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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傳統慘業,都是靠壓榨勞工與奴隸為財,自己家族賺的飽飽,買豪宅開豪車,這樣家庭養大的孩子,當然早就學會壓榨勞工那套,從小就學會苛責下人,當官當然這套作風切記只有傻子才會去家族企業工作
一定要嚴辦,給社會公平!
再說她可是一個慣犯~ 放生她會更多の人受罪。這是側翼の政治操作!不是這樣的~ 無論藍營或綠盈都同仇敵愾、皆因大家都是勞工、都不想有這等悲慘命運🥺
財政部的事都還沒水落石出,現在又爆出這件事情,你覺得會公平嗎?
*是蔡英文的表姊。柯建銘的前助理aka目前的勞動部長惹不起啊*
希望是辦真的
這次為劉寶傑按100個讚,申張正義
許銘春的嘴臉有夠噁心部長當那麼久你辦公室的人連升兩級你還可以說你不知道誰提拔他的
這事就是菊系和綠色黨證威力無窮,可是網路上面狂說都是國民黨的錯,真是好笑。
勞動部前朝就開始爛了啦!
@@Grass-j3w 扯到蔡英文也太遠了,那位任期只到2018
@@許善凱在我週邊,目前沒聽到說是國民黨的。
搬動死者大體破壞現場,還假裝急救送去醫院,也沒有通知檢方相驗,這些行為都沒有責任嗎?
這真的太誇張,完全違反,檢調不該查嗎?怎麼直接破壞現場判定自殺呢?
通常119都會轉110 轄區派出所到場然後報檢察官 法醫相驗,無法理解119怎麼會聽勞動部指揮 搬動大體破壞現場。
你忘記他是雙標黨
@rock74228 所以到場的醫護消防警察也要接受警方調查瀆職
法律上,有不當,但無致於觸法。
罔顧人命賤踏人權,人神共憤!生氣😡😡😡
一個公務員之死是用他的生命在控訴職場的霸凌及不公,誰敢藏他的遺書?!不怕他找上你嗎?還有公務員的手機現在在哪裡?
*許銘春是蔡英文的表姊。柯建銘的前助理aka目前的勞動部長惹不起啊*
@@Grass-j3w 還在亂造謠,蔡英文的表姊林美珠勞動部長任期2017年2月8日-2018年2月26日,許銘春有問題也牽扯不到蔡英文
社會輿論絕不放縱包容這種霸凌和濫用職權,上下官官相護的惡行
人民火很大
收押禁見
帥
快點把謝遺容限制出境啊
“謝犯”應該押往土城牢房。 ‘柯犯‘應該立即釋放。
早就交代好了 她跑不掉
他失聯了
不是說已經出國了?
法律上任何動作都必須要有依據,限制出境?因為全民憤慨?難!
勞動部不是規定有人受傷就要在8小時內通報。妳還沒通報還挪遺體,也沒報警。
最大的錯誤是第一緊急應變犯法加上直接首長的能力不足!
@ 能力不足還要去稽核別人啊,天大笑話。
馬上開除許銘春民進黨黨籍
有用吗?列为被告,比较有用。
正解
同意,她什麼事都不會做,每天吃的胖胖的。
同意
民進黨的寶怎麼可以開除,一切都是國民黨的錯,民進黨是無辜的,民進黨黨證是好用。
謝女魔不在現場,不代表跟牠無關,反而更突顯牠心虛與案情有密切關係,想用不在現場脫罪嗎?沒那麼容易,作惡多端,惡有惡報,死者冤魂會讓牠逃不掉的,才讓整個事情爆發出來!別以為瞞天過海,就能欲蓋彌彰,人在做天在看,作惡多端蒼天饒過誰
幫兇共犯不止1個.
整個派系就是黑幫啊!
許銘春 就是拉謝宜容 上去大位及護航 之人,許銘春 一定要連座處罰 。
許銘春若連坐,台灣就不是依法治國,而是依民憤治國了。
這群人都是共犯,都要付出代價,一個都不要跑!!!!😡😡😡😡👎👎👎👎
關鍵加油👏為無數的小蝦米發聲!
