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福等37人聲請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下午場)|公共電視網路直播 PTS 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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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8 окт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31

  • @E-how99
    @E-how9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以下僅為個人紀錄時間軸供參)
    00:10:31- 許宗力大法官說明程序事項 上午聲請人方遞狀申請朱富美大法官迴避不符合法定事由駁回
    00:11:20-續行言詞辯論 進行大法官詢問程序
    00:11:51- 詹森林大法官提問
    00:16:15- 李念祖律師回應
    00:20:38- 李劍非律師回應
    00:22:33- 李宣毅律師回應
    00:26:04- 檢察司簡美慧副司長回應
    00:28:53- 檢察司郭永發司長回應
    00:31:21- 最高檢察署林麗瑩檢察官補充
    00:34:20- 檢察司李仲仁主任檢察官補充
    00:34:45- 詹森林大法官
    00:35:36- 林麗瑩檢察官回應
    00:36:13- 朱富美大法官提問
    00:39:48- 謝煜偉教授回應
    00:44:01- 許家馨研究員回應
    00:49:16- 黃丞儀研究員回應
    00:51:53- 蔡宗珍大法官提問
    00:58:49- 顏厥安教授回應
    01:04:04- 許家馨研究員回應
    01:09:10- 黃丞儀研究員回應
    01:12:13- 李念祖律師
    01:16:27- 詹森林大法官提問
    01:26:28- 檢察司郭永發司長
    01:29:26- 最高檢察署林麗瑩檢察官補充說明
    01:32:02- 許家馨研究員
    01:38:03- 國家人權委員會高涌誠委員
    01:43:00- 謝銘洋大法官提問
    01:44:58- 法務部回應
    01:45:14- 黃瑞明大法官提問
    01:46:38- 李宣毅律師回應
    01:49:44- 劉繼蔚律師回應
    01:53:55- 黃昭元大法官提問
    01:56:48- 最高檢察署林麗瑩檢察官回應
    01:58:18- 檢察司簡美慧副司長補充
    02:00:43- 檢察司郭永發司長補充
    02:02:15- 結辯程序
    02:03:06- 高祥輝律師結辯
    02:08:20- 翁國彥律師結辯
    02:13:18- 李艾倫律師結辯
    02:17:22- 法務部結辯
    02:32:10- 結辯終結
    本來有打提問但放上來整串會太長就不放ㄌ

  • @user-sd3rd4kf2i
    @user-sd3rd4kf2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身在台灣能夠看到這樣討論直播 還是認為這個課題很艱難
    不過還是感到受益良多

  • @yanjunhuang9874
    @yanjunhuang987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2

    在先決條件達成前,應反對廢除死刑:
    1.重刑犯在合乎生存權的隔離空間,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2.社會安全網補足,強化學校輔導、社會局管理、醫病系統、社區關懷等職能
    3.矯正署必須公開透明、真正落實矯正教育
    死刑的存在,不是為了鼓勵報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也不是為了恫嚇犯罪,數據證明死刑和犯罪率並無直接關係,死刑的存在,只是現階段政府與社會,維持最低限度的公平正義,也就是一命換一命
    然而,逝去的無辜生命,與死刑犯的生命,絕對不可能等值
    死刑不能作為政府施政怠惰的嗎啡,不能用一顆子彈便宜行事,期許社會朝向廢除死刑的方向前進,也就是一個不會發生憾事的,更美好的社會

  • @戴淑美-l6r
    @戴淑美-l6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8

    這些傷害別人性命的人, 厚顏無恥的要求廢除死刑 ,而他們做殺人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被殺者的生存權

  • @Kevin-oi9tl
    @Kevin-oi9t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不論最後結果是如何,就算是合憲也有極大可能會限縮死刑的適用。
    限縮在某些案件才能判死,且可能成為未來修法的參考。

  • @35教官
    @35教官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2

    (個人看法)
    死刑本來就不該違憲了,但無法認定犯罪事實的本來就不該判死,只是我們司法還沒完善導致一些不該判死的被判死,所以要做的應該是改善司法讓不該死,又或者讓社會改善到可以不判死,而不是讓聖母團以至高的道德來辯論是否違憲
    我們應該讓死刑只是一個選項而不是被輿論民粹搞到唯一死刑
    不要讓死刑變成政治的工具才是最重要的

    • @ddjdbdone2213
      @ddjdbdone221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改善司法」說的很容易,每件冤獄都是發生結果後才在事後諸葛。
      再怎麼嚴謹的程序都有誤判(斷)的可能,除非你是上帝。

    • @陳建成-i5o
      @陳建成-i5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位這37名被判處死刑的人,居然還臉不知羞恥,還花大錢請李大念祖律師團,出來搞這一長廢死訴訟案,廣大的人民都看在眼裡。

