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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故意輾死人,請檢察官追究故意殺人罪的罪責!!!!!!!!!!!!
他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司機自己扛都無所謂只要賠一次錢家人可能不用負債一輩子
沒意外又是過失拉
不可能啦在台灣死刑重罪犯都能安享天年了該死永遠只有受害者家屬親友沒死的都活該活受罪碾爛女大生的頭顱在台灣偉大司法下只是一個茶餘飯後的小小八卦話題
大多都是弄成過失殺人,畢竟大車視覺死角太多,律師堅持這點,法官也很難反駁,加上以前又沒有啥監視器 行車紀錄器影像能佐證,現場也只能採信大車司機的證詞
反正實質廢死了
1987年就聽大人說過,社會新聞 砂石仔車 很多都是這樣二次處理的。
人家講的么壽骨
真的有聽說過
+1 我也有聽過這潛規則好像是我國中時期班主任當著還是學生的我們面前講的
今天才跟同事討論,大家其實都有耳聞,因為死人部會說話,比較好處理。我爸以前當過大車駕駛新生訓練就這句話,他嚇到離職
基本法基本法到刑事判決到民事有錢者判無治無錢者判死😂😂😂
這是真的。意外撞死人,台灣行情,一條命,2百萬,兩年徒刑,緩刑兩年。撞殘人,一生養護費用至少上千萬。大車司機都知道怎樣辦。所以,如果被大車撞能站起來,一定要趕快離開車道。不良善的法律制度,導致這樣的畸形現象。
後續法規也修訂沒有甚麼一生照護的賠償,就是按當下賠償,以後出啥事都不會有相關,就是不知為何這些大車職業駕駛還是有那種心態在
但是即便不用一生,現在醫藥上漲,健保可能不給付範圍,當下賠償還是遠高於死亡的賠償,醫藥費就是這麼貴的東西,人命不值錢,除非你撞到高官,畢竟用薪資損失放大可觀,老百姓的薪資換算比就沒那麼高,花個一生退休能賺到一千萬有幾人呢。
@@carzy_little_wolf 不對喔,對方如果硬是要告你,也可以把你搞得七葷八素,後遺症這三個字是很可怕的,只要能佐證與車禍有因果關係,你後續還是得賠償。
@@alien0512 現在調解完會有個切結書的聲明,代表雙方的調解事項到此為止(具法律效力),不會有甚麼後遺症可以繼續牽拖,雙方的賠償金額就是當下全部講好,調解沒共識才會送去民事法庭繼續
@@天天看直播 誰逼著他們殺人了,遵守通規則 駕駛程序很難嗎?你怎麼不說那些大車駕駛嫌轉彎時要放慢速度觀察路況浪費時間,轉彎大多都是用快速甩尾方式通過
學姐說還活著,她是當事人她說的最準確。要重罰太可惡了。枉顧人命。阿彌陀佛祝福
傳聞證據,不具有證據能力
當事人 怎麼不能算證據
@@成成-q1t 去看一下刑訴法第159條吧
這類司機不得好死,真的太可惡
鬼島, 應該先查公司是不是讓司機過勞?
都廢死了!有差嗎?
該死的不是司機,是法律導致,如果撞殘可能面臨幾千萬的賠償,一般人該怎麼負擔?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yuchenkang7306而且又沒有死刑😂 多划算 最多幾年就出來了 判最重五年 兩年半就能假釋了 🎉
@@QQggggg2233 實務上不會有人被判最重,通常一個都1-3年刑期,然後刑期過半在申請假釋,一年半vs幾千萬.......該怎麼抉擇?
看看今天這個司機。他只是一個司機,但是身上已經背著兩條命。而且第一條命還不用關。各位大哥,有沒有發現,用車處理掉某些人,似乎比找搶手更有性價比?重點是法官還會幫你善後喔。
連那種直接拿刀去殺隔壁班同學的,教唆的跟動手的,到現在都活得很好,懲善縱惡,法官真的太棒了。
被你發現了盲點 這言論是否會會造成社會不安定呢?我個人覺得會哪天風水輪流轉 看到那些法官和民進黨官員被撞之後 是不是雙標 更加助長懲善縱惡但我還是一樣依照經典 繼續做上天認為對的事
大家自己坐公車小心一點吧被公車司機仇恨上你的命也才值幾十萬而已
學起來了
台灣沒死刑,一般人民只缺錢。所以這個潛規則一直都存在。死了只要付一次錢,沒死躺在病床要付一輩子的錢。那基本毀的是兩個家庭。反正以後我會教自己的小孩不要成為行人皇帝跟三寶。大馬路是很危險的,要快點通行眼觀四面耳聽八方。耳朵是用來聽四周的異音有沒有引擎聲不是讓你戴耳機聽音樂的,眼睛是用來看路不是來看手機的。腳是讓你快步離開潛在危險區域不是讓你當伸展台在走。
開大車的不一定是沒水準的但沒水準的往往是那些開大車的家人年初從後方被一台曳引車擦撞到 導致腳骨折,當下對方沒報警沒叫救護車,反而叫計程車送我家人到醫院,結果後續調查出來對方駕駛無照全責後續提告到法院,結果賠償金給肇事方開,也同意分期,結果七月份該開始賠償的到現在快十月了,一毛賠償金都沒拿到,我們機車直接報廢直接損失一台摩托車,然後家人又承受這一段時間的痛苦,對方從頭到尾不聞不問都不曾關心過,現在也幾乎聯絡不到人。對方都覺得我們這邊很難商量什麼的,但賠償條件都讓對方開,實在搞不懂在這種人的世界 腦袋在想神麼。對方名下只有兩台還在貸款的車,沒有不動產,沒有薪資所得,所以就算扣押也扣不到有價值的東西然後,現在對方無照還是照樣的再開大車,只是大多時間都在半夜開。我知道像這樣誇張的事件,社會上一定很多,所以法律對於這種「無照照樣開大車」交通安全事件,是不是要嚴格修法,罰款真的傷不了這種人,這種沒錢的會直接不繳而已,影響真的不大,要能把車子扣押讓無照駕駛都不能再開才對。
在台灣真的要開車 不然受到傷害求償無門
無照駕駛應該要比照日本法律,無照開車騎車被抓到直接公共危險罪送辦!!!
