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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詐騙判刑偏低 刑期+假釋 通常平均坐牢不到5年 且犯罪所得基本上追不回來
舊法律應該修法了吧。。已經趕不上人心的險惡了😂
笑笑,法律只保護犯罪者,懲罰守法者,傷害受害者。
這應該可以修法 房子買賣過戶或抵押後 1年内禁貸款抵押(包含融資貸款 當鋪等等) 1年内禁買賣轉讓 可以減低騙房風險 , 畢竟 拖延拉長詐騙集團的詐騙時間 就能減低被騙風險
這樣案例 政府及各單位,就是要全力以赴破壞及瓦解重判刑 這些人。
台灣人很多都依賴代書,因為沒有專業就什麼都交出去,政府應該好好管代書文化
找永慶信義有這摸困難嗎?
代書本來是擔任一個中介的腳色...
@@李新-f1g 不動產仲介又是另一種詐騙集團了,尤其是土地買賣
怕被抽庸吧~
應該成立自救會
請政府修法重判詐欺犯 台灣已經善良的人得不到保障詐欺犯如果鞭刑的話,他們還敢詐欺嗎?
詐騙集團:那我就給政府更多的錢,讓他跟我一起糟蹋善良的人,爽!(題外話,全世界大部分黑生意,都跟政府內部的人有關,別問我怎麼知道的😂
敢阿,如果是詐騙集團,我就找政府高層入股,給他們更多的錢,跟我一起糟蹋善良人嘍
你怎麼知道政府沒有入股呢?世界各國很多黑生意都跟政府內部有關,你不知道嗎?
你相信這個政府喔
推動交易透明化,流程過程全揭露給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異常,可以即時通知,甚至撤銷交易。系統盡量自動化不由地方人員操控。
房產有異動過戶通知。很多屋主為了省下交易服務費,踏入陷阱,省了其他費用支出,房產讓有心人拿走或房屋貸款到滿。
這種的賣方就是太精算?永慶,信義,,,, 都有正牌仲介不去找?想省小錢?自找麻煩!
人類>多數是邪惡靈魂!人間也是毛孩子們的地獄!別太相信人類!讀書有用嗎?人不如獸是這個世界目前的現象!所以?需要隨便幫助人類嗎?我寧願救助毫無自助能力的小動物們!即使是大型動物?都仍然無法逃離邪惡人類的傷害迫害!
透明? 偵查都不公開了。。台灣一旦透明化,一堆官員先死吧😂
@@Fighter-o2i省錢是人性,我不覺得有問題,該處理的是詐騙集團,責備受害人就本末倒置了,但既然有詐騙,要省錢的賣方就要做功課,不然找品牌房仲確實可大幅[減少]詐騙
刑責會不會太輕啦!扯扯扯
公務員的懶惰跟疏忽,造成的是人民一生財產的損失,被詐騙損失應該要國賠
事實!
只能修法啊因為公務員也只能按規章辦事
感謝製作這樣的內容😊
為什麼政府不公告,為來詐騙查到,就是判死刑?
這樣一次死幾萬人呢。。雖然我也贊同😂
@@洪霆霆對岸詐騙的重大犯罪會判死刑的!
同意,這種社會毒蟲人渣,死一個少一個,為什麼要拿納稅錢去養他們?
因為會死到自己人
你不知道連詐騙的人,99%都不是集團人?只不過被騙到一生心血,真的會想不開。
這不是代書應該要付全責的事嗎,重要的是法律不完備
政府防詐不能主動通知異動嗎?保護資訊弱勢?
