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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建商? 能說哪一家嗎?
都更糾紛不可能層出不窮、因為一個都更案要成功基本需要二十年。
1、瞭解建商背景2、詢問過往合作情形3、簽同意書要謹慎4、避免萬年合約,要有落日條款5、需按比例分6、不要太早信託7、保密協議要放進信託裡8、代刻授權書避免“一切”字樣9、地主必須要有進度通知書10、合約不該有地主同意建商融資11、建照執照要下來才搬家
感謝!
很好的重點整理
內行人😊
一、二點,一般民眾無法核實。第三點,法律條文也不是謹慎就能避免被搞,光是一個字的差別就天差地遠。簡單說,不要省小錢,找個律師比較實在。而且要找熟悉房地產交易專業的律師。如果謹慎就能避免被騙,那法律系早廢了,買房賣房真的別省律師的錢。
@@Me_TriX 不是律師就懂得營建程序跟重建相關法規,重點必需是有建築、都更、土地、地政士等相關專業背景的律師....但這種律師不多...
新版的 "都更危老大爆料":「時間」的「操弄」(都市更新或危老建築),講的是底下幾個「時間差」:1. 你先簽,「簽一輩子」都沒有「下一步」(落日條款)。2. 換一家「新建商」的「新契約增補法」(一案建商或一案保證建商)。3. 房子先拆(拆照),「建照」慢慢拖。4. 房子慢慢蓋,反正就是沒有罰則。5. 用「不確定的選房」還拖住「地主」。6. 「事權併送」比「兩階段同意書」好,「兩階段」又被「一階段」取代(一次簽兩張同意書),乾脆進一步簡化成「零階段」,「都更」變「合建」,「死條件」變成「沒有條件」(「代刻印章」與「提前土地信託」;勒死地主,用「法律」當「武器」;先「騙」後「媒體抹黑」)。7. 「信託」比「契約」先跑。8. 「代刻印章與一切代用印」的陷阱。9. 「店面設計」排擠法。10. 「優先選配與抽籤」排擠法。11. 「保密」與「信託條件」脫鉤法。12. 「綁地主貸款法」。13. 辨別「合建」、「危老」、「都更」的「名詞混淆」。14. 信託條款的「續建機制」。15. 理解建商「先騙後詐」的運作機制。16. 「程序階段的被通知合法性」的維護。17. 「打贏官司」後的「不可回復性」。18. 「先搞定賣方」優先於「先搞定買方」的「預售屋選屋法則」。19. 「不能等」與「百分百銷售」之間的尷尬。20. 「選配規則」的「公平合理設計」(水平與垂直,保留與抽籤,協調大於抽籤,能不抽籤就不抽籤,製籤而不抽,代抽者與協調換屋)。21. 「被詐騙經驗累積」與「多重備胎計畫」(B計畫的想定)。22. 「法律賦予的權利」,「第一次同意書」的多次授權。23. 「前5%」與「後5%」的「策略調整彈性」(了解都更的「可操弄性與陷阱」)。24. 「比例戰爭」與「大吃小」,「百分百的危老重建」。25. 「選都更」或「選危老」的利益權衡,時間的價值考量(用合建「綁」最快)。26. 「先學術語」或「先繳學費」的「成本對換」。27. 閱讀「都更糾紛」的訴狀,從「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972號民事判決」開始,裁判網: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哇!太詳盡了,推推!
曾為建管單位的危老承辦窗口,這事讓我感嘆台灣難以落實居住正義政府立場就積極“推動”,忙於建立“合法“獎勵和審查規則...但都不涉及私人利益,使市民權益沒受到保障...危老都更糾紛幾乎都法規外的事政府資源幾乎在行政作業上,像泰源這種的過來人,直接明講踩雷問題,真的幫助到很多人(我也是井底之蛙,也學到很多)獎勵法條都是表面上美好,餅落入誰口袋被稀釋掉,一般蝦米市民會知道嗎?如果房市健全,為何還一堆建商房仲要用話術騙市民?房子重建後結構安全了、市容變新了、建築增值了....但內部規劃變成鳥籠房型,這明顯不是以居家舒適為目的,而是為了要搞投資吧?
感謝Zack分享 這些知識經驗. 怕B&C 誠實+善良+"知識" 可以讓這個社會愈來越好. 泰源的父母就是"只有"誠實+善良
我家是日式老洋房,和隔壁是合建,日前隔壁賣給了建商,但兩個星期後就收到[善意]的知會,他們說原有出入口要縮減,這樣我的車就不能出入!然後就直接說避免你的房子日後不好賣,要我參與危老都更.在看泰源兄的案例,倒吸了一口氣,好險沒有進一步接觸!謝謝你的優質節目!
「選配規則」的「操弄」 (出自 都更危老大爆料 一書 PUBU電子書; 約九萬字。)這篇文章的內容,本來是叫做,「選擇切蛋糕,又或者選蛋糕」,如果你是專家的話,你應該選擇是選蛋糕的這一方,無論對方怎麼切,你都可以獲利較多。後來為了親民一點,改成「西瓜怎麼切」,但又為了避免讀者「誤會」,所以直接用一個專業一點的說法,也就是「選配規則的操弄」。基本上,只有「黑心建商」,才會做足底下的五件事情:1. 切之前就設置選擇的陷阱與權重(不讓你知道建築設計中的單元大小與做足數量)。2. 「選之前」」就設置選擇不力的陷阱。3. 「選不到與抽不到的兩難。4. 「優先安排」的陷阱。5. 「不合作」與「事後無法反悔」的陷阱。(不合作者,不應該就讓對方死,「死得一無所有」的「價值觀」或「道德觀」。)怪就怪在讀者自己「混淆」了這一切的專用術語,加上很多受害者不懂得限縮自己的問題與訴求,最可怕的是律師又不夠專業,一場混戰的結果是,黑心建商玩的起這場遊戲,因為利益都捏在對方的手上,「分多或分少」裏面的都是超額利益,不像受害者,「分多或分少」裏面都是在「降低損失」。選配規格中有三個時間上的重點,分別是:1. 「合作」怎麼分。2. 「不合作」怎麼抽。3. 不合作者「萬一後悔時怎麼補救」的問題。以合作怎麼分的這個議題來看,這中間還有「不混淆規則的議題」,例如到底是分坪數,還是分價值,是原位分配,還是抽籤選配,是水平分配,還是垂直分配,說到底,還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哪一句老話,每個人在這之前,都要做好準備,越是窮的人,越要掌握這一生,帝一次也就是最後一次的機會。舉例來說,「固定坪數分」肯定是傻瓜,對比之下,「孰優」是聰明的,「比例分」是聰明的,「比例分兼獎勵與容移」是聰明的,「原區位優先選擇」是聰明的,「店面一二樓分」是聰明的,「店面同面寬」是聰明的。至於「混淆規則」方面,既然是「價值分」,就不可規定地主只可以從「下面選」,建商從「上面選」,因為估價師是可以操弄的空間。(也有店面主人想從一樓換頂樓,小面積換大面積,這就是抽籤的功能,跟誰搶,重點是跟建商換,而不是跟其他地主抽搶,這會產生糾紛。)「優先選」本就是保護知識弱者的機制,「原位優先分配」也是為了保護弱者,「信託」也是為了保護弱者,「續建機制」也是為了保護弱者。接著請問各位兩個問題:1. 建商可不可以優先選?2. 建商可以不可以參與抽籤?(答案很清楚不過了,接受過「都更基本課程的學生」,應該都知道。)重點是建商是否有機會應用「程序假相」(或程序正義),把地主「排擠掉」呢?底下有幾個做法,分別是:1. 「建商」變「地主」。2. 建商多掛人頭。(誰有資格抽的問題。)3. 建商代抽。4. 建商作籤。以上這些都是公平的假相,其操作原理都是要你相信一個「不應該被相信的黑心一案建商」,這部分可以參考「饒河街都更糾紛」這個案例。到是這個故事告訴我,建商還有更多的厚黑選項,分別是:1. 「下預算」來嚇媒體。(但「不自殺聲明書」也算是此案弱者的輿論武器。)2. 「買預算」來變成一時報導或一天報導。(404屏蔽正面報導)3. 買「所有關鍵字」來屏蔽。(只可以找到當事人的負面報導。)4. 買「知名網紅」來「抹黑造謠」。(無知網軍與吃瓜群眾。)5. 利用親人的無知,加諸「危老規劃師」的資格(而不是一無所知,相信建商的老實純樸善良百姓,需要被保護的弱者形象;隔離分化,各個擊破)。各位是否否還記得「長安東路」真的就有一個「獅子大開口的釘子戶」,他很會「演」,也是「仲介」,建設公司所請的公關公司,想把這「兩個差評」做成一個「等於的關係」(「長安東路投資仲介」等於「饒河街祖產仲介」),反正一時之間,吃瓜群眾也搞不清楚這之間的「異同」。當我看到「新聞報導」的時候,我聽到「受害者的敘述」那麼「寬」,我直覺認為這官司「很難打」(上告建管處,下告刑事偽造文書),直到我看到判決書,發現律師「限縮法律的可操作性」(勝訴的原因),看到建商被「駁回」,也是意料中的事情。(被害者勝訴,不用「繳裁判費」;原告是建商。) 至於本案關鍵,在於「弱者」是如何逼建商主動提起訴訟,關鍵點在於「信託公司的凍解撥款帳號」,這才是勝利的關鍵,逼著建商不得不重回談判桌,把「吃掉的危老獎勵」吐出來,還給地主戶。重點是,萬一弱者採用不是類似「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的「假」效果,把信託銀行的撥款帳號控制住,直接告上法庭,而不是找建管處或找媒體的話,直接提起訴訟當原告的話,請記得一句話,「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也可以說,「建商當原告」被駁回,並不代表「地主當原告」也一定就會勝訴,這是我特別提醒讀者的地方。「法律」只懂得保護「懂得法律的人」,法律不保護「好人」;就算刑法殺死人,遇到瑕疵百出的公訴人,也可以讓犯人無罪釋放或交保釋放;基本上,「無罪推論」確實是「保護大多數老好人的最大利器」。p.s.「選坪數」可以設定地主從下往上選,建商從上往下選,「避開」價值問題;但如果是「選價值」,就不建議有這一條規則,同理,屋主同區位優先,應該放在公開抽籤之前,萬一真的要抽籤,也要保證做足數量之後,也就是說,就算要代抽,也要做在保留之後,因為人會後悔,建商要讓後悔的人有路可以繼續走下去,如果讓住戶領現金掃地出門,這真的是非常的不厚道。p.s.本案「饒河街都更糾紛」根本就不是「都更案例」(沒有兩階段同意書的程序),因為面積太小了,充其量就是一「個合建案例,做了危老申請」,如果以「真正危老」來看,又或者是「自組更新會」或「公辦都更來」看,這都不算「危老知識含金量很高」的案例,倒是很棒的受害者經驗與血淚控訴。(本案的「爭點」是什麼呢?這是功課,請各位讀者去讀一讀案例,「多看幾次」就會「自然懂」,我也是一步一腳印這樣走上來的,筆者是資管所、會計系、國際貿易科;饒河街都更糾紛的案例編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972號民事判決;建商發言人是公關,這就表示建商「最初始的目地設定」。)
知識就是力量,沒看過"都更危老大爆料"一書,就是幾千萬的慘痛代價~第42講「時間」的「操弄」「時間」的「操弄」(都市更新或危老建築),講的是底下幾個「時間差」:1. 你先簽,「簽一輩子」都沒有「下一步」(落日條款)。2. 換一家「新建商」的「新契約增補法」(一案建商或一案保證建商)。3. 房子先拆(拆照),「建照」慢慢拖。4. 房子慢慢蓋,反正就是沒有罰則。5. 用「不確定的選房」還拖住「地主」。6. 「事權併送」比「兩階段同意書」好,「兩階段」又被「一階段」取代(一次簽兩張同意書),乾脆進一步簡化成「零階段」,「都更」變「合建」,「死條件」變成「沒有條件」(「代刻印章」與「提前土地信託」;勒死地主,用「法律」當「武器」;先「騙」後「媒體抹黑」)。7. 「信託」比「契約」先跑。8. 「代刻印章與一切代用印」的陷阱。9. 「店面設計」排擠法。10. 「優先選配與抽籤」排擠法。11. 「保密」與「信託條件」脫鉤法。12. 「綁地主貸款法」。13. 辨別「合建」、「危老」、「都更」的「名詞混淆」。14. 信託條款的「續建機制」。15. 理解建商「先騙後詐」的運作機制。16. 「程序階段的被通知合法性」的維護。17. 「打贏官司」後的「不可回復性」。
太認真!給您鼓掌!
