣想,我動輒花上億元 (沒看錯,就是這樣貴),結果只有一個沒有政績的徵收....不如拿去發包工程做別的....
    這問題應該要從中央修法來統一執行才對.... (但現在每個人都可以喊違憲,立法院形同虛設🤪)

  • @遠東黃-m5u
    @遠東黃-m5u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看了陳律師的影片心有所感-那請問一下如果是共同共有土地上(未分權之土地呢)??被政府機關鋪設紅磚道呢?

  • @阮昱傑-f1e
    @阮昱傑-f1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請問在巷弄的私人土地(既成道路)被政府開單這樣可以告政府不當得利嗎?

  • @cm0953359
    @cm095335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私人既成道路 本身就是為了可以指定建築線 供可建築 這是私道路提供使用給的好處 為何地主可封鎖這道路 好處享受又要政府收購

  • @王月娥-v9e
    @王月娥-v9e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的房子77年建造的。我的房子在巷弄,這弄子裡共有四家。最後一家是地主留有約兩米通往巷子口的道路,前面3家房子蓋退縮約兩米。我最近因故向銀行貸款銀行說我的房子沒有路不給貸!買賣也有困難!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 @托烏托比
    @托烏托比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教6:51的那件案子:
    乙的那間車庫,最後還是要拆嗎?還是有保留?

  • @georgelin0516
    @georgelin051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老師您好~
    想請問本土地前方臨8米道路是計畫道路
    1.且已開闢..部份未開闢 且已開闢部份已自由通行30年以上
    2.計劃道路的 所有權中有四成多是屬於政府
    3後方土地業主有持分1/10計劃道路所有權
    如此是否一定要蓋路權同意書可否能申請埋管線??
    請老師能否解說

  • @tingchen-p4n
    @tingchen-p4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想請教各位已是既成道路了 要畫建築線還需要土地使用同意書嗎? 老師後段有說可以畫建築線但 這部分學生不很清楚

  • @林邦-i2e
    @林邦-i2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謝謝老師受教了

  • @jannemom9624
    @jannemom962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政府 既然已成道路但土地私人所有 , 為何政府還每年向公民徵稅?供人通行政府也不徵收, 又要徵收繳稅 這有理嗎?

  • @朱秀華-y3o
    @朱秀華-y3o Месяц назад

    前有既成道路不大
    後有私人土地道路
    後面早期沒有建築執照
    後面可以不給通行?

  • @張富丞-g6h
    @張富丞-g6h 2 дня назад

    請問私人公眾通行道路,別人要蓋房子挖管路要道路地主同意嗎?

  • @ninacheng6661
    @ninacheng666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陳法官,法定空地被後屋的住戶當成通道,成既成道路,這法定空地可以叫後屋住戶承購嗎?若後屋不承購我一直在付地價稅,實在很不願意。
    請問法官有什麼好方法來解決?
    謝謝🙏不甚感恩

  • @bon7245
    @bon724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換地比較是不需要地方鄉鎮市花現金徵收的好方法.

    • @user-uz3we8mb8d
      @user-uz3we8mb8d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這應該要有等價規範... 如果換去深山畸零地~ 我的土地在哪? 吶...在這~! 人走不到又畫為 山林保護水源保護區

  • @陳小芬-f8h
    @陳小芬-f8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請問那地價稅由誰負擔?