    • @play0517
      @play051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ddjdbdone2213 廢死就是一群沽名釣譽之徒在狡辯。我身邊贊成廢死的都是不愁吃穿的偽善菁英。冤獄發生代表偵辦過程有問題,應該去精進偵辦過程,怎麼可以本末倒置廢除刑罰?
      難不成你在職場上一個工作流程沒做好不去精進改善,反而跑去跟老闆說,我有人權你不可以懲罰我喔。

    • @komeko_honmono
      @komeko_honmon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play0517 你的邏輯蠻詭異的,宣告死刑是否違憲跟廢除刑罰有什麼關聯,死刑假使宣告違憲,犯殺人案等等重罪仍然要處無期徒刑,被你說的好像宣告違憲就等於殺人不用付出代價(民事賠償、無期徒刑等刑罰)

    • @komeko_honmono
      @komeko_honmon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play0517 再者死刑宣告是否違憲不僅僅只是人權之問題,牽涉到民主憲政、國家公權力是否能剝奪人民生命等等問題,而不是只有像你喜歡把個人主義及個人情緒帶到司法裡面,如果像你把個人主義帶到司法裡面,那司法就完了

  • @asa6852
    @asa685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蔡正元認為,死刑是「替天行道」,人民就是天、道就是公平公道,上天給予被害人報仇的權利,但怕互相報復會錯殺,因此國家以死刑制度沒收人民報復的權利,做出公平審理,人民也委託國家執行死刑;至於死刑不應被當補償的說法,蔡也直言,若無法讓死者復活,就永遠無法補償被害人。

  • @klcheng8766
    @klcheng876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反對這幾個人決定快80%的人要死刑啦,他們算什麼東西啊,不要搞垃圾手法啊,就全民公投決定啦!

    • @文漢許
      @文漢許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老百姓在總統大選時已做出選擇了

  • @stanlee0321
    @stanlee032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1

    看了好感動,台灣在進步,慢一點沒關係,慢慢往前走,總有一天會讓社會更美好

    • @makeyoursoul
      @makeyoursou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沒錯 希望台灣進步為私刑教育之島

    • @辱華正義聯盟
      @辱華正義聯盟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makeyoursoul你可以考慮住其他國家,比如對岸!

    • @makeyoursoul
      @makeyoursou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辱華正義聯盟 等你程度高一點再來跟我說 😆

    • @零零-e9k
      @零零-e9k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makeyoursoul你講出這種87的話 還趕跟別人說程度喔😂😂

    • @makeyoursoul
      @makeyoursou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零零-e9k 很多程度素質低的很愛說別人87,好像自己很行,專看妳這種人笑話🤣🤣🤣🤣

  • @潘帝-y7c
    @潘帝-y7c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民主就是人民作主,如果真要廢死就去說服其他反對的人

  • @user-mh7nm5pl4i
    @user-mh7nm5pl4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0

    兩個半小時的影片....辯論內容 從國際法 到冤案 過內外案例 到戰爭法 非常跳脫 詹大法官 二次提出的問題很有趣也很敏銳
    廢除死刑是趨勢 但個人覺得至少不是現在台灣社會能接受
    因為 何談 死刑被定讞犯罪人
    跳過司法 直指憲法 世界民主國家普世價值 直接要求台灣人民接受 民主進程直接一個大躍進
    < 死刑能不能喝止犯罪 取決於執行率 > 以冤案為由 暫緩執行 導致司法 失去人民的信任
    司法部才不得已拿出民意調查 希望庭上能斟酌 間接民意選出的庭上 提出問題 這中間的對弈有趣
    死刑只是 法官(非民選) 的其中一種選項 死刑還有分 通敵叛國 強盜殺人 強姦殺人...等等
    一旦 死刑違憲確定 影響的層面會非常廣
    後續的影響擴大層面 於民心的建立非常不利 只因群眾只看結果不看過程 而內文往往會被忽略
    到底是民意還是民粹 群眾是盲目還是另有主意 留言若被刪就刪了吧 當作沒看過這影片 隨便你們

    • @Imramona61
      @Imramona6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攻防雙方都在空口講廢話,沒有有利的論據論證。詹大法官的問題就是犀利的點出雙方的問題,但雙方似乎在答非所問。這場辯論倒是能讓大家看看在司法界工作的人的水準。😂

    • @user-mh7nm5pl4i
      @user-mh7nm5pl4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Imramona61 司法(非民選) 跟 憲法(間接民選) 之間的對弈 才說有趣 其中的背後與環境養成 面對問題上的......水平
      最大問題 死刑違憲 被確定後有什麼影響....

