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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修個法律慢吞吞 能拖就拖 只有自己被打臉 的時候才會修法修那麼快 那些立委一個比一個還要混 看國會的出席率 就知道了!
都是些混吃等死的🙄️
🤫當然是有黑暗面的存在⋯背後撈了多少就不得而知!不然以政府作法怎可能如此團結快速通過。
國X黨的最垃圾去了也沒質詢最垃圾黨還想罷免黃捷
民機黨最無恥,直接讓區間測速上路,政府發瞜,反正我不會超速隨你罰
@@riley_0975 黃傑有在質詢?
該修的不修,要搶劫民眾就修的很勤, 這個能改善交通 那就見鬼了
經常速限都太低了,低於人類精神、自然與駕駛的自然流速,令人很壓抑、一直剎車、很煩躁!風景變得很慢,令人昏沉!還要一直注意車速,很令人分心!區間測速是很糟糕的東西!反映出政府長期對交通問題的鴕鳥心態,還有因循苟且。
出車禍?那就再慢一點
@@jay53262002 再出車禍 那再慢點 ?
德國就因高速公路速限情況,慢速駕駛風景移動慢使人昏沉,進入疲勞駕駛狀態。後來改成無速限後,事故數反而下降,過慢的速限也是肇事原因之一,是有科學與實證證據的
全台都限速10km好了啦 官員才有感
穩速限 後面車就貼緊緊 壓力超大 而且不知道警察蹲哪裡就不敢加速 一直怕怕的
台灣交通最大爭議在怎麼制定最高速限,目前沒有明確標準,交通官員覺得車禍多就降速限,時速 50 公里會車禍就降成時速 40 公里,再加一根測速照相。結果區間測速儀器還是中國製造,恐有回傳的疑慮,也不知道怎麼招標的。
一堆路40、50根本不合理
真的好笑想問他們如果只是為了降低高速行駛的出事機率為何不直接訂個10或5就好跟人走一樣快就好啦乾脆不給車走不是更好直接沒有問題欸
@@siangteng1118 定個5和10,官員也會反彈大家肯定開40然後停在出口等時間塞爆
@@s5566sai 為什麼他們會反彈w他們又不會走w會走就不可能覺得40可以啦
@@siangteng1118 不走北宜而已,你如果市政府附近訂個10或5肯定反彈,可能跑步都超速喔
很明顯的政府就是為了要能夠從民眾身上多搶錢,才會火速通過了這個區間測速儀器的度量衡法
真的
其實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在幹麻他們自己也說違規變少自己也賺不了錢啊
呃...你知道的太多了喔!
律師說的真好!!!感動!! 重點根本不是速度的限制,而是全體人民用路的素質啊 !!!
安全第一嘛會出車禍的原因就是因為有車子在路上跑如果從此後全國禁止動力車輛上路保證就能100%根治交通事故發生搞什麼測速這麼麻煩選我正解
然後開始說腳踏車太快再來滑板再來說不能跑步最後不會有人了直接不會有任何發生的機會
交通工具的產生就是為了不用出自身力量就有辦法到達想去的目的地也就是所謂的代步(古時用獸力、人力。現時使用電力)其次是可以縮短來往時間但人類到後來都把交通工具當作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目的地為由而使用(不想浪費太多時間提早出門 壓時間底線 然後出門以最快的速度行駛)這樣事故通常比較容易發生
我覺得區間內開個小七一定很賺
北宜公路區間休息站
還要配上停車場
投資一下
有生意頭腦唷
笑死,擺攤賣香腸了啦XDDD
因為道路上有龜速車當路隊長,導致車輛不耐久候想要變換車道進行超車而提高車禍發生率,區間測速才是應該進行裁罰這種蓄意的龜速車吧...當然農用車輛與載重車輛例外
只有罷免這些立委,才會怕啦!亂修法!酒駕、毒駕,都不處理!只會搞這個!
火花羅大哥真的要忙死了,蘇花改還沒忙完結果舊的又要死灰復燃,交通部真的在搞笑...
昨天看他的視頻,他真的很用心在研究道路安全問題
直接讓火哥當交通部長最快
沒搞笑,是認真的搞錢,你錯怪交通部了!
我覺得速限是在告訴用路人應該以什麼速度使用這個路段,但卻有人覺得在限速 70 的道路開 40 比較安全,這只會增加「相對速度」,也增加事故風險,坐過朋友車高速公路外側開 80 我都快下屎了。傳統風氣總是覺得慢才安全,都沒想過大家一起快就安全了,就你在雷。
我也遇過這種真的會受不了想把他踹下車換我開,還好這輩子是不會再坐到他的車,只是怕全台灣有多少這種駕駛存在.....
80就算了,有的還給我開在中線,超車過去看一臉失智的在開車...真的很沒有觀念。
@@gantonio8785 開中線可還行國一一堆80龜內線的真.佔用超車道🐢車慶幸這種的現在國道警察會攔了(但國道警察也不是每個地方都會駐點orz )
@@user-sanyun 攔一次就學會了啦😂除非他錢多多
@@尤俊傑-k8i QWQ 有首歌叫總是學不會可以給🐢聽
很詳細很清楚,瑩真律師的影片一直都好好看☺️
肇事率與速度沒有明顯相關...這點臺灣示範得很好,速度低的嚇人但事故率高的驚人
德國高速公路自改成無速限後,事故發生數不升反降。可知長時間以低速行駛於寬敞道路上,易引發知覺疲勞,愛睏,等同於疲勞駕駛,是高速公路肇事的主因。文明政府速限的訂定一定要將駕駛人疲勞因素考慮進去,不然速限不訂還好,訂了反可能變成引發事故的奪命法規
因為事故被認定為超速,還有大部份事故為超速,所以要降低限速,都是執法機關自己說的算。
高雄圓山這邊的區間測速範圍中地面上有前半段40跟後半段50兩種速限 每次開過都很想知道這區間的測速要怎麼計算結果就是每台車都開40龜速
現在還有中國廠商的疑雲呢 區間測速背後的官商勾結看來有得挖了。
我覺得只是廠商把出件廠登記在中國避責 這測速連測試都沒過 沒到大規模採買階段 應該沒賺到多少錢. 所以應該是蠢官自肥(通路有 但法律不熟 儀器不熟)
小弟“猜測”區間測速就是為了減少固定式及移動式測速照相機的設置,其實出發點是好的(減少相對應的人力及物力成本),但卻變向影響交通安全及順暢度,感覺因小失大,個人還寧願被小黑箱拍到(當做公益),也不要交通更不方便及不安全再說了,台灣交通事故從來就“不是超速為主因”,更多的是民眾對道路安全的錯誤觀念(尤其那些為了方便而無所謂的人),應該將政策放在教育民眾正確的道路安全觀念及改善道路規劃(如路線及“車速”分流)以上小弟淺見,有錯歡迎指正
我覺得 霸佔超車道 一段距離 不讓後方 超車 才該重罰!!!! 逼人他人超車 反而危險
我也很討厭有人佔據超車道
#請支持裝區間抓龜車XD
@@user-sanyun +1,開太慢的重罰
這個還真的沒有辦法,台灣的駕駛人考照制度太差了
之前還遇到大型聯結車霸佔超車道的...
應該請立委表態支持與否,支持的就讓他下台,該質詢的不質詢,整天在搞些有的沒的實在是...
只有台灣才能超越台灣政策先不要說區間怎樣 光以低於限速 霸佔通行 導致 交通更加混亂 交通的本質就是 必須在安全基本考量內維持最有效率的車流量 但在台灣看不到這種事情
當年驗收的時候,連儀器都還沒入法定度量衡,真不知道依據哪條規則通過驗收的呢?
"最大的問題"其實是台灣"道路速限不合理"
台灣普遍速限過低,而在速限過低的基礎上使用區間測速必定會導致駕駛人頻頻分心看儀表板上的速度而導致車禍發生(我自己開過區間測速路段,整段開下來很累,因為要一直分心注意車速),而如果是在一個合理的速限之下的區間測速,則至少駕駛人可以正常開車不必一直注意是否超速
本人是堅持速限內開車的“三寶”,例如速限70最高就是70,超過一點點就會馬上放油門減速!阿怎麼知道超過一點點?就是一直注意儀表板啊!偏偏很多路段速限都很低,往往不自覺的加速,當注意到儀表板時速已超速就會有點緊張趕緊放掉油門!甚至速限40,我守法的開40,都被後面的按喇叭,真的壓力山大!每次開車都身心俱疲,眼累、手累、腳累,最後自認技術不佳,除非工作有需求,不然我絕對不會開車出門!所以律師說很對,若注意力分散在儀表板上,其實真的還蠻危險的!
