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ep.10】違建相關法規報你知,頂樓加蓋被拆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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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30 сен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99

  • @50king98
    @50king98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9

    1:48頂樓平台屬於“大樓公共設施”,其屬於“全體所有權人”3:22法律小百科3:50法律小百科4:38法律小百科5:10使用時需得到“共有人分管契約”5:27例子
    6:58頂樓增建需申請,沒申請屬違建,但就算申請也不會過8:31專用就是要符合法規的使用
    8:58責任體系表-刑事11:20民事:自己增建-違建12:47建商已蓋好-約定專用,但還是有爭議,有告輸的風險
    14:53法律小百科-分管契約對後手有拘束力15:05法律小百科16:11法律小百科18:15法律小百科19:10大多透過行政拆違建的方式處理20:22民國53前,因沒建管可辦保存登記,53~84年則屬舊違建列管,84年後屬新違建即報即拆20:54舊違建違反公共安全依然要拆除21:43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待遇的觀點是錯的22:50老師解決方法-課環境捐

  • @sipaspo7201
    @sipaspo720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6

    政治人物自己違建捨不得拆了,他怎麼可能會下重手拆違建呢。

  • @謎狐狸
    @謎狐狸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8

    說個笑話
    法院 長年拍賣違建物 是合格行為。
    🎉🎉🎉🎉

  • @funtao9086
    @funtao9086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5

    老師, 賴皮寮是整棟違建 怎都安然無事?

    • @嘉星-q1e
      @嘉星-q1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才想到政府自己都沒拆,怎麼敢拆其他人⋯

    • @張世興-c7n
      @張世興-c7n Месяц назад

      繳學費從法學緒論開始唸起吧!

  • @吳畤僎
    @吳畤僎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事有輕重緩急,請先將影響行人安全的人行道上的違規搭建清一清吧,那是直接侵佔公有及挑戰公權力最直接的行為啊!

  • @王杯杯-s8j
    @王杯杯-s8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農地也一樣本來就該農地農用!!!
    現在變成大家都跑去買農地自己蓋,太誇張了
    農地很多都以坪計算
    現在在哪邊炒農地 政府完全都不管

    • @jihnjihn1312
      @jihnjihn1312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可以來花蓮看看,農地全部變民宿

  • @cphafa
    @cphafa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8

    贊同老師的觀點,環境景觀被破壞就是要這群人負擔更高的成本才對!

    • @湯智傑-u3j
      @湯智傑-u3j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這會有一個盲點,要是該違建住戶有錢,且每年都繳納了所謂的"違建環境捐",但最後還是被人頻繁檢舉,那是否該拆他呢?他可以拿每年的環境捐繳納收據,說他已經有為此違建行為付出代價所以不能拆他,那到底是拆還是不拆?
      如果該拆,那誰還繳環境捐?如果不該拆,那不就變成有錢人的後門?這到時肯定又變成法律定義攻防戰。
      我也只是個非常關心違建議題且厭惡違建的網友。

    • @中央山脈-c4i
      @中央山脈-c4i Месяц назад

      ​@@湯智傑-u3j 違停罰款繳了罰單是否可主張繳了所以繼續違停?應該是不可以。同樣的道理。

  • @albertchiu4557
    @albertchiu455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9

    頂加違章,就是拆與不拆的政府公信力問題,如果要拆,直接一直開高額罰單,住戶就自己拆了

    • @yorkyork8761
      @yorkyork876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1

      住戶會找議員對公務員或員警施壓,導致這件事情不可能執行

    • @albertlu8407
      @albertlu840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鬼島目前並不是個100%的法治社會

    • @csabcp
      @csabcp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不如直接課稅,開單太麻煩了

    • @albertchiu4557
      @albertchiu455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csabcp 不能課稅,一旦課稅,就是承認它合法,只能開罰單

    • @csabcp
      @csabcp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albertchiu4557 合法最好,只要税夠高,就沒有繼續加蓋的誘因,拆也只能自己花錢拆,還不用叫人一天到晚跑到別人家開單,讓他拆完自己申報,不然就一直課稅

