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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事情,不驚慌,不情緒化,找專業的律師處理,才能避免損失。感謝陳大律師。
這個賣方也太狠了點。本票別隨意簽發,非常有風險。
酮李辛一下,假設我們是出國急轉現金的賣家面對爸寶的公務員!沒有一點法律常識應付之真的討不到錢😅
現在最大的仲介,開很多店家那個,就這樣做
沒錯,我有證據,而且還新北市ㄨ府放任他們這樣做@@小白菜-w6n
人在社會上真的要有抗壓性,尤其在面對法律跟公權力的時候,更是要冷靜沉著。
我有個同事租套房,押金三萬,退租時因為木製沙發被貓抓,估計整個沙發要幾千塊,結果房東三萬都沒收,她打給房東不接電話簡訊已讀不回。她問我怎麼辦,我說房東幾歲?她說五十幾歲大嬸,我就教她,發存證信函!她說寫存證信函好像很嚴重!這樣好嗎?我說妳是發存證信函的年輕人都這樣想,收到的老人會怎麼想?她說存證信函怎麼寫?要找律師寫嗎?那很貴!發了是不是就要走法院一定要告她?那好麻煩!我說妳這樣想,房東也會這樣想!不用找律師啦!我教她去郵局買存證信函的用紙,沒幾塊錢,然後就寫說請對方一週內立即出面商討解決此事,否則將到法院提起相關民事訴訟這樣那樣,就照平常公司寫公文的格式寫得很正式就好了。到郵局去寄也不用幾十塊。她說如果對方不理她不就要打官司?我說存證信函發了她不理妳,妳也不告她會怎樣?不會啊!最壞就是三萬拿不回來跟現在一樣,虧了發信掛號信的錢幾十塊就這樣。後來我幫她寫了,裡面多次強調法院、起訴這些字眼。發出去不到幾天,房東就主動打來,開始老公很兇的質問為何要寄存證信函,後來換老婆來打圓場,說不要跑法院,賠多少可以商量。我有先跟她講說超過一萬就走法院,我們有認識律師跟我們說一定贏,只是要多走幾趟法院。對方一聽就傻了,後來退了兩萬多只賠了沙發。她說沒幾塊錢發這個還真的有用?我說其實存證信函介於有用和沒用之間,看對象,一般人看到存證信函想的就是要跑法院,整個頭就抱著燒了!而且本來就是不義之財,當然就吐出來算了。這就是所謂資訊落差,如果對方是法律系,那就沒用了!😅
1.仲介買賣房屋沒開履保確保買家訂金不要直接入屋主口袋,也好控管整個金流2.買家硬吃下來再轉手搞不好不用賠這麼多😅
有錢人思維,錢不是錢,寧願打20多個月的白工,也要賠給對方買個名聲,對方繼續掛賣又有210萬賺。有個廟公好老爸,真好
真的。長這麼大的公務員還在當廟公爸寶…210萬賠死活該
廟公爸爸的錢來自捐款,但公務員也會擔心,因這個小官司影響前途。
直接買下再平轉頂多損失仲介費,加價賣搞不好還可以小賺出場
往好處想,這位公務員雖然賠了2、3百萬,但是爸爸的性命卻是保住了
🎉又是專業輕鬆容易懂的教課,老師真是越上課越年輕的不老仙
感謝陳老師精闢的 講解 真是人間菩薩來開示度化眾生 有您真好😊🎉
真的很感恩陳老師講解感恩的心❤
講解流暢詳細,非常受用的一堂課.感謝老師
這位法官很有智慧!台灣若有更多這樣的人就好了。
聽律師講故事是一種享受