  • @2569m5
    @2569m5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如此民怨議題,政府應當重視處理。

  • @陳明德-y6c
    @陳明德-y6c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種無賴做法,根本上是在向地主剝皮,都市計劃和道路規劃,建地蓋房屋本就应由政府將道路規劃地徵收,這種道路是私人土地情形台灣非常多,形成乱象,新的土地開發建案道路,应該立即由政府徵收,道路是政府的,符合道路國有及管理現狀。以税金積累变相侵吞私人土地。

  • @benjaminchang1382
    @benjaminchang138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既成巷道是無尾巷 兩邊房屋相距約 4.8公尺其中一邊距離房屋 1公尺處有公設水溝蓋所以巷道最寬處剩約 3.8公尺約為兩台轎車併排的寬度 請問這種巷道的住戶可以在屋前霸佔停車嗎 特別是影響巷尾住戶車輛進出院子的轉彎空間必須很謹慎貼近車輛轉彎其安全距離只有約 30公分和至少經兩次迴車才能進出

    • @呆呆呆-m7i
      @呆呆呆-m7i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可以請老師回覆嗎?因為目前也遇相關處遇😅

  • @a0963433829
    @a096343382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這種事很扯,發生在很多人身上,,土地重劃,就把馬路劃入我家,我地和房子劃給鄰家,弄的我要拆百年屋子還地,真的鬼打牆

  • @davidshih3178
    @davidshih3178 19 дней назад

    不徵收,確搞土地重測,多補幾十萬的道路土地稅

  • @choudy0812
    @choudy081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政府不徵收,應該要請政府租用才對

  • @李鮪魚-d8z
    @李鮪魚-d8z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不知道既有巷道繼續供人通行,,但上面蓋房子這樣可不可以?

  • @Danelleshu
    @Danellesh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老家的私有土地就是被公所私自舖泊油路,要不回來

  • @輝雄林
    @輝雄林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鄉下有一塊地1分多地有權狀地目是道路,母親過世後過戶給我,而土地超過60年以上被地方政府給社區當作主要道路,持有這種道路土地真無言

  • @杜先生-u3n
    @杜先生-u3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請問公設保留地該如何處理?

  • @潘嘉龍-i4p
    @潘嘉龍-i4p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類似這種土地問題只覺得下至村里長上至地方議員民選政客及公所土地承辦單位人情事故偏袒處理事情,真的很垃圾!

  • @一路-u3q
    @一路-u3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法律是為了社會和諧,別讓法條絆倒了自己.

  • @fuyin931
    @fuyin93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看來即成巷道的問題很難解決,政府機關一句話等預算充裕再徵收,人民權益受損在所不惜,如果A地是古早期被通行的,B地是後期被擴寬的那只圍B地是否可行?誠請老師出來選立委幹掉這些不合時宜的法規及怠惰的政府機關❤

  • @MrLotihung
    @MrLotihu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住家透天周圍因為建屋關係要設置道路,但這道路是這些透天住戶共同持有,也就是說私人道路,但是開放公眾通行,卻也變成非本區住戶來停車,請問這有法可舉發這些車主嗎?

    • @sawyerliu5226
      @sawyerliu5226 Месяц назад

      應該是可以,你可以向警方檢舉,除非像大賣場那種私有道路例外!

  • @杜敏麟
    @杜敏麟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
    私人土地上既成巷道
    約6米
    公所鋪上柏油劃上15公分白邊線
    是否能要求不要劃白色邊線

  • @bensun0806
    @bensun080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我家的甲建用地臨路的既成道路,也是我家的甲建用地,那我家改建時變成既成道路的甲建容積也可以算在內嗎?

  • @jay2024-cn9vb
    @jay2024-cn9vb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wonderful video

  • @changjoe7276
    @changjoe727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老師講的太好了,偶像

  • @daguerreotype5172
    @daguerreotype517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家也是這樣 自己的私人巷道還被市政府畫停車格收費

  • @四葉幸運
    @四葉幸運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叫那些混吃等死的立法委員該起來動一動了 !

  • @ai-lore-f7
    @ai-lore-f7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Maxxx88864
    3 週前
    想詢問 既成道路已供眾人通行幾十年. 但稅捐處也沒要收地價稅.鎮公所有鋪設柏油路.做水溝.埋設地下電信管線.水管....等等.
    我可以要求鎮公所.電線.水電等支付費用嗎?

