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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
你家要都更,看你還會不會 知足長樂
@@Jackpttt 不貪就會
支持建商
很有趣,可以從中看出一些人是怎麼賺錢的其中一位是房仲也是地主,當初買它應該看中的就是一樓店面的價值,且位於商圈可以租店家,錢滾錢再去買其他房子,危老重建後價值又可以大幅提升,現在危老也是個投資選項了,但是機密都被藏在少數人手裡。
職業地主又仲介身兼代表 數十年經驗 跟說明會經驗,認為戶別上銷售數字的是 室內坪數....
我個人是覺得地主較無理,分配比例應為多少,不是簽約前就應談定的,怎是簽約後才翻臉不認簽約前的談定。別建案分配比例關你們屁事,怎可事後要求要比照,契約精神和在。
這不就是文林苑那時候搞出來的後遺症啊~居住正義好棒棒
貪得無厭的人,結果就是什麼都沒有😂
貪得無厭
換作你家,你不貪嗎😂😂
最近有建商找我們都更,了解後才知道建商的契約陷阱真的很多,利用資訊相對落差大,欺騙地主,我認為報導不公平,若能將契約公開讓大家審視,就能知道更接近事實的真相,但~多半都有保密條款~好建商一定有,但爛建商更多,但政府一直不肯制定定型化契約來保護無知的民眾,任由民眾被建商欺瞞~沒接觸都更的人,真的不要聽到報導就妄下結論,建商真的不是吃素的~~甚至可以說,有些爛建商,是吃到不吐骨頭的~~
我家也建商來談都更,說已經有8成簽約,現在要送事業計畫書前公聽會。因為我不懂都更條例,沒簽。原本還說不通知未同意戶去公停會欸。去跟不去,我也不懂😢。都更是好事,但是陷阱好多。怕的真如次都更案一樣的困擾,這個擔憂要數年,年年完工才能安心欸。
這曠日廢時的官司打下去 就算真給你要到錢 也沒剩幾年可花或者當醫藥費 或者當遺產 值得嗎?一億七 真的夠了吧 多幾千萬不會比較快樂的
有意見的地主根本不缺錢! 耗下去倒楣的是其它沒意見的地主.
房子都拆光了在吵建商雙手一攤我不蓋苦了還是地主兩難權益跟利益永遠兩難
100%的危老案都還能毀約,那台北市未來的改建還有希望嗎? 政府應該出來呼籲及嚴懲這些貪得無厭的人.......
都更合建是建商和地主之間的民事交易,市府無權介入嚴懲任何一方,這裡是台灣,不是大陸。
這干政府啥事?
一坪換一坪的都更,建商拿走70%的新屋,誰才是那個貪得無厭的人?
@@wangkuohuai113那你出錢出力啊,有沒有邏輯,你只出一塊地,人家全部幫你包
錢不想出,利我都要占,不都更還不是就間老破小
一開始支持黃小姐,看到後面聽到黃小姐講一個很好笑的事,說多蓋幾樓會讓土地持份變少,好比100坪土地,總銷坪假設1000坪,談好條建62/38分,地主分620坪銷坪62坪土地,建商分380坪銷坪38坪土地,蓋十樓蓋二十樓,只是變胖變痩,總銷坪也只能是1000坪,不然妳以為政府是白吃嗎?讓你可以隨便增加總銷坪嗎?妳自己做整合的,又是地主會不清楚換未來房子權狀坪是幾坪嗎?如果是要實際主建坪,都會談清楚
有些職業地主,混了10-20年好像說明會去滑手機 吃盒餐分回條件%數根本 都一樣,就算核照前20樓 核照24樓如果容移或更多獎勵,總樓地板變多, 比例分回還是不變不變 地主也跟著多
除非建商有隱藏申請獎勵的容積,這就是另一種情況
@@_twsancheng3652有的比較敢的建尚,不會把實際真正拿到多少容獎講明白
@@_twsancheng3652 另外現在聽到的,蠻多的建商,基準容積是一個比例,獎勵容積又是另一個比例
恭喜此建案在2024三月已舉行動土典禮 一切的紛擾可以告一段落了
支持建商,如果好搞,早就完工了啦
地主想想愈來愈不對 哈~~~哇靠 外面全是柱子 這的確不適合當店面
開工了🎉
都那麼老了,一億讓妳花到死還不夠嗎?是要帶進棺材裡喔?