讚讚瑩真律師也來關注這個議題個人觀點是比較著重速限設計不反對區間測速但要有合理的限速設計普通省道設計成40~50公里一般通勤車輛很容易超速全段區間測速都處於低速狀態高流量真的不會塞車嗎?🤔
除了速限問題外,區間測速還有國家侵犯人民隱私權的問題國民隱私的部分,現如今區間測速的技術可以說已經能基本上的紀錄國民行蹤,已可以說是對國民隱私權的ㄧ大侵害當台灣在笑中國的監控時,殊不知台灣也開始搞出有類似功能的東西更嚴重的是,這幾天更爆出許多證據指出公路總局與新北市使用的區間測速儀器為中國貨,更是直接與國防資安扯上了關係所以個人不只認為速限應該要合理化,區間測速本身也應該廢掉----------------真正會危害交通安全的超速違規是那些嚴重超過車流平均速率的,然而我們都知道「飆仔」畢竟是少數,但政府卻為了抓這些少數而限制多數無辜民眾的便利性,甚至侵害了隱私權,這難道不是不符比例原則?
@@Kai-rust 單點測是能紀錄到什麼移動軌跡?@@比道路攝影機還不如欸...此外道路攝影機沒犯罪沒急難國家根本不能調閱,而單點測速照相沒超速國家根本不會有紀錄而區間不是欸你從通過的那一刻開始就被紀錄了也就是說無論你是誰都在國家的監控之中,無論你有沒有違法
@@Kai-rust 哦還有,我仔細看才發現原來你說的是警用「測速槍」,那就更不用提了,那玩意完全只能測速度連單點固定式測速照相或俗稱「黑箱」的不定點測速照相還不如,測速槍連照相功能都沒有,遑論監控它就只是個「測速槍」,只是判斷駕駛人有否違規的科學儀器是警察開罰攔停的依據拿它來類比區間測速的監控性能更不恰當了
@@Kai-rust 哦那你說的要嘛三眼要嘛「黑箱」(我也不知道它的正式名稱)也和我提的固定測速照相一樣的意思不管哪種應該都無損我剛說的論點啦最多就我誤會了你所指涉的儀器
@@Kai-rust 你484沒看到我回你的第一個留言...這個問題我一開始就回覆惹
若要說超速是造成車禍原因,應該只佔了一部分而已,真正形成台灣交通亂象還是駕駛人的道路觀念及駕駛技巧,所以政府多花點心思在教育宣導及提高考照難度,才會是治本方法。#台灣從來就不是一個法治國家
區間測速讓大家慢慢開就是因為,正常車輛撞到違規車輛雙方傷害都會降低,如果沒違規開多快都沒差
以內政部每年的統計數據來說,超速失控為主要肇事原因的事故從來不到5%....台灣交通除了駕駛外還有很多道路設計也是造成違規或事故的原因....
@@dgrth468 如果希望駕駛開慢其實應該從道路設計開始,不論哪種道路台灣道路普遍寬度都過寬。就像在巷子裡不會有人開快車,下閘道很少人會開得像在高架上一樣快一樣基本的標線其實就能讓大多數駕駛降低速度,用測速限制駕駛速度是最低效率的做法....測速不但增加駕駛分心的機會,很多時候反而會在道路上製造更多的速差造成追撞事故...
@@changlyon6033 三寶你馬路太窄他們會撞住家要設寬一點,馬路是設計給三寶走的,國道是設計給三寶開的,飆仔就是改死,龜速三寶天天出事政府確只會抓飆仔
不久的未來 照這個限制方式成長 台灣就是世界第一個開車比腳踏車還要慢的國家 以後只有腳踏車可以上國道
台灣政府正事不做,做一些擾民的政策。台灣的交通問題是超速造成的嗎?1. 路上一堆職業駕駛 (計程車、貨車、公車、砂石車) 把別人生命當做玩笑,整天逼車、任意變換車道。2. 台灣駕駛不保持交通距離,只要有一點車距就換車道插隊3. 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有事先打方向燈4. 隨意停車、紅線停車、並排停車、擋別人門口5. 不禮讓行人政府做了什麼?
根據以上問題呢政府的做法是限速、增加紅綠燈怎麼讓人煩躁就怎麼來處理交通
法律不得抵觸憲法,監視系統不得用在監控人民從A點到B點的移動,甚至在A點就拍照存檔,將每個人都先當成超速犯,然後經過B點再進行比對..這已經嚴重觸犯到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權
彰化警察局一開始還先質疑那名騎士的行車記錄器沒通過認證,所以不撤銷罰單,結果後面是發現自己的儀器出包。可憐啊
警察就賊頭啊!
不然怎麼叫有牌流氓
然後開始踢球給交通部,交通部踢給公路總局循環就開始了,趕快撐到修完法就沒事了,反正都是自己,民眾都是次等公民也不能拿他們怎樣
無速限公路必須有極佳的道路品質與完善的交通規劃,此外,駕駛人的車輛性能、駕駛技術、守法態度,皆須提升,否則不適用無速限。曾有一句話說:「台灣人的開車技術都是一流的,因為二流的都死光了!」無速限可能實現這句話⋯⋯
我看其他法都愛修不修,這種能撈的馬上就過了
其實問題是在於,度量衡有辦法確定兩台機器在不同點,時間是一樣?我兩台手機,鬧鐘設定一樣時間,鬧鐘啟動卻相隔五秒。想問,兩台機器誤差怎麼有辦法確定在一秒內?技術真的做得到?
還有一個問題 憲法有保障人民自由,現在一大堆區間測速已車牌來紀錄辨識,是不是等於人民的行蹤都遭受監督?
這個也是我懷疑的地方之前的舉發設備,是車輛發生超速的事實儀器才會有動作但是這個區間,是只要路過就會開始監測以這個設置的速度那不就代表政府可以利用這種方式來監控人民的去向再加上現在被爆料是用大陸一些敏感廠商的設備是不是可以合理懷疑共產黨可以利用這個來記錄軍車的數量、去向等等的敏感資訊
@@seababy0306 綠色共產黨紀錄選舉期間的遊覽車比較有可能XDD
人身自由不是給你這樣無限上綱的...
自由不是讓你拿來無限上崗的還有,憲法不止保障人身自由,憲法也有說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可以合理限制人民的自由
@@MIN-ir1sp 我覺得雖然過度但是能反思的,你今天不在乎政府追蹤你上高速公路行蹤,慢慢的他連你走在路上攝影機頭像追蹤呢,我也能說是為了安全抓逃犯等等阿
上次我被警察認錯人(已離違規當事人違規處很遠)開了闖紅燈的罰單,結果交通裁決所的承辦人要我提出自己沒有違規的證明,還說無罪推定僅適用於刑法…
看瑩真律師的影片真的好重要!!
瑩真律師最後分析真的挺好 有多面向去討論
我覺得車開得過慢才更危險,要為了保持交通流暢,區間測速除了最高速限也應該設計最低速限,讓那些習慣牛車的駕駛保持應有的速度,對整體的交通流量跟安全才有幫助。
純超速的事故明明少之又少大多伴隨分心 闖紅燈 隨意變換車道等等超速如果真的佔車禍比例的大部分直接規定所有車出廠的最高限速120不是更快油門怎麼催最快就是120你再來看看車禍有沒有減少別讓民眾覺得那根本只是賺錢的方式畢竟超速超好賺
真的,純超速的事故真的不多,網路上看到分享行車記錄器影片多是不當超車
其實目前爭取取消區間測速的原因是因為1.台灣速限設定不合邏輯(所以會有必須要一直看著儀表板的問題「目前世界上大多是使用85%速度來計算實際速限,而台灣則是此路段道路的曲率半徑來訂定速限」)2.沒有統一的管理單位(目前區間測速是由架設單位進行發包跟檢查,但出問題時卻沒有一個能夠合理申訴的地方,當時西賓測速出問題的時候,公路總局說是彰化警察局的問題,彰化警察局說是公路總局允許架設的)3.儀器個資外洩疑慮(在修法前有被爆出機器是使用大陸廠商製作的儀器,但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話說限速可能不會降低事故機率,但速度慢動能也會降低,代表發生事故之後,造成的傷害也會降低
感謝律師分享!期待很多的法規能更合時宜跟完善!
區間測速立意良善,個人是支持的,有問題的是速限太低及設置路段,反而更容易造成塞車或事故都民國110年了還在沿用5,60年代所制定的速限例如交通部或公路局常常宣導北宜公路是國道5號的替代道路,當塞在國5時改走北宜卻因區間測速而一樣塞,那要用路人如何開,不管走哪都塞啊
根本脫褲子放屁的區間測速,真正要解決用路問題。重點在於實際道路使用上的方法,而不是用盡各種方法限制速度。汽機車駕照都可以在駕訓班,用制式解答手段去面對這種考試。反變成實際用路技巧0分。 那些喜歡支持區間測速的我就只問一句拉。超速路邊故意停超過1小時請問我時速多高?
為什麼會有人想先超速再停一小時?
