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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要送監察院,非緊急危難下,破門強行進入這種行為只有在威權國家看過。
是的,就算兩邊都有道理基隆市政府真的不應該直接要警察破門而入,這給人的觀感很差,而且很不尊重人他們應該好好跟主富協調,而不是完全不協調,然後就公開招標
@@AZ-zk6fr 市府跟微風簽約還一次簽二三十年,當初幫忙蓋樓營運的NET也才四年而已。
民進黨政府查辦造謠者還得照法律程序來,即便這樣都會被藍白罵成「綠共」;結果國民黨倒好,直接上手就搶,但至今也沒看過民眾黨有哪個人物站出來發聲。
@@C_Y_1893現任雞府副市長邱佩琳👉台灣民眾黨籍彰化縣人,為前考試院院長邱創煥大女兒
基隆市長沒政績,那個狗狗肉~~ 還有超跑逛大街,其他都是前任的政績。這個也是要幫前女友家的公司做業績
就有前例,東森搶走誠品台北車站地下商場經營權,誠品就把他當初所做的裝潢全部拆掉,東森本想佔便宜卻看到一堆廢墟,NET可以這麼幹的
👍
@@jefferobert 兩千萬香轟
@@jaojao7053 2000萬快分給我!
基隆副市長是東森新聞集團的主管喔...而且還是國民黨大老的女兒...
@@jefferobert大日和基隆市政府的OT合約只限b4到1樓,如果要包含2~4樓就要改成ROT合約,所以產權當然是屬於net,他拆屋還地也是剛好而已。
有共產黨基因的政黨不管在地方執政.或中央執政對民主國家都是一場災難
還好台灣人有把台灣守護好,沒有讓藍白黨拿到執政權
笑死 藍綠都是共慘專制。台灣早已經沒救了
@@linkaai台共民進黨已經開始了。
@@linkaai是這樣沒錯,可是朝小野大,就有囂張官員敢如此公然違法,看看前科累累的傅崑其依舊吃香喝辣。
真的怕,這在台灣也能發生咁哪癌細胞
謝謝瑩真律師可以讓我們了解時事,並且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感謝專業說明,明明司法程序尚在處理,就在深夜率員警以及數名社會人士強行開鎖,視現場律師於無物,情況宛如非法治威權,事後謝市長態度更是惡劣至極,無論最後官司結果如何這個過程的醜惡行徑已經被大家看在眼裡⋯😭 希望下次基隆人選舉時可以睜大眼啊
你又不是基隆人 你不懂吧
@@leaves566你又是基隆人了?等你發表高見😊
他是用騙的才上的,當時很多人想賭他發10000和gogoro,結果他現在翻臉不認帳
身為基隆人來看目前不太可能,以我深藍腦的家人來說,他們先入為主的觀念是美國比中共壞、民進黨比中共還不如,因為他們天天只接收藍色媒體的資訊甚至還去刷抖音,不願面對國際時事及中共倒車的行為..所以有個笑話是在深藍選區即使國民黨丟顆西瓜上台也能當選,因為選民的中心理念是就是要給民進黨好看!就算做不好大不了4年後再說
@@leaves566 這不就會好好說了嗎看看你一開始怎麼說的還反咬別人鍵盤俠,笑死
謝謝!請大家轉發。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是我看到相關報導時認為半夜帶警力強行闖入 恐怕在程序上有嚴重瑕疵。 來看看專業律師怎麼說!
我覺得主富比較有道理,而且基隆市政府當初就不該搞什麼第二房東
強制執行需要法院的命令 屬於司法權 ... 至於基隆警察的行為是基於什麼原因 執的是什麼法 不得而知...
@@wahaha-b4s 觸犯挑戰市府法
沒有法院命令怎麼可能這樣闖光沒令強闖就不用看了百分百違法 不然改天進你家也不用搜索令 那就代表要赤化了
半夜看K博的舊電影,寂寞好深,,,像看自己從前從前的幸福和愚蠢,,,
感謝專業分析,希望大大能繼續follow後續事情
謝謝分享這麼優質的內容
我最感憤怒的是警方公權力被執政者濫用。警察不是政客的走狗!
這也說明了,選對人上任很重要基於行政中立及軍、公職國家化的原則,軍人及公務人員等是遵從國家的,講白話一點就是「誰執政就聽誰的命令」當然,在這樣的事件中,警方是否有拒絕出勤的權利?在沒相關法院文件的前提下,理應可以拒絕,但他們還是出這個勤了,基層員警的命令到底是誰下令給他們的?這部份也很值得檢討與研究
去跟南鐵被強拆的居民說吧😆😆
@@runninghot1880 南鐵?作為市長的賴清德當年挨家挨戶拜訪,並且說明政策,九成以上的搬遷戶也滿意新大樓的照護住宅。客觀來說,社子島才是你該舉的例子
你看國民黨執政的縣市不甩行政中立,警察很明顯的被當打手使用
先搞清楚警察是受誰指揮
這是有發建造的建物, 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 所以不是違建, 問題是蓋好後為何一直沒登記? 搞到NET主張有產權, 前市長應該要說清楚
該商場 2-4樓沒有產權登記。顯然是 NET 自己加蓋的。就算是違建,產權也不是屬於基隆市府的。因為政府機關是不能自己蓋違建的。所以,如果 NET 破釜沉舟,找人把這三樓拆掉。基隆市府也沒轍。
如果我是NET,要是最後真的輸掉官司,那我寧可拆掉,也不會讓基隆市政府如願
如果訴訟真的輸了,好房客搬走之前就是要恢復原狀,2到4樓就打掉吧👍
水痕很深
支持+1
基隆巿政府不是已經出示他作為起造人的建照嗎? 可以注意聽一下嗎?
謝謝律師在年假期間提供法律資訊,基隆人很感激!然後謝市長還跟微風訂了整整20年到合約,還可以優先續約10年,30年後他在哪裡都不知道了,這個商場都還沒換人營運喔!吃相真的很難看啦
@omegafranky 兩千萬是你嗎,林右昌又沒有叫謝國樑違法
絕對有很深的利益掛勾,至於那種黑暗中的私人交易,真的很難曝光
@omegafranky 這跟林佑昌什事,有什好解釋。有問題的是謝國樑,還在走法律程序,也沒有法院執行命令,強制點交,你是看不懂律師的解說嗎?
@@黃玉翔你確定沒問題?林右昌任期內多次要求主富移轉產權,主富置之不理,如果沒問題? 林右昌為什麼要要求移轉產權??
@@黃玉翔大日已經點交了有什麼問題嗎?主富只是協力廠商跟他們沒關係賠他們一把鎖就好了
阿就~~餓很久了~~~在野八年! 餓很久了 吃像都不顧了!基隆要能發展前幾任國民黨 市長都早就發展了!為什麼人家 前市長 弄好的政績 就是要給這樣的人破壞亂搞.....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
在下基隆人~您是正解!
😂😂😂
乾,一語道破
@@郭展-k8e 堅強挺過4年,在重新做決定,加油
只能說 精闢❤
謝謝你願意發聲
有一位忌惡如仇,對於這種政府欺壓百姓的事情忿忿不平的大立委而且又有法律政治專業,我期待他會對於這個事件發表高見,結果他大哥對此事件一言不發,卻對不是專業的瘦肉精案指指點點,實在令人費解,實在令人難過。😢
7382
最近變色的那位嗎?還是突然跟過去討厭的人抱一下的那位?阿好像都是同一位?🤣
改姓白的那位嗎
白鯧魚
都藍白合了, 怎可能會說話?
大日和前市府簽訂5年2.5億合約,新市府和微風簽訂20年2.5億合約,這種差距之大有損基隆市收入(減少建設基隆的經費)的合約,很難不朝圖利微風的方向想去………20年過去,孩子都上大學了
20年還有10年優先續約權不只上大學 小孩搞不好都生小孩了
這樣還能讓微風得標?大日這次的投標金額是多少?沒選最高價的得標?
@@MindQuest007 net四億 微風三億 你說呢
合約類型不同,不能這樣比,而且一個是底薪一個是有看營業額增加的BOT還有50年的,柯文哲之前當市長前罵BOT50年有問題,自己上任後也簽了50年人在不懂的時候總喜歡用自己認知去評判你真的了解合約內容是什麼嗎?還是覺得好像不妥當就上來批判貪污了?更何況如果不妥,為何法律可以容許他簽到這年限,因為給多少年限是要看內容
@@やんやん-x3i 意思是微風的約是底價外加營業額抽成嗎?
謝謝律師的講解,真的對基隆市政府的霸道行徑和警方居然配合攻堅感到傻眼,希望他們都能得到應有的打臉
感謝願意發聲的瑩真律師!支持NET!#謝家族這種商業強盜行為好像很多次了律師可以從這方面找更多題材
謝謝瑩真律師提醒我們司法民主及公開透明的重要性
為什麼跟微風合約一簽就是30年,利益輸送太離譜了!完全沒有把人民放在眼裡!
藍營執政縣市 30年算很少了(還有延長權至少40年) 你沒看台北 新北都50年(60年) 綠營最多才25年(符合國際慣例) 台北101大樓本來也是簽50年 租金1年才幾萬 後來阿扁市長上任 從新談判 縮短只剩25年 還1年可拿分紅10億左右 這算是特例....
@@阿桐伯-x5z 101大樓是黃大洲時代就規劃的嗎?好驚訝……😮
基隆人甘願的吧!
雲豹光電20年,高鐵35年延長一倍70年,算圖利財團嗎?
@@wenwen2729是因為交通的公共利益 , 別忘了高鐵一開始也曾賠錢賠了好幾年阿!至於基隆東岸契約是"B1-1樓停車場招標案",結果微風標贏 索取2-4樓商場.....這........(然後 大日和前朝市府簽訂只有5年)
大家要持續關注《NET》事件!!!傳統媒體被禁聲,只能靠百姓自行揭露!謝謝台灣最良心的瑩真律師🙏🙏🙏
真的,尤其適逢過年,怕大家都不關注了……😱
"傳統媒體被禁聲" ? 一堆泛綠媒體不想報導吧
@@jacky9159 基隆政府跟泛綠有什麼關係?不要胡亂千拖好嗎?你怎不說是某黨一ㄚ新聞啊==?要討債請找對債主謝謝==
@@fayechen1928 那台中市政府跟泛綠又有什麼關係? 為何泛綠媒體都在報導?
