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祺七七 】台灣也有合法性交易!?一起來回顧公娼的辛酸血淚史!《 台味七七 》EP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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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0 окт 2024
- #記得打開CC字幕 #公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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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22 台灣的性產業從何開始?
01:52 性產業的法制化?
03:18 屹立不搖的「性產業」
05:23 「女權運動」與「公娼」
06:22 廢除公娼的爭議
08:06 公娼的消失
09:22 我們的觀點
10:58 提問
11:23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召喚法力: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 鄭俊彬,〈性產業工作者與基隆社會的互動(終戰前後)〉
→ 張曉旻,〈日治時期臺灣性病防治政策的展開〉
→ 陳玉箴,〈政權轉移下的消費空間轉型: 戰後初期的公共食堂與酒家(1945-1962)〉
→ 洪婉琦,〈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之研究(1967~1999)〉
→ 張秀卿,〈戰後臺灣婦女史研究回顧-以國內各大學歷史系所學位論文為中心(1987-2011)〉
→ 吳雅琪,〈評介Doris T. Chang《二十世紀臺灣婦女運動》〉
→ 公娼/性工作者-臺灣女人:bit.ly/2q0f4o7
→ 圖書資訊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歷史學系:bit.ly/2p4LBc2
→ 公娼歷史年表|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bit.ly/2IAIzn0
→ 廢公娼20年後,「小姐」們都怎麼了?合法淪為非法,她們道盡底層求生絕望:bit.ly/2nvzUuF
→ 陽明橙報|臉書貼文:bit.ly/2VpalYy
→ 台灣性產業|維基百科:bit.ly/2IA0wC0
→ 張哲生|臉書貼文:bit.ly/2ATI0QD
→ 女性主義起點站-性交易的禁制與除罪:台灣婦女運動的性政治:bit.ly/31ZqLtn
→ 女性主義起點站-誰的身體,誰的香火--身體自主權的艱苦奮戰:bit.ly/2ODScoq
→ 王芳萍:反廢娼運動的苦難 是社會不面對結構:bit.ly/310YJw9
→ 台灣婦運及其政治意涵(李元貞):bit.ly/2AX320W
→ 50 年前《時代雜誌》的裸女照讓蔣中正氣炸!解密這段課本不能教的台灣外交秘史:bit.ly/2IPE3RJ
→ 台灣社會人文電子影音數位博物館:bit.ly/2MtE8eu
→ 官秀琴|維基百科:bit.ly/2ohTpY7
→ 高睿甫|性交易面面觀:法制沿革中的性別意識:bit.ly/2oqWi8V
→ 誓死捍衛生存權─臺北市廢除公娼事件(1997.09-1999.03)-臺灣女人:bit.ly/2Oy9T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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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為學生,我個人就在桃園的天天樂附近打工,那邊附近其實不只天天樂還有許多私底下的場所,常常會與他們聊天,其實有許多感傷,幾乎都是看到40-60歲的阿姨們在寒風天穿辣妹招客,客人是有一天沒一天的,只要沒招到客人就會來跟我抱怨又要開始餓了阿之類的,剛開始我傻傻的詢問為什麼不換工作,他們其實很多都是身不由己,有些是年輕的時候跟錯人,有些是真的沒有一技之長老了只能做這個來過活,則有些是從年輕就開始做八大行業要換也換不出去,個人是滿希望有更多的改變讓他們可以溫飽,或是輔導他們不然真的滿讓人傷感的。
性交易無法消失(除非全人類喪失性慾),就只好把性交易合法公開化。制定法律管理性交易,來保護性交易雙方的權利,避免被黑勢力控制。政府管理、民間團體要監督。
@冠恩楊 性慾是天生的。而毒品是服用後,才有毒癮
@冠恩楊 毒品也应该一样,至少大麻应该合法化
@冠恩楊 接觸「毒品」是因為對社會沒有歸屬感才會發生的問題,我們應該更關注被社會遺忘的族群,而不是譴責及禁制
再者,世上萬事皆有毒,只是視乎用家的攝取量
看來你對毒品的定義以及為何染上毒癮的理解很膚淺
@冠恩楊 在你眼中做愛就是吸毒嗎XDDD
有合法經營政府才能管控,吸毒除非吸毒者是個賤人不然時不會讓別人也染上毒癮的
但風俗業者很多也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生病沒有馬上處置,傳染給客人 客人傳給老婆小三 老婆再傳給老王
簡直完美
表哥
#我選A跟C
先說個人想法,選擇用身體賺錢的選擇權,跟選擇墮胎的選擇權,都是身體自主權。
只要有人類,就會有性需求:只要有需求,就會有供給。
一昧的禁止只會讓性交易地下化,成為更多社會問題的溫床。
試想,若政府積極設立並完善規劃性交易專區,
不只可以有效管理疾病傳播、管理毒品使用,
更能藉由專區成立,帶動周邊食衣住行產業的經濟活動!
明明有龐大商機,是個巨大的產業鏈,台灣人為什麼要自欺欺人呢?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開了先例那些老頑固又要抗議了,所以我覺得10年內應該不會發展成產業鏈
支持傷害女性身體的產業 才是自欺欺人
賣海洛因也是巨大產業鏈是否各國都該開放?
支持約炮 支持一夜情 支持開放式關係
但絕不支持性工作合法化
因為有獨立自主的女權團體
……直到買單
A+C
其實除了女生可以成為員工外
男生也可以 供給女性的需求
有這樣的角度去看的話 就不會有物化女性的問題了…
而且物化又怎樣,又沒有誰逼迫誰,一切都是自願的~
這樣其實沒有解決物化女性問題,總體來說女性還是占了大多數性服務市場,看看日本就知道....不過我也是贊同A+C啦~
而且台灣同性戀是社會公開的,所以性交易也需要設立同性區,這樣應該可以大幅度減低物化誰的問題
@@hung09279 像日本二丁目那樣嗎?