這種人就是無敵,他刑事責任服完你受害者就拿他一點方法也沒有,因為他沒錢而且是領現金,這種現象至少存在50 年以上了但就是沒有政客願意修法,全民要有希望與保障只能寄託哪天學長撞了蔡EE之類的高官或退休幹部然後補油門身上全沒錢,法律才有機會改,跟國父孫女安全帶一樣,現實就是這麼悲哀。
因為有水準的都坐在辦公室阿 最累最危險的有能力的也不會去做當然就撿剩的
這還算好的沒有照大車SOP處理送你見上帝,撞傷和撞死人一律都不會賠
人死了就沒有人權,只是案件裡的一項物證,這是當今司法的觀點
小時候聽過"殺死車"就是這麼搞的,沒想到現在還有這種心態
可惜的是 立委們輪替那麽多次了 卻沒立委敢修這塊法 跟酒駕一樣
沒辦法 , 當官的好多個是建商背景或砂石業者 , 誰會跟自己過不去 ?
人體是很脆弱的,當駕駛對"開車"這件事失去了敬畏,撞死人的事件就永遠不會停止。
我是跑外送的,去年有一天下大雨我送餐途中,被一戶人家的鐵門突然倒下打到,整個人摔到旁邊的農田裡,我左邊脖子上方、左耳下方的位置在溝渠的角的地方滑了好長一段距離,好險我是戴全包覆式的安全帽,如果戴西瓜門皮安全帽可能脖子大出血...但全身還是有多處大大小小的擦挫傷。重點,對方家裡是開聯結車的,我後續去跟對方談賠償的時候,對方就認定鐵門倒下是風吹的跟他無關,一毛不賠,還恐嚇我:我沒在他工作時出事已經很好運了,如果今天是在他開車時跟我發生事故,看到我還會動也要再往回碾第二次,死了比較好處理!這是我去年七月親自遇到的開聯結車的人的態度!
你當時如果有錄音,加告他一條恐嚇罪,建議你找記者宣傳一下,這麼優質的廢物該讓大家跟他的僱主認識一下
@@alien0512 表面上告贏了又怎樣?台灣的法律實質上早就已經很難發揮效力。現在的社會是比誰的拳頭大,肉弱強食的世界。人家背後有惡勢力撐腰,當下社會私底下處理的多的是。市井小民不是想辦法讓自己拳頭也變大(找角頭大哥或議員依靠,再搞幾把槍),不然還是委屈往肚子裡吞才能活久一點。只能說現在的社會自求多福吧!別指望法律會保護你什麼。
唉⋯⋯只有執死刑恐懼⋯才能抑制人劣性⋯⋯
東南亞執行死刑比台灣還多,人家治安比台灣還差欸
可是死刑到底會不會抑制犯罪從科學數據上來看就是不會,對比執行死刑跟不執行死刑的國家的犯罪率,執行死刑並不會讓犯罪率更低😅
這種人想的就是半殘賠更多死了比較好處理相應的懲罰也不高,然後司法保護這種人,真的是病了
查看後明知會致人於死又再次發車,就可以視為蓄意殺人,按事證直接進國民法官審理,給予極重判,讓心純僥倖、逃避傷人罪責的惡劣殺人司機永遠不再重演。
大車是有工會的,有律師的,每個月給會費,出事有工會幫你找律師,都有教,死掉賠最少,死人不能作證,
我現年近50,這視頻標題的這句話倒是從小就聽到現在!
你年近50 用語到是滿新潮的欸 視頻是大陸用語,最近幾年才被文化侵入過來的,台灣叫影片
視頻不是大陸用語,以前沒有智慧手機都是用電腦視訊聊天,簡稱視頻⋯你應該很年輕吧,他50歲會說視頻是正常的
@@pei2165 我也50....以前也沒聽過視頻....你講的是視訊....
@@pm074750年前很多外省二代蔣家時代
@@pei2165你腦中幻想的平行時空吧😂
說個笑話一條人命 重罰120萬原來人命這麼不值錢^^
世界有80億人,怎麼可能值錢?
確實 趕緊的 我給你120萬 把你的命交給我
看到司機這樣的態度回應,我的拳頭都硬了
以前真的是這樣!!死了賠比較少!!