是啊,這事一定要鬧大,才能嚇止職場霸凌慘劇不斷發生。
檢調趕快搜證、疑點重重
這件事情檢調沒查個水落石出,我也不會相信柯p案了。
一定要連坐法!他們根本蛇鼠一窩,烏合之眾,公務員知法犯法發生這種事情毀掉台灣的聲譽,最好一命抵一命
辦,辦,辦…這種惡性惡狀之人就該嚴懲移送,還給家屬及勞工一個公道
這是平行世界嗎,這世代還發生著這種事件,國家之恥
許銘春要當高雄市長...不用選了...???
面目可憎啊!
就牠那副德性
她以為胖胖燙捲的阿姨都能選上高雄市長?
但也不要小看高雄人的略根性
真的不能讓她的魔手入侵高雄啊!!
這位女來賓說的沒錯:我妹去年初在醫院安寧往生 醫院會開死亡證明書,我媽後來今年下半年呼吸困難家中急救 還送救護車到醫院CPR & AED急救 但醫院也是不會開死亡證明書 而是當天警察就約談並通知法醫 隔日相驗屍體(此時是開屍體相驗證明書 而非死亡證明書) 若有他殺或其他疑慮需要解剖調查要在簽字 正常流程是這樣沒錯!這爸零死亡處理遺體的流程 沒有夠力的長官 絕對不可能這樣走 太多流程看起來就是官官相護 包庇罪犯
轉Emmy:這次事件,我特別想講一個人,謝宜容案是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李宇翔從頭到尾不懈揭發,才獲得社會大眾的重視。這樣一個議員,主動揭露執政體系的問題,他要面對多大的心理壓力才能持續做這件事情,同事的壓力、選民的壓力,但是他仍然決定做對的事情,這才是應該要被鼓勵的人。我不認識李宇翔,但是非常感謝你的勇氣。
@@babuza110 *因為他在那邊上過班,受害者很多舊識朋友。如果是其他單位恐怕也無能為力。*
謝遺容天理不容
先押起來移送治平,職場流氓
所有被勞檢開罰單的企業,都可以來吐口水
2:53 吳姓員工是患有憂鬱症而輕生的~ 並不是因為霸凌。說這些話の人卻沒想過為何受害者會患上憂鬱症?還不是職場霸凌導致😔
這樣的勞動部從頭到尾都爛光光了,實在是可以裁撤掉!可笑可悲。謝遺容真的有妳的
看看哪家媒體可以訪問一下王安邦啊,看看當時發生什麼事
他不敢講啦
謝宜容行為毀掉勞動部,也毀滅台灣整個公務體系,這事件已經讓老百姓火大
厲害了.慣大官單挑全台灣人.目中無人.
我們的國家豈容這些人破壞法治胡作非為虐待員工
民進黨對基層公務員苛薄,對死刑定讞犯寬大。
謝為了邀功升官 很多私人企業也是如此
@@蘇李雄問題是謝用公款但私人公司花的錢不一樣😅
對基層公務員刻薄是長期以來的慣例,並不是只有民進黨才這樣,公務員制度就是保大不保小,現在雙北市府也都是加班地獄,公務員還被戲稱是「新、北戰士」。實際上以前國民黨威權時期,公務員是不能申訴的,是近十多年陸續大法官釋憲才逐漸有改善。只是制度終究還是防不了這種擅長巴結上級又凌虐下級的狗主管,因為這種狗主管就是會受到上級包庇,申訴一直無效才逼走這麼多人,最後會釀成悲劇也不意外,這幾年其他縣市也都有公務員自殺事件,只是都被掩蓋了,這一位是剛好被民進黨立委爆料才鬧大的。
我三十年前在公家機關就是這個樣子,那時侯是國民黨執政,公家機關幾十年來都沒改變。
對..人民..也很苛薄...
不適任官員=要離開與法辦!官官相護!不會解決問題!