1:35因買房錢不夠,給10萬訂金+簽200萬本票1:53仲介費(俗稱冒泡)賣方給仲介3~4%,買方給仲介2%,合計不超過6% 2:08仲介只能賺%數,不能賺價差2:58父親因風水問題叫兒子不要買3:30兒子馬上打電話跟仲介說不買了,10萬訂金賠對方,雙方合約合意解除3:53仲介說已將錢&本票交給賣方4:12賣方不同意,他除了沒收10萬外,他認為本票200萬已開出,應一併沒收4:42根據合同,若買方違約,已付價金由賣方全部沒收5:24買方拿本票去裁定,要本票准予強制執行5:36依據票據法,若未履行本票,可向法院申請本票准予強制執行,查封對方的資產6:10律師說不用緊張,雖然是你(賣方)不對,但也不會全部查封,而且違約時間才短短3小時,不符比例原則,可以申請酌減6:41打官司,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7:25怕被拍賣,200萬的部分可以“供擔保”,利息5%,一年10萬。假設打4.5年,就付40~50萬擔保金,即可停止執行8:11官司結束後,若有缺再補對方錢8:30委託人因怕被查封&面子問題直接和對方和解當冤大頭9:19雖然合約上寫10%違約金,但因時間過短,法院可能酌減10:2311:19已和仲介簽訂合約且成交並簽訂契約,是買方違約不買。此時仲介的2%(42萬)還是要給,雖然沒買到房子11:49買方不給仲介費,仲介告買方,法院判要給仲介費12:00*本票等同有價證券,等同現金12:22若賣方違約不賣,需連本票金額加倍返還13:07不管本票有無兌現,皆需負票據上的責任13:38
謝謝大律師!老師!您的節目也能讓遠方台北市的我能有吸收法律節目。清楚、(沒有蓋步)說的非常明白。
學到很多知識,很高興發現這個法律頻道
好的,發財的,賺錢的不信,偏偏要聽信壞的,虧錢的,會死人的,聽壞的當然會倒霉倒到無法收拾。
像這個高學歷.高社會層次的人.的下場 絕對和運氣不好沒有關係 因為他犯了第一個錯誤 明知道他父親的所學經歷 絲毫沒有尊重而且是後 還找了法丞律師事務所的專業老師 更藐視仲介公司的辦事能力 更無視和仲介簽的的存在 這種人不值得可憐
很喜歡老師講解,希望可以常常更新影片
老師說的太好了!
很好的律師讚
感謝陳律師❤
受益良多 感謝陳律師
謝謝播主的專業知識教導非常感恩
同事的小孩也是如此,現金10萬加一百萬本票,想反悔都不可能了。後來,我建議他買下,然後出租,改天再賣出,減少損失。
謝謝老師 功德無量
長輩煞其實是最大的障礙
美国有些卅有三個工作天的無任何理由可以取消交易完全退款,這就是避免很多交易的纠纷,也就是三工作天的冷静期。在買賣时可以考慮在契约上加上这一條款
✍️感恩陳老師講解,老師好像人間活菩薩,開示眾生🫂。然而講述流暢,受益良多❤🙏阿彌陀佛吉祥🪷
本票被強制執行,法院會先有通知,開票人只要寫有異議回覆法院,全案就會進入訴訟程序,不會強制執行。
1.一個出國急售怪怪+一個廟公迷信=?2.命運早就注好好福地福人居, 福地也是有人烙賽.3.書真的是念到背後去.4.買方都找到貴人律師了結果好好好肉被買方殺到血直直流, 律師真好還不收他費用.
這件事太簡單了,這棟房子要趕快買下來會發大財,財神爺來了不要把它趕走,這對夫妻太笨了,笨到讓人生氣難過。
我不這麼認為(這個房子不適合他家但是覺得買方個性也怪(怎不先帶爸爸去看?做人的道理就是既然認賠了 就該全部都認賠怎麼只讓律師做白工?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
公務員很多就是沒在社會走跳,社會歷練不足,買房一輩子的事,不懂的陽宅風水也不問,有知識沒常識。
沒這麼笨的夫妻,怎麼讓財富重分配,感謝老天爺😂😂😂
@@otis881看完就是買方的問題!