只能說貪婪無上限, 約都簽了, 為了保護其他住戶權益,這種爭議是難以翻盤的, 不是你說一句無知被騙就可以終止的!
最有趣是標題都已經默認合約無效, 簽了後可以隨時喊卡 , 哪什麼要有合約, 一邊蓋房 每天再開會問一次心意有沒有改變好了
分多少跟蓋多少不是簽約前就會講嗎??還是簽完才決定蓋多少??怎麼會簽完合約吵這個3+1竟然有比照條款, 有人多分比照辦理,那這位屋主怎又沒現身說法真的覺得都更沒有政府第三方協助難度很高
如果容積率不變,他最大問題是一樓店面戶的一樓面機會變小這個會差很大(以店面來講),所以建商說沒差是有偏頗的因為500坪的店面跟400坪的店面面積哪有一樣...........
要蓋這種設計性的建築比較適合完整的土地自己玩,不適合都更.
地主有理,30坪變10坪,誰都不能接受,"黑心都更2" 如是說:第17講「危老」的問題很多,超乎想像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興奮,選擇危老,因為為老的問題很多,超乎想像,想賣卻賣不掉,想用卻不好用,真的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危老」的問題點有底下幾個觀點(或大問題):1. 買機械買得比混凝土多(無聊支出,一般大樓沒有的費用)。2. 造價高但賣價出奇地低(施工不易,造價成本尤其高,不易攤分)。3. 想賣賣不掉,想用不好用。4. 面積很尷尬,不好用且不能用(這個塑膠袋雨衣一樣,總撐破)。5. 合建建商的倒閉風險非常大。(無法善終,不經官司而取得。)6. 罰款多繳,這就是一大堆冤枉錢。(車位不夠,退縮不夠,繳罰款)7. 公設面積過大,卻是甚麼都沒有的尷尬。(沒有游泳池與健身房。)8. 害別人都變成薄片屋,變成千古罪人。9. 想退縮退不了的「新法規限制」(沒有停車位,繳罰金,多餘支出)。10. 「取得建照容易,取得使照難」的千古輪迴。(被撤銷建照案件多)11. 資金「卡關」多,面臨「法拍又拍不掉」的陷阱。(拍後也無法解決。)12. 沒有辦法用行情價賣出,一沒有知名建商背書,二沒有營造商口碑,三沒有「貸款成數與知名銀行的貸款保證」。首先我們來講「車位」的問題,因為危老基地「小」,很有可能變成機械進出與機械車位,尤其是車道出入口的設計,會擋住店面,又或者讓店面直接百分之百的消失,這就是我看到的現況。「機械」可能需要兩套,一套是取代車道功能,另外一套是取代停放功能,老實說,以筆者物業總經理的多年經驗,先不管機械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問題,機械設備的夾死人與壓垮車的事件時有所聞,真會是一個明智的選項嗎?萬一地主蓋好了建物之後,發現自己沒有錢可以賣機械升降設備與機械停放設備時,怎麼辦呢?最可笑的是,萬一地主與建設公司簽定的是五五分屋,而這時建設公司又賣不掉這些房屋時,會不會有資金不足且直接倒閉的問題。所以2024年很多得危老重建,突然停住了,不僅只有一半拿到建照,又有很多拿到建照的危老案,卻遲遲不開工,這到底是為什麼呢?更不用說,有的直接成了爛尾樓,筆者的隔壁的500公尺內就有兩起,看起來還應該是同一家建設公司,我看地主應該會哭死哭暈了過去~有一天,我看到新聞報導,長元街出現了一個爛尾樓,預計蓋13樓的大樓,卻在二樓與四樓,各出現了兩次爛尾,接著我看新聞報導,建商是智寶家合,我以為前兩字是建設公司的名稱,後兩字是預售屋推案的名稱,這一件事情,就被我忘記了。