哇!太認真了!!
ABC我們家近期也在談,老人家們就是單純的一直相信對方,還幫忙解決地主間的問題,一心只幻想未來會有一個美好的家,但我看了一些文檔,初發現這個水很深,過程需要很多專業,只能說:台灣百姓真是弱勢到極點,政府完全不找個保護我們,工資犧牲給出口,權益拱手給建商。。。
多比較 如果10家建商都這樣跟你說 你還挑不出一家可以合作 真的就是住戶問題了
支持Zack的誠實與善良,這才是"人"該做的事~~~
天哪!我不是當事人聽了都要氣到發抖了,真的恨感謝你們無私地分享
非常感謝您的感同身受!
我家剛好這兩年一直有建商要談都更/危老,我們確實什麼都不懂,很感謝也很慶幸看到這一集,也很感謝泰源原因拿切身之痛來分享並告知該注意的點。回歸正題,ABC都是在意的點,如果以重點順序來看的話那C>A>B,真心希望能有人能幫幫正在面對及即將要面對的小蝦米市民。在這世態炎涼,利益當道的世代裡,真的很需要Zac及泰源這樣的人,再次感謝。
契約書一定要先給律師看過
感謝您的鼓勵,我會加油!
現在公務人員都不惹事,很誇張,買賣房子都要印鑑證明,這用蓋章,這也太敷衍了事
市立圖書館都有書,免費
@@joekingwu 您說得很對!
我也認同。最近幾個月我家有住戶辦起自主都更(近50年老屋,很多問題),請了有政府核照的都更推動師團隊,也去參加過幾次會議,雖然都有問必答,但因為不懂這些專業與程序~仍然怕怕的😂這個故事是很好的借鏡、重點很實用,謝謝YT主以及泰源先生,也祝福泰源先生一家度過這關。
謝謝打氣
我也認同!!!!!!!!!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人很多都討厭建商(其實很多房仲也是一樣,不斷的.......),但是可悲的是,現在政府是站在他們那邊的......,我們只能自立自強@@
執政快8年,只會喊口號的貪污政黨,不意歪
萬安嗎XD
@@indarlist 萬安?甚麼意思?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你不玩法律還有一堆人想玩,兵不厭炸
很多房仲也是一樣黑心+1....也是被房仲害的
我也認同,感謝無私奉獻,過去我也受過職場霸凌,還上級單位移送檢調,當時家人不相信司法,每天愁雲慘霧擔心我被判刑,雖然最後檢調不起訴我,還我清白,但就像zack說的,遲來的正義是正義嗎?因為傷害造成了,所以再次感謝zack的分享,祝大家都不要因為改建的開心事最後鬧上法庭。
認同Zack的觀點,運轉正能量「誠實與善良,可以讓這個世界越來越好」
「誠實與善良,可以讓這個世界越來越好」我也蠻希望如此的,但是就實際經歷,那是可能很低的。
實地探訪、消費者實地評價(網路評價和證照不一定可信)、落日條款(避免萬年合約)、比例、不要太早信託、保密要進信託、代刻授權書避開「一切」關鍵字、要有進度通知書
我也認同,因為我現在也遇到相同的事情,還是鄰居跟建商一起騙,我最但新的是A、B、C、F建商聯合鄰居一起騷擾我們家,而且已經騷擾了兩年了。
問自己幾個都更問題~ "黑心都更2" 作者說:第26講「都更住戶」常問的「問題」我喜歡收集「都更住戶常見的問題」,我認為這些別人會問的問題,我們身為熱心的都更推動者,也要先幫他們找出答案,接著「說一次」與再說一次,儘可能達成他們所需的現實或心理訴求;盡人事而後聽天命,最後只能靠「時間」,讓住戶自己徹底的想清楚(給「房地不均」脫逃的時間)。底下是常見的問題:1. 地主對估價不滿意。2. 我可以分多少?何時可以知道?何時可以確定?3. 我可以任選房屋與車位嗎?4. 我如果不同意,可以選屋嗎?5. 我跟鄰地比,房屋與土地都一樣,他為何分得比我多?6. 我可以要求多一點的拆遷安置費與租金補貼嗎?7. 為什麼隔壁別的更新案,可以分得比我們還多呢?筆者曾經在一個公開的場合(掮客的都更說明會),問到「原容大於法容的問題」,結果主辦方第一次很聰明地迴避了我的問題,他反問我說,我家是什麼建築,我說是四樓的透天厝,接著他說,我不應該問這一個問題,我家沒有原容大於法容的問題,後來下一次開會,我又問了這個同樣的問題,這一次換另外一個主持人,又想迴避我的問題,所以我只好說這個是幫我鄰居七樓華廈問的問題,結果又被跳過了,我想說的就是,其實很多住戶的問題會被一問再問,就是因為實施者或代理實施者的一再迴避與技術性閃躲,如果一案開發商總是一再的迴避,住戶就會產生不信任感。(就像我跟某一個建商索要我們岳母這一戶「分回價值換算概估表」,我等了將近一年,接著他就要晃騙我給一大堆的文件(審約用的身分證影本與建物權狀影本與危老鑑定申請),要我簽署一大堆合約書(早信託早給獎勵金),我問他,別人有「概估分配權值表」,我為什麼沒有,他說,他們都已簽約,可事實是,他們都沒有簽約,只不過「堅持不懈」,加上「死纏爛打」的結果;不像我的態度是,給我也好,不給我也罷,我也可以自己算,反正只要有一戶「流出來:,我就可以馬上反推算出「一案建商的計算公式」,寫在這裏的目的,是想告訴一案建商主辦人,你還欠我一個「承諾」,這是「協議合建」破局的原因,也是不信任的開始,本來「我們一群人」都已經被帶去「都更律師」處審約,原預定是「兩周後簽約」。)其實「能夠回答上述問題」的「都更公司」是「很有限的少數」;為什麼?因為底下的幾種原因與樣態:1. 「掮客」只想拿到「逼簽的合建契約書」。(不是逼就是騙。)2. 「一案建商」根本就沒有花「成本」來準備回答住戶的問題。3. 「一案開發商」根本就不懂容積移轉與相關規定,能騙簽多少就騙簽多少。(最後透過「換約」來改變條件,透過「保密條款加信託」來石沉大海,透過「萬年合約與拆除」來做「生米煮成熟飯的勾當」。)4. 「代書型的危老推動師」被視為「都更顧問」的錯覺。5. 「一案建商」連註冊公司名稱都沒有,先簽再說,簽完了再整批盤讓賣錢,拍拍屁股走人。6. 「地下錢莊與民間借貸」也想進來參一腳,用墊款或二胎或信託借款來鎖住都更利益。7. 「仲介」為了接觸老地主的層層剝削計畫,先從都更,後危老,漸漸退到自地自建,最後勸你賣掉老房子,這將會比較省事的「」不專業危老工作站。8. 「第三方金融公」司也想近來搶建經公司全案管理的大餅,同樣是電款的金主,為什麼你可以,我卻不可以的銀行心態。最後分享一個我在某一個演講中,講師提到了「縮短都更時間」的考量與做法,分別是:1. 走168專案,100%同意,六個月都計,八個月權變(併送)。2. 走7599專案,讓住戶清楚自己可以分多少與模擬選屋。3. 用「第三方與專業團隊陪同的真誠磋商」來取代「訴訟」。4. 做到「公聽會與聽證會無反對發言者」。5. 僅申請都更獎勵,沒有其他較複雜的獎勵,如TOD、海砂屋、開放空間、與土管80之2。當我跟所有樓長們,清晰地表達我的上述觀點後,我加了最後一句「致命的打擊」,這個是台北市的規定,新北市則要進一步研究;這也是我們最後找新北市住都中心,希望他們可以提供「免費輔導」或者是「全案管理的付費顧問服務」。
非常感謝你們說出無良建商的事,不知你有沒有看新聞,那位YT知名的九妹賣買房課程,已經快賣一千萬了,一下就快賺到頭期了,他找個那位網紅專家合作就開始割韭菜,原來是你們講的那位喔,真可怕,我覺得你們比那九妹跟那位專家,更有良心,更專業,更有資格去賣課程教學。
那個參6業配根本把他封鎖了,不想看他
九面人不是說假的,那個房產YT原來這麼黑心阿...笑死
@@rola5341 想了一下才知道妳說哪一個XD 之前就已經覺得他很業配了 想不到還幹過這種勾當
原來真的是哪一位XD
@@a58602064 請問是在那些影片講這些事情? 數字賞屋會這樣很驚嚇.. 該退訂了
台灣的建商有很多都是兄弟的公司在經營,從砂石,營造,法拍,重建,幾乎都可以看見兄弟的影子,所以才會有黑包工程這個名詞的出現,呼籲民眾買賣房屋之前,一定要先諮詢黯熟建築相關法規的合格律師諮詢或陪同簽約
