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азмер видео: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Показать панель управления
Автовоспроизведение
Автоповтор
其實把權責搞得很複雜對它們來說最大的優點就是:讓民眾求助無門
還可以互相推託責任
台灣公家單位可是踢皮球世界第一呢
各部門越加越多所以每年各種國考,有看過每年都在增加員額的公司嗎
不是求助無門是 提錢來講
真的
台灣祇有三萬六千多平方公里土地,開車從北到南祇需六小時,有人卻說二十個直轄市、省轄縣市可以「因地制宜」制訂道路設計標準。這個已經不是「公共行政」的問題,而是講這句話的人有沒有基本的「常識」 (common sense) 。英國本部六千七百多萬人口,二十四多萬平方公里土地,England / Scotland / Wales / Northern Ireland還是共用同一套道路設計標準。資源集中,研究和標準就可以做得很細膩。單單是roundabouts:types, geometries, signal-controlled roundabouts, left-turn lanes, deflection islands, pedestrians' crossings, features for cyclists / equestrians, appendices,人家分門別類,洋洋灑灑寫了169頁。www.standardsforhighways.co.uk/tses/attachments/2b5901c6-3477-4826-b780-cf99003fb5e0如果二十個縣市要「因地制宜」的話,就需要動用英國二十倍的研究資源才能訂出英國水準的道路設計(英國本部上一個年度交通意外祇死了1,760人)。再想想看,人口比較少的嘉義市/臺東縣祇有二十餘萬人,哪來資源認真研究道路設計標準?結果就是標線亂畫。更嚴重的是既然有那麼多「彈性」,公務人員有很多空間收賄,用符合賄賂者利益的要求來畫。靠「嘴炮」、靠「話術」的政府常用的技倆:1. 把責任推給前朝政府; 2. 把責任推給縣市政府; 3. 把責任推給公民。[最嗆的幾句留在後面]第三點倒沒講錯:堂堂民主國家,各級政府首長、各級民意代表都是民選的,並不是恃著武力優勢的外來低等政權派過來的殖民官員。以為每四年出來投兩次票就完成了公民責任,卻不認真監督的話就會變成這樣。
常常看到有人說台灣是民主國家, 所以推交通改革很難...這篇剛好用來打臉
好讚喔, 台灣有做出這些標準了嗎?
你說的真好!而且拿英國來對比也是很好的例子。要知道英國其實是一個比台灣麻煩的國家……因為他不只是一個國。英國其實是四個國家合在一起的組合體。而這樣的組合體都可以統一標準了,台灣這麼小的空間要說因地制宜……
@@WildCatKing599 他們不就是為了推動讓台灣可以做出這些標準所以才在努力拍片讓人們了解這麼做的理由和必要性嗎?
你忘了還有秋海棠欸
到底怎麼有人覺得道路規劃這種不用統一,而且台灣的現況根本橫斷山脈,換個路口狀況就不一樣
可能一個路口就有多種規劃
因為太容易被發現沒在監督
台灣16縣市的道路規格可能比美國聯邦51州還複雜
原始人真的很哈“因地制宜”這個詞
就還在中華民國秋海棠思想啊 人家是美國地大搞自治 我們才多大每個縣市都不一樣 有的圓環紅燈可以右轉 有的號誌一個圓燈+箭頭 有的待轉在右邊 有的在左邊藍藍路有的只畫慢車道 有的機慢車優先道 有的兩車道禁行機車 有的都可以正常左轉
日本面積超過台灣的十倍,人家都可以有「道路法、道路構造令」來統一全國規範,桃園居然有立委會覺得小小台灣要「因地制宜」(隨便亂蓋?),嫌立法太「雞毛蒜皮」「很累」,真的是很荒謬!民眾看了才心累!😵💫
所以日本的路看起來到哪都有一致性 連路緣磚都有一樣的高度 不像台灣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有些高到連車門都打不開 有些又滴到連機車都可以直接騎上人行道.. 光是視覺上就很亂 更何況品質參差不齊 還有安全隱憂
立委不想認真工作?那等著被人民淘汰吧
鄉愿政腐 毫無作為 貪汙腐敗 毫無專業 造就如今台灣一切 呵呵
不就某個市長落選的立委
日本人大都會虛心接受別人的指正,台灣人是要求別人接受他的錯誤…
這就是中央的做法,把罰款提高就叫做有做事而不是去把道路設計做修正和改善。
道路設計正確的觀念需要持續的教育大眾,謝謝企鵝把這種散亂的制度弊病拍出來給大家看
感謝~
有時候都懷疑,究竟法律是該由人民決定該不該立,還是由“立委”決定要不要立。
人民亦可立法,憲法有創制權,相當於公民提案,唯現無以創制權而生的條文。
理論上立委是民眾選出的代議士不過實際上:
比較好奇選出來的立委有幾位真的懂法的😂
理論上來說,我們選這些立委出來就是讓他們代表我們去立法。是我們給予他們立法的權力,是我們選他們代表我們在那個地方發聲。以上是理論。實務上……我們現在的狀況是什麼實務上就是什麼。
這個問題 只有立委能決定
謝謝!希望能繼續關注這個議題
感謝支持!!!
很中肯的一部影片,真的希望交通部換人並且改革
口號「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 」,很想改一下對政府說「公民能幫忙,公民正在幫忙!」,政務官太忙了我們能不能盡點公民責任呢?比如連署罷免,這是看不起至少受過九年國民教育可以行駛行的權利國民的基本素質。
交通部換人?別想太多,再換都還是同一體系的人,與是誰無關。
朋友您已漏露了土生土長臺灣人的資訊了,如果在對岸那是洩漏國家機密。
關於車道邊線我發現台灣覺大部分的縣市道路都不會畫車道邊線就只畫停車線、停車格、公車停靠格。但這問題可大了,沒有邊線原本路肩範圍就變成車道,如果公車停靠或是汽機車停放就會造成後方車輛要變換車道導置塞車或車禍的發生。
對,然後被檢舉魔人拍照未打方向燈.....那些臨停占用車道的有一併檢舉嗎? 因為機車牌照只有一面,汽車牌照有前後兩面,檢舉機車當然比較容易啊~
路肩全改成人行道,然後盡量兩線道+分隔島(讓車子無法超車 逆向),減少四線道。 這種做法就是變成單行道,自動會讓所有的汽車機車 排隊排好。
排隊排好 塞車塞爆 不先限制汽機車數量 你這個方法只會添亂
塞好塞滿 提升開車騎車的成本 大家就會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就達有效減少車輛了阿
最好塞好塞滿 讓大家搭大眾
但是除了臺北、高雄、臺中這些都市區,其他縣市的大眾運輸基本沒有
@@lIllIIllIlIlIIlIllIIlIIlllIllI 如果道路規範出來 各地的大眾運輸也會開始崛起給大眾運輸一段時間去成長 到時搭乘難度沒意外會降低很多
當初委員的意思可能是這種東西不需要提升到"法律"的層級,而是把原本的"規範"或"指引手冊"等級的東西提升到"法規命令"的層級即可,以行政作業來說放在"法規命令"的層級修正跟制定會更有效率,就算是大家都誇的日本,道路標誌規範也不是放在"法律"層級,而是底下的"政令"跟"省令"
我的解讀也是如此,不該無視規範密度跟功能最適。立法治百病的結果,最後還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GaGuaMeowTa 看看台灣的警察 違停都沒在開的😩
法律位階的概念 一般老百姓真的不懂有時候大家真的要有這種觀念再來討論比較合宜 不然到最後就算這些人當上立法委員 還是會訂出一堆奇怪的法律 成為他們口中的那群人 政策都可以討論但是基本原則必須先去了解
很多地方因為當地里長議員“覺得”有騎樓就讓行人走騎樓就好啊,就沒增加人行道,還規定不能佔用騎樓空間(其實這是人家買下來的私人土地),問題是很多騎樓高低不平,沒過馬路相鄰兩間就常有要走上、走下兩個台階的地方。我家往外通向外面馬路的地方乾脆沒有人行道、騎樓,完完全全是要在馬路上當肉障的。以前在眼科診所上班,有個病人走在公園的人行道上散步,被機車重後面a過去,一眼只剩針縫大小的光點、一眼視力剩0.01。她做錯啥事了?甚至很多車禍致死、致殘的人,根本就不是還應該發生的事情,因為政客們的不作為、推卸責任,多少不該死的都死了,一年死3000人🎉🎉
桃園日常,騎樓被封閉佔用,店家再往外佔用人行道,甚至到馬路紅白線,真的是貪小便宜到極致。這些議員、里長、立委名單,應該被公開報導公評。
不是只有桃園,全台灣都是這樣~ 不尊重專業的下場 可悲
身為桃園人真的不想出門 交通用路環境很爛又雜亂
店家占用騎樓不夠還要占用路肩,營業時間不準非顧客停,非營業時間店家自己停,你停了還會打電話叫你移車,然後店家自己停,還看過騎樓停一台,路肩停一台,占好占滿 XD
快慢車道線可以第一個廢除😅速限跟旁邊快車道一樣快、到路口又可有可無,除了當快速通關車道、違停車道,留著還真的沒什麼屁用😅
車種分流吵很久了,但政府官員只想要保四輪大爺,養到出國丟人現眼
對於商家來講 沒辦法卸貨 擋住門口都是影響商家營業😂淡水英專路還可以因地制宜直接道路變擺攤區 0人行道自治會>政府規定
說沒辦法營業的就讓他倒閉吧!就是要行人走過去才會有人消費啊。畫停車格,停在停車格的人也不一定會去店裡消費
這離我以前住的地方好近阿,說的議員跟立委我都知道是誰,而且當時我也沒投票給他們在美國這麼大的地方,從阿拉斯加到紐約,雖然有些不太相同的小地方,但基本上公路標誌標線沒有甚麼太大的差異,不會因為你今天飛到阿拉斯加就看不懂美國的路標了台灣,過了一個路口可能就有另外一種規劃,根本沒人看得懂,所以大家就亂開亂騎一通
公路標誌應該不會有什麼差異主要是差在各縣市的市區標線在台灣不同縣市有不同風格其實台灣比較適合比較的不是美國國土的類型差太多拿東南亞的新加坡、馬來西亞或菲律賓或是東北亞日本、韓國或是歐洲的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類型絕對都比美國相近
光是同一縣市,路口的邏輯就不同了,騎車在路上根本是考驗速讀能力
請問議員跟立委是哪一位?