    • @Kevin-oi9tl
      @Kevin-oi9t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4月23日前法務部曾提7理由主張死刑合憲,其中就有死刑是重大爭議問題,應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形成共識,而非透過司法判決逕行決定。也有死刑在國內意見分歧嚴重,基於司法自制,宜由行政或立法機關形成決定。還有死刑存廢在國內具高度爭議性,如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恐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
      結果司法院引用捷克憲法法院院長訪台演講指出,憲法法院審理案件時,不能重視「受歡迎程度」,必須以「正義」為指導原則,不受外在因素與民意影響,判決必須發揮法令的權威性。
      不受【外在因素】與【民意】影響,詹大法官會問一定要和民意妥協嗎?就是在呼應日前司法院對於法務部的回答。憲法法庭是違憲審查機關,本身就是針對富有龐大民意基礎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進行合憲性審查。必然會以憲法原理原則,在系爭法律的各種爭點作出質疑。質疑的同時也會一定程度的站在民意的對立面,且違憲審查的首要考量是合憲性,不是合民意性。
      法務部一直強調民意,只會讓大法官懷疑法務部企圖以民意干涉大法官心證,影響司法獨立。

    • @user-mh7nm5pl4i
      @user-mh7nm5pl4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看來需要額外解釋一下...
      以前的司法缺乏科學輔助 現在的司法有科學輔助 確實是有改變 努力而且公正的 還是有的 !
      以前的新聞媒體播報 通常會挑選判決與民意落差大的播報 導致大多民眾被導向 司法不公的印象....
      司法法庭 與 憲法法庭.....個人完全不懂 所以還是...靜靜
      願意直播 全民有機會觀看 立意良好 也謝謝各大媒體 願意播放 憲法法庭辯論過程 還有各個幕後工作人員 謝謝你們

  • @toma155
    @toma15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有死刑跟判死刑是兩件事,可備而不用亦可嚇阻重大刑案,對社會善良百姓是有好處的,只有對危害社會的人不利,那幹嘛要廢掉死刑?對社會有何幫助?麻煩講跟人民有關係的,請這些恐龍大人說明一下請說人話

  • @Adobeqwe
    @Adobeqw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憲法或法官大家站的角度不同,如果國家支持死刑,所有理念論述會偏死刑,現在高層也說廢死,讓執行人員不敢執行,國家的政策很重要
    記得鄭捷是快速審判二年槍決

  • @ning_ning_0108
    @ning_ning_010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我的想法可能比較沒這麼專業….我是覺得我國現階段未廢除死刑,以長期未執行死刑來看,犯罪率也沒有減少。
    最近一次被提起的就是乾哥那一件案子,(不會被判死、法律會保護我、打卡拍照等)其行為令人不敢置信,也看得出有心犯罪者目前的想法就是這樣,而且年齡層越來越小,在台灣犯了法我就是死不了這樣的心態。那更別說一旦宣布死刑違憲,接著廢除死刑。會不會讓犯罪情況加劇?即使改為終身監禁,但會不會一樣不執行? 國家律法若不能達到約束能力,再嚴格的法律若是不執行,要法何用? 會不會導致人民真的走向私刑方式處理….

  • @mark-ps2ge
    @mark-ps2g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法律要先保護好守法者在談理念!難怪台灣會一直跳電!愚蛋太多了

  • @文漢許
    @文漢許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法律刑罰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如果罪犯的人權凌駕高於受害者人權,別說正義或許會遲到,可能連卑微的正義都崩毀了。

  • @lililin5279
    @lililin527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7

    認同死刑並無違憲之虞~

  • @npc19750129
    @npc1975012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8

    被殺的人權何在?
    殺人的何來人權?
    你殺人不違反憲法?
    你死刑就違反憲法?

    • @shuntt2275
      @shuntt227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照你這講法偷東西的人他全部的財產權都不用被保障了
      法益侵害不代表他自己的權益應該被完全剝奪

    • @zio1012
      @zio101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shuntt2275偷了東西該還回去吧!殺了人命就還一條命啊

    • @anoedai3547
      @anoedai354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shuntt2275警察執法導致嫌犯致死難道也要究責?

    • @Zhanjim0708
      @Zhanjim070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shuntt2275 作奸犯科剝奪別人生存權,還好意思要求別人不要剝奪?

    • @npc19750129
      @npc1975012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shuntt2275 你的比喻真可笑。偷東西是物品。
      1.物品追回
      2.判監獄刑
      獲得和解可輕判。和解就是雙方達到賠償共識。
      你把殺人拿來比喻偷東西???
      就算執行了死刑?死刑犯的財產也會繼承。並不會充公好嗎?(不法所得除外)
      除了不法所得、負債以外。不論是刑法與民法都會保障私人財產好嗎?財產跟生命有什麼關係?
      在台灣法律保障之下~~
      能花到的是財產。
      花不到的是遺產。

  • @rosec1391
    @rosec139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辯護律師說沒人有資格殺人,你現在辯護的這些人,大多就已經殺了人啊,那他們有什麼資格?

  • @yl9780
    @yl978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憲法是人制定的,不是不能改變的天理。

    • @BreezeDragon_Taiwanese台湾
      @BreezeDragon_Taiwanese台湾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改變是司法權的事 根據法律作出解釋才是司法權的事 憲政基礎要先搞清楚

  • @wilson730101
    @wilson73010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5

    “死刑”本來就沒違憲,如果因為剝奪生命權,稱違憲。
    那這些殺人死刑犯,你在剝奪別人生命權時,你也違憲了🙄。

    • @px6617
      @px661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所以才會有殺人罪、過失致死罪啊!
      廢除死刑不是殺人無罪欸!