黑錢數發部
政府有簡訊通知啊,要去申請,異動時會有簡訊,可以即時處理
公權力不張,法律不嚴,造就處處犯罪行為。
防止詐騙的最有效方式就是重罰,並追查不法所得。一定要重罰,沒有什麼「可教化」的判刑,因為詐騙的人一旦放出來,百分百還會再回到老本行,繼續詐騙。
我覺得沒用欸,因為詐騙還是太好賺了,扛不住那個金錢誘惑阿
電信/銀行基層行員底薪低,公司還要求員工用各種話術讓顧客買商品達成KPI,這種環境篩選下來的員工,待久價值觀習慣性什麼都向錢看了,當受到引誘很可能就跨過那條線
詐騙案太嚴重,還是要政府高層重視才管得了啦~😂😂😂😂
覺得就是公務機關不願花點心力向不動產所有權本人確認, 才會出現這種漏洞. 地籍異動通知也只是亡羊補牢的做法, 未必能確實通知到當事人.金融機構採用高科技大數據分析後, 洗錢地點可能轉入民間機構像銀樓, 當鋪, 私人車廠...etc. 前陣子不是看見當鋪前面天天停一堆高檔車(一隻猴子還突然飆車從身旁呼嘯而過直接高速闖紅燈, 停在前方路邊幾十公尺處, 差點撞到人...WTF!!), 就是私人車業開沒1,2年又改名, 整天門關緊緊不曉得在裡面幹嘛, 來來去去的人都深夜在活動, 一堆像8+9的年輕人出入複雜, 很難想像是做什麼正當生意.還有車手現在都不在便利商店交易了, 跑到速食店, 咖啡廳或餐廳裡面筆電敲一敲很快就搞定了. 便利商店變成東南亞人 (e.g. 馬來西亞, 印尼)在搞老鼠會拉人投資據點, 連自己同鄉都騙.
所以嘛⋯公務員到底憑什麼加薪,根本就一堆太閒⋯應該改成有獎有罰⋯依據危險加時工作繁重內容加獎金,而非加薪~
@@yekai6327 好的出去,爛的進來,我就爛沒差啊,所以只會越來越爛 😗
民進黨陳歐珀勾結詐騙集團 案件辦到哪了?🙄🙄🙄
笑死法盲 拍照就是勾結 那徐噁心家人都涉詐不就罪証確鑿
民進黨陳歐珀知法反法,罪加一等
律師串通房屋仲介,房屋仲介串通民事行執行處人員,讓房地都無人敢買,再奪屋;就是借名登記也是。政府是否在忙?!應該會啟動調查吧!調查時民眾要守密(偵查不公開),以保權益。
加重詐騙罰則亦可有效防杜案件發生!-----鞭刑應是最佳的罰則!
政府根本不管和修改,只管洗腦和收取政治利益,說不定自己也有參與
知道這麼多詐騙手法,正腐只會宣導反詐騙卻不思如何修法以杜絕詐騙案件,這就是怠惰的正腐怠惰的公物園
我爸一筆建地就是這樣子被A走變賣掉的😢!什麼存證信函寄到戶籍地狗屁藉口!內神通外鬼居多吧…
請民進黨趕緊提案吧!不要又丟給藍白了,丟給藍白做你們民進黨又要玩違憲的智商大考驗😂😂😂
有房產的人,考慮賣房產,銀行保險費一定要花,有這一層保費,房產無法輕易過戶。這就是能省則省的原則,讓有心人看見交易的漏洞,該花的錢,不要省,至少可以保障房產。法院信件戶籍,只能勤勞,偷懶就有機會,讓騙徒下手。這時代騙人往往從人心下手。省錢 或 貪,這兩種人性,往往讓有心人下手。😅
請問一下賣方如何操作你說的銀行保險費?我上網查這個好像是針對買方的,可以指點一下嗎?謝謝!
@duffylin5077 賣房的房屋保費,個人的玩笑說法,真實名稱:房屋貸款。賣房前,用房屋貸款,有貸款,任何過戶都要經過銀行這一關。對屋主一個保障,唯一的缺點是開辦費與利息。多了銀行貸款,惡意騙房就會避開。
@@艾薩克-i4m 所以你的意思是,賣房子之前,刻意去貸款,然後再賣,這樣對嗎?
@@duffylin5077 怕無緣無故被過戶,可以去戶政辦理異動通知。要賣屋前貸款還是長期有貸款就要看人了。房屋有貸款,不易進行過戶的特性。讓房屋貸款可以除了避免賣屋詐騙還有屋主雙證件在別人那邊被進行過戶事件。之前上新聞的禮券騙屋事件。有一玩笑說,賣房前先把房屋貸款貸到滿,只能貸款8成,就算不幸被騙房至少還有當初的8成貸款金,不至於什麼都沒有。
@@duffylin5077 沒錯。賣方唯一最後的防線,就是銀行貸款。交易款項,要把銀行貸款結清才能進行過戶。沒記錯,要把交易款項匯入銀行帳戶,進行貸款結清,才能過戶。沒把貸款結清,銀行會把過戶權限卡住。
平常在留言區說"被騙的人就是貪"的網友,竟然非常湊巧的沒有看過這類報導,而且非常剛好的不會來留言,太巧合了。
等你早晚碰到就不用罪怪受害者
看完之後,還是覺得被騙的人是滿無腦 ~~
@@啪達啪達 這個社會本來就有老弱婦孺存在,他們被黑社會盯上割韭菜,大家最不應該做的就是幫黑社會轉移焦點一起檢討韭菜。
基本自保之道:出門在外簽名、蓋章都要看清楚想明白再下手,千萬別怕麻煩。
10幾年了~也不見政府有任何作為~這一兩年更誇張 ~什麼都在騙
綠色執政不用太意外
綠色執政多久了。為什麼不修?