現在也是這樣 這邊很多聖人 開大車新人也很多聖人 結果輪到聖人撞到人時 也是直接在輾一次
這司機擺明就是肇事後又不想付巨額賠償所幸就上車補油門,可是司法院那些尸位素餐的綠色大法官已經藉釋憲實質廢死,就算這肇事司機被判刑之後關個沒幾年又放出來了,在民進黨執政下百姓的命更不值錢,以後台灣的司法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可笑的是賴皮政府還讓沒有交通專業背景的人當上交通部長
賴皮政府忙著搞內鬥 其他的 重要嗎
索性⋯
不可笑
巨業勒令停業
@@artloveyou6666你要去幫忙開公車嗎 靠公車通勤的人要怎麼辦 拜託想點有邏輯性的東西問題都是基於政府誤點不準時發車就要罰錢 一天薪水都不夠人家扣 今天是你飆不飆車呵呵等你今天你65歲的時候看看反應力有沒有現在這麼快阿你可能自己騎車開車的的所以你沒差。
停業很簡單,問題是巨業的路線其他客運有能力全吃下嗎?現在各家客運都缺司機,再加上之前倒了兩家客運,那些路線也由其他客運接下,導致有些路線減班嚴重。 所以不是說停業就能停業,也要考慮乘客搭車權利
30年前更可怕,5、6年級就知道
有連結嗎
@@約翰尼斯·克卜勒 沒有連結,那時候根本沒網路好嗎
@@林廷蔚-q5f 他應該很年輕吧?不然不會知道網路普及也沒超過30年,我國小時那時家裡有window95電腦的就是超少見的家庭,現在大家普遍都有網路跟電腦手機那些
@@luLU-tn1zf 是啊!那時候還在學dos呢
@@林廷蔚-q5f 時間過好快,網路的發展也飛快,這些應該是現在小朋友無法想像的,以前手機也超巨大+重
經過這次事件希望台灣能像文明社會一樣從悲劇中修改法律,我認為因不想賠償長期傷殘的費用而二次傷害輾壓傷者屬於故意殺人了以後再遇到這種情況就應該以肇事司機殺人罪起訴這樣才不會有「一定要把人碾死才不用賠償對方的後半生」這種歪念…這件事應該最重要判死刑才對
我去年中無故被汽車嚴重撞擊到身障也是理賠不足,法官不讓我再提出刑事跟民事,對方全錯所法官都是很不公平
是獅子大開口嗎?上法院就是要有理有據…
大學的時候發生一次車禍(我是被載的)當時教授有說昏迷反而比較好處理但他有看到對方還有一點反應後來對方家屬要求100多萬吧,我朋友他媽也是馬上付款,怕拖越久越麻煩
開大車,都有一種潛規則,人死了,比較好賠。以上推論,不代表本台立場。
早期就這樣了~砂石車應該最多這事情!!!一次就讓它歸西死省事~~也不算潛規則!!! 當你是一個砂石車司機業者~~你撞到人會怎麼處理?!撞到半殘了~心想每個月還要去處理你的事情醫藥費!!是不是直接一門讓他歸西不就沒這事情了~~大不了沒錢賠去關!!!砂石車跟客運都有死角 看不到的撞到人或擦到機車~基本上車子是沒什麼感覺的!!!遠離砂石車跟客運是最好的~
以前就有聽說砂石車公司會要求司機碾死傷者少賠錢,還有聽說孕婦受傷還被碾死的事。在有紀錄器和監視器的時代,希望能釐清。
車輛遇紅燈禁止右轉可減少行人傷亡
?
以前常聽到說,大車撞到人賠償到傾家蕩產,大車輾死人反而只賠一點點,導致大車無論撞到什麼都會已死為目的去倒車…
沒錯我之前認識不少貨車司機他們給的結論是車禍撞到重傷要負責對方後半輩子生活開銷通常是只要撞到就直接輾過去即便被判刑其開銷不會比前者高酒駕例外我覺得要修法了只要大貨車與卡車撞倒路人或騎士讓其受傷刑法可能要加重不光只是負責對方生活開銷而已
有沒有一種可能,司機下車看完,馬上再補尾刀
好難過, 我哭了, 當事人的母親很冷靜, 是我就瘋了
這一招 流傳多年了 畢竟兇手 賠一筆錢 和永遠賠錢照顧 傷者 很多人都會選擇殺死人 還有機會搞成過失殺人
這條潛規則是真的,我爸年輕時去面試大卡車司機,老闆直接問他『敢不敢撞死人?』
唬爛王
@@Hung-z2f 我爸已經過世,你有意見可以自己下去問他。
@@qitanc6298 聽就知道唬爛,問都不用問
@@Hung-z2f 這種事有什麼好吹的,要吹可以吹得更精彩。你人生真可悲。
@@qitanc6298 自己在那邊腦羞🤭
去年台北市也是公車壓死女生, 而且疑點在於是壓了兩次. 新聞有這一句: "傷慟欲絕的父母, 看著女兒殘破不堪的遺體"...
需判39年,罰5000萬,或死刑,
慢慢等!!都廢死了!還期待什麼?無期徒刑頂多25年,而且還要罪大惡極
民進黨馬上跳出來不同意
全台都沒大車司機了,大車殺人比例是平均一臺以上,意思是每台車都最少殺過一個人以上
開大車的潛規則,因為台灣的法律,撞成殘疾或重傷,比撞死人賠得更多!所以他們會刻意補壓!
職業駕駛違規肇事都應該要加重處罰公司也應該要連帶處罰
廢死德政啊,大車司機潛規則就是這樣來的,賠的少,刑責低,有的司機還是累犯....
自信點把有的拿掉
台灣保護加害者總是不留餘地.每一個都馬賽克
建議跟日本一樣人車分離過馬路~
不要搞這些??😅是你不要搞出這些吧
以前砂石車出事都是這樣做的
以前一台砂石車3千 開快可以跑3趟 根本沒再踩煞車的
有死公會賠,沒死自己賠
我以為這種潛規則很多人都知道..
以前考駕照教練就跟我們說潛規則了,想想也是不能殘養一輩子,亡只要一口價
沒喔。對現在的行人皇帝來講,這個潛規則對他們來講無效。皇帝們只知道國外都要禮讓行人,大車一定要停下來。要去譴責不禮讓行人的車。但他們忘了先遠離危險保護自己不受傷才是優先條件。都覺得自己像馬利歐吃了無敵星星,行人就是無敵。
@@chaichan0210所以死亡離他們很近
@@chaichan0210 行人可以這樣沒差,等真的被撞就知道厲害,我當行人時我都會左右看很久確定沒車才走,但不知道為什麼當我騎機車時很多行人就只看一邊來車就直接往前走,幸好我車速度快可以緊急煞車= =
@@luLU-tn1zf 從小就教馬路如虎口。不管有沒有車都要左右觀看、快速通行。現在都變成不用管有沒有車,我行人最大不用管是不是違規在先。不用看是不是有三寶車慢慢走就是對的。不用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就喜歡把自己的生命交在別人手上。
監視器畫面跟行車記錄器是什麼時候才要公佈?
職業駕駛都知道啊!撞死人賠百萬而且是保險賠,撞成重傷可是得賠一輩子而且是自己承擔。
這樣的駕駛素質 還職業大客車哩 甚麼叫做沒注意而已 沒甚麼好說的 不要搞這些? 那你也不要搞這個害死人的行為 開車 不注意路況 是在看妹? 還是看手機?看影片?去妳妹的 這樣的駕駛 實在不OK
車上有行車記錄器,就還原真相了
車上的乘客也可以啊
如果是2度輾壓....這樣算是直接致死了吧(直接用車輾壓).....該不會又是判定過失致死罪吧...如果是 只能說司法已死
什麼潛規則 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嗎
從前濱海公路太多砂石車壓爛人的例子, 都是先下車, 看到沒死, 再倒車壓爆, 跟天安門的坦克車有的比.