@@ericpai 用關鍵字餵一下狗就有了
議員反彈的部分還凸顯出一個問題,就是很多民眾或商家並不關心其他人的權益,甚至只要不開罰就不管法律,才會導致有人去找議員關說。如果民眾有意願停稍遠一點(走路2到3分鐘)的話,其實這邊原本的規劃是沒問題的,但就是因為許多民眾都想直接停在店家門口,才會有一堆地方的行人空間被限縮,或者是有並排停車或紅線停車的問題。就像遛狗,明明法律有明確規範不論大小都需要繫牽繩,但實際在路上還是能看到一堆人就是不繫,說自己家的狗沒關係、這樣牠活動不方便之類的,沒有考慮過可能自己家的狗會咬人/別人的狗會來咬自己家的/有人怕狗等等情況,即便有明確法律規範都這樣了,更何況沒有明確法律規範的道路問題(甚至偶爾還是能看到騎車不戴安全帽的,這也宣導幾十年了吧)。我不是說這是唯一的原因,但要解決這個問題也必須把這件事納入考量。
台灣人懶成這樣怎麼可能停遠一點XD
既然難得講到桃園我也強烈推薦企鵝到中央大學後門附近考察學區附近最該是人本交通的地方道路的設計卻明顯地只顧慮到汽車上下課時間大量的行人、腳踏車與為數眾多的汽機車同時擠在沒有人行道的路上除了視線不良的路口既危險又容易堵塞交通以外還會有商家進貨違停的卡車一停就佔據了一條車道導致其他車輛要逆向超車又因為台灣駕駛人的性格急躁常常逼車腳踏車及行人甚至時常逆向超車導致對向的腳踏車及行人同樣面臨很大的壓力在這個地方生活了三年幾乎都是用腳踏車或機車出行能在危險的道路上少待一分鐘是一分鐘雖然我知道道路狹窄似乎是房子蓋下去的時候就注定了但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 希望能透過我本人的一些murmur來為我們的權益小小發聲(雖然要花錢,而且政客沒選票、地主沒利益肯定不樂意很多人都是抱著讀4年牙一咬就過了況且在桃園也沒有選票可以改變的心態看待但我始終希望這能有所改變減少沒必要的死傷最後,感謝企鵝對改善交通的貢獻
中央大學後門去過,真的亂😂
@@icypenguinTFC 重點是這麼亂的地方竟然不太會出車禍也算是奇蹟(不過也或許只是我沒有聽說?
抱歉題外話7:52 後面那兩個兄妹感情也太好了吧
對阿也太有愛了吧 兄妹吧 兄妹嗎?
每次突然想到要怎麼導正「機車習以為常騎路肩」這問題都很絕望。停車格向路中推出人行道的空間,機車族會抗議騎車空間被限縮、被迫跟汽車爭道,然而機車不能騎路肩、本來就該在車道內,不管汽車還是機車都有積非成是。
重點是根本沒搞得清楚拿條是路肩哪條是慢車道,今天除非像他們那樣拿個尺量你分的清哪個是路肩哪個是慢車道嗎?就應該先廢除禁行機車,把機車改回快車道才能改善最外車道混亂的情況。
香港在1984年制訂了≪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就道路、公路、標誌號誌、停車格等等作出標準及規定。台灣好像沒有這些,只有在法規上寫了不准甚麼就可以罰單。
其實有公部門在做了,要變成中央統一的實行細則。但問題是要用行政命令,還是變成正式法規,現在卡住了。
立委就鄭運鵬議員就劉勝全啊,諷刺的是劉勝全還貪污,南崁選這種人出來真的笑死😂
看看你們桃園再看看我們中壢
在台灣我明明直走走得好好的,結果過一個路口直接變成左轉專用道!想要切出去車又爆多,無奈之下只好跟著左轉…
所以常常沒人敢走內線 導致中線排隊排超長
這真的是莫名其妙的設計,重點是前面還給你畫雙白線不給你切車道OOXX。怎不參考國外的左轉彎設計,直行的還是可以繼續直行,轉彎的左轉去等待就好
不要說內線,外線也常常突然變成只能右轉啊
02:35 所以大家已經把違停當習慣了才會說沒有位置停車
6:00分片段,都市計畫或許會訂有退縮建築規定,但有些房屋是在都市計畫發布前既已存在,都市計畫發布後劃設計畫道路後,在房子尚未拆除重建前是沒有退縮的,所以常有同一條道路部分路段沒有人行道,除非政府徵收拆房或整路段的老舊房屋改建時都退縮完成....所以我覺得也無法完全歸咎於政府單位,畢竟不是全新市地重劃區
而且有些地主不想被縮
知道那邊是私有地不一定能如預期的方式修,就該有備案,沒備案那叫沒做事
@@網站-q9f 如果已無退縮空間可做人行道,那勢必要犧牲原本車行道路寬度,所以不太能理解您說的備案是什麼???如果您有好的備案而且可行,真的建議您踏入公部門實際執行來改革....我覺得有時候不是實際做事者,實在很難知道其中的難處吧!!
@@rockwayliu2029 你自己不是說了『如果已無退縮空間可做人行道,那勢必要犧牲原本車行道路寬度』嗎?啊這不能是備案?還是規劃的時候就直接當私有地全部都沒問題直接劃要叫做得好?還有我不是實際在做的人當然不知道其中的難處啊,但那是他的工作,本來就該做好,沒辦法做好也要解釋為什麼做不好啊,什麼都沒有被罵不活該?
台灣的路肩就是一個大家心照不宣的存在,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政府不會說破, 但又可以讓人可以違停的地方....
停路肩是違停??
我告訴大家在澳門20公尺的寬的道路能塞下甚麼。可以是雙向三線道加兩側公車停靠區、停車區和臨停區再加人行路。或者是雙向四線道加分隔島再加人行路。可能台灣人來澳門玩,走在路氹覺得路很大很寬很氣派,但上面才是我們的日常。甚至有病到新填海區也是這樣玩,沒幾條路是寬超過30公尺的。20公尺寬已經叫大馬路了。台灣20公尺的路路其實也很多,但都拿來做萬能路肩,行人路、停車區甚麼都沒有。
您好,看完這部影片,您所提到「全國應有一致且具有強制力的道路設計規範」,與我在瞭解國內「交通地獄」議題後的想法不謀而合,與其讓主管機關無所適從(他們通常自欺欺人為因地制宜),不如制訂一整套良好規範通令全國實施。我有幾個心得,打算整理為具體建議,聯絡有心推動道安立法的立委,供其作為立法參考,只怕仍有不盡完善之處,是否有幸先就以下幾點與您討論呢?_(1)人行道外推、行穿線與停止線退縮,我認為是同一件事,以市區道路為例,停止線過於接近路口,大客車轉彎時很容易壓到來車道,甚至有釀成擦撞事故的風險。然而人行道外推與行穿及停止線退縮後,仍可能有行人從原先較危險的街角處穿越道路,是否應於不允許行人走對角線的路口,以實體護欄封閉行穿線之間的街角呢?_(2)再來,台灣常有機車與自行車行駛於人行道,道路沿線店家或住戶也時常占用人行道,擅自施作斜坡進出道路,這兩個問題,是否可以如此處理?路口處方便行人上下實體人行道,連接行穿道的斜坡,能不能設計擋車設施,在輪椅和嬰兒車能順利通過的前提下,以 -_- 形式阻止機車與腳踏車闖入人行道?台灣很難像日本那樣廣泛以護欄隔開道路與人行道,那麼在住戶或店家有出入需求處,能否將緣石改為二階式階梯狀,讓住戶或店家僅能以慢速橫越人行道,降低貪圖方便的違規用路人行駛於人行道的便利性?_(3)日本的標線型人行道,在不同縣有不同選色,台灣常見仿東京都的綠色。但在台灣的發展歷程裡,人行道通常是紅磚道,全國統一採紅色塗面會不會更好呢?還能同時象徵車輛禁止臨時停車的含義。綠色留給路側設施如避車彎或停車格使用(對應草地),在某些以停車格分隔機動車道與自行車道的路段(仿德國住宅區),可以達到最醒目的標示效果。藍色則標示專用道,譬如某些路口有多條左轉車道或右轉車道,就能塗上藍色,公車專用道或調撥車道的路口處也可以比照辦理。顏色對人類來說非常直觀,或許立法指定RGB三原色在道路上的使用場合及規範,能有效降低用路人誤判而肇事的可能性?_(4)號誌機(紅綠燈)的設置規則,在台灣幾乎都是「無分隔島之路口近端在右,遠端在左」,觀察鄰近的交通模範國日本,他們是與我們相反的靠左行駛,卻也採用「近端右,遠端左」,會不會其實是「近端設對向,遠端設同向」,避免前幾輛車看不到近端的號誌機,我國在模仿時,忘記考慮不同的道路通行方向,而弄錯了呢?與我們同樣靠右行駛的中韓兩國,則是只在路口遠端的右側設一組兩盞號誌機,確保駕駛看得到,並在其中一盞故障時,還能看到另一盞。中國甚至在路口近端廣設科技執法,這點說不定台灣可以參考。_(5)引進日式的上下兩行式號誌機(上排三顆圓燈、下排視情況設置零至三顆箭頭燈),可以有效提高辨識距離,這是我最為肯定可行的一點,但不知是否仍有缺點?兩行式號誌機比起桃園市陸續推廣的 ←●(左轉保護時相),對了預告下一段號誌為紅燈或綠燈的效果,避免車輛卡在路口,早開時相為圓形綠燈加上 ← 箭頭,遲閉時相則是紅燈加上 ←↑→ 箭頭,這在國內說不定是最容易做到的改革?_目前想到以上幾點,比起企鵝等長期投身道安議題的高手們,我只是路人甲,獻個醜,希望能為台灣帶來一些正面的改變,先謝謝您了!