我認同誠實與善良,但誠實與善良不該被無良的有心人士利用🤔感謝這支影片,讓也身為仲介的我,學了一課🙇🏻♂️
泰源和Zack很棒,勇敢、正義且願意分享!但我家沒地,只能選E了😅
建商常都蓋好後、賣完就收攤了,就是關門。也非常感謝您們提到的落日條款及罰款。
鄉下比較會,在台北市有辦法蓋的幾乎都剩超有名的才玩得起了要在台北遇到沒上市的一案建商,應該比遇到名牌難多了
謝謝你們,這節目真好,幫助許多人避免跌建商的黑坑。👍
認同!最近偶然看到Zack的頻道,一路拜讀了買房的基礎知識,小弟受用無窮,支持這種優質又不藏私的自媒體,社會會因為您的無私分享,變的更好,祝頻道蒸蒸日上,有超級感謝一定全力支持
黑心建商真可惡,十分感謝來賓寶貴的經驗分享
太感謝這個影片了我們這區幾乎都是透天房子屋齡也沒有很久但是這裡的里長他有兩間房屋齡很老所以他很積極的推動都更重點是算下來坪數根本就不划算我們現在只能祈禱其他住戶不要被里長的話術騙到感謝你的分享如果真的走到那一天可以派得上用場
你可以把這個影片給其他人看
屋齡沒有很老建議不要走都更。
我也認同!這集真的要上一下發燒讓大家從別人的錯誤中學習保護自己和家人
認同,感謝Zack的主題,受益良多A 最在意
我也認同有夠惡劣 噁心感謝分享 給大家正能量
很感謝Zack和陳先生分享了這麼多,會去買泰源的新書來看。目前家中也有危老都更在討論中的房子,ABC都是很在意的重點!期待後面有續集~
Zack很棒!願意勇敢站出來捍衛公義,這個世界真的病的很嚴重!笑貧不笑娼。什麼時候誠信變成好騙的代名詞了?!明明該是最基本的責任和義務!這個世界需要更多像你一樣的人!
我家這邊正在準備都更中,謝謝你的影片。
言之有物!讚!受益匪淺。
我覺得現在無論房仲界還是保險,很多都沒有良心的,只是要錢
我想知道為建商發聲的是哪位網紅,請給我點線索這支片已點讚收藏,雖然我沒地🥲
我也認同! 誠實和善良,才是現在的台灣社會最需要的。
也謝謝你為了泰源拍片伸張正義讓我們知道事實的真相泰源也應該告那位網路名人讓他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畢竟泰源也因為那位網路名人受到名譽受損
對方之所以敢這麼濫用言論自由,就是因為,法院的標準,不是一般人的邏輯可以理解,所以,我們就努力做到澄清、努力讓受騙受害的人降到最低,就是最務實,也是我們能力範圍內可以做到的事情。謝謝您的鼓勵
超級認同!
這影片很重要 ~!
我也是跟陳sir一樣,受害的很慘。這種事情發生時,期待政府出手是不可能的,只能自己想辦法先救。也希望偉大的政府,能在建管上有更好的措施,不要讓這種沒有誠信的建商,變個臉再出來害人。政府單位不是不知道這些垃圾怎麽搞的,只是漠視。但就是你們的漠視,讓受害的人越多。真的希望有影響力的人,或者稱大神,能多多推動,讓社會大眾多關注政府建管方面,別讓善良的百姓們,蓋房簽約一下子,被垃圾建商傷害一輩子。
我覺得是政府沒有做一個評價的網站,信譽良好的商家不能累積聲望,不良商家可以洗新聞出事就刷新新公司歸0從搞
@@KICAHZ 建管其實只要能強制監督合約,做建築制式合約監督,理應可以避免這類受害者情形。
我也認同😊很高興在網路上遇見你們,社會有你們很棒❤
當然認同,因為這些我之後用得到😂 這集真的是用血淚換來才有的經驗 不踩過你永遠不知道合約的另一方下限可以多低
太棒了!謝謝你們的忠告
我也認同, 應該把這些房產資訊加入國民教育 ,而不是少部份人利用所學東西來欺騙 地主
這個建議很棒!可以寫給教育部
視頻內容訊息很有價值,大推!
看起來危老都更這塊很需要有熟悉實務操作(或有血淋淋經驗)的法律顧問專做小地主代表。「危老都更」一方建商有自己的法律團隊,另一方也應該有專門的法律代表小地主審核文件與流程的,如果隨著台北市房子年齡越來越老需求越來越多,這種專做小地主代表的法律顧問或專業性極強的房仲市場胃納量肯定非常大。搞不好也可以有自己的品牌,更增加信任度。所以很建議陳泰源先生化危機變轉機,也許可以考慮這個新興需求的業務可能性,畢竟自身血淋淋的教訓就是最好的入門磚與訴求點了。
可惜的血淚教訓覺得這種事情不應該發生在你身上但卻因為血淚與教訓才有幫助大家的如此寶貴經驗!雖然我沒辦法幫助你些什麼但我相信,你的經歷經驗,會讓你得到更多!雖然我也沒辦法幫什麼,做什麼但很高興知道你這個人,以及您所分享的經驗最多只能臉書追蹤了^^"而且我覺得,你值得去認識與了解光是一個影片,就足夠覺得在你身上能夠學到很多東西
非常感謝❤❤❤有您這樣的留言打氣,相當感動😢
合建和都更過程都是十分繁雜的,但一般人不可能比建商更了解其中的貓膩,更沒有像建商一樣擁有龐大的資源和法律顧問,某網紅也提到過都更丶危老重建是為了讓台灣變得更好,這樣的說法等同我們大家都希望世界和平,但現實是總有一些擁有權勢丶資源的人為了鞏固自己的利益去犧牲或霸凌弱勢°戳破了「國王的新衣」的那個人,有時候往往都是那個被霸凌的人,我父親的家族當初也是和建商簽署合建,父親書雖然唸得不多,只有小學畢業,因此,當他對合約產生質疑的時候,一些書讀得比他多的叔叔們,都覺得我父親是來亂的,後來發生糾紛的時候,不但賠了土地,還付出一筆可觀的土地增值稅,當初打官司的時候,建商偽造合約,還是我的父親發現這個狀況,才讓官司逆轉!說了這麼多,就是想要指出,大部分的地主都處於弱勢,政府應該挺身制訂能讓雙方互信、互利、互惠的定型化契約,才有機會讓都更、合建能夠往健康的方向發展,反之,就只能說政府失職,人民應該用選票表態!
說得太好了,應該要逼政府推出「定型化契約」並公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聽完真的好生氣,剛好最近老家那邊有在講,立馬分享給爸媽
我爸媽都氣到折壽了
合建地主最擔心的就是 怕蓋到一半建商倒閉 ..至今還是有很多案例..即使信託銀行自己也說自己是受害者...所以信託的問題是最大的
雖然我目前沒有房產;猶仍是目標。完全認同版主所言。誠信原則。長知識了,感恩❤
非常認同,加油
我也認同 支持zack及泰源這位網路名人 就是標準的建商代言人 越來越走鐘了
認同定型化契約及公辦都更才能根本解決危樓及老舊公寓的結構安全的問題
希望都更合建之定型化契約與應記載即不得記載事項可以早日誕生。
但政府只想撒錢不想攤責任跟風險
真高興我有看到這一集.超有意義的分享.幸好屋主有這樣的兒子
感謝留言肯定!
松山饒河街「松蔦青語」合建案爆糾紛
只有小地主這邊有越來越具規模有品牌知名度的專任律師與專業代表團隊成形(其實這個都更過程,看起來小地主要成為律師看懂文件流程,要成為結構技師看懂建築質量監督,要成為收房人員看懂收房與過戶手續…等),小地主才有對等於政府,法院,建商的地位可以保護自己。
推推 敢發聲真的要有勇氣 自媒體的社會責任很重要
建商都跟什麼人是好朋友? 跟兄弟是好兄弟或者自己是老闆是兄弟 ,跟有力人士,跟政府官員,咱老百姓要跟這些人鬥 真的是好難
做好人難,一直做好人更難.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共免之.
感謝泰源大大分享親身經驗!也感謝Zack,對這讓多數媒體不敢多說的議題仗義執言都更那麼大筆金額的項目,多數人可能一輩子,甚至幾輩子都賺不到,無論在怎麼小心都是必須的,可惜現在市場主導權多數被建商把持,地主可以得到的資訊既片面又混亂還有個人觀察到一個現象,近年來,被劃進重建區域的地主,甚至連最後一步的拒絕不同意,都還要被網軍鋪天蓋地攻擊+道德勒索最後真出了問題,平時拼命鼓吹都更的政府,又往往兩手一攤,說私契政府介入的空間不大...媒體風向跟網路輿論,也往往會被資金充沛的建商帶著走,讓受害者深感無力只能說都更困難不是沒原因的希望Zack也能做一集,破解都更危老,建商常用的欺詐性話術&整理一些網路上,明顯有系統針對拒絕戶的冷嘲熱諷、攻擊....,以及實際上的真相再次感謝Zack及泰源
感謝鼓勵!我會加油!