公車司機本來就要禮讓行人,這是每位公車司機都要知道的!不知宣導多少次了
運輸業界的淺規則,就這樣。
我看到這種情況,絕對把司機拖出來……
60歲各項身體機能都在老化中 應該不行開大型車該退休了
在台灣都會區開大車本就是高風險職業,公司薪水給不高,工時長,道路交通環境惡劣,違停並排鑽縫行人帝王等奇葩現象,為了保命,小弟穿越馬路都極其小心,各方來車皆在本人視線範圍內並加速通過,確保小命得以安全
這個司機已無法勝任公共運輸工作,早早轉職!不要危害他人!
像這個時候誰為大學生出聲!大學生家屬就没權力拒絕死亡呢?大法官眼瞎了嗎?誰保護大學生(活)的權力???
跟大法官有什麼關係?
這真的跟大法官無關,即便你證明蓄意,畢竟台灣的命就不值錢,薪資即便賺到退休,都沒法一條命的賠償高,賠一條命已經是給多了,反正醫藥自費越來越多,真要救那金額真的不好說~
哭甚麼哭,入境隨俗,沒辦法適應就離開台灣就好了
行人地獄越來越嚴重
人只要開車 , 就可能有車禍的機率 , 為了省賠償金加工致死真的是天理難容 , 然而背後最主要是過勞的問題還有超速的問題 . 大型車發生車禍往往死傷嚴重 , 駕駛為了多領一點薪水也會配合超時工作 , 或超速增加趟數 , 這是整個體制的問題 . 如果強制大車職業駕駛一天只能排8小時班 , 中間強制需要休息一小時 , 行駛平面道路限制60公里內 , 行駛高速公路限制80公里內 , 並且強制設定最高行駛上限就是80公里 , 雖然說車禍還是有可能發生 , 但機率就會少很多 .
司法就是個笑話,私法處理以牙還牙才有正義😂
台中的公車真的很敢
死刑
法律造就的啊 辣雞法條 還廢死
小時侯聽過老爸講,無良大車司機會補刀
有聽到呼叫聲,下車查看啊怎會在移動車子呢?
死刑已經合憲了這裡還是呼籲網友與受害家屬,不要把不滿與憤怒的情緒放在法律之上,希望大家能理智一點別帶有情緒
這惡魔規則
公車司機不是過度疲勞駕駛就是老了沒腦。我覺得要限制年齡60以上就別再開這種大客車
如果是故意應該停止客運公司營運作業給其他客運業者一個警訊,也讓其他客運業者對有案例的司機不再聘任,進而改正司機錯誤的觀念
強制險推出前就存在的潛規則
與其讓行業裡出現這種潛規則,交通部是不是該想想辦法解決,這個說法已不是近3-5年才有的事了台灣地就那麼大,人口又這麼多,主要的大城市又是高度密集區,不說民用車輛,一堆的商用車及公眾運輸車加上特殊車輛,無止盡的發放牌照,就不要想台灣交通會變好,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所謂【物流車】(你看到的3.5頓幾乎都算),為了上下貨違停都已經家常便飯了,可笑的是還通過了微罪不能檢舉就笑你交通部不敢實施車牌限縮,只會一直地拿人命來換錢,當台灣人口少至2000萬甚至是1600萬人以下時,再來看看經濟會不會更好(台灣經濟最好的時間是1600萬人)
建議政府對 客運、貨運 職業司機 重新整頓,不合格企業重罰或停業、不合格司機終生吊銷資格,汰劣換優
戲劇都這樣演,殘廢還要算治療費,復原費等等,可能上千萬,人命4百萬就能談定
不是最近才連續發生,而是很少報導出來
執政八年怎麼不修法? 造成家屬的遺憾,開大車本來就是提高刑責跟過失致死罪,若真是 二次輾壓 真的黑心
運輸業的陋習
直接判 蓄意致人於死 判死刑,以後看哪個 惡劣司機 敢這樣搞?
唯一死刑
很多時候, 大眾拼命罵三寶. 甚至口徑一致的要求老人別坐公車, 去坐計程車, 少給人心和健保找麻煩. 但這一次, 一位89歲長者在計程車裡仍被撞傷. 所以別在歧視老人, 女人, 小孩; 當心報應在你們家族老幼.
敢勇於帶頭重判處理這些事 還用得著整天在這討論擔心受怕嗎 說穿了只要不是自己遇到就是理性包容一堆假言假論 提醒一下 大家都是有機會遇到的 記得把這個看做以後自己遇到事情的下場
類似恐怖論點存在於「砂石車業界」三四十年以上了,不過想想也有符合“惡劣人性”的點:一般臺灣人一條命他上限也就賠你2~300萬,這其中還有保險/公司承擔部分;讓妳留口氣、半殘/癱瘓,一個月幾萬、幾十萬的醫療賠付在燒,兇殘的人會怎麼選,可想而知。
聽到沒有?撞到人後,司機下車查看,同學對司機說,先救人。司機反而上車補油門,輾壓女大生!
大法官 : 死的不是我家的 無罪釋放 !
7:31去你的同島一命
聽了好替東海女大生難過😢
建議家屬遇到這類,直接動私刑,反正台灣已廢死了,私刑口了駕駛也不會怎樣
各縣市都有喪彪司機,台中這家當地人都知道要閃遠一點!
沒注意「而已」?一付小誇代誌的模樣,不知是什麼心態?你撞的如果是你自己的家人看你會不會這樣撞?
學生時代就聽人說過了 過了十幾年 還是一樣沒變
應該公布車內監視畫面這案怎麼都沒錄影畫面釋出?
這種事...統聯巴士司機說: 阿丟某豬以....這種沒悔意的司機應永不錄用公共司機一職.
台灣法律一級棒,衍生對應的行為
這似乎以前常聽說,沒死硬是把你碾死鬼島真的要修法
法律是次要,主要是賠償金.
司機態度也太差。
如果是故意輾死人,請檢察官追究故意殺人罪的罪責!!!!!!!!!!!!