送了檢調以後,就可以使出「依法偵辦中」、「偵查不公開」、「我們尊重檢調獨立調查」之大法,看著吧
跟對岸政權一樣,處理發現問題的人。民進黨如不把這個爛瘡整個拔除,就等着抗議遊行,更別論2028
若民選的總統都無法辦一個人 我會對這總統的能力失望透領 別選了.
辦假的啦,誰敢動菊姐與許銘春的人
昨天新北市板橋住商大樓,因一樓KTV開除裝潢,導致大樓粉塵瀰漫,住戶皮膚過敏,但向市府陳情多次無效,以激烈手段輕生抗議,事發後工務局依建築法開罰9萬,議員黃淑君批評出人命才開罰,逝者通報多次為何不處理,這個也要關注一下⋯⋯
寫給總統信箱
@@babyloving4935好的,又是官僚殺人⋯⋯哎😢
@@ljw4697 也寫明..問題出在陳情無效或通報系統被截或什麼問題
@@babyloving4935 了解😉
總有人說台灣是媒體、名嘴亂象,但沒有媒體、名嘴爆料,這些事情都只會被掩蓋。
如果只辦謝宜容,民進黨真的會垮.
她說坐直升機上來的,所以是鬼升的。
你看著 拖這麼多天,休假這麼多天,已經串證 跟說法都已經弄好了!就是要把所有的證詞跟說法弄好了,按著劇本就好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檢調 還沒有收押到法院禁見?!後面被河蟹的結局是看得到的!
分署的相關錄影畫面都沒了,看來也是被滅證。
這個應該要政府機關其它部門也要查
別人要逼死你,你就不要怕她沒命
北檢也在"勞動布",這不只是瀆職而已 ?? 還有貪污罪呢 ?
這不是貪污罪而是挪用公款。
要請法醫出來罵罵她了…😂
謝宜容這案為何會這麽轟動,對社會造成大衝擊?是因為明顯惡狠狠曝光公家機關講一套做一套.到處講依法行政,然而實際上.....而且出了人命還公然玩官官相護這一套,好像法令專門罰民間公司罰人民,而且最諷刺的是負責照顧勞工的中央主管機關長期欺壓基層,真的是太諷刺了!職安法37條: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 ,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 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 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 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職安法40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 一款之災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 下罰金。 法人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職安法49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公布其事業單位、雇主、代行檢查機構、驗證機構 、監測機構、醫療機構、訓練單位或顧問服務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 一、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災害。 二、有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或第四十八條之情形。 三、發生職業病。職安法39工作者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 二、疑似罹患職業病。 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 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 施調查。 前項之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參與。 雇主不得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但是新北勞檢昨天居然用職安法36限期改善,並且大家去查新北勞工局不良雇主公告系統,有公告勞發署雇主了嗎?職安法37是怎么規定的?勞動部是中央主管機關?????!????職安法36中央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得實施檢查。其有 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已發 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 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 事業單位對於前項之改善,於必要時,得請中央主管機關協助或洽請認可 之顧問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技術輔導。 前項顧問服務機構之種類、條件、服務範圍、顧問人員之資格與職責、認 可程序、撤銷、廢止、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寶潔你們都沒有抓到重點 謝太后她後面的人 都有拿到她送的禮物 賄賂! 所以一定要保住她 不然她進去後禁不住就通通招了😡
如果她這麼說,那拿她的小孩用一樣態度去管理,就知道答案。
寶傑講話就是猛666
有逃亡串證之虞竟然不用壓? 大家都知道最後她一定會逃出國,結果一定雙手一攤,不是不辦而是在國外辦不到就沒有然後了
所以就是鬼團隊,講鬼話,你們把台灣人民當白痴?
怎可能沒關係
加油惡人法辦
勞動部、衛福部、海科館........接連發生長官霸凌部屬的醜聞,為什麼涉案的長官都是「情商破表的女性」?台灣的官場結構還有文化究竟有什麼問題?