(必竟事不關己,我只是個經過幾千次的路人甲。)後來有一天我信步走到三和路一段,看到另一個建案,鐵門上寫的就是智寶建設,我心想這個一樓地坪的貼磚動作,為何延宕得哪麼久的時間?這時才想到這會不會是同一家建設公司呢?可以確定的是,這一棟大樓的整體架構已經澆注完成,外牆貼磚也已經完成(鷹架也拆了),目前只剩下一樓地坪貼磚完成後,設備進駐,馬上即可交屋;重點是,萬一這家公司倒閉了之後,誰來請領「使用執照」呢?這讓我想到一件事情,也許「危老建商所分得的房屋,根本就賣不出去的問題」是非常嚴重的,第一個預售屋不能賣,因為量體太小又沒有口碑,所以沒有是先取得資金挹注,第二個成屋後不能賣(快速邁調以周轉現金),因為「買屋者」無法接受「兩段式的機械進出與機械停放設備」,所以才導致的資金鍊斷鍊,進而被法拍。幸運的是,前一個設計13樓卻蓋到4樓的地主基本上是永無寧日,後一個屋主應該只剩下「鋪平一樓地磚與設備進駐的問題,我認為機械式兩套進出與停放設備應該是一筆大錢,重點是檢測設備與取得使用執照,才算是「合法的新大樓」。這就類似於新莊的一個都更案詐貸案例一樣(號稱新北最大的自辦都更案),因為量體太大,雖然是蓋好了,但沒有辦法滿足銀行銷售一半的「貸款撥款動用」的「資格限制」,結果就出事了;資金鍊斷鍊,連帶把自己公司的「動員旗下員工冒貸」的「虛假買賣」都扯出來,這個就是「計畫趕不上變化」的最佳鐵証,這個案子就是有名的「泰舍至善元」。(這個建案的廣告量大到連我這種台北市居民都知道且耳熟能詳。)這下子,合建地主「尷尬」了,沒有辦法在「短期間點交房屋,歡喜入厝」了。p.s.北市危老重建576,僅一半拿到建照的報導: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126000509-260107?chdtv
',
懂個屁啊,值一億七千萬的房產不只選回一間好嗎
只拿到1億七
90戶都被拖著,
09:45但土地持有會變少,爭議點是這裡
地主合約到底怎麼看的😂傻眼,實坪虛坪也沒寫清楚嗎,就隨便亂簽?
這黃小姐根本就是貪而已好嗎,在那邊說沒有貪,明明就是看到別人可以拿到72自己也想要,但沒有想到你拿72誰要蓋?你拿72建商還有要給政府的區域,到底是誰有錯,根本就是你們這些地主貪心而已
貪拉 是我也貪 笑死
這就是要店面又要樓上的概念嗎?
黃小姐可以找工人自己蓋房子
為了5000萬結果一塊錢都拿不到
一樓不要柱子,是要整棟倒嗎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代表一看就是想貪更多
地主的嘴臉真的是==
連雲建設律師是xx嗎?什麼叫建築物沒長胖?上多三層下多一層不影響?他沒買過房子嗎?地權是跟著房屋比例所有。律師都不知道買了多少房,說出這種外行人才會說話
原來一樓店面坪數只會剩三四成那當初就不應該同意呀約都簽了
真的,難道簽約時不知道這種重要的事
貪婪的嘴臉😊
由政府主導設計規劃,請工人來建築工程。不會讓建商全面賺走,讓政府主導處理。以幫市民提供建築,解決問題。成立建築都更部門運作機制執行。
公務员薪水不高卻要負建商的责任,付出與回報差太大;可能没人會待這個部門
地主太貪了!做生意不賺錢、賺多賺少一回事!沒利潤的是誰會做?