    • @哈茲-r9e
      @哈茲-r9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px6617 殺人犯是違反生命權 對被害人執行死刑 你這是容許公然無視憲法

    • @guitarxuan
      @guitarxuan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px6617憲法誰定的?國民黨,如果死刑違憲白色恐怖不知道已經違多少次了

    • @許小鳳-l7l
      @許小鳳-l7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司法重罪輕判讓犯罪者關出來越來越大條,就因為撒旦的誘因認定他們性本善,所以司法無法剝奪他們的人權,修正刑責代替死刑。
      被害人都被殺死了,你還能問他死刑是不是你希望的判決!
      被害人的生存權以被加害人撥奪了,死刑不 違憲。
      政治法價值還是要有死刑,等待執行死刑期間 非酷刑
      故意產生死亡結果的犯罪 這就一定要死刑
      死刑的存廢人民作主傾聽被害人的聲音
      那種故意殺人,合夥故意殺人 便可判死刑
      支持死刑非違憲。
      犯罪

    • @毛毛毛-c8d
      @毛毛毛-c8d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死刑犯,每天國家養,浪費米糧,槍斃,浪費子彈,用鐵籠關著,浸入大河,隔天撈起來,國家沒有殺人,只有妨礙死刑犯自由而已,誰知道死刑犯不能在水裡呼吸,還人權,當初他們殺人,被殺的人,人權在哪

  • @馮德芬
    @馮德芬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最近大家熱門看憲法法庭
    這是好事,人民學習法律
    每位大法官也紅了,大法官真的辛苦

    • @馮德芬
      @馮德芬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大法官真的辛苦,
      連我聽這些枯燥眼冒星星都睏了

  • @陳建成-i5o
    @陳建成-i5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如果殺人不用償命是違憲的話,那台灣法律通通廢掉好了,反正都不能把人民關起來,限制別人自由是不對,台灣所有的民法跟刑法通通廢掉好了,台灣就自由了。😂😂😂

  • @一-y9r
    @一-y9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可憐 留言都會被限制刪掉 這就是現在的公視

  • @一-y9r
    @一-y9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3

    這是全體人民的利益 憑什麼掌握在幾個人手裡 因該全民投票

    • @kamitsuki1395
      @kamitsuki139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支持全體國民用投票決定

    • @pcl4929
      @pcl492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7

      連應該都打成因該 把人命交給你們這種人投票? 天大的笑話

    • @一-y9r
      @一-y9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pcl4929 字打錯而已 啊然後勒

    • @一-y9r
      @一-y9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kamitsuki1395 真的

    • @1hao009
      @1hao009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認真就輸了,這辯論會是演戲給人民看的,大法官任命方式是由誰提名誰同意,提名者支持廢死嗎?

  • @linklavender
    @linklavende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如果大法官無法給人民公平的法律,這些大法官真的不合適。

  • @蕭慶寅
    @蕭慶寅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廢除死刑只適合這幾個大法官 .兩千三百萬人民反對廢除死刑這樣夠清楚嗎

  • @賈驥
    @賈驥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4

    給死刑犯訂作特別的監獄,讓他們在裡面只能站著跟坐著,不能躺下休息。犯殺人罪的關25年,關好關滿

    • @FINALMG
      @FINALMG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太偏激了 死刑犯也是人
      你可以好好了解嗎
      我建議
      把死刑犯雙手雙腳綁在床上,穿上尿布,插鼻胃管
      只能看著天花板5年就好了

    • @kokanki7893
      @kokanki789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現在就是這個樣子了只有表現好的才能去睡工廠

    • @陳建成-i5o
      @陳建成-i5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規定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聲請人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等16人到庭,關係機關法務部由檢察司長郭永發領軍出庭辯論。

  • @a32792001
    @a3279200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5

    遵從8成民意死刑 死刑犯該為自己所為 付出應有代價 不然別人生命就不是生命 自己生命才是命嗎?

    • @李政憲-o3p
      @李政憲-o3p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成支持廢死
      製造毒品、走私毒品、販賣毒品可判死刑
      原來毒販+巴藥仔有那麼多人
      雖然知道台灣毒品滿天飛
      都沒料到那麼多人😊

  • @gishileh
    @gishileh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反對廢死 但就怕大法官只為自己想法
    忽略八成民意

    • @李政憲-o3p
      @李政憲-o3p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製造毒品、走私毒品、販賣毒品可判死刑
      而且比殺人判死刑的還多
      如果把毒品合法化那些提廢死的可能也不會提了
      因為這才是他們的目的

  • @黃書朗
    @黃書朗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任何刑法都是酷刑,所以台灣不應該有刑法,敢不敢審理刑法是否違憲? 台灣是你們這群大法官說了算? 那還要選舉做什麼?