@@jacky9159 ==?你的邏輯堪慮耶==,,台中問題你說"叫只有泛綠報導?"是 每 一 台 都 有 報 、是 各 黨 派 都 有 發 聲 、你 自 己 沒 看 到 不 代 表 沒 有,還有,我在說基隆,你扯台中???在妳看起來兩邊是"一樣狀況嗎"???這兩件事情唯一雷同之處只有"牽扯到縣市",但內容文全部一樣,你是在指鹿為馬喔?==※會說基隆是因為"一ㄚ"新聞,所以傳統媒體都還沒報,就像之前新北幼稚園餵毒事件一樣。※台中事件是每一家都有報,但很多都報錯,只有泛綠報的資訊是對的,所以台中盧才改口說是"單一個案",因為大家要陳清/修正資訊。部你不知道現在台糖事件衍生到哪裡了,台糖事件還沒有落幕,因為網路上有大量新創假帳號在丟錯誤資訊,說"有人過年吃台糖水餃過期等等等",所以泛綠必須得一直把真像丟出來!泛綠只是回應"錯誤資訊/造假資訊"!泛綠只是回應"錯誤資訊/造假資訊"!泛綠只是回應"錯誤資訊/造假資訊"!請你去檢討那些"丟出錯誤資訊的人"!請你去檢討那些"丟出錯誤資訊的人"!請你去檢討那些"丟出錯誤資訊的人"!這些資訊對不是泛綠丟的!那請問是誰?就是泛綠的敵人:藍白紅等等等的!這就是真相!要討債請你找對債主!不要狀況外!
一個市府甘願冒險違法替某商場舖路! 這真的太厲害了!
😂
😮
可以拍前任4
綠營側翼又在帶風向
@@KaiHuang983事實擺在眼前是要帶啥風向,警察不就政府帶去的?
好清楚!感謝律師
房東房客的那個問題一直是我知道的觀念,基隆這種帶警察破門的行為真的是刷新我的法治三觀
再來一次,我還是會破門,超派!:好幽默喔,九分
基隆市政府的行為跟中國城管沒兩樣啊🙄
國共本一家
前市府任由國有地增建給財團如果是藍的我相信你也還是會說跟共產黨很像
@@owardh2726 所以不合規就可以搶? 人民在國有地蓋建築,國家也不能強搶強拆, 更離譜的是還可以把人民蓋好的房子,以前政府為由推責,30年低租給前女友,怎樣都說不過去吧
中共國
上次去基隆還是舊況時期,那時真的破舊,NET想必真的投資了大錢,人家麵剛煮好就想整碗端走,基隆市這樣搞以後誰敢投資,真難看😂
看到人家弄好賺錢,眼紅想佔為己有
辛苦了瑩真律師,大過年的還將此案講解得如此清楚透徹,謝謝新年快樂。
@@user-林小鷹 謝謝小粉紅過年專程送紅利,多多益善,歡迎來到光明世界。
而且哪有人半夜交接的,超級詭異,說給別人聽都不信,明明就是搶
感謝律師為大家上一堂法普課程
基隆人大多支持國民黨,很多人以為謝是因為狗狗肉才當選,其實只是仇綠而已明明林佑昌做得不錯,還是無法延續下去
沒錯 基隆曾經還有一個調查(調查族群都偏藍) 其中提問是說 是否相信謝國樑的狗狗肉能否兌現 ? 結果八成以上都不相信他當選後會兌現這代表什麼?代表投給謝的人明知道會被騙還是會投藍營林右昌、蔡適應再怎麼努力都毫無意義的原罪即使選後狗狗肉真的跳票還是有一部分人不在意這就是地方政治最可悲的狀況
他現任的官職也靠基隆建設所得利益提交給民進黨高層了呀!
跟桃園一樣…
@@馮LiLi 我基隆人不清楚桃園的改變,但基隆的改變是蠻明顯的,像這次net的爭議事件,以前這建物就被基隆人戲稱是天空競技場,很多8+9會在那打架,是個治安死角,國民黨執政時期就一直存在,沒人想要改變,有改變的只有地下道放滿市長玉照(國民黨歷任市長照),後來林佑昌當市長後才變成如今的模樣
@@XXoo-cz3kc 桃園不小心由民進黨當選做八年胖周瑜很努力建設桃園有讓人眼睛一亮…結果被一個年輕嘴炮哥一直說民進黨貪污…結果嘴炮哥當選桃園也換人做了,一年來桃園開始沈寂……
聽完律師的解說,這案子的產權雖然有爭議點,但基隆市政府的行為爭議更大,可是主流媒體都沒什麼在討論(聲量不高),這一點很奇怪?
聽說是有兩千萬的輿情費啦🤔🤔🤔
台灣媒體幾乎都是紅藍白媒體!……藍營地方執政下的小市民、小企業,完全沒有公理正義可伸張,這種情況根本令人不意外!
@@anitalin3433其實還有綠色的,還不少
@@jaking2616 十台紅藍白媒體,對上一兩台綠營媒體!……10:1這種懸殊比例,你跟我說綠媒還不少?……別自欺欺人了
@@anitalin3433 你在搞笑吧,十比一說得出來,你當綠的全面執政8年假的喔,用想的也知道哪邊比較有錢有權,只會碰在野,執政黨8年幹的事怎不講講。
謝謝您讓我長法律知識~讚😊
謝謝律師的說明❤
隔著螢幕都感覺到NET很多委屈
問題在於你為什麼要半夜去強拆鎖? 雙方產權還在官司中未釐清,你基隆市政府就迫不及待點交? 自己隨便搞個"休假公文",沒有任何制強制執行命令? 而且NET是有犯什麼大罪還是通緝犯? 你一定要半夜偷搞? 你是政府機關,不是黑道高利貸耶。連一個知名民營企業你都能這樣搞,更何況小老百姓,哪天一般基隆市民得罪你基隆市政府,你謝國樑是不是也要半夜叫警察破鎖抓人啊。
而且 警察分局長沒有法院的執行令 沒有搜索票,就憑市長一句話 就濫用公權力試圖逼迫老百姓,這點全國人民都無法接受。必須下臺。沒資格領納稅人的薪水。
感謝瑩珍律師從法律得角度,詳細的解析此件案情。為何台灣已經是民主、依法行政的國家,而基隆市政府居然敢公然動用公權力,做出強盜、侵占與毀損的行為?
瑩真律師
雙方交戰:林右昌應說清楚,為何刻意不登記產權,是否要把東岸商場送給NET。林右昌則指謝國樑招商過程黑箱、粗暴;產權登記不是問題,質疑謝國樑為何賤價委商。結論:你家土地建物要租給別人做生意5年,也同意對方加蓋到4樓擴張店面,時間到了你要換人承租,卻發現居然沒登記產權到自已名下,讓前一個租方可以主張「加蓋建物是我的」來永久霸佔你的土地做生意,那你告訴我產權登記重不重要?
13:28 想請問瑩真律師,我國的彈劾、糾舉權真的有用嗎? 有時看到新聞有寫道彈劾糾舉,但市長還不是吃香喝辣領薪到卸任?以此次台糖豬肉為例,台中市長都背書力挺"只有那一包",然後逕行公布結果造成市場恐慌,適用彈劾、糾舉權嗎?
這算瘦肉精之亂吧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權檢驗也有權公布過去新聞隨便查都有自己硬要無限上綱搞成政治操作請問台中市弄台糖是能獲得甚麼?本來的小事,中央一直無限擴大,經濟部,衛服部,食藥署,立法委員全都跑出來攻擊新聞說中央驗到了就又說實驗室汙染你們都說幾十年沒人用沒人生產請問是跟誰汙染還是翠綠跟中央一群腦子只剩政治污染的人
彈劾成立的效果是被彈劾人會被移送司法院懲戒法院之懲戒法庭,由懲戒法庭依據《公務員懲戒法》判處懲戒處分;如有涉及軍法或刑事法律者,另由軍事法院或一般法院處理。糾舉的效果則是監察院會通知被糾舉人之上級長官,由該長官依據同法與一個月內予以適當之急速處分;若該長官不予配合,監察院可對被糾舉人改提彈劾案,若彈劾成立並且因此受懲戒法庭判處懲戒處分,該長官須負失職責任。現任副總統賴清德於台南市長任內即因拒絕赴台南市議會備詢而遭監察院彈劾,後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法院之前身)決議予以申誡。
對領公家薪水的有用,正常公職人員怕沒考績、沒退休金,但是官員還有政務官編制,只對時任行政首長負責,這種的彈劾就沒用,因為他的任免都是來自於行政首長,所以只對其負責。
彈劾、糾舉就是相當於記警告、記過那樣的作用而已,沒什麼實質效果。我倒覺得提罷免比較有效。
@@C_Y_1893 "決議予以申誡"......對!我說的問題就是這樣! "申誡"又怎樣? 記"10支大過"又怎樣? 好像也沒被關或被罰錢? 跟任職一點關係也沒有,甚至也可連任......那公布彈劾、糾舉有實質意義嗎? 跟登報某人遺失錢包何異?
感謝瑩真律師願意發聲🙏謝市長的作法真的很中共😓
超派
NET知道大日公司沒有產權,產權属於基隆巿府,卻在市府的產權上蓋樓,且未得到市府的同意,這就已經違法了基隆市長林右昌當時怎麼坐視不管,任憑這麼離譜的事情發生,已經瀆職了,要追究
基隆喔!國民黨呀!,不意外呀,旁邊還有間整棟一屋多賣的大樓,然後政府各相關單位踢皮球,反正基隆跟苗栗一樣,基隆國呀!另外大家也可以找Bundy standoff ,美國農場主與政府警政單位的糾紛,引發群眾組成民兵差點跟政府戰起來....