現在立委多數換藍白2黨了,看他們了🙄
@@angellin2285 笑爛,那執政黨怎麼不提案?好的案子要提出來不是等過半再弄好嗎?
立委修法詐騙集團犯法重罰判重刑。讓詐騙者不敢再做案,做案捉到重判懲罰。減少案件發生。
你這樣青鳥會生氣,沒有綠色價值。
現在就記起藍白了,民進黨執政八年了,怎麼法案都不提,原來一堆詐騙集團都是台南和高雄綠色黑幫的人動不得,抓不得,這些所謂的暗部高層八年來沒人敢查,現在就全部推給藍白,民進黨支持者你們好意思,台灣被你們搞爛了就什麼都推給別人是吧。
財政部自己都這樣了
當時賣方要堅持用自己熟悉的代書專辦過戶事宜! 就不會落入買方的詐騙手法!
在台灣善良是個錯嗎?
台灣法律不保護受害者
@@林-y9t9h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但一般人不喜歡去了解
電影有句話,清官要比貪官更奸詐,套在這裡叫做,城府要有、知識要有,不能把懶得做功課當善良,或是找品牌房仲會有相對安全的交易流程
你看看台灣這個綠色政府就知道了
500萬以上最低三年,還真划算。
這個10年前就有了~怎麼還沒修法?
詐騙真的是政府近年來大力扶植的產業 這麼多年修法了沒?47:54 跟游庭浩查到的數字也落差太大 現在一天就4億了 一個月就120億啦
炒房投機客的報應終於來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一些人都太善良了房屋土地買賣本來就是要經過正規途徑這麼多信得過的仲介你不用這麼多有信用的仲介這一些履約保證金都應該先在仲介所屬於的銀行戶頭裡面等一切所需過戶完畢這些錢全部轉給你這才是正規途徑
好像不太對,買賣房子不是透過房仲才叫做正規途徑,頂多叫做相對安全的途徑該處理的是詐騙集團,真的建議嚴逞,責備受害人就本末倒置了,但現實世界既然有詐騙的情況,要自售的賣方就要自己做功課
殘酷的是 打詐打到最後 就是搞死一般人有事沒事就叫你臨櫃 不能線上辦臨櫃還要再三確認 再三提問然後銀行三點半關門一般休六日的上班族只能請假跑銀行
接下來就是民不聊生,之後就是法官犯罪了
罪犯三等親內的財產、不動產都該沒收用來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身上超過20萬 現金就是違法
民眾應該培養自我金融素養,避免被金融業者剝削。
10:33 好神祕,假代理人不用核對身分證或是是否為屋主嗎?
正常來說是要核對,不知用什麼手法避掉身分和核對,或許是假借沒帶身分證件的理由規避,又或是身分核對不確實
華視讚😊
抓到就送去烏克蘭支援抵債
代書ㄧ涉詐騙案法院判刑,證照就會被吊銷,不許再開業。
48分鐘後的詐騙財損太誇張了吧,9月跟十月都破100億了,9月110多億、十月120億,分別破百億,你沒看錯,不是累積,可見在打詐儀表板公布前的數字有多唬爛。
這種事件法院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這是不良代書案件,而且在台灣的代書權力太大,只要有印章證明和權狀,就可以辦理所有土地買賣和轉移,反而所有權人,辦理土地相關作業,有每年二件的限制,是非常不合理的
政府政策反詐騙,詐騙集團被捉到,ㄧ律重罰15年以上期刑。
30年
政府國賠
法院那邊也要讓人可以申請簡訊通知的功能,減少信件被攔截的機率。
要體罰,像新加坡的鞭刑,有皮肉之痛,比較有感,相當能起喝阻作用。
行員真壞
甚麽銀行內鬼,銀行雇員有缺陷就該賠錢,以此警告銀行,內部程序必須改進,甚麽,台灣政府和司法又在玩劫貧濟富
這是那一年發生的,現在都委託房屋仲介在賣,也有履約保證,印鑑證明不能太快交,有分3~4期付款。也不要交身份證健保卡,別影印
台灣的人權是保護壞人用的 不修法 這種事件 會不斷上演
立法全程解說人員文件簽署錄音錄影存証機制避免銀行無法逃避責任
這個最大的問題在調解委員會怎麼沒有審核雙方資料?