    • @mon90124
      @mon9012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去讀書啦 憲法法庭本身在做的是你也要叫

    • @play0517
      @play051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mon90124 法盲閉嘴啦,釋憲結果直接影響人民生活。人民沒有表達意見的權利喔?

    • @mon90124
      @mon9012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play0517 不要剛學到法盲就亂用……不要發現自己支持的死刑其實是違憲就破防好不好

    • @黃書朗
      @黃書朗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說不出道理的人,總是用攻擊掩飾自己的匱乏,每天都有在讀書,謝謝關心喔。

  • @歐逸青
    @歐逸青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不太清楚始末,只是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法務部會有自己的立場?到底誰是法務部?公務機關不就只是執行機關嗎?

    • @Kevin-oi9tl
      @Kevin-oi9t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始末就是有37位死刑犯聲請釋憲,質疑死刑合憲性。然後死刑是刑法的主刑之一,而法務部主管刑事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擬、解釋、推動、執行與各機關刑事法規研擬制(訂)定、修正、廢止之法制諮商及協助。
      所以職掌刑事法規的專責機關就有一席之地,畢竟是法務部職掌的刑罰受到質疑。
      而憲法法庭的位置是這樣,聲請人(廢死團、律師、37位沒來的犯人)這是一方。關係機關(法務部)這也是一方,最後是大法官在上面聽兩方辯論,那專家學者就是類似一般訴訟的鑑定人。
      你會有這樣疑惑也是當然,釋憲案的標的通常是法律質疑的也是法律(法律條文不會自己辯)。但又不能只有聲請人一方唱獨角戲,也不可能叫立委去當另一方(雖然法是他們立),所以只好叫負責執行法律的機關(反正平常就在用,誰用誰負責)。然後就變成類似民告官。

    • @歐逸青
      @歐逸青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Kevin-oi9tl 感謝您的解惑!

    • @tjl8483
      @tjl848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感謝您的解惑,比起其他留言簡直令人如沐春風@@Kevin-oi9tl

  • @陳建成-i5o
    @陳建成-i5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這位這37名被判處死刑的人,居然還有臉不知羞恥,花大錢請李大念祖律師團,出來搞這一長廢死訴訟案,廣大的人民都看在眼裡。

    • @榕鴻許-d9t
      @榕鴻許-d9t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王信福案到底發生了甚麼事你要不要搞清楚再來講

    • @陳建成-i5o
      @陳建成-i5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榕鴻許-d9t 去瞭解一下1990年8月10日,王信福為了慶祝女友懷孕,和友人到嘉義「船長卡啦OK」聚餐。不料卻發生槍擊案,兩位被害人各身中一槍,送醫不治。要不要瞭解王信福與陳榮傑、李慶臨的三人關係?

    • @陳建成-i5o
      @陳建成-i5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榕鴻許-d9t 陳榮傑案發才19歲沒當過兵,有手槍而且一次槍殺兩名警察,可能性多高?人要有智商可以判斷事情,一個嘉義市角頭壞人逃亡久了,沒有人證就可以免死無罪了嗎?那兩個死掉的警察,如果地下有知的話,可能會找你談話,說一說年紀輕輕的警察死後,家人是怎麼生活下去。

    • @榕鴻許-d9t
      @榕鴻許-d9t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陳建成-i5o 陳榮傑不斷反供,證據力也不足以支撐王信福是兇手。死刑不該是濫殺無辜的工具

    • @陳建成-i5o
      @陳建成-i5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榕鴻許-d9t建議你先瞭解王信福跟另一涉案陳榮傑(涉案當年才19歲)的關係,他們在卡拉ok因為點不到歌曲大鬧店,事後槍殺二名趕來處理糾紛的警察,我們再來深談。

  • @aaasun5932
    @aaasun593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台灣不是民主法治社會~ 這是現在絕大多數人民的意志 思想
    所驅使
    就大法官這位子誰來當?是由總統任命就不民主了
    認同請+1
    還有一群律師說 判死刑會造成法官事務官怠惰??
    他們這些律師從沒 舍身處地 的
    站在受害者的角度看事情
    他們自以為是的 公正 客觀 的說不應該執行死刑....
    就大法官 大律師 你的親人 好友 如果被殺害呢? 你會如何辦? 沒有危害到人身安全性命
    的罪犯 當然無死刑問題
    過失致死 計畫殺人 隨機殺人
    故意致死 案子情節輕重 就需要 高等檢察官 大檢察官 來依據證明是否故意或非故意 非自願性質... 法官再依據現有證據作出判決 希望 殺人償命 這不會成為口號 不然台灣就不適宜再住人了 因為他們殺了一個人
    坐了牢 有案底假釋再出社會
    多搶劫一人 多殺一人 對殺人者來說 根本沒有多大差別...
    反正他們蹲過也習慣了~

  • @竹圍王
    @竹圍王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殺人犯(自衛殺人 無罪除外) 是“自己行為 所造成的罪責”,不是“他(她)人 給他(她)造成的罪責” ,“殺人犯”把自己“判了死刑”,“自罪自受 自作孽不可活 怪不了人”。