@@b8031 是啊
還是台灣法律不全,這種事情到處都是,後悔不買是正常。在澳洲,貴重物品都有14天冷靜期。而且,買房就正常訂金%,其他交屋時才付,看不懂那個10萬訂金,外加那個本票到底是什麼意思。法律不全法官恐龍的國家,還是事先找律師看合同比較重要。我們在國外買房,律師都會先找好,看完合同再下訂。
謝謝陳律師
老師是好人👍⋯⋯
感謝陳先生,獲益良多❤
之前 兩個房子都是買好了 才跟家人說如果跟他們說 他們就會看到我沒注意到的反而 會讓我買不下去😂覺得這樣根本就是給自己找麻煩我覺得自己覺得好就可以別人怎麼認為 是別人的事情
合約就是合約,怎麼可以又去法院 “主張” 無效?! 台灣的法律這麼亂來嗎?這事情最大的敗筆是合約沒有預設保護買方的條款,譬如:有幾天的 “冷靜期”; 設有 但書,譬如貸款申請不下來, 房屋安檢不過,買方可以退回全款。 說穿了,這事和 “本票” 沒有關係。 本票、支票 在這裡和現金是一樣的,不能說因為是本票就可以賴皮。
在美国有10天左右冷静期,10天内订金是一小金额。合同应有写。中介费是成交过户后才给。
有學歷.有錢 更須要有冷靜的頭腦 沒把律師放在眼中的人 否則3好加1好 等於x了好
銀行本票是用於票句法,本票無任何法.一張15元紙本無銀行業者,自始無效契約.
哈哈因為老爸一句話就賠了200百萬,人不要那麼迷信。
對仲介的提告,可以用付出和所得相當來反駁,應會獲得法官裁定酌減,不用全付。
那請問買房就必須簽本票嗎?為何坊間仲介總拿本票出來簽?我也因此遭人設計?為何要簽本票擔保尾款??
有錢就任性,這證明了會讀書的人不見得就聰明,只懂課本裏的東西而已。
所以仲介都靠騙人來賺錢這樣賺錢比較快,聽起來沒良心又非常惡劣,這不是在服務客人,而是在設圈套要找很多仲介去看同一間房,合約也不要簽,先找家人一起去看越多人越好,順便找水電,驗屋公司都去看,人多嘴雜仲介就閃邊去,絕對不敢多說話,人多可以看到我們沒有看到的問題,你越不懂就等於被仲介牽著鼻子走死定了
謝謝老師😊
我不迷信, 都已決定要買了,還叫人家來給意見,講了不好的建議,買也不行,不買又違約.......事情就搞砸了,要問別人的意見就要先問好再下定
公務員有的愛面子,有的不愛,有的怕事,怕人流言流語,是說查封一傳一定傳的超級誇張,面子一定掃地,又怕長官對你觀感不佳,以後沒有機會升職,只能愛莫能助😂
謝謝您
我可以理解這公務員的心態,他大概是這樣想的 這五十萬擔保金 ,加上律師費 ,其他打官司成本,加上4-5年時間成本,和未知的敗訴 ,名聲被媒體踢爆,甚至真的房子被查封等風險,最後法院假若還判他要賠100萬甚至更高,他會得不償失。
本票部分,要直接面對。找律師~
其實一樣就買下,所有連絡及法務郵寄資料寫到其他地方,長輩即會全然不知.
噢.. 果然 知識就是力量!
台灣的買賣合約沒有cooling off period? 例如五個工作天内,付0.25%就可以取消合約。
對方一口氣要吃210萬看起來熟門熟路
所以,老師,最好不要使用商業本票嗎?如果用匯款的方式呢?
別以為當公務人員就會懂所有法條,不同的公職,專業科目皆不同。
請問陳律師,您所說的這事情應該是仲介自己給人附加在合約的吧?可以這樣附加條件嗎?還有想請問與仲介簽買賣合約就沒有審閱期嗎?
感謝!
這是 長 輩 煞~~!!
請問那仲介特約這2條合法嗎?為何政府放任??地政士法沒說地政士要寫本票給買方簽名啊!如果看了很多家預售屋買賣契約,都非常坑殺耶
本票不能亂簽,簽了就買下,幾年後再賣
請問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如果債務人主張債務本身是賭債,那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這個老爸害自己人不淺😂😂光是叫兒子不要買,噴了兩百五十多萬
真是他爸ㄧ句話,莫名其妙賠236萬😮😮😮
一聽就知道遇到黑心中介,講白就中介想賺成交的傭金!