這個時候就要學學大陸唯一死刑
每輕判一個暴力討債、重利、職業賭場、詐騙都是對社會及守法公民沉重的傷害,別XX的在乎什麼加害人人權好嗎?
第一詐騙 第二台積電
民進黨執政真的很棒
😊😊😊詐騙除了刑期外,應該要再開立高額罰款,敢詐騙就是要背負還款,沒有扣到應列入管制人口到警局說明目前如何生活錢財來源等,搞不好又在詐騙
我總覺得當初這個老先生賣房子時有清楚講到這房子是已抵押給銀行過的嗎?詐騙集團拿不到房子證明他們也被老先生騙了吧?真的是兩邊都在騙欸,沒有誰比較可憐😂而且記者講錯了吧都過戶後了買房拿去借高利貸了為什麼買房要背債?她至少有拿到頭期款吧而且為什麼不讓律師講完這什麼爛報導😂
銀行盲目"扣死的當" 逼業績 錢少問題多壓力大 這是必然的結果
真恐怖,不能貪心,一定要找合法的管道
薯條三兄弟,年輕人真的別碰啊,一台破機車也能借你超過50萬元,很容易一下子就揹上天價債務...人生就毀一半啦
買方不是錢都要存入銀行的信託帳戶嗎?等到帶過完戶辦完手續之後錢才會匯入賣家的帳戶。
法院有一定責任
百姓都想得到,政府想不到? 根本不想修法唷。。自由? 看看美國的自由。。啥都可以告😂
美國監控很嚴,帳戶有錢異常進出,馬上被盯上,帳戶會被凍住。要你交代,證明金錢來源。交代不出來,錢被凍住,準備坐牢吧!
這故事告訴我們用刑期 換取資產 怎麼感覺是蠻划算的..
這也太可怕了
8:50 18:07詐騙手法22:04 35:40 43:19金融剝削
刑度這麼低的打詐新四法....能看出政府打詐決心? 癡心妄想! 別做夢了
全民只用卡沒洗錢沒車手沒偷渡沒假結婚沒假觀光詐騙人人持卡有每月稅收入每人卡有錢
政府無能
政府是要怎麼管控,你把錢丟給泰達幣 ??
你很勇喔
至少你還活著,5億高中生就沒那麼幸運了
雙地政士不只是讓公務人員肥貓更加肥貓,政策幫助機關首長到基層一併卸責,本來審查並行監督,如果這樣的政策都搬的出來,政府機關裡面全體公務人員一併總辭,改成全約聘制請印度移工過來做就好。只有中華民國的公務機關可以不負責任到這樣的地步,出事情地政士跟代書扛,有功勞都公務體系優秀,不要臉。
可是沒有需求幹嘛借高利貸??
幕後黑手是誰?怎麼刑法那麼輕?
貪污,詐騙要重法最高立死刑
位在精華區 怎麼能夠賣好幾年?想必是開天價吧?
😢😢😢完了
台灣已經淪為詐騙天堂了😂
移山盖廟下游淹泥損失嚴重又無法求償政府無法連任執政損害犯圍太大防範圍拆屋還地重罰
可教化 😊
就說嘛!任何國家的土地 根本不應該拿來當‘’商品”買賣所有人類 都只是地球上的 過客又有誰 應該生來就有 或生來就沒有 地球上的土地?
難怪我的仲介叫我不要為了自用住宅的稅率,把名字遷入出租宅。
主要是法官辦公室堆滿錢磚
戒貪
政府死了嗎?!?!要這種政府何用?!?!
台灣的詐騙3分之2幾乎都是假投資 !! 政府也只能防堵,但永遠不能避免人的貪心 !!
懂法的欺負不懂的人 政府無作為
這就是屋主太笨,還沒拿到錢前本來就不行交出權狀等。你交出去那如果對方毀約呢?太傻了吧?
難怪現在詐騙都用貨到付款收錢ㄏㄏ
桃竹苗。居服員問題更大。政府完蛋。
現在不是有履保嗎?