  • @阮昱傑-f1e
    @阮昱傑-f1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所以政府什麼時候要付租金

  • @李賢學
    @李賢學 Месяц назад

    善門難開。政府也是由土匪轉正的,某些情況下還保有著“土性”。

    • @漣漪-m2q
      @漣漪-m2q 3 дня наза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心葉呼吸
    @心葉呼吸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地方政府 寧願貪汙放口袋~ 不可能徵收私人土地當作道路

  • @JBS9922
    @JBS9922 16 дней назад

    怎麼徵收??就叫既成道路拿什麼名目徵收??

  • @kc92252
    @kc9225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老師有沒有去做健康檢查

  • @joehwa9225
    @joehwa9225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這個行政機關、政府直指是各縣市政府。
    但各縣市政府要徵收,但各縣市政府都會說沒錢徵收,卻一再都更開發辦一些聖誕晚會,和表演!

  • @mikel2729
    @mikel272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若捷運高架化通過私人土地既成道路時,是市價徵收嗎?

  • @goldgold-l1w
    @goldgold-l1w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8米以下計劃道路有可能徵收嗎? 謝謝!

  • @呂坤和
    @呂坤和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員林後火車站的道路應該是個好的例子

  • @楊秀姝-u2o
    @楊秀姝-u2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沒有申請過配偶剩於財產權。在111年就寫著很清楚。是誰去申請的。我能查嗎

  • @t0916118432
    @t091611843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既成道路私有道路有專門獵地的...徵收也沒什麼錢,不知道他們獵地有什麼好處?

    • @coupett8808
      @coupett880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容積率移轉

    • @t0916118432
      @t091611843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謝謝

    • @williamars
      @williamar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目前只有公設保留地才能容積移轉,既成道路或私有道路無法容移。

  • @王小翔-w4r
    @王小翔-w4r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2

    我的土地要給別人當作道路使用,我還要繳交稅金,還不能停止給人使用,還不能要求別人繳使用費,真他媽的....

    • @spm0814
      @spm081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誰家的道路地要繳稅?
      稅單PO出來瞧瞧。

    • @王小翔-w4r
      @王小翔-w4r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spm0814 好,這個是我的錯,沒有確定就說我道歉,但是這並不能說明為何被迫變成既成道路的私有地不能自用

    • @林吉富-k3c
      @林吉富-k3c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既成道路不是自己提供給別人走出來的.一般是為自己的利益交換產生的.

    • @peterpeter5396
      @peterpeter539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spm0814可以不用繳,但要提出申請才可以

    • @洪素鶴
      @洪素鶴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他們之前他父親賣宗介了我們是佃農買了,他們四個兒女,我現在才知道他們兄長劈不見面,

  • @jko78945
    @jko78945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所以一律建議圍起來,政府的事就請拿錢來處理,剩下的屁話什麼都別信

  • @imi831043
    @imi83104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很想再次釋憲
    看看大法官會有啥補充解釋

    • @wyean9087
      @wyean908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大法官解釋無用政府賴帳沒錢,中央地方一條心

    • @coupett8808
      @coupett8808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都是用這種奧步.

  • @3Rliu
    @3Rliu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我爸繼承了我阿公的既成道路 ;現在變成我的名下.我已經56歲了.會不會又要傳給下一代

    • @peterpeter5396
      @peterpeter5396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當然會啊!但是你的孩子可以放棄繼承

  • @black99458017
    @black9945801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貪官污吏一狗票徵收的錢都進口袋了

  • @yunlin5338440
    @yunlin533844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建築法第48條第二項的法定用語 => [現有巷道]。

  • @李玉璽-j9h
    @李玉璽-j9h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家的土地在水溝渠牛挑彎排水道,法律不是你想的一樣

  • @小厚多
    @小厚多 Месяц назад

    政府不這樣搞。公務員那有薪水跟福利。政府是虛名。公務員才是事在人為的人。

  • @aa69687
    @aa69687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上了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