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一般行為自由(allgemeine Handlungsfreiheit)/知的權利(constitutional right to know)➤〈憲法專題:憲法第22條大法官解釋會通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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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8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64

  • @wangxiaomingyaya
    @wangxiaomingyaya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4

    好奇老師對近期國會改革的看法 不曉得老師之後會不會有相關的時事評論影片🥹

    • @mmmu1212
      @mmmu121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怕某群狂熱份子不滿意又跑來出征…
      完全不尊重教授老師的專業。

    • @dolphonlee3834
      @dolphonlee383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mmmu1212 老實講直接拿沒執政的理念不同的人指名道姓出來鞭,被罵剛好而已。
      不然你看到他上課有拿現在亂搞憲政議會的民進黨出來鞭?

    • @mmmu1212
      @mmmu121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7

      @@dolphonlee3834
      不能就中華民國臺灣憲政體制,來評論2028義無反顧拼一次柯文哲大總統的競選政見???
      哪兩黨在亂搞憲政體制???
      感謝弟兄姊妹您清楚示範民主小草、國蔥寶寶之民主素養。
      備註:提醒您記得抖內捐款:
      (KP TV/民眾之聲/國蔥老師/館長/臺灣良心朱學恆)

    • @dolphonlee3834
      @dolphonlee383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mmmu1212 你素養真好,跟民進黨學的嗎?原來如此。

    • @mmmu1212
      @mmmu121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dolphonlee3834
      感謝您,弟兄姊妹。
      榮耀歸主,願主祝福您。

  • @andyliu3465
    @andyliu346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笑死。底下有人把這位當年被國民黨提名的大法官抹綠。

    • @learninggcn1113
      @learninggcn111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估计内心崩溃了,😂😂

    • @tscheng1456
      @tscheng145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明明是這麼有趣值得思辨的憲法討論影片,卻只想貼顏色標籤罵他們想罵的東西就跑,很可惜啊

    • @learninggcn1113
      @learninggcn111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tscheng1456 因为讨论的是《中华民国》的宪法,而不是《台湾国宪法》

    • @r1_anon
      @r1_anon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想不到吧,天下除了中共,全是民进党😅

    • @hg14xe
      @hg14xe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有嗎??我看很多國會改革很多小綠綠反而崩潰耶

  • @龍牙荒木
    @龍牙荒木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62條是觸犯要件,67條是補充要件((我不懂法律,但我聽一次就懂了

  • @JimmyRealTalk
    @JimmyRealTalk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27:00 更正
    這.............認知有誤
    無心儀發飆是因為
    記者是問:參選有沒有問過家人?
    是參選有沒有問過家人? ,不是有無放棄美國籍的那題。混在一起了

  • @chih7418
    @chih7418 Месяц назад

    想問老師說的「老師的文章」有同學
    可以提供下載學習嗎😢😢

  • @tscheng1456
    @tscheng145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第一段釋憲531大法官之所以用合憲+檢討,是不是因為大法官也不曉得人是不是真的會改過向善XD
    如果用違憲的結論要由增加例外,結果後續有研究表明肇逃的人重新得到駕照後還是會肇逃,那會改過向善的前提就不存在了
    我不是法律背景,這樣解讀不曉得有沒有問題

  • @於司
    @於司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想問一下,如果把國會修法、任命等需要表決的問題,將門檻修到2/3,是否能避免多數暴力,或出現因執政黨過半而任命的不適任官員

    • @十里山路不換肩-p7f
      @十里山路不換肩-p7f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這樣完全不如直接改革成多黨製,強制拆分民進黨和國民黨,兩黨內部的派系自成一黨。
      又因為各黨的各派系從激進到保守都有,這樣就能把政治立場從深藍淺藍中間淺綠深綠鋪滿。
      到時候民進黨和國民黨裡靠近中間的派系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跑票”,根據自己的想法“倒戈分裂投票”而不用遭到“黨紀處分”

    • @tscheng1456
      @tscheng145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十里山路不換肩-p7f 天啊我也好希望有這種政黨反壟斷法XD

    • @tscheng1456
      @tscheng145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您的問題感覺其實可以直接用現行的政黨協商來解決?但我不太清楚政黨協商在實務上的發動條件與效力如何就是了

  • @FIRSTJACK
    @FIRSTJACK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是不是有第10講不見了?

  • @FXXK0087
    @FXXK008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算了吧 等風頭過後才會更新吧 呵呵

  • @kib695690926
    @kib69569092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看完!頭殼就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