我也覺得不用到200萬 但如果買家太北爛就是照法規走
那房真的不好,一下定,沒幾小時就賠了幾百萬,如果買了就會像他爸說的會死長輩
換個方式想,當初篤定買下去,其實一切都沒事,對吧!😎
@@user-om7chtLLM7788 可能又漲了好幾百萬
@@user-om7chtLLM7788 那個房子不是什麼好房子,急著賣,一定有原因的,我家隔壁棟大樓住戶,請人裝冷氣,結果冷氣師傅在陽台摔樓投胎了,那戶住戶沒多久就賣樓了,所以看到喜歡的房子不要急,找房屋那裡里長跟附近的鄰居探風生,花點小錢請客,再去附近的土地公拜拜問杯,再請風水師來看看,買房事前準備的越多,住的越安心,還有朋友帶狗狗去看房子的,開門進去,狗狗狂吠往後退😂,房子連看都不用看,省下時間。
「從家裡最年長的開始死」,說穿就是他爸的情勒手段😑
買賣契約己成😂是買方做事次思考了,理虧的
房仲惡意也滿大的
現在不是金融機構的本票,法院受理嗎
律師人真好的,居然做白工了,但公務員也可能擔心律師費用超過所節省的費用。
風水不好,不要自住賣掉或出租就好啦
這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那地政士怎會拿本票給無知的消費者簽呢?而且有x市態度很惡劣,,
這標題不精確.. 與其說用本票買房讓你賠光積蓄,不如改成:違約讓你賠光積蓄😀
我哥也有遇到這個事情 買第一間房太急 一簽隔天起床後悔 跟房仲 一樣簽本票(這邊應該是指先代替頭期款的金額先簽一張票)+斡旋10萬,所幸 房仲跟房主來回確認 最後屋主收10萬 這個買賣取消....隔一年多他終於買到喜歡的房子
現在沒有票據法了?
我覺得問題最大的是那個爸爸....隨便一句話就讓自己的兒子攤上大麻煩。
好
學習了
本票是不是比借據好用
他爸不能讓他過上好生活就算了,還要扯後腿,真是感激不盡,我們才有這麼精彩的故事看
買下在賣出不就好了
不是有7天審閱期
有知識並不代表有智慧!?
因為國.高中.大學,1直讀狗文.歷史.地理.公民,只會考試以支那人為榮,遇上江湖老千就1敗塗地,我爸也是公務員,1直被騙
到底是哪間的高階公務員當他手下一定天天被他害
問題出在你們事務所的約談都要經過”終經理”的安排!你安排的律師還沒有了解好案情內容(30分)一到就趕緊趕人!還說下一次要談話費!😁😁😁😀😀😀
沒買過。。。
對法律的無知不是錯,是無可饒恕的罪惡!!
高等公務員社會經驗根本是零
公務員貪污。兩百萬不算什麼。。。
你覺得我有在怕
買下來再轉賣出去不就好,200萬笑
不是有3天審閱期?
審閱期是指買預售屋或是新成屋時,因為雙方不對等的關係,資訊提供是賣方情況下才有的,而這是有仲介成交的買賣,仲介善盡其義務告知資訊下,買賣雙方資訊是對等的。
律師有幫對方留面子,我碰到很多公務人員只會考試,處裡私事或處理公事其實一團糟,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問題不小
賠了252
房屋買賣有一定流程及法律規範!個案耳朵軟又只會當爸寶,聽個仲介說說就下決定簽約,聽個老人家說說就決定不買被告剛好!那個案既然自己身為公務人員卻買房未搞清楚房地買賣法規流程貿然違反合約訂金210萬被扣剛好!然後不尊重律師專業私下跟債主喬200萬沒得砍價自賠剛好!然後後面房仲提起訴訟還傻傻被對方割韭菜當韭菜剛好!三賀加一好~ 系賀😂
這種能力的人當大官,難怪現在政府越來越爛啦哈哈哈
十萬元而已 笑死
只要當事人覚得這樣做才能早日安心睡覺就好了。況且如果命中那200萬是他的,繞了一圈還是會回來的吧!