其實現在男生也有情慾按摩
是賣給女生ㄉ
C
而且D也帶有偏見啊,誰說性交易只有男人嫖的,在現在的社會不是只有男女嫖要考慮,是整個多元性別的事
把性單純抽出來才是更好的方法
男要雞女要鴨
@@amplelin 蛤
@@kohaku-shirayuki 鴨是男妓的意思
@@daniel2916100 原來是這樣,謝謝你
戮千乘 非常同意
男女都有需求
應該討論的就是單純的「性」
身體是自己的……是希望納入政府管轄啦……可是一定要避免雛妓和人口買賣就是……
納管更可以杜絕雛妓人口買賣~
Lee Jason 至少可以減少(因為自願人數增加)而不是像現在這樣
@@jasonlee1623 就像影片裡說的,台灣性產業裡多少都有黑勢力的影子,都一群法外狂徒了這種利潤高又幾乎無成本(對他們而言)當然不會手軟啊? 用毒品控制逃家青年、高利貸強迫弱勢家庭賣春...隨便都有一堆方法可以讓人被迫賣春。 真要說自願者比例較高的是這幾年興起的直播主與打賞機制,有不少人就是靠著直播平台自行訂價:刷多少禮物可以約會一天這樣
@@jasonlee1623 每個國家都有生活困難的人,我想台灣不可能沒有,新聞就有報導過多起用毒品、金錢等等控制的地下性交易事件。
@@Joy0905 除寄籍人口?? 你講人話好嗎?
作為一名男性
我能理解有需求才會有供應
但是我認為這市場並不平等
一般的交易都是身外之物
拿了錢商品給買家銀貨兩訖
你不需要挑買家
但是性交易交易的是身體
會有健康 心情 喜好...的問題
但是絕大部分的時候賣家是不能挑買家的
也不一定能在交易前就能看出買家是不是奧客
一定也會有人說
都出來賣了
還擺什麼高姿態 挑客人
這真的就是物化女性了
你只當他是物品
當然會造成這樣不平等的交易關係
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性交易賺錢的速度太快
可能性交易賺1個月的錢比正常工作1年還多
眼睛一閉牙一咬忍過就算了
如果不用出來賣就有那麼多錢可以賺
誰會甘願出來賣
同意
聽說其中也有單親媽媽
我說
到底可不可以有個福利法案給她們個保障,一個不同選擇的機會⋯⋯新聞、政客能不能多討論點這種問題。
社會可不是只有中產包括以上的階級啊!
所以合法時 讓他們可以挑客人 這樣才能達到保障
自願做這行 自願接這名客人 這樣根本沒物化的問題
其實照這邏輯很多服務業,沒有給予實質商品,都算是物化嗎?
日本性工作者是能夠挑選客人的
當這個工作無法合法,只能在黑暗地帶,那他就很難迎接真正的平等
@@raindropsvale9089 這樣會斷了政客財路 所以.....你懂得
A。不做性交易你也是要上班用體力和腦力以及時間來換取金錢呀,上班時的身體自主權是雇主的跟被嫖差不了多少。
只是性交易記得要繳稅,這才是重點
其實就和以前的禁酒令一樣可悲,飲酒過度確實傷身又害人,但如果這項行為的根本原因是高比例的本能傾向的話,不去製作完善法規控管,一昧地防堵掩蓋終究是禁止不住的,反而黑市出現引發更多問題。
何況還是性這種本能:讓世上物種千百年來得以不停演進發展的超強力量
C: 還有性產業應該不分性別
畢竟性別平等工作法不能限制男女
而求職網站上年紀跟性別卻是必填欄位
不過我覺得台灣沒辦法到達荷蘭思維
地下化經濟早已心知肚明
性產業本來就沒有分性別阿,重點是男的去賺不到錢,所以就沒人做了
@@culin8876 我覺得不會喔,不一定做不起來(望向日本消費力暴漲的牛郎店和百合風俗
@@culin8876 怎麼會有男的賺不了錢的錯覺
@@light-pl4ij 日本牛郎店嗎,臺灣也有阿,但即使是日本也沒有純賣身的男人,在這方面,女性永遠都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會玩出人命,再有錢也不會這樣玩,但牛郎不一樣,是玩感情的,如果你覺得牛郎也算廣義的性產業那我無話可說哈哈,實際上牛郎店和酒店一樣S都是檯面下的,也就是公司不負責,所以純牛郎是陪酒陪玩,要S?包出場你們自己喬,希望你能了解
@@culin8876 原來如此,感謝分享!
明知道會被黃標 還繼續做如此優良的影片 加油💪
這就是一個麻煩的問題。說YES不對,說NO不對,做不對,不做不對,怎樣都不對的問題。遇到這種問題,公部門最擅長的處理方式就出現了:拖。
6:6 陳水扁市長(任期民83-12-25
~民87-12-24)下一任就被換掉。有人說掃黃是其中之一的原因。在那之後,基本上沒有任何一個地方首長、直轄市長、總統敢說這種問題。
1.政府應提出友善婦女的福利及就業政策,以避免婦女在選擇匱乏的情況下從事性交易。
2.政府應重新檢討性別平等教育及人權教育目前施行成效,並提出具體之改善措施。
A C,我覺得把身體當作一種工作也可以,這也是一張種高風險且高度需求的勞力工作,同時有些人是因為生計問題所需,當我們都覺得為什麼她/他們不去做其他工作的時候,或許她/他是因為沒有辦法做其他的工作,這其實都被想過了。
我認為若娼妓是因生活困苦而不得不去賣身的話,那也許合法讓妓賣身(重點是價格要合理起碼一次三千以上)是一解決辦法,但與其讓這種隨時傷害自己精神的產業大開,不如思考如何幫助這些因經濟無援而“被迫”賣身之人的生活。
A 、C
我覺得只要本人想要
也沒有人可以阻止本人的想法
自己就是自己的尤其是身體和想法
今天透過朋友分享這影片才認識,說得很好,我選C,合法化的好處太多了,除了健康安全外,性專區也能有效將性交易跟民宅分離,更不用說政府可以透過抽稅獲得一大筆額外收入,用於性疾病的補助或者其他相關的地方
A和C,因為就像毒品,這樣的需求就是一直存在,你一直禁止只會越逼越地下,堵不如疏,還不如有個公開的場所讓大家都能你好我好大家好。
比如剛剛志祺說只有澎湖和桃園有
但是肯定不只我一個曾經在旅館旁邊被人問過:"少年欸,要不要來鬆一下?"
