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交接就離職 老闆能拿我怎樣嗎? | 視在哈LAW_Q&A|陳宇安律師 x LI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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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7 янв 2025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0

  • @duwa7
    @duwa7 3 года назад +19

    很好!很實用,幫助台灣日常生活法律透明,不讓雇主威脅弱勢員工!

  • @chujustin2234
    @chujustin2234 Год назад +1

    加班費試算系統
    法令依據及解釋:
    一、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二、 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三、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四、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3)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五、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時,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
    (1)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2)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3) 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4)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
    (5)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出勤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其工作時數不受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六、 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七、 例假出勤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八、 舉例而言:勞工月薪30,000元,於平日加班3小時,休息日加班6小時,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其加班費算法如下:
    ((30,000/240x4/3x2)+(30,000/240x5/3x1)+(30,000/240x4/3x2)+(30,000/240x5/3x4)+(30,000/240x8x1))=2,708.33…

  • @cheng7608
    @cheng7608 Год назад

    1:08驢 ❤好可愛哦

  • @源源-t8p
    @源源-t8p Год назад +1

    下一個是地雷同事的話,交接完等你離開時,也差不多忘了當初你交接什麼了,剩下留著的就痛苦了

  • @tonywhchck
    @tonywhchck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請問前公司不給離職證明可以提告損害賠償嗎?

  • @玉明月
    @玉明月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我月底要離職,早在月初就告知,我屬於做滿3個月到6個月之間的員工,為了給老闆方便才說月底離職
    我想請問,關於老闆要求我把9~12月份的簽到表先做好,這樣我可以拒絕做10~12月份的嗎?
    如果遇到我這種接近年底要離職的員工,但老闆要求員工把剩下月份的工作提前做好給他,我可以說只要做這個月份的嗎?還是說我有其他請求方式?

  • @白斬雞-u2p
    @白斬雞-u2p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我是做保全。平常國定假日沒休息,公司也沒給雙倍薪水,我是不是可以以這個當依據,不用等10天預告直接離職

  • @Chenwei908
    @Chenwei908 Год назад

    想請問如果是餐飲業 未滿三個月 提前幾天跟主管提離職 但主管說太臨時提出 人手不足 要我等到下個月底如果提前找到人才可以讓我提前離職 我該怎麼辦 我原本想好月底要離職

  • @明德黃-d5r
    @明德黃-d5r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直接連3曠 那還需要交接嗎?

  • @blueone1225
    @blueone1225 Год назад

    交接時是給薪還是
    不給薪?
    離職後交接是當免費工?

  • @siowsiow9141
    @siowsiow9141 Год назад

    我我想问一下如果被老板炒鱿鱼我可以告他😮

  • @haopeter8134
    @haopeter8134 3 года назад

    過程細節最好全程錄音錄影
    這最有保障

  • @淑方蕭-j4y
    @淑方蕭-j4y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簽名交接

  • @bird860415
    @bird860415 3 года назад

    聲音偏小哦

  • @淑方蕭-j4y
    @淑方蕭-j4y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被告

  • @truth_will_cometo_light
    @truth_will_cometo_light Год назад +4

    我遇過爛老闆 ,要求提前3個月提離職,工作約2年,每天都在老闆+同事的冷嘲熱諷中度過
    最後要離開時還遭到瘋狂洗臉
    說什麼以我的工作能力外面沒人敢用我,說害怕我連怎麼交接都不會,叫我不用交接 新人給同事帶
    結果3個月還沒到就要我簽同意提前離開,而且當天才告知我做到那天
    事後又故意傳訊息說要跟我討論班表???!!有病嗎?
    現在又鬧說 什麼我工作沒做完沒交接
    ???
    當初說都有按照政府法規,結果檢舉結果出來
    1.薪資未全額給付
    2.勞退整整8個月未提撥
    3.未依規定給特休
    4.休息日出勤未給加班費
    5.常態加班未給加班費
    6.國定假日未休未給加班費
    7.健保前6個月高薪低報
    請問符合規定在哪裡???
    有夠噁心的破英文補習班 破制度 破人破事,希望大家都不要遇到
    是私人小補習班
    夫妻經營,只有2名員工
    一位資深5、6年的員工P,再來就是我
    工作期間所有政策朝令夕改
    非常難以適應 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已經配合工作多年,根本不會考量新員工的難處

  • @wollongalex
    @wollongalex Год назад

    交接人是主管,主管自己簽了名,還搞不清楚,就沒離職人的事吧

  • @wu.m
    @wu.m Год назад

    1:19
    蠟筆小新

  • @berhanerashmi9104
    @berhanerashmi9104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教這些,公司還能好好經營嗎?🥺 遇到很多亂交接的同事。那不是惡性循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