開宗'明義'~
我在寺廟聽見有警政建築業講自己的職業~發覺他們不愛自己的職業~
遇到事情,不驚慌,不情緒化,找專業的律師處理,才能避免損失。感謝陳大律師。
這個賣方也太狠了點。本票別隨意簽發,非常有風險。
酮李辛一下,假設我們是出國急轉現金的賣家面對爸寶的公務員!沒有一點法律常識應付之真的討不到錢😅
現在最大的仲介,開很多店家那個,就這樣做
沒錯,我有證據,而且還新北市ㄨ府放任他們這樣做@@小白菜-w6n
人在社會上真的要有抗壓性,尤其在面對法律跟公權力的時候,更是要冷靜沉著。
我有個同事租套房,押金三萬,
退租時因為木製沙發被貓抓,
估計整個沙發要幾千塊,
結果房東三萬都沒收,
她打給房東不接電話簡訊已讀不回。
她問我怎麼辦,
我說房東幾歲?她說五十幾歲大嬸,
我就教她,發存證信函!
她說寫存證信函好像很嚴重!這樣好嗎?
我說妳是發存證信函的年輕人都這樣想,
收到的老人會怎麼想?
她說存證信函怎麼寫?要找律師寫嗎?那很貴!
發了是不是就要走法院一定要告她?那好麻煩!
我說妳這樣想,房東也會這樣想!
不用找律師啦!
我教她去郵局買存證信函的用紙,沒幾塊錢,
然後就寫說請對方一週內立即出面商討解決此事,
否則將到法院提起相關民事訴訟這樣那樣,
就照平常公司寫公文的格式寫得很正式就好了。
到郵局去寄也不用幾十塊。
她說如果對方不理她不就要打官司?
我說存證信函發了她不理妳,妳也不告她會怎樣?
不會啊!最壞就是三萬拿不回來跟現在一樣,
虧了發信掛號信的錢幾十塊就這樣。
後來我幫她寫了,裡面多次強調法院、起訴這些字眼。
發出去不到幾天,房東就主動打來,
開始老公很兇的質問為何要寄存證信函,
後來換老婆來打圓場,說不要跑法院,賠多少可以商量。
我有先跟她講說超過一萬就走法院,
我們有認識律師跟我們說一定贏,
只是要多走幾趟法院。
對方一聽就傻了,後來退了兩萬多只賠了沙發。
她說沒幾塊錢發這個還真的有用?
我說其實存證信函介於有用和沒用之間,
看對象,一般人看到存證信函想的就是要跑法院,
整個頭就抱著燒了!而且本來就是不義之財,
當然就吐出來算了。
這就是所謂資訊落差,如果對方是法律系,那就沒用了!😅
1.仲介買賣房屋沒開履保確保買家訂金不要直接入屋主口袋,也好控管整個金流
2.買家硬吃下來再轉手搞不好不用賠這麼多😅
有錢人思維,錢不是錢,寧願打20多個月的白工,也要賠給對方買個名聲,對方繼續掛賣又有210萬賺。
有個廟公好老爸,真好
真的。
長這麼大的公務員還在當廟公爸寶…
210萬賠死活該
廟公爸爸的錢來自捐款,但公務員也會擔心,因這個小官司影響前途。
直接買下再平轉頂多損失仲介費,加價賣搞不好還可以小賺出場
往好處想,這位公務員雖然賠了2、3百萬,但是爸爸的性命卻是保住了
🎉又是專業輕鬆容易懂的教課,老師真是越上課越年輕的不老仙
感謝陳老師精闢的 講解 真是人間菩薩來開示度化眾生 有您真好😊🎉
真的很感恩陳老師講解感恩的心❤
講解流暢詳細,非常受用的一堂課.感謝老師
這位法官很有智慧!台灣若有更多這樣的人就好了。
聽律師講故事是一種享受
1:35因買房錢不夠,給10萬訂金+簽200萬本票1:53仲介費(俗稱冒泡)賣方給仲介3~4%,買方給仲介2%,合計不超過6% 2:08仲介只能賺%數,不能賺價差
2:58父親因風水問題叫兒子不要買3:30兒子馬上打電話跟仲介說不買了,10萬訂金賠對方,雙方合約合意解除3:53仲介說已將錢&本票交給賣方
4:12賣方不同意,他除了沒收10萬外,他認為本票200萬已開出,應一併沒收4:42根據合同,若買方違約,已付價金由賣方全部沒收5:24買方拿本票去裁定,要本票准予強制執行5:36依據票據法,若未履行本票,可向法院申請本票准予強制執行,查封對方的資產6:10律師說不用緊張,雖然是你(賣方)不對,但也不會全部查封,而且違約時間才短短3小時,不符比例原則,可以申請酌減6:41打官司,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7:25怕被拍賣,200萬的部分可以“供擔保”,利息5%,一年10萬。假設打4.5年,就付40~50萬擔保金,即可停止執行8:11官司結束後,若有缺再補對方錢8:30委託人因怕被查封&面子問題直接和對方和解當冤大頭9:19雖然合約上寫10%違約金,但因時間過短,法院可能酌減10:23
11:19已和仲介簽訂合約且成交並簽訂契約,是買方違約不買。此時仲介的2%(42萬)還是要給,雖然沒買到房子11:49買方不給仲介費,仲介告買方,法院判要給仲介費
12:00*本票等同有價證券,等同現金12:22若賣方違約不賣,需連本票金額加倍返還13:07不管本票有無兌現,皆需負票據上的責任13:38
謝謝大律師!老師!