他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
司機自己扛都無所謂
只要賠一次錢
家人可能不用負債一輩子
沒意外又是過失拉
不可能啦
在台灣死刑重罪犯都能安享天年了
該死永遠只有受害者
家屬親友沒死的都活該活受罪
碾爛女大生的頭顱
在台灣偉大司法下只是一個茶餘飯後的小小八卦話題
大多都是弄成過失殺人,畢竟大車視覺死角太多,律師堅持這點,法官也很難反駁,加上以前又沒有啥監視器 行車紀錄器影像能佐證,現場也只能採信大車司機的證詞
反正實質廢死了
1987年就聽大人說過,社會新聞 砂石仔車 很多都是這樣二次處理的。
人家講的么壽骨
真的有聽說過
+1 我也有聽過這潛規則
好像是我國中時期班主任當著還是學生的我們面前講的
今天才跟同事討論,大家其實都有耳聞,
因為死人部會說話,比較好處理。
我爸以前當過大車駕駛新生訓練就這句話,他嚇到離職
基本法基本法到刑事判決到民事有錢者判無治無錢者判死😂😂😂
這是真的。意外撞死人,台灣行情,一條命,2百萬,兩年徒刑,緩刑兩年。
撞殘人,一生養護費用至少上千萬。
大車司機都知道怎樣辦。
所以,如果被大車撞能站起來,一定要趕快離開車道。
不良善的法律制度,導致這樣的畸形現象。
後續法規也修訂沒有甚麼一生照護的賠償,就是按當下賠償,以後出啥事都不會有相關,就是不知為何這些大車職業駕駛還是有那種心態在
但是即便不用一生,現在醫藥上漲,健保可能不給付範圍,當下賠償還是遠高於死亡的賠償,醫藥費就是這麼貴的東西,人命不值錢,除非你撞到高官,畢竟用薪資損失放大可觀,老百姓的薪資換算比就沒那麼高,花個一生退休能賺到一千萬有幾人呢。
@@carzy_little_wolf 不對喔,對方如果硬是要告你,也可以把你搞得七葷八素,後遺症這三個字是很可怕的,只要能佐證與車禍有因果關係,你後續還是得賠償。
@@alien0512 現在調解完會有個切結書的聲明,代表雙方的調解事項到此為止(具法律效力),不會有甚麼後遺症可以繼續牽拖,雙方的賠償金額就是當下全部講好,調解沒共識才會送去民事法庭繼續
@@天天看直播 誰逼著他們殺人了,遵守通規則 駕駛程序很難嗎?
你怎麼不說那些大車駕駛嫌轉彎時要放慢速度觀察路況浪費時間,轉彎大多都是用快速甩尾方式通過
學姐說還活著,她是當事人
她說的最準確。
要重罰太可惡了。枉顧人命。
阿彌陀佛祝福
傳聞證據,不具有證據能力
當事人 怎麼不能算證據
@@成成-q1t 去看一下刑訴法第159條吧
這類司機不得好死,真的太可惡
鬼島, 應該先查公司是不是讓司機過勞?
都廢死了!有差嗎?
該死的不是司機,是法律導致,如果撞殘可能面臨幾千萬的賠償,一般人該怎麼負擔?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yuchenkang7306而且又沒有死刑😂 多划算 最多幾年就出來了 判最重五年 兩年半就能假釋了 🎉
@@QQggggg2233 實務上不會有人被判最重,通常一個都1-3年刑期,然後刑期過半在申請假釋,一年半vs幾千萬.......該怎麼抉擇?
看看今天這個司機。
他只是一個司機,但是身上已經背著兩條命。
而且第一條命還不用關。
各位大哥,有沒有發現,用車處理掉某些人,似乎比找搶手更有性價比?
重點是法官還會幫你善後喔。
連那種直接拿刀去殺隔壁班同學的,教唆的跟動手的,到現在都活得很好,懲善縱惡,法官真的太棒了。
被你發現了盲點 這言論是否會會造成社會不安定呢?我個人覺得會
哪天風水輪流轉 看到那些法官和民進黨官員被撞之後 是不是雙標 更加助長懲善縱惡
但我還是一樣依照經典 繼續做上天認為對的事
大家自己坐公車小心一點吧
被公車司機仇恨上你的命也才值幾十萬而已
學起來了
台灣沒死刑,一般人民只缺錢。
所以這個潛規則一直都存在。
死了只要付一次錢,沒死躺在病床要付一輩子的錢。那基本毀的是兩個家庭。
反正以後我會教自己的小孩不要成為行人皇帝跟三寶。
大馬路是很危險的,要快點通行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耳朵是用來聽四周的異音有沒有引擎聲不是讓你戴耳機聽音樂的,眼睛是用來看路不是來看手機的。腳是讓你快步離開潛在危險區域不是讓你當伸展台在走。
開大車的不一定是沒水準的
但沒水準的往往是那些開大車的
家人年初從後方被一台曳引車擦撞到 導致腳骨折,當下對方沒報警沒叫救護車,反而叫計程車送我家人到醫院,結果後續調查出來對方駕駛無照全責
後續提告到法院,結果賠償金給肇事方開,也同意分期,結果七月份該開始賠償的到現在快十月了,一毛賠償金都沒拿到,我們機車直接報廢直接損失一台摩托車,然後家人又承受這一段時間的痛苦,對方從頭到尾不聞不問都不曾關心過,現在也幾乎聯絡不到人。
對方都覺得我們這邊很難商量什麼的,但賠償條件都讓對方開,實在搞不懂在這種人的世界 腦袋在想神麼。
對方名下只有兩台還在貸款的車,沒有不動產,沒有薪資所得,所以就算扣押也扣不到有價值的東西
然後,現在對方無照還是照樣的再開大車,只是大多時間都在半夜開。
我知道像這樣誇張的事件,社會上一定很多,所以法律對於這種「無照照樣開大車」交通安全事件,是不是要嚴格修法,罰款真的傷不了這種人,這種沒錢的會直接不繳而已,影響真的不大,要能把車子扣押讓無照駕駛都不能再開才對。
在台灣真的要開車 不然受到傷害求償無門
無照駕駛應該要比照日本法律,無照開車騎車被抓到直接公共危險罪送辦!!!