之前跟謝宜容配合的檢方,現在說要調查,如何取信社會,又是另一場戲;跟辦法會不通知同事,卻通知本部是一樣的!
噁心!無法無天所有的勞工要抗議'要嚴辦這個女人
肯定又是 " 查法不法 " 結案
會不會連總統也辦不了?
財政部的事情都還沒完結篇,我不相信霸凌這件事情會有結果,看戲吧!
救護車的消防員為什麼會違反經驗法則,沒有用「抬的方式」移動「疑似大體」?有報警嗎?警察有拉起封鎖線來維持現場 保護證據嗎?檢察官有來現場勘驗嗎?醫院的醫生是怎麼寫死亡證明文件的?一個勞動部的分署長有能力要求這幾個環節都配合勞動部的意向嗎?有沒有可以讓這幾個環節配合的「夠高層」的權勢介入?如果真有那隻黑手存在,那這個政府可以說已經爛到根了。人民、基層已經無法受到中華民國的法治保護了。
張s說的很棒!張s分析、邏輯很棒。
謝嗆聲死者沒有說她有霸凌不是嗎?所以監察院自己人,檢調自己人,她有在怕嗎?上面演給勞工全民看的~。全民出來遊行才會受重視!!
一群官員移動大體 掩滅證據.太惡劣了😡😡
未審先猜:無具體事證或是可教化緩刑然後升官
囂張行徑真的讓人神共憤🤬🤬🤬
為什麼評職等沒有一個公平公正的方式?而是用空降的手段,可否立法禁止它
其它共犯要從彼此間和對外的利益$下手去查,這樣事證才會具體化
民進黨一堆 新權貴 取代了 國民黨舊權貴
怎麼把實話說出來了,這是能說的嗎?
很高興,那個女生終於說出人民的心聲。不是再……
勞動部從上腐敗了
挪用濫用公款什麼罪???
許傳盛也太可惡
上下交相賊,官官相護,全面下架民進黨。。。。。
先下架菊派,才能表示這個黨還有救
@@witchchang9243 謝女說:: 老娘就是不辭職..... 。
全面上架柯文哲
那你想上架誰,說出來讓大家笑笑,難道是木可嗎
上架誰都比民進黨好
這件事太讓人生氣,特別是在勞工意識很受保護的台灣,幾乎是不分黨派全民公憤,可...我想了很久,真找不到可以讓她入罪的點,瀆職?我不認為他對部屬的霸凌方式,能坐實這個罪名,就像有個脾氣很壞、素質很差的鄰居,給他氣了個半死又能怎樣?別說是判刑,單就瀆職這罪名,若起訴了...台灣就不是依法治國了,而是依民憤治國了,唉但...若能以其濫用預算購禮自肥...等不當行為,或能起訴,但這並不是引起全民憤恨的罪名,無法消除我們對受害者的同理憤恨之心...
民進黨政府對此事要快速處理,不要拖, 讓民眾看到民進黨的魄力與改革決心!
不辦謝...冥禁黨2026/28還要選什麼?沒有主管很扛(沒人敢得罪)...屬下敢這麼囂張?
誰叫消防來的!!!
虛心的人
人力不足,請一堆派遣人力,害唯一正職的吳員工作超過負荷、壓力過大。經費卻拿去送禮做公關,給部長開演唱會、添購麥克風。害死吳員的人,許銘春不也是一個?!
對啊,新北檢要辦?
提拔她坐直升機跳過組長直接做分署長的,也一併重重懲處🤬🤬😡消防紀錄似乎要好好查一下喔!😂沒有記錄到現場已經OHCA嗎?😡
感謝貴節目這樣就對了就是要往上追不能就這樣輕易了事人命關天吶
許銘春...許銘春之後還有誰? 捉出來啦~~
首長本來就要負概括責任,下屬出事還是首長的責任連這點認知都沒有憑什麼坐上位
國賠
領納稅人的薪水,浪費公帑送禮為己,霸凌國家公務員,弄死公務員。不應該自己賠錢嗎?