這些東西稍微有點社會常識的人都知道
但是政府官員為了臉上好看卻都只會假道學
A+C 看看荷蘭
藥物合法管制比一昧的掃毒掃黃好太多了
而且
娼可以挑客就其實解決大部分問題了
所以如果真的合法了
那保障可以挑客的權力應該是主要的問題
所以客人活該被挑??
啊 斷腿的不接,斷手的也一樣。
臉好醜的別想碰我
外勞 ,我不要
好老的客人 我不行。
所以這些人的權利活該被妳剝奪?
國外專區大數是不可拒絕接客 包含有性病。
因為他們一視同仁 不會只考量女性權益 那太假掰
@@SonyWind In North America, black guys usually will be asked to pay more....I wonder why..
@@ndc168 because they “use” more? hahaha
但政府很廢啊。
@@SonyWind
我以為
買家願意買 賣家願意賣
是交易的必要條件
不認同國外不可拒絕接客的做法
C吧
完全禁止,效果也沒好到哪裡去,私底下的還更亂
不如建立完整規範和設立福利,讓賣家和買家比起去找非法場所,能有更安全的選擇。
這期內容太優了!! 小時候桃園親戚就住那附近,今年去澎湖也聽當地人說而去偷瞄過,沒想到這兩間背後有這著多故事...
當然是C
有需求就有供給
這種東西本來就不可能完全根絕
“性”是本能
還不如合法化
讓法律來保障娼的安全及健康
更何況這也許還能帶動觀光業
泰國就是個例子
選A跟C!!!
如果真的重視女性的權益,就不該去剝奪女生要怎麼使用自己身體的權利,只要沒有違反自主意願,自己的身體自己想拿來怎麼使用有什麼問題啊?有些人會說,可是會有性需求的幾乎都是男性,這根本大錯特錯,女生也一樣有性需求,只是長期以來一直遭到社會文化的壓抑(男性腦衝精天經地義生物本能、女性承認自己也有性慾就被貼上蕩婦標籤),因此不能因為性產業文化大部分都是以服務男性為主,就認為性產業等於強化父權結構,真正導致性產業文化大多會以服務男性為主的原因是在於社會文化長期對於女性性慾的漠視,並不在於性產業本身,平權並不是因為我遭壓抑了所以你也要跟著遭壓抑才公平。
C
禁止後問題還是存在
不如開放
也多一點保障
投入性產業的工作者 不論男女
只要是自願性 都該予以尊重與重視 一方要錢維持生計或提高物質方面的生活品質 一方需要滿足需求 在友善溝通取得共識之後 於你情我願的狀態下達成性交易 不只可以降低犯罪率還能變向增加經濟流通 政府部門也可以立法保障娼與客的權益 若設立合法妓院 還能從中收稅
A. 因為如果非法化,只會把"hysteria"/「歇斯底里」這個詞再次被定義為只針對女性對「性飢渴」的病徵,加劇父權社會的情況
把身體使用方法的決定權交回給女性自己個人選擇才是真正的平權。
JKJasmineKwan 不過首先女性要先取得一定水準的經濟能力,才有所謂『自己決定自己的身體使用方法』。
⋯⋯嘛,但好像多數資金還是在男性手裡。再來一個『被失業』,『被造小孩』那就真的很困難了。
A,但是前提是必須要有法律方面的保護
還有是不是要有年齡的限制,然後一樣做到定期的檢查
我是覺得職業不分貴賤
至於父權,也有男妓啊
博恩有的參考啦!
博恩夜夜秀第三季第一集的欸就是性交易合法專區~
這集很實用
居然沒人回覆!
看到這個突然想到前段時間補習班下課回家的路上就有一位外表二十出頭拿著飲料杯的哥哥來向我詢問能不能和他進行性方面的交易
雖然之前就有聽過相關資訊,但真正遇到的時侯居然還蠻震撼的...
A C人為了生存而出賣身體我並不覺得可恥,因為每個人都在努力的活著,政府介入能保護性工作者的權益,就不會有那麼多是被迫賣身的了,人的意志比較重要
志祺預言家,再度搶先預言出新的"欸!"議題ww
回應問題:A+C吧。
A的部分:身體自主權在自己身上,如果是自願的情況下,靠肉體成就事業,甚至還可能可以捐錢造福弱勢
(其中一個背書就是:沒有任何人遭受欺壓、大家樂在其中相安無事。)
C的部分:就跟以前看台灣BAR的"毒品合法化"議題一樣,就算不合法了,需求仍不會消失。甚至還拉抬黑市的價碼。
像現在公娼雖然禁止了,但不免還是會看到警察抓到賣淫。
高雄七賢,九如路很多按摩店啊哈哈
「全高雄人都知道,只有警察不知道XD」
路上還很多小蜜蜂在拉客人咧
D,況且現在軟體不是可以直接約,合法化覺得沒必要。
因為私下多不如合法,倒不如去分析一下真正在從事這些產業的人的背景,要談到人的自主卻不先去看的他們的背後有沒有社經地位等更不由自主的關鍵因素,讓他們會考慮這項工作,我真的覺得要談到自主還太早。
我們不是不相信有人真的可以完全將性分開作為謀生工具。
但以性這種對人有一定私密與親密的象徵,即便是可以分開的人都不一定會選擇將此作為職業(頂多興趣)。
而且真的要說性這件事情與權力的象徵意味掛鉤太重,還有現在的社會在重新認識性別角色的建立,都覺得還有待發展,迷思都還太多。
我覺得如果不是以顧客的角度「喔,以後我沒人找要找雞或鴨,所以性產業合法比較方便」;而是直接問你會不會想做以性服務維生?那我想所謂“供給”的真自主性才比較見得(除非我是皮條客,我不賣,但抓人來賣,尤其是想賺錢的少女男之類,雙贏嘛。)
性服務的產業在現在是否真的是出自個人的選擇這件事?直接問隔壁的人看他們的表情就知道了。
這是個不會讓人羨慕與還會產生耳語的行業。試問如果現況是這樣,身為一個要就業的人他在眾多的選擇下會選這個嗎?(就算合法,漂客是不是也要先檢查?)