@@432v01 ! 代轉都可以玩大富翁了,突然碰到一群。就是要玩區間停停看的瘋子會不會有? 是不是很難說不會有這種偏激狂
去年區間上 每個人都停在終點好嗎 沒人敢跟他賭
區監測速會造成交通壅塞。1. 因為如果用路人在整段車速在最高時速上下波動時,則接近尾段測時器時,會故意龜速,以免因不確定整段路平均時速是否超速而吃罰單。另外,被前面龜速車擋住,會讓人心情煩躁,更容易誘導駕駛超速超車。並再次龜速,避免因不確定性而吃罰單。這整個是無限惡性循環!!這和前面路段超速,後面故意龜速的作法,取平均值蠻像的。2. 如果沒注意監測從哪裡開始,就必須後面部段保持龜速,避免因不確定性而吃罰單。3. 限速標示不清或不明顯,以及各種用路人不確定限速是多少時,也會保持龜速,避免因不確定性而吃罰單。4. 為了避免吃罰單,全程龜速,這種情況當然也會發生。在大陸開過車的人,一定碰過以上情形。
這東西不是準備好不好的問題,而是這種取締方式是否助於交通管理,還是只是監控人民、侵犯人民
問題不在速度 你有沒有良好駕駛習慣 蛇行駕駛是唯一的闖禍關鍵 速率100~120間不得超車保持距離,又怎麼會發生車禍呢。
速限也是個問題阿,一堆路都設40是要怎麼騎,是要民眾都騎腳踏車喔.....
很多車禍並非超速造成的是駕駛觀念導致 應該要從教育做起我今天就遇到再左轉道往右轉的人 還有跨雙黃切西瓜左轉的人 還有要右轉去加油站不打方向燈的 還有要出來時不看來車的想轉就轉 想停就停 想走就走 太多太多每天都在上演的 再加上許多錯誤的觀念持續洗腦導致而成
請教律師,區間測速算不算是間接證據?因為它不是直接測量車輛的速度,而是測量時間,再推算出速度。如果是,那在法律上,間接證據可以用來裁罰嗎?
最近一次路怒我開開心心的直走時速約40路旁違規臨停的小黃看都不看方向燈也不打說切就切本身看得遠就算60(測速器容許值)我也有自信反應但是問題是這個嗎?我的車速是車禍的主因嗎我很專心他很隨意才會造成如此令人恐懼的死亡交叉根本不肯管理用路人心態整天對車速做最低化管理況且問題還沒結束硬插就算了停紅燈 轉綠燈了不演了直接發呆...我知道他再設導航為何不設完再走滿滿的大問題一台小黃造成車禍可能性不到100公尺發生4次反過頭來覺得我40過去才會發生危險????這個政府真的不可信反正我是沒再演超速我一定會 反正我寧可快一點遠離三寶我打死也不會讓三寶在我身旁蠢蠢欲動
不看就變換車道,逼車的闖紅燈的酒駕的,請問這些問題有比車速的問題多嗎?開的快的去內側慢的去外側,要左轉的靠左要右去靠右很難?還有一堆不看就逆向或是就轉的職業駕駛,別鬧了根本跟超速一點關係都沒有
說的太好了,尤其是在終點前剎車,絕對會影響後面的車子,然後台灣的法規……後面的車子準備好錢吧
德國高速公路由政府原本有速限改成無速限後,車禍發生率反而是下降的。 原因是駕駛容易因固定速率造成長途駕駛愛睏,反而引起事故。取消速限後反而駕車不易疲勞,政府是有研究過的。過低不合理的速限,其實也是高速道路事故引起的原因之一,且也違反當初建設這些道路的省時又有效率的立意
區間測速,預防罰單在車放鬧鐘,時間到才能出去。
政府幫廠商銷庫存吧,跟之前強制開車就開大燈就算是大中午的~
以新莊到林口台地的青山路來說,區間測速安裝之後,交通事故發生率確實有非常明顯的改善,以往每年都一定有人在這條路上往生,自從區間測速安裝至今就沒再發生,現在大家真的都按照速限行駛了,因此一定有某些人因為區間測速的實行而使他們的人生得以延續。我覺得區間測速這個政策非常好,應該擴大實施。
支持國道全線安裝,低於最低時速開罰
區間測速應要有如律師所說相對應的「設置辦法」,不應讓地方政府說裝就裝,剝奪人民行動自由及個人財產,以及原本是為降低交事故之良善本意,變相成為各地方政府或國庫之斂財器具讓民眾觀感不佳。設置辦法例如以下:1.連續彎道、坡道坡度達多少以上2.重大交通事故肇事率過高路段(比平均值高出多少以上)3.交通繁忙都會區,行人、車種複雜區域那些地方不該裝?例如:高速公路、快速道路等本身設計為高速行駛增進行駛效能之路段
如果全部道路都規定速限開一定大塞車~4線到限速40的真的見鬼了~一般也最多50~郊外才有60
應該要全部加20
時速在事故發生大部分都不是主因,政府卻一直拿超速開刀,原因只有超速最方便從人民口袋裡撈錢,交通部真的爛
覺得還有其他更大的陰謀🤔
德國高速公路自改成無速限後,事故數是不升反降,說明了高速、快速道路以慢速、定速行駛,極易使人犯睏,造成疲勞駕駛的狀況,引起交通事故也就不意外了。德國人已證明給你看了,速限事故件數的關係,交通部是否該慎重檢討,是否目前許多不科學的速限,已經巧巧的引發許多不必要的事故呢?(誘發疲勞駕駛)……人命關天啊,德國人寶貴的經驗,不能不學啊
交通部聰明!官哪⋯⋯⋯!
說真的我覺得區間測速沒什麼問題只要保證測速絕對準確還有保證不使用中國廠牌的儀器或軟體不過這兩點我們的政府做得到嗎?
絕對準確,神?仇中?
@@rialt9 國安問題啊用中國貨心真大啊
其實無差別的蒐集車牌紀錄人民路徑資料也是一大問題傳統測速沒超速的可不會被國家紀錄...
@@user-sanyun 臺灣是全世界監視器密度數一數二的國家政府如果真的要監控你的行蹤方法多得是重點是這些資料會不會被惡意使用所以才說絕對不能使用中國廠商的軟硬體
@@toshi2056 其實你說的不錯但現在至少有規範,政府要調閱監視器資料除非有犯罪或急難事情但,區間,你只要經過就被紀錄了,只是紀錄後沒超速不會開罰而已而且不用特別調閱監看就有車牌紀錄了(有車牌辨識)而如你所說,重點是資料會不會被惡意使用但這樣的器具無疑是開了個漏洞如果往後中華民國換成某個想搞監控的政黨,它可以光明正大的直接拿來用還不違法⋯⋯然後,也還涉及你提的國防資安問題等等其實有些人覺得隱私權的切入點是小題大作,但我覺得是防微杜漸而且看留言區,其實也不少人如我擔心的一樣,這樣無差別的紀錄難道沒有侵犯隱私權?沒有不符比例原則?傳統測速也只有超速的會被拍呢尤其現在區間測速有遍地開花之勢,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
限速不能降低交通事故,但可以減低事故的嚴重性,就像律師說,突然減速或變換車道真的比較造成事故發生,但我們的公務員的數據分析能力真的不太好,所以大家只好自求多福了
公務員的數據分析能力真的不太好,其實阿他們把真實情況回報給上層會被交通部長拒絕,因為車禍多才能裝更多奇怪的儀器來賺錢
我覺得是數據出現問題,很多車禍都沒查明原因,直接被認定為超速。
@@牛牛-b5p 可是如果限速不合理,本來就很容易超速,所以也可能是你說的
@@rudinyu8343 就醬,一直循環
跟公務機關打交道的經驗,一個眾望所歸的政策拖拖拉拉不是無利可圖就是利益喬不攏,而一個民怨沸騰政策還要硬推到底,就是一定有人要A錢,就這麼簡單而已!
謝謝瑩真律師願意關注這個議題但有些問題不知道律師的看法如何區間測速將每一個通過該路段的車牌記錄下來當然政府會聲明這個紀錄只會在測速的部分作使用不過這樣子的儀器並沒有剝奪民眾秘密移動的權利嗎?(不太清楚是行動自由還是隱私權的部分)如果有剝奪民眾的權利為了取締超速,僅有幾千元的罰款,這樣相對"輕微"的違規事項(這邊並不是想鼓勵或合理化惡意競速的行為)區間測速這樣完全掌握每一個用路人的行蹤這樣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苗栗造橋那區間測速路段,為了保護石虎晝夜時速不同,保護保育類當然是好,但政府在開拓道路截彎取直時,不就先破壞了生態⋯卻用此理由依時段限速來填補財務缺損⋯⋯
我覺得最高效的限速應該是減速丘,凸起來特別高根本不想高速輾過話說政府有統計車禍地點嗎?會不會地點都在路口之類的
換超跑抗議
德國Autobahn只有某些路段. 只要超速(修正後速度)就會開單, 不管你超速多少....曾收到一張15歐的罰單只因超速5km, 另一次因超車時稍微超過速限, 也收到罰單...