功德無量的頻道,一定會有好報,加油!!!👍👍👍👍👍👍
含金量好高的一集,陳先生一家用血淚換的經驗…小老百姓遇到了真的無力招架。沒有你們分享出來,一般人不可能知道這些陷阱與如何自保,恭喜勝訴,請繼續濫用媒體資源讓無良建商來下架(其實會收錢下架新聞的媒體是很愛你的)
他們有錢告,ㄧ般人無力告呀!
除非法律夠嚴謹,制度夠明朗,否則老百姓那有那個管道可以跟建商抗衡呀!?
政府應該學新加坡
@@mysandychen2201 所以幸好有他們出來分享,有看到的就會少踩雷
我也認同!Zack首先我要跟你說聲抱歉,我是邊開電腦打遊戲邊聽你前面幾集節目,然後聽到這集越聽越覺得講的東西好像很重要欸! 就關掉遊戲認真從頭看到完了XDD感謝Zack和泰源無私地分享,無良建商真的好可怕... 這集真的是所有地主屋主都應該學習的東西,也許哪天就用得上!最近發生在大直的事件,或許也是一個活教材,建商竟然在把別人房子搞塌的隔天就發給每個地主合建意向書...感覺後續的發展還很有待關注,身為地主不可大意。
真的....不過好奇你在打什麼遊戲,哈哈
還好有Zack把這件事拍出來~不然真的會繼續傻傻相信某建商和網紅...
刪侮很明顯就是專門接建商業配
請問是哪位網紅呢?想避開他的頻道
@@monica2020love 已經有大大說了= =
原來網紅是Ted....
我也認同!讓我們一起傳遞這個正能量吧
Zack的誠實與善良😊我也認同
我也認同!!!謝謝兩位科普這麼重要的知識!🙏後面的問答,回覆是C
完全認同
自辦都更公開公平公道公正;推翻黑心建商合建
太可怕了,也謝謝真心分享血淚教訓⋯那位九開頭的知名網紅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幫莫便利店代言的那位。是的話⋯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會代言到炎上了😂
買屋租屋也有i珍食嗎?🤣
這集很GOOD
我認同誠實跟善良會讓世界變得更好那個地產也在留言區看到在台灣買房子真的要少碰剛成立的公司因為這些都是惡性倒閉再開的比例很高
我也認同,泰源這年輕人,我本來就很欣賞😊
謝謝❤感動
本身這種中間人,他們重點都在成交拿佣金,買賣雙方的安全跟利益都是其次,房地產、基金、保險、色情行業都是這樣😂
原來那網紅是建商好友啊。 難怪之前拍片說 建商之前賺飽了 寧可房子放著不賣也不會降價賣。 房價不會跌。
是胖胖的那位嗎😂
@@YiyingChen-u4n 訕鵡永遠看多房地產
請問有影片連結可以欣賞嗎?
@@islay5131 3:45秒的地方ruclips.net/video/d_C2b82FTXo/видео.html
支持這樣有正義的節目
看了影片 欣賞Zack的正直與誠實 我訂閱了 加油 請繼續傳播正能量 讓清流導入網路世界 為現實人間趣向真善美盡一份心力
Zack謝謝您這集的影片我轉給我們鄰居看大家都獲益良多都更是未來很多人會碰到的事情您是否可以 再多做這一類的節目?我們也可以推廣給平民百姓合約看不懂,來看節目解釋、說明總是能多理解一些吧!
沒問題!
我們家也是這樣 一樓店面只能換樓上同坪數 實坪變虛坪 地下室說不算 我們當然不願意 然後在左右鄰居右舍說我們家是釘子戶
我也認同,透明公開。
想知道是哪位房產名人
確實說的很真實!
感謝Zack轉換成面膜跟週年慶的講解 👍陳先生這本書我一定會買來看
謝謝分享讓人看了收穫良多的血淚經驗,社會需要更多如您兩這樣的人!
認同!
A.B.C 最在意,而且現在都有外包的規劃師(仲介)先行,跟地主談判完才給建商,想知道需要注意哪些事項。謝謝
建商有夠惡劣, 感謝分享,也感同身受!
我家就是萬年合約, 保密條款, 固定權利金額永遠不變, 大約十五年後價格都變了, 突然就核過了, 然後訴訟失敗, 永遠的痛.
我也認同。我們是公辦都更案,也是被不公對待,現在正在水深火熱之中,所以台灣的都更案和都更法都是保障建商,維護建商的利益,地主在都更中是弱勢。我想要知道A、C二過問題議題,謝謝。
您好我們也想公辦都更;主導不是政府嗎?怎麼會水深火熱;懇請指教在下!謝謝您
您好我也想了解!
非常認同Zack的理念謝謝您的影片
一開始先怕建商耍手段,在來才是怕屋子蓋好後配置不習慣,畢竟現在很多大樓的配置都怪怪的
我就碰到耍手段的,叫“樸永”,,很有知名度吧!算中型建商,找了人頭A了我五佰萬!
@@金燕子-p6g 璞永?
主管土地、建設的政府公務員,很容易被收買。原因,買房子一輩子大概一次、二次,但主管土地、建設的公務員天天可以卡油,所以和建設公司合謀就很合理了。
書中早有說明這種陷阱,沒看書的缺定。(取材於 "黑心都更2"一書的內容)你的痛苦,不值得100元的電子書:第 8講「知名房仲」告「建商」我長建議讀者,要多看一些影視報導的「合建糾紛」,順便訓練一下自己的判斷力,以後也比較不容易受騙。在此例,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分多鐘,還是可以理解「合建糾紛」的利益相殺,感覺上,地主像是有理,但我覺得法律不是這樣看的。地主戶雖然是知名房仲,但看起來並不很懂危老獎勵與都更獎勵的內涵,似乎也不懂得合建分屋與都更分配間的差異,尤其是建築設計的部分,合建地主很難在這個問題上說得上話,畢竟地主戶不只有一戶,他個人只是地主群體中的一個。首先,這一個是合建契約,在2014年簽訂,就算是申請危老獎勵30%(2018年危老條例上路),地主戶也容易犯有兩個缺失,分別是:1. 分回是固定坪數,還是分回是比例坪數。2. 分回是比例坪數的話,是否包含危老獎勵與都更獎勵。接著他強調「先選完屋,再信託」的這樣概念,很像是都市更新中事業計畫與權變計畫併送的階段,了解可以選屋的方案後,再簽都市更新的第二份同意書。實務上,合建契約一定簽在信託之前,同是選完屋也會在信託之後;換言之,建商並不提供這一種「選項」(選完屋後再信託),尤其是在比例分配選屋的總坪數基礎上,大多數的住戶間都存在一種「選屋衝突」的不確定性。(可能是樓層選屋彈性,抽籤運氣,方位選屋,價位差別選屋。)當然這也意外的情形,也就是一樓地主戶特約保留,但也只是固定一樓樓層,頂多再加一個固定方位,剩下的就很難保證,所以才會店面面寬縮減,又或者是面積縮減,所以才會出現「獨自出入內梯」的一二樓「樓中樓」,坊間有很多的實例,自然在面寬與面積上就有一定程度上的差異,這一點在官司上很難打贏,尤其是舊店面面寬4.4米,新店面面寬3.3米的這種問題上,我相信契約上應該也不會寫得這麼清楚。最後「官商勾結」的訴求,就扯得太遠了,我不認為這會有任何效果。從筆者對這個案例的分析,各位讀者可以發現,就算是每天在買賣房屋的仲介,就算經過十幾年,也不見得在合建、危老與都更上有非常清楚的認知,常常把「不同的專業名詞」拿來「張冠李戴」。就算這一個建案,真的都市更新案例,地主也很難在保證店面寬度上,得到很滿意的答案(4.8米改成3.3米),更不用說,嚴格要求建商只可以設計三家店面,而不能設計額外的一家一樓店面,這問題需要在審議建築平面設計圖時建議,重點是地主不被允許參加建築專案會議,畢竟地主太多了,同時地主也沒有參與監工的職能配置。至於這一個建案,如果是危老獎勵通過的建案,這也只是一紙文書,危老建案的推行過程中,並沒有過多的程序規定與公聽會審議的機制,所以說,危老建案跟一般合建案差不多,差別在於貸款的優惠與補助。最低一階的(以地主參與程度與參與品質),就是合建,建商沒有將地主請出工地之外,已經是莫大的尊重,就算是預售屋買屋的屋主,也是有不允許參觀工地的要求。唯一我看到過的地主代表進入建設公司的建築平面圖審合的案例,同時也允許地主們指定一個監工參與工地會議並查驗施工品質,應該只有甲子園與無雙這兩個預售屋建案,這種彈性應該只出現在尊重地主的老上市公司。透過這些影音,讀者們也可以快速歸納「合建糾紛」的樣貌,知道自己的不足,才有更多改進的空間,如果可以找到這方面的課程與講義,也可以拿來跟更多的好朋友分享,筆者就是房地產投資課程的座上賓,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花小錢買別人痛苦終身的經驗」。p.s.固定坪數分回,容積獎勵不分配,是否合法的「議題」:ruclips.net/video/6uG37WHvfM0/видео.htmlruclips.net/video/CYegJa4rhKA/видео.htmlruclips.net/video/jM64mRsPr-o/видео.htmlruclips.net/video/csXx3RZoeRs/видео.htmlruclips.net/video/qcDWEmFKMGg/видео.htmlp.s.忠孝懷生危老重建案(建商沒誠信;21坪變10坪):ruclips.net/video/9dOztROxwBo/видео.htmlruclips.net/video/cNzQ6QX2ELc/видео.htmlp.s.代刻印章授權書是一份非常可怕的文件(落日條款與罰則)。
今天剛好有人來談都更,泰岳建設、敦陽建設,我來這邊學習,順便做點功課,希望別踩到雷😅😅😅 C
我認同"誠實與善良"能讓這個世界更好!加油!
看完還是不要參與都更好了 房子住的好好的坪數又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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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建商? 能說哪一家嗎?
都更糾紛不可能層出不窮、因為一個都更案要成功基本需要二十年。
1、瞭解建商背景
2、詢問過往合作情形
3、簽同意書要謹慎
4、避免萬年合約,要有落日條款
5、需按比例分
6、不要太早信託
7、保密協議要放進信託裡
8、代刻授權書避免“一切”字樣
9、地主必須要有進度通知書
10、合約不該有地主同意建商融資
11、建照執照要下來才搬家
感謝!
