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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棒 不是故意要刁難學生但問題法律本就是一字一句斤斤計較所有案子的全部細節都講得前後不通會有很多地方出問題同時也在跟學生說要加強表達能力這是為了學生好學生很明顯大部分是照稿走但對整個事情不是很通透讀法律這樣以後會很危險
說實在的實務上就算到了法庭,不管他是誰,頻頻出錯的機率或失誤或根本沒注意到,或故意或間接故意,太多了。還有法官跟我說他又不是中文系的,然後那個檢察官分明就是故意在扭曲事實。可是,其實很多都是不小心的,基本上只要法官聽得懂就好了,根本沒人會說甚麼。學校的法學老師給我的建議也是不要鑽牛角尖。再者,以台灣現狀,比起最嚴重的醫學常識普遍比全世界低落以外,我們的法律常識也是,然而,醫學上的問題,大家都很願意聽護士或醫生講。一扯到到法律,你只會看到滿臉的仇恨。生活中或社會上,或處理行政作業,沒有人想要精準,都是求快。法庭上要求精準外,還要精簡。不給你任何思考跟猶豫的時間,連陳述的時間都不夠。但生活中,他們寧願你白癡一點。
我是覺得這樣做人很難,但是你要面對現實。
沒錯,有要求總比出社會被民眾罵好,民眾是在背後傳開的,只是學生也要知道這位教授要求是算頂標的,加油
@@查理布考斯基-v2n沒有喔,現在醫院我也不太相信了
@@Hhhyyy-h6v 這些都是基本的= =去法庭逛逛可否?
謝謝老師的用心教導!!我屬跨科系的人都能明顯受益良多,更不用說本科生了!非常感謝!
釋字7291:35:53 預算跟法律都在立法院1:36:51 教授說明申請原因1:42:14 大法官不受理原因1:43:10 偵查中不行調閱文件,補充325限制1:47:38 作業上建議參考老師意見書
因為某某某總召近期的主張 不是法律系的我 來了解729號~
謝謝教授苦心教導
好好聽 學生從天真變現實的過程
釋字3190:13 背景 考試院考生複查成績5:28 背景 申論題有很大的空間,參考答案為何不能複查(網友意見:我自己是非常不同意,考完不給參考答案,那課本也乾脆不要給了)7:40 其他的案子10:16 主張不給看參考答案侵犯什麼權利?
釋字729終於來到為何申請釋憲 1:31:30立法委員發動立法權要調閱文件(依據釋325) 1:32:30為什麼是檢察總長申請 1:34:35根據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第63-1條規定,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49:18 釋字325
釋字729 1:25:00背景 1:26:20人 1:26:35 檢察總長 立法委員事 1:26:44 一個法官有沒有貪污被監聽
釋字729事 1:27:23事情重新整理 1:28:45 聽到立法委員跟法官有來往教授有趣的問題 1:30:10
謝謝湯教授
釋字31914:47 限制什麼?剝奪什麼?15:31 訓練腦袋時間,知的權利17:24 網友個人意見:犯罪前科也屬於個人資料不能查,啥?18:10 網友意見:如果爸媽是個人資料,那為什麼維基可以寫得那麼詳細
最近的憲法法庭判決亂七八糟 聽到這句話我興趣就來了 好想知道是怎麼個亂法
有說阿,例如以前的解釋文會清楚傳達違憲的原因是甚麼,但是現在的解釋文只告訴你,哪一條違憲,哪一條合憲,但是沒有告訴聲請人到底違憲的點在哪裡。
@@投機客-p2m 我是想知道具體實例= =
毁宪乱政,大法官乱解析?
@@Mstarck0 我沒記錯立法院有一場質詢是大法官候選人,結果連一些簡單的法學知識都回答不出來被立委幹在台上,所以我不覺得意外
@@user-id8gf7hy 幾年前的大法官審查我有看 被問到支支吾吾的應該不只一個 呂太郎當秘書長的時候更是常常跳針 不知所云
51:42 美國選舉人制,是有變節例子,的確是有機會看選舉人意志
01:03:45 釋字325解釋文
釋字31918:14 個人資料有兩個問題19:49 319解釋裡面,哪一塊有回應
1:25:23這能讓無思搖看到這影片嗎?