    • @李政憲-o3p
      @李政憲-o3p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製造毒品、走私毒品、販賣毒品可判死刑
      這才是廢死要幫的對象
      也只有幫他們才有錢拿
      甚至自己以後可從事買賣

  • @sychen3988
    @sychen398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這是一場秀,純表演而已,結局已定。

  • @一-y9r
    @一-y9r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執行死刑如果違憲 請把之前制定憲法和執行死刑的人抓去關啊

  • @FuFu22222
    @FuFu2222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拿職業跟人生來賭,一個弄不好也就身敗名裂被唾棄而已吧

  • @阿威-j4x
    @阿威-j4x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副司長結辯很好欸👍
    聽下來覺得很有條理且順暢,也沒有參雜太多情緒。

  • @偉豪陳-w3i
    @偉豪陳-w3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其實這也算有爭議吧
    違憲誰說了算?
    憲法的定義是誰定義的?
    是非對錯 每一個人不同立場不同角度
    要怎麼談?
    每一個國家的憲法都不一樣
    那要用哪一個國家當標準?
    這根本就是見仁見智 因人而異
    辯不出甚麼東西的
    除非用ai人工智慧來判斷對錯 相對比人類來客觀很多
    不然人類就是主觀的東西

    • @Kevin-oi9tl
      @Kevin-oi9t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但憲法法庭就是我國的違憲審查機關,真的就是違憲他們說了算。
      其實死刑能否由憲法法庭開辯論,決定合憲違憲造成實質上廢死或死刑的限縮適用。法務部在423前就有跟大法官說這種問題因社會爭議重大,應由立法與行政部門會集民意慎重決定。(7理由之一)
      結果司法院的回應是引用捷克憲法法院院長來台演講的言論,表示憲法法院審理案件時,不能重視受歡迎程度,必須以「正義」為指導原則,不受外在因素與民意影響,判決必須發揮法令的權威性。
      而捷克憲法法院的院長在最後強調,憲法法院是憲法的最高解釋者,透過裁決合憲性爭議來使國家權力取得正當性,憲法法院獨立且無關政治,審判時唯一衡量的基準是合憲性。
      既然司法院引用該名外國憲法法院院長的話,那必然也同意審判時的唯一基準是合憲性。
      事以至此,再怎麼質疑大法官受理案件的標準都沒用了,只能看死刑的合憲性如何了。

  • @漁兒魚餌
    @漁兒魚餌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死刑不是技術性法規,而是倫理性法規,倫理性法律,大法官是‘’無權‘’解釋或判決。大法官如果裁判沒有界線,任意違背權力分立,侵害立法權,那其本身存在,就會是一個違憲的笑話。更遑論制憲權的來源,也就是人民公意。

  • @smallwolve
    @smallwolv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值得一看!!雙方言詞都值得思考...只好按暫停思考..再看....按暫停思考...再看...按暫停思考...再看....
    這些說服的過程,各位最終想法如何?

    • @Kevin-oi9tl
      @Kevin-oi9t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在台灣我們實在太少關注死刑、無期徒刑的假釋問題,太少投入刑事制裁的實證研究與討論,也太少處理憲法基本人權與刑法的關係問題,以致許多重大刑事政策的更改,經常只是用些欠缺學理根據的口號來表決,其中更隱藏著對被害人的冷漠及對犯罪人的恨意與過度懼怕。這讓人痛心,也感到學術研究的責任重大。】
      (上述內容取自某位學者的文章)
      這次的辯論就是一個機會,去迫使社會大眾關注刑法、刑事政策與憲法基本人權交互關係,讓死刑的討論有機會跳脫口號表決的泥淖。但死刑為我國最嚴厲之刑罰,基於最後手段性原則,刑法是所有法律的最後手段,愈重之刑愈節制的概念,就算最後合憲。大法官有高度可能對於死刑作出更多的限制,限縮適用死刑的案件。
      大法官在受理案件時,很可能比賽就結束了。

  • @吳國華-g9v
    @吳國華-g9v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他如果運氣好的話,他就不會被殺人犯殺死然後殺人犯文青的表達自己不該死

  • @JerryHAHA_4311
    @JerryHAHA_431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連署修憲;廢除大法官

  • @twn1670
    @twn167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看到這些大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問答~~現在知道台灣的亂源在哪裡了!!

  • @潘徹
    @潘徹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給死刑者兩個選擇,要麻判死,要麻在監獄工作到死,薪資由受害者方領取,要死要活著贖罪由自已選擇

  • @羅正-h1e
    @羅正-h1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中華民國有加入聯合國嗎?巴以戰爭死了多少人?

  • @楊黑貓-e9v
    @楊黑貓-e9v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民進🎉黨這個沒原則的政黨?

  • @朱景旭-n8d
    @朱景旭-n8d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政府與廢死團體,最重視加害者的人權!
    死刑違憲?
    恣意殺人、運送及販賣一級毒品都不用判死刑?
    法務部想方設法拖延、用盡所有法律途徑,就是不執行死刑!