  • @事事如意-v7z
    @事事如意-v7z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如果有錢我要買千坪豪宅莊園,誰會想去違建呢??尤其台灣目前房價被有心人跟政客炒到一個莫名其妙才是問題所在

  • @Eaj-7669
    @Eaj-766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請問老師 頂樓為公共設施 全體住戶皆可使用 但是遇到老舊漏水 確沒有住戶願意分擔一毛錢 也教教買頂樓的屋主 如何維持權益吧

  • @吳柏威-e3y
    @吳柏威-e3y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環境捐,這樣會不會變成違章建築是有錢人的專利?
    人員鑑定、認證違章的過程中是不是會有弊端產生的可能性呢?

  • @Benner-Cycle
    @Benner-Cycl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還真的被說中了,這些立法委員還真的沒讀書,腦子進水的還不少,該審的法案該修的法條,永遠不知所以,都是今天時事來了,丫~~那我們來討論地震~~丫洪水來了,我們來討論洪水。整天都是口水戰。還有些立委會說:當立委就是來賺錢的~什麼是素質,這就是目前立委的素質。當初寫三民主義和憲法的人,我看現在看到這些人應該要從棺材裡跳出來了~老師說的那個環境捐說的還真的是有道理。讚!

    • @chengjer
      @chengjer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什麼樣的選民選出什麼樣的立法委員,人民素質低落都只看見自己的利益,想修法的立法委員還沒選上啦.

  • @jasmineemew257
    @jasmineemew257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9

    謝謝老師!在公務體系要叫行為人騰空返還會被罵甚至被威脅,有時候很氣,歸根究底就是政府、民代們縱容!希望台灣能成為一個正常的國家!!
    一點公權力都沒有的小咖路過

  • @許守和
    @許守和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違建是地方政府權責。

  • @FarmerLance
    @FarmerLance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非常棒的一集!
    謝謝老師的講解與提供的解決方案,這個方案很值得深思&看起來極具可行性。

  • @藍寶堅果-e3n
    @藍寶堅果-e3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真希望政要們都像老師一樣,心繫正義良善,處事也有手段。
    感謝老師法律實務教學,又收獲一件新知,讓人非常充實。

  • @valkeyli
    @valkeyl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執法不公才是最嚴重的問題吧
    1、普通百姓拆除違建,分分鐘事,還大張旗鼓找記者現場來拍!
    2、高官權貴的違建要拆?馬上民意代表來關說,最多選舉拆個門,拆一牆做秀一下,再追下去就馬上“轉手給下一家”
    3、這種事情一而再的發生請問這種法律怎麼會有公信力?
    絕對會有破窗效應

    • @翊庭-z8v
      @翊庭-z8v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支言支語 馬上辦就馬上辦 分分鐘可悲

    • @valkeyli
      @valkeyl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翊庭-z8v What the hell you r talking about! are you Blind or something ? can't you read?

    • @valkeyli
      @valkeyl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翊庭-z8v 文盲なんだろう、可哀想だな

    • @valkeyli
      @valkeyl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民法§98 ... 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
      你民法跟誰學?真可憐

    • @valkeyli
      @valkeyli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翊庭-z8v
      あなたは文盲だと思います

  • @陳南勳-l7d
    @陳南勳-l7d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感謝大師對違建相關法規、實務及判決做詳細的解說,並提示購買頂樓或露台增建所存在的風險,感謝您!

  • @upper3877
    @upper387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不是政府懶惰,是只要你敢拆就沒有選票

  • @巫桂蘭
    @巫桂蘭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頂樓公有,但有漏水的問題,當公有人不分擔漏水維修,所延伸的問題

    • @hoshugon
      @hoshugon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談使用權的時候 各樓都說有權力 頂樓有問題時 他們就會說 那是你們頂樓的事

  • @一路-u3q
    @一路-u3q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法令跟不上人民需求會逼的人民遊走法律邊緣,該檢討的是立法機關而不是人民

  • @orffhuang
    @orffhuang 15 дней назад +1

    新國土法、勞先修憲再變法,緣憲法第二章第十五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第二十四條、(公務員責任及國家賠償責任)、凡公務員違法侵犯人民權利者、受法律懲戒外、應負刑事責任,被害人民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向國家請求賠償.