再說如果要以合法化再來端正社會對性行業的接受度,我想會是會提高普及,但同時可能只是藉此模糊掉其他社會問題。前面提到的背景研究都先做了,如果真確定沒有經濟與性別刻板的印象存在,那合法化也沒意見。
C
娼妓合法化可以進而保護容易被剝削權益的性工作者,也可以使台灣的「性」觀念更加進步,現在台灣沒辦法合法應該還是在於民眾的觀念問題
把娼妓合法成公家單位要考試有底薪有特休還能增加就業機會,當然也要有業績跟如果太多人投訴就要開除之類的方式,最重要的是要杜絕民營跟黑道介入
性產業是禁止不了的
不好好管理光會禁止
只會造成更大的社會負擔
要是我看上你老婆想跟你老婆性交易,而且她同意了,你覺得好嗎?
非常支持a與c,支持性解放,管理也能管理到接客數量等等的問題(回應某些樓),因為他不會因為你非法而消失,只會被沒有法律管理的黑道掌握,利用毒品金錢來控制。
將性貼上刻板標籤,去污名化,才是物化女性,好好面對,性就只是一個生理需求,好好規定供需方做好安全措施,比起眼不見為淨搞地下經營更好。
另外,台灣什麼時候才有牛郎店和百合風俗哭哭(糟糕有婦之婦百合控發言
要是真的很私密很神聖,萬華西昌街附近就不會有這麼多泰妹
地下化就只是會讓情況更糟,外來泰妹陸妹愛滋多,每一兩周就回去,人來人去,讓衛生安全有重大漏洞
你講的那裡的區域色情歷史可以從好幾年前就開始了。 少在那裡怪罪都是外籍人士搞出這種病。 怎麼不想想以前台灣人沒有對於性的身體保護時 他們搞出來的疾病也是不少
還有 如果你要講疾病 一堆台灣黑道開的酒店 酒店妹台灣人的一堆 比比皆是 有些甚至被淪落吸毒或是都被所有人玩過 嫖客跟這些女人們一直交叉傳染然後台灣人自己也很少去檢查身體。 疾病什麼的 幹嘛不看看我們自己人啊 還怪別人呢? 再來 聽說很多我們台灣男人都很白痴 跑去這種聲色場所還要求不要戴上保護套的喔。 怪誰???
講得好像台灣人得愛滋或是性病都一定是外籍人士害的。 這什麼道理
台灣的公共衛生跟泰國是不能比的,泰國愛滋盛行率高是事實,比起本土台灣的性工作者,泰國絕對是無法管理
更別提台灣的發現了還能列管,而外國的兩週就拍拍屁股走人,下次入境又是一條活龍,不論從哪個角度說,外國的性工作者來台就是對於台灣的威脅,另外保險套也不是100%防性病喔
其實就沒人敢做而已 選票問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91-1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
區域及其管理。
前項自治條例,應包含下列各款規定:
一、該區域於都市計畫地區,限於商業區範圍內。
二、該區域於非都市土地,限於以供遊憩為主之遊憩用地範圍內。但不包
括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
三、前二款之區域,應與學校、幼兒園、寺廟、教會(堂)等建築物保持
適當之距離。
四、性交易場所應辦理登記及申請執照,未領有執照,不得經營性交易。
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三條、
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兒童及少年
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七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例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七條或人口販運防制法之罪,經判決有罪者,
不得擔任性交易場所之負責人。
六、性交易場所之負責人犯前款所定之罪,經判決有罪者,撤銷或廢止性
交易場所執照。
七、性交易服務者,應辦理登記及申請證照,並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性交
易場所負責人,亦應負責督促其場所內之性交易服務者定期接受健康
檢查。
八、性交易服務者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
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一條之罪者,撤銷或廢止其證照。
九、性交易服務者經健康檢查發現有前款所定之疾病者,吊扣其證照,依
法通知其接受治療,並於治療痊癒後發還證照。
十、不得有意圖性交易或媒合性交易,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廣
告之行為。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直轄市、縣(市
)政府制定之自治條例管理之性交易場所,於修正施行後,得於原地址依
原自治條例之規定繼續經營。
依前二項規定經營性交易場所者,不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規定。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第八十條、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性交易服務者
之申請,提供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職業訓練。
A+C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過,性產業發達的國家都是世界上相對文明/先進的地區?
明知道不可能禁絕,卻又蒙著眼睛不碰不理不管,這是台灣先禁國家與先進國家的距離。
我記得之前看過一個記錄片,裡面是在講一位女性在街上被弄昏被帶走去其他國家,強迫當妓女,證照被他們拿去租他們的據點,所以那位女性被查時當成實際上犯罪者,被查到很多次後,他們轉移到一個娼妓合法化的國家,因為在那裡娼妓合法化所以他們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辦法被查,這樣會比較好嗎?
那個國家成為人口買賣猖獗的民主國家°
@Dawn Grim 我也同意合法化,但只是想反駁他說的相對先進已開放國家,所以舉了這個反對的例子而已,還有你提到管理這個問題,你覺得之後合法化之後會是什麼樣的機構作為審查確保我們國家的人是因為自己的自我意志想成為合法的,我們的國家可是連橋都會檢測隨便做的喔,這個事情上有任何疏忽都有一個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受害,所以這合法的背後是很大量的社會成本,是很未來才有可能合法話的.....