在靠近休息站的路段, 是有限速的。一般路段是不限速。
台灣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是因為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駕駛習慣靠經驗判斷而非既有規則現在台南鄉下有許多路口不違規是會卡住的從頭到尾都不是速度的問題
要交通順暢? 我之前提過了,高管規則第8條 第1項 第3款,超車道規則,懇請律師針對這條講解,拜託!此條是否但書書寫方式是"附加補充性質之但書"? 此類型之但書,被非前段原則之例外還有法定速率計有合法容許誤差再來,很重要,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並沒有授權給交通部""",但他們卻能用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增加一段,扭曲了沒有母法文字意義。
還有隱私問題,區間測速會記錄路徑,傳統照相測速只會紀錄點。
有什麼手段促請政府去檢視每條道路的速限嗎,是否符合自然車流速率嗎??? 若有路段不符合的,建議要不就修正速限,要不將修路經費下修,將道路等級降級。因反正也用不到該路正常的自然車流速率,倒不節省納稅人的錢,經費做點其他事較有意義
台北市的自強隧道區間測速50km/h,很多智障就都只開到40km/h,後面就塞得跟什麼一樣超速是有問題沒有錯,但是開得太慢是不是也會出現問題?
看來路怒症的會越來越多
有些警察還會在大直線單虛線的山路間測速擺攤....完全不讓民眾超過烏龜車= =
業績熱點廢井怎麼可能不賺一波廢井:塞車?關我屁事~
不管有沒有超速,保險一點停路邊抽根煙就一定ok了,戒了要改回來了
台灣就是喜歡在平面道路蓋又寬又直的道路,插一根市區限速40公里,然後說沒空間蓋人行道跟自行車道。
路徑也是人民的隱私權⋯⋯
應該要強制每台車裝設時速上傳設備,然後比對路段限速,超過直接開始扣點
這種方式感覺可以在行車電腦或時速表上做手腳,上傳有誤差的數字XD?
其實不只是說過了區間測速之後還是可以超速的問題還有可能會過了區間測速之後為了把時間補回來而補償性超速,開得比原本更快。這樣真的有比較安全嗎?速度一直都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但是不可否認的,速度跟事故的嚴重性是成正比的。
區間測速原理,利用車輛通過A點與B點的時間長度,計算車輛的平均速率,意指車輛通過A點即有資料儲存於某處,也就是用路人在尚未違規情況下,車輛資料已被監控紀錄,而現有測速照相(感應線圈式、無線電波)則是在車輛違規下才紀錄。區間測速是否已屬於電子監控,視所有通過(A點)的用路人車輛皆為有罪?等到通過B點,"證明用路人車輛無罪",才從資料庫去除(是否移除仍為疑問,政府並無解釋這方面的處理)。當初高速公路的ETC設備,在政府內討論是否可用來監測超速時,當消息被大家得知已有很大爭議,為何政府可以現況使用?若以無罪推定論,為何人民在無違規情況下,便直接受到政府監管?
為拉低平均速度,在區間速度慢也要罰,另外規定區間測速區內禁止停車。
謝謝瑩真律師的分享,好詳細👍
區間測速在台灣高速公路上有另一個問題:高速公路上龜速車要罰款,假如在區間內,因故暫停路邊,之後被判定成龜速車而遭罰,是否又要民眾自行去監理站申訴?!
律師想請問ㄧ下,區間測速除了違規車輛外。也會拍下未違規車輛的車牌。這樣不會侵犯 人民權利嗎?
許多道路規則設定不當,而又要人民一起龜速的擠在一起分列式開車,這樣會減低事故發生?用路人以馬路條件的正常速度速速抵達目的地,減少用路時間大家相對都安全許多
速度與車禍事故沒必然關西,但速度與車禍嚴重程度卻有直接關西(所以我站成設限數,畢竟我們的國土不像歐洲那麼大)但是否該提高或變動高速公路與快速道入速限,哲認為只要有多方相關專業人士一起認可就行
等等,我在下交流道後來在上,怎麼算,區間根本上是讓開車更塞車不會更好,重點反而更會車禍。
車速快的確是造成重大車禍事故的主要因素,並非造成大量車禍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一句大家常說的(10次車禍9次快),這句話並不正確,絕大多數的車禍發生原因是用路人與駕駛人不正當行為造成的(闖紅燈、逆向、違規跨越線道、注意力不集中...........)而且台灣速限一直都最令人詬病的交通問題,速限訂的方式理應是在一條道路中大多數駕駛舒適操駕的速率之上而非之下,沒經過一段時間去蒐集相關數據,違規速限值隨意設定如同擾民。
律師說的真棒!給讚
講的很實在,很多事情政府根本沒在想就執行,哀
可不可以先要求法官、檢查官、律師、司法、立委、議員…等,管嚴格一點。有更多更嚴格的退場機制。這樣子我們才能信住他們。不知道為什麼,上面的人都一直在想辨法官百姓的行為。一直想辨法從百姓拿錢。一直訂一些很沒意義且很嚴格的規則,死守規則。但是上面的人收賂、偷懶…等,都不管。
主要是速限給得太低啦!!!北宜公路速限40是開什麼玩笑...
車子性能越來越好 道路法規卻牛步更新
自行車下坡直接超速
合歡山清境這邊還有30的鬼神測速桿喔~
@@DennyKo 那隻真的是不催油門都會超速,下坡煞車放開就40了ZZZ
開什麼玩笑,40也太高了吧!應該限速10公里最安全,撞到都不會死人,除非有輾過
要叫那些老人認錯比30歲前在台北買房子還難
才騎車走北宜去礁溪買鴨賞,北宜幾乎全段區間測速,速限40實在是會騎到吐血,速限實在太低,油門多一點就超速,下坡不灌油門也超速,一路上不斷的低頭仔細看儀表板,反而降低對路況的掌握,而那些飆車的跑車、機車一樣狂飆一通,因為他們都停在測速相機前面休息等時間過,或是在區間來回折返,反而是我們這種真正有事幹的人累個半死,用自己最舒服的速度絕對都吃罰單,說實在的,區間測速只是苦到真正需要北宜的駕駛,在沒車的時段不能開快,而塞車時本來就快不了,也難怪政府自豪實施區間測速降低事故發生率,廢話,這麼難開誰還要走啊?沒人使用道路當然事故率就降低了啊!以後雪隧塞車的話我還寧可塞在雪隧,走北宜反而有機會吃罰單,官真是好當。
之前騎山路下坡 區間測速40 真的是沿路一直剎車 現在機車幾乎只要補點油門就會超過最後直接在終點前停車等個幾分鐘在過去 感覺比較保險區間不是不行 是40真的太慢 125以上的機車幾乎輕輕含著速度就快超快了
瑩真律師也發聲了讚讚👍
區間測速的原理是微積分中的「均值定理」。區間測速事實上不是「測速」、精神也不是在算「平均速率」,而是證明在一段時間之中,「必定有」「超速」。反過來說,就算有超速也不一定會被抓出來。
覺得區監測速是非常不好的方式,之前一直注意儀表板真的很麻煩!! 哀 感覺會延伸更多問題..!! 另一個問題 廠商近期有很多資料顯示 可能有些問題!!
剛開進去A點 然後停在旁邊10-15分鐘喝個咖啡飲料聊個天, 大家在開始飆 。 建議區間測速A點剛進去旁邊設個流動廁所好了~
根本不是龜速超速問題,是道路品質跟設計問題,不改善這些基本問題都沒用,一堆路口停止線畫的有夠怪,我開到停止線不把車頭再往前一點,根本看不到左右邊,路樹擋視線,斑馬線劃在車輛死角的一堆,直接畫在最佳視線死角區,好幾次我已經夠留意有沒有行人了,結果他還是完美的剛好躲在我A柱,還好我真的是很慢的轉彎,都來得及再發現有人,趕快煞車,路人都有被嚇到,這些基本的不改,做這種沒用的,台灣圓環也是神設計...設這個多紅綠燈,你還是改回正常的路口就好了吧...唉...
該改變的是用路人習慣,包含行人也是。大家懂禮讓,車禍機率自然下降,不禮讓讓你汽車用推的也是撞在一起
難怪萬里隧道還在使用 區間測速, 因為人民無法利用GPS紀錄檢測質疑區間測速不準。
平常修個法律慢吞吞 能拖就拖 只有自己被打臉 的時候才會修法修那麼快 那些立委一個比一個還要混 看國會的出席率 就知道了!
都是些混吃等死的🙄️
🤫當然是有黑暗面的存在⋯
背後撈了多少就不得而知!