您的節目也能讓遠方台北市的我能有吸收法律節目。清楚、(沒有蓋步)說的非常明白。
學到很多知識,很高興發現這個法律頻道
好的,發財的,賺錢的不信,偏偏要聽信壞的,虧錢的,會死人的,聽壞的當然會倒霉倒到無法收拾。
像這個高學歷.高社會層次的人.的下場 絕對和運氣不好沒有關係 因為他犯了第一個錯誤 明知道他父親的所學經歷 絲毫沒有尊重
而且是後 還找了法丞律師事務所的專業老師 更藐視仲介公司的辦事能力 更無視和仲介簽的的存在 這種人不值得可憐
很喜歡老師講解,希望可以常常更新影片
老師說的太好了!
很好的律師讚
感謝陳律師❤
受益良多 感謝陳律師
謝謝播主的專業知識教導
非常感恩
同事的小孩也是如此,現金10萬加一百萬本票,想反悔都不可能了。
後來,我建議他買下,然後出租,改天再賣出,減少損失。
謝謝老師 功德無量
長輩煞其實是最大的障礙
美国有些卅有三個工作天的無任何理由可以取消交易完全退款,這就是避免很多交易的纠纷,也就是三工作天的冷静期。在買賣时可以考慮在契约上加上这一條款
✍️感恩陳老師講解,老師好像人間活菩薩,開示眾生🫂。然而講述流暢,受益良多❤🙏阿彌陀佛吉祥🪷
本票被強制執行,法院會先有通知,開票人只要寫有異議回覆法院,全案就會進入訴訟程序,不會強制執行。
1.一個出國急售怪怪+一個廟公迷信=?
2.命運早就注好好福地福人居, 福地也是有人烙賽.
3.書真的是念到背後去.
4.買方都找到貴人律師了結果好好好肉被買方殺到血直直流, 律師真好還不收他費用.
這件事太簡單了,這棟房子要趕快買下來會發大財,財神爺來了不要把它趕走,這對夫妻太笨了,笨到讓人生氣難過。
我不這麼認為(這個房子不適合他家
但是覺得買方個性也怪(怎不先帶爸爸去看?
做人的道理就是既然認賠了 就該全部都認賠
怎麼只讓律師做白工?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
公務員很多就是沒在社會走跳,社會歷練不足,買房一輩子的事,不懂的陽宅風水也不問,有知識沒常識。
沒這麼笨的夫妻,怎麼讓財富重分配,感謝老天爺😂😂😂
@@otis881看完就是買方的問題!
@@b8031 是啊
還是台灣法律不全,這種事情到處都是,後悔不買是正常。在澳洲,貴重物品都有14天冷靜期。而且,買房就正常訂金%,其他交屋時才付,看不懂那個10萬訂金,外加那個本票到底是什麼意思。法律不全法官恐龍的國家,還是事先找律師看合同比較重要。我們在國外買房,律師都會先找好,看完合同再下訂。
謝謝陳律師
老師是好人👍⋯⋯
感謝陳先生,獲益良多❤
之前 兩個房子
都是買好了 才跟家人說
如果跟他們說 他們就會看到我沒注意到的
反而 會讓我買不下去😂
覺得這樣根本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我覺得
自己覺得好就可以
別人怎麼認為 是別人的事情
合約就是合約,怎麼可以又去法院 “主張” 無效?! 台灣的法律這麼亂來嗎?