就停車格大小每個地方都不一樣了,道路的標線規劃應該有一定且統一的標準。紅、雙黃基本亂劃,整個城市都是他們的塗鴉板。做好人行道可以有效利用空間且減少違停
這兩週都跑桃園,然應感覺桃園的路真的很難騎……而且很多路的變化都非常劇烈,還有本來是正常路然後騎一騎接下來直接變成路肩的……整個超瘋狂的。
1:05 影片中的導盲磚不是直線橫線的問題,是要舖設圓型點狀才對,警示行人不能再往前走了!!
感謝補充
這要考慮很多的層面!1.車流量!?2.行人流量!?3.暫停區域上下貨區域及紅黃線劃分!?4.紅綠燈設置方式及秒數優化!?個人認為:最近太多禮讓行人的報導其實已經過度把行人無限放大化了!日本只要是主幹道經過巷弄馬路就算有車探頭也是不踩剎車的!(台灣比照辦理不出事故才怪!)道路安全強化最終還是要回歸到人民的素質層面!不然桃園也有某位機車騎士行人都不依照號誌直接穿越 造成大小車輛都在等待行人?重點是車輛有車牌號碼可以檢舉!行人只要警察不在怎樣違規都無法可管?難道這就是好事嗎?有誰重視過這兩者的平權?還是碰到不守法的行人政府鼓勵自行處置?白話文:因地制宜 因材施教 我們國家人民跟日本人民素質還是有差距的!不應對某些少部分老鼠屎就見獵心喜而過度放大某些事情!!
這邊想到一個問題:若將來納入法規,若隨著交通快速的進步需要修改法規的話,可能曠日費時來不及應付改變速度應該是仿效MUTCD、AASHTO 等方式,並立法需依其指示設計否則追究責任等較為合適
影片裡提到的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就類似MUTCD只是台灣並沒有那麼詳細的法規老舊市區的道路也很難一體適用另外AASHTO在國內道路設計和施工也是會用到的國內各種工程也都有相關設計施工標準這些內容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都可以找到
內容太棒了 👍
感謝支持!
桃園 有更奇葩道路標線,中壢也有 , 在龜山 復興一路 文化三 到 文化北路的 內線 左轉到, 劃了 槽劃線 , 左轉車要右偏 再左切
我就住南崁那時看到標線型人行道我還很感動3個月,好像還不到,就消失了我看到就搖搖頭
不是3個星期不到就消失嗎😂
的確是應該要統一規定👍👍👍
推推 這類實拍得很讚,繼續拍下去,記者或是議員應該就引用了,不然他們會去看這些東西
真希望交通安全基本法通過後也能一併審理景觀法,雙管齊下台灣市容才會有救
【人本交通】當中的人字,並不是指【行人】,而是泛指【用路人】,包含開車的都是,也就是人的出行是以個人為考量,然後在道路上會一直轉變型態,從行人、開車(機車及大眾運輸),最後到目的地,這也就是有人提倡禁摩,我說這樣會把交通徹底堵死,因為機車沒了,人的出行需求還從在,只要不到1/5的機車變成汽車,路上就會堵得不得了(下雨天時就是這樣),徹底禁摩時對交通會是個災難【工務課的道路設計沒有考慮到交通】,那麼馬路上多線道是怎麼來的?這句話要把【交通】兩字改成【交通安全】,也就是【路有了,但是不安全】,所以才車禍多死人多
議員跟民代只要一句「釘爆你們單位的預算」,道路規劃自然就順應商家意願了!
讚!說出來!!
4:30 然後機車要停進格子的動線還跟行人唯一能走的地方衝突。4:50 沒辦法,我們的議員需要里長去顧樁腳,議員要順著里長。
而且那邊明明是路口紅線,怎麼可以劃設機車格?反之如果這條路真的有寬到可以停車那為什麼是畫紅線?假如出事的話為什麼同意劃設的人不用負責?
沒有人行道怎麼發展觀光,應該規定設置鋪磚人行道、廢除禁行機車設置自行車道、取消待轉這才是正常的交通法規
平平是公務員,我覺得營建署的素質比交通部門的高太多了!
營建署做得出交通手冊,交通局做不出良好的道路,只能說交通部門是花錢請來的
水溝蓋不能納入停車範圍兩個是不同單位交通局跟水利局水溝蓋不能畫人行道,如發生意外的話誰負責
台南的後續就是市區部分路口轉換成了行人專屬時相(打叉可以斜著走那種)然後因為是突然改+部分改,導致原本順暢的道路變成號誌不連貫,現在騎在市區真的是有夠受得了。
台南市區的號誌一直都沒有很連貫吧XD
道路設計永遠無法統一的,因為這牽扯到每一個人的利益,行人的路權利益影響到停車人的利益,無法停車就影響商家的利益,人行道跟停車格的利益又影響用路人的路權利益,所以永遠不可能統一,除非道路寬度拓寬,道路設計拓寬,每一條道路在設計上先規劃考量到路人,停車,用路人的路權,但路面拓寬,規劃完善好的道路就影響,財團、地主的利益
桃園不只路線亂畫,還有些路口燈號設計也是讓人看不懂,舉例來說八德區的廣福路與永豐路交叉口的燈號就很奇怪,廣福路往中壢方向燈號綠燈時永豐路的左轉燈也會亮起,然後廣福路過了永豐路後只有一線道,經常會變成直行車直行,然後要閃對向左轉車還要閃永豐路的右轉車,一個綠燈造成交通大打結
@9:56 已經有這麼好的東西,但是很多機關連抄都不會抄,甚至是懶得抄
實體人行道在老舊住宅幾乎都無法實施,就連台北市在巷弄內也是,因為一出來就是排水溝,新的集合式大樓因為公設和水電重拉所以...,很多東西要搞本來就沒那麼簡單,用法規剔除三寶比較實在
是時候召集全台民眾發動不合作運動現代版了,如果認為不合理的交通法規就不要遵守。例如沒意義的兩段式待轉全數都直接左轉,例如沒意義的汽機車分道也全數騎內線。如果超過一半的機車族都能夠堅持惡法非法,那麼台灣修法就會通過。
都是不合作運動了那當然拒付任何一毛給政府呀,它在怎麼逼也沒用。政府拿不到錢自然沒轍
知道什麼是對的,就算觸犯法律也應該在所不辭。惡法本來就不能夠在這世上存在任何一天,從它的出現開始就沒有理由遵守。
早就應該跟歐盟、日本通用因為台灣日本車、歐洲車很多,對於道路標誌辨識系統比較友善,尤其未來的自動駕駛⋯
一整排騎樓違建外推才是最大問題吧
好個地狹人稠 路肩好寬啊 前幾天走在路肩內,因為更內側被停滿車子,結果被後面的機車按喇叭😊
說真的好
市區還把機車待轉區劃在路肩裡面,我都滿頭問號先不說機車騎到路肩會不會被罰,我就問待轉區前後還能停汽機車,到底要怎進待轉區?
我也很好奇為何有路肩...好像常變成汽車走中間,機車只好躲進去的區域...另外廣設紅線的結果,就是紅線當黃線&卸貨空間停,如果能統一規範好像也好一點(還是說已經有了?)是說台灣美名因地制宜的政策實在是太多了,當初上農業通識課時,陳保基教授(農委主委)也是說因地制宜縣市政府處理與中央無關...讓我超困惑為何地方亂搞中央都不用管
台灣大部分是舊市區,道路寬度都不夠,怎可能再擠出人行道!重劃區才有可能實現,這部統一規範也只能說xxx年以後新闢重畫區及馬路皆需依照標準.