不然以政府作法怎可能如此團結快速通過。
國X黨的最垃圾
去了也沒質詢
最垃圾黨還想罷免黃捷
民機黨最無恥,直接讓區間測速上路,政府發瞜,反正我不會超速隨你罰
@@riley_0975 黃傑有在質詢?
該修的不修,要搶劫民眾就修的很勤, 這個能改善交通 那就見鬼了
經常速限都太低了,低於人類精神、自然與駕駛的自然流速,
令人很壓抑、一直剎車、很煩躁!
風景變得很慢,令人昏沉!
還要一直注意車速,很令人分心!區間測速是很糟糕的東西!
反映出政府長期對交通問題的鴕鳥心態,還有因循苟且。
出車禍?
那就再慢一點
@@jay53262002 再出車禍 那再慢點 ?
德國就因高速公路速限情況,慢速駕駛風景移動慢使人昏沉,進入疲勞駕駛狀態。後來改成無速限後,事故數反而下降,過慢的速限也是肇事原因之一,是有科學與實證證據的
全台都限速10km好了啦 官員才有感
穩速限 後面車就貼緊緊 壓力超大 而且不知道警察蹲哪裡就不敢加速 一直怕怕的
台灣交通最大爭議在怎麼制定最高速限,目前沒有明確標準,交通官員覺得車禍多就降速限,時速 50 公里會車禍就降成時速 40 公里,再加一根測速照相。
結果區間測速儀器還是中國製造,恐有回傳的疑慮,也不知道怎麼招標的。
一堆路40、50根本不合理
真的好笑
想問他們如果只是為了降低高速行駛的出事機率為何不直接訂個10或5就好
跟人走一樣快就好啦
乾脆不給車走不是更好
直接沒有問題欸
@@siangteng1118 定個5和10,官員也會反彈
大家肯定開40然後停在出口等時間塞爆
@@s5566sai 為什麼他們會反彈w
他們又不會走w
會走就不可能覺得40可以啦
@@siangteng1118 不走北宜而已,你如果市政府附近訂個10或5肯定反彈,可能跑步都超速喔
很明顯的政府就是為了要能夠從民眾身上多搶錢,才會火速通過了這個區間測速儀器的度量衡法
真的
其實他們自己也不知道在幹麻
他們自己也說違規變少
自己也賺不了錢啊
呃...你知道的太多了喔!
律師說的真好!!!感動!! 重點根本不是速度的限制,而是全體人民用路的素質啊 !!!
安全第一嘛
會出車禍的原因就是因為有車子在路上跑
如果從此後全國禁止動力車輛上路
保證就能100%根治交通事故發生
搞什麼測速這麼麻煩
選我正解
然後開始說腳踏車太快
再來滑板
再來說不能跑步
最後不會有人了
直接不會有任何發生的機會
交通工具的產生就是為了不用出自身力量就有辦法到達想去的目的地
也就是所謂的代步(古時用獸力、人力。現時使用電力)
其次是可以縮短來往時間
但人類到後來都把交通工具當作以最短的時間到達目的地為由而使用(不想浪費太多時間提早出門 壓時間底線 然後出門以最快的速度行駛)這樣事故通常比較容易發生
我覺得區間內開個小七一定很賺
北宜公路區間休息站
還要配上停車場
投資一下
有生意頭腦唷
笑死,擺攤賣香腸了啦XDDD
因為道路上有龜速車當路隊長,導致車輛不耐久候想要變換車道進行超車而提高車禍發生率,區間測速才是應該進行裁罰這種蓄意的龜速車吧...
當然農用車輛與載重車輛例外
只有罷免這些立委,才會怕啦!亂修法!酒駕、毒駕,都不處理!只會搞這個!
火花羅大哥真的要忙死了,蘇花改還沒忙完結果舊的又要死灰復燃,交通部真的在搞笑...
昨天看他的視頻,他真的很用心在研究道路安全問題
直接讓火哥當交通部長最快
沒搞笑,是認真的搞錢,你錯怪交通部了!
我覺得速限是在告訴用路人應該以什麼速度使用這個路段,但卻有人覺得在限速 70 的道路開 40 比較安全,這只會增加「相對速度」,也增加事故風險,坐過朋友車高速公路外側開 80 我都快下屎了。
傳統風氣總是覺得慢才安全,都沒想過大家一起快就安全了,就你在雷。
我也遇過這種真的會受不了想把他踹下車換我開,還好這輩子是不會再坐到他的車,只是怕全台灣有多少這種駕駛存在.....
80就算了,有的還給我開在中線,超車過去看一臉失智的在開車...真的很沒有觀念。
@@gantonio8785 開中線可還行
國一一堆80龜內線的
真.佔用超車道🐢車
慶幸這種的現在國道警察會攔了
(但國道警察也不是每個地方都會駐點orz )
@@user-sanyun 攔一次就學會了啦😂
除非他錢多多
@@尤俊傑-k8i QWQ 有首歌叫總是學不會
可以給🐢聽
很詳細很清楚,瑩真律師的影片一直都好好看☺️
肇事率與速度沒有明顯相關...這點臺灣示範得很好,速度低的嚇人但事故率高的驚人
德國高速公路自改成無速限後,事故發生數不升反降。可知長時間以低速行駛於寬敞道路上,易引發知覺疲勞,愛睏,等同於疲勞駕駛,是高速公路肇事的主因。文明政府速限的訂定一定要將駕駛人疲勞因素考慮進去,不然速限不訂還好,訂了反可能變成引發事故的奪命法規
因為事故被認定為超速,還有大部份事故為超速,所以要降低限速,都是執法機關自己說的算。
高雄圓山這邊的區間測速範圍中地面上有前半段40跟後半段50兩種速限
每次開過都很想知道這區間的測速要怎麼計算
結果就是每台車都開40龜速
現在還有中國廠商的疑雲呢 區間測速背後的官商勾結看來有得挖了。
我覺得只是廠商把出件廠登記在中國避責 這測速連測試都沒過 沒到大規模採買階段 應該沒賺到多少錢. 所以應該是蠢官自肥(通路有 但法律不熟 儀器不熟)
小弟“猜測”區間測速就是為了減少固定式及移動式測速照相機的設置,其實出發點是好的(減少相對應的人力及物力成本),但卻變向影響交通安全及順暢度,感覺因小失大,個人還寧願被小黑箱拍到(當做公益),也不要交通更不方便及不安全
再說了,台灣交通事故從來就“不是超速為主因”,更多的是民眾對道路安全的錯誤觀念(尤其那些為了方便而無所謂的人),應該將政策放在教育民眾正確的道路安全觀念及改善道路規劃(如路線及“車速”分流)
以上小弟淺見,有錯歡迎指正
我覺得 霸佔超車道 一段距離 不讓後方 超車 才該重罰!!!! 逼人他人超車 反而危險
我也很討厭有人佔據超車道
#請支持裝區間抓龜車XD
@@user-sanyun +1,開太慢的重罰
這個還真的沒有辦法,台灣的駕駛人考照制度太差了
之前還遇到大型聯結車霸佔超車道的...
應該請立委表態支持與否,支持的就讓他下台,該質詢的不質詢,整天在搞些有的沒的實在是...
只有台灣才能超越台灣政策
先不要說區間怎樣
光以低於限速 霸佔通行 導致 交通更加混亂
交通的本質就是
必須在安全基本考量內
維持最有效率的車流量
但在台灣看不到這種事情
當年驗收的時候,連儀器都還沒入法定度量衡,真不知道依據哪條規則通過驗收的呢?
"最大的問題"其實是台灣"道路速限不合理"
台灣普遍速限過低,而在速限過低的基礎上使用區間測速必定會導致駕駛人頻頻分心看儀表板上的速度而導致車禍發生(我自己開過區間測速路段,整段開下來很累,因為要一直分心注意車速),而如果是在一個合理的速限之下的區間測速,則至少駕駛人可以正常開車不必一直注意是否超速
本人是堅持速限內開車的“三寶”,例如速限70最高就是70,超過一點點就會馬上放油門減速!
阿怎麼知道超過一點點?就是一直注意儀表板啊!偏偏很多路段速限都很低,往往不自覺的加速,當注意到儀表板時速已超速就會有點緊張趕緊放掉油門!
甚至速限40,我守法的開40,都被後面的按喇叭,真的壓力山大!
每次開車都身心俱疲,眼累、手累、腳累,最後自認技術不佳,除非工作有需求,不然我絕對不會開車出門!
所以律師說很對,若注意力分散在儀表板上,其實真的還蠻危險的!