這事情最大的敗筆是合約沒有預設保護買方的條款,譬如:有幾天的 “冷靜期”; 設有 但書,譬如貸款申請不下來, 房屋安檢不過,買方可以退回全款。 說穿了,這事和 “本票” 沒有關係。 本票、支票 在這裡和現金是一樣的,不能說因為是本票就可以賴皮。
在美国有10天左右冷静期,10天内订金是一小金额。合同应有写。中介费是成交过户后才给。
有學歷.有錢 更須要有冷靜的頭腦 沒把律師放在眼中的人 否則3好加1好 等於x了好
銀行本票是用於票句法,本票無任何法.一張15元紙本無銀行業者,自始無效契約.
哈哈因為老爸一句話就賠了200百萬,人不要那麼迷信。
對仲介的提告,可以用付出和所得相當來反駁,應會獲得法官裁定酌減,不用全付。
那請問買房就必須簽本票嗎?為何坊間仲介總拿本票出來簽?我也因此遭人設計?為何要簽本票擔保尾款??
有錢就任性,這證明了會讀書的人不見得就聰明,只懂課本裏的東西而已。
所以仲介都靠騙人來賺錢
這樣賺錢比較快,聽起來沒良心又非常惡劣,這不是在服務客人,而是在設圈套
要找很多仲介去看同一間房,合約也不要簽,先找家人一起去看越多人越好,順便找水電,驗屋公司都去看,人多嘴雜仲介就閃邊去,絕對不敢多說話,人多可以看到我們沒有看到的問題,你越不懂就等於被仲介牽著鼻子走死定了
謝謝老師😊
我不迷信, 都已決定要買了,還叫人家來給意見,講了不好的建議,買也不行,不買又違約.......事情就搞砸了,要問別人的意見就要先問好再下定
公務員有的愛面子,有的不愛,有的怕事,怕人流言流語,是說查封一傳一定傳的超級誇張,面子一定掃地,又怕長官對你觀感不佳,以後沒有機會升職,只能愛莫能助😂
謝謝您
我可以理解這公務員的心態,他大概是這樣想的 這五十萬擔保金 ,加上律師費 ,其他打官司成本,加上4-5年時間成本,和未知的敗訴 ,名聲被媒體踢爆,甚至真的房子被查封等風險,最後法院假若還判他要賠100萬甚至更高,他會得不償失。
本票部分,要直接面對。找律師~
其實一樣就買下,所有連絡及法務郵寄資料寫到其他地方,長輩即會全然不知.
噢.. 果然 知識就是力量!
台灣的買賣合約沒有cooling off period? 例如五個工作天内,付0.25%就可以取消合約。
對方一口氣要吃210萬
看起來熟門熟路
所以,老師,最好不要使用商業本票嗎?如果用匯款的方式呢?
別以為當公務人員就會懂所有法條,不同的公職,專業科目皆不同。
請問陳律師,您所說的這事情應該是仲介自己給人附加在合約的吧?可以這樣附加條件嗎?還有想請問與仲介簽買賣合約就沒有審閱期嗎?
感謝!
這是 長 輩 煞~~!!
請問那仲介特約這2條合法嗎?為何政府放任??地政士法沒說地政士要寫本票給買方簽名啊!如果看了很多家預售屋買賣契約,都非常坑殺耶
本票不能亂簽,簽了就買下,幾年後再賣
請問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如果債務人主張債務本身是賭債,那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這個老爸害自己人不淺😂😂光是叫兒子不要買,噴了兩百五十多萬
真是他爸ㄧ句話,莫名其妙賠236萬😮😮😮
一聽就知道遇到黑心中介,講白就中介想賺成交的傭金!