@@dahaung2115 雖然我沒看過你說的紀錄片,也相信你說的事情是有可能的,但把個案故事獨立出來討論是很危險的。
性產業,先說影視,大國就丹麥跟日本。再說性交易,發展最好的是荷蘭與德國。
我想說的主要還是,"當作沒看到、當作不存在、不去討論"只會讓現狀更惡化,而合法納管只要做得好未必不是選項。
@@astronoleo 但我這個不是一個個案,這是在未來合法一定會發生或者現在已經發生的是阿,所以我才提出來討論不可行的可能性,我舉一個在明顯在大街上都可以看到的外籍勞工
我們的台灣沒有勞力嗎?
有,但我們要便宜的勞力
便宜的合法嗎?
不合法,但我們用相對他們國家的高薪吸引他們來
他們怎麼知道的
因為有人口販子為他們接線,讓他們可以合法的滯留在台灣工作
如果太操他們想回家怎麼辦?
他們的證照不在他們手上
在人口販子手中
找大使館?我們國家有和他們建交嗎?
他們是我國人民適用勞基法嗎?
為什麼有外籍勞工?
因為台灣做這行的少啊!合法要錢
合法健康而且是台灣人,並且有人願意從事性産業,且不受到歧視認為是普通的工作,台灣人有幾個?!!!
最後會不會是外國人來做?
你們同意合法化,有沒有考慮過你們之中誰願意從事性產業??
沒有人有意願從事性產業,因為合法強迫去從事性產業,這是不是違反我國的人權
當你們同意合法時,請想清楚有誰願意從事性產業好嗎!?
從事性產業男女都可以,但大多數都是被迫的,下海容易出海難
我國尚未合法之前,如果有人被上不是自願的可以起訴,公訴乃論罪
合法化之後,已經有很多國家為我們做示範了,我舉的例子不是個案,也不是一個人出事的例子,一個人背後的團體你們有看到嗎?
@@dahaung2115 把個案當通案有誤導的嫌疑
“合法化”≠政府鼓励 而=公开监管 而我们能发现,任何一种只要和人性挂钩的“交易”,都是不可禁止的。我们真正该做的永远也不该是忽视或者单纯的禁止,因为那百分百等于把供给方和消费方都给推到法律之外,并以此变相增强法外势力。
正确的做法只会有一个:使此交易人道化,确保供给方和消费方的交易安全,确保交易过程合乎必要规范,减少强迫交易、盗窃、抢劫等显见的非法行为。这不仅适用于性交易,也适用其他的许多市场型社会问题。
C,不過公娼這個名字感覺不潮,建議可以包裝成另一種共享經濟服務,像Uber那樣,或許會比較容易被大眾接受,感覺也比較潮。
Uber Fuck
@@alanchiang6980 笑死
江仲淳 乾 這個太好笑了
Sexpanda
賣襠勞歡樂送喔~
其实性产业是人类最早的共享经济吧。跟现在的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一样的道理。你不用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求一个终身的性伴侣,你只在需要的时候支付少量的金钱即可得到一个临时性伴侣,让整个社会都找到暂时的安慰。
我想提出不同觀點
如果性交易合法化 百利而無害 那政治人物為甚麼要避為不談?
首先台灣目前主流社會對於兩性等問題有很大分歧(從同志婚姻到兩性平權等諸多議題)
每個年齡層對於性別認知的寬鬆程度不同 加上女性族群對於性工作看法不同
因此這個話題一提出絕對沒有共識 雙方就會呈現僵局
如果我是政治工作者 我的老闆來自於選民 工作前途來自於是否能夠拿到多數選民青睞
那我除非萬不得已 我何苦自已把自己陷入不利局勢
另外性工作也不是普遍的必需品(除了嫖客和妓女外)
如果我去支持台灣藝術 小說 動畫等其他娛樂品也能達到提升相同效果(拉近年輕世代 又不得罪其他族群ˊ)
那麼何必去碰這個燙手山芋 所以除非台灣對於性工作有全面性認知 否則現階段我覺得別太指望
現在重點是怎麼得到國際認證的主權,這種會讓名聲難看的議題當然大家都避而不談
@@gdfgocrazy 當然這也是許多人考量因素之一
我的看法是目前台灣主流社會對於這個議題異見還處於分歧很大的狀態
加上並不是被認為迫切解決的問題
因此議題被擱置其實也不太意外
1.5 剛好可以給那些不太趕時間的人
而1.75 就可以給那些坐在公車,捷運等等的地方來消閒的人(誰會在公共地方看這種議題的視頻?)
2.0 太快了 真的
A+C
排解男性的慾望同時是在保護女性
地下化反而更難管理
如果性工作者可在國家保護之下工作那何必去尋求更加危險的黑道蔽護
以歷史為鑑,與其禁止,不如有效管理
有幾個想法想聽聽大家怎麼思考與看待
1.給覺得不該把身體作為商品交易的人
賣腦力跟勞力算不算把身體作為商品?
2.挑客人這件事聽起來合情合理
但這好像是自己是老闆的情況下才適用
以現在台灣的工作風氣跟環境
有勞方敢跟資方說我要挑客人服務嗎?
A.C這種東西根本禁止不了,還不如開放來妥善管理
個人認為
身體自主權 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身體怎麼運用。
像很多年輕男性,選擇把肝賣給科技,當個爆肝工程師。
很多大公司員工過勞死,這些何嘗不是用身體在換錢,只是方式職業不同而已。
有時候覺得社會的物質進步的太快,
這逼著人去爆肝,爆身體來達到這種程度的整體社會獲利。
去跟上一個還有很多人體力上、能力上還無法企及
法律、福利制度都還來不及覆蓋的經濟水準。
最後還一堆人享受不到那時代的進步成果。
A+C 主要是要保護女生確認他們真的是自願的
我選C,既然市場有需要當然合法化比較安全啦!一昧的禁止廢除只會讓這個產業轉化為地下交易。
C 時代不一樣了 聽說上海前陣子而是反而是男的生意很好 不愧是魔都阿...
