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快報#18】在網路上給店家負評會被告嗎?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差別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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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9 янв 2025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95

  • @颯颯-f7h
    @颯颯-f7h 5 лет назад +16

    很實用,我們需要真誠的食記啊,每次都灑錢踩雷

  • @酥冠華
    @酥冠華 Год назад +1

    第二次看這個影片,
    因為我也遇那個同學所遇到的事,而且對方不動聲色的先對我提告了,我自己是覺得有點先告狀的意味,明明內容找不到違法的字句。
    為了這個真的做了一個禮拜的功課,但願明天一切順利。

    • @DDSS506
      @DDSS506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結果呢

  • @DWM90160
    @DWM90160 5 лет назад +16

    提告就會有前科我聽了就想笑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他只是沒有講到起訴,判決有罪,可是的確還是要注意啊

  • @SpadeKAte-v6t
    @SpadeKAte-v6t Год назад

    律師您說的真好感謝您的解釋

  • @sean7890107
    @sean7890107 5 лет назад +8

    感謝巴毛的講解!

  • @梅普露-防禦Max
    @梅普露-防禦Max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針對這話題,經驗談 台灣所有地檢署,不起訴一致內容都是(無法連結真實身分) 虛擬身分一律不起訴。

    • @bamu666
      @bamu666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並不是喔 你自己的案件是這樣不代表其他人的也一樣 每個案件細節不同

  • @CELL-rr7gp
    @CELL-rr7gp 5 лет назад +4

    謝謝巴毛律師~~😍

  • @xh3260
    @xh3260 5 лет назад +15

    我覺得有些人就是仗著比較不懂法律的人擔心被告之後
    可能會很麻煩、有前科、要花很多錢...等
    就算最終結果是不起訴或輕判,只要先講這句話就好像贏了
    甚至可以靠自行和解賺不少錢 (X的好朋友:???)

    • @DWM90160
      @DWM90160 5 лет назад +5

      我比較受不了一堆人很喜歡把保留法律追訴權掛嘴上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DWM90160 根本沒有法律追訴權這回事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這樣說也是對的啊, 如果你有當過原告跟被告,你就會怕呀

    • @DWM90160
      @DWM90160 4 года назад

      @@JTR0711 就是因為沒有那種東西結果一堆人很喜歡掛嘴上這種行為讓我很受不了

    • @DDSS506
      @DDSS506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刑法有追訴權 不一樣嗎

  • @陳室宇-x1z
    @陳室宇-x1z 5 лет назад +2

    感謝巴毛律師佛心教學生活小法律!

  • @912920
    @912920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感謝!上了一課!

    • @bamu666
      @bamu666  2 года назад

      不客氣❤️

  • @林同恩-x4u
    @林同恩-x4u 5 лет назад +5

    這想到有些商家也是開地圖炮讓大家不敢表達意見,還放話說讓你跑法院也開心,他是老闆時間很多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這種的應該還好,我遇過不動聲色偷偷截圖的, 後來臉書傳訊息送你一句法院見的

  • @vivilin568
    @vivilin568 5 лет назад +3

    覺得把對方貼上「奧客、慣老闆」的標籤,自己不滿、憤怒、受傷的世界才能得到安慰?

  • @mamaway1
    @mamaway1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感謝律師分享

  • @Mr.renovation
    @Mr.renovation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很實用耶

  • @Elepus_0306
    @Elepus_0306 5 лет назад +2

    謝謝巴毛

  • @pingtungman4010
    @pingtungman4010 5 лет назад +5

    身為屏科學生 我現在買飲料都不開口了都比手語(X

  • @韓寒-l3j
    @韓寒-l3j Год назад

    最近也有 新聞客人覺得店家飲料難喝 要提告

  • @石富仁-t1r
    @石富仁-t1r 5 лет назад +3

    洗個澡就講完了,還好有重播可以看👀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2

      看我的影片需要沐浴更衣!

  • @cromericardo
    @cromericardo 5 лет назад +2

    我去屏科大做活動時一定要去朝聖一下這家店....

  • @WeiWei-nq3uo
    @WeiWei-nq3uo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巴毛律師 如果在臉書跟谷歌用非真實帳號講述消費經驗 其中有一些跟糟糕或是無法認同業者的土匪詐騙或是腦殘類的情緒發言 第一是即便業者有辦法讓公權力幫他查ip 但依然無法證明發言的是本人 發文者可以不承認請他們舉證對吧?類似主張被盜用之類 再來即便證明是發文者本人 但以上那些雖然是情緒發言 但跟消費事實與公眾利益是有關係的 是否誹謗也不成立呢? 如果誹謗不成立 民事的公然侮辱是否也一樣不會成立呢?謝謝巴毛律師!