@@Erika-md9ji最後,國家再跟他請求賠償?
那霸凌女要賠啦~為什麼要國賠
國賠是納稅人的錢
因爲綠黨當權,國庫通黨庫⋯⋯
勞動部及勞發署應該趕快盤點其他4個分署有沒有類似情況。
兩年一升 步步高升😂 笑死
希望吳先生的犠牲能讓台灣有所反省 不論公私部門都要改進 根本不像文明國家該有的樣子 我們也都遇多了 在日本學校非常嚴格要求老師對學生的尊重 只要言語不當馬上解聘公告週知從小就要培養該有的正常品格 家庭教育也一樣
許銘春明顯提拔謝宜容坐火箭連跳兩級升職到副署長,現在準備切割和謝宜容的関係,就是怕影響她未來的官運。
北檢署辦泄遺容,請公平法辦冤死案。
感覺又是在演過場而已,等著看!
政府機關電話都有錄音,調錄音檔是誰打給消防局指示DOA。
署立台北醫院有貓膩
陳菊美麗島事件是為台灣民主付出很多,但台灣社會自從李登輝主政後,斷斷續續也還了夠多了。菊姐該休息了。
出來選總統'當武則天,有錢又有權
囂張到極點!令人咬牙切齒!
要到凱道辦霸淩勞工公祭大會!
總覺得很奇怪,檢查官為何不使用偵字案呢?😅😢請問有誰能告知?
辦假案不能平息民怨沸騰,全民監看司法如何辦
不抓去關!!不足以彌補他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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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春的嘴臉有夠噁心
部長當那麼久
你辦公室的人連升兩級
你還可以說你不知道誰提拔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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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就是菊系和綠色黨證威力無窮,可是網路上面狂說都是國民黨的錯,真是好笑。
勞動部前朝就開始爛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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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動死者大體破壞現場,還假裝急救送去醫院,也沒有通知檢方相驗,這些行為都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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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不當,但無致於觸法。
罔顧人命賤踏人權,人神共憤!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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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春是蔡英文的表姊。柯建銘的前助理aka目前的勞動部長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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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任何動作都必須要有依據,限制出境?因為全民憤慨?難!
勞動部不是規定有人受傷就要在8小時內通報。妳還沒通報還挪遺體,也沒報警。
最大的錯誤是第一緊急應變犯法加上直接首長的能力不足!
@ 能力不足還要去稽核別人啊,天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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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吗?列为被告,比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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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她什麼事都不會做,每天吃的胖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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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寶怎麼可以開除,一切都是國民黨的錯,民進黨是無辜的,民進黨黨證是好用。
謝女魔不在現場,不代表跟牠無關,反而更突顯牠心虛與案情有密切關係,想用不在現場脫罪嗎?沒那麼容易,作惡多端,惡有惡報,死者冤魂會讓牠逃不掉的,才讓整個事情爆發出來!別以為瞞天過海,就能欲蓋彌彰,人在做天在看,作惡多端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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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派系就是黑幫啊!
許銘春 就是拉謝宜容 上去大位及護航 之人,許銘春 一定要連座處罰 。
許銘春若連坐,台灣就不是依法治國,而是依民憤治國了。
這群人都是共犯,都要付出代價,一個都不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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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連坐法!他們根本蛇鼠一窩,烏合之眾,公務員知法犯法發生這種事情毀掉台灣的聲譽,最好一命抵一命
辦,辦,辦…這種惡性惡狀之人就該嚴懲移送,還給家屬及勞工一個公道
這是平行世界嗎,這世代還發生著這種事件,國家之恥
許銘春要當高雄市長...不用選了...???
面目可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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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不要小看高雄人的略根性
真的不能讓她的魔手入侵高雄啊!!
