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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路上滑手機 有一半以上都是不重要的事。真的 重要 急的 會播電話但也請 停路邊再回電
停好車再使用,安全與錢包都沒煩惱
人的注意力有限。真的有重要電話,還是停路邊講完比較好。就算沒有騰出一隻手那麼危險,講電話時反應時間至少多一秒。
沒錯!駕駛車輛必須專注講完再上路,對來電者、其他用路人都是尊重。
講得很好但實務上鴿子要看到你把手機拿出來的動作他就會開單你如果要爭辯說你沒有使用鴿子就會再加開你一條不服取締然後叫你去申訴如果你還要繼續跟他辯他就會用妨礙公務辦你給你一個大外割上銬帶返所不要不信邪ㄕˊㄍㄜ˙
所以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有辦法證明自己,手持與使用沒有同時。配合攔查不刁難警察(因為不配合攔查,警察就有理由搞其他事來刁),罰單不簽字,事後申訴。就跟你我都知道的,什麼是有牌的流氓,能不跟他硬碰硬就避免,讓他的上頭單位(督察組、署長信箱、監理單位、行政院行政訴訟等等)去跟他搞。
杰持不在行駛過程中,給過!👍
用語音開啟的www行駛途中把注意力放在手機是否被我叫醒的話,會有風險。
個人是果斷不裝除非要導航,路上三寶太多遇到一次搞不好就買單,要用手機就靠邊停比較安心。
靠邊停好再使用是最安全的了
大哥厲害 我騎車都需要手機導航大路痴😂 沒手機導航我真的不會騎車。等紅燈還要縮放地圖查看道路 所以真的有時候必須滑手機的原因就在此😂
會看這影片的人不會在駕駛中滑手機,會違規滑手機的人不會看這影片。🤣
沒錯qwqq不過也有部分的違規人,可能不是出於故意或僥倖心態,是完全不知道這個行為是違規的,而違反規則。我就是希望可以幫助到這些人,改善他們的違規行為。
所以汽車駕駛可以違規臨時停車在道路上,並使用手機?目前違規路中臨停符合大眾的期待,此時使用手機屬於什麼?
前交通事件裁決所員工推薦分享
影片很棒
會制定這條法規的用意跟善意是在於讓駕駛人能夠專心以及專注在行駛道路上,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和影響其他用路人及妨礙交通。而不是叫你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去規避和鑽漏洞的方式去使用手機和影響到其他用路人、交通好嗎?一堆人把手機架在車子上,不管邊騎車或是停紅燈只要不是手持方式就能規避,這樣你覺得有助於交通安全嗎?還是不會影響其他用路人、妨礙到交通呢?
一般人在查閱法律條文的時候,是查不到立法用意的,自然不能當作守法人應該知道。而我只是講述交通規則,當然就是清楚的把,違規的要件清楚的講出來。如果沒有違規就叫做鑽漏洞的話,那漏洞的基準是什麼呢?法規有問題的話,該做的是修法,不是呼籲不要做。---不管有沒有使用手機,駕駛人應注意需要注意的路況,不會因為使用手機沒有違規,就免除應注意之義務。所以就算沒違規的用手機,發生事故了,跟違規使用手機發生事故,不都是一樣的嗎?---要不要注意車前路況,要不要分心用手機,都是駕駛人決定。我只是把交通規則,用最清楚的方式講出來而已。
@@你說的都對-.-123 有一種東西叫藍芽耳機。
@@你說的都對-.-123 再者,你要用導航架在手機架上那是沒有問題,重點是現在一堆人手機雖然是架在手機架上,一樣也是在邊騎車邊滑手機呀,停號誌時候也是一樣,在那邊滑幾點的?綠燈了還在那邊滑?後方一堆車輛在等你使用完手機再走嗎?要滑手機不會到路邊停下來要怎麼滑都是你家的故事,但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有時候是查看地圖 甚至接聽重要來電。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要抱怨去跟當事人抱怨😂
謝謝!
謝謝你
貓頭鷹規範解說聽起來完全沒問題但這套說詞請問法官認嗎?有案例嗎?是有經過法官判決認證過嗎?不然光是警察的觀念跟不上這件事我們就又要白花不知道多少時間跟金錢
請教您騎機車 停於路肩接聽手機合法嗎 ? 謝謝您提供精采生動的內容 受益良多
開車騎車只要停車或臨時停車時,都是可以手持並使用手機沒有違規的。但是停車或臨時停車的位子是否合法就是另一回事了
謝謝您@@owlfuko
對於用手機架拼命滑手機的我直接鄙視到底,是有什麼事情不能到旁邊看嗎?