我選C
人都是有慾望的,很多時候也不是想找對象發洩就找的到
與其讓性交易在檯面下讓買賣雙方承受風險
不如政府訂立合法的法規保護雙方
還有我覺得選項D真的蠻刻板印象的....
女生不會只是被交易的一方
男性也不會只是交易的一方
志祺的鼻子看起來紅紅的...?感冒了嗎?
只是把問題從檯面上變成檯面下,裝成沒看到不知道就不用負責了
我覺得可以,但是最好全部由政府管理,避免黑道把持,造成弱勢更弱勢,而且可以平等,男女皆可從事性產業,而且讓他們自行選擇服務對象(ex男男、女女亦可),而且政府管理可以避免性病流傳,而嫖客也要進行管理,不是想來就來,也需要定期做健康檢查,如果有配偶,除非得配偶同意書,否則不淮交易。如果開放那麼多,還有私下交易的話,則嚴懲不怠。
我覺得有配偶還是有權利交易,這叫好像去按個摩舒壓一下,沒有道理要配偶同意才能去~
@@邦尼兔子 我覺得這就像簽了結婚証書,就是你已簽了一份契約,在契約期間內,必須遵守契約內容,如果不想遵守,也許可以簽婚前協議,表明各玩各的。
希望志琪可以講一下,最近另一個跟身體自主權有關的議題,就是在吵合法墮胎時間縮短至8周的公投提案
選C 以下提供13優點給各大政府人員參考,也可以分享出去
日本因為二戰經濟大退化,所以開放性產業
性產業合法化後讓日本有以下優勢
1.提高家庭收入、降低失業率:讓家裡只有女性或男性卻沒一技之長的家庭至少能有收入能溫飽
2,提升國家整體GDP:女生有錢賺就能提高家庭產能,男生爽歪歪隔天上班會加倍產值,而且外國人來也能賺取外匯
3,降低性病發生:日本每個月都會幫援交少女健康檢查,只要有性病或傳染病患者就無法繼續工作,而且法律規定不能本番
本番就是中出也就是中文說的內射。當然還是會有非法本番女子出現,這就要靠日文能力、長相或錢來解決。
4,降低性犯罪率:因為沒地方發洩,就只能隨機找女子強姦,所以國內才會有這麼多強姦殺人犯。很多殺人犯被抓到就說我只是想爽沒想到他被我殺了,要遏止這種事情發生,根本問題還是要解決性需求才是重點。
5,減少空屋率:只要有性產業,就一定要有房間才能開房,公園、墳墓、別人家陽台等這種特殊癖好除外。日本在紅燈區就有很多ラブホ就是情趣旅館,而且是誇張的多!
6,促進軍區和漁港觀光人潮:通常漁港和軍區周邊是性需求極高地方,只要有性產業入住,就會帶動周邊店家,可以開個健身房、情趣用品店、小吃店、快炒店、約跑店、吃魚店、喝茶店等,一定能讓周邊發大財。高雄有軍港還有國際港口和軍營,只要開放一定能發大財啦!
7,女性工作更有保障:因為日本性產業合法化,所以如果碰到奧客、強劫或是騙子等,都能正大光明報警,保障從事性交易女性能有安全的工作環境。台灣援交少女碰到此情況只能自行解決,尤其是自己出來做後面沒靠山的,根本不敢報警,請各位男性想想自己是當位少女的情境。
8,保護男性顧客免遭詐欺:很多智商過低的男性會被少女騙去買點數卡,或是加錢能延長時間和次數,以及背後集團操作仙人跳等,這些報警也沒用因為在台灣都非法,你只會先收到妨礙風化的罰單。
9,增加國家稅收:雖然台灣政府收錢都在亂花錢,但能增加稅收說不定你的菸稅、酒稅、所得稅可獲得一定比率減少,因為色情產業鏈是非常好賺的,也是從某高雄市...不對未來台灣選不上總統韓先生所說出
10.老公偷吃能更容易查詢:因為合法化,所以想要搜尋周邊紅燈區店家就會透過網路或電話,這些都會有紀錄的,警察那邊也會有所有店家紀錄,以後找不到老公可以正大光明跟警察說我老公好像找妹妹了,就不用再找私家偵探跟蹤。
11,老婆能被滿足:當你老二沒辦法滿足你老婆,可以叫你老婆去外面賺錢,又能滿足他的性需求,有錢賺又能滿足,一舉兩得。
12,讓世界知道台灣也有美女:就不用每天喊要幹櫻花妹,而是讓老美和小日本來台說要幹台妹啦!
13.牛郎店:這部分也非常需要,女生是感性動物,只要用話語就能讓他們開心一整天,不信你現在稱讚女友,好吧這邊都沒人有女友
以上這麼多好處,不開放真的很浪費國家經濟資源和台灣美女帥哥人才。
喜歡按讚希望這些想法能改變每個人,不要用刻板印象看待性產業業者,大家都是討口飯吃,沒必要用異樣眼光看待他人!
這就跟科技和毒品一樣
越是不會消失且難以根除的東西就越應該管理而不是禁止,許多國家已經有先例了,在各方面台灣能學習。
不支持性工作不代表認為性神聖的保守派。
我個人就不支持性工作合法,但支持每個人有性自主的權利。也支持開放式關係。
荷蘭與德國的妓院已經淪為跨國人口販運的悲劇,很多女性被騙去賣身,而兒童色情產業鏈最發達的地區也是歐洲。
開放合法以後,就能用合法掩護非法,導致更多女性受到危害。
支持性工作者不必被罰被禁止的北歐模式。
北歐模式能改變性工作者的危險處境,同時又不是完全的開放導致失控。
討論母湯話題的志祺又回來啦
打開賴,刷動態,約時間,約地點
就這麼簡單!!