好歹有換黨執政,只是基隆市民~~不知道差異這麼大
就跟台南國、高雄國一樣德行
再嘴啊...人家高雄台南是因為政績才選民進黨...幾十年前,這兩個地方也是死忠投藍
@@a516088 什麼政績? 一個薪資直轄市最低,連台南人都認為該從直轄市去除
產權不明情況下應該走司法程序,基隆市政府強行接收的作法讓社會觀感不佳,這是典型官僚作風,以後恐怕沒有廠商願意和基隆市進行OT案。
強盜黨最喜歡搶奪及收割了,就說他們餓很久了,真的笑S
NET主張有2-4F建物產權,建物蓋在公有地,市民同意嗎?
@@jefferobert市民如果不同意,那麼那邊會繁榮嗎?
@@HSIANG-t9s NET 2-4F主張有產權是蓋在市有地上,合約到期又不搬走,是惡劣房客,傷害市民權益
你有在看影片嗎?@@jefferobert
就在基隆市政府強佔人民財產的爭議正在發酵的時候,由同黨執政的臺中市政府也上演了一齣食安羅生門大戲(但演到最高潮處主演就突然跳車了,現在只剩幾個側翼在撐場面),徹底佔據了媒體版面。只是巧合嗎?不曉得。
必勝客連跳車都不用,畢竟他手機關機
@@夫拉伏 王必勝根本沒上車,何須跳車?當初王必勝提醒台中市府西布特羅在國內從無檢出的先例故需謹慎面對,但台中市府仍執意在「只檢出一包」的情況下直接公佈,假借維護食安之名,實則造成市場恐慌。如今全國各縣市抽驗結果陸續出爐,至今仍只有台中市那一包「已經被台中市府用完的“天選之肉”」被驗出含有西布特羅,請問當初口口聲聲說要維護食安、如今卻突然改口說「認同只是單一個案」的盧秀燕市長,該如何給已經蒙受損失的豬農和台糖一個交代?
@@夫拉伏 台糖已於7日函請台中市府協助檢驗下架回收的同批肉品,結果先前趾高氣昂的台中市府突然反而不肯驗了,這是為什麼呢?莫不是怕繼續驗出陰性會打臉台中市府「儘速公佈是為了維護食安」的謬論,或甚至是擔心被發現先前驗出陽性根本是自己的疏失?如今看來,王必勝次長的說法完全正確,該道歉甚至下臺的應該是造成恐慌的盧秀燕市長,以及無腦護航的黃國昌委員和徐巧芯委員。
@@夫拉伏 王必勝連車都沒上,何來跳車?盧秀燕跟藍白側翼先想想要怎麼跟豬農和台糖道歉吧,全中華民國就只有台中驗出唯一一包,問題出在誰身上很明顯。
@@夫拉伏 笑死人,王必勝是被車撞的受害者欸,根本不在車上的人是要怎麼跳車?
講的很好、專業、清楚
大家只在乎盧秀燕搞出來的瘦肉精,很少人在關心基隆的事情我覺得國民黨是因為地方大贏,加上現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所以他們又飄起來了,開始在檯面上胡搞瞎搞如果國民黨繼續亂搞下去,兩年後地方選舉,他們可能會大輸,但也不代表民進黨會大贏,最可能局面是民眾黨接收國民黨的縣市盤
看到現任新竹市長的所作所為,感覺上能勸退很多人
說不定盧市長突然搞瘦肉精案,是為了用聲量掩護基隆市長呢
@@陳世祆別小看伊斯藍跟白蓮教信徒的狂熱在他們眼中民進黨一定是最壞的
那台灣人民還是有吃不完的苦頭了,就像有句話說“出了狼窩又跳進虎穴“!慘啊~
謝國樑:一切依法處理什麼法😂?
我愛前女友法
@@yuanhsutw 恭喜答對
國民党法律
反分裂法?!
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只有共產才能強佔
身為基隆人,看到市府這種行為真的很氣
希望像你這樣的基隆人多一點,之前有看到想要微風百貨的基隆人😢
@@Cheng.Baobao 2022那一次才剛滿18,連投票權都沒有,沒有反抗的手段,眼睜睜的看着8年來建設被糟蹋
我也基隆人,支持你,下一次一起下架謝國樑。
可以罷免他
@@Eric3653898 那也要等到2025我才有資格
感謝律師針對這個案件分析,我也是一位基隆人,這件事真的是被立法院新聞給蓋掉,後來又接著過年,但這個議題應該是蠻大條的才對,且現在已經點交了,說真的實在觀感極差,但有一點想請教律師,法院為何對於NET所要求的假處分一再駁回,到底是基於什麼呢?所基於的理由合理嗎?還麻煩律師能否解惑。此外,其實基隆還有另一個大案件就是焚化爐渣處理案件,不曉得能否請律師也能拍一部影片解說,感謝律師關心基隆這個案件。
假處分是很例外的狀態,這些情況NET以後的損失市政府都可以賠,也賠得起,所以法院就認為不需要動用例外的手段。
謝謝律師,先前看過許多分析的文章,都沒有一篇能夠像您一樣,說得如此透徹!祝律師新年快樂❤
Thanks!
一旦給他們有機會上任,馬上就露出原形 吃相超難看 各種收割...然而還是有選民會買單 只為了反對而反對
真的
基隆人跟幾年前的高雄市人一樣,自作自受。趕快學高雄人吧!罷免市長!
感謝律師,更理解其中原由
謝謝律師把案子說的清清楚楚,誰是誰非,一清二楚了!
謝謝瑩真律師的分享~👍👍👍🙏🙏🙏
我還是不明白,謝市府到底有什麼理由要那麼急著把商場交給微風,而且微風憑什麼簽 30年??
有收回扣??
而且簽給微風的租金 還比原本合約租金便宜超多新的標案原本net還出比較多的錢,結果還是微風得標微風還在確定得標前就在徵人完完全全的內定說沒有利益交互鬼才相信
給前女友的禮物😆
為什麼西元2024年 還有這種強盜行為 還是政府帶頭不論有什麼爭議 應該到法院說清楚直接強行進入 真的惡霸
基隆政府跟政府最好分開看很多人會混淆然後又...開始抹黑造謠
國民黨的作為,意外嗎?
追根究底就是基隆選民的錯!始作俑者就是那些選民選出這種地方首長⋯
民國哪來2024年?
@@kayreg 所以你選出來的這個人,殺人放火都有你的份? 喔喔,我懂了,您真高明
感謝盈真律師勇於面對強權為弱勢發聲❤
謝謝瑩真律師幫大家抽絲剝繭,讓正義的真相更加清晰。
和中國式做法如出一輒
真的,裝都不裝
中共國式.
謝謝您休息時間特別拍影片說明。祝您新春愉快❤
基隆市政府的作為跟共產黨有什麼不一樣,國民黨現在以為自己是皇帝,可以為所欲為,在產權不明的狀態下,基隆市府不顧NET的有優先承租權,逕行招標給微風集團,背後明顯有嚴重政商勾結的嫌疑。
這就是國民黨的吃相,從以前就如此
基隆之前也趕走過誠品
那你是没在中国生活过,国民党比共产党好多了,不过在慢慢向共产党的方向走。
演練92共識,ㄧ國一制
前基隆市府在没有签约的情况下,签发建照给NET,逕行让渡增建权,背後明顯有嚴重政商勾結的嫌疑。
為何都沒提到大日跟net的合約,還有大日跟市府的合約呢?
謝謝律師的說明,當初看新聞也嚇到,沒相關法院文件就能喊警察闖入封鎖
新年快樂,感謝律師的說明
基隆市政府很糟糕、市長跟警察局長都應該下台!
牠們很慈悲啦!別不知足,鄭太吉是行刑般的殺了!國民黨呢!
基隆國
他們就逮到法律漏洞可以收割一筆,算他們賺到啦
謝謝瑩眞律師講這案。當時看到新聞就覺得基隆市府真的很扯,無論產權是誰的,他都無權不經司法就直接帶警察去破門而入,簡直就是有牌的流氓。另外,不知道我們的警察體係是怎麼了?如此行政不中立,警察身為執法者卻拋下法律,淪落為政府打手,這跟白色恐怖時期的警察有何不同?希望能追究當天有去的每一位警察的責任。歷史上對德國納粹的究責,可是小至會計等行政人員,因為他們每一位,都是這個事件的幫兇。希望有多點人持續關注此事件。
很清楚的分析.
基隆終於上頭條了~吃得難看~4年後等著看~基隆人很彈性的~不好就換~基隆一堆政客都來咬一口~沒人真心建設~當然東岸荒廢是誰搞的雞籠人都知道李連英~但是我們不希望繼續以政黨立異來建設雞籠
立委也是高票當選 不存在你說的可能性
但我認識的基隆人50歲以上都蠻鐵藍的
看基隆市有沒有團體要出來收集簽名,提出罷免案,就像之前高雄一樣提出罷免市長,讓市民重新投票罷免市長!!!
@@yuanhsutw 基隆輪替率還算高~不像很多縣市永遠藍或永遠綠~重點在執政者幹了什麼
看完這集,過年新衣服決定去NET買😂
我覺得去Net買沒問題,但可否挑「不是」Made in Chine的買?印象中Net的衣服大都是中國製。
有越南製的褲子
不曉得Net在台灣還有多少工廠或是生產線?
支持NET...
@@sdarkao9297沒了吧
選對的人 才能走對的路 選誰真的不一樣 珍惜手中的那一票啊
正確作法:先研議契約OT轉ROT的方案,如果無先例,就上綱法院攤開來喬,不想曠日費時,就私下和解。主富公司也負擔了營建成本,基隆市政府要擴大解釋合約來強轉ROT確實太惡劣了,再著,狹行政資源動用警力也是該被好好正視!要真正將經營權交付給微風,就跟主富公司重新定約,約定合約轉ROT及產權讓渡金,別人平白無故幫你蓋房子還幫你經營,你帶警察進來搶,不合理吧?
基隆市政府想談,就不會派警察強佔 🙃基隆市政府說是因為大日違約才想換微風問題大日違約,NET沒違約,基隆市政府卻想強佔NET的商場 😉
大日開發公司被跳過了,主富跟誰簽約?