知足常樂
你家要都更,看你還會不會 知足長樂
@@Jackpttt 不貪就會
支持建商
很有趣,可以從中看出一些人是怎麼賺錢的
其中一位是房仲也是地主,當初買它應該看中的就是一樓店面的價值,且位於商圈
可以租店家,錢滾錢再去買其他房子,危老重建後價值又可以大幅提升,現在危老也是個投資選項了,但是機密都被藏在少數人手裡。
職業地主又仲介身兼代表 數十年經驗 跟說明會經驗,認為戶別上銷售數字的是 室內坪數....
我個人是覺得地主較無理,分配比例應為多少,不是簽約前就應談定的,怎是簽約後才翻臉不認簽約前的談定。別建案分配比例關你們屁事,怎可事後要求要比照,契約精神和在。
這不就是文林苑那時候搞出來的後遺症啊~居住正義好棒棒
貪得無厭的人,結果就是什麼都沒有😂
貪得無厭
換作你家,你不貪嗎😂😂
最近有建商找我們都更,了解後才知道建商的契約陷阱真的很多,利用資訊相對落差大,欺騙地主,我認為報導不公平,若能將契約公開讓大家審視,就能知道更接近事實的真相,但~多半都有保密條款~好建商一定有,但爛建商更多,但政府一直不肯制定定型化契約來保護無知的民眾,任由民眾被建商欺瞞~沒接觸都更的人,真的不要聽到報導就妄下結論,建商真的不是吃素的~~甚至可以說,有些爛建商,是吃到不吐骨頭的~~
我家也建商來談都更,說已經有8成簽約,現在要送事業計畫書前公聽會。
因為我不懂都更條例,沒簽。
原本還說不通知未同意戶去公停會欸。
去跟不去,我也不懂😢。
都更是好事,但是陷阱好多。
怕的真如次都更案一樣的困擾,這個擔憂要數年,年年完工才能安心欸。
這曠日廢時的官司打下去 就算真給你要到錢 也沒剩幾年可花
或者當醫藥費 或者當遺產 值得嗎?
一億七 真的夠了吧 多幾千萬不會比較快樂的
有意見的地主根本不缺錢! 耗下去倒楣的是其它沒意見的地主.
房子都拆光了在吵建商雙手一攤我不蓋苦了還是地主兩難權益跟利益永遠兩難
100%的危老案都還能毀約,那台北市未來的改建還有希望嗎? 政府應該出來呼籲及嚴懲這些貪得無厭的人.......
都更合建是建商和地主之間的民事交易,市府無權介入嚴懲任何一方,這裡是台灣,不是大陸。
這干政府啥事?
一坪換一坪的都更,建商拿走70%的新屋,誰才是那個貪得無厭的人?
@@wangkuohuai113那你出錢出力啊,有沒有邏輯,你只出一塊地,人家全部幫你包
錢不想出,利我都要占,不都更還不是就間老破小
一開始支持黃小姐,看到後面聽到黃小姐講一個很好笑的事,說多蓋幾樓會讓土地持份變少,好比100坪土地,總銷坪假設1000坪,談好條建62/38分,地主分620坪銷坪62坪土地,建商分380坪銷坪38坪土地,蓋十樓蓋二十樓,只是變胖變痩,總銷坪也只能是1000坪,不然妳以為政府是白吃嗎?讓你可以隨便增加總銷坪嗎?妳自己做整合的,又是地主會不清楚換未來房子權狀坪是幾坪嗎?如果是要實際主建坪,都會談清楚
有些職業地主,混了10-20年
好像說明會去滑手機 吃盒餐
分回條件%數根本 都一樣,
就算核照前20樓 核照24樓
如果容移或更多獎勵,總樓地板變多, 比例分回還是不變不變
地主也跟著多
除非建商有隱藏申請獎勵的容積,這就是另一種情況
@@_twsancheng3652有的比較敢的建尚,不會把實際真正拿到多少容獎講明白
@@_twsancheng3652 另外現在聽到的,蠻多的建商,基準容積是一個比例,獎勵容積又是另一個比例
恭喜此建案在2024三月已舉行動土典禮 一切的紛擾可以告一段落了
支持建商,如果好搞,早就完工了啦
地主想想愈來愈不對 哈~~~
哇靠 外面全是柱子 這的確不適合當店面
開工了🎉
都那麼老了,一億讓妳花到死還不夠嗎?