因地制宜就是我家前面剛好沒有紅線隔壁家開始都紅線
沒有統一規範,卻能立法開罰?? 標準在哪裏?? 乾脆全台都別畫線,別設號誌~
然後就開起了大坦克時代歡迎光坦克世界!一個你敢衝才有路權的世界!((並沒有收廣告費
對我來說清楚且統一的規範真的很重要,我上路才能很直覺的判斷我這裡該不該這樣騎/開,以騎來講:萬惡的兩段式左轉就是最沒有規範的東西,路口怎樣該設都沒有統一(兩個一樣大的大路口這裡要兩段而下一個卻不用?)、該設在哪裡也沒有統一(這個路口設在紅綠燈旁邊,下個路口插在人行道上),這類混亂的設計比比皆是而開車方面:就是最低能的路面邊際線多寬了,這裡能不能開,判斷標準是它的寬度1個10公分還是15公分,MD大家出門都要帶捲尺是不是?有夠低能!上路輕鬆多了這件事是一直到我今年買了重機後才有的感覺,到了路口要轉彎我只需要注意有沒有禁止左/右轉、禁止迴轉,不用玩「兩段在哪兒?」可以讓我更專心在路上可能遇到的突發狀況,最後希望中央可以早日想通趕快訂一個清楚且完整的統一法規出來,也希望所有用路人在外都能平安順利🙏
@@HI_friend1112 車越大陸權越大
王國才:你知道太多了
@@巫嘉偉 板金有多厚 講話就能越大聲
台中還有單向二車道外側畫快慢車道線,到水溝蓋寬度2米內,附加公車站牌與台電電桿的,學生都在這個慢車道上等公車
能否設置實體人行道就是各縣市的工務局,應該要檢討的是這些工務局,工務局才是道路主管機關,而不是交通局
爭權問題,這表示地方要把既有的權力交出去,覆水難收然後權力也是跟錢和預算有關係
1:39 的"幹"很傳神
應該要讓立委反制,任何行政官行路優先權,這樣政府會痛才會真的想好好搞好交通順暢但他們都是同一個產地怎麼可能拿刀自殺
期待立法成功讓台灣慢慢變好
市區人行道規定要有1.2公尺,至少0.9公尺,有些把道路用太寬變成混合車道反而容易紊流,導致車禍發生,之前火花羅有講過,就看交通機關單位有沒有魄力去說服了
水溝不是人行道,有水溝的人行道我一律走車道
路上的標線標誌那些有的沒的是地方里長議員的選舉工具吧!!
可惜沒來中壢,不然還可以看到人行道走一走直接撞牆跟走進水果店呢
我有時在想,機車為何不能垂直,弄成一直列保護內側的行人道
排橫的比排直的省空間而且機車停車格的側邊和汽車停車格前後寬度是一樣的,比較好規劃而且如果停直的機車不慎倒下會倒到人行道或車道上,所以最多只能規劃成斜的(台北車站一帶)
我覺得一般的道路未來能變成含左轉道的三車道設計縮小路寬的同時將雙黃線在路口前扭一下生出左轉道完全不用影響到路肩內人行道的使用空間
就沒有統一規範這樣空間有150+200+80=430水溝蓋跟人行道應該是整合在一起然後機車格用斜向,應該不可能沒辦法規劃簡單說就是汽機車不好違停,議員、里長收到民怨就反對
謝謝!
感謝支持!!
而且人行道上劃機車停車格也是另一個問題(菸
行政命令是依法律授權去規定,違反法律會無效,所以問題還是出在立法上...
道路要統一格式不可能,徵收土地只要引響到透天住宅坪數大小,你想屋主會同意嗎?太民主就是這樣,政府不強制給執法官員免責權(避免日後被告),沒人想承擔,當然補償屋主是一定要比合理再多優惠一點。所以未來50-100年台灣可能還是行人地獄
台灣道路設計真的很像拼湊怪標線亂畫的,鋪路亂鋪亂挖完回填不補平的然後人行道長出電線桿變電箱的交通部乾脆改成人民直選算了選一個真正能做事的,不是待在位子等領薪水的
合理啊!台灣人對自己佔據公共空間利益很自私....像我們這邊的巷子整條原本都有停汽機車,後來說要給行人走都改畫紅線,其中有一段沒畫,詢問之後才知道因為一樓要停車特地畫停車格給他們停,導致整條路都有路肩可以行走到這段一樣要走在馬路上
我想請問機車可以在與汽車同車道進行超越嗎 機車如果碰撞到汽車後視鏡卻逕自離開是不是肇逃
沒有規範的用意很簡單,沒規範就不會違反規範。我之前回報人行道上劃設機車格(今年)不恰當,而且該人行道與車道並沒有高度落差寬度也夠,所以其實畫在鄰近路側倒也無妨,但他們偏偏把人行道劃在人行道內側,導致機車要進出還是得穿過人行道。後來停管處打電話告知是議會里長決定他只是遵照辦理...我跟他說設計成這樣很危險又引導違規這樣可以嗎?你(停管處)沒有跟他們講嘛?他就只會回他「遵照辦理」....對,只要不違法、不違規,他們什麼都只需要遵照辦理,什麼安全考量、專業建議既不需要提出甚至不需要學會。如果有規定、有規範,反而不方便民代、里長搞事安撫鄉民...
可以去看看整片重新填土的重劃區
台北市就很多主線道要右轉支線結果路口就有停車格根本是亂象
這個就是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行都更的重點,所有都更案房屋必需要內縮至少1.5公尺預留人行道。政府也努力推行重劃區入住,讓舊市區更有機會都更與新重劃區來做競爭。 最好的辦法是將新重劃區蓋一些臨時居住所,統一將舊市區的房子全部拆除重建,變成另一個新的重劃區。 就像是大陸的都市計畫一樣。
你沒認清問題,人行道是公共基礎建設,就跟排水溝、道路是同樣的東西這種東西不是規範在都更去作的,把公共建設的責任推給新建案那以後水溝、道路是不是一併叫新建案也要包一包?這就像當初規劃騎樓這種東西一樣,土地的錢民眾要出、稅要繳,但是變成公共設施
冷知識 台灣在交通方面是聯邦制
水溝蓋範圍你怎麼知道也算公有地!?有些根本就是私人地,怎樣設計都有話被說,大家出發點都是好的,但也沒辦法,怎樣出事的都不會是上面的人,只會累死下面的人
3:40我覺得外推不一定好,那機車等於要跟汽車擠,應該說台灣一堆路本來就規劃太窄了,你同時要人行道,汽機車道,根本無法
桃園可以看看中壢區中園路和南園二路,往國一方向的路口標線...不知道怎麼通過驗收的白痴設計
我自己的看法是 改交通這個會影響到自己選票 沒有政黨會想下去攪和 除非出現一個能用一屆就改革成功 然後對連任沒有執著的候選人 但台灣政治幾乎是都是同家族的人甚至是以選舉政治維生 所以我現在投票都已政治素人為主
簡單來說都是為了選票所以才為了商家方便,台灣交通目前沒救狀態太多議員政客都是為了選票,而不做改善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力行路、慈文路,汽機車、行人和攤販爭路權,學童上下學被車撞也時有耳聞😮💨
有空可以來苗栗市逛逛😊
因為現實……光講人行道,原來沒有人行道的地方你要弄一個人行道出來,要牽扯多少東西??土地、管線、人、經費、交通,甚至還有責任歸屬問題,這些東西真要弄要多大的時間跟成本?依照現在那些公職人員的效率及尿性,不需要的確是最佳解答……
怎麼感覺還是選票因素,硬改或許就不會上了,當地民眾就選個會取消設計的
地方自治法 縣市首長也是當地人投出來的 所以看當地人是否有這個需求 現在積極罰款 我在台北市是有收到成效 連計程車都不敢不停了加油罰錢 但是也要互相 紅燈就不要在馬路上了 台北的老人走路慢這個問題很難解決目前還是天擇
只希望最少能搞個基本法,要求所有沒有特殊狀況的道路要怎麼做,有要做特別需求的再讓專家評估。現在的說沒經費重新弄的,等要重鋪柏油時一起重新規劃。說到底,基本規則一直不弄,説應地治宜是要讓各地方政府亂來就是了,車子總不會在臺北開一開,開到新竹就變形成當地法規的長度&形狀吧?