我也很不喜歡那些,專注滑手機到,綠燈了還遲遲不前進的,尤其是左轉保護時向。邊行駛邊滑的更是誇張,絕對不能這樣的。
我還真的遇過這種..超級扯
自從同事被開了一張騎乘使用手機之後每次滑手機都擔心被檢舉,終於可大大方方在手機架上使用手機了
雖然不違規了,但還是要注意!行駛中使用是很危險的唷。還有也隨時注意號誌,以免綠燈了還在滑阻礙交通順暢>
手機架目前是灰色地帶,沒相關法規,邊行駛邊滑手機架上的手機,跟手持行駛有什麼分別,這種情形我看過最多的就是外送員。
請問停等紅燈時手機從口袋拿出來使用計算機當時是下班時間警察在旁邊看後過一會就來開單了。警說我在這裡你還用手機,我只是覺的我用計算機而已啊不是在滑手機啊,當下我沒反駁讓他開單~其實我很不服不服不服的,心想取蒂是為了什麼呢?為了加強使用手機嗎?初犯也不是真的再滑手機是按計算機真冤枉,真正在玩手機的不取蒂欺負善良的人1、當下開單時我能反蒐證錄影嗎?想為自己只是在用計算機不是滑手機做蒐證證明當是警察有有密錄器在身上。當下另一名騎士也被開單是因為騎上人行道他有反蒐證錄影警察也沒說什麼?2、這樣能申訴嗎?3、這件已繳錢完一段時間了若能申訴有申訴時效嗎?以上謝謝補充:我沒車架放手機是停紅燈時從口袋拿出來打開計算機而已。真的很不服
條例是說以"手持"方式 "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不是說以 "手持"方式 "滑"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使用手機的計算機功能就是使用手機,即便你是拿真的計算機出來,只要覺得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也許也可以開單讓你去申訴。所以要嘛不使用手機,要嘛就是用手機架架好,再使用手機。大概就是這條例的白話文意思。
法院上有個判例是,有個駕駛人把手機從口袋拿出來,看了時間之後就收起來,被警察開罰,申訴未成公所已進行行政訴訟。訴訟被駁回(訴訟失敗),原因是:駕駛人有手持並使用,查看時間也屬於使用。以上述判例來說,不管是用多麼簡單的手機功能,都是屬於使用手機。所以手持並使用手機的計算機功能,警方開單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如果您當時用的是普通計算機的話,因為普通計算機不是"其他相類功能裝置"。---------------回復提問:1.任何時候任何事情都可以為自己保障做蒐證錄影,除了部分公家單位場所或明顯不應攝影場所(如台積電場內),警察執行公務或盤查時,都是可以自己蒐證錄影的。2.任何罰單都能申訴,不管這張罰單有多正常或是及為不正常,都是可以申訴的。只是如果違規明確還申訴的話,不只浪費自己時間也浪費監理單位的資源。3.任何罰單不管是否已經繳錢,都能在收到罰單的30天內向監理單位申訴。---------------建議還是弄個手機架,手機架不貴,5-600左右就可以用個不錯用的了,買好一點的也才1000左右,一張罰單就可以買一支了。或是可以參考影片中的"腿夾持",或是平放在大腿上,一手抓龍頭+剎車,另一隻手握拳只伸出1指滑手機,並隨時注意號誌。我可以理解你不服氣,但對於警員來說,他也只是依法行政,就如同最上面所說,違規事實明確。如果警員不開罰,可能又會被其他人錄下來,向上級回報警員放任違規,只是在路口呆站著之類的。----------------最後感謝您的收看!希望你能有所收穫!
需要有"其他相類功能裝置"才有可能因為"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這些行為開罰唷。就算使用普通計算機到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也不能開罰31-1條。但是43條第1款第1項(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還是有機會的。
我從來就不喜歡駕駛中接任何電話,有電話來就讓他繼續響,響到自己掛掉,除非有告知會打來,例如宅配
確實就算是使用藍芽耳機,也是造成分心,最好的方式還是停好車再接
@@owlfuko 我連停車接都不喜歡,應該說只要上路我都不接,就連有用藍芽也是,等我到了在說或在回撥
我這邊指的停車是,把車子開到路邊合法的臨時停車空間、停車格,停好之後再撥接。畢竟一通電話,很難在紅燈期間就講完。然後一定要讚你的行車觀念!希望大家都能跟你一樣有良好的駕駛習慣,一定可以減少因使用3C產品,造成的事故。
請問如果對警察開單不符,有詳細流程嗎?不簽罰單,要求異議單?
警方現場開單,罰單有爭議。不簽罰單,要求異議單是對的。不過後續都還是要申訴,或是打行政訴訟。詳細流程有機會我做一級影片來講講。不過我基本上沒在收罰單的><更何況是需要申訴的烏龍罰單了,我再來找找看有沒有。
@@owlfuko 要求異議單是對的???這是什麼東東???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應該沒有這個東西吧??