最重要的部分是被剝削的那些人吧
有的出於自己意願就算了,但是那些被騙去的怎麼辦?看到社會團體真是煩,非常專注在自己的目標,自以為是幫助社會,其實還是逼迫那些無法發聲的人走投無路
如果女娼要合理存在,那麼應該也得增設男妓產業。再來身體自主權不應該這麼單純的解釋,自主權是在沒有受到威脅及外在壓力,並且沒有防礙到他人的情況下,方能行使。而有沒有防礙他人就會牽沚到社會風俗及法規等相關議題,所以志祺可以再出一集討論身體自主權的單元哦~
A+C
剛才看了一層樓分享的影片,我覺得大家可以去看看。(最下方有影片連結)
性工作者到底需要的是什麼?
影片中,紐西蘭的“除罪化”及“勞工權利”是值得參考的。
我是覺得,不管男女,只要有嚴格的管理,確認成年及出自自我意願就行,他們有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他們也需要保護及社會的保障,能夠自行選擇客人,避免被暴力對待,健康檢查確保雙方的健康,還有客人伴侶的健康,畢竟也是許多性病的傳染途徑。
既然無法抑制性產業,還會造成非法的性產業、人口販賣、毒品、及性工作者被暴力欺壓,那還不如開放並保障雙方的權益,減少受害者,又保障他們的工作。
www.ted.com/talks/juno_mac_the_laws_that_sex_workers_really_want/transcript?language=zh-tw#t-1057807
有沒有人看完要去支持一下的😳
年紀都有一點點點點大了喔
A,雖然我不是很喜歡這個產業所帶來的很多問題,但我覺得不能因為自己不喜歡就剝奪別人的選擇權,我們怎麼看是我們的事,但不能因為有人觀感不佳就剝奪別人的自由,我們又不是護家盟
性跟墮胎其實有一些不相同。墮胎有牽涉到嬰兒的自主權,但是現在還沒有人考慮精子和卵子的自主權,所以性要合法應該是沒有疑慮的
性產業的問題比較接近核電廠,"不要蓋在我家旁邊"是為什麼一直沒有設立性專區的原因
至於雛妓嗎...其實如果有自主權,我覺得也沒什麼不行
但未成年人不論自不自願 都有法律上的限制 如果雛妓合法等於是打了刑法的臉
@@jean-fq6gm 也許刑法可以修
@@swear001 應該很難 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在各國都有 國外對兒童色情取締更嚴格 就算真的要年紀下修 頂多16歲可能就是極限了
本來就該合法化,合法化不但可以讓性工作者不被性剝削(被黑道抽成),更有保障,也讓嫖客安全(性病、仙人跳等),更可以削弱黑道勢力(少了金錢來源等同削弱,畢竟沒錢啥都幹不了),政府甚至還能設立抽稅,基本上是三贏局面,當然詳細內容必須要時間去探討,但在我看來要三贏並不是不可能,畢竟有需才有供,如果哪天真的沒有需了,那自然這個產業會被市場淘汰。
C
前幾個月有去桃園的看過
恩..........
怎麼樣
@@KK-jl3ro 都是高溫茶
@項城 年事已高
因為便宜 1300nt
年輕美眉自己外面接 價碼比較高,不太會去想做 公娼
@項城 天天樂啊
其實那些否定娼妓的女性大部分是有夫之婦,他們無法接受娼妓合法化,因為那表示肉體出軌,我個人覺得要合法化得要將這一部分納入,像是已婚男性禁止嫖妓之類的。
A,但是政府真的要有配套保護這群人就是了
不論是雞跟鴨@_@
鳳凰都飛出去了(X
ABC我全都同意
我處理我的身體是以B的方式
但我不否定也支持同意A跟C的做法
我覺得身體自主權就是自己可以為自己的身體做決定
D的解決方法就是所有性別都可以做prostitution (中文是女部所以不想打中文)
開放產業並有效管理 總比都不管最後該產業環境惡劣來得好
能抽稅又能控管性傳染病。
C
話說愛情產業鏈不知道會不會開放性愛產業鏈呢~
然後不能只有服務男生的
也要有服務女生的
也要有LGBT的
其他:如果解決貧窮問題,沒有經濟環境被迫式的性交易我覺得可以,但不能牴觸現有婚姻法律為前提,會大多賣身面對不能挑選的暴力嫖客者有失政府憲法對人民的安全保障,這就像國家因貧窮衍生出犯罪及暴動行為必須算在政府沒有對人民經濟的規劃和保障上。
A . 但就要看政府如何控管與保障
父權的問題只拿風俗業來說嘴就有點偏激,這還是觀念的問題,父權都在你我的生活當中啊 ˊ_>ˋ
台灣的禁止的東西可多了,就像賭博也是違法,但可以透過經銷商買彩卷是合法,很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方式跟日本很像,但歐洲就差很多,德國的紅燈區裡的工作者,除了政府保護之外,還給保險 去看蒟蒻的頻道,他有做一集也有介紹
對耶....KMT時代的法律都是掩耳盜鈴式立法 現在民進黨執政為何不改? 無它 有暴利可圖也
a與c,身體是自己的,要怎麼使用是自由,而且說真的,杜絕未成年性交易才是首要任務,而管制可以大幅降低雛妓與虐待性工作者的事件
如果性交易合法化=父權提升……那就讓“男娼”幫你解決這個問題吧!夢幻的職業484~
@K az 對不起我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K az 女性是崩壞模式吧?
@K az 辛苦你了
@K az 只有累壞的牛沒有耕壞的田
K az 同是天涯淪落人
C
這需求永遠不會消失,所以絕對需要管理,不然只會有更多受害。另外也不見得只有男性有需求!