  • @BARCA1703
    @BARCA1703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老師很謝謝您傳達公正的意識,希望人民生活能越來越好

  • @picolai4577
    @picolai4577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賴皮寮!以後會不會入名勝古蹟!!

  • @fsl9579
    @fsl9579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透天違法增建加蓋,是對政府少收稅金,對周遭鄰居沒有影響,反而大家跟著一起來蓋!

  • @kipo8787
    @kipo8787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賴皮寮,
    😅

  • @peter6435246
    @peter6435246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太支持老師的論點了!鼓勵政治人物用點腦袋來思考

  • @怒火魔炎
    @怒火魔炎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公共設施,漏水時,卻只有頂樓頭痛,其他住戶管你去死,又公共了啥?!

  • @wintek8631
    @wintek863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老師~可是~很多~是低收入戶~!!
    甚至~社會底層的人...!!
    這類應該要怎麼分類?
    是否還要增加一個訂定建築物使用年限之後需要拆除?~這樣就也可以避免妳上述的問題??

  • @周伯通-b9u
    @周伯通-b9u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老師真是才德兼備❤❤❤

  • @minglun8051
    @minglun805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講的很有道理,問題是房價那麼高,大家都要來一下增建違建增加使用空間,那個候選人敢課環境捐,保證選不到落選

  • @ArkExtension
    @ArkExtension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課違建稅的確是好辦法,但如果用極低的公告地價來估算的話起碼要房屋稅的一千倍,房屋稅太便宜了,少租出去一個月損失比房屋稅還多。

  • @張富岐台中優質房仲
    @張富岐台中優質房仲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感謝陳法官,但願2024選出的新政府,能採納陳法官的意見🎉

    • @bensonliao3356
      @bensonliao335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Sadly 😢.

    • @shoumar
      @shoumar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實際就是台灣人不在乎,黃國昌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廖先翔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国民黨每個政治人物都違建跟炒房,又怎樣,還不是個個都上了,台灣人遇到国民黨就像奴隸一樣聽話

    • @bing_chi_ling_64
      @bing_chi_ling_6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應該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法規本來就不允許這樣搞,要不要拆端看縣市政府要不要強力執法。不過…地方民代會不會擋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畢竟地方民代濫用職權是常態,從藍到綠,甚至民眾黨和無黨籍都是如此。

  • @林秋月-q7b
    @林秋月-q7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台灣政府對大樓管理委員會😢跟本是無良政策😮大致人哪能知道如此清楚#所以當今為何高如天房價#誰之過百姓總是被割之一方😂追根究底主掌人之罪過噢😂

  • @irenicusjon9002
    @irenicusjon9002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好棒的法律講習。

  • @亞斯德
    @亞斯德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謝謝老師,精闢的講解;尤其對這國家還有熱情讓人感動。

  • @lch2888
    @lch2888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哪有真的在拆?做做樣子而已!

  • @easyfilecopy
    @easyfilecopy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頂樓加蓋有公共安全問題,但也是最快增加可居住空間方式,數量之多,全台拆也拆不完,不說鄉下,光台北新北不知就有多少了

  • @brentlu89
    @brentlu8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一樣無法解決問題,首先如果要課稅,那就得由地政機關測量,然後在稅捐機關登記納稅義務人,光這點就幾乎難以執行。另外就是民選地方首長不願意和自己選票過不去,所以就算立了法,但是地方政府不執行也是沒輒。

  • @siaofong4920
    @siaofong4920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最關鍵的是公正無私!
    很多大型違建就是因為有後台!以前彰化魏明谷就是如此!同片區的違建沒後台的就是白老鼠,拆了去中央邀功