我也覺得不用到200萬 但如果買家太北爛就是照法規走
那房真的不好,一下定,沒幾小時就賠了幾百萬,如果買了就會像他爸說的會死長輩
換個方式想,當初篤定買下去,其實一切都沒事,對吧!😎
@@user-om7chtLLM7788 可能又漲了好幾百萬
@@user-om7chtLLM7788 那個房子不是什麼好房子,急著賣,一定有原因的,我家隔壁棟大樓住戶,請人裝冷氣,結果冷氣師傅在陽台摔樓投胎了,那戶住戶沒多久就賣樓了,所以看到喜歡的房子不要急,找房屋那裡里長跟附近的鄰居探風生,花點小錢請客,再去附近的土地公拜拜問杯,再請風水師來看看,買房事前準備的越多,住的越安心,還有朋友帶狗狗去看房子的,開門進去,狗狗狂吠往後退😂,房子連看都不用看,省下時間。
「從家裡最年長的開始死」,說穿就是他爸的情勒手段😑
買賣契約己成😂是買方做事次思考了,理虧的
房仲惡意也滿大的
現在不是金融機構的本票,法院受理嗎
律師人真好的,居然做白工了,但公務員也可能擔心律師費用超過所節省的費用。
風水不好,不要自住賣掉或出租就好啦
這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那地政士怎會拿本票給無知的消費者簽呢?而且有x市態度很惡劣,,
這標題不精確.. 與其說用本票買房讓你賠光積蓄,不如改成:違約讓你賠光積蓄😀
我哥也有遇到這個事情 買第一間房太急 一簽隔天起床後悔 跟房仲 一樣簽本票(這邊應該是指先代替頭期款的金額先簽一張票)+斡旋10萬,所幸 房仲跟房主來回確認 最後屋主收10萬 這個買賣取消....隔一年多他終於買到喜歡的房子
現在沒有票據法了?
我覺得問題最大的是那個爸爸....隨便一句話就讓自己的兒子攤上大麻煩。
好
學習了
本票是不是比借據好用
他爸不能讓他過上好生活就算了,還要扯後腿,真是感激不盡,我們才有這麼精彩的故事看
買下在賣出
不就好了
不是有7天審閱期
有知識並不代表有智慧!?
因為國.高中.大學,1直讀狗文.歷史.地理.公民,只會考試以支那人為榮,遇上江湖老千就1敗塗地,我爸也是公務員,1直被騙
到底是哪間的高階公務員
當他手下一定天天被他害
問題出在你們事務所的約談都要經過”終經理”的安排!你安排的律師還沒有了解好案情內容(30分)一到就趕緊趕人!還說下一次要談話費!😁😁😁😀😀😀
沒買過。。。
對法律的無知不是錯,是無可饒恕的罪惡!!
高等公務員社會經驗根本是零
公務員貪污。兩百萬不算什麼。。。
你覺得我有在怕
買下來再轉賣出去不就好,200萬笑
不是有3天審閱期?
審閱期是指買預售屋或是新成屋時,因為雙方不對等的關係,
資訊提供是賣方情況下才有的,而這是有仲介成交的買賣,
仲介善盡其義務告知資訊下,買賣雙方資訊是對等的。
律師有幫對方留面子,我碰到很多公務人員只會考試,處裡私事或處理公事其實一團糟,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問題不小
賠了252
房屋買賣有一定流程及法律規範!
個案耳朵軟又只會當爸寶,聽個仲介說說就下決定簽約,聽個老人家說說就決定不買被告剛好!
那個案既然自己身為公務人員卻買房未搞清楚房地買賣法規流程貿然違反合約訂金210萬被扣剛好!
然後不尊重律師專業私下跟債主喬200萬沒得砍價自賠剛好!
然後後面房仲提起訴訟還傻傻被對方割韭菜當韭菜剛好!
三賀加一好~ 系賀😂
這種能力的人當大官,難怪現在政府越來越爛啦哈哈哈
十萬元而已 笑死
只要當事人覚得這樣做才能早日安心睡覺就好了。
況且如果命中那200萬是他的,繞了一圈還是會回來的吧!
開宗'明義'~
我在寺廟聽見有警政建築業講自己的職業~發覺他們不愛自己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