  • @taiwanSmart
    @taiwanSmart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我尊重大法官的素養,但不要用逆反民意的判決,來凸顯司法獨立性,本末倒置,否則就不會有國民陪審制度….

    • @123-o5q5x
      @123-o5q5x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所有流言只服你啦

    • @mon90124
      @mon9012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漂亮

    • @Kevin-oi9tl
      @Kevin-oi9t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他們考慮的是合憲性,若死刑這個刑罰在違憲審查後真的符合憲法,那最後當然合憲。
      若合憲性有問題,也不必然會違憲,可能還是合憲只是會加上很多限制,限縮適用死刑的案件。
      最後也是造成判決死刑的案件更少、更難。 徹底慎刑

  • @duckjason9531
    @duckjason953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無期徒刑就不是酷刑嗎?

    • @MozunDeach
      @MozunDeach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不是阿,在監獄會被虐待嗎?還是需要勞改?
      囚犯整天吃好睡好,生活作息規律,對社會又沒貢獻,根本就是垃圾

    • @JackiePan-qz7oh
      @JackiePan-qz7oh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不得假釋才算

    • @tjl8483
      @tjl848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也許你能瞭解一下“特赦”跟“25年得假釋”?😅

    • @零零-e9k
      @零零-e9k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MozunDeach 誰跟你說吃好睡好?

    • @MozunDeach
      @MozunDeach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零零-e9k 當過受刑人朋友阿,怎了嗎?你有牢獄心得?

  • @胡進興-z6g
    @胡進興-z6g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佛菩薩的法官阿修羅的刹手各說個話:被害者說求你們放了我:加害者說刹了永绝輪迴早證西方各位這要聽誰

  • @sunnywu0908
    @sunnywu0908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你們這些死刑殺誰以前有聽受害者的辯解嗎
    沒有,那為什麽要聽你們解釋
    歐美法官都是從 最高刑度往下減,而台灣卻 是從最低本刑往上量
    殺人還要了解他殺人動機嗎
    強姦還要了解強姦犯的動機嗎
    你們帶回家養吧

  • @LEO-xb7zb
    @LEO-xb7zb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第一次看到一次看到怎麽多恐龍😂

  • @黃東森-q3c
    @黃東森-q3c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大恐龍法官!不在乎人民的想法!做什麼屁法官!國家的組成最基本的就是人民不知道嗎?我還大法官!

  • @旻宏高
    @旻宏高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這法務部思考能力是邏輯顛倒了!死刑的執行應要經過每一個有權力的人的同意!但法務部的代表人卻說:死刑的廢除或不執行必須經過每一個有權力的人的同意?

  • @徐緩-g8e
    @徐緩-g8e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0

    在台灣,某一小撮人,一直不斷的在無限神聖、崇高「殺人犯的人權」,請問在台灣「被殺死的良善被害者」完全毫無人權嗎??

    • @wangkuohuai113
      @wangkuohuai11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被殺害的人完全沒有人權,為了爭取人權平等,所以遇事就要殺回去!

    • @komeko_honmono
      @komeko_honmon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所以把加害者殺死能讓受害者人權更好?

    • @hauhamshang6206
      @hauhamshang620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這樣綁架撕票要怎麼算,同刑那就都撕票就好,就是不同刑才會讓嫌犯犯更重案時要考慮利益,讓被害者存活率更高。

    • @mon90124
      @mon9012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呵 淺層發言

    • @play0517
      @play0517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komeko_honmono 受害者人權是因為死刑制度害的,還是因為加害者犯罪害的?你的論點蠻無腦的,廢死的只有這點辯論程度嗎?

  • @玉桂楊
    @玉桂楊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扯鈴

  • @twn1670
    @twn167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那位副司長說話~口條清晰~台風穩健~有條有理~辯論時~反應快速~比那些偽善廢死(物)律師強多了!!

  • @chnlng1234
    @chnlng123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死刑違憲????那牽扯到死刑六法全書还有效吗

  • @mature0931
    @mature093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只想問一句。「公訴罪」
    請問公訴罪保障了人民什麼 ?
    如果今天網路警察可以上網釣魚,舉例:警察在聊天室,名稱,打已婚人士約砲,然後有人,跟他約了,這樣是否構成刑法?或是;高中生找約,然候有人約了,是否構成刑法?(今天先不論是否有性行為)。所以被釣魚的人民,他是否有機會告警察。他是否有享受到憲法所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
    沒有,因為公訴罪。
    為什麼說公訴罪,
    請各位,大法官,法官,檢察官以及事務
    官,你們好好的想一想,如果你們想不到我打這些的意義,那你們真的法律白讀了。

    • @cyh00393
      @cyh0039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哪來的公訴罪😅

    • @mature0931
      @mature0931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cyh00393 那請問你 知道,非告訴乃論之罪嗎?