❤
這太專業了,我怕她…
@@vickl999512智能不足看不懂
最後是不得調閱卷證資料(這是案外案)所以要偵辦結束後才能調閱這有什麼問題嗎?🤔
@@vickl999512你可能才是沒聽懂的那個…
申論題每位評分員的觀點不同應該用幾位評分員的平均分數
釋字325 49:20背景 第二次修憲 49:35
1:11:07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請不要只聽一半!湯前大法官有說監察院的調閱權是針對人,做出彈劾權、糾舉權、糾正案。影片時間1:11:151. 憲法57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且對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有質詢權。2. 憲法67條之一可以立法院設各種委員。3.憲法67條之二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相關係人員到會備詢!而且釋字325號之後,還有個釋字585號說明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得享有一定的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釋字585號裡面也有針對釋字325做補充!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釋字565號!
不要聽到調查權 就認為他是某一個東西。憲法63 規定了立院之權能 : 法律案 預算案(其他略)憲法90 規定了監察院之權能 :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再由釋字得出,為行使憲法固有權能,而延伸出調查權之輔助性權力,這樣解釋很明白了吧? 監察/立法之調查權都是為附帶的,有人故意把它當成一個完整或主要的東西
麻煩你再轉回去1:05:00 聽教授問得問題,就很清楚了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笑死那代表行政院法務部的高等檢察署底下的地方檢察署裡面的檢察官有調查權是違憲的 怎麼不敢去向大法官申請釋憲說檢察官查案是碰觸到監察院的職權完美詮釋了什麼叫做斷章取義
賴清德選前都說要廢監察院了 還在監察院監察院... 蔡英文八年前也有說要廢 我真無言民進黨早點做還需要台灣人民內鬥內耗??? 一堆死忠的 台灣會垮
这是台湾的大学生吗?话都讲不流畅!失望!
東吳法學院,科系排名本來就比較後面
@@hamster6093 呵呵呵,台大有林智堅,我也沒有要戰學校,崩壞的體系,一切回到個人的學術高低
這很棒 不是故意要刁難學生
但問題法律本就是一字一句斤斤計較
所有案子的全部細節都講得前後不通
會有很多地方出問題
同時也在跟學生說
要加強表達能力
這是為了學生好
學生很明顯大部分是照稿走
但對整個事情不是很通透
讀法律這樣以後會很危險
說實在的實務上就算到了法庭,不管他是誰,頻頻出錯的機率或失誤或根本沒注意到,或故意或間接故意,太多了。還有法官跟我說他又不是中文系的,然後那個檢察官分明就是故意在扭曲事實。可是,其實很多都是不小心的,基本上只要法官聽得懂就好了,根本沒人會說甚麼。學校的法學老師給我的建議也是不要鑽牛角尖。
再者,以台灣現狀,比起最嚴重的醫學常識普遍比全世界低落以外,我們的法律常識也是,然而,醫學上的問題,大家都很願意聽護士或醫生講。一扯到到法律,你只會看到滿臉的仇恨。生活中或社會上,或處理行政作業,沒有人想要精準,都是求快。法庭上要求精準外,還要精簡。不給你任何思考跟猶豫的時間,連陳述的時間都不夠。但生活中,他們寧願你白癡一點。
我是覺得這樣做人很難,但是你要面對現實。
沒錯,有要求總比出社會被民眾罵好,民眾是在背後傳開的,只是學生也要知道這位教授要求是算頂標的,加油
@@查理布考斯基-v2n沒有喔,現在醫院我也不太相信了
@@Hhhyyy-h6v 這些都是基本的= =去法庭逛逛可否?
謝謝老師的用心教導!!我屬跨科系的人都能明顯受益良多,更不用說本科生了!非常感謝!
釋字729
1:35:53 預算跟法律都在立法院
1:36:51 教授說明申請原因
1:42:14 大法官不受理原因
1:43:10 偵查中不行調閱文件,補充325限制
1:47:38 作業上建議參考老師意見書
因為某某某總召近期的主張 不是法律系的我 來了解729號~
謝謝教授苦心教導
好好聽 學生從天真變現實的過程
釋字319
0:13 背景 考試院考生複查成績
5:28 背景 申論題有很大的空間,參考答案為何不能複查(網友意見:我自己是非常不同意,考完不給參考答案,那課本也乾脆不要給了)
7:40 其他的案子
10:16 主張不給看參考答案侵犯什麼權利?