這種人就是無敵,他刑事責任服完你受害者就拿他一點方法也沒有,因為他沒錢而且是領現金,這種現象至少存在50 年以上了但就是沒有政客願意修法,全民要有希望與保障只能寄託哪天學長撞了蔡EE之類的高官或退休幹部然後補油門身上全沒錢,法律才有機會改,跟國父孫女安全帶一樣,現實就是這麼悲哀。
因為有水準的都坐在辦公室阿 最累最危險的有能力的也不會去做當然就撿剩的
這還算好的沒有照大車SOP處理送你見上帝,撞傷和撞死人一律都不會賠
人死了就沒有人權,只是案件裡的一項物證,這是當今司法的觀點
小時候聽過"殺死車"就是這麼搞的,沒想到現在還有這種心態
可惜的是 立委們輪替那麽多次了 卻沒立委敢修這塊法 跟酒駕一樣
沒辦法 , 當官的好多個是建商背景或砂石業者 , 誰會跟自己過不去 ?
人體是很脆弱的,當駕駛對"開車"這件事失去了敬畏,撞死人的事件就永遠不會停止。
我是跑外送的,去年有一天下大雨我送餐途中,被一戶人家的鐵門突然倒下打到,整個人摔到旁邊的農田裡,我左邊脖子上方、左耳下方的位置在溝渠的角的地方滑了好長一段距離,好險我是戴全包覆式的安全帽,如果戴西瓜門皮安全帽可能脖子大出血...但全身還是有多處大大小小的擦挫傷。重點,對方家裡是開聯結車的,我後續去跟對方談賠償的時候,對方就認定鐵門倒下是風吹的跟他無關,一毛不賠,還恐嚇我:我沒在他工作時出事已經很好運了,如果今天是在他開車時跟我發生事故,看到我還會動也要再往回碾第二次,死了比較好處理!這是我去年七月親自遇到的開聯結車的人的態度!
你當時如果有錄音,加告他一條恐嚇罪,建議你找記者宣傳一下,這麼優質的廢物該讓大家跟他的僱主認識一下
@@alien0512 表面上告贏了又怎樣?台灣的法律實質上早就已經很難發揮效力。現在的社會是比誰的拳頭大,肉弱強食的世界。人家背後有惡勢力撐腰,當下社會私底下處理的多的是。市井小民不是想辦法讓自己拳頭也變大(找角頭大哥或議員依靠,再搞幾把槍),不然還是委屈往肚子裡吞才能活久一點。只能說現在的社會自求多福吧!別指望法律會保護你什麼。
唉⋯⋯
只有執死刑恐懼⋯才能抑制人劣性⋯⋯
東南亞執行死刑比台灣還多,人家治安比台灣還差欸
可是死刑到底會不會抑制犯罪從科學數據上來看就是不會,對比執行死刑跟不執行死刑的國家的犯罪率,執行死刑並不會讓犯罪率更低😅
這種人想的就是半殘賠更多死了比較好處理相應的懲罰也不高,然後司法保護這種人,真的是病了
查看後明知會致人於死又再次發車,就可以視為蓄意殺人,按事證直接進國民法官審理,給予極重判,讓心純僥倖、逃避傷人罪責的惡劣殺人司機永遠不再重演。
大車是有工會的,有律師的,
每個月給會費,出事有工會幫你找律師,都有教,死掉賠最少,
死人不能作證,
我現年近50,這視頻標題的這句話倒是從小就聽到現在!
你年近50 用語到是滿新潮的欸 視頻是大陸用語,最近幾年才被文化侵入過來的,台灣叫影片
視頻不是大陸用語,以前沒有智慧手機都是用電腦視訊聊天,簡稱視頻⋯你應該很年輕吧,他50歲會說視頻是正常的
@@pei2165 我也50....以前也沒聽過視頻....你講的是視訊....
@@pm074750年前很多外省二代蔣家時代
@@pei2165你腦中幻想的平行時空吧😂
說個笑話
一條人命 重罰120萬
原來人命這麼不值錢^^
世界有80億人,怎麼可能值錢?
確實 趕緊的 我給你120萬 把你的命交給我
看到司機這樣的態度回應,我的拳頭都硬了
以前真的是這樣!!死了賠比較少!!
現在也是這樣 這邊很多聖人 開大車新人也很多聖人 結果輪到聖人撞到人時 也是直接在輾一次
這司機擺明就是肇事後又不想付巨額賠償所幸就上車補油門,可是司法院那些尸位素餐的綠色大法官已經藉釋憲實質廢死,就算這肇事司機被判刑之後關個沒幾年又放出來了,在民進黨執政下百姓的命更不值錢,以後台灣的司法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可笑的是賴皮政府還讓沒有交通專業背景的人當上交通部長
賴皮政府忙著搞內鬥 其他的 重要嗎
索性⋯
不可笑
巨業勒令停業
@@artloveyou6666你要去幫忙開公車嗎 靠公車通勤的人要怎麼辦
拜託想點有邏輯性的東西
問題都是基於政府誤點不準時發車就要罰錢 一天薪水都不夠人家扣
今天是你飆不飆車呵呵
等你今天你65歲的時候看看反應力有沒有現在這麼快
阿你可能自己騎車開車的的所以你沒差。
停業很簡單,問題是巨業的路線其他客運有能力全吃下嗎?現在各家客運都缺司機,再加上之前倒了兩家客運,那些路線也由其他客運接下,導致有些路線減班嚴重。 所以不是說停業就能停業,也要考慮乘客搭車權利
30年前更可怕,5、6年級就知道
有連結嗎
@@約翰尼斯·克卜勒 沒有連結,那時候根本沒網路好嗎
@@林廷蔚-q5f 他應該很年輕吧?不然不會知道網路普及也沒超過30年,我國小時那時家裡有window95電腦的就是超少見的家庭,現在大家普遍都有網路跟電腦手機那些
@@luLU-tn1zf 是啊!那時候還在學dos呢
@@林廷蔚-q5f 時間過好快,網路的發展也飛快,這些應該是現在小朋友無法想像的,以前手機也超巨大+重
經過這次事件希望台灣能像文明社會一樣從悲劇中修改法律,我認為因不想賠償長期傷殘的費用而二次傷害輾壓傷者屬於故意殺人了
以後再遇到這種情況就應該以肇事司機殺人罪起訴
這樣才不會有「一定要把人碾死才不用賠償對方的後半生」這種歪念…這件事應該最重要判死刑才對
我去年中無故被汽車嚴重撞擊到身障也是理賠不足,法官不讓我再提出刑事跟民事,對方全錯所法官都是很不公平
是獅子大開口嗎?上法院就是要有理有據…
大學的時候發生一次車禍(我是被載的)
當時教授有說昏迷反而比較好處理
但他有看到對方還有一點反應
後來對方家屬要求100多萬吧,我朋友他媽也是馬上付款,怕拖越久越麻煩
開大車,都有一種潛規則,
人死了,比較好賠。
以上推論,不代表本台立場。
早期就這樣了~砂石車應該最多這事情!!!一次就讓它歸西死省事~~也不算潛規則!!!