為什麼要「因地制宜」?因為如果沒有這個「服務機會」就不能接受民眾請託,顯得某些人沒有屁用
有人行道的時候還是會發生居民亂種種花草樹木跟亂放盆栽如果有人行道很好但發上以上問題就會一樣沒改善需要規範不可以亂放東西的條例有一些居民跟老人有夠自私只想到自己覺得用綠化環境當做理由亂擺盆栽跟樹木明明人行道就沒有新的大樓那麼寬到底在堅持什麼我看不懂家裡附近很多這種狀況
其實把權責搞得很複雜對它們來說最大的優點就是:讓民眾求助無門
還可以互相推託責任
台灣公家單位可是踢皮球世界第一呢
各部門越加越多所以每年各種國考,有看過每年都在增加員額的公司嗎
不是求助無門是 提錢來講
真的
台灣祇有三萬六千多平方公里土地,開車從北到南祇需六小時,有人卻說二十個直轄市、省轄縣市可以「因地制宜」制訂道路設計標準。這個已經不是「公共行政」的問題,而是講這句話的人有沒有基本的「常識」 (common sense) 。
英國本部六千七百多萬人口,二十四多萬平方公里土地,England / Scotland / Wales / Northern Ireland還是共用同一套道路設計標準。
資源集中,研究和標準就可以做得很細膩。單單是roundabouts:types, geometries, signal-controlled roundabouts, left-turn lanes, deflection islands, pedestrians' crossings, features for cyclists / equestrians, appendices,人家分門別類,洋洋灑灑寫了169頁。
www.standardsforhighways.co.uk/tses/attachments/2b5901c6-3477-4826-b780-cf99003fb5e0
如果二十個縣市要「因地制宜」的話,就需要動用英國二十倍的研究資源才能訂出英國水準的道路設計(英國本部上一個年度交通意外祇死了1,760人)。
再想想看,人口比較少的嘉義市/臺東縣祇有二十餘萬人,哪來資源認真研究道路設計標準?結果就是標線亂畫。更嚴重的是既然有那麼多「彈性」,公務人員有很多空間收賄,用符合賄賂者利益的要求來畫。
靠「嘴炮」、靠「話術」的政府常用的技倆:1. 把責任推給前朝政府; 2. 把責任推給縣市政府; 3. 把責任推給公民。
[最嗆的幾句留在後面]第三點倒沒講錯:堂堂民主國家,各級政府首長、各級民意代表都是民選的,並不是恃著武力優勢的外來低等政權派過來的殖民官員。以為每四年出來投兩次票就完成了公民責任,卻不認真監督的話就會變成這樣。
常常看到有人說台灣是民主國家, 所以推交通改革很難...這篇剛好用來打臉
好讚喔, 台灣有做出這些標準了嗎?
你說的真好!
而且拿英國來對比也是很好的例子。
要知道英國其實是一個比台灣麻煩的國家……因為他不只是一個國。英國其實是四個國家合在一起的組合體。
而這樣的組合體都可以統一標準了,台灣這麼小的空間要說因地制宜……
@@WildCatKing599 他們不就是為了推動讓台灣可以做出這些標準所以才在努力拍片讓人們了解這麼做的理由和必要性嗎?
你忘了還有秋海棠欸
到底怎麼有人覺得道路規劃這種不用統一,而且台灣的現況根本橫斷山脈,換個路口狀況就不一樣
可能一個路口就有多種規劃
因為太容易被發現沒在監督
台灣16縣市的道路規格可能比美國聯邦51州還複雜
原始人真的很哈“因地制宜”這個詞
就還在中華民國秋海棠思想啊 人家是美國地大搞自治 我們才多大每個縣市都不一樣 有的圓環紅燈可以右轉 有的號誌一個圓燈+箭頭 有的待轉在右邊 有的在左邊藍藍路
有的只畫慢車道 有的機慢車優先道 有的兩車道禁行機車 有的都可以正常左轉
日本面積超過台灣的十倍,人家都可以有「道路法、道路構造令」來統一全國規範,桃園居然有立委會覺得小小台灣要「因地制宜」(隨便亂蓋?),嫌立法太「雞毛蒜皮」「很累」,真的是很荒謬!民眾看了才心累!😵💫
所以日本的路看起來到哪都有一致性 連路緣磚都有一樣的高度 不像台灣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有些高到連車門都打不開 有些又滴到連機車都可以直接騎上人行道.. 光是視覺上就很亂 更何況品質參差不齊 還有安全隱憂
立委不想認真工作?那等著被人民淘汰吧
鄉愿政腐 毫無作為 貪汙腐敗 毫無專業 造就如今台灣一切 呵呵
不就某個市長落選的立委
日本人大都會虛心接受別人的指正,台灣人是要求別人接受他的錯誤…
這就是中央的做法,把罰款提高就叫做有做事而不是去把道路設計做修正和改善。
道路設計正確的觀念需要持續的教育大眾,謝謝企鵝把這種散亂的制度弊病拍出來給大家看
感謝~
有時候都懷疑,究竟法律是該由人民決定該不該立,還是由“立委”決定要不要立。
人民亦可立法,憲法有創制權,相當於公民提案,唯現無以創制權而生的條文。
理論上立委是民眾選出的代議士
不過實際上:
比較好奇選出來的立委有幾位真的懂法的😂
理論上來說,我們選這些立委出來就是讓他們代表我們去立法。
是我們給予他們立法的權力,是我們選他們代表我們在那個地方發聲。
以上是理論。
實務上……
我們現在的狀況是什麼實務上就是什麼。
這個問題 只有立委能決定
謝謝!希望能繼續關注這個議題
感謝支持!!!
很中肯的一部影片,真的希望交通部換人並且改革
口號「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 」,很想改一下對政府說「公民能幫忙,公民正在幫忙!」,政務官太忙了我們能不能盡點公民責任呢?比如連署罷免,這是看不起至少受過九年國民教育可以行駛行的權利國民的基本素質。
交通部換人?別想太多,再換都還是同一體系的人,與是誰無關。
朋友您已漏露了土生土長臺灣人的資訊了,如果在對岸那是洩漏國家機密。
關於車道邊線我發現台灣覺大部分的縣市道路都不會畫車道邊線就只畫停車線、停車格、公車停靠格。但這問題可大了,沒有邊線原本路肩範圍就變成車道,如果公車停靠或是汽機車停放就會造成後方車輛要變換車道導置塞車或車禍的發生。
對,然後被檢舉魔人拍照未打方向燈.....那些臨停占用車道的有一併檢舉嗎? 因為機車牌照只有一面,汽車牌照有前後兩面,檢舉機車當然比較容易啊~
路肩全改成人行道,然後盡量兩線道+分隔島(讓車子無法超車 逆向),減少四線道。 這種做法就是變成單行道,自動會讓所有的汽車機車 排隊排好。
排隊排好 塞車塞爆 不先限制汽機車數量 你這個方法只會添亂
塞好塞滿 提升開車騎車的成本 大家就會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就達有效減少車輛了阿
最好塞好塞滿 讓大家搭大眾
但是除了臺北、高雄、臺中這些都市區,其他縣市的大眾運輸基本沒有
@@lIllIIllIlIlIIlIllIIlIIlllIllI 如果道路規範出來 各地的大眾運輸也會開始崛起
給大眾運輸一段時間去成長 到時搭乘難度沒意外會降低很多
當初委員的意思可能是這種東西不需要提升到"法律"的層級,而是把原本的"規範"或"指引手冊"等級的東西提升到"法規命令"的層級即可,以行政作業來說放在"法規命令"的層級修正跟制定會更有效率,就算是大家都誇的日本,道路標誌規範也不是放在"法律"層級,而是底下的"政令"跟"省令"
我的解讀也是如此,不該無視規範密度跟功能最適。
立法治百病的結果,最後還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GaGuaMeowTa 看看台灣的警察 違停都沒在開的😩
法律位階的概念 一般老百姓真的不懂
有時候大家真的要有這種觀念再來討論
比較合宜 不然到最後就算這些人當上立法委員 還是會訂出一堆奇怪的法律 成為他們口中的那群人 政策都可以討論但是基本原則必須先去了解
很多地方因為當地里長議員“覺得”有騎樓就讓行人走騎樓就好啊,就沒增加人行道,
還規定不能佔用騎樓空間(其實這是人家買下來的私人土地),問題是很多騎樓高低不平,沒過馬路相鄰兩間就常有要走上、走下兩個台階的地方。
我家往外通向外面馬路的地方乾脆沒有人行道、騎樓,完完全全是要在馬路上當肉障的。
以前在眼科診所上班,有個病人走在公園的人行道上散步,被機車重後面a過去,一眼只剩針縫大小的光點、一眼視力剩0.01。她做錯啥事了?
甚至很多車禍致死、致殘的人,根本就不是還應該發生的事情,因為政客們的不作為、推卸責任,多少不該死的都死了,一年死3000人🎉🎉
桃園日常,騎樓被封閉佔用,店家再往外佔用人行道,甚至到馬路紅白線,真的是貪小便宜到極致。
這些議員、里長、立委名單,應該被公開報導公評。
不是只有桃園,全台灣都是這樣~ 不尊重專業的下場 可悲
身為桃園人真的不想出門
交通用路環境很爛又雜亂
店家占用騎樓不夠還要占用路肩,營業時間不準非顧客停,非營業時間店家自己停,你停了還會打電話叫你移車,然後店家自己停,還看過騎樓停一台,路肩停一台,占好占滿 XD
快慢車道線可以第一個廢除😅速限跟旁邊快車道一樣快、到路口又可有可無,除了當快速通關車道、違停車道,留著還真的沒什麼屁用😅
車種分流吵很久了,但政府官員只想要保四輪大爺,養到出國丟人現眼
對於商家來講 沒辦法卸貨 擋住門口都是影響商家營業😂
淡水英專路還可以因地制宜
直接道路變擺攤區 0人行道
自治會>政府規定
說沒辦法營業的就讓他倒閉吧!就是要行人走過去才會有人消費啊。畫停車格,停在停車格的人也不一定會去店裡消費
這離我以前住的地方好近阿,說的議員跟立委我都知道是誰,而且當時我也沒投票給他們
在美國這麼大的地方,從阿拉斯加到紐約,雖然有些不太相同的小地方,但基本上公路標誌標線沒有甚麼太大的差異,不會因為你今天飛到阿拉斯加就看不懂美國的路標了
台灣,過了一個路口可能就有另外一種規劃,根本沒人看得懂,所以大家就亂開亂騎一通
公路標誌應該不會有什麼差異
主要是差在各縣市的市區標線
在台灣不同縣市有不同風格
其實台灣比較適合比較的不是美國
國土的類型差太多
拿東南亞的新加坡、馬來西亞或菲律賓或是東北亞日本、韓國
或是歐洲的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
類型絕對都比美國相近
光是同一縣市,路口的邏輯就不同了,騎車在路上根本是考驗速讀能力
請問議員跟立委是哪一位?