@@ami4499 要是这样能取得产权,那以后就好玩了。随便找个人来做二房东两头签约,就能白赚增建权并取得增建物产权。赚大了。
@@sjsupa 基隆市政府才真的賺大發了跟大日公司簽約,然後收了10年租金,基隆市政府才三年就喊違約,直接沒收10年租金,並且強制收回租借權+一切財產然後又跟微風簽約收了2.5億NET跟大日公司簽約,那一定是經過基隆市政府同意的,沒有人可以在基隆市政府不知情的情況下當起二房東NET直接就砸了10億增建房產,賺沒2年就全部被基隆市政府沒收NET是看在能至少賺15年的份上才投資10億元,現在不到三年就要被沒收這根本標準的空手套白狼,直接掠奪NET財產 😴
@@ami4499 基隆市政府賺大發是建立在能收回产权的基础上。如果真的那样,基隆市政府的确賺大發。不过,以后要避免这种情形,并不难啊。搞开发前,跟原建物所有人签约,而不光和二房东签约,就解决了。我说的,是建立在NET能取得产权的基础上。如果这样能成立,以后还真就没法防范了。原建物所有人无法知道租客与二房东之间有增建合约。
從來沒聽過地方政府可以跳過法院自己強制執行的啊!!!
真的!超扯!……好像回到國民黨過去的專制獨裁、蠻橫作風時期?跟中共一個模子印出來的,一模一樣。
警察局怎麼能沒有法院命令,強行進入商場,那不就是警察都必須付出法律責任
就算有,法院有什麼法律可以判允許這樣闖進去,𥚃面有軍火?
強行點交的時候 怪的是有位公務員主管能直接指揮警察,要求警察做事
然後市長當天很巧的請假
馬英九郝龍斌都做過差不多的事
警察是公務員主管叫去的,當然聽公務員的,包括市政府執行停業、斷水斷電、拆除違建、拖吊違規停車,警察都要基於行政互助派員配合執法。真的不要錯怪警察伯伯他們很辛苦的。
@@我愛真像 "警察是公務員主管叫去的,當然聽公務員的" 你確定? 沒有(強制)執行命令 可以這樣嗎,任何公務員就能指揮警察? 這樣跟過去威權時代的警察國家是一樣的問題,法治社會就是政府要以法為依據才能治理社會,警察指揮只能由警察主管指揮或依據法院發出命令由法院警察/法院執行,這NET事件,指揮的警察主管當日請假,代理的穿便服稱路過,這樣執法沒依沒據,早就有執行不當的問題了。
@@54088good 我想實務上與你想象中的情況可能不太一樣,能夠發出命令的,不是只有法院,例如人民違規停車,市政府就找拖吊車+警察直接把車子移走,如違反建築法規或消防法規,市政府也是直接發公文告訴你什麼時候要拆除,沒拆的話,就拆除大隊+警察,直接拆掉,這叫做行政處分的自我執行力⋯⋯所以如果基隆市政府與業者定了什麼時候交付管理權,時間到了就直接接管人員+警察,直接就接管了⋯⋯因為政府的施政很多是不能拖時間的,比如違規停車不移走,放著阻礙交通可以嗎?違反消防法規的場所,等燒死人才拆嗎?等法院處理完了,黃花菜都涼了,所以政府是有執行公權力的權力,今天律師的影片內容出發點就錯了,今天這個標的是國家的,所以不是民事法院的執行處管,是公法管的,明白嗎!如果基隆市政府連自己的停車場自己都收不回來,會不會太誇張了
市民選錯人的代價😢跟台中市民一樣
還要感謝台中市長, 明搶政府的錢送給地方派系。
可憐的台灣人 選錯總統
人家是連任的,台中市民說不定覺得溫馨
@@leaves566 謝國樑是國民黨的喔,還好不是藍跟垃圾民眾黨
@@txd-x1g他是藍的啊😂你怎麼說還好不是藍
這麼專業的內容看了都覺得好感恩
謝謝律師分享相關法律知識 讓民眾可以對於公權力違法行為 可以提供自我保護作為。
這種才是共產黨.獨裁政權的作風.反倒是沒抓人沒傷人的反而被罵是獨裁.國家機器
但你拿他們沒轍媒體幾乎掌握在他們手上尤其是抖音
謝謝瑩真律師跟所有幕後的工作人員過年還加班拍影片,辛苦你們了!新年快樂❤️
契約效力不及於契約以外建築物(白紙黑字),違建沒有保存登記以出資人推定為所有權人,基隆市政府輸定了😂
問題是契約上有寫
變更契約需要甲乙雙方同意(影片內容仍OT未變更),違建雖然違法興建但是還是出資興建者的財產,不能未經法院判決私自強行進入。
謝謝律師講得這麼清楚,一般新聞講得不清不楚的,有看等於沒看
某黨的"優良傳統",拿到權力就想……望向前陣子的立法院院長選舉~
有自信點,把名字說出來
對比鄰近那棟基隆最高樓就知道,這幾年東岸這棟其實NET經營的不錯,軍港遷了、基隆塔可以用了、港務局也翻了新,這一整片西貨東客的城市規劃就要實現,現在為了微風入主直接強辦正在營運商場的企業,吃相真的難看!怎麼?困難時大家共體時艱、迎來好日子時就自己人才能卡位?強制處理美其名為了基隆發展,後續官司賠償最終也是公帑買單。 另外好想聽聽瑩真律師聊聊地方首長或者政治人物,發布未經求證的消息造成社會恐慌影響商譽,是不是可以完全沒有責任?
想了解背後怎樣的利益可以讓基隆市政府這樣大動干戈的破門而入,好期待後續,謝謝下一集一定非常好看
現有八卦消息:謝國樑送給前女友微風千金的禮物~
二至四樓如果仍須從一樓進出,不具使用上獨立性,無法成為所有權的客體,依民法第811條附合成為一樓的部分,這樣2至4樓就還是由一樓所有權人所有吧?
先感謝瑩真律師團隊加班趕出此影片,當初新聞在報導的時候就覺得基隆市政府的作法不恰當,現在直接破門硬上真的是太扯了,基隆市府好樣的,好大的官威呀!
謝謝律師!
在產權不明的情況下基隆市府沒有在法律程序完備的情況下強行侵入他人的產業,是非常不守法的行為
我夢到很多網友說,微風是市長前女友的,不知道這有沒有關係呢?現在有一個疑問是,市長一任4年,就算他再有自信可以連任,頂多8年,為什麼要簽20年合約+10年優先權,我真的很擔心之後某些市民會因為這樣而被這樣強制對待
現在流行30年起跳的合約
畢竟合約都能封存30年了、簽約30年算什麼
網路搜一搜就有-----謝國樑與.....................
謝謝,新年快樂,下次沒有真的很必要可以先放員工去放年假
謝々螢真律師的解釋法律..基隆人最好霸免這種無法無天的市長。❤Happy New year 🎉🎉🎉🎉🎉🎉🎉🎉🎉🎉🎉
解釋的太棒了~秒懂!
謝謝律師說明,此等荒唐行徑若非親眼所見不然真的很難想像2024年還有人這樣搞,偉栽國民黨。
這是什麼流氓操作啊! 算是我增廣見聞了? 基隆市府是自成一個派系了?法律已經不適用基隆了?
前有苗栗國 今有基隆國
基隆人真會選,選了個這麼愛護微風的好市長
關於NET案的判決,瑩真律師會出新的片嗎?
希望你在這個龍年裡,影片的點擊率能像龍般飛速上升!
OT -> ROT 如果基隆市政府沒有重新簽約 >> 有重大缺失而當初增建時 -- 應該有向政府提出增建申請?? -->> 政府當時怎麼審核?? 當時有沒有附加的核准條件?? 所以最佳的解決法 - 應該還是恢復建物原樣 (只剩一樓)
那前市長要入獄耶!
變成一樓,基隆市政府就不會想要了啦
市府签发建照,是否视同同意让渡增建权?
市府是起造人,增建要由起造人申請建照,所以基隆市府是知道增建物的存在
@@hliou 這是你想多了啦!相較謝國樑違反行政程序,私自運用公權力下令警察去查封 NET。這個才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怎麼有這種事情😢不能幫幫net嗎?net是常做公益的企業說,我也很喜歡買
大家多多多消費~用錢下架net
@@蔡幸芳-o8t 有,我每個月本來就大概會買個幾千塊。明天放假回去再買一些過年的衣服。希望能幫她打打氣加油!
想問律師的是,大家都是以房東與房客來形容基市府與主富的關係,但是以合約來看是房東與房客的承租戶,這樣法律關係等同於房東與房客嗎? 租約到期,房客同意搬走,點交,但房客的承租戶還住在裡面,這樣房東就不能自行開鎖進去嗎?
房東不能自行進入但可以透過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pisai__8915 所以即便不是跟你承租的人,完全沒有關係的人,也不行嗎?
主要是因為當下那個人「居住」在裡面所以會有侵入住宅罪的問題(雖然是非法居住 但居住本身是事實)這種情形基本上都是建議走強制執行自己處理一定會有糾紛
至於訴訟的話 因為會有佔有人是誰的問題這部分比較複雜所以建議找律師詢問每個個案不太一樣
希望這件事情可以持續被關注,讓大家知道依法行政不是隨便說說而已,也希望真正錯誤的那方該負起相當的責任!
所有公開社群都祖,新聞沒有人報
這個真的要送監察院,非緊急危難下,破門強行進入這種行為只有在威權國家看過。
是的,就算兩邊都有道理
基隆市政府真的不應該直接要警察破門而入,這給人的觀感很差,而且很不尊重人
他們應該好好跟主富協調,而不是完全不協調,然後就公開招標
@@AZ-zk6fr 市府跟微風簽約還一次簽二三十年,當初幫忙蓋樓營運的NET也才四年而已。
民進黨政府查辦造謠者還得照法律程序來,即便這樣都會被藍白罵成「綠共」;結果國民黨倒好,直接上手就搶,但至今也沒看過民眾黨有哪個人物站出來發聲。
@@C_Y_1893現任雞府副市長邱佩琳👉台灣民眾黨籍彰化縣人,為前考試院院長邱創煥大女兒
基隆市長沒政績,那個狗狗肉~~ 還有超跑逛大街,其他都是前任的政績。
這個也是要幫前女友家的公司做業績
就有前例,東森搶走誠品台北車站地下商場經營權,誠品就把他當初所做的裝潢全部拆掉,東森本想佔便宜卻看到一堆廢墟,NET可以這麼幹的
👍
@@jefferobert 兩千萬香轟
@@jaojao7053 2000萬快分給我!