當你是一個砂石車司機業者~~你撞到人會怎麼處理?!
撞到半殘了~心想每個月還要去處理你的事情醫藥費!!
是不是直接一門讓他歸西不就沒這事情了~~大不了沒錢賠去關!!!
砂石車跟客運都有死角 看不到的撞到人或擦到機車~基本上車子是沒什麼感覺的!!!
遠離砂石車跟客運是最好的~
以前就有聽說砂石車公司會要求司機碾死傷者少賠錢,還有聽說孕婦受傷還被碾死的事。在有紀錄器和監視器的時代,希望能釐清。
車輛遇紅燈禁止右轉可減少行人傷亡
?
以前常聽到說,大車撞到人賠償到傾家蕩產,大車輾死人反而只賠一點點,導致大車無論撞到什麼都會已死為目的去倒車…
沒錯
我之前認識不少貨車司機他們給的結論是
車禍撞到重傷要負責對方後半輩子生活開銷
通常是只要撞到就直接輾過去
即便被判刑
其開銷不會比前者高
酒駕例外
我覺得要修法了
只要大貨車與卡車撞倒路人或騎士
讓其受傷
刑法可能要加重
不光只是負責對方生活開銷而已
有沒有一種可能,司機下車看完,馬上再補尾刀
好難過, 我哭了, 當事人的母親很冷靜, 是我就瘋了
這一招 流傳多年了 畢竟兇手 賠一筆錢 和永遠賠錢照顧 傷者
很多人都會選擇殺死人 還有機會搞成過失殺人
這條潛規則是真的,我爸年輕時去面試大卡車司機,老闆直接問他『敢不敢撞死人?』
唬爛王
@@Hung-z2f 我爸已經過世,你有意見可以自己下去問他。
@@qitanc6298 聽就知道唬爛,問都不用問
@@Hung-z2f 這種事有什麼好吹的,要吹可以吹得更精彩。你人生真可悲。
@@qitanc6298 自己在那邊腦羞🤭
去年台北市也是公車壓死女生, 而且疑點在於是壓了兩次. 新聞有這一句: "傷慟欲絕的父母, 看著女兒殘破不堪的遺體"...
需判39年,罰5000萬,或死刑,
慢慢等!!都廢死了!還期待什麼?無期徒刑頂多25年,而且還要罪大惡極
民進黨馬上跳出來不同意
全台都沒大車司機了,大車殺人比例是平均一臺以上,意思是每台車都最少殺過一個人以上
開大車的潛規則,因為台灣的法律,撞成殘疾或重傷,比撞死人賠得更多!所以他們會刻意補壓!
職業駕駛違規肇事都應該要加重處罰
公司也應該要連帶處罰
廢死德政啊,大車司機潛規則就是這樣來的,賠的少,刑責低,有的司機還是累犯....
自信點把有的拿掉
台灣保護加害者總是不留餘地.每一個都馬賽克
建議跟日本一樣人車分離過馬路~
不要搞這些??😅是你不要搞出這些吧
以前
砂石車
出事
都是這樣做的
以前一台砂石車3千 開快可以跑3趟 根本沒再踩煞車的
有死公會賠,沒死自己賠
我以為這種潛規則很多人都知道..
以前考駕照教練就跟我們說潛規則了,想想也是不能殘養一輩子,亡只要一口價
沒喔。對現在的行人皇帝來講,這個潛規則對他們來講無效。皇帝們只知道國外都要禮讓行人,大車一定要停下來。
要去譴責不禮讓行人的車。
但他們忘了先遠離危險保護自己不受傷才是優先條件。都覺得自己像馬利歐吃了無敵星星,行人就是無敵。
@@chaichan0210所以死亡離他們很近
@@chaichan0210 行人可以這樣沒差,等真的被撞就知道厲害,我當行人時我都會左右看很久確定沒車才走,但不知道為什麼當我騎機車時很多行人就只看一邊來車就直接往前走,幸好我車速度快可以緊急煞車= =
@@luLU-tn1zf 從小就教馬路如虎口。不管有沒有車都要左右觀看、快速通行。
現在都變成不用管有沒有車,我行人最大不用管是不是違規在先。不用看是不是有三寶車慢慢走就是對的。不用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就喜歡把自己的生命交在別人手上。
監視器畫面跟行車記錄器是什麼時候才要公佈?
職業駕駛都知道啊!撞死人賠百萬而且是保險賠,撞成重傷可是得賠一輩子而且是自己承擔。
這樣的駕駛素質 還職業大客車哩 甚麼叫做沒注意而已 沒甚麼好說的 不要搞這些? 那你也不要搞這個害死人的行為 開車 不注意路況 是在看妹? 還是看手機?看影片?去妳妹的 這樣的駕駛 實在不OK
車上有行車記錄器,就還原真相了
車上的乘客也可以啊
如果是2度輾壓....這樣算是直接致死了吧(直接用車輾壓).....該不會又是判定過失致死罪吧...如果是 只能說司法已死
什麼潛規則 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嗎
從前濱海公路太多砂石車壓爛人的例子, 都是先下車, 看到沒死, 再倒車壓爆, 跟天安門的坦克車有的比.