  • @meichiangmusic
    @meichiangmusic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問我在google留言負評 評論訂房糾紛,完全沒有辱罵店家的字眼,但店家回覆我留言後,他反而說謊,指責我的不是,說我是惡意扭曲,我朋友看到後也去留言負評提醒大家多注意(也是沒有任何辱罵字眼)結果店家生氣說我發動網路攻擊揚言要提告,這樣可成立嗎?

  • @apresent2721
    @apresent2721 5 лет назад +1

    1.大家都有收到嗎?
    2.請教您可否檢視,以下內容是否有擴大解釋的部份?🤔
    3.契約條款,屬於其制式強制性合約…

  • @陳英豪-l7x
    @陳英豪-l7x 4 года назад

    沒有限制超過四人啦、只要有可能會讓人看到就足以應該是這樣比如會有人會不經意瀏覽到此人的臉書或是賴都會構成公然毀謗或是公然侮辱罪如有錯誤敬請指教 哈哈哈

    • @bamu666
      @bamu666  3 года назад

      你知道根本沒有公然毀謗罪嗎大哥.......你的見解錯的離譜

  • @charlesshu3559
    @charlesshu3559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問律師若是 該給負評的人無來店消費卻留言(老闆態度是真的很不客氣 給客人這樣的感受真的是 可以把店關一關了) 這樣該怎麼辦呢>? 謝謝

    • @bamu666
      @bamu666  4 года назад

      你怎麼確定他沒有去消費過

    • @charlesshu3559
      @charlesshu3559 4 года назад

      @@bamu666 還沒開幕捏@@"

  • @reginafang5128
    @reginafang5128 4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誤以為店家刪負評(因為我在粉絲頁寫了負評,而沒找到,有可能是評價沒發出去)而在dcard 上評論店家會刪負評,是否會構成誹謗罪?

  • @晶張-w1h
    @晶張-w1h 3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多讀點書才不會被唬弄。被沒知識的老闆娘唬就嚇到的話,那真是枉為大學生了!

  • @FallenOfAngel
    @FallenOfAngel 5 лет назад +6

    好奇請問巴毛一個問題,這樣店家公告的發文算是威脅嗎?或者是該請問你如果"不怎樣"我就提告你這部分會算是嗎?

    • @xh3260
      @xh3260 5 лет назад +2

      不是法律系路過
      個人覺得不算,因為他只是在描述自己即將行使的權利
      每個人都可以去提告,但最後會不會起訴又是另一回事了

    • @justintsai8638
      @justintsai8638 5 лет назад +7

      以將來惡害之通知被害人,使其心生畏怖,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的脅迫行為,而告知合法的行為也是有可能成立強制罪,只是強制罪係屬開放式構成要件,所以必須正面審查其違法性,重點在於手段與目的間之可非難性,簡單來說,他的手段是合法的,但如果手段與目的不具關聯性的話,可能在違法性的部分就具有可非難性,例如:你不在我的店買100杯飲料,我就告訴警察你偷竊,那這樣子的話也是有可能成立強制罪的。

  • @alisonalison2965
    @alisonalison2965 5 лет назад +1

    巴毛律師尼好 :
    請問 在蝦皮下標了一個黑枸杞茶 ,但在下標後無意間goolge到,最近黑枸杞,衛食局並沒有認證到,也有開罰的新聞;覺得有食安的疑慮。
    故在蝦皮 24小時可取消訂單規定內 ,取消了 黑枸杞茶的訂單,但 茶賣家 看到取消訂單 消息 15分鐘後 ,依然故我的,趕快出貨 。
    這樣一來,使我倍感困擾 。也無法,去取貨 。
    打算賠償茶賣家 超商運費 60元;
    不知道 這樣還可以算在 "合法範圍內 "嗎?
    茶賣家 事後可以 借此,說我[ 故意 ] [不取貨] 而 提告嗎?
    如果茶賣家 不願接受 賠償的運費 .堅持要我取貨 ,是否觸法?
    還請 巴律師 指點迷津 ,謝謝

  • @威威-t2t
    @威威-t2t 5 лет назад

    巴毛律師,想請教一下,毀謗罪意圖傳輸於眾,「就是私訊一個一個講也沒有關係」,指的是私訊一個一個講也是構成嗎?謝謝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但你要散布於眾啊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bamu666 原來有人問過了,所以是不會構成啦, 兩個都要符合公然,公開的場所才會構成

  • @fishball38
    @fishball38 5 лет назад +1

    請問對方在電話中侮辱,如果我按擴音,直接讓辦公室司其他同事聽且作證,這樣有符合公然侮辱的要件嗎?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5

      fishball38 你那樣叫自取其辱

    • @fishball38
      @fishball38 5 лет назад +1

      巴毛律師法律晚自習
      我4認真提問啦!
      遇到奧客在電話中狂罵....
      在想要怎麼叫他閉嘴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1

      我也是認真回答你呀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3

      @@fishball38 公然侮辱的公然要是當事人主觀上就認知到是公然 如果你在它不知情的情況下開了擴音 他主觀上也沒有公然侮辱的意思喔

    • @st94067
      @st94067 5 лет назад

      @@bamu666 如果行為人知情呢

  • @jess2tw
    @jess2tw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這裡請教巴毛律師,會得到回覆嗎?