基隆副市長是東森新聞集團的主管喔...
而且還是國民黨大老的女兒...
@@jefferobert大日和基隆市政府的OT合約只限b4到1樓,如果要包含2~4樓就要改成ROT合約,所以產權當然是屬於net,他拆屋還地也是剛好而已。
有共產黨基因的政黨
不管在地方執政.或中央執政
對民主國家都是一場災難
還好台灣人有把台灣守護好,沒有讓藍白黨拿到執政權
笑死 藍綠都是共慘專制。台灣早已經沒救了
@@linkaai台共民進黨已經開始了。
@@linkaai是這樣沒錯,可是朝小野大,就有囂張官員敢如此公然違法,看看前科累累的傅崑其依舊吃香喝辣。
真的怕,這在台灣也能發生
咁哪癌細胞
謝謝瑩真律師可以讓我們了解時事,並且了解更多法律知識。
感謝專業說明,明明司法程序尚在處理,就在深夜率員警以及數名社會人士強行開鎖,視現場律師於無物,情況宛如非法治威權,事後謝市長態度更是惡劣至極,無論最後官司結果如何這個過程的醜惡行徑已經被大家看在眼裡⋯😭 希望下次基隆人選舉時可以睜大眼啊
你又不是基隆人 你不懂吧
@@leaves566你又是基隆人了?
等你發表高見😊
他是用騙的才上的,當時很多人想賭他發10000和gogoro,結果他現在翻臉不認帳
身為基隆人來看目前不太可能,以我深藍腦的家人來說,他們先入為主的觀念是美國比中共壞、民進黨比中共還不如,因為他們天天只接收藍色媒體的資訊甚至還去刷抖音,不願面對國際時事及中共倒車的行為..
所以有個笑話是在深藍選區即使國民黨丟顆西瓜上台也能當選,因為選民的中心理念是就是要給民進黨好看!就算做不好大不了4年後再說
@@leaves566 這不就會好好說了嗎
看看你一開始怎麼說的
還反咬別人鍵盤俠,笑死
謝謝!請大家轉發。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是我看到相關報導時認為半夜帶警力強行闖入 恐怕在程序上有嚴重瑕疵。 來看看專業律師怎麼說!
我覺得主富比較有道理,而且基隆市政府當初就不該搞什麼第二房東
強制執行需要法院的命令 屬於司法權 ... 至於基隆警察的行為是基於什麼原因 執的是什麼法 不得而知...
@@wahaha-b4s 觸犯挑戰市府法
沒有法院命令怎麼可能這樣闖
光沒令強闖就不用看了
百分百違法 不然改天進你家也不用搜索令 那就代表要赤化了
半夜看K博的
舊電影,
寂寞好深,,,
像看自己從前
從前的
幸福和愚蠢,,,
感謝專業分析,希望大大能繼續follow後續事情
謝謝分享這麼優質的內容
我最感憤怒的是警方公權力被執政者濫用。警察不是政客的走狗!
這也說明了,選對人上任很重要
基於行政中立及軍、公職國家化的原則,軍人及公務人員等是遵從國家的,講白話一點就是「誰執政就聽誰的命令」
當然,在這樣的事件中,警方是否有拒絕出勤的權利?在沒相關法院文件的前提下,理應可以拒絕,但他們還是出這個勤了,基層員警的命令到底是誰下令給他們的?這部份也很值得檢討與研究
去跟南鐵被強拆的居民說吧😆😆
@@runninghot1880
南鐵?作為市長的賴清德當年挨家挨戶拜訪,並且說明政策,九成以上的搬遷戶也滿意新大樓的照護住宅。客觀來說,社子島才是你該舉的例子
你看國民黨執政的縣市不甩行政中立,警察很明顯的被當打手使用
先搞清楚警察是受誰指揮
這是有發建造的建物, 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 所以不是違建, 問題是蓋好後為何一直沒登記? 搞到NET主張有產權, 前市長應該要說清楚
該商場 2-4樓沒有產權登記。顯然是 NET 自己加蓋的。就算是違建,產權也不是屬於基隆市府的。因為政府機關是不能自己蓋違建的。
所以,如果 NET 破釜沉舟,找人把這三樓拆掉。基隆市府也沒轍。
如果我是NET,要是最後真的輸掉官司,那我寧可拆掉,也不會讓基隆市政府如願
如果訴訟真的輸了,好房客搬走之前就是要恢復原狀,2到4樓就打掉吧👍
水痕很深
支持+1
基隆巿政府不是已經出示他作為起造人的建照嗎? 可以注意聽一下嗎?
謝謝律師在年假期間提供法律資訊,基隆人很感激!
然後謝市長還跟微風訂了整整20年到合約,還可以優先續約10年,30年後他在哪裡都不知道了,這個商場都還沒換人營運喔!
吃相真的很難看啦
@omegafranky 兩千萬是你嗎,林右昌又沒有叫謝國樑違法
絕對有很深的利益掛勾,至於那種黑暗中的私人交易,真的很難曝光
@omegafranky 這跟林佑昌什事,有什好解釋。有問題的是謝國樑,還在走法律程序,也沒有法院執行命令,強制點交,你是看不懂律師的解說嗎?
@@黃玉翔
你確定沒問題?
林右昌任期內多次要求主富移轉產權,主富置之不理,如果沒問題? 林右昌為什麼要要求移轉產權??
@@黃玉翔
大日已經點交了
有什麼問題嗎?
主富只是協力廠商
跟他們沒關係
賠他們一把鎖就好了
阿就~~餓很久了~~~
在野八年! 餓很久了 吃像都不顧了!
基隆要能發展前幾任國民黨 市長都早就發展了!
為什麼人家 前市長 弄好的政績 就是要給這樣的人破壞亂搞.....
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餓很久了、
在下基隆人~您是正解!
😂😂😂
乾,一語道破
@@郭展-k8e 堅強挺過4年,在重新做決定,加油
只能說 精闢❤
謝謝你願意發聲
有一位忌惡如仇,對於這種政府欺壓百姓的事情忿忿不平的大立委而且又有法律政治專業,我期待他會對於這個事件發表高見,結果他大哥對此事件一言不發,卻對不是專業的瘦肉精案指指點點,實在令人費解,實在令人難過。😢
7382
最近變色的那位嗎?還是突然跟過去討厭的人抱一下的那位?阿好像都是同一位?🤣
改姓白的那位嗎
白鯧魚
都藍白合了, 怎可能會說話?
大日和前市府簽訂5年2.5億合約,新市府和微風簽訂20年2.5億合約,這種差距之大有損基隆市收入(減少建設基隆的經費)的合約,很難不朝圖利微風的方向想去………
20年過去,孩子都上大學了
20年還有10年優先續約權
不只上大學 小孩搞不好都生小孩了
這樣還能讓微風得標?大日這次的投標金額是多少?沒選最高價的得標?
@@MindQuest007 net四億 微風三億 你說呢
合約類型不同,不能這樣比,而且一個是底薪一個是有看營業額增加的
BOT還有50年的,柯文哲之前當市長前罵BOT50年有問題,自己上任後也簽了50年
人在不懂的時候總喜歡用自己認知去評判
你真的了解合約內容是什麼嗎?還是覺得好像不妥當就上來批判貪污了?
更何況如果不妥,為何法律可以容許他簽到這年限,因為給多少年限是要看內容
@@やんやん-x3i 意思是微風的約是底價外加營業額抽成嗎?
謝謝律師的講解,真的對基隆市政府的霸道行徑和警方居然配合攻堅感到傻眼,希望他們都能得到應有的打臉
感謝願意發聲的瑩真律師!支持NET!
#謝家族這種商業強盜行為好像很多次了律師可以從這方面找更多題材
謝謝瑩真律師提醒我們司法民主及公開透明的重要性
為什麼跟微風合約一簽就是30年,利益輸送太離譜了!完全沒有把人民放在眼裡!
藍營執政縣市 30年算很少了(還有延長權至少40年) 你沒看台北 新北都50年(60年) 綠營最多才25年(符合國際慣例) 台北101大樓本來也是簽50年 租金1年才幾萬 後來阿扁市長上任 從新談判 縮短只剩25年 還1年可拿分紅10億左右 這算是特例....
@@阿桐伯-x5z 101大樓是黃大洲時代就規劃的嗎?好驚訝……😮
基隆人甘願的吧!
雲豹光電20年,高鐵35年延長一倍70年,算圖利財團嗎?
@@wenwen2729是因為交通的公共利益 , 別忘了高鐵一開始也曾賠錢賠了好幾年阿!至於基隆東岸契約是"B1-1樓停車場招標案",結果微風標贏 索取2-4樓商場.....這........(然後 大日和前朝市府簽訂只有5年)
大家要持續關注《NET》事件!!!
傳統媒體被禁聲,只能靠百姓自行揭露!
謝謝台灣最良心的瑩真律師🙏🙏🙏
真的,尤其適逢過年,怕大家都不關注了……😱
"傳統媒體被禁聲" ? 一堆泛綠媒體不想報導吧
@@jacky9159 基隆政府跟泛綠有什麼關係?不要胡亂千拖好嗎?你怎不說是某黨一ㄚ新聞啊==?要討債請找對債主謝謝==
@@fayechen1928 那台中市政府跟泛綠又有什麼關係? 為何泛綠媒體都在報導?
@@jacky9159 ==?
你的邏輯堪慮耶==,,
台中問題你說"叫只有泛綠報導?"
是 每 一 台 都 有 報 、
是 各 黨 派 都 有 發 聲 、
你 自 己 沒 看 到 不 代 表 沒 有,
還有,我在說基隆,你扯台中???