省錢阿
私立文化大學,地政系,地政士22歲大學畢業,房屋仲介,老板
主要是詐騙判刑偏低 刑期+假釋 通常平均坐牢不到5年 且犯罪所得基本上追不回來
舊法律應該修法了吧。。已經趕不上人心的險惡了😂
笑笑,法律只保護犯罪者,懲罰守法者,傷害受害者。
這應該可以修法 房子買賣過戶或抵押後 1年内禁貸款抵押(包含融資貸款 當鋪等等) 1年内禁買賣轉讓 可以減低騙房風險 , 畢竟 拖延拉長詐騙集團的詐騙時間 就能減低被騙風險
這樣案例 政府及各單位,就是要全力以赴破壞及瓦解重判刑 這些人。
台灣人很多都依賴代書,因為沒有專業就什麼都交出去,政府應該好好管代書文化
找永慶信義有這摸困難嗎?
代書本來是擔任一個中介的腳色...
@@李新-f1g 不動產仲介又是另一種詐騙集團了,尤其是土地買賣
怕被抽庸吧~
應該成立自救會
請政府修法重判詐欺犯
台灣已經善良的人得不到保障
詐欺犯如果鞭刑的話,他們還敢詐欺嗎?
詐騙集團:那我就給政府更多的錢,讓他跟我一起糟蹋善良的人,爽!
(題外話,全世界大部分黑生意,都跟政府內部的人有關,別問我怎麼知道的😂
敢阿,如果是詐騙集團,我就找政府高層入股,給他們更多的錢,跟我一起糟蹋善良人嘍
你怎麼知道政府沒有入股呢?
世界各國很多黑生意都跟政府內部有關,你不知道嗎?
你相信這個政府喔
推動交易透明化,流程過程全揭露給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異常,可以即時通知,甚至撤銷交易。系統盡量自動化不由地方人員操控。
房產有異動過戶通知。
很多屋主為了省下交易服務費,踏入陷阱,省了其他費用支出,房產讓有心人拿走或房屋貸款到滿。
這種的賣方就是太精算?永慶,信義,,,, 都有正牌仲介不去找?想省小錢?自找麻煩!
人類>多數是邪惡靈魂!人間也是毛孩子們的地獄!別太相信人類!讀書有用嗎?人不如獸是這個世界目前的現象!所以?需要隨便幫助人類嗎?我寧願救助毫無自助能力的小動物們!即使是大型動物?都仍然無法逃離邪惡人類的傷害迫害!
透明? 偵查都不公開了。。台灣一旦透明化,一堆官員先死吧😂
@@Fighter-o2i省錢是人性,我不覺得有問題,該處理的是詐騙集團,責備受害人就本末倒置了,但既然有詐騙,要省錢的賣方就要做功課,不然找品牌房仲確實可大幅[減少]詐騙
刑責會不會太輕啦!扯扯扯
公務員的懶惰跟疏忽,造成的是人民一生財產的損失,被詐騙損失應該要國賠
事實!
只能修法啊
因為公務員也只能按規章辦事
感謝製作這樣的內容😊
為什麼政府不公告,為來詐騙查到,就是判死刑?
這樣一次死幾萬人呢。。雖然我也贊同😂
@@洪霆霆對岸詐騙的重大犯罪會判死刑的!
同意,這種社會毒蟲人渣,死一個少一個,為什麼要拿納稅錢去養他們?
因為會死到自己人
你不知道連詐騙的人,99%都不是集團人?只不過被騙到一生心血,真的會想不開。
這不是代書應該要付全責的事嗎,重要的是法律不完備
政府防詐不能主動通知異動嗎?
保護資訊弱勢?
黑錢數發部
政府有簡訊通知啊,要去申請,異動時會有簡訊,可以即時處理
公權力不張,法律不嚴,造就處處犯罪行為。
防止詐騙的最有效方式就是重罰,並追查不法所得。一定要重罰,沒有什麼「可教化」的判刑,因為詐騙的人一旦放出來,百分百還會再回到老本行,繼續詐騙。
我覺得沒用欸,因為詐騙還是太好賺了,扛不住那個金錢誘惑阿
電信/銀行基層行員底薪低,公司還要求員工用各種話術讓顧客買商品達成KPI,這種環境篩選下來的員工,待久價值觀習慣性什麼都向錢看了,當受到引誘很可能就跨過那條線
詐騙案太嚴重,還是要政府高層重視才管得了啦~😂😂😂😂
覺得就是公務機關不願花點心力向不動產所有權本人確認, 才會出現這種漏洞. 地籍異動通知也只是亡羊補牢的做法, 未必能確實通知到當事人.