釋字729
終於來到為何申請釋憲 1:31:30
立法委員發動立法權要調閱文件(依據釋325) 1:32:30
為什麼是檢察總長申請 1:34:35
根據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第63-1條規定,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49:18 釋字325
釋字729 1:25:00
背景 1:26:20
人 1:26:35 檢察總長 立法委員
事 1:26:44 一個法官有沒有貪污被監聽
釋字729
事 1:27:23
事情重新整理 1:28:45
聽到立法委員跟法官有來往
教授有趣的問題 1:30:10
謝謝湯教授
釋字319
14:47 限制什麼?剝奪什麼?
15:31 訓練腦袋時間,知的權利
17:24 網友個人意見:犯罪前科也屬於個人資料不能查,啥?
18:10 網友意見:如果爸媽是個人資料,那為什麼維基可以寫得那麼詳細
最近的憲法法庭判決亂七八糟
聽到這句話我興趣就來了
好想知道是怎麼個亂法
有說阿,例如以前的解釋文會清楚傳達違憲的原因是甚麼,但是現在的解釋文只告訴你,哪一條違憲,哪一條合憲,但是沒有告訴聲請人到底違憲的點在哪裡。
@@投機客-p2m 我是想知道具體實例= =
毁宪乱政,大法官乱解析?
@@Mstarck0 我沒記錯立法院有一場質詢是大法官候選人,結果連一些簡單的法學知識都回答不出來被立委幹在台上,所以我不覺得意外
@@user-id8gf7hy 幾年前的大法官審查我有看 被問到支支吾吾的應該不只一個
呂太郎當秘書長的時候更是常常跳針 不知所云
51:42 美國選舉人制,是有變節例子,的確是有機會看選舉人意志
01:03:45 釋字325解釋文
釋字319
18:14 個人資料有兩個問題
19:49 319解釋裡面,哪一塊有回應
1:25:23這能讓無思搖看到這影片嗎?
❤
這太專業了,我怕她…
@@vickl999512智能不足看不懂
最後是不得調閱卷證資料(這是案外案)
所以要偵辦結束後才能調閱
這有什麼問題嗎?🤔
@@vickl999512你可能才是沒聽懂的那個…
申論題每位評分員的觀點不同應該用幾位評分員的平均分數
釋字325 49:20
背景 第二次修憲 49:35
1:11:07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請不要只聽一半!
湯前大法官有說監察院的調閱權是針對人,做出彈劾權、糾舉權、糾正案。
影片時間1:11:15
1. 憲法57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且對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有質詢權。
2. 憲法67條之一可以立法院設各種委員。
3.憲法67條之二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相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而且釋字325號之後,還有個釋字585號說明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得享有一定的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
釋字585號裡面也有針對釋字325做補充!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釋字565號!
不要聽到調查權 就認為他是某一個東西。
憲法63 規定了立院之權能 : 法律案 預算案(其他略)
憲法90 規定了監察院之權能 :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再由釋字得出,為行使憲法固有權能,而延伸出調查權之輔助性權力,這樣解釋很明白了吧?
監察/立法之調查權都是為附帶的,有人故意把它當成一個完整或主要的東西
麻煩你再轉回去1:05:00 聽教授問得問題,就很清楚了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笑死
那代表行政院法務部的高等檢察署底下的地方檢察署裡面的檢察官有調查權是違憲的 怎麼不敢去向大法官申請釋憲說檢察官查案是碰觸到監察院的職權
完美詮釋了什麼叫做斷章取義
賴清德選前都說要廢監察院了 還在監察院監察院... 蔡英文八年前也有說要廢 我真無言民進黨早點做還需要台灣人民內鬥內耗??? 一堆死忠的 台灣會垮
这是台湾的大学生吗?话都讲不流畅!失望!
東吳法學院,科系排名本來就比較後面
@@hamster6093 呵呵呵,台大有林智堅,我也沒有要戰學校,崩壞的體系,一切回到個人的學術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