這位女來賓說的沒錯:我妹去年初在醫院安寧往生 醫院會開死亡證明書,我媽後來今年下半年呼吸困難家中急救 還送救護車到醫院CPR & AED急救 但醫院也是不會開死亡證明書 而是當天警察就約談並通知法醫 隔日相驗屍體(此時是開屍體相驗證明書 而非死亡證明書) 若有他殺或其他疑慮需要解剖調查要在簽字 正常流程是這樣沒錯!這爸零死亡處理遺體的流程 沒有夠力的長官 絕對不可能這樣走 太多流程看起來就是官官相護 包庇罪犯
轉Emmy:這次事件,我特別想講一個人,謝宜容案是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李宇翔從頭到尾不懈揭發,才獲得社會大眾的重視。
這樣一個議員,主動揭露執政體系的問題,他要面對多大的心理壓力才能持續做這件事情,同事的壓力、選民的壓力,但是他仍然決定做對的事情,這才是應該要被鼓勵的人。我不認識李宇翔,但是非常感謝你的勇氣。
@@babuza110 *因為他在那邊上過班,受害者很多舊識朋友。如果是其他單位恐怕也無能為力。*
謝遺容天理不容
先押起來移送治平,職場流氓
所有被勞檢開罰單的企業,都可以來吐口水
2:53 吳姓員工是患有憂鬱症而輕生的~ 並不是因為霸凌。說這些話の人卻沒想過為何受害者會患上憂鬱症?還不是職場霸凌導致😔
這樣的勞動部從頭到尾都爛光光了,實在是可以裁撤掉!可笑可悲。謝遺容真的有妳的
看看哪家媒體可以訪問一下王安邦啊,看看當時發生什麼事
他不敢講啦
謝宜容行為毀掉勞動部,也毀滅台灣整個公務體系,這事件已經讓老百姓火大
厲害了.慣大官單挑全台灣人.目中無人.
我們的國家豈容這些人破壞法治胡作非為虐待員工
民進黨對基層公務員苛薄,對死刑定讞犯寬大。
謝為了邀功升官 很多私人企業也是如此
@@蘇李雄問題是謝用公款但私人公司花的錢不一樣😅
對基層公務員刻薄是長期以來的慣例,並不是只有民進黨才這樣,公務員制度就是保大不保小,現在雙北市府也都是加班地獄,公務員還被戲稱是「新、北戰士」。
實際上以前國民黨威權時期,公務員是不能申訴的,是近十多年陸續大法官釋憲才逐漸有改善。只是制度終究還是防不了這種擅長巴結上級又凌虐下級的狗主管,因為這種狗主管就是會受到上級包庇,申訴一直無效才逼走這麼多人,最後會釀成悲劇也不意外,這幾年其他縣市也都有公務員自殺事件,只是都被掩蓋了,這一位是剛好被民進黨立委爆料才鬧大的。
我三十年前在公家機關就是這個樣子,那時侯是國民黨執政,公家機關幾十年來都沒改變。
對..人民..也很苛薄...
不適任官員=要離開與法辦!官官相護!不會解決問題!
送了檢調以後,就可以使出「依法偵辦中」、「偵查不公開」、「我們尊重檢調獨立調查」之大法,看著吧
跟對岸政權一樣,處理發現問題的人。民進黨如不把這個爛瘡整個拔除,就等着抗議遊行,更別論2028
若民選的總統都無法辦一個人 我會對這總統的能力失望透領 別選了.
辦假的啦,誰敢動菊姐與許銘春的人
昨天新北市板橋住商大樓,因一樓KTV開除裝潢,導致大樓粉塵瀰漫,住戶皮膚過敏,但向市府陳情多次無效,以激烈手段輕生抗議,事發後工務局依建築法開罰9萬,議員黃淑君批評出人命才開罰,逝者通報多次為何不處理,這個也要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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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辦謝宜容,民進黨真的會垮.
她說坐直升機上來的,所以是鬼升的。
你看著 拖這麼多天,休假這麼多天,已經串證 跟說法都已經弄好了!就是要把所有的證詞跟說法弄好了,按著劇本就好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檢調 還沒有收押到法院禁見?!後面被河蟹的結局是看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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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要政府機關其它部門也要查
別人要逼死你,你就不要怕她沒命
北檢也在"勞動布",這不只是瀆職而已 ?? 還有貪污罪呢 ?