在妳看起來兩邊是"一樣狀況嗎"???
這兩件事情唯一雷同之處只有"牽扯到縣市",但內容文全部一樣,你是在指鹿為馬喔?==
※會說基隆是因為"一ㄚ"新聞,所以傳統媒體都還沒報,就像之前新北幼稚園餵毒事件一樣。
※台中事件是每一家都有報,但很多都報錯,只有泛綠報的資訊是對的,所以台中盧才改口說是"單一個案",因為大家要陳清/修正資訊。
部你不知道現在台糖事件衍生到哪裡了,台糖事件還沒有落幕,因為網路上有大量新創假帳號在丟錯誤資訊,說"有人過年吃台糖水餃過期等等等",所以泛綠必須得一直把真像丟出來!
泛綠只是回應"錯誤資訊/造假資訊"!
泛綠只是回應"錯誤資訊/造假資訊"!
泛綠只是回應"錯誤資訊/造假資訊"!
請你去檢討那些"丟出錯誤資訊的人"!
請你去檢討那些"丟出錯誤資訊的人"!
請你去檢討那些"丟出錯誤資訊的人"!
這些資訊對不是泛綠丟的!
那請問是誰?
就是泛綠的敵人:藍白紅等等等的!
這就是真相!
要討債請你找對債主!
不要狀況外!
一個市府甘願冒險違法替某商場舖路! 這真的太厲害了!
😂
😮
可以拍前任4
綠營側翼又在帶風向
@@KaiHuang983事實擺在眼前是要帶啥風向,警察不就政府帶去的?
好清楚!感謝律師
房東房客的那個問題一直是我知道的觀念,基隆這種帶警察破門的行為真的是刷新我的法治三觀
再來一次,我還是會破門,超派!
:好幽默喔,九分
基隆市政府的行為跟中國城管沒兩樣啊🙄
半夜看K博的
舊電影,
寂寞好深,,,
像看自己從前
從前的
幸福和愚蠢,,,
國共本一家
前市府任由國有地增建給財團如果是藍的我相信你也還是會說跟共產黨很像
@@owardh2726 所以不合規就可以搶? 人民在國有地蓋建築,國家也不能強搶強拆, 更離譜的是還可以把人民蓋好的房子,以前政府為由推責,30年低租給前女友,怎樣都說不過去吧
中共國
上次去基隆還是舊況時期,那時真的破舊,NET想必真的投資了大錢,人家麵剛煮好就想整碗端走,基隆市這樣搞以後誰敢投資,真難看😂
看到人家弄好賺錢,眼紅想佔為己有
辛苦了瑩真律師,大過年的還將此案講解得如此清楚透徹,謝謝新年快樂。
半夜看K博的
舊電影,
寂寞好深,,,
像看自己從前
從前的
幸福和愚蠢,,,
@@user-林小鷹 謝謝小粉紅過年專程送紅利,多多益善,歡迎來到光明世界。
而且哪有人半夜交接的,超級詭異,說給別人聽都不信,明明就是搶
感謝律師為大家上一堂法普課程
基隆人大多支持國民黨,很多人以為謝是因為狗狗肉才當選,其實只是仇綠而已
明明林佑昌做得不錯,還是無法延續下去
沒錯 基隆曾經還有一個調查(調查族群都偏藍) 其中提問是說 是否相信謝國樑的狗狗肉能否兌現 ? 結果八成以上都不相信他當選後會兌現
這代表什麼?
代表投給謝的人
明知道會被騙還是會投藍營
林右昌、蔡適應再怎麼努力都毫無意義的原罪
即使選後狗狗肉真的跳票
還是有一部分人不在意
這就是地方政治最可悲的狀況
他現任的官職也靠基隆建設所得利益提交給民進黨高層了呀!
跟桃園一樣…
@@馮LiLi 我基隆人不清楚桃園的改變,但基隆的改變是蠻明顯的,像這次net的爭議事件,以前這建物就被基隆人戲稱是天空競技場,很多8+9會在那打架,是個治安死角,國民黨執政時期就一直存在,沒人想要改變,有改變的只有地下道放滿市長玉照(國民黨歷任市長照),後來林佑昌當市長後才變成如今的模樣
@@XXoo-cz3kc 桃園不小心由民進黨當選做八年胖周瑜很努力建設桃園有讓人眼睛一亮…結果被一個年輕嘴炮哥一直說民進黨貪污…結果嘴炮哥當選桃園也換人做了,一年來桃園開始沈寂……
聽完律師的解說,這案子的產權雖然有爭議點,但基隆市政府的行為爭議更大,可是主流媒體都沒什麼在討論(聲量不高),這一點很奇怪?
聽說是有兩千萬的輿情費啦🤔🤔🤔
台灣媒體幾乎都是紅藍白媒體!……藍營地方執政下的小市民、小企業,完全沒有公理正義可伸張,這種情況根本令人不意外!
@@anitalin3433其實還有綠色的,還不少
@@jaking2616 十台紅藍白媒體,對上一兩台綠營媒體!……10:1這種懸殊比例,你跟我說綠媒還不少?……別自欺欺人了
@@anitalin3433 你在搞笑吧,十比一說得出來,你當綠的全面執政8年假的喔,用想的也知道哪邊比較有錢有權,只會碰在野,執政黨8年幹的事怎不講講。
謝謝您讓我長法律知識~讚😊
謝謝律師的說明❤
隔著螢幕都感覺到NET很多委屈
問題在於你為什麼要半夜去強拆鎖? 雙方產權還在官司中未釐清,你基隆市政府就迫不及待點交? 自己隨便搞個"休假公文",沒有任何制強制執行命令? 而且NET是有犯什麼大罪還是通緝犯? 你一定要半夜偷搞? 你是政府機關,不是黑道高利貸耶。
連一個知名民營企業你都能這樣搞,更何況小老百姓,哪天一般基隆市民得罪你基隆市政府,你謝國樑是不是也要半夜叫警察破鎖抓人啊。
而且 警察分局長沒有法院的執行令 沒有搜索票,就憑市長一句話 就濫用公權力試圖逼迫老百姓,這點全國人民都無法接受。必須下臺。沒資格領納稅人的薪水。
感謝瑩珍律師從法律得角度,詳細的解析此件案情。為何台灣已經是民主、依法行政的國家,而基隆市政府居然敢公然動用公權力,做出強盜、侵占與毀損的行為?
瑩真律師
半夜看K博的
舊電影,
寂寞好深,,,
像看自己從前
從前的
幸福和愚蠢,,,
雙方交戰:林右昌應說清楚,為何刻意不登記產權,是否要把東岸商場送給NET。林右昌則指謝國樑招商過程黑箱、粗暴;產權登記不是問題,質疑謝國樑為何賤價委商。
結論:你家土地建物要租給別人做生意5年,也同意對方加蓋到4樓擴張店面,時間到了你要換人承租,卻發現居然沒登記產權到自已名下,讓前一個租方可以主張「加蓋建物是我的」來永久霸佔你的土地做生意,那你告訴我產權登記重不重要?
13:28 想請問瑩真律師,我國的彈劾、糾舉權真的有用嗎? 有時看到新聞有寫道彈劾糾舉,但市長還不是吃香喝辣領薪到卸任?
以此次台糖豬肉為例,台中市長都背書力挺"只有那一包",然後逕行公布結果造成市場恐慌,適用彈劾、糾舉權嗎?
這算瘦肉精之亂吧
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權檢驗
也有權公布
過去新聞隨便查都有
自己硬要無限上綱搞成政治操作
請問台中市弄台糖是能獲得甚麼?
本來的小事,中央一直無限擴大,經
濟部,衛服部,食藥署,立法委員全都
跑出來攻擊
新聞說中央驗到了
就又說實驗室汙染
你們都說幾十年沒人用
沒人生產
請問是跟誰汙染
還是翠綠跟中央一群腦子只剩政治污染的人
彈劾成立的效果是被彈劾人會被移送司法院懲戒法院之懲戒法庭,由懲戒法庭依據《公務員懲戒法》判處懲戒處分;如有涉及軍法或刑事法律者,另由軍事法院或一般法院處理。
糾舉的效果則是監察院會通知被糾舉人之上級長官,由該長官依據同法與一個月內予以適當之急速處分;若該長官不予配合,監察院可對被糾舉人改提彈劾案,若彈劾成立並且因此受懲戒法庭判處懲戒處分,該長官須負失職責任。
現任副總統賴清德於台南市長任內即因拒絕赴台南市議會備詢而遭監察院彈劾,後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法院之前身)決議予以申誡。
對領公家薪水的有用,正常公職人員怕沒考績、沒退休金,但是官員還有政務官編制,只對時任行政首長負責,
這種的彈劾就沒用,因為他的任免都是來自於行政首長,所以只對其負責。
彈劾、糾舉就是相當於記警告、記過那樣的作用而已,沒什麼實質效果。我倒覺得提罷免比較有效。
@@C_Y_1893 "決議予以申誡"......對!我說的問題就是這樣! "申誡"又怎樣? 記"10支大過"又怎樣? 好像也沒被關或被罰錢? 跟任職一點關係也沒有,甚至也可連任......那公布彈劾、糾舉有實質意義嗎? 跟登報某人遺失錢包何異?
感謝瑩真律師願意發聲🙏
謝市長的作法真的很中共😓
半夜看K博的
舊電影,
寂寞好深,,,
像看自己從前
從前的
幸福和愚蠢,,,
超派
NET知道大日公司沒有產權,產權属於基隆巿府,卻在市府的產權上蓋樓,且未得到市府的同意,這就已經違法了
基隆市長林右昌當時怎麼坐視不管,任憑這麼離譜的事情發生,已經瀆職了,要追究
基隆喔!國民黨呀!,不意外呀,旁邊還有間整棟一屋多賣的大樓,然後政府各相關單位踢皮球,反正基隆跟苗栗一樣,基隆國呀!
另外大家也可以找Bundy standoff ,美國農場主與政府警政單位的糾紛,引發群眾組成民兵差點跟政府戰起來....
好歹有換黨執政,只是基隆市民~~不知道差異這麼大
就跟台南國、高雄國一樣德行
再嘴啊...