讚讚
瑩真律師也來關注這個議題
個人觀點是比較著重速限設計
不反對區間測速
但要有合理的限速設計
普通省道設計成40~50公里
一般通勤車輛很容易超速
全段區間測速都處於低速狀態
高流量真的不會塞車嗎?🤔
除了速限問題外,區間測速還有國家侵犯人民隱私權的問題
國民隱私的部分,現如今區間測速的技術可以說已經能基本上的紀錄國民行蹤,已可以說是對國民隱私權的ㄧ大侵害
當台灣在笑中國的監控時,殊不知台灣也開始搞出有類似功能的東西
更嚴重的是,這幾天更爆出許多證據指出公路總局與新北市使用的區間測速儀器為中國貨,更是直接與國防資安扯上了關係
所以個人不只認為速限應該要合理化,區間測速本身也應該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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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會危害交通安全的超速違規是那些嚴重超過車流平均速率的,然而我們都知道「飆仔」畢竟是少數,但政府卻為了抓這些少數而限制多數無辜民眾的便利性,甚至侵害了隱私權,這難道不是不符比例原則?
@@Kai-rust 單點測是能紀錄到什麼移動軌跡?@@
比道路攝影機還不如欸...
此外道路攝影機沒犯罪沒急難國家根本不能調閱,而單點測速照相沒超速國家根本不會有紀錄
而區間不是欸
你從通過的那一刻開始就被紀錄了
也就是說無論你是誰都在國家的監控之中,無論你有沒有違法
@@Kai-rust 哦還有,我仔細看才發現原來你說的是警用「測速槍」,那就更不用提了,那玩意完全只能測速度
連單點固定式測速照相或俗稱「黑箱」的不定點測速照相還不如,測速槍連照相功能都沒有,遑論監控
它就只是個「測速槍」,只是判斷駕駛人有否違規的科學儀器
是警察開罰攔停的依據
拿它來類比區間測速的監控性能更不恰當了
@@Kai-rust 哦那你說的要嘛三眼要嘛「黑箱」(我也不知道它的正式名稱)
也和我提的固定測速照相一樣的意思
不管哪種應該都無損我剛說的論點啦
最多就我誤會了你所指涉的儀器
@@Kai-rust 你484沒看到我回你的第一個留言...
這個問題我一開始就回覆惹
若要說超速是造成車禍原因,應該只佔了一部分而已,真正形成台灣交通亂象還是駕駛人的道路觀念及駕駛技巧,所以政府多花點心思在教育宣導及提高考照難度,才會是治本方法。
#台灣從來就不是一個法治國家
區間測速讓大家慢慢開就是因為,正常車輛撞到違規車輛雙方傷害都會降低,如果沒違規開多快都沒差
以內政部每年的統計數據來說,超速失控為主要肇事原因的事故從來不到5%....
台灣交通除了駕駛外還有很多道路設計也是造成違規或事故的原因....
@@dgrth468 如果希望駕駛開慢其實應該從道路設計開始,不論哪種道路台灣道路普遍寬度都過寬。
就像在巷子裡不會有人開快車,下閘道很少人會開得像在高架上一樣快一樣
基本的標線其實就能讓大多數駕駛降低速度,用測速限制駕駛速度是最低效率的做法....
測速不但增加駕駛分心的機會,很多時候反而會在道路上製造更多的速差造成追撞事故...
@@changlyon6033 三寶你馬路太窄他們會撞住家要設寬一點,馬路是設計給三寶走的,國道是設計給三寶開的,飆仔就是改死,龜速三寶天天出事政府確只會抓飆仔
不久的未來 照這個限制方式成長 台灣就是世界第一個開車比腳踏車還要慢的國家 以後只有腳踏車可以上國道
台灣政府正事不做,做一些擾民的政策。台灣的交通問題是超速造成的嗎?
1. 路上一堆職業駕駛 (計程車、貨車、公車、砂石車) 把別人生命當做玩笑,整天逼車、任意變換車道。
2. 台灣駕駛不保持交通距離,只要有一點車距就換車道插隊
3. 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有事先打方向燈
4. 隨意停車、紅線停車、並排停車、擋別人門口
5. 不禮讓行人
政府做了什麼?
根據以上問題呢
政府的做法是限速、增加紅綠燈
怎麼讓人煩躁就怎麼來處理交通
法律不得抵觸憲法,監視系統不得用在監控人民從A點到B點的移動,甚至在A點就拍照存檔,將每個人都先當成超速犯,然後經過B點再進行比對..這已經嚴重觸犯到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權
彰化警察局一開始還先質疑那名騎士的行車記錄器沒通過認證,所以不撤銷罰單,結果後面是發現自己的儀器出包。可憐啊
警察就賊頭啊!
不然怎麼叫有牌流氓
然後開始踢球給交通部,交通部踢給公路總局循環就開始了,趕快撐到修完法就沒事了,反正都是自己,民眾都是次等公民也不能拿他們怎樣
無速限公路必須有極佳的道路品質與完善的交通規劃,此外,駕駛人的車輛性能、駕駛技術、守法態度,皆須提升,否則不適用無速限。
曾有一句話說:「台灣人的開車技術都是一流的,因為二流的都死光了!」無速限可能實現這句話⋯⋯
我看其他法都愛修不修,這種能撈的馬上就過了
其實問題是在於,度量衡有辦法確定兩台機器在不同點,時間是一樣?我兩台手機,鬧鐘設定一樣時間,鬧鐘啟動卻相隔五秒。想問,兩台機器誤差怎麼有辦法確定在一秒內?技術真的做得到?
還有一個問題 憲法有保障人民自由,現在一大堆區間測速已車牌來紀錄辨識,是不是等於人民的行蹤都遭受監督?
這個也是我懷疑的地方
之前的舉發設備,是車輛發生超速的事實
儀器才會有動作
但是這個區間,是只要路過就會開始監測
以這個設置的速度
那不就代表政府可以利用這種方式
來監控人民的去向
再加上現在被爆料是用大陸一些敏感廠商的設備
是不是可以合理懷疑
共產黨可以利用這個來記錄軍車的數量、去向
等等的敏感資訊
@@seababy0306 綠色共產黨紀錄選舉期間的遊覽車比較有可能XDD
人身自由不是給你這樣無限上綱的...
自由不是讓你拿來無限上崗的
還有,憲法不止保障人身自由,憲法也有說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可以合理限制人民的自由
@@MIN-ir1sp 我覺得雖然過度但是能反思的,你今天不在乎政府追蹤你上高速公路行蹤,慢慢的他連你走在路上攝影機頭像追蹤呢,我也能說是為了安全抓逃犯等等阿
上次我被警察認錯人(已離違規當事人違規處很遠)開了闖紅燈的罰單,結果交通裁決所的承辦人要我提出自己沒有違規的證明,還說無罪推定僅適用於刑法…
看瑩真律師的影片真的好重要!!
瑩真律師最後分析真的挺好 有多面向去討論
我覺得車開得過慢才更危險,要為了保持交通流暢,區間測速除了最高速限也應該設計最低速限,讓那些習慣牛車的駕駛保持應有的速度,對整體的交通流量跟安全才有幫助。
純超速的事故明明少之又少
大多伴隨分心 闖紅燈 隨意變換車道等等
超速如果真的佔車禍比例的大部分
直接規定所有車出廠的最高限速120不是更快
油門怎麼催最快就是120
你再來看看車禍有沒有減少
別讓民眾覺得那根本只是賺錢的方式
畢竟超速超好賺
真的,純超速的事故真的不多,網路上看到分享行車記錄器影片多是不當超車
其實目前爭取取消區間測速的原因是因為
1.台灣速限設定不合邏輯(所以會有必須要一直看著儀表板的問題「目前世界上大多是使用85%速度來計算實際速限,而台灣則是此路段道路的曲率半徑來訂定速限」)
2.沒有統一的管理單位(目前區間測速是由架設單位進行發包跟檢查,但出問題時卻沒有一個能夠合理申訴的地方,當時西賓測速出問題的時候,公路總局說是彰化警察局的問題,彰化警察局說是公路總局允許架設的)
3.儀器個資外洩疑慮(在修法前有被爆出機器是使用大陸廠商製作的儀器,但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話說限速可能不會降低事故機率,但速度慢動能也會降低,代表發生事故之後,造成的傷害也會降低
感謝律師分享!期待很多的法規能更合時宜跟完善!
區間測速立意良善,個人是支持的,有問題的是速限太低及設置路段,反而更容易造成塞車或事故
都民國110年了還在沿用5,60年代所制定的速限
例如交通部或公路局常常宣導北宜公路是國道5號的替代道路,當塞在國5時改走北宜卻因區間測速而一樣塞,那要用路人如何開,不管走哪都塞啊
根本脫褲子放屁的區間測速,真正要解決用路問題。
重點在於實際道路使用上的方法,而不是用盡各種方法限制速度。
汽機車駕照都可以在駕訓班,用制式解答手段去面對這種考試。
反變成實際用路技巧0分。 那些喜歡支持區間測速的我就只問一句拉。
超速路邊故意停超過1小時請問我時速多高?