這不是貪污罪而是挪用公款。
要請法醫出來罵罵她了…😂
謝宜容這案為何會這麽轟動,對社會造成大衝擊?是因為明顯惡狠狠曝光公家機關講一套做一套.到處講依法行政,然而實際上.....而且出了人命還公然玩官官相護這一套,好像法令專門罰民間公司罰人民,而且最諷刺的是負責照顧勞工的中央主管機關長期欺壓基層,真的是太諷刺了!
職安法37條: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 ,並會同勞工代表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 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 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 或勞動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職安法40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 一款之災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 下罰金。 法人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之罰金
職安法49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公布其事業單位、雇主、代行檢查機構、驗證機構 、監測機構、醫療機構、訓練單位或顧問服務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 一、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災害。 二、有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或第四十八條之情形。 三、發生職業病。
職安法39工作者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 二、疑似罹患職業病。 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 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 施調查。 前項之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參與。 雇主不得對第一項申訴之工作者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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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新北勞檢昨天居然用職安法36限期改善,並且大家去查新北勞工局不良雇主公告系統,有公告勞發署雇主了嗎?職安法37是怎么規定的?勞動部是中央主管機關?????
!????
職安法36
中央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得實施檢查。其有 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已發 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 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 事業單位對於前項之改善,於必要時,得請中央主管機關協助或洽請認可 之顧問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技術輔導。 前項顧問服務機構之種類、條件、服務範圍、顧問人員之資格與職責、認 可程序、撤銷、廢止、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寶潔你們都沒有抓到重點 謝太后她後面的人 都有拿到她送的禮物 賄賂! 所以一定要保住她 不然她進去後禁不住就通通招了😡
如果她這麼說,那拿她的小孩用一樣態度去管理,就知道答案。
寶傑講話就是猛666
有逃亡串證之虞竟然不用壓? 大家都知道最後她一定會逃出國,結果一定雙手一攤,不是不辦而是在國外辦不到就沒有然後了
所以就是鬼團隊,講鬼話,你們把台灣人民當白痴?
怎可能沒關係
加油
惡人法辦
勞動部、衛福部、海科館........接連發生長官霸凌部屬的醜聞,為什麼涉案的長官都是「情商破表的女性」?台灣的官場結構還有文化究竟有什麼問題?
之前跟謝宜容配合的檢方,現在說要調查,如何取信社會,又是另一場戲;跟辦法會不通知同事,卻通知本部是一樣的!
噁心!無法無天所有的勞工要抗議'要嚴辦這個女人
肯定又是 " 查法不法 " 結案
會不會連總統也辦不了?
財政部的事情都還沒完結篇,我不相信霸凌這件事情會有結果,看戲吧!
救護車的消防員為什麼會違反經驗法則,沒有用「抬的方式」移動「疑似大體」?
有報警嗎?警察有拉起封鎖線來維持現場 保護證據嗎?
檢察官有來現場勘驗嗎?
醫院的醫生是怎麼寫死亡證明文件的?
一個勞動部的分署長有能力要求這幾個環節都配合勞動部的意向嗎?
有沒有可以讓這幾個環節配合的「夠高層」的權勢介入?
如果真有那隻黑手存在,那這個政府可以說已經爛到根了。
人民、基層已經無法受到中華民國的法治保護了。
張s說的很棒!
張s分析、邏輯很棒。
謝嗆聲死者沒有說她有霸凌不是嗎?所以監察院自己人,檢調自己人,她有在怕嗎?
上面演給勞工全民看的~。
全民出來遊行才會受重視!!
一群官員移動大體 掩滅證據.太惡劣了😡😡
未審先猜:無具體事證或是可教化緩刑然後升官
囂張行徑真的讓人神共憤🤬🤬🤬
為什麼評職等沒有一個公平公正的方式?而是用空降的手段,可否立法禁止它
其它共犯要從彼此間和對外的利益$下手去查,這樣事證才會具體化
民進黨一堆 新權貴 取代了 國民黨舊權貴
怎麼把實話說出來了,這是能說的嗎?