究竟全台第一個合法性專區還要幾十年才會設立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我覺得應該要設立一個專區(紅燈區)就在那裡加強警方管制就好了,能有效的節省人力,也能控制性病的散布
說實在禁止不了啦~一昧禁止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A>=C
其實性交易從來都沒有消失過,就如同迷片一樣
立法禁止不如立法來管理,雖然不見得由公家機關管理能一次性解決性交易問題
但至少在法律上有所保障
性交易其實也不限定男性或女性,說白了就是身體自主權與過去傳統保守思想的衝突
支持性交易產業,應由政府納管保護、繳稅(營業稅、所得稅、消費稅)。
杜絕人口販賣、性剝削、非法交易、不安全性行為。
也可以防止仙人跳,或約炮完變強姦。
A、性的去污名化才能夠促進性別平權,我認為應該立法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對於嫖客不恰當的行為也予以逞罰。
ps. 身為女性我也希望台灣有鴨店啊~
小姐姐直言不諱 66666
同性戀也希望有鴨店,根本生鮮專區
鴨店是什麼...(真心不懂
@@陳君毅-x8u 男3陪
個人覺得
性交易分成兩種
一種是受現實所逼 為了養家活口或其他因素 不得不下海
另一種則是自願的 沒有生存上的壓力 單純只是想要靠身體賺錢的人
政府應該盡量減少的是不得不下海的那群人 而不是禁止所有娼妓 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有需求就會有供給 今天台灣沒人自願下海 自然會有娼妓從國外被非法引渡進來
怎樣讓社會上不再有人因為擔心吃穿而下海 才是最重要的
A+C
可以合法好好管理,但雛妓跟非自願的部分要有清楚的管制
C
合法的事物可以依照法律有所限制
像是規定賣身的一方必須定期做性病檢查之類的保障生理安全
或是買方也必須事先提交病理報告證明身上無病
個人覺得可以很大幅度的減少性病傳染
A&C
我現在在荷蘭讀書
我看到的是他們開放性和大麻合法為他們政府賺進大把鈔票
Henry Ho 大麻合法化之後就跟煙癮一樣政府抽稅還能安全管控,性交易就更普遍了很多國家都有設立光觀景點的紅燈區
慾望存在著~就像停車位一樣,當你有車子卻沒有位子,焦急的尋找停妥車輛的需求,最後只能違停甚至阻礙到合理的交通空間,同志婚姻合法的今日,性交易與性工作應該被合法的對待,當今社會觀念很多偏見,不應該由強勢的一方否定這些需求,性交易特區可以不用成立,但是性工作權與管理窗口必須存在~!不然生理需要會一直遇到向監理單位一樣的矛盾與不合理存在
你说的有点过于理想化了,就拿卖淫合法的英国和荷兰举例,罗马尼亚和东欧的女性就被以爱情和就业等形式诓骗甚至拐卖到这些卖淫合法的国家,而且为了好控制,拐卖的年龄甚至是越来越小,十一二岁的都有(参见lana matei的采访,她负责运营一所在罗马尼亚保护被强迫从事性服务的儿童的庇护所)确实,女性能够完全掌控自己身体的自主权的一天大概可以合法化,但是现在还不行
就算大法官釋憲解禁,性專區沒有縣市敢挑戰性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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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廢公娼...突然想到這個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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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這張照片,台劇一把青有致敬
阿扁禁公娼 致中玩私娼
我覺得本以為設法就會讓娼妓消失,但其實並未消失反而使娼妓落入不受保護的地步的話,不如合法化但有明確法條限制,改善之前的問題,也保障工作者的權益。很多去喝茶被乾洗之類的傳言也是很多
制度法條明確是在保護兩邊的方式,一昧禁止是最懶惰的作法,不是嗎?
但各縣市未敢開先例都是怕被什麼團體抗爭或是被不同黨派的借題發揮而已
D.父權問題已經無解了,我反對人類繁衍啦!!
a我覺得根據自由法來說任何人都能自由決定自己從事的工作,今天那些反對性交易合法化的女權他們覺得從事這個行業就是貶低女人,但是在現在性相關議題逐漸開放的狀況下我認為如果有了把性相關的事物用不好的眼光的這種先入為主印象去看待是不合時宜的。所以我覺得性交易應該要合法化並且教導國民關於這方面的知識,不要再把性當作不好的議題而閉口不談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就算之後真的有專區也應該還是很多人會用叫的
畢竟一旦專區出現
出現在那裡的人在幹麼答案就已經很明顯了
很容易就會被發現,根本就沒什麼隱私可言
我覺得用叫的然後綁定旅館或是民宿就好
這樣娼和嫖的隱私都有顧到
又不用另外建專區
被發現就說 去吃飯 或者是回家啊 這不是性專區問題
這是個人應對方面問題吧
去日本紅燈區走走就知道哪有多隱密,基本上想被發現也很難,但台灣成立專區肯定會有很多人反對,然後酒店夜店變得就好像沒事一樣
感冒的意思,鼻音爆有趣啦哈哈哈77
第一眼的反應是AC,感覺禁止只是治標不治本
雖然我本身是支持A,但A這需要非常多開明並且不歧視,將性好好看待的人才能維持這麼美好的理想
不然以台灣目前連看到日本AV女優結婚都會有人唱衰說 這麼多人用的還有人要喔,或是說誰是資源回收業者阿收這些女的
A基本上是遠不可及的理想化而已。
要A可以,那先讓對性汙名化並且對娼妓憧憬又歧視的那群人好好去矯正或是教育一下他們的思想比較好
如果根本沒法讓這行業不再受到歧視,或是讓這些也是努力工作爭錢的女性不被男性污辱成破麻、香爐,嘲笑愛上她們的男性是回收業,我才可能會覺得可行吧。不然一但開放供需,也只會讓人有更多機會逼一些弱勢女性真的去賣而已,就算她不想要
光是讓同性婚姻合法都走了很長一段路 甚至還只有三百萬人支持,這個我覺得還更難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