人家高雄台南是因為政績才選民進黨...
幾十年前,這兩個地方也是死忠投藍
@@a516088 什麼政績? 一個薪資直轄市最低,連台南人都認為該從直轄市去除
產權不明情況下應該走司法程序,基隆市政府強行接收的作法讓社會觀感不佳,這是典型官僚作風,以後恐怕沒有廠商願意和基隆市進行OT案。
強盜黨最喜歡搶奪及收割了,就說他們餓很久了,真的笑S
NET主張有2-4F建物產權,建物蓋在公有地,市民同意嗎?
@@jefferobert市民如果不同意,那麼那邊會繁榮嗎?
@@HSIANG-t9s NET 2-4F主張有產權是蓋在市有地上,合約到期又不搬走,是惡劣房客,傷害市民權益
你有在看影片嗎?@@jefferobert
就在基隆市政府強佔人民財產的爭議正在發酵的時候,由同黨執政的臺中市政府也上演了一齣食安羅生門大戲(但演到最高潮處主演就突然跳車了,現在只剩幾個側翼在撐場面),徹底佔據了媒體版面。
只是巧合嗎?不曉得。
必勝客連跳車都不用,畢竟他手機關機
@@夫拉伏 王必勝根本沒上車,何須跳車?
當初王必勝提醒台中市府西布特羅在國內從無檢出的先例故需謹慎面對,但台中市府仍執意在「只檢出一包」的情況下直接公佈,假借維護食安之名,實則造成市場恐慌。如今全國各縣市抽驗結果陸續出爐,至今仍只有台中市那一包「已經被台中市府用完的“天選之肉”」被驗出含有西布特羅,請問當初口口聲聲說要維護食安、如今卻突然改口說「認同只是單一個案」的盧秀燕市長,該如何給已經蒙受損失的豬農和台糖一個交代?
@@夫拉伏 台糖已於7日函請台中市府協助檢驗下架回收的同批肉品,結果先前趾高氣昂的台中市府突然反而不肯驗了,這是為什麼呢?莫不是怕繼續驗出陰性會打臉台中市府「儘速公佈是為了維護食安」的謬論,或甚至是擔心被發現先前驗出陽性根本是自己的疏失?
如今看來,王必勝次長的說法完全正確,該道歉甚至下臺的應該是造成恐慌的盧秀燕市長,以及無腦護航的黃國昌委員和徐巧芯委員。
@@夫拉伏 王必勝連車都沒上,何來跳車?
盧秀燕跟藍白側翼先想想要怎麼跟豬農和台糖道歉吧,全中華民國就只有台中驗出唯一一包,問題出在誰身上很明顯。
@@夫拉伏 笑死人,王必勝是被車撞的受害者欸,根本不在車上的人是要怎麼跳車?
講的很好、專業、清楚
大家只在乎盧秀燕搞出來的瘦肉精,很少人在關心基隆的事情
我覺得國民黨是因為地方大贏,加上現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所以他們又飄起來了,開始在檯面上胡搞瞎搞
如果國民黨繼續亂搞下去,兩年後地方選舉,他們可能會大輸,但也不代表民進黨會大贏,最可能局面是民眾黨接收國民黨的縣市盤
看到現任新竹市長的所作所為,感覺上能勸退很多人
說不定盧市長突然搞瘦肉精案,是為了用聲量掩護基隆市長呢
@@陳世祆
別小看伊斯藍跟白蓮教信徒的狂熱
在他們眼中
民進黨一定是最壞的
那台灣人民還是有吃不完的苦頭了,就像有句話說“出了狼窩又跳進虎穴“!慘啊~
這算瘦肉精之亂吧
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權檢驗
也有權公布
過去新聞隨便查都有
自己硬要無限上綱搞成政治操作
請問台中市弄台糖是能獲得甚麼?
本來的小事,中央一直無限擴大,經
濟部,衛服部,食藥署,立法委員全都
跑出來攻擊
新聞說中央驗到了
就又說實驗室汙染
你們都說幾十年沒人用
沒人生產
請問是跟誰汙染
還是翠綠跟中央一群腦子只剩政治污染的人
謝國樑:一切依法處理
什麼法😂?
我愛前女友法
@@yuanhsutw 恭喜答對
國民党法律
反分裂法?!
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只有共產才能強佔
身為基隆人,看到市府這種行為真的很氣
希望像你這樣的基隆人多一點,之前有看到想要微風百貨的基隆人😢
@@Cheng.Baobao 2022那一次才剛滿18,連投票權都沒有,沒有反抗的手段,眼睜睜的看着8年來建設被糟蹋
我也基隆人,支持你,下一次一起下架謝國樑。
可以罷免他
@@Eric3653898 那也要等到2025我才有資格
感謝律師針對這個案件分析,我也是一位基隆人,這件事真的是被立法院新聞給蓋掉,後來又接著過年,但這個議題應該是蠻大條的才對,且現在已經點交了,說真的實在觀感極差,但有一點想請教律師,法院為何對於NET所要求的假處分一再駁回,到底是基於什麼呢?所基於的理由合理嗎?還麻煩律師能否解惑。
此外,其實基隆還有另一個大案件就是焚化爐渣處理案件,不曉得能否請律師也能拍一部影片解說,感謝律師關心基隆這個案件。
假處分是很例外的狀態,這些情況NET以後的損失市政府都可以賠,也賠得起,所以法院就認為不需要動用例外的手段。
謝謝律師,先前看過許多分析的文章,都沒有一篇能夠像您一樣,說得如此透徹!祝律師新年快樂❤
Thanks!
一旦給他們有機會上任,馬上就露出原形 吃相超難看 各種收割...然而還是有選民會買單 只為了反對而反對
真的
基隆人跟幾年前的高雄市人一樣,自作自受。趕快學高雄人吧!罷免市長!
感謝律師,更理解其中原由
謝謝律師把案子說的清清楚楚,誰是誰非,一清二楚了!
謝謝瑩真律師的分享~👍👍👍🙏🙏🙏
我還是不明白,謝市府到底有什麼理由要那麼急著把商場交給微風,而且微風憑什麼簽 30年??
有收回扣??
而且簽給微風的租金 還比原本合約租金便宜超多
新的標案原本net還出比較多的錢,結果還是微風得標
微風還在確定得標前就在徵人
完完全全的內定
說沒有利益交互鬼才相信
給前女友的禮物😆
為什麼西元2024年 還有這種強盜行為 還是政府帶頭
不論有什麼爭議 應該到法院說清楚
直接強行進入 真的惡霸
基隆政府跟政府最好分開看
很多人會混淆
然後又...開始抹黑造謠
國民黨的作為,意外嗎?
追根究底就是基隆選民的錯!始作俑者就是那些選民選出這種地方首長⋯
民國哪來2024年?
@@kayreg 所以你選出來的這個人,殺人放火都有你的份?
喔喔,我懂了,您真高明
感謝盈真律師勇於面對強權為弱勢發聲❤
謝謝瑩真律師幫大家抽絲剝繭,讓正義的真相更加清晰。
和中國式做法如出一輒
真的,裝都不裝
中共國式.
謝謝您休息時間特別拍影片說明。祝您新春愉快❤
基隆市政府的作為跟共產黨有什麼不一樣,國民黨現在以為自己是皇帝,可以為所欲為,在產權不明的狀態下,基隆市府不顧NET的有優先承租權,逕行招標給微風集團,背後明顯有嚴重政商勾結的嫌疑。
這就是國民黨的吃相,從以前就如此
基隆之前也趕走過誠品
那你是没在中国生活过,国民党比共产党好多了,不过在慢慢向共产党的方向走。
演練92共識,ㄧ國一制
前基隆市府在没有签约的情况下,签发建照给NET,逕行让渡增建权,背後明顯有嚴重政商勾結的嫌疑。
為何都沒提到大日跟net的合約,還有大日跟市府的合約呢?
謝謝律師的說明,當初看新聞也嚇到,沒相關法院文件就能喊警察闖入封鎖
新年快樂,感謝律師的說明
基隆市政府很糟糕、市長跟警察局長都應該下台!
牠們很慈悲啦!別不知足,鄭太吉是行刑般的殺了!國民黨呢!
基隆國
他們就逮到法律漏洞可以收割一筆,算他們賺到啦
謝謝瑩眞律師講這案。當時看到新聞就覺得基隆市府真的很扯,無論產權是誰的,他都無權不經司法就直接帶警察去破門而入,簡直就是有牌的流氓。另外,不知道我們的警察體係是怎麼了?如此行政不中立,警察身為執法者卻拋下法律,淪落為政府打手,這跟白色恐怖時期的警察有何不同?希望能追究當天有去的每一位警察的責任。歷史上對德國納粹的究責,可是小至會計等行政人員,因為他們每一位,都是這個事件的幫兇。希望有多點人持續關注此事件。
很清楚的分析.
基隆終於上頭條了~吃得難看~4年後等著看~基隆人很彈性的~不好就換~基隆一堆政客都來咬一口~沒人真心建設~當然東岸荒廢是誰搞的雞籠人都知道李連英~但是我們不希望繼續以政黨立異來建設雞籠
立委也是高票當選 不存在你說的可能性
但我認識的基隆人50歲以上都蠻鐵藍的
追根究底就是基隆選民的錯!始作俑者就是那些選民選出這種地方首長⋯
看基隆市有沒有團體要出來收集簽名,提出罷免案,就像之前高雄一樣提出罷免市長,讓市民重新投票罷免市長!!!
@@yuanhsutw 基隆輪替率還算高~不像很多縣市永遠藍或永遠綠~重點在執政者幹了什麼
看完這集,過年新衣服決定去NET買😂
我覺得去Net買沒問題,
但可否挑「不是」Made in Chine的買?
印象中Net的衣服大都是中國製。
有越南製的褲子
不曉得Net在台灣還有多少工廠或是生產線?
支持NET...