為什麼會有人想先超速再停一小時?
@@432v01 ! 代轉都可以玩大富翁了,突然碰到一群。就是要玩區間停停看的瘋子會不會有? 是不是很難說不會有這種偏激狂
去年區間上 每個人都停在終點好嗎 沒人敢跟他賭
區監測速會造成交通壅塞。
1. 因為如果用路人在整段車速在最高時速上下波動時,則接近尾段測時器時,會故意龜速,以免因不確定整段路平均時速是否超速而吃罰單。
另外,被前面龜速車擋住,會讓人心情煩躁,更容易誘導駕駛超速超車。並再次龜速,避免因不確定性而吃罰單。
這整個是無限惡性循環!!
這和前面路段超速,後面故意龜速的作法,取平均值蠻像的。
2. 如果沒注意監測從哪裡開始,就必須後面部段保持龜速,避免因不確定性而吃罰單。
3. 限速標示不清或不明顯,以及各種用路人不確定限速是多少時,也會保持龜速,避免因不確定性而吃罰單。
4. 為了避免吃罰單,全程龜速,這種情況當然也會發生。
在大陸開過車的人,一定碰過以上情形。
這東西不是準備好不好的問題,而是這種取締方式是否助於交通管理,還是只是監控人民、侵犯人民
問題不在速度 你有沒有良好駕駛習慣 蛇行駕駛是唯一的闖禍關鍵 速率100~120間不得超車保持距離,又怎麼會發生車禍呢。
速限也是個問題阿,一堆路都設40是要怎麼騎,是要民眾都騎腳踏車喔.....
很多車禍並非超速造成的
是駕駛觀念導致 應該要從教育做起
我今天就遇到再左轉道往右轉的人 還有跨雙黃切西瓜左轉的人 還有要右轉去加油站不打方向燈的 還有要出來時不看來車的想轉就轉 想停就停 想走就走 太多太多每天都在上演的 再加上許多錯誤的觀念持續洗腦導致而成
請教律師,區間測速算不算是間接證據?因為它不是直接測量車輛的速度,而是測量時間,再推算出速度。
如果是,那在法律上,間接證據可以用來裁罰嗎?
最近一次路怒
我開開心心的直走時速約40
路旁違規臨停的小黃看都不看方向燈也不打說切就切
本身看得遠就算60(測速器容許值)我也有自信反應
但是問題是這個嗎?我的車速是車禍的主因嗎
我很專心他很隨意才會造成如此令人恐懼的死亡交叉
根本不肯管理用路人心態
整天對車速做最低化管理
況且問題還沒結束
硬插就算了停紅燈 轉綠燈了
不演了直接發呆...我知道他再設導航
為何不設完再走
滿滿的大問題一台小黃造成車禍可能性不到100公尺發生4次
反過頭來覺得我40過去才會發生危險????
這個政府真的不可信
反正我是沒再演
超速我一定會 反正我寧可快一點遠離三寶
我打死也不會讓三寶在我身旁蠢蠢欲動
不看就變換車道,逼車的闖紅燈的酒駕的,請問這些問題有比車速的問題多嗎?開的快的去內側慢的去外側,要左轉的靠左要右去靠右很難?還有一堆不看就逆向或是就轉的職業駕駛,別鬧了根本跟超速一點關係都沒有
說的太好了,尤其是在終點前剎車,絕對會影響後面的車子,然後台灣的法規……後面的車子準備好錢吧
德國高速公路由政府原本有速限改成無速限後,車禍發生率反而是下降的。 原因是駕駛容易因固定速率造成長途駕駛愛睏,反而引起事故。取消速限後反而駕車不易疲勞,政府是有研究過的。過低不合理的速限,其實也是高速道路事故引起的原因之一,且也違反當初建設這些道路的省時又有效率的立意
區間測速,預防罰單在車放鬧鐘,時間到才能出去。
政府幫廠商銷庫存吧,跟之前強制開車就開大燈就算是大中午的~
以新莊到林口台地的青山路來說,區間測速安裝之後,交通事故發生率確實有非常明顯的改善,以往每年都一定有人在這條路上往生,自從區間測速安裝至今就沒再發生,現在大家真的都按照速限行駛了,因此一定有某些人因為區間測速的實行而使他們的人生得以延續。我覺得區間測速這個政策非常好,應該擴大實施。
支持國道全線安裝,低於最低時速開罰
區間測速應要有如律師所說相對應的「設置辦法」,不應讓地方政府說裝就裝,剝奪人民行動自由及個人財產,以及原本是為降低交事故之良善本意,變相成為各地方政府或國庫之斂財器具讓民眾觀感不佳。
設置辦法例如以下:
1.連續彎道、坡道坡度達多少以上
2.重大交通事故肇事率過高路段(比平均值高出多少以上)
3.交通繁忙都會區,行人、車種複雜區域
那些地方不該裝?
例如:高速公路、快速道路等本身設計為高速行駛增進行駛效能之路段
如果全部道路都規定速限開一定大塞車~4線到限速40的真的見鬼了~一般也最多50~郊外才有60
應該要全部加20
時速在事故發生大部分都不是主因,政府卻一直拿超速開刀,原因只有超速最方便從人民口袋裡撈錢,交通部真的爛
覺得還有其他更大的陰謀🤔
德國高速公路自改成無速限後,事故數是不升反降,說明了高速、快速道路以慢速、定速行駛,極易使人犯睏,造成疲勞駕駛的狀況,引起交通事故也就不意外了。德國人已證明給你看了,速限事故件數的關係,交通部是否該慎重檢討,是否目前許多不科學的速限,已經巧巧的引發許多不必要的事故呢?(誘發疲勞駕駛)……人命關天啊,德國人寶貴的經驗,不能不學啊
交通部聰明!官哪⋯⋯⋯!
說真的我覺得區間測速沒什麼問題
只要保證測速絕對準確
還有保證不使用中國廠牌的儀器或軟體
不過這兩點我們的政府做得到嗎?
絕對準確,神?
仇中?
@@rialt9 國安問題啊
用中國貨心真大啊
其實無差別的蒐集車牌紀錄人民路徑資料也是一大問題
傳統測速沒超速的可不會被國家紀錄...
@@user-sanyun 臺灣是全世界監視器密度數一數二的國家
政府如果真的要監控你的行蹤方法多得是
重點是這些資料會不會被惡意使用
所以才說絕對不能使用中國廠商的軟硬體
@@toshi2056 其實你說的不錯
但現在至少有規範,政府要調閱監視器資料除非有犯罪或急難事情
但,區間,你只要經過就被紀錄了,只是紀錄後沒超速不會開罰而已
而且不用特別調閱監看就有車牌紀錄了(有車牌辨識)
而如你所說,重點是資料會不會被惡意使用
但這樣的器具無疑是開了個漏洞
如果往後中華民國換成某個想搞監控的政黨,它可以光明正大的直接拿來用還不違法⋯⋯
然後,也還涉及你提的國防資安問題
等等
其實有些人覺得隱私權的切入點是小題大作,但我覺得是防微杜漸
而且看留言區,其實也不少人如我擔心的一樣,這樣無差別的紀錄難道沒有侵犯隱私權?沒有不符比例原則?
傳統測速也只有超速的會被拍呢
尤其現在區間測速有遍地開花之勢,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
限速不能降低交通事故,但可以減低事故的嚴重性,就像律師說,突然減速或變換車道真的比較造成事故發生,但我們的公務員的數據分析能力真的不太好,所以大家只好自求多福了
公務員的數據分析能力真的不太好,其實阿他們把真實情況回報給上層會被交通部長拒絕,因為車禍多才能裝更多奇怪的儀器來賺錢
我覺得是數據出現問題,很多車禍都沒查明原因,直接被認定為超速。
@@牛牛-b5p 可是如果限速不合理,本來就很容易超速,所以也可能是你說的
@@rudinyu8343 就醬,一直循環
跟公務機關打交道的經驗,
一個眾望所歸的政策拖拖拉拉不是無利可圖就是利益喬不攏,而一個民怨沸騰政策還要硬推到底,就是一定有人要A錢,就這麼簡單而已!
謝謝瑩真律師願意關注這個議題
但有些問題不知道律師的看法如何
區間測速將每一個通過該路段的車牌記錄下來
當然政府會聲明這個紀錄只會在測速的部分作使用
不過這樣子的儀器並沒有剝奪民眾秘密移動的權利嗎?(不太清楚是行動自由還是隱私權的部分)
如果有剝奪民眾的權利
為了取締超速,僅有幾千元的罰款,這樣相對"輕微"的違規事項(這邊並不是想鼓勵或合理化惡意競速的行為)
區間測速這樣完全掌握每一個用路人的行蹤
這樣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苗栗造橋那區間測速路段,為了保護石虎晝夜時速不同,保護保育類當然是好,但政府在開拓道路截彎取直時,不就先破壞了生態⋯卻用此理由依時段限速來填補財務缺損⋯⋯
我覺得最高效的限速應該是減速丘,凸起來特別高根本不想高速輾過
話說政府有統計車禍地點嗎?會不會地點都在路口之類的
換超跑抗議
德國Autobahn只有某些路段. 只要超速(修正後速度)就會開單, 不管你超速多少....曾收到一張15歐的罰單只因超速5km, 另一次因超車時稍微超過速限, 也收到罰單...