很好的重點整理
內行人😊
一、二點,一般民眾無法核實。第三點,法律條文也不是謹慎就能避免被搞,光是一個字的差別就天差地遠。簡單說,不要省小錢,找個律師比較實在。而且要找熟悉房地產交易專業的律師。
如果謹慎就能避免被騙,那法律系早廢了,買房賣房真的別省律師的錢。
@@Me_TriX 不是律師就懂得營建程序跟重建相關法規,重點必需是有建築、都更、土地、地政士等相關專業背景的律師....但這種律師不多...
新版的 "都更危老大爆料":
「時間」的「操弄」(都市更新或危老建築),講的是底下幾個「時間差」:
1. 你先簽,「簽一輩子」都沒有「下一步」(落日條款)。
2. 換一家「新建商」的「新契約增補法」(一案建商或一案保證建商)。
3. 房子先拆(拆照),「建照」慢慢拖。
4. 房子慢慢蓋,反正就是沒有罰則。
5. 用「不確定的選房」還拖住「地主」。
6. 「事權併送」比「兩階段同意書」好,「兩階段」又被「一階段」取代(一次簽兩張同意書),乾脆進一步簡化成「零階段」,「都更」變「合建」,「死條件」變成「沒有條件」(「代刻印章」與「提前土地信託」;勒死地主,用「法律」當「武器」;先「騙」後「媒體抹黑」)。
7. 「信託」比「契約」先跑。
8. 「代刻印章與一切代用印」的陷阱。
9. 「店面設計」排擠法。
10. 「優先選配與抽籤」排擠法。
11. 「保密」與「信託條件」脫鉤法。
12. 「綁地主貸款法」。
13. 辨別「合建」、「危老」、「都更」的「名詞混淆」。
14. 信託條款的「續建機制」。
15. 理解建商「先騙後詐」的運作機制。
16. 「程序階段的被通知合法性」的維護。
17. 「打贏官司」後的「不可回復性」。
18. 「先搞定賣方」優先於「先搞定買方」的「預售屋選屋法則」。
19. 「不能等」與「百分百銷售」之間的尷尬。
20. 「選配規則」的「公平合理設計」(水平與垂直,保留與抽籤,協調大於抽籤,能不抽籤就不抽籤,製籤而不抽,代抽者與協調換屋)。
21. 「被詐騙經驗累積」與「多重備胎計畫」(B計畫的想定)。
22. 「法律賦予的權利」,「第一次同意書」的多次授權。
23. 「前5%」與「後5%」的「策略調整彈性」(了解都更的「可操弄性與陷阱」)。
24. 「比例戰爭」與「大吃小」,「百分百的危老重建」。
25. 「選都更」或「選危老」的利益權衡,時間的價值考量(用合建「綁」最快)。
26. 「先學術語」或「先繳學費」的「成本對換」。
27. 閱讀「都更糾紛」的訴狀,從「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972號民事判決」開始,
裁判網: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哇!太詳盡了,推推!
曾為建管單位的危老承辦窗口,這事讓我感嘆台灣難以落實居住正義
政府立場就積極“推動”,忙於建立“合法“獎勵和審查規則...但都不涉及私人利益,使市民權益沒受到保障...危老都更糾紛幾乎都法規外的事
政府資源幾乎在行政作業上,像泰源這種的過來人,直接明講踩雷問題,真的幫助到很多人(我也是井底之蛙,也學到很多)
獎勵法條都是表面上美好,餅落入誰口袋被稀釋掉,一般蝦米市民會知道嗎?如果房市健全,為何還一堆建商房仲要用話術騙市民?
房子重建後結構安全了、市容變新了、建築增值了....但內部規劃變成鳥籠房型,這明顯不是以居家舒適為目的,而是為了要搞投資吧?
感謝Zack分享 這些知識經驗. 怕B&C
誠實+善良+"知識" 可以讓這個社會愈來越好.
泰源的父母就是"只有"誠實+善良
我家是日式老洋房,和隔壁是合建,日前隔壁賣給了建商,但兩個星期後就收到[善意]的知會,他們說原有出入口要縮減,這樣我的車就不能出入!然後就直接說避免你的房子日後不好賣,要我參與危老都更.在看泰源兄的案例,倒吸了一口氣,好險沒有進一步接觸!
謝謝你的優質節目!
「選配規則」的「操弄」 (出自 都更危老大爆料 一書 PUBU電子書; 約九萬字。)
這篇文章的內容,本來是叫做,「選擇切蛋糕,又或者選蛋糕」,如果你是專家的話,你應該選擇是選蛋糕的這一方,無論對方怎麼切,你都可以獲利較多。
後來為了親民一點,改成「西瓜怎麼切」,但又為了避免讀者「誤會」,所以直接用一個專業一點的說法,也就是「選配規則的操弄」。
基本上,只有「黑心建商」,才會做足底下的五件事情:
1. 切之前就設置選擇的陷阱與權重(不讓你知道建築設計中的單元大小與做足數量)。
2. 「選之前」」就設置選擇不力的陷阱。
3. 「選不到與抽不到的兩難。
4. 「優先安排」的陷阱。
5. 「不合作」與「事後無法反悔」的陷阱。
(不合作者,不應該就讓對方死,「死得一無所有」的「價值觀」或「道德觀」。)
怪就怪在讀者自己「混淆」了這一切的專用術語,加上很多受害者不懂得限縮自己的問題與訴求,最可怕的是律師又不夠專業,一場混戰的結果是,黑心建商玩的起這場遊戲,因為利益都捏在對方的手上,「分多或分少」裏面的都是超額利益,不像受害者,「分多或分少」裏面都是在「降低損失」。
選配規格中有三個時間上的重點,分別是:
1. 「合作」怎麼分。
2. 「不合作」怎麼抽。
3. 不合作者「萬一後悔時怎麼補救」的問題。
以合作怎麼分的這個議題來看,這中間還有「不混淆規則的議題」,例如到底是分坪數,還是分價值,是原位分配,還是抽籤選配,是水平分配,還是垂直分配,說到底,還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哪一句老話,每個人在這之前,都要做好準備,越是窮的人,越要掌握這一生,帝一次也就是最後一次的機會。
舉例來說,「固定坪數分」肯定是傻瓜,對比之下,「孰優」是聰明的,「比例分」是聰明的,「比例分兼獎勵與容移」是聰明的,「原區位優先選擇」是聰明的,「店面一二樓分」是聰明的,「店面同面寬」是聰明的。
至於「混淆規則」方面,既然是「價值分」,就不可規定地主只可以從「下面選」,建商從「上面選」,因為估價師是可以操弄的空間。(也有店面主人想從一樓換頂樓,小面積換大面積,這就是抽籤的功能,跟誰搶,重點是跟建商換,而不是跟其他地主抽搶,這會產生糾紛。)
「優先選」本就是保護知識弱者的機制,「原位優先分配」也是為了保護弱者,「信託」也是為了保護弱者,「續建機制」也是為了保護弱者。
接著請問各位兩個問題:
1. 建商可不可以優先選?
2. 建商可以不可以參與抽籤?
(答案很清楚不過了,接受過「都更基本課程的學生」,應該都知道。)
重點是建商是否有機會應用「程序假相」(或程序正義),把地主「排擠掉」呢?
底下有幾個做法,分別是:
1. 「建商」變「地主」。
2. 建商多掛人頭。(誰有資格抽的問題。)
3. 建商代抽。
4. 建商作籤。
以上這些都是公平的假相,其操作原理都是要你相信一個「不應該被相信的黑心一案建商」,這部分可以參考「饒河街都更糾紛」這個案例。
到是這個故事告訴我,建商還有更多的厚黑選項,分別是:
1. 「下預算」來嚇媒體。(但「不自殺聲明書」也算是此案弱者的輿論武器。)
2. 「買預算」來變成一時報導或一天報導。(404屏蔽正面報導)
3. 買「所有關鍵字」來屏蔽。(只可以找到當事人的負面報導。)
4. 買「知名網紅」來「抹黑造謠」。(無知網軍與吃瓜群眾。)
5. 利用親人的無知,加諸「危老規劃師」的資格(而不是一無所知,相信建商的老實純樸善良百姓,需要被保護的弱者形象;隔離分化,各個擊破)。
各位是否否還記得「長安東路」真的就有一個「獅子大開口的釘子戶」,他很會「演」,也是「仲介」,建設公司所請的公關公司,想把這「兩個差評」做成一個「等於的關係」(「長安東路投資仲介」等於「饒河街祖產仲介」),反正一時之間,吃瓜群眾也搞不清楚這之間的「異同」。
當我看到「新聞報導」的時候,我聽到「受害者的敘述」那麼「寬」,我直覺認為這官司「很難打」(上告建管處,下告刑事偽造文書),直到我看到判決書,發現律師「限縮法律的可操作性」(勝訴的原因),看到建商被「駁回」,也是意料中的事情。(被害者勝訴,不用「繳裁判費」;原告是建商。)
至於本案關鍵,在於「弱者」是如何逼建商主動提起訴訟,關鍵點在於「信託公司的凍解撥款帳號」,這才是勝利的關鍵,逼著建商不得不重回談判桌,把「吃掉的危老獎勵」吐出來,還給地主戶。
重點是,萬一弱者採用不是類似「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的「假」效果,把信託銀行的撥款帳號控制住,直接告上法庭,而不是找建管處或找媒體的話,直接提起訴訟當原告的話,請記得一句話,「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也可以說,「建商當原告」被駁回,並不代表「地主當原告」也一定就會勝訴,這是我特別提醒讀者的地方。
「法律」只懂得保護「懂得法律的人」,法律不保護「好人」;就算刑法殺死人,遇到瑕疵百出的公訴人,也可以讓犯人無罪釋放或交保釋放;基本上,「無罪推論」確實是「保護大多數老好人的最大利器」。
p.s.「選坪數」可以設定地主從下往上選,建商從上往下選,「避開」價值問題;但如果是「選價值」,就不建議有這一條規則,同理,屋主同區位優先,應該放在公開抽籤之前,萬一真的要抽籤,也要保證做足數量之後,也就是說,就算要代抽,也要做在保留之後,因為人會後悔,建商要讓後悔的人有路可以繼續走下去,如果讓住戶領現金掃地出門,這真的是非常的不厚道。
p.s.本案「饒河街都更糾紛」根本就不是「都更案例」(沒有兩階段同意書的程序),因為面積太小了,充其量就是一「個合建案例,做了危老申請」,如果以「真正危老」來看,又或者是「自組更新會」或「公辦都更來」看,這都不算「危老知識含金量很高」的案例,倒是很棒的受害者經驗與血淚控訴。(本案的「爭點」是什麼呢?這是功課,請各位讀者去讀一讀案例,「多看幾次」就會「自然懂」,我也是一步一腳印這樣走上來的,筆者是資管所、會計系、國際貿易科;饒河街都更糾紛的案例編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972號民事判決;建商發言人是公關,這就表示建商「最初始的目地設定」。)
知識就是力量,沒看過"都更危老大爆料"一書,就是幾千萬的慘痛代價~
第42講
「時間」的「操弄」
「時間」的「操弄」(都市更新或危老建築),講的是底下幾個「時間差」:
1. 你先簽,「簽一輩子」都沒有「下一步」(落日條款)。
2. 換一家「新建商」的「新契約增補法」(一案建商或一案保證建商)。
3. 房子先拆(拆照),「建照」慢慢拖。
4. 房子慢慢蓋,反正就是沒有罰則。
5. 用「不確定的選房」還拖住「地主」。
6. 「事權併送」比「兩階段同意書」好,「兩階段」又被「一階段」取代(一次簽兩張同意書),乾脆進一步簡化成「零階段」,「都更」變「合建」,「死條件」變成「沒有條件」(「代刻印章」與「提前土地信託」;勒死地主,用「法律」當「武器」;先「騙」後「媒體抹黑」)。
7. 「信託」比「契約」先跑。
8. 「代刻印章與一切代用印」的陷阱。
9. 「店面設計」排擠法。
10. 「優先選配與抽籤」排擠法。
11. 「保密」與「信託條件」脫鉤法。
12. 「綁地主貸款法」。
13. 辨別「合建」、「危老」、「都更」的「名詞混淆」。
14. 信託條款的「續建機制」。
15. 理解建商「先騙後詐」的運作機制。
16. 「程序階段的被通知合法性」的維護。
17. 「打贏官司」後的「不可回復性」。
太認真!給您鼓掌!