很高興,那個女生終於說出人民的心聲。
不是再……
勞動部從上腐敗了
挪用濫用公款什麼罪???
許傳盛也太可惡
上下交相賊,官官相護,全面下架民進黨。。。。。
先下架菊派,才能表示這個黨還有救
@@witchchang9243 謝女說:: 老娘就是不辭職..... 。
全面上架柯文哲
那你想上架誰,說出來讓大家笑笑,難道是木可嗎
上架誰都比民進黨好
這件事太讓人生氣,特別是在勞工意識很受保護的台灣,幾乎是不分黨派全民公憤,可...我想了很久,真找不到可以讓她入罪的點,瀆職?我不認為他對部屬的霸凌方式,能坐實這個罪名,就像有個脾氣很壞、素質很差的鄰居,給他氣了個半死又能怎樣?別說是判刑,單就瀆職這罪名,若起訴了...台灣就不是依法治國了,而是依民憤治國了,唉
但...若能以其濫用預算購禮自肥...等不當行為,或能起訴,但這並不是引起全民憤恨的罪名,無法消除我們對受害者的同理憤恨之心...
民進黨政府對此事要快速處理,不要拖, 讓民眾看到民進黨的魄力與改革決心!
不辦謝...冥禁黨2026/28還要選什麼?
沒有主管很扛(沒人敢得罪)...屬下敢這麼囂張?
誰叫消防來的!!!
虛心的人
人力不足,請一堆派遣人力,害唯一正職的吳員工作超過負荷、壓力過大。經費卻拿去送禮做公關,給部長開演唱會、添購麥克風。害死吳員的人,許銘春不也是一個?!
對啊,新北檢要辦?
提拔她坐直升機跳過組長直接做分署長的,也一併重重懲處🤬🤬😡消防紀錄似乎要好好查一下喔!😂沒有記錄到現場已經OHCA嗎?😡
感謝貴節目這樣就對了就是要往上追不能就這樣輕易了事人命關天吶
許銘春...許銘春之後還有誰? 捉出來啦~~
首長本來就要負概括責任,下屬出事還是首長的責任連這點認知都沒有憑什麼坐上位
國賠
領納稅人的薪水,浪費公帑送禮為己,霸凌國家公務員,弄死公務員。不應該自己賠錢嗎?
@@Erika-md9ji最後,國家再跟他請求賠償?
那霸凌女要賠啦~為什麼要國賠
國賠是納稅人的錢
因爲綠黨當權,國庫通黨庫⋯⋯
勞動部及勞發署應該趕快盤點其他4個分署有沒有類似情況。
兩年一升 步步高升😂 笑死
希望吳先生的犠牲能讓台灣有所反省 不論公私部門都要改進 根本不像文明國家該有的樣子 我們也都遇多了 在日本學校非常嚴格要求老師對學生的尊重 只要言語不當馬上解聘公告週知
從小就要培養該有的正常品格 家庭教育也一樣
許銘春明顯提拔謝宜容坐火箭連跳兩級升職到副署長,現在準備切割和謝宜容的関係,就是怕影響她未來的官運。
北檢署辦泄遺容,請公平法辦冤死案。
感覺又是在演過場而已,等著看!
政府機關電話都有錄音,調錄音檔是誰打給消防局指示DOA。
署立台北醫院有貓膩
陳菊美麗島事件是為台灣民主付出很多,但台灣社會自從李登輝主政後,斷斷續續也還了夠多了。菊姐該休息了。
出來選總統'當武則天,有錢又有權
囂張到極點!令人咬牙切齒!
要到凱道辦霸淩勞工公祭大會!
總覺得很奇怪,檢查官為何不使用偵字案呢?😅😢
請問有誰能告知?
辦假案不能平息民怨沸騰,全民監看司法如何辦
不抓去關!!不足以彌補他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