@@ericpai 用關鍵字餵一下狗就有了
議員反彈的部分還凸顯出一個問題,就是很多民眾或商家並不關心其他人的權益,甚至只要不開罰就不管法律,才會導致有人去找議員關說。
如果民眾有意願停稍遠一點(走路2到3分鐘)的話,其實這邊原本的規劃是沒問題的,但就是因為許多民眾都想直接停在店家門口,才會有一堆地方的行人空間被限縮,或者是有並排停車或紅線停車的問題。就像遛狗,明明法律有明確規範不論大小都需要繫牽繩,但實際在路上還是能看到一堆人就是不繫,說自己家的狗沒關係、這樣牠活動不方便之類的,沒有考慮過可能自己家的狗會咬人/別人的狗會來咬自己家的/有人怕狗等等情況,即便有明確法律規範都這樣了,更何況沒有明確法律規範的道路問題(甚至偶爾還是能看到騎車不戴安全帽的,這也宣導幾十年了吧)。
我不是說這是唯一的原因,但要解決這個問題也必須把這件事納入考量。
台灣人懶成這樣怎麼可能停遠一點XD
既然難得講到桃園
我也強烈推薦企鵝到中央大學後門附近考察
學區附近最該是人本交通的地方
道路的設計卻明顯地只顧慮到汽車
上下課時間大量的行人、腳踏車
與為數眾多的汽機車同時擠在沒有人行道的路上
除了視線不良的路口既危險又容易堵塞交通以外
還會有商家進貨違停的卡車
一停就佔據了一條車道
導致其他車輛要逆向超車
又因為台灣駕駛人的性格急躁
常常逼車腳踏車及行人
甚至時常逆向超車
導致對向的腳踏車及行人同樣面臨很大的壓力
在這個地方生活了三年
幾乎都是用腳踏車或機車出行
能在危險的道路上少待一分鐘是一分鐘
雖然我知道道路狹窄似乎是房子蓋下去的時候就注定了
但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
希望能透過我本人的一些murmur來為我們的權益小小發聲
(雖然要花錢,而且政客沒選票、地主沒利益肯定不樂意
很多人都是抱著讀4年牙一咬就過了
況且在桃園也沒有選票可以改變的心態看待
但我始終希望這能有所改變
減少沒必要的死傷
最後,感謝企鵝對改善交通的貢獻
中央大學後門去過,真的亂😂
@@icypenguinTFC 重點是這麼亂的地方
竟然不太會出車禍
也算是奇蹟
(不過也或許只是我沒有聽說?
抱歉題外話
7:52 後面那兩個兄妹感情也太好了吧
對阿也太有愛了吧 兄妹吧 兄妹嗎?
每次突然想到要怎麼導正「機車習以為常騎路肩」這問題都很絕望。
停車格向路中推出人行道的空間,機車族會抗議騎車空間被限縮、被迫跟汽車爭道,
然而機車不能騎路肩、本來就該在車道內,不管汽車還是機車都有積非成是。
重點是根本沒搞得清楚拿條是路肩哪條是慢車道,今天除非像他們那樣拿個尺量你分的清哪個是路肩哪個是慢車道嗎?就應該先廢除禁行機車,把機車改回快車道才能改善最外車道混亂的情況。
香港在1984年制訂了≪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就道路、公路、標誌號誌、停車格等等作出標準及規定。
台灣好像沒有這些,只有在法規上寫了不准甚麼就可以罰單。
其實有公部門在做了,要變成中央統一的實行細則。但問題是要用行政命令,還是變成正式法規,現在卡住了。
立委就鄭運鵬議員就劉勝全啊,諷刺的是劉勝全還貪污,南崁選這種人出來真的笑死😂
看看你們桃園
再看看我們中壢
在台灣我明明直走走得好好的,結果過一個路口直接變成左轉專用道!想要切出去車又爆多,無奈之下只好跟著左轉…
所以常常沒人敢走內線 導致中線排隊排超長
這真的是莫名其妙的設計,重點是前面還給你畫雙白線不給你切車道OOXX。怎不參考國外的左轉彎設計,直行的還是可以繼續直行,轉彎的左轉去等待就好
不要說內線,外線也常常突然變成只能右轉啊
02:35 所以大家已經把違停當習慣了
才會說沒有位置停車
6:00分片段,都市計畫或許會訂有退縮建築規定,但有些房屋是在都市計畫發布前既已存在,都市計畫發布後劃設計畫道路後,在房子尚未拆除重建前是沒有退縮的,所以常有同一條道路部分路段沒有人行道,除非政府徵收拆房或整路段的老舊房屋改建時都退縮完成....
所以我覺得也無法完全歸咎於政府單位,畢竟不是全新市地重劃區
而且有些地主不想被縮
知道那邊是私有地不一定能如預期的方式修,就該有備案,沒備案那叫沒做事
@@網站-q9f 如果已無退縮空間可做人行道,那勢必要犧牲原本車行道路寬度,所以不太能理解您說的備案是什麼???
如果您有好的備案而且可行,真的建議您踏入公部門實際執行來改革....
我覺得有時候不是實際做事者,實在很難知道其中的難處吧!!
@@rockwayliu2029 你自己不是說了『如果已無退縮空間可做人行道,那勢必要犧牲原本車行道路寬度』嗎?啊這不能是備案?還是規劃的時候就直接當私有地全部都沒問題直接劃要叫做得好?
還有我不是實際在做的人當然不知道其中的難處啊,但那是他的工作,本來就該做好,沒辦法做好也要解釋為什麼做不好啊,什麼都沒有被罵不活該?
台灣的路肩就是一個大家心照不宣的存在,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政府不會說破, 但又可以讓人可以違停的地方....
停路肩是違停??
我告訴大家在澳門20公尺的寬的道路能塞下甚麼。
可以是雙向三線道加兩側公車停靠區、停車區和臨停區再加人行路。
或者是雙向四線道加分隔島再加人行路。
可能台灣人來澳門玩,走在路氹覺得路很大很寬很氣派,但上面才是我們的日常。甚至有病到新填海區也是這樣玩,沒幾條路是寬超過30公尺的。
20公尺寬已經叫大馬路了。台灣20公尺的路路其實也很多,但都拿來做萬能路肩,行人路、停車區甚麼都沒有。
您好,看完這部影片,您所提到「全國應有一致且具有強制力的道路設計規範」,與我在瞭解國內「交通地獄」議題後的想法不謀而合,與其讓主管機關無所適從(他們通常自欺欺人為因地制宜),不如制訂一整套良好規範通令全國實施。我有幾個心得,打算整理為具體建議,聯絡有心推動道安立法的立委,供其作為立法參考,只怕仍有不盡完善之處,是否有幸先就以下幾點與您討論呢?
_
(1)
人行道外推、行穿線與停止線退縮,我認為是同一件事,以市區道路為例,停止線過於接近路口,大客車轉彎時很容易壓到來車道,甚至有釀成擦撞事故的風險。然而人行道外推與行穿及停止線退縮後,仍可能有行人從原先較危險的街角處穿越道路,是否應於不允許行人走對角線的路口,以實體護欄封閉行穿線之間的街角呢?
_
(2)
再來,台灣常有機車與自行車行駛於人行道,道路沿線店家或住戶也時常占用人行道,擅自施作斜坡進出道路,這兩個問題,是否可以如此處理?路口處方便行人上下實體人行道,連接行穿道的斜坡,能不能設計擋車設施,在輪椅和嬰兒車能順利通過的前提下,以 -_- 形式阻止機車與腳踏車闖入人行道?台灣很難像日本那樣廣泛以護欄隔開道路與人行道,那麼在住戶或店家有出入需求處,能否將緣石改為二階式階梯狀,讓住戶或店家僅能以慢速橫越人行道,降低貪圖方便的違規用路人行駛於人行道的便利性?