金融機構採用高科技大數據分析後, 洗錢地點可能轉入民間機構像銀樓, 當鋪, 私人車廠...etc. 前陣子不是看見當鋪前面天天停一堆高檔車(一隻猴子還突然飆車從身旁呼嘯而過直接高速闖紅燈, 停在前方路邊幾十公尺處, 差點撞到人...WTF!!), 就是私人車業開沒1,2年又改名, 整天門關緊緊不曉得在裡面幹嘛, 來來去去的人都深夜在活動, 一堆像8+9的年輕人出入複雜, 很難想像是做什麼正當生意.
還有車手現在都不在便利商店交易了, 跑到速食店, 咖啡廳或餐廳裡面筆電敲一敲很快就搞定了. 便利商店變成東南亞人 (e.g. 馬來西亞, 印尼)在搞老鼠會拉人投資據點, 連自己同鄉都騙.
所以嘛⋯公務員到底憑什麼加薪,根本就一堆太閒⋯應該改成有獎有罰⋯依據危險加時工作繁重內容加獎金,而非加薪~
@@yekai6327 好的出去,爛的進來,我就爛沒差啊,所以只會越來越爛 😗
民進黨陳歐珀勾結詐騙集團 案件辦到哪了?🙄🙄🙄
笑死法盲 拍照就是勾結 那徐噁心家人都涉詐不就罪証確鑿
民進黨陳歐珀知法反法,罪加一等
律師串通房屋仲介,房屋仲介串通民事行執行處人員,讓房地都無人敢買,再奪屋;就是借名登記也是。
政府是否在忙?!應該會啟動調查吧!調查時民眾要守密(偵查不公開),以保權益。
加重詐騙罰則亦可有效防杜案件發生!-----鞭刑應是最佳的罰則!
政府根本不管和修改,只管洗腦和收取政治利益,說不定自己也有參與
知道這麼多詐騙手法,正腐只會宣導反詐騙卻不思如何修法以杜絕詐騙案件,這就是怠惰的正腐怠惰的公物園
我爸一筆建地就是這樣子被A走變賣掉的😢!什麼存證信函寄到戶籍地狗屁藉口!內神通外鬼居多吧…
請民進黨趕緊提案吧!不要又丟給藍白了,丟給藍白做你們民進黨又要玩違憲的智商大考驗😂😂😂
有房產的人,考慮賣房產,銀行保險費一定要花,有這一層保費,房產無法輕易過戶。
這就是能省則省的原則,讓有心人看見交易的漏洞,該花的錢,不要省,至少可以保障房產。
法院信件戶籍,只能勤勞,偷懶就有機會,讓騙徒下手。
這時代騙人往往從人心下手。
省錢 或 貪,這兩種人性,往往讓有心人下手。😅
請問一下賣方如何操作你說的銀行保險費?我上網查這個好像是針對買方的,可以指點一下嗎?謝謝!
@duffylin5077
賣房的房屋保費,個人的玩笑說法,真實名稱:房屋貸款。
賣房前,用房屋貸款,有貸款,任何過戶都要經過銀行這一關。
對屋主一個保障,唯一的缺點是開辦費與利息。
多了銀行貸款,惡意騙房就會避開。
@@艾薩克-i4m 所以你的意思是,賣房子之前,刻意去貸款,然後再賣,這樣對嗎?
@@duffylin5077
怕無緣無故被過戶,可以去戶政辦理異動通知。
要賣屋前貸款還是長期有貸款就要看人了。
房屋有貸款,不易進行過戶的特性。
讓房屋貸款可以除了避免賣屋詐騙還有屋主雙證件在別人那邊被進行過戶事件。
之前上新聞的禮券騙屋事件。
有一玩笑說,賣房前先把房屋貸款貸到滿,只能貸款8成,就算不幸被騙房至少還有當初的8成貸款金,不至於什麼都沒有。
@@duffylin5077
沒錯。
賣方唯一最後的防線,就是銀行貸款。
交易款項,要把銀行貸款結清才能進行過戶。
沒記錯,要把交易款項匯入銀行帳戶,進行貸款結清,才能過戶。
沒把貸款結清,銀行會把過戶權限卡住。
平常在留言區說"被騙的人就是貪"的網友,
竟然非常湊巧的沒有看過這類報導,
而且非常剛好的不會來留言,太巧合了。
等你早晚碰到就不用罪怪受害者
看完之後,還是覺得被騙的人是滿無腦 ~~
@@啪達啪達 這個社會本來就有老弱婦孺存在,他們被黑社會盯上割韭菜,大家最不應該做的就是幫黑社會轉移焦點一起檢討韭菜。
基本自保之道:出門在外簽名、蓋章都要看清楚想明白再下手,千萬別怕麻煩。
10幾年了~也不見政府有任何作為~這一兩年更誇張 ~什麼都在騙
綠色執政不用太意外
綠色執政多久了。
為什麼不修?