    • @shoumar
      @shoumar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實際就是台灣人不在乎,黃國昌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廖先翔違建拆了嗎,沒拆啊還不是上了,国民黨每個政治人物都違建跟炒房,又怎樣,還不是個個都上了,台灣人遇到国民黨就像奴隸一樣聽話

  • @amyhuang8408
    @amyhuang8408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永遠拆不完,該拆的不拆,利益擺優先,拆除對像絕對沒有自己人,公共建設可以繞過特定區域,繞的亂七八糟歪七扭八,多拆多賺

  • @demodemo5991
    @demodemo599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近一年內,一層直接違建變三層,檢舉一樣,不會拆,直接出租。租好租滿。
    檢舉消防檢查,一樣沒事。
    樓板直接是木板隔。
    就看地震會不會倒。

  • @向翃駒
    @向翃駒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自己的土地都不能做什麼嗎?政府可以都買了不是就沒問題了嗎?!

  • @9999-e3k
    @9999-e3k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們的政府機關不可能拆頂樓違建

  • @TWALBEVA
    @TWALBEVA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沒錯,與其政府花功夫去拆,不如每季丟數萬罰單給他 (一坪1000,每季增加10%),看違建戶可以怎麼撐下去😅

    • @stevewang2049
      @stevewang204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台灣不可能吧!會被說不符比例原則跟風俗民情

    • @TWALBEVA
      @TWALBEVA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stevewang2049 你以為違建戶都沒有鄰居抗議嗎?遇到鄰居抗議時候,你知道違建戶的嘴臉是什麼嗎?沉默的大眾正式助長違建的幫兇

    • @葉R-r4q
      @葉R-r4q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還有陽台外推 鐵窗 冷氣 有人會說 那不是違建 那只是違規.... 可是都是違法

  • @940love87
    @940love87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家旁邊新蓋的透天驗完隔天就加蓋了套房XD

  • @周特助
    @周特助 Месяц назад

    建物頂樓合法鐵皮浪板屋頂加蓋 代申請縣市政府免雜項執照
    透過申請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 完全不用被擔心被視為屋頂違建被檢舉拆除
    合法建物投資裝設太陽能 隔熱防水+20年長期投資賣電收入

  • @YungJenHsiao
    @YungJenHsiao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法律不能當作參考用,行政機關不理會關說,台灣才能真正「法治」
    執行力 執行力 執行力
    希望政府執行力可以大幅改善

  • @官綢
    @官綢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法官老師我有一位老朋友因為欠我錢無法還錢我便跟他買了2分半的共同持分荔枝園該筆農地總面積4分半現在我要賣掉仲介告訴我說該筆土地被賣主拿去套匯現在怎麼解決又何謂套匯?

  • @ya1499
    @ya149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老師好, 我家的房子是併排透天的
    當初買的時候是建商建好才做銷售
    後來被舉報 前面車庫違建 後面廚房一半是違建
    有收到違建單~ 不過也是一直沒理他
    當初買的時候 建商也沒告知是違建,因為也不懂
    所以就買了 ,這樣的情況下以後如果真要拆除產生的糾紛 建商有責任嗎?

  • @陳正峰晞禎
    @陳正峰晞禎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陳法官,說政府懶惰客氣了,有本事把政府機關貪瀆清光才是正途,沒有辦法的人才會犯罪,有辦法的人犯罪也沒罪

  • @acej3151
    @acej315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詐騙橫行,黑道文化,低犯罪成本,馬路殺手,貪污腐敗,教育失敗,高通膨,高房價,低出生率,路上多通緝犯,皆可為世界第一或者名列前茅,一路遙遙領先,實屬不易,千言萬語難以言表,只有心中默默送上最真摯的感謝😂

  • @張建成-w6u
    @張建成-w6u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比較好奇的是頂加違建怎麼可以在房仲網上的物件上?違建也能過戶?