在靠近休息站的路段, 是有限速的。一般路段是不限速。
台灣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是因為道路設計不良,導致駕駛習慣靠經驗判斷而非既有規則
現在台南鄉下有許多路口不違規是會卡住的
從頭到尾都不是速度的問題
要交通順暢? 我之前提過了,高管規則第8條 第1項 第3款,超車道規則,
懇請律師針對這條講解,拜託!
此條是否但書書寫方式是"附加補充性質之但書"?
此類型之但書,被非前段原則之例外
還有法定速率計有合法容許誤差
再來,很重要,母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
"""並沒有授權給交通部""",
但他們卻能用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增加一段,扭曲了沒有母法文字意義。
還有隱私問題,區間測速會記錄路徑,傳統照相測速只會紀錄點。
有什麼手段促請政府去檢視每條道路的速限嗎,是否符合自然車流速率嗎??? 若有路段不符合的,建議要不就修正速限,要不將修路經費下修,將道路等級降級。因反正也用不到該路正常的自然車流速率,倒不節省納稅人的錢,經費做點其他事較有意義
台北市的自強隧道區間測速50km/h,很多智障就都只開到40km/h,後面就塞得跟什麼一樣
超速是有問題沒有錯,但是開得太慢是不是也會出現問題?
看來路怒症的會越來越多
有些警察還會在大直線單虛線的山路間測速擺攤....完全不讓民眾超過烏龜車= =
業績熱點
廢井怎麼可能不賺一波
廢井:塞車?關我屁事~
不管有沒有超速,保險一點停路邊抽根煙就一定ok了,戒了要改回來了
台灣就是喜歡在平面道路蓋又寬又直的道路,插一根市區限速40公里,然後說沒空間蓋人行道跟自行車道。
路徑也是人民的隱私權⋯⋯
應該要強制每台車裝設時速上傳設備,然後比對路段限速,超過直接開始扣點
這種方式感覺可以在行車電腦或時速表上做手腳,上傳有誤差的數字XD?
其實不只是說過了區間測速之後還是可以超速的問題
還有可能會過了區間測速之後為了把時間補回來而補償性超速,開得比原本更快。
這樣真的有比較安全嗎?
速度一直都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但是不可否認的,速度跟事故的嚴重性是成正比的。
區間測速原理,利用車輛通過A點與B點的時間長度,計算車輛的平均速率,意指車輛通過A點即有資料儲存於某處,也就是用路人在尚未違規情況下,車輛資料已被監控紀錄,而現有測速照相(感應線圈式、無線電波)則是在車輛違規下才紀錄。區間測速是否已屬於電子監控,視所有通過(A點)的用路人車輛皆為有罪?等到通過B點,"證明用路人車輛無罪",才從資料庫去除(是否移除仍為疑問,政府並無解釋這方面的處理)。當初高速公路的ETC設備,在政府內討論是否可用來監測超速時,當消息被大家得知已有很大爭議,為何政府可以現況使用?若以無罪推定論,為何人民在無違規情況下,便直接受到政府監管?
為拉低平均速度,在區間速度慢也要罰,另外規定區間測速區內禁止停車。
謝謝瑩真律師的分享,好詳細👍
區間測速在台灣高速公路上有另一個問題:
高速公路上龜速車要罰款,假如在區間內,因故暫停路邊,之後被判定成龜速車而遭罰,是否又要民眾自行去監理站申訴?!
律師想請問ㄧ下,區間測速除了違規車輛外。也會拍下未違規車輛的車牌。這樣不會侵犯 人民權利嗎?
許多道路規則設定不當,而又要人民一起龜速的擠在一起分列式開車,這樣會減低事故發生?
用路人以馬路條件的正常速度速速抵達目的地,減少用路時間大家相對都安全許多
速度與車禍事故沒必然關西,但速度與車禍嚴重程度卻有直接關西(所以我站成設限數,畢竟我們的國土不像歐洲那麼大)但是否該提高或變動高速公路與快速道入速限,哲認為只要有多方相關專業人士一起認可就行
等等,我在下交流道後來在上,怎麼算,區間根本上是讓開車更塞車不會更好,重點反而更會車禍。
車速快的確是造成重大車禍事故的主要因素,並非造成大量車禍問題的主要原因
有一句大家常說的(10次車禍9次快),這句話並不正確,絕大多數的車禍發生原因是用路人與駕駛人不正當行為造成的(闖紅燈、逆向、違規跨越線道、注意力不集中...........)
而且台灣速限一直都最令人詬病的交通問題,速限訂的方式理應是在一條道路中大多數駕駛舒適操駕的速率之上而非之下,沒經過一段時間去蒐集相關數據,違規速限值隨意設定如同擾民。
律師說的真棒!給讚
講的很實在,很多事情政府根本沒在想就執行,哀
可不可以先要求法官、檢查官、律師、司法、立委、議員…等,管嚴格一點。有更多更嚴格的退場機制。
這樣子我們才能信住他們。
不知道為什麼,
上面的人都一直在想辨法官百姓的行為。一直想辨法從百姓拿錢。
一直訂一些很沒意義且很嚴格的規則,死守規則。
但是上面的人收賂、偷懶…等,都不管。
主要是速限給得太低啦!!!
北宜公路速限40是開什麼玩笑...
車子性能越來越好 道路法規卻牛步更新
自行車下坡直接超速
合歡山清境這邊還有30的鬼神測速桿喔~
@@DennyKo 那隻真的是不催油門都會超速,下坡煞車放開就40了ZZZ
開什麼玩笑,40也太高了吧!應該限速10公里最安全,撞到都不會死人,除非有輾過
要叫那些老人認錯比30歲前在台北買房子還難
才騎車走北宜去礁溪買鴨賞,北宜幾乎全段區間測速,速限40實在是會騎到吐血,速限實在太低,油門多一點就超速,下坡不灌油門也超速,一路上不斷的低頭仔細看儀表板,反而降低對路況的掌握,而那些飆車的跑車、機車一樣狂飆一通,因為他們都停在測速相機前面休息等時間過,或是在區間來回折返,反而是我們這種真正有事幹的人累個半死,用自己最舒服的速度絕對都吃罰單,說實在的,區間測速只是苦到真正需要北宜的駕駛,在沒車的時段不能開快,而塞車時本來就快不了,也難怪政府自豪實施區間測速降低事故發生率,廢話,這麼難開誰還要走啊?沒人使用道路當然事故率就降低了啊!以後雪隧塞車的話我還寧可塞在雪隧,走北宜反而有機會吃罰單,官真是好當。
之前騎山路下坡 區間測速40 真的是沿路一直剎車 現在機車幾乎只要補點油門就會超過
最後直接在終點前停車等個幾分鐘在過去 感覺比較保險
區間不是不行 是40真的太慢 125以上的機車幾乎輕輕含著速度就快超快了
瑩真律師也發聲了讚讚👍
區間測速的原理是微積分中的「均值定理」。區間測速事實上不是「測速」、精神也不是在算「平均速率」,而是證明在一段時間之中,「必定有」「超速」。反過來說,就算有超速也不一定會被抓出來。
覺得區監測速是非常不好的方式,之前一直注意儀表板真的很麻煩!! 哀 感覺會延伸更多問題..!!
另一個問題 廠商近期有很多資料顯示 可能有些問題!!
剛開進去A點 然後停在旁邊10-15分鐘喝個咖啡飲料聊個天, 大家在開始飆 。 建議區間測速A點剛進去旁邊設個流動廁所好了~
根本不是龜速超速問題,是道路品質跟設計問題,不改善這些基本問題都沒用,一堆路口停止線畫的有夠怪,我開到停止線不把車頭再往前一點,根本看不到左右邊,路樹擋視線,斑馬線劃在車輛死角的一堆,直接畫在最佳視線死角區,好幾次我已經夠留意有沒有行人了,結果他還是完美的剛好躲在我A柱,還好我真的是很慢的轉彎,都來得及再發現有人,趕快煞車,路人都有被嚇到,這些基本的不改,做這種沒用的,台灣圓環也是神設計...設這個多紅綠燈,你還是改回正常的路口就好了吧...唉...
該改變的是用路人習慣,包含行人也是。大家懂禮讓,車禍機率自然下降,不禮讓讓你汽車用推的也是撞在一起
難怪萬里隧道還在使用 區間測速, 因為人民無法利用GPS紀錄檢測質疑區間測速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