現在立委多數換藍白2黨了,看他們了🙄
@@angellin2285 笑爛,那執政黨怎麼不提案?好的案子要提出來不是等過半再弄好嗎?
立委修法詐騙集團犯法重罰判重刑。讓詐騙者不敢再做案,做案捉到重判懲罰。減少案件發生。
你這樣青鳥會生氣,沒有綠色價值。
現在就記起藍白了,民進黨執政八年了,怎麼法案都不提,原來一堆詐騙集團都是台南和高雄綠色黑幫的人動不得,抓不得,這些所謂的暗部高層八年來沒人敢查,現在就全部推給藍白,民進黨支持者你們好意思,台灣被你們搞爛了就什麼都推給別人是吧。
財政部自己都這樣了
當時賣方要堅持用自己熟悉的代書專辦過戶事宜! 就不會落入買方的詐騙手法!
在台灣善良是個錯嗎?
台灣法律不保護受害者
@@林-y9t9h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但一般人不喜歡去了解
電影有句話,清官要比貪官更奸詐,套在這裡叫做,城府要有、知識要有,不能把懶得做功課當善良,或是找品牌房仲會有相對安全的交易流程
你看看台灣這個綠色政府就知道了
500萬以上最低三年,還真划算。
這個10年前就有了~怎麼還沒修法?
詐騙真的是政府近年來大力扶植的產業 這麼多年修法了沒?
47:54 跟游庭浩查到的數字也落差太大 現在一天就4億了 一個月就120億啦
炒房投機客的報應終於來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一些人都太善良了
房屋土地買賣
本來就是要經過正規途徑
這麼多信得過的仲介
你不用
這麼多有信用的仲介
這一些履約保證金
都應該先在仲介所屬於的銀行戶頭裡面
等一切所需過戶完畢
這些錢全部轉給你
這才是正規途徑
好像不太對,買賣房子不是透過房仲才叫做正規途徑,頂多叫做相對安全的途徑
該處理的是詐騙集團,真的建議嚴逞,責備受害人就本末倒置了,但現實世界既然有詐騙的情況,要自售的賣方就要自己做功課
殘酷的是 打詐打到最後 就是搞死一般人
有事沒事就叫你臨櫃 不能線上辦
臨櫃還要再三確認 再三提問
然後銀行三點半關門
一般休六日的上班族只能請假跑銀行
接下來就是民不聊生,之後就是法官犯罪了
罪犯三等親內的財產、不動產都該沒收用來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身上超過20萬 現金就是違法
民眾應該培養自我金融素養,避免被金融業者剝削。
10:33 好神祕,假代理人不用核對身分證或是是否為屋主嗎?
正常來說是要核對,不知用什麼手法避掉身分和核對,或許是假借沒帶身分證件的理由規避,又或是身分核對不確實
華視讚😊
抓到就送去烏克蘭支援抵債
代書ㄧ涉詐騙案法院判刑,證照就會被吊銷,不許再開業。
48分鐘後的詐騙財損太誇張了吧,9月跟十月都破100億了,9月110多億、十月120億,分別破百億,你沒看錯,不是累積,可見在打詐儀表板公布前的數字有多唬爛。
這種事件法院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這是不良代書案件,而且在台灣的代書權力太大,只要有印章證明和權狀,就可以辦理所有土地買賣和轉移,反而所有權人,辦理土地相關作業,有每年二件的限制,是非常不合理的
政府政策反詐騙,詐騙集團被捉到,ㄧ律重罰15年以上期刑。
30年
政府國賠
法院那邊也要讓人可以申請簡訊通知的功能,減少信件被攔截的機率。
要體罰,像新加坡的鞭刑,有皮肉之痛,比較有感,相當能起喝阻作用。
行員真壞
甚麽銀行內鬼,銀行雇員有缺陷就該賠錢,以此警告銀行,內部程序必須改進,甚麽,台灣政府和司法又在玩劫貧濟富
這是那一年發生的,現在都委託房屋仲介在賣,也有履約保證,
印鑑證明不能太快交,有分3~4期付款。也不要交身份證健保卡,別影印
台灣的人權是保護壞人用的 不修法 這種事件 會不斷上演
立法全程解說人員文件簽署錄音錄影存証機制避免銀行無法逃避責任
這個最大的問題在調解委員會怎麼沒有審核雙方資料?