公車司機本來就要禮讓行人,這是每位公車司機都要知道的!
不知宣導多少次了
運輸業界的淺規則,就這樣。
我看到這種情況,絕對把司機拖出來……
60歲各項身體機能都在老化中 應該不行開大型車該退休了
在台灣都會區開大車本就是高風險職業,公司薪水給不高,工時長,道路交通環境惡劣,違停並排鑽縫行人帝王等奇葩現象,為了保命,小弟穿越馬路都極其小心,各方來車皆在本人視線範圍內並加速通過,確保小命得以安全
這個司機已無法勝任公共運輸工作,早早轉職!不要危害他人!
像這個時候誰為大學生出聲!大學生家屬就没權力拒絕死亡呢?大法官眼瞎了嗎?誰保護大
學生(活)的權力???
跟大法官有什麼關係?
這真的跟大法官無關,即便你證明蓄意,畢竟台灣的命就不值錢,薪資即便賺到退休,都沒法一條命的賠償高,賠一條命已經是給多了,反正醫藥自費越來越多,真要救那金額真的不好說~
哭甚麼哭,入境隨俗,沒辦法適應就離開台灣就好了
行人地獄越來越嚴重
人只要開車 , 就可能有車禍的機率 , 為了省賠償金加工致死真的是天理難容 , 然而背後最主要是過勞的問題還有超速的問題 . 大型車發生車禍往往死傷嚴重 , 駕駛為了多領一點薪水也會配合超時工作 , 或超速增加趟數 , 這是整個體制的問題 . 如果強制大車職業駕駛一天只能排8小時班 , 中間強制需要休息一小時 , 行駛平面道路限制60公里內 , 行駛高速公路限制80公里內 , 並且強制設定最高行駛上限就是80公里 , 雖然說車禍還是有可能發生 , 但機率就會少很多 .
司法就是個笑話,私法處理以牙還牙才有正義😂
台中的公車真的很敢
死刑
法律造就的啊 辣雞法條 還廢死
小時侯聽過老爸講,無良大車司機會補刀
有聽到呼叫聲,下車查看啊
怎會在移動車子呢?
死刑已經合憲了
這裡還是呼籲網友與受害家屬,不要把不滿與憤怒的情緒放在法律之上,希望大家能理智一點別帶有情緒
這惡魔規則
公車司機不是過度疲勞駕駛就是老了沒腦。我覺得要限制年齡60以上就別再開這種大客車
如果是故意應該停止客運公司營運作業給其他客運業者一個警訊,也讓其他客運業者對有案例的司機不再聘任,進而改正司機錯誤的觀念
強制險推出前就存在的潛規則
與其讓行業裡出現這種潛規則,交通部是不是該想想辦法解決,這個說法已不是近3-5年才有的事了
台灣地就那麼大,人口又這麼多,主要的大城市又是高度密集區,不說民用車輛,一堆的商用車及公眾運輸車加上特殊車輛,無止盡的發放牌照,就不要想台灣交通會變好,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所謂【物流車】(你看到的3.5頓幾乎都算),為了上下貨違停都已經家常便飯了,可笑的是還通過了微罪不能檢舉
就笑你交通部不敢實施車牌限縮,只會一直地拿人命來換錢,當台灣人口少至2000萬甚至是1600萬人以下時,再來看看經濟會不會更好(台灣經濟最好的時間是1600萬人)
建議政府對 客運、貨運 職業司機 重新整頓,不合格企業重罰或停業、不合格司機終生吊銷資格,汰劣換優
戲劇都這樣演,殘廢還要算治療費,復原費等等,可能上千萬,人命4百萬就能談定
不是最近才連續發生,而是很少報導出來
執政八年怎麼不修法? 造成家屬的遺憾,開大車本來就是提高刑責跟過失致死罪,若真是 二次輾壓 真的黑心
運輸業的陋習
直接判 蓄意致人於死 判死刑,以後看哪個 惡劣司機 敢這樣搞?
唯一死刑
很多時候, 大眾拼命罵三寶. 甚至口徑一致的要求老人別坐公車, 去坐計程車, 少給人心和健保找麻煩. 但這一次, 一位89歲長者在計程車裡仍被撞傷. 所以別在歧視老人, 女人, 小孩; 當心報應在你們家族老幼.
敢勇於帶頭重判處理這些事 還用得著整天在這討論擔心受怕嗎 說穿了只要不是自己遇到就是理性包容一堆假言假論 提醒一下 大家都是有機會遇到的 記得把這個看做以後自己遇到事情的下場
類似恐怖論點存在
於「砂石車業界」
三四十年以上了,
不過想想也有符合
“惡劣人性”的點:
一般臺灣人一條命
他上限也就賠你2~300萬,
這其中還有保險/公司
承擔部分;
讓妳留口氣、半殘/癱瘓,
一個月幾萬、幾十萬的
醫療賠付在燒,
兇殘的人會怎麼選,
可想而知。
聽到沒有?
撞到人後,
司機下車查看,
同學對司機說,
先救人。
司機反而上車補油門,
輾壓女大生!
大法官 : 死的不是我家的 無罪釋放 !
7:31去你的同島一命
聽了好替東海女大生難過😢
建議家屬遇到這類,直接動私刑,反正台灣已廢死了,私刑口了駕駛也不會怎樣
各縣市都有喪彪司機,台中這家當地人都知道要閃遠一點!
沒注意「而已」?一付小誇代誌的模樣,不知是什麼心態?你撞的如果是你自己的家人看你會不會這樣撞?
學生時代就聽人說過了 過了十幾年 還是一樣沒變
應該公布車內監視畫面
這案怎麼都沒錄影畫面釋出?
這種事...統聯巴士司機說: 阿丟某豬以....這種沒悔意的司機應永不錄用公共司機一職.
台灣法律一級棒,衍生對應的行為
這似乎以前常聽說,沒死硬是把你碾死鬼島真的要修法
法律是次要,主要是賠償金.
司機態度也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