是要帶進棺材裡喔?
只能說貪婪無上限, 約都簽了, 為了保護其他住戶權益,這種爭議是難以翻盤的, 不是你說一句無知被騙就可以終止的!
最有趣是標題都已經默認合約無效, 簽了後可以隨時喊卡 , 哪什麼要有合約, 一邊蓋房 每天再開會問一次心意有沒有改變好了
分多少跟蓋多少不是簽約前就會講嗎??
還是簽完才決定蓋多少??怎麼會簽完合約吵這個3+1
竟然有比照條款, 有人多分比照辦理,那這位屋主怎又沒現身說法
真的覺得都更沒有政府第三方協助難度很高
如果容積率不變,他最大問題是一樓店面戶的一樓面機會變小這個會差很大(以店面來講),所以建商說沒差是有偏頗的因為500坪的店面跟400坪的店面面積哪有一樣...........
要蓋這種設計性的建築比較適合完整的土地自己玩,不適合都更.
地主有理,30坪變10坪,誰都不能接受,"黑心都更2" 如是說:
第17講
「危老」的問題很多,超乎想像
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興奮,選擇危老,因為為老的問題很多,超乎想像,想賣卻賣不掉,想用卻不好用,真的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危老」的問題點有底下幾個觀點(或大問題):
1. 買機械買得比混凝土多(無聊支出,一般大樓沒有的費用)。
2. 造價高但賣價出奇地低(施工不易,造價成本尤其高,不易攤分)。
3. 想賣賣不掉,想用不好用。
4. 面積很尷尬,不好用且不能用(這個塑膠袋雨衣一樣,總撐破)。
5. 合建建商的倒閉風險非常大。(無法善終,不經官司而取得。)
6. 罰款多繳,這就是一大堆冤枉錢。(車位不夠,退縮不夠,繳罰款)
7. 公設面積過大,卻是甚麼都沒有的尷尬。(沒有游泳池與健身房。)
8. 害別人都變成薄片屋,變成千古罪人。
9. 想退縮退不了的「新法規限制」(沒有停車位,繳罰金,多餘支出)。
10. 「取得建照容易,取得使照難」的千古輪迴。(被撤銷建照案件多)
11. 資金「卡關」多,面臨「法拍又拍不掉」的陷阱。(拍後也無法解決。)
12. 沒有辦法用行情價賣出,一沒有知名建商背書,二沒有營造商口碑,三沒有「貸款成數與知名銀行的貸款保證」。
首先我們來講「車位」的問題,因為危老基地「小」,很有可能變成機械進出與機械車位,尤其是車道出入口的設計,會擋住店面,又或者讓店面直接百分之百的消失,這就是我看到的現況。
「機械」可能需要兩套,一套是取代車道功能,另外一套是取代停放功能,老實說,以筆者物業總經理的多年經驗,先不管機械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問題,機械設備的夾死人與壓垮車的事件時有所聞,真會是一個明智的選項嗎?
萬一地主蓋好了建物之後,發現自己沒有錢可以賣機械升降設備與機械停放設備時,怎麼辦呢?
最可笑的是,萬一地主與建設公司簽定的是五五分屋,而這時建設公司又賣不掉這些房屋時,會不會有資金不足且直接倒閉的問題。
所以2024年很多得危老重建,突然停住了,不僅只有一半拿到建照,又有很多拿到建照的危老案,卻遲遲不開工,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更不用說,有的直接成了爛尾樓,筆者的隔壁的500公尺內就有兩起,看起來還應該是同一家建設公司,我看地主應該會哭死哭暈了過去~
有一天,我看到新聞報導,長元街出現了一個爛尾樓,預計蓋13樓的大樓,卻在二樓與四樓,各出現了兩次爛尾,接著我看新聞報導,建商是智寶家合,我以為前兩字是建設公司的名稱,後兩字是預售屋推案的名稱,這一件事情,就被我忘記了。(必竟事不關己,我只是個經過幾千次的路人甲。)
後來有一天我信步走到三和路一段,看到另一個建案,鐵門上寫的就是智寶建設,我心想這個一樓地坪的貼磚動作,為何延宕得哪麼久的時間?這時才想到這會不會是同一家建設公司呢?