哇!太認真了!!
ABC
我們家近期也在談,老人家們就是單純的一直相信對方,還幫忙解決地主間的問題,一心只幻想未來會有一個美好的家,但我看了一些文檔,初發現這個水很深,過程需要很多專業,只能說:台灣百姓真是弱勢到極點,政府完全不找個保護我們,工資犧牲給出口,權益拱手給建商。。。
多比較 如果10家建商都這樣跟你說 你還挑不出一家可以合作 真的就是住戶問題了
支持Zack的誠實與善良,這才是"人"該做的事~~~
天哪!我不是當事人聽了都要氣到發抖了,真的恨感謝你們無私地分享
非常感謝您的感同身受!
我家剛好這兩年一直有建商要談都更/危老,我們確實什麼都不懂,很感謝也很慶幸看到這一集,也很感謝泰源原因拿切身之痛來分享並告知該注意的點。
回歸正題,ABC都是在意的點,如果以重點順序來看的話那C>A>B,真心希望能有人能幫幫正在面對及即將要面對的小蝦米市民。
在這世態炎涼,利益當道的世代裡,真的很需要Zac及泰源這樣的人,再次感謝。
契約書一定要先給律師看過
感謝您的鼓勵,我會加油!
現在公務人員都不惹事,很誇張,買賣房子都要印鑑證明,這用蓋章,這也太敷衍了事
市立圖書館都有書,免費
@@joekingwu 您說得很對!
我也認同。
最近幾個月我家有住戶辦起自主都更(近50年老屋,很多問題),請了有政府核照的都更推動師團隊,也去參加過幾次會議,雖然都有問必答,但因為不懂這些專業與程序~仍然怕怕的😂這個故事是很好的借鏡、重點很實用,謝謝YT主以及泰源先生,也祝福泰源先生一家度過這關。
謝謝打氣
我也認同!!!!!!!!!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人很多都討厭建商(其實很多房仲也是一樣,不斷的.......),但是可悲的是,現在政府是站在他們那邊的......,我們只能自立自強@@
執政快8年,只會喊口號的貪污政黨,不意歪
萬安嗎XD
@@indarlist 萬安?
甚麼意思?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你不玩法律還有一堆人想玩,兵不厭炸
很多房仲也是一樣黑心+1....也是被房仲害的
我也認同,感謝無私奉獻,過去我也受過職場霸凌,還上級單位移送檢調,當時家人不相信司法,每天愁雲慘霧擔心我被判刑,雖然最後檢調不起訴我,還我清白,但就像zack說的,遲來的正義是正義嗎?因為傷害造成了,所以再次感謝zack的分享,祝大家都不要因為改建的開心事最後鬧上法庭。
認同Zack的觀點,運轉正能量
「誠實與善良,可以讓這個世界越來越好」
「誠實與善良,可以讓這個世界越來越好」我也蠻希望如此的,但是就實際經歷,那是可能很低的。
實地探訪、消費者實地評價(網路評價和證照不一定可信)、落日條款(避免萬年合約)、比例、不要太早信託、保密要進信託、代刻授權書避開「一切」關鍵字、要有進度通知書
我也認同,因為我現在也遇到相同的事情,還是鄰居跟建商一起騙,我最但新的是A、B、C、F建商聯合鄰居一起騷擾我們家,而且已經騷擾了兩年了。
問自己幾個都更問題~ "黑心都更2" 作者說:
第26講
「都更住戶」常問的「問題」
我喜歡收集「都更住戶常見的問題」,我認為這些別人會問的問題,我們身為熱心的都更推動者,也要先幫他們找出答案,接著「說一次」與再說一次,儘可能達成他們所需的現實或心理訴求;盡人事而後聽天命,最後只能靠「時間」,讓住戶自己徹底的想清楚(給「房地不均」脫逃的時間)。
底下是常見的問題:
1. 地主對估價不滿意。
2. 我可以分多少?何時可以知道?何時可以確定?
3. 我可以任選房屋與車位嗎?
4. 我如果不同意,可以選屋嗎?
5. 我跟鄰地比,房屋與土地都一樣,他為何分得比我多?
6. 我可以要求多一點的拆遷安置費與租金補貼嗎?
7. 為什麼隔壁別的更新案,可以分得比我們還多呢?
筆者曾經在一個公開的場合(掮客的都更說明會),問到「原容大於法容的問題」,結果主辦方第一次很聰明地迴避了我的問題,他反問我說,我家是什麼建築,我說是四樓的透天厝,接著他說,我不應該問這一個問題,我家沒有原容大於法容的問題,後來下一次開會,我又問了這個同樣的問題,這一次換另外一個主持人,又想迴避我的問題,所以我只好說這個是幫我鄰居七樓華廈問的問題,結果又被跳過了,我想說的就是,其實很多住戶的問題會被一問再問,就是因為實施者或代理實施者的一再迴避與技術性閃躲,如果一案開發商總是一再的迴避,住戶就會產生不信任感。
(就像我跟某一個建商索要我們岳母這一戶「分回價值換算概估表」,我等了將近一年,接著他就要晃騙我給一大堆的文件(審約用的身分證影本與建物權狀影本與危老鑑定申請),要我簽署一大堆合約書(早信託早給獎勵金),我問他,別人有「概估分配權值表」,我為什麼沒有,他說,他們都已簽約,可事實是,他們都沒有簽約,只不過「堅持不懈」,加上「死纏爛打」的結果;不像我的態度是,給我也好,不給我也罷,我也可以自己算,反正只要有一戶「流出來:,我就可以馬上反推算出「一案建商的計算公式」,寫在這裏的目的,是想告訴一案建商主辦人,你還欠我一個「承諾」,這是「協議合建」破局的原因,也是不信任的開始,本來「我們一群人」都已經被帶去「都更律師」處審約,原預定是「兩周後簽約」。)
其實「能夠回答上述問題」的「都更公司」是「很有限的少數」;為什麼?
因為底下的幾種原因與樣態:
1. 「掮客」只想拿到「逼簽的合建契約書」。(不是逼就是騙。)
2. 「一案建商」根本就沒有花「成本」來準備回答住戶的問題。
3. 「一案開發商」根本就不懂容積移轉與相關規定,能騙簽多少就騙簽多少。(最後透過「換約」來改變條件,透過「保密條款加信託」來石沉大海,透過「萬年合約與拆除」來做「生米煮成熟飯的勾當」。)
4. 「代書型的危老推動師」被視為「都更顧問」的錯覺。
5. 「一案建商」連註冊公司名稱都沒有,先簽再說,簽完了再整批盤讓賣錢,拍拍屁股走人。
6. 「地下錢莊與民間借貸」也想進來參一腳,用墊款或二胎或信託借款來鎖住都更利益。
7. 「仲介」為了接觸老地主的層層剝削計畫,先從都更,後危老,漸漸退到自地自建,最後勸你賣掉老房子,這將會比較省事的「」不專業危老工作站。
8. 「第三方金融公」司也想近來搶建經公司全案管理的大餅,同樣是電款的金主,為什麼你可以,我卻不可以的銀行心態。
最後分享一個我在某一個演講中,講師提到了「縮短都更時間」的考量與做法,分別是:
1. 走168專案,100%同意,六個月都計,八個月權變(併送)。
2. 走7599專案,讓住戶清楚自己可以分多少與模擬選屋。
3. 用「第三方與專業團隊陪同的真誠磋商」來取代「訴訟」。
4. 做到「公聽會與聽證會無反對發言者」。
5. 僅申請都更獎勵,沒有其他較複雜的獎勵,如TOD、海砂屋、開放空間、與土管80之2。
當我跟所有樓長們,清晰地表達我的上述觀點後,我加了最後一句「致命的打擊」,這個是台北市的規定,新北市則要進一步研究;這也是我們最後找新北市住都中心,希望他們可以提供「免費輔導」或者是「全案管理的付費顧問服務」。
非常感謝你們說出無良建商的事,不知你有沒有看新聞,那位YT知名的九妹賣買房課程,已經快賣一千萬了,一下就快賺到頭期了,他找個那位網紅專家合作就開始割韭菜,原來是你們講的那位喔,真可怕,我覺得你們比那九妹跟那位專家,更有良心,更專業,更有資格去賣課程教學。
那個參6業配根本把他封鎖了,不想看他
九面人不是說假的,那個房產YT原來這麼黑心阿...笑死
@@rola5341 想了一下才知道妳說哪一個XD 之前就已經覺得他很業配了 想不到還幹過這種勾當
原來真的是哪一位XD
@@a58602064 請問是在那些影片講這些事情? 數字賞屋會這樣很驚嚇.. 該退訂了
台灣的建商有很多都是兄弟的公司在經營,從砂石,營造,法拍,重建,幾乎都可以看見兄弟的影子,所以才會有黑包工程這個名詞的出現,呼籲民眾買賣房屋之前,一定要先諮詢黯熟建築相關法規的合格律師諮詢或陪同簽約
我認同誠實與善良,但誠實與善良不該被無良的有心人士利用🤔
感謝這支影片,讓也身為仲介的我,學了一課🙇🏻♂️
泰源和Zack很棒,勇敢、正義且願意分享!