  • @guitarxuan
    @guitarxuan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憲法是國民黨在南京時候定的,啊到台灣之後國民黨處理掉多少人?如果真的違憲早不知道違幾百次了,少在那邊民進黨的大法官自己解釋。

  • @不夜侯-k2o
    @不夜侯-k2o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4

    中華民國憲法才是該廢掉的東西,政治人物都用利用憲法在瞎搞,懂不懂,

  • @jihangjiang4635
    @jihangjiang463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2

    只有該死的人才會覺得死刑違憲

    • @mon90124
      @mon9012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只有該死的人才會覺得死刑沒違憲

    • @jihangjiang4635
      @jihangjiang4635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mon90124 只有沒被殺過的人才會覺得殺幾個沒關係

    • @mon90124
      @mon90124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jihangjiang4635 被殺過的也沒機會了吧🤣這不純純廢話

  • @kokanki7893
    @kokanki7893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改流放寧古塔可以吧

  • @馮博文-n1i
    @馮博文-n1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國民黨的德政,殺人判無罪,還可以領三千萬。

  • @gn0702
    @gn0702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6

    有些人做人不要太過逆天 有天會非常慘的下場 去看看國外一些國家如何對付逆天的人 活生生趴皮抽骨極度痛苦而死

  • @王擎豪-i9y
    @王擎豪-i9y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七位矮人國,貼在公不欄讓被害者家屬看清楚,放在祖先牌位一起上香

  • @高正紘
    @高正紘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種大法官只聽命上意迎逢,而不以全體國民的民意,而上位者也就ㄧ昧想要在下位時最後ㄧ個月內“”強迫“”性實施取得畢業時好名聲與達標的認知感,真是禍害全國民。
    難怪現在上天知道這詭計,給了花蓮從0403天崩地裂到了現在還在是,就是上位者老違與民意,甚至不敬神意,持續餘震到了破百了!苦的害的是老百姓支離破碎的身家,真正的解決民生與接近民意不去做,老在違反天意,看來新任的上位者也好不到哪去了,ㄧ個上位者老在去廟裡拜神都不是誠心誠意敬神保佑台灣風調雨順的,老違背,上天就于以懲罰,信者恆信,。

  • @遐雲茲水
    @遐雲茲水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如果憲法廢除死刑, 在死刑犯殘忍虐殺對受害人執行死刑時刻 ,已經違抗憲法在先 ,然事後卻主張自己受憲法保障不得死刑 ,如此矛頓 ,難道這是所謂至高無上至公至正的憲法嗎?
    少數幾個特立獨行驚世害淑的思想言論,卻要推翻違逆80趴的價值判斷,這種憲法根本不是憲法,也無須遵守,這種憲法根本就已經是憲法違背憲法精神,如此有何公信讓人民決定憲法?

  • @王振輝-p2b
    @王振輝-p2b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3

    😂死刑犯還有人權???若懦弱的法務部敢執行都死不知多少次了。

  • @爆爆久
    @爆爆久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你們這些都鬼扯蛋.辨護之人才是正罪人,

  • @本田-j1g
    @本田-j1g 2 дня назад

    求神拜佛在慘悔有用嗎 你要到閻羅王面前慘悔求被你殺死的人家屬原諒才有用

  • @soundlessbird9181
    @soundlessbird918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民主?好笑。應該族誅。

  • @userx001
    @userx001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 @阿丹-f9i
    @阿丹-f9i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全民公投立法.大法官違心釋憲應判處絞刑.

  • @許小鳳-l7l
    @許小鳳-l7l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台灣司法重罪輕判讓犯罪者關出來越來越大條,就因為撒旦的誘因認定他們性本善,所以司法無法剝奪他們的人權,修正刑責代替死刑。
    被害人都被殺死了,你還能問他死刑是不是你希望的判決!
    被害人的生存權以被加害人撥奪了,死刑不 違憲。
    政治法價值還是要有死刑,等待執行死刑期間 非酷刑
    故意產生死亡結果的犯罪 這就一定要死刑
    死刑的存廢人民作主傾聽被害人的聲音
    那種故意殺人,合夥故意殺人 便可判死刑
    死刑非違憲

  • @powerpoint9876
    @powerpoint9876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這種戲 居然你們也可以演下去?
    扣掉有爭議的 麻煩其他沒爭議的 已經確定證據且判死刑的 立刻執行
    你們沒資格爭取廢死
    都是鐵錚錚的事實 有蛇資格廢死?
    請問最基本的邏輯 這些人有蛇資格談論廢死?
    全部的人還配合演出 真的是丟光臉
    台灣越來越誇張 一張嘴就可以把黑講成白的 完全不顧事實 沒有是非
    一再挑戰一般人的智商跟觀感
    如果本來就該執行死刑的 最後卻因為這樣沒有執行
    那告訴你們 總有一天 全部的輪迴就回到你們自己身上
    而且會加百倍千倍還給你們

  • @twn1670
    @twn1670 5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1

    看到這些大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的問答~~現在知道台灣的亂源在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