@@sdarkao9297沒了吧
選對的人 才能走對的路 選誰真的不一樣 珍惜手中的那一票啊
正確作法:
先研議契約OT轉ROT的方案,如果無先例,就上綱法院攤開來喬,不想曠日費時,就私下和解。
主富公司也負擔了營建成本,基隆市政府要擴大解釋合約來強轉ROT確實太惡劣了,再著,狹行政資源動用警力也是該被好好正視!
要真正將經營權交付給微風,就跟主富公司重新定約,約定合約轉ROT及產權讓渡金,別人平白無故幫你蓋房子還幫你經營,你帶警察進來搶,不合理吧?
基隆市政府想談,就不會派警察強佔 🙃
基隆市政府說是因為大日違約才想換微風
問題大日違約,NET沒違約,基隆市政府卻想強佔NET的商場 😉
大日開發公司被跳過了,主富跟誰簽約?
@@ami4499 要是这样能取得产权,那以后就好玩了。随便找个人来做二房东两头签约,就能白赚增建权并取得增建物产权。赚大了。
@@sjsupa 基隆市政府才真的賺大發了
跟大日公司簽約,然後收了10年租金,基隆市政府才三年就喊違約,直接沒收10年租金,並且強制收回租借權+一切財產
然後又跟微風簽約收了2.5億
NET跟大日公司簽約,那一定是經過基隆市政府同意的,沒有人可以在基隆市政府不知情的情況下當起二房東
NET直接就砸了10億增建房產,賺沒2年就全部被基隆市政府沒收
NET是看在能至少賺15年的份上才投資10億元,現在不到三年就要被沒收
這根本標準的空手套白狼,直接掠奪NET財產 😴
@@ami4499 基隆市政府賺大發是建立在能收回产权的基础上。如果真的那样,基隆市政府的确賺大發。不过,以后要避免这种情形,并不难啊。搞开发前,跟原建物所有人签约,而不光和二房东签约,就解决了。
我说的,是建立在NET能取得产权的基础上。如果这样能成立,以后还真就没法防范了。原建物所有人无法知道租客与二房东之间有增建合约。
從來沒聽過地方政府可以跳過法院自己強制執行的啊!!!
真的!超扯!……好像回到國民黨過去的專制獨裁、蠻橫作風時期?跟中共一個模子印出來的,一模一樣。
警察局怎麼能沒有法院命令,強行進入商場,那不就是警察都必須付出法律責任
就算有,法院有什麼法律可以判允許這樣闖進去,𥚃面有軍火?
強行點交的時候 怪的是有位公務員主管能直接指揮警察,要求警察做事
然後市長當天很巧的請假
馬英九郝龍斌都做過差不多的事
警察是公務員主管叫去的,當然聽公務員的,包括市政府執行停業、斷水斷電、拆除違建、拖吊違規停車,警察都要基於行政互助派員配合執法。真的不要錯怪警察伯伯他們很辛苦的。
@@我愛真像 "警察是公務員主管叫去的,當然聽公務員的" 你確定? 沒有(強制)執行命令 可以這樣嗎,任何公務員就能指揮警察? 這樣跟過去威權時代的警察國家是一樣的問題,法治社會就是政府要以法為依據才能治理社會,警察指揮只能由警察主管指揮或依據法院發出命令由法院警察/法院執行,這NET事件,指揮的警察主管當日請假,代理的穿便服稱路過,這樣執法沒依沒據,早就有執行不當的問題了。
@@54088good 我想實務上與你想象中的情況可能不太一樣,能夠發出命令的,不是只有法院,例如人民違規停車,市政府就找拖吊車+警察直接把車子移走,如違反建築法規或消防法規,市政府也是直接發公文告訴你什麼時候要拆除,沒拆的話,就拆除大隊+警察,直接拆掉,這叫做行政處分的自我執行力⋯⋯所以如果基隆市政府與業者定了什麼時候交付管理權,時間到了就直接接管人員+警察,直接就接管了⋯⋯因為政府的施政很多是不能拖時間的,比如違規停車不移走,放著阻礙交通可以嗎?違反消防法規的場所,等燒死人才拆嗎?等法院處理完了,黃花菜都涼了,所以政府是有執行公權力的權力,今天律師的影片內容出發點就錯了,今天這個標的是國家的,所以不是民事法院的執行處管,是公法管的,明白嗎!如果基隆市政府連自己的停車場自己都收不回來,會不會太誇張了
市民選錯人的代價😢
跟台中市民一樣
還要感謝台中市長, 明搶政府的錢送給地方派系。
可憐的台灣人 選錯總統
人家是連任的,台中市民說不定覺得溫馨
@@leaves566 謝國樑是國民黨的喔,還好不是藍跟垃圾民眾黨
@@txd-x1g他是藍的啊😂你怎麼說還好不是藍
這麼專業的內容看了都覺得好感恩
謝謝律師分享相關法律知識 讓民眾可以對於公權力違法行為 可以提供自我保護作為。
這種才是共產黨.獨裁政權的作風.反倒是沒抓人沒傷人的反而被罵是獨裁.國家機器
但你拿他們沒轍
媒體幾乎掌握在他們手上
尤其是抖音
謝謝瑩真律師跟所有幕後的工作人員過年還加班拍影片,辛苦你們了!新年快樂❤️
契約效力不及於契約以外建築物(白紙黑字),違建沒有保存登記以出資人推定為所有權人,基隆市政府輸定了😂
問題是契約上有寫
變更契約需要甲乙雙方同意(影片內容仍OT未變更),違建雖然違法興建但是還是出資興建者的財產,不能未經法院判決私自強行進入。
謝謝律師講得這麼清楚,一般新聞講得不清不楚的,有看等於沒看
某黨的"優良傳統",拿到權力就想……
望向前陣子的立法院院長選舉~
有自信點,把名字說出來
對比鄰近那棟基隆最高樓就知道,這幾年東岸這棟其實NET經營的不錯,軍港遷了、基隆塔可以用了、港務局也翻了新,這一整片西貨東客的城市規劃就要實現,現在為了微風入主直接強辦正在營運商場的企業,吃相真的難看!怎麼?困難時大家共體時艱、迎來好日子時就自己人才能卡位?強制處理美其名為了基隆發展,後續官司賠償最終也是公帑買單。
另外好想聽聽瑩真律師聊聊地方首長或者政治人物,發布未經求證的消息造成社會恐慌影響商譽,是不是可以完全沒有責任?
想了解背後怎樣的利益可以讓基隆市政府這樣大動干戈的破門而入,好期待後續,謝謝下一集一定非常好看
現有八卦消息:謝國樑送給前女友微風千金的禮物~
二至四樓如果仍須從一樓進出,不具使用上獨立性,無法成為所有權的客體,依民法第811條附合成為一樓的部分,這樣2至4樓就還是由一樓所有權人所有吧?
先感謝瑩真律師團隊加班趕出此影片,當初新聞在報導的時候就覺得基隆市政府的作法不恰當,現在直接破門硬上真的是太扯了,基隆市府好樣的,好大的官威呀!
謝謝律師!
在產權不明的情況下基隆市府沒有在法律程序完備的情況下強行侵入他人的產業,是非常不守法的行為
我夢到很多網友說,微風是市長前女友的,不知道這有沒有關係呢?現在有一個疑問是,市長一任4年,就算他再有自信可以連任,頂多8年,為什麼要簽20年合約+10年優先權,我真的很擔心之後某些市民會因為這樣而被這樣強制對待
現在流行30年起跳的合約
畢竟合約都能封存30年了、簽約30年算什麼
網路搜一搜就有-----謝國樑與.....................
謝謝,新年快樂,下次沒有真的很必要可以先放員工去放年假
謝々螢真律師的解釋法律..基隆人最好霸免這種無法無天的市長。❤Happy New year 🎉🎉🎉🎉🎉🎉🎉🎉🎉🎉🎉
解釋的太棒了~秒懂!
謝謝律師說明,此等荒唐行徑若非親眼所見不然真的很難想像2024年還有人這樣搞,偉栽國民黨。
這是什麼流氓操作啊! 算是我增廣見聞了? 基隆市府是自成一個派系了?法律已經不適用基隆了?
前有苗栗國 今有基隆國
基隆人真會選,選了個這麼愛護微風的好市長
關於NET案的判決,瑩真律師會出新的片嗎?
希望你在這個龍年裡,影片的點擊率能像龍般飛速上升!
OT -> ROT 如果基隆市政府沒有重新簽約 >> 有重大缺失
而當初增建時 -- 應該有向政府提出增建申請?? -->> 政府當時怎麼審核?? 當時有沒有附加的核准條件??
所以最佳的解決法 - 應該還是恢復建物原樣 (只剩一樓)
那前市長要入獄耶!
變成一樓,基隆市政府就不會想要了啦
市府签发建照,是否视同同意让渡增建权?
市府是起造人,增建要由起造人申請建照,所以基隆市府是知道增建物的存在
@@hliou 這是你想多了啦!
相較謝國樑違反行政程序,私自運用公權力下令警察去查封 NET。這個才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怎麼有這種事情😢不能幫幫net嗎?net是常做公益的企業說,我也很喜歡買
大家多多多消費~用錢下架net
@@蔡幸芳-o8t 有,我每個月本來就大概會買個幾千塊。明天放假回去再買一些過年的衣服。希望能幫她打打氣加油!
想問律師的是,大家都是以房東與房客來形容基市府與主富的關係,但是以合約來看是房東與房客的承租戶,這樣法律關係等同於房東與房客嗎? 租約到期,房客同意搬走,點交,但房客的承租戶還住在裡面,這樣房東就不能自行開鎖進去嗎?
房東不能自行進入
但可以透過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pisai__8915 所以即便不是跟你承租的人,完全沒有關係的人,也不行嗎?
主要是因為當下那個人「居住」在裡面
所以會有侵入住宅罪的問題
(雖然是非法居住 但居住本身是事實)
這種情形基本上都是建議走強制執行
自己處理一定會有糾紛
至於訴訟的話 因為會有佔有人是誰的問題
這部分比較複雜
所以建議找律師詢問
每個個案不太一樣
希望這件事情可以持續被關注,讓大家知道依法行政不是隨便說說而已,也希望真正錯誤的那方該負起相當的責任!
所有公開社群都祖,新聞沒有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