可以確定的是,這一棟大樓的整體架構已經澆注完成,外牆貼磚也已經完成(鷹架也拆了),目前只剩下一樓地坪貼磚完成後,設備進駐,馬上即可交屋;重點是,萬一這家公司倒閉了之後,誰來請領「使用執照」呢?
這讓我想到一件事情,也許「危老建商所分得的房屋,根本就賣不出去的問題」是非常嚴重的,第一個預售屋不能賣,因為量體太小又沒有口碑,所以沒有是先取得資金挹注,第二個成屋後不能賣(快速邁調以周轉現金),因為「買屋者」無法接受「兩段式的機械進出與機械停放設備」,所以才導致的資金鍊斷鍊,進而被法拍。
幸運的是,前一個設計13樓卻蓋到4樓的地主基本上是永無寧日,後一個屋主應該只剩下「鋪平一樓地磚與設備進駐的問題,我認為機械式兩套進出與停放設備應該是一筆大錢,重點是檢測設備與取得使用執照,才算是「合法的新大樓」。
這就類似於新莊的一個都更案詐貸案例一樣(號稱新北最大的自辦都更案),因為量體太大,雖然是蓋好了,但沒有辦法滿足銀行銷售一半的「貸款撥款動用」的「資格限制」,結果就出事了;資金鍊斷鍊,連帶把自己公司的「動員旗下員工冒貸」的「虛假買賣」都扯出來,這個就是「計畫趕不上變化」的最佳鐵証,這個案子就是有名的「泰舍至善元」。(這個建案的廣告量大到連我這種台北市居民都知道且耳熟能詳。)
這下子,合建地主「尷尬」了,沒有辦法在「短期間點交房屋,歡喜入厝」了。
p.s.北市危老重建576,僅一半拿到建照的報導:
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126000509-260107?chdtv
',
懂個屁啊,值一億七千萬的房產不只選回一間好嗎
只拿到1億七
90戶都被拖著,
09:45
但土地持有會變少,爭議點是這裡
地主合約到底怎麼看的😂傻眼,實坪虛坪也沒寫清楚嗎,就隨便亂簽?
這黃小姐根本就是貪而已好嗎,在那邊說沒有貪,明明就是看到別人可以拿到72自己也想要,但沒有想到你拿72誰要蓋?你拿72建商還有要給政府的區域,到底是誰有錯,根本就是你們這些地主貪心而已
貪拉 是我也貪 笑死
這就是要店面又要樓上的概念嗎?
黃小姐可以找工人自己蓋房子
為了5000萬結果一塊錢都拿不到
一樓不要柱子,是要整棟倒嗎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代表一看就是想貪更多
地主的嘴臉真的是==
連雲建設律師是xx嗎?什麼叫建築物沒長胖?上多三層下多一層不影響?他沒買過房子嗎?地權是跟著房屋比例所有。律師都不知道買了多少房,說出這種外行人才會說話
原來一樓店面坪數只會剩三四成
那當初就不應該同意呀
約都簽了
真的,難道簽約時不知道這種重要的事
貪婪的嘴臉😊
由政府主導設計規劃,請工人來建築工程。不會讓建商全面賺走,讓政府主導處理。以幫市民提供建築,解決問題。成立建築都更部門運作機制執行。
公務员薪水不高卻要負建商的责任,付出與回報差太大;可能没人會待這個部門
地主太貪了!做生意不賺錢、賺多賺少一回事!沒利潤的是誰會做?
貪得無厭
貪得無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