這個時候就要學學大陸唯一死刑
每輕判一個暴力討債、重利、職業賭場、詐騙都是對社會及守法公民沉重的傷害,別XX的在乎什麼加害人人權好嗎?
第一詐騙 第二台積電
民進黨執政真的很棒
😊😊😊詐騙除了刑期外,應該要再開立高額罰款,敢詐騙就是要背負還款,沒有扣到應列入管制人口到警局說明目前如何生活錢財來源等,搞不好又在詐騙
我總覺得當初這個老先生賣房子時有清楚講到這房子是已抵押給銀行過的嗎?
詐騙集團拿不到房子證明他們也被老先生騙了吧?
真的是兩邊都在騙欸,沒有誰比較可憐😂
而且記者講錯了吧
都過戶後了買房拿去借高利貸了
為什麼買房要背債?
她至少有拿到頭期款吧
而且為什麼不讓律師講完
這什麼爛報導😂
銀行盲目"扣死的當" 逼業績 錢少問題多壓力大 這是必然的結果
真恐怖,不能貪心,一定要找合法的管道
薯條三兄弟,年輕人真的別碰啊,一台破機車也能借你超過50萬元,很容易一下子就揹上天價債務...人生就毀一半啦
買方不是錢都要存入銀行的信託帳戶嗎?等到帶過完戶辦完手續之後錢才會匯入賣家的帳戶。
法院有一定責任
百姓都想得到,政府想不到? 根本不想修法唷。。自由? 看看美國的自由。。啥都可以告😂
美國監控很嚴,帳戶有錢異常進出,馬上被盯上,帳戶會被凍住。要你交代,證明金錢來源。交代不出來,錢被凍住,準備坐牢吧!
這故事告訴我們用刑期 換取資產 怎麼感覺是蠻划算的..
這也太可怕了
8:50 18:07詐騙手法22:04 35:40 43:19金融剝削
刑度這麼低的打詐新四法....能看出政府打詐決心? 癡心妄想! 別做夢了
全民只用卡沒洗錢沒車手沒偷渡沒假結婚沒假觀光詐騙人人持卡有每月稅收入每人卡有錢
政府無能
政府是要怎麼管控,你把錢丟給泰達幣 ??
你很勇喔
至少你還活著,5億高中生就沒那麼幸運了
雙地政士不只是讓公務人員肥貓更加肥貓,政策幫助機關首長到基層一併卸責,
本來審查並行監督,如果這樣的政策都搬的出來,政府機關裡面全體公務人員一併總辭,改成全約聘制請印度移工過來做就好。
只有中華民國的公務機關可以不負責任到這樣的地步,
出事情地政士跟代書扛,有功勞都公務體系優秀,不要臉。
可是沒有需求幹嘛借高利貸??
幕後黑手是誰?怎麼刑法那麼輕?
貪污,詐騙要重法最高立死刑
位在精華區 怎麼能夠賣好幾年?想必是開天價吧?
😢😢😢完了
台灣已經淪為詐騙天堂了😂
移山盖廟下游淹泥損失嚴重又無法求償政府無法連任執政損害犯圍太大防範圍拆屋還地重罰
可教化 😊
就說嘛!
任何國家的土地 根本不應該拿來當‘’商品”買賣
所有人類 都只是地球上的 過客
又有誰 應該生來就有 或生來就沒有 地球上的土地?
難怪我的仲介叫我不要為了自用住宅的稅率,把名字遷入出租宅。
主要是法官辦公室堆滿錢磚
戒貪
政府死了嗎?!?!要這種政府何用?!?!
台灣的詐騙3分之2幾乎都是假投資 !! 政府也只能防堵,但永遠不能避免人的貪心 !!
懂法的欺負不懂的人
政府無作為
這就是屋主太笨,還沒拿到錢前本來就不行交出權狀等。你交出去那如果對方毀約呢?太傻了吧?
難怪現在詐騙都用貨到付款收錢ㄏㄏ
桃竹苗。居服員問題更大。政府完蛋。
現在不是有履保嗎?
省錢阿
私立文化大學,地政系,地政士22歲大學畢業,房屋仲介,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