_
(3)
日本的標線型人行道,在不同縣有不同選色,台灣常見仿東京都的綠色。但在台灣的發展歷程裡,人行道通常是紅磚道,全國統一採紅色塗面會不會更好呢?還能同時象徵車輛禁止臨時停車的含義。綠色留給路側設施如避車彎或停車格使用(對應草地),在某些以停車格分隔機動車道與自行車道的路段(仿德國住宅區),可以達到最醒目的標示效果。藍色則標示專用道,譬如某些路口有多條左轉車道或右轉車道,就能塗上藍色,公車專用道或調撥車道的路口處也可以比照辦理。顏色對人類來說非常直觀,或許立法指定RGB三原色在道路上的使用場合及規範,能有效降低用路人誤判而肇事的可能性?
_
(4)
號誌機(紅綠燈)的設置規則,在台灣幾乎都是「無分隔島之路口近端在右,遠端在左」,觀察鄰近的交通模範國日本,他們是與我們相反的靠左行駛,卻也採用「近端右,遠端左」,會不會其實是「近端設對向,遠端設同向」,避免前幾輛車看不到近端的號誌機,我國在模仿時,忘記考慮不同的道路通行方向,而弄錯了呢?與我們同樣靠右行駛的中韓兩國,則是只在路口遠端的右側設一組兩盞號誌機,確保駕駛看得到,並在其中一盞故障時,還能看到另一盞。中國甚至在路口近端廣設科技執法,這點說不定台灣可以參考。
_
(5)
引進日式的上下兩行式號誌機(上排三顆圓燈、下排視情況設置零至三顆箭頭燈),可以有效提高辨識距離,這是我最為肯定可行的一點,但不知是否仍有缺點?兩行式號誌機比起桃園市陸續推廣的 ←●(左轉保護時相),對了預告下一段號誌為紅燈或綠燈的效果,避免車輛卡在路口,早開時相為圓形綠燈加上 ← 箭頭,遲閉時相則是紅燈加上 ←↑→ 箭頭,這在國內說不定是最容易做到的改革?
_
目前想到以上幾點,比起企鵝等長期投身道安議題的高手們,我只是路人甲,獻個醜,希望能為台灣帶來一些正面的改變,先謝謝您了!
就停車格大小每個地方都不一樣了,道路的標線規劃應該有一定且統一的標準。紅、雙黃基本亂劃,整個城市都是他們的塗鴉板。做好人行道可以有效利用空間且減少違停
這兩週都跑桃園,然應感覺桃園的路真的很難騎……
而且很多路的變化都非常劇烈,還有本來是正常路然後騎一騎接下來直接變成路肩的……
整個超瘋狂的。
1:05 影片中的導盲磚不是直線橫線的問題,是要舖設圓型點狀才對,警示行人不能再往前走了!!
感謝補充
這要考慮很多的層面!1.車流量!?2.行人流量!?3.暫停區域上下貨區域及紅黃線劃分!?4.紅綠燈設置方式及秒數優化!?
個人認為:最近太多禮讓行人的報導其實已經過度把行人無限放大化了!日本只要是主幹道經過巷弄馬路就算有車探頭也是不踩剎車的!(台灣比照辦理不出事故才怪!)
道路安全強化最終還是要回歸到人民的素質層面!不然桃園也有某位機車騎士行人都不依照號誌直接穿越 造成大小車輛都在等待行人?
重點是車輛有車牌號碼可以檢舉!行人只要警察不在怎樣違規都無法可管?難道這就是好事嗎?有誰重視過這兩者的平權?還是碰到不守法的行人政府鼓勵自行處置?
白話文:因地制宜 因材施教 我們國家人民跟日本人民素質還是有差距的!不應對某些少部分老鼠屎就見獵心喜而過度放大某些事情!!
這邊想到一個問題:
若將來納入法規,若隨著交通快速的進步需要修改法規的話,可能曠日費時來不及應付改變速度
應該是仿效MUTCD、AASHTO 等方式,並立法需依其指示設計否則追究責任等較為合適
影片裡提到的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就類似MUTCD
只是台灣並沒有那麼詳細的法規
老舊市區的道路也很難一體適用
另外AASHTO在國內道路設計和施工也是會用到的
國內各種工程也都有相關設計施工標準
這些內容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都可以找到
內容太棒了 👍
感謝支持!
桃園 有更奇葩道路標線,中壢也有
, 在龜山 復興一路 文化三 到 文化北路的 內線 左轉到, 劃了 槽劃線 , 左轉車要右偏 再左切
我就住南崁
那時看到標線型人行道我還很感動
3個月,好像還不到,就消失了
我看到就搖搖頭
不是3個星期不到就消失嗎😂
的確是應該要統一規定👍👍👍
推推
這類實拍得很讚,繼續拍下去,記者或是議員應該就引用了,不然他們會去看這些東西
真希望交通安全基本法通過後也能一併審理景觀法,雙管齊下台灣市容才會有救
【人本交通】當中的人字,並不是指【行人】,而是泛指【用路人】,包含開車的都是,也就是人的出行是以個人為考量,然後在道路上會一直轉變型態,從行人、開車(機車及大眾運輸),最後到目的地,這也就是有人提倡禁摩,我說這樣會把交通徹底堵死,因為機車沒了,人的出行需求還從在,只要不到1/5的機車變成汽車,路上就會堵得不得了(下雨天時就是這樣),徹底禁摩時對交通會是個災難
【工務課的道路設計沒有考慮到交通】,那麼馬路上多線道是怎麼來的?這句話要把【交通】兩字改成【交通安全】,也就是【路有了,但是不安全】,所以才車禍多死人多
議員跟民代只要一句「釘爆你們單位的預算」,道路規劃自然就順應商家意願了!
讚!說出來!!
4:30 然後機車要停進格子的動線還跟行人唯一能走的地方衝突。
4:50 沒辦法,我們的議員需要里長去顧樁腳,議員要順著里長。
而且那邊明明是路口紅線,怎麼可以劃設機車格?反之如果這條路真的有寬到可以停車那為什麼是畫紅線?假如出事的話為什麼同意劃設的人不用負責?
沒有人行道怎麼發展觀光,應該規定設置鋪磚人行道、廢除禁行機車設置自行車道、取消待轉這才是正常的交通法規
平平是公務員,我覺得營建署的素質比交通部門的高太多了!
營建署做得出交通手冊,交通局做不出良好的道路,只能說交通部門是花錢請來的
水溝蓋不能納入停車範圍
兩個是不同單位交通局跟水利局
水溝蓋不能畫人行道,如發生意外的話誰負責
台南的後續就是市區部分路口轉換成了行人專屬時相(打叉可以斜著走那種)
然後因為是突然改+部分改,導致原本順暢的道路變成號誌不連貫,現在騎在市區真的是有夠受得了。
台南市區的號誌一直都沒有很連貫吧XD
道路設計永遠無法統一的,因為這牽扯到每一個人的利益,行人的路權利益影響到停車人的利益,無法停車就影響商家的利益,人行道跟停車格的利益又影響用路人的路權利益,所以永遠不可能統一,除非道路寬度拓寬,道路設計拓寬,每一條道路在設計上先規劃考量到路人,停車,用路人的路權,但路面拓寬,規劃完善好的道路就影響,財團、地主的利益
桃園不只路線亂畫,還有些路口燈號設計也是讓人看不懂,舉例來說八德區的廣福路與永豐路交叉口的燈號就很奇怪,廣福路往中壢方向燈號綠燈時永豐路的左轉燈也會亮起,然後廣福路過了永豐路後只有一線道,經常會變成直行車直行,然後要閃對向左轉車還要閃永豐路的右轉車,一個綠燈造成交通大打結
@9:56 已經有這麼好的東西,但是很多機關連抄都不會抄,甚至是懶得抄
實體人行道在老舊住宅幾乎都無法實施,就連台北市在巷弄內也是,因為一出來就是排水溝,新的集合式大樓因為公設和水電重拉所以...,很多東西要搞本來就沒那麼簡單,用法規剔除三寶比較實在
是時候召集全台民眾發動不合作運動現代版了,如果認為不合理的交通法規就不要遵守。例如沒意義的兩段式待轉全數都直接左轉,例如沒意義的汽機車分道也全數騎內線。如果超過一半的機車族都能夠堅持惡法非法,那麼台灣修法就會通過。
都是不合作運動了那當然拒付任何一毛給政府呀,它在怎麼逼也沒用。政府拿不到錢自然沒轍
知道什麼是對的,就算觸犯法律也應該在所不辭。惡法本來就不能夠在這世上存在任何一天,從它的出現開始就沒有理由遵守。
早就應該跟歐盟、日本通用
因為台灣日本車、歐洲車很多,對於道路標誌辨識系統比較友善,尤其未來的自動駕駛⋯
一整排騎樓違建外推才是最大問題吧
好個地狹人稠 路肩好寬啊
前幾天走在路肩內,因為更內側被停滿車子,結果被後面的機車按喇叭😊
說真的好
市區還把機車待轉區劃在路肩裡面,我都滿頭問號先不說機車騎到路肩會不會被罰,我就問待轉區前後還能停汽機車,到底要怎進待轉區?
我也很好奇為何有路肩...好像常變成汽車走中間,機車只好躲進去的區域...
另外廣設紅線的結果,就是紅線當黃線&卸貨空間停,如果能統一規範好像也好一點(還是說已經有了?)