但我家沒地,只能選E了😅
建商常都蓋好後、賣完就收攤了,就是關門。
也非常感謝您們提到的落日條款及罰款。
鄉下比較會,在台北市有辦法蓋的幾乎都剩超有名的才玩得起了
要在台北遇到沒上市的一案建商,應該比遇到名牌難多了
謝謝你們,這節目真好,幫助許多人避免跌建商的黑坑。👍
認同!最近偶然看到Zack的頻道,一路拜讀了買房的基礎知識,小弟受用無窮,支持這種優質又不藏私的自媒體,社會會因為您的無私分享,變的更好,祝頻道蒸蒸日上,有超級感謝一定全力支持
黑心建商真可惡,十分感謝來賓寶貴的經驗分享
太感謝這個影片了
我們這區幾乎都是透天
房子屋齡也沒有很久
但是這裡的里長他有兩間房屋齡很老
所以他很積極的推動都更
重點是算下來坪數根本就不划算
我們現在只能祈禱其他住戶不要被里長的話術騙到
感謝你的分享
如果真的走到那一天
可以派得上用場
你可以把這個影片給其他人看
屋齡沒有很老建議不要走都更。
我也認同!這集真的要上一下發燒讓大家從別人的錯誤中學習保護自己和家人
認同,感謝Zack的主題,受益良多
A 最在意
我也認同
有夠惡劣 噁心
感謝分享 給大家正能量
很感謝Zack和陳先生分享了這麼多,會去買泰源的新書來看。目前家中也有危老都更在討論中的房子,ABC都是很在意的重點!期待後面有續集~
Zack很棒!願意勇敢站出來捍衛公義,這個世界真的病的很嚴重!笑貧不笑娼。什麼時候誠信變成好騙的代名詞了?!明明該是最基本的責任和義務!這個世界需要更多像你一樣的人!
我家這邊正在準備都更中,謝謝你的影片。
言之有物!讚!受益匪淺。
我覺得現在無論房仲界還是保險,很多都沒有良心的,只是要錢
我想知道為建商發聲的是哪位網紅,請給我點線索
這支片已點讚收藏,雖然我沒地🥲
我也認同! 誠實和善良,才是現在的台灣社會最需要的。
也謝謝你為了泰源拍片伸張正義
讓我們知道事實的真相
泰源也應該告那位網路名人
讓他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
畢竟泰源也因為那位網路名人受到名譽受損
對方之所以敢這麼濫用言論自由,就是因為,法院的標準,不是一般人的邏輯可以理解,所以,我們就努力做到澄清、努力讓受騙受害的人降到最低,就是最務實,也是我們能力範圍內可以做到的事情。謝謝您的鼓勵
超級認同!
這影片很重要 ~!
我也是跟陳sir一樣,受害的很慘。這種事情發生時,期待政府出手是不可能的,只能自己想辦法先救。也希望偉大的政府,能在建管上有更好的措施,不要讓這種沒有誠信的建商,變個臉再出來害人。政府單位不是不知道這些垃圾怎麽搞的,只是漠視。但就是你們的漠視,讓受害的人越多。
真的希望有影響力的人,或者稱大神,能多多推動,讓社會大眾多關注政府建管方面,別讓善良的百姓們,蓋房簽約一下子,被垃圾建商傷害一輩子。
我覺得是政府沒有做一個評價的網站,
信譽良好的商家不能累積聲望,不良商家可以洗新聞
出事就刷新新公司歸0從搞
@@KICAHZ 建管其實只要能強制監督合約,做建築制式合約監督,理應可以避免這類受害者情形。
我也認同😊很高興在網路上遇見你們,社會有你們很棒❤
當然認同,因為這些我之後用得到😂 這集真的是用血淚換來才有的經驗 不踩過你永遠不知道合約的另一方下限可以多低
太棒了!謝謝你們的忠告
我也認同, 應該把這些房產資訊加入國民教育 ,而不是少部份人利用所學東西來欺騙 地主
這個建議很棒!可以寫給教育部
視頻內容訊息很有價值,大推!
看起來危老都更這塊很需要有熟悉實務操作(或有血淋淋經驗)的法律顧問專做小地主代表。「危老都更」一方建商有自己的法律團隊,另一方也應該有專門的法律代表小地主審核文件與流程的,如果隨著台北市房子年齡越來越老需求越來越多,這種專做小地主代表的法律顧問或專業性極強的房仲市場胃納量肯定非常大。搞不好也可以有自己的品牌,更增加信任度。所以很建議陳泰源先生化危機變轉機,也許可以考慮這個新興需求的業務可能性,畢竟自身血淋淋的教訓就是最好的入門磚與訴求點了。
可惜的血淚教訓
覺得這種事情不應該發生在你身上
但卻因為血淚與教訓
才有幫助大家的如此寶貴經驗!
雖然我沒辦法幫助你些什麼
但我相信,你的經歷經驗,會讓你得到更多!
雖然我也沒辦法幫什麼,做什麼
但很高興知道你這個人,以及您所分享的經驗
最多只能臉書追蹤了^^"
而且我覺得,你值得去認識與了解
光是一個影片,就足夠覺得在你身上
能夠學到很多東西
非常感謝❤❤❤有您這樣的留言打氣,相當感動😢
合建和都更過程都是十分繁雜的,但一般人不可能比建商更了解其中的貓膩,更沒有像建商一樣擁有龐大的資源和法律顧問,某網紅也提到過都更丶危老重建是為了讓台灣變得更好,這樣的說法等同我們大家都希望世界和平,但現實是總有一些擁有權勢丶資源的人為了鞏固自己的利益去犧牲或霸凌弱勢°戳破了「國王的新衣」的那個人,有時候往往都是那個被霸凌的人,我父親的家族當初也是和建商簽署合建,父親書雖然唸得不多,只有小學畢業,因此,當他對合約產生質疑的時候,一些書讀得比他多的叔叔們,都覺得我父親是來亂的,後來發生糾紛的時候,不但賠了土地,還付出一筆可觀的土地增值稅,當初打官司的時候,建商偽造合約,還是我的父親發現這個狀況,才讓官司逆轉!
說了這麼多,就是想要指出,大部分的地主都處於弱勢,政府應該挺身制訂能讓雙方互信、互利、互惠的定型化契約,才有機會讓都更、合建能夠往健康的方向發展,反之,就只能說政府失職,人民應該用選票表態!
說得太好了,應該要逼政府推出「定型化契約」並公布「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聽完真的好生氣,剛好最近老家那邊有在講,立馬分享給爸媽
我爸媽都氣到折壽了
合建地主最擔心的就是 怕蓋到一半建商倒閉 ..至今還是有很多案例..即使信託銀行自己也說自己是受害者...所以信託的問題是最大的
雖然我目前沒有房產;猶仍是目標。
完全認同版主所言。誠信原則。
長知識了,感恩❤
非常認同,加油
我也認同 支持zack及泰源
這位網路名人 就是標準的建商代言人 越來越走鐘了
認同定型化契約及公辦都更才能根本解決危樓及老舊公寓的結構安全的問題
希望
都更合建
之
定型化契約
與
應記載即不得記載事項
可以早日誕生。
但政府只想撒錢不想攤責任跟風險
真高興我有看到這一集.超有意義的分享.幸好屋主有這樣的兒子
感謝留言肯定!
松山饒河街「松蔦青語」合建案爆糾紛
只有小地主這邊有越來越具規模有品牌知名度的專任律師與專業代表團隊成形(其實這個都更過程,看起來小地主要成為律師看懂文件流程,要成為結構技師看懂建築質量監督,要成為收房人員看懂收房與過戶手續…等),小地主才有對等於政府,法院,建商的地位可以保護自己。
推推 敢發聲真的要有勇氣 自媒體的社會責任很重要
建商都跟什麼人是好朋友? 跟兄弟是好兄弟或者自己是老闆是兄弟 ,跟有力人士,跟政府官員,咱老百姓要跟這些人鬥 真的是好難
做好人難,一直做好人更難.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共免之.
感謝泰源大大分享親身經驗!
也感謝Zack,對這讓多數媒體不敢多說的議題仗義執言
都更那麼大筆金額的項目,多數人可能一輩子,甚至幾輩子都賺不到,
無論在怎麼小心都是必須的,可惜現在市場主導權多數被建商把持,
地主可以得到的資訊既片面又混亂
還有個人觀察到一個現象,近年來,被劃進重建區域的地主,
甚至連最後一步的拒絕不同意,都還要被網軍鋪天蓋地攻擊+道德勒索
最後真出了問題,平時拼命鼓吹都更的政府,又往往兩手一攤,說私契政府介入的空間不大...
媒體風向跟網路輿論,也往往會被資金充沛的建商帶著走,讓受害者深感無力
只能說都更困難不是沒原因的
希望Zack也能做一集,破解都更危老,建商常用的欺詐性話術
&
整理一些網路上,明顯有系統針對拒絕戶的冷嘲熱諷、攻擊....,以及實際上的真相
再次感謝Zack及泰源
感謝鼓勵!我會加油!