  • @kydchanoo
    @kydchanoo 2 года назад

    這種老闆娘靠源源不絕的學生做生意
    還這種心態......
    No good

  • @pili200601
    @pili200601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很多大人都騙小孩不懂

  • @切都是命
    @切都是命 2 года назад

    店家被按負評 可以提告嗎
    那外送被按負評 可以提告嗎
    外送糾紛很多 想問一下?

    • @bamu666
      @bamu666  2 года назад

      不行

    • @切都是命
      @切都是命 2 года назад

      @@bamu666 你收尋
      為了一杯飲料沒吸管
      店家被按負評就能提告??
      那外送一堆人被亂按負評 不能提告嗎
      外送辛苦送餐得到代價負評 沒小費 嚴重停權失業

  • @hsinfuko4695
    @hsinfuko4695 5 лет назад +2

    民事會成立嗎?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不會喔 影片中有講喔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私訊罵人民事還是有機會成立

  • @derricknew
    @derricknew 5 лет назад +1

    迷途的小雞呀,快快皈依我大清點教吧!Ahahahaaaaa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2

      陳駿騰 走開啦都你啦 害我聽三集馬克信箱有點莫名的情緒高漲

  • @maple135790
    @maple135790 5 лет назад +1

    我不知道我的屁股可不可以吃那款瀉藥
    我該怎麼做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1

      Kenneth Hung 吃看看?

  • @命好運好
    @命好運好 5 лет назад

    單純好奇提問,如果這個負評不是事實,那麼有沒有涉及誹謗?
    舉例:學生聽到老闆娘與員工對話,造成學生心裡不舒服,才在網路上將消費過程的po出,雖然沒有過激言論,但已經造成店家名譽損害,若這個過程是編造,學生有購買,但並沒有發生那段老闆娘與員工對話,那麼店家不就無故受害?編造的動機可以很多,比如雙方本來就有過節、網路時代許多人喜歡創造話題…等,那麼店家的權利怎麼維護?若店家提告,學生po文內所提不舒服過程非事實,舉證責任為那方?

    • @lichiawen0310
      @lichiawen0310 5 лет назад +2

      告人的那一方要去負責舉證

    • @命好運好
      @命好運好 5 лет назад +1

      @@lichiawen0310
      謝謝回答。
      還有個問題,如果店家有證據,比如:人證,當下有其他客人並沒有沒聽到學生所不舒服的對話,又或者店家有錄影音,當時並沒有學生po文裡那一段,讓學生不舒服的對話,那麼學生在網路上,所謂的消費過程不舒服的感受為編造,是否能成立誹謗?

    • @bamu666
      @bamu666  5 лет назад

      @@命好運好 還是要看學生的言論是否會達到詆毀店家聲譽的程度

    • @命好運好
      @命好運好 5 лет назад

      @@bamu666
      謝謝回答
      只是想瞭解,以影片裡內容,學生雖然只是敘述消費過程,並無過於激烈言論,但事實上已經造成觀看者對店家有負面印象,當然若整個過程屬實,也就沒有誹謗問題,但若事實上沒有學生所敘述過程,而店家又有證據證明,學生所謂不愉快消費經驗為假,那麼此時店家因為學生所po內容,導致店家形象受損,這般損失又如何計算?
      抱歉,因為好奇提問,若有打擾,不好意思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很明顯學生會被告, 就算可以證明是事實,只要跟公共利益無關都會被告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3:26 這個部分有疑問,一個一個私訊講應該不會構成誹謗吧

    • @bamu666
      @bamu666  4 года назад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bamu666 😱😮😬

  • @勝凱-n8q
    @勝凱-n8q 5 лет назад +4

    呵呵 店家裝會

    • @JTR0711
      @JTR0711 4 года назад

      還是要小心,言多必失, 要批評就私訊批評,被截圖就爽歪歪了

  • @楊冠曾
    @楊冠曾 2 года назад

    亞媽子百亂告人

  • @HOWAIKEW
    @HOWAIKEW Год назад

    私信骂人神经病 不正常 是 毁谤吗

  • @一元復始-r6s
    @一元復始-r6s 5 лет назад +5

    我最大的疑問是你的頭像是一隻雞
    頻道叫巴毛
    若是我說嗨雞巴毛妳好
    我會被妳告嗎?🤓

  • @HOWAIKEW
    @HOWAIKEW Год назад

    骂人神经病 是 侮辱吗

  • @FACEBOOK20121314
    @FACEBOOK20121314 5 лет назад +1

    超級實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