是說台灣美名因地制宜的政策實在是太多了,當初上農業通識課時,陳保基教授(農委主委)也是說因地制宜縣市政府處理與中央無關...讓我超困惑為何地方亂搞中央都不用管
台灣大部分是舊市區,道路寬度都不夠,怎可能再擠出人行道!
重劃區才有可能實現,這部統一規範也只能說xxx年以後新闢重畫區及馬路皆需依照標準.
因地制宜就是我家前面剛好沒有紅線
隔壁家開始都紅線
沒有統一規範,卻能立法開罰?? 標準在哪裏?? 乾脆全台都別畫線,別設號誌~
然後就開起了大坦克時代
歡迎光坦克世界!一個你敢衝才有路權的世界!((並沒有收廣告費
對我來說清楚且統一的規範真的很重要,我上路才能很直覺的判斷我這裡該不該這樣騎/開,以騎來講:萬惡的兩段式左轉就是最沒有規範的東西,路口怎樣該設都沒有統一(兩個一樣大的大路口這裡要兩段而下一個卻不用?)、該設在哪裡也沒有統一(這個路口設在紅綠燈旁邊,下個路口插在人行道上),這類混亂的設計比比皆是
而開車方面:就是最低能的路面邊際線多寬了,這裡能不能開,判斷標準是它的寬度1個10公分還是15公分,MD大家出門都要帶捲尺是不是?有夠低能!
上路輕鬆多了這件事是一直到我今年買了重機後才有的感覺,到了路口要轉彎我只需要注意有沒有禁止左/右轉、禁止迴轉,不用玩「兩段在哪兒?」可以讓我更專心在路上可能遇到的突發狀況,最後希望中央可以早日想通趕快訂一個清楚且完整的統一法規出來,也希望所有用路人在外都能平安順利🙏
@@HI_friend1112 車越大陸權越大
王國才:你知道太多了
@@巫嘉偉 板金有多厚 講話就能越大聲
台中還有單向二車道外側畫快慢車道線,到水溝蓋寬度2米內,附加公車站牌與台電電桿的,學生都在這個慢車道上等公車
能否設置實體人行道就是各縣市的工務局,應該要檢討的是這些工務局,工務局才是道路主管機關,而不是交通局
爭權問題,這表示地方要把既有的權力交出去,覆水難收
然後權力也是跟錢和預算有關係
1:39 的"幹"很傳神
應該要讓立委反制,任何行政官行路優先權,這樣政府會痛才會真的想好好搞好交通順暢
但他們都是同一個產地怎麼可能拿刀自殺
期待立法成功讓台灣慢慢變好
市區人行道規定要有1.2公尺,至少0.9公尺,有些把道路用太寬變成混合車道反而容易紊流,導致車禍發生,之前火花羅有講過,就看交通機關單位有沒有魄力去說服了
水溝不是人行道,有水溝的人行道我一律走車道
路上的標線標誌那些有的沒的
是地方里長議員的選舉工具吧!!
可惜沒來中壢,不然還可以看到人行道走一走直接撞牆跟走進水果店呢
我有時在想,機車為何不能垂直,弄成一直列保護內側的行人道
排橫的比排直的省空間
而且機車停車格的側邊和汽車停車格前後寬度是一樣的,比較好規劃
而且如果停直的機車不慎倒下會倒到人行道或車道上,所以最多只能規劃成斜的(台北車站一帶)
我覺得一般的道路未來能變成含左轉道的三車道設計
縮小路寬的同時
將雙黃線在路口前扭一下生出左轉道
完全不用影響到路肩內人行道的使用空間
就沒有統一規範
這樣空間有150+200+80=430
水溝蓋跟人行道應該是整合在一起
然後機車格用斜向,應該不可能沒辦法規劃
簡單說就是汽機車不好違停,議員、里長收到民怨就反對
謝謝!
感謝支持!!
而且人行道上劃機車停車格也是另一個問題(菸
行政命令是依法律授權去規定,違反法律會無效,所以問題還是出在立法上...
道路要統一格式不可能,徵收土地只要引響到透天住宅坪數大小,你想屋主會同意嗎?
太民主就是這樣,政府不強制給執法官員免責權(避免日後被告),沒人想承擔,當然補償屋主是一定要比合理再多優惠一點。
所以未來50-100年台灣可能還是行人地獄
台灣道路設計真的很像拼湊怪
標線亂畫的,鋪路亂鋪亂挖完回填不補平的
然後人行道長出電線桿變電箱的
交通部乾脆改成人民直選算了
選一個真正能做事的,不是待在位子等領薪水的
合理啊!台灣人對自己佔據公共空間利益很自私....像我們這邊的巷子整條原本都有停汽機車,後來說要給行人走都改畫紅線,其中有一段沒畫,詢問之後才知道因為一樓要停車特地畫停車格給他們停,導致整條路都有路肩可以行走到這段一樣要走在馬路上
我想請問機車可以在與汽車同車道進行超越嗎 機車如果碰撞到汽車後視鏡卻逕自離開是不是肇逃
沒有規範的用意很簡單,沒規範就不會違反規範。
我之前回報人行道上劃設機車格(今年)不恰當,
而且該人行道與車道並沒有高度落差寬度也夠,
所以其實畫在鄰近路側倒也無妨,
但他們偏偏把人行道劃在人行道內側,
導致機車要進出還是得穿過人行道。
後來停管處打電話告知是議會里長決定他只是遵照辦理...
我跟他說設計成這樣很危險又引導違規這樣可以嗎?你(停管處)沒有跟他們講嘛?
他就只會回他「遵照辦理」....
對,
只要不違法、不違規,
他們什麼都只需要遵照辦理,
什麼安全考量、專業建議既不需要提出甚至不需要學會。
如果有規定、有規範,
反而不方便民代、里長搞事安撫鄉民...
可以去看看整片重新填土的重劃區
台北市就很多主線道要右轉支線結果路口就有停車格根本是亂象
這個就是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行都更的重點,所有都更案房屋必需要內縮至少1.5公尺預留人行道。政府也努力推行重劃區入住,讓舊市區更有機會都更與新重劃區來做競爭。 最好的辦法是將新重劃區蓋一些臨時居住所,統一將舊市區的房子全部拆除重建,變成另一個新的重劃區。 就像是大陸的都市計畫一樣。
你沒認清問題,人行道是公共基礎建設,就跟排水溝、道路是同樣的東西
這種東西不是規範在都更去作的,把公共建設的責任推給新建案
那以後水溝、道路是不是一併叫新建案也要包一包?
這就像當初規劃騎樓這種東西一樣,土地的錢民眾要出、稅要繳,但是變成公共設施
冷知識 台灣在交通方面是聯邦制
水溝蓋範圍你怎麼知道也算公有地!?有些根本就是私人地,怎樣設計都有話被說,大家出發點都是好的,但也沒辦法,怎樣出事的都不會是上面的人,只會累死下面的人
3:40我覺得外推不一定好,那機車等於要跟汽車擠,應該說台灣一堆路本來就規劃太窄了,你同時要人行道,汽機車道,根本無法
桃園可以看看中壢區中園路和南園二路,往國一方向的路口標線...不知道怎麼通過驗收的白痴設計
我自己的看法是 改交通這個會影響到自己選票 沒有政黨會想下去攪和 除非出現一個能用一屆就改革成功 然後對連任沒有執著的候選人 但台灣政治幾乎是都是同家族的人甚至是以選舉政治維生 所以我現在投票都已政治素人為主
簡單來說都是為了選票所以才為了商家方便,台灣交通目前沒救狀態太多議員政客都是為了選票,而不做改善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力行路、慈文路,汽機車、行人和攤販爭路權,學童上下學被車撞也時有耳聞😮💨
有空可以來苗栗市逛逛😊
因為現實……光講人行道,原來沒有人行道的地方你要弄一個人行道出來,要牽扯多少東西??土地、管線、人、經費、交通,甚至還有責任歸屬問題,這些東西真要弄要多大的時間跟成本?依照現在那些公職人員的效率及尿性,不需要的確是最佳解答……
怎麼感覺還是選票因素,硬改或許就不會上了,當地民眾就選個會取消設計的
地方自治法 縣市首長也是當地人投出來的 所以看當地人是否有這個需求 現在積極罰款 我在台北市是有收到成效 連計程車都不敢不停了
加油罰錢 但是也要互相 紅燈就不要在馬路上了
台北的老人走路慢這個問題很難解決目前還是天擇
只希望最少能搞個基本法,要求所有沒有特殊狀況的道路要怎麼做,有要做特別需求的再讓專家評估。
現在的說沒經費重新弄的,等要重鋪柏油時一起重新規劃。
說到底,基本規則一直不弄,説應地治宜是要讓各地方政府亂來就是了,車子總不會在臺北開一開,開到新竹就變形成當地法規的長度&形狀吧?
為什麼要「因地制宜」?因為如果沒有這個「服務機會」就不能接受民眾請託,顯得某些人沒有屁用
有人行道的時候還是會發生居民亂種種花草樹木跟亂放盆栽
如果有人行道很好
但發上以上問題就會一樣沒改善需要規範不可以亂放東西的條例
有一些居民跟老人有夠自私只想到自己覺得
用綠化環境當做理由亂擺盆栽跟樹木明明人行道就沒有新的大樓那麼寬到底在堅持什麼我看不懂家裡附近很多這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