功德無量的頻道,一定會有好報,加油!!!👍👍👍👍👍👍
含金量好高的一集,陳先生一家用血淚換的經驗…小老百姓遇到了真的無力招架。沒有你們分享出來,一般人不可能知道這些陷阱與如何自保,恭喜勝訴,請繼續濫用媒體資源讓無良建商來下架(其實會收錢下架新聞的媒體是很愛你的)
他們有錢告,ㄧ般人無力告呀!
除非法律夠嚴謹,制度夠明朗,否則老百姓那有那個管道可以跟建商抗衡呀!?
政府應該學新加坡
@@mysandychen2201 所以幸好有他們出來分享,有看到的就會少踩雷
我也認同!
Zack首先我要跟你說聲抱歉,我是邊開電腦打遊戲邊聽你前面幾集節目,然後聽到這集越聽越覺得講的東西好像很重要欸! 就關掉遊戲認真從頭看到完了XDD
感謝Zack和泰源無私地分享,無良建商真的好可怕... 這集真的是所有地主屋主都應該學習的東西,也許哪天就用得上!
最近發生在大直的事件,或許也是一個活教材,建商竟然在把別人房子搞塌的隔天就發給每個地主合建意向書...
感覺後續的發展還很有待關注,身為地主不可大意。
真的....不過好奇你在打什麼遊戲,哈哈
還好有Zack把這件事拍出來~不然真的會繼續傻傻相信某建商和網紅...
刪侮很明顯就是專門接建商業配
請問是哪位網紅呢?想避開他的頻道
@@monica2020love 已經有大大說了= =
原來網紅是Ted....
我也認同!讓我們一起傳遞這個正能量吧
Zack的誠實與善良😊我也認同
我也認同!!!
謝謝兩位科普這麼重要的知識!🙏
後面的問答,回覆是C
完全認同
自辦都更公開公平公道公正;推翻黑心建商合建
太可怕了,也謝謝真心分享血淚教訓⋯那位九開頭的知名網紅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幫莫便利店代言的那位。是的話⋯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會代言到炎上了😂
買屋租屋也有i珍食嗎?🤣
這集很GOOD
我認同誠實跟善良會讓世界變得更好
那個地產也在留言區看到
在台灣買房子真的要少碰剛成立的公司
因為這些都是惡性倒閉再開的比例很高
我也認同,泰源這年輕人,我本來就很欣賞😊
謝謝❤感動
本身這種中間人,他們重點都在成交拿佣金,買賣雙方的安全跟利益都是其次,房地產、基金、保險、色情行業都是這樣😂
原來那網紅是建商好友啊。 難怪之前拍片說 建商之前賺飽了 寧可房子放著不賣也不會降價賣。 房價不會跌。
是胖胖的那位嗎😂
@@YiyingChen-u4n 訕鵡永遠看多房地產
請問有影片連結可以欣賞嗎?
@@islay5131 3:45秒的地方
ruclips.net/video/d_C2b82FTXo/видео.html
支持這樣有正義的節目
看了影片 欣賞Zack的正直與誠實 我訂閱了 加油 請繼續傳播正能量 讓清流導入網路世界 為現實人間趣向真善美盡一份心力
Zack
謝謝您這集的影片
我轉給我們鄰居看
大家都獲益良多
都更是未來
很多人會碰到的事情
您是否可以 再多做這一類的節目?
我們也可以推廣給平民百姓
合約看不懂,
來看節目解釋、說明
總是能多理解一些吧!
沒問題!
我們家也是這樣 一樓店面只能換樓上同坪數 實坪變虛坪 地下室說不算 我們當然不願意 然後在左右鄰居右舍說我們家是釘子戶
我也認同,透明公開。
想知道是哪位房產名人
確實說的很真實!
感謝Zack轉換成面膜跟週年慶的講解 👍
陳先生這本書我一定會買來看
感謝鼓勵!我會加油!
謝謝分享讓人看了收穫良多的血淚經驗,社會需要更多如您兩這樣的人!
認同!
A.B.C 最在意,而且現在都有外包的規劃師(仲介)先行,跟地主談判完才給建商,想知道需要注意哪些事項。謝謝
建商有夠惡劣, 感謝分享,也感同身受!
我家就是萬年合約, 保密條款, 固定權利金額永遠不變, 大約十五年後價格都變了, 突然就核過了, 然後訴訟失敗, 永遠的痛.
我也認同。
我們是公辦都更案,也是被不公對待,現在正在水深火熱之中,所以台灣的都更案和都更法都是保障建商,維護建商的利益,地主在都更中是弱勢。我想要知道A、C二過問題議題,謝謝。
您好我們也想公辦都更;主導不是政府嗎?怎麼會水深火熱;懇請指教在下!謝謝您
您好我也想了解!
非常認同Zack的理念
謝謝您的影片
一開始先怕建商耍手段,在來才是怕屋子蓋好後配置不習慣,畢竟現在很多大樓的配置都怪怪的
我就碰到耍手段的,叫“樸永”,,很有知名度吧!算中型建商,找了人頭A了我五佰萬!
@@金燕子-p6g 璞永?
主管土地、建設的政府公務員,很容易被收買。原因,買房子一輩子大概一次、二次,但主管土地、建設的公務員天天可以卡油,所以和建設公司合謀就很合理了。
書中早有說明這種陷阱,沒看書的缺定。(取材於 "黑心都更2"一書的內容)
你的痛苦,不值得100元的電子書:
第 8講
「知名房仲」告「建商」
我長建議讀者,要多看一些影視報導的「合建糾紛」,順便訓練一下自己的判斷力,以後也比較不容易受騙。
在此例,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分多鐘,還是可以理解「合建糾紛」的利益相殺,感覺上,地主像是有理,但我覺得法律不是這樣看的。
地主戶雖然是知名房仲,但看起來並不很懂危老獎勵與都更獎勵的內涵,似乎也不懂得合建分屋與都更分配間的差異,尤其是建築設計的部分,合建地主很難在這個問題上說得上話,畢竟地主戶不只有一戶,他個人只是地主群體中的一個。
首先,這一個是合建契約,在2014年簽訂,就算是申請危老獎勵30%(2018年危老條例上路),地主戶也容易犯有兩個缺失,分別是:
1. 分回是固定坪數,還是分回是比例坪數。
2. 分回是比例坪數的話,是否包含危老獎勵與都更獎勵。
接著他強調「先選完屋,再信託」的這樣概念,很像是都市更新中事業計畫與權變計畫併送的階段,了解可以選屋的方案後,再簽都市更新的第二份同意書。
實務上,合建契約一定簽在信託之前,同是選完屋也會在信託之後;換言之,建商並不提供這一種「選項」(選完屋後再信託),尤其是在比例分配選屋的總坪數基礎上,大多數的住戶間都存在一種「選屋衝突」的不確定性。(可能是樓層選屋彈性,抽籤運氣,方位選屋,價位差別選屋。)
當然這也意外的情形,也就是一樓地主戶特約保留,但也只是固定一樓樓層,頂多再加一個固定方位,剩下的就很難保證,所以才會店面面寬縮減,又或者是面積縮減,所以才會出現「獨自出入內梯」的一二樓「樓中樓」,坊間有很多的實例,自然在面寬與面積上就有一定程度上的差異,這一點在官司上很難打贏,尤其是舊店面面寬4.4米,新店面面寬3.3米的這種問題上,我相信契約上應該也不會寫得這麼清楚。
最後「官商勾結」的訴求,就扯得太遠了,我不認為這會有任何效果。
從筆者對這個案例的分析,各位讀者可以發現,就算是每天在買賣房屋的仲介,就算經過十幾年,也不見得在合建、危老與都更上有非常清楚的認知,常常把「不同的專業名詞」拿來「張冠李戴」。
就算這一個建案,真的都市更新案例,地主也很難在保證店面寬度上,得到很滿意的答案(4.8米改成3.3米),更不用說,嚴格要求建商只可以設計三家店面,而不能設計額外的一家一樓店面,這問題需要在審議建築平面設計圖時建議,重點是地主不被允許參加建築專案會議,畢竟地主太多了,同時地主也沒有參與監工的職能配置。
至於這一個建案,如果是危老獎勵通過的建案,這也只是一紙文書,危老建案的推行過程中,並沒有過多的程序規定與公聽會審議的機制,所以說,危老建案跟一般合建案差不多,差別在於貸款的優惠與補助。
最低一階的(以地主參與程度與參與品質),就是合建,建商沒有將地主請出工地之外,已經是莫大的尊重,就算是預售屋買屋的屋主,也是有不允許參觀工地的要求。
唯一我看到過的地主代表進入建設公司的建築平面圖審合的案例,同時也允許地主們指定一個監工參與工地會議並查驗施工品質,應該只有甲子園與無雙這兩個預售屋建案,這種彈性應該只出現在尊重地主的老上市公司。
透過這些影音,讀者們也可以快速歸納「合建糾紛」的樣貌,知道自己的不足,才有更多改進的空間,如果可以找到這方面的課程與講義,也可以拿來跟更多的好朋友分享,筆者就是房地產投資課程的座上賓,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花小錢買別人痛苦終身的經驗」。
p.s.固定坪數分回,容積獎勵不分配,是否合法的「議題」:
ruclips.net/video/6uG37WHvfM0/видео.html
ruclips.net/video/CYegJa4rhKA/видео.html
ruclips.net/video/jM64mRsPr-o/видео.html
ruclips.net/video/csXx3RZoeRs/видео.html
ruclips.net/video/qcDWEmFKMGg/видео.html
p.s.忠孝懷生危老重建案(建商沒誠信;21坪變10坪):
ruclips.net/video/9dOztROxwBo/видео.html
ruclips.net/video/cNzQ6QX2ELc/видео.html
p.s.代刻印章授權書是一份非常可怕的文件(落日條款與罰則)。
今天剛好有人來談都更,泰岳建設、敦陽建設,我來這邊學習,順便做點功課,希望別踩到雷😅😅😅 C
我認同"誠實與善良"能讓這個世界更好!
加油!
看完還是不要參與都更好了 房子住的好好的坪數又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