    • @chhchang
      @chhchang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那是沒有使用執照的,所以自然不在過戶的內容😂

  • @csabcp
    @csabcp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好好好,內容很有趣,邏輯也很清晰易懂,還能提出很好的可執行方案,希望這只影片可以在未來改變台灣的違建現況👏👏👏

  • @tn90932222
    @tn90932222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拆個鳥

  • @shlin792
    @shlin792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違建多,跟房價過高,房價不斷大漲也有很大的關係。圖利建商,讓建商賺飽飽。

  • @曾妮-c3e
    @曾妮-c3e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既然增建或違建管理委員會可以要求住戶加收管理費嗎

  • @takakazuabe9130
    @takakazuabe9130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既得利益者官商勾結不修法改正很正常
    畢竟他們都是能炒房的舒適圈
    被發現了
    立法委員真的很多都沒唸書😆
    權力跟金錢會腐化一個人的智慧
    因為不需要靠腦解決問題了

  • @鍾越鳳
    @鍾越鳳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縱容,包辟,不拆,玩文字遊戲

  • @lulu9506841
    @lulu950684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很喜歡看 受益良多❤️

  • @Kpfaneatshis
    @Kpfaneatshis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現在有無敵約定專用啊,法院說你沒抗議就是默認了,厲不厲害啊!

  • @temingtao9471
    @temingtao9471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以前建商還把頂樓可加蓋當成買頂樓比其他樓層多收金額的條件!! 請問買頂樓的人會不會去加蓋??

  • @Mark633eqc
    @Mark633eqc 6 дней назад

    同一幢樓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應該可以提起拆屋還地的訴訟

  • @黃志明-p6g
    @黃志明-p6g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如果當年樓下住戶只有口頭承諾頂樓住戶增建,現在樓下易主了提告頂樓要拆,會怎樣呢?

  • @莊澤詮-i1d
    @莊澤詮-i1d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建議老師找黃國昌委員提案

  • @HNqr6tvq
    @HNqr6tv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因為由上到下的參與者違法利益大於合法利益,自然不會往正向發展

  • @陳明德-y6c
    @陳明德-y6c Месяц назад

    是否違建户孝敬一些就不拆了,太多違建案檢舉后没有下文,

  • @wangdavid5643
    @wangdavid564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賴總統的老家違建,他都不願意拆了,還能拆平民百姓家的嗎?

  • @andy610476
    @andy610476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想聽一樓門口停車…

    • @mie6882
      @mie688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 @oweny117
    @oweny117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修法違建不用政府拆,直接定期連續罰,越罰越重罰金加倍,罰到他自己拆。

  • @buttershuang7343
    @buttershuang7343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可是頂樓漏水的時候,樓下就不會承認是公共設施了

  • @天天開心-f9i
    @天天開心-f9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老師 低估人性了 立法委員也是人..選民也是人 即使這是對的事 但影響多數人利益 那就是錯的事

  • @老王-h7t
    @老王-h7t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台灣是違建之島 那麼高雄違建可稱得上違建界的世界之最了
    在高雄有許多道路可以從原本是四線道 卻被無能無恥政府縱容成了兩線道 鬧區商家把騎樓變成自家客廳 再從騎樓加蓋到馬路上成了做生意的廚房 然後再加個雨棚停自家的車 不信你們可以自己到高雄細看我有沒有亂講 也可以問問高雄人 可憐的高雄人貫見到處都是這樣的街景早已見怪不怪

  • @f0921453778
    @f0921453778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想請教老師,為什麼不能強制拆除,然後拆除費由違建者負擔,而是由地方政府撥預算來拆?我們好好納稅人的錢被拿去拆違建者的房子,不是有點荒謬嗎,應該是政府派工去拆,帳單送給違建者付吧

    • @法丞律師事務所
      @法丞律師事務所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您好,目前沒有提供線上諮詢喔,歡迎來電預約諮詢。
      預約方式如下:
      電話:07-2158868
      LINE ID:myball2428

    • @Duck-e1v
      @Duck-e1v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強拆收費依照建築法96條之1,相信有些政府不論對象都要收費都有送過議會,(自治條例都要送議會審議)但有些議會說會給市民衝擊(?!),直到政府方跟議會討價還價剩,只收哪些公安案件才給過,究竟是政府問題還是立委議員還是人民的問題,互綁之下的悲劇,最可憐的還是守法的人,如何醒悟還是得提升整體社會素質😢

  • @鄭先生-v6p
    @鄭先生-v6p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想聽陳老師解讀〈默示分管契約〉議題

  • @chuchuyao5700
    @chuchuyao5700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律師勇敢歐!! 從你的頻道吸收很多感謝

  • @涂宇廷-k8q
    @涂宇廷-k8q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拆只是假議題 按月持續罰款 罰鍰按年倍數成長 最後法拍 。
    誰還在那邊造冊排拆,還拜託議員去關說😂😂

  • @TOM-v7q1o
    @TOM-v7q1o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請問影片第16:52秒的畫面,及內容是否要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3項才對?這邊好像講車位是畫面上用專有部分好像怪怪的?

  • @chatters_tw
    @chatters_tw 9 дней назад

    23:51 我們的立委難道都沒有讀書嗎
    對…

  • @阿彬-d1k
    @阿彬-d1k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媽個什麼違建,是民主綠建築好嗎😂😂😂

  • @左歸丸-v4u
    @左歸丸-v4u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台灣哪一戶沒有違建

    • @葉R-r4q
      @葉R-r4q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真的....陽台外推 鐵窗 冷氣 有人會說 那不是違建 那只是違規.... 可是都是違法

  • @秦裕綽
    @秦裕綽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讚,加油

  • @cpyi1
    @cpyi1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講得真好~~~ 謝謝分享

  • @Strong.Top_Gap
    @Strong.Top_Gap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拆了房價直接漲給你看😮

  • @stevewang2049
    @stevewang2049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謝謝老師!感謝分享

  • @陳星宇-j7x
    @陳星宇-j7x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老師。 謝謝您😊。

  • @easyfilecopy
    @easyfilecopy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是經濟學的論點,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不過地方政府有選票壓力,以台灣違建比例,下一次選舉一定會落選吧

  • @戴夫-z4o
    @戴夫-z4o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拆就每個月開單罰3萬 這樣每個人都會心甘情願開開心心的拆了

  • @林秋月-q7b
    @林秋月-q7b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政策永遠百姓#出性命了#無良政府才會..出面😢假惺惺的要來處理#人民總是受害嚴重的一方#😂

  • @黑咖啡-o2r
    @黑咖啡-o2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消除違建的正辦,請問有向立委諸公反應了嗎?

  • @打雜小弟
    @打雜小弟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用法律一概否決應該也不是好方式,合法也要有灰色地帶吧,多少人使用沒有建照的建築因為有照的根本用不起!

  • @chewenkuo564
    @chewenkuo56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其實環境捐就是罰款的另一種說法而已,而且繳了環境捐就更難拆了
    你環境捐課下去再重能比持有稅重多少?
    現在政府或者說政客就是刻意不想讓囤房稅實質課到重稅(基準過低)
    你課環境捐只是套了一個名目,課的數字是政客訂的
    然後課下去反而違建更明目張膽更有正當性

    • @chewenkuo564
      @chewenkuo564 7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個人是認同也佩服老師對違建需要處理的態度跟專業的
      但環境捐有點像好人做壞事

  • @徐佩君-o2s
    @徐佩君-o2s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謝謝老師的教學。

  • @方瑜-h8y
    @方瑜-h8y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所長, 這主題可以延伸下個題目嗎? 想再聽您解說長年違建被視為默示分管的問題,因為實務也有不少6.7.80年老公寓大樓違建因此而被法院判免拆的

  • @yuyaolin7861
    @yuyaolin7861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地下停車位以外的空地,應該是一樣道理吧!

  • @redchen7080
    @redchen7080 Месяц назад

    環境捐這方法蠻好的欸

  • @業斯紘
    @業斯紘 8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約定使用,停車位什麼時開始有權狀,時間序⋯⋯

  • @Q_Q_AA
    @Q_Q_AA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當然是沒再拆

  • @難菜
    @難菜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沒違建的才能買賣

  • @cteric509
    @cteric509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違建就要罰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