@@owlfuko 版主 我還在等你的回應
常見共享機車乘客,拿著手機給駕駛使用(乘客手持駕駛看但不觸碰)也能檢舉嗎?
只有"駕駛人","手持"並"使用",才符合違規項目唷。但是就算沒有違規,也不免除駕駛人,應注意車前路況的義務。
得不適用的意思,是可以適用,也可以不適用,並非絕對,警察還是有開單權力,除非是"應"不適用,警察才不能開單
以法規的角度確實是如您所說的意思,不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修正案重點只是公告,這個"得"的決定權比較像是駕駛決定。當然如果警察要開單還是可以開罰的,但是罰單申訴甚至是行政訴訟也都是人民的權利。
0:14是太平一江橋旁河堤嗎? 好熟悉
是的,特別問朋友找到的。
請教您,行駛中,手機是放在手機架沒有「手持」,1、以手機播放RUclips影片?2、可否使用車用DVD播放影片、或播放電視節目?3、設定車用導航。(保養廠說車用導航機原廠設定為禁止在行駛時操作導航設備,要手煞車拉起來時才可操作。)以上的情形是否都屬於違規?😅
手機放置於手機架上1、沒有違規,但駕駛人仍應注意車前路況及各項應注意事宜。2、沒有違規,但駕駛人仍應注意車前路況及各項應注意事宜。3、同(1、)(2、),保養廠所說,僅為建議,或是車輛電控系統有保護措施綁定。比方說,車輛手剎車未拉起時,即使進行操作,也無法設定導航。須拉起手剎車,操作導航才可設定。----如果還有其他問題也歡迎提出唷!也可以點開我的頻道觀看其他更多交通相關知識!
我覺得既然沒有手持就不算跟違規吧。不然要用哪一條法律開你罰單,警察不是有牌的流氓(以前警總那年代例外),你可以說那台手機是你機車上的設備,我都掛在上面不拿下來的。
您好,想請問手錶算手持嗎 ??
這個我來問問看交通部
@@owlfuko 感謝您~
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手持」之定義規定,如果不服罰單,請自行申訴。就這樣XDD完全不意外,沒有回答任何問題。
@@owlfuko 了解
改天能不能做一集警察面前闖紅燈不會被開單的方法
收到!已加入題材名單
禮讓緊急車輛。如救護車、消防車等⋯我能想到的只有這個
機車用牽的闖紅燈算行人還是會有300
馬上就被網友破解🤣🤣🤣🤣🤣
有沒有奔持?
本來還想弄太史持XDD
影片聲音有點小聲.我都要開很大聲才聽得道.是我的問題嗎?
之後的影片我會再注意!謝謝提醒
戴在手上、手臂上,駕駛交通工具時使用可不可以?
這個部分就比較有爭議了,法規寫的是"手持",如果放在手臂上,或是有些外送員會用的,手套型手機架,究竟是算手持還是非手持,這就得看執法單位對法條的解讀了。
@@owlfuko 我常常騎車時手舉起來看智慧型手錶的時間若被當使用行動裝置開罰,申訴應該有得吵
@@含糖豆漿 這真的是會超有爭議的,法治國家真應該把這種模糊空間給處理好才是
用手機架的話頂多開16條,因為手機架非車輛原廠配備
@@tulacu20th 並不是所有改裝都是違規的,像手機架、機車後、左右側掛車廂等等。有詳細的規定限制"不可改裝"設備,沒有限制不可改裝的,只要符合安全規則的規範,都是可以直接改裝的,不用申報,不用登記。
開車表示不擔心這問題,抓我啊笨蛋!
超不透光隔熱紙
開車不要用手機
0:16 太熟悉了,太平一江橋旁邊的河堤道
朋友友情提供位子資訊的XDD
再路上滑手機 有一半以上都是不重要的事。真的 重要 急的 會播電話
但也請 停路邊再回電
停好車再使用,安全與錢包都沒煩惱
人的注意力有限。
真的有重要電話,還是停路邊講完比較好。
就算沒有騰出一隻手那麼危險,講電話時反應時間至少多一秒。
沒錯!
駕駛車輛必須專注
講完再上路,對來電者、其他用路人都是尊重。
講得很好但實務上鴿子要看到你把手機拿出來的動作他就會開單
你如果要爭辯說你沒有使用鴿子就會再加開你一條不服取締然後叫你去申訴
如果你還要繼續跟他辯
他就會用妨礙公務辦你
給你一個大外割上銬帶返所
不要不信邪
ㄕˊㄍㄜ˙
所以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有辦法證明自己,手持與使用沒有同時。配合攔查不刁難警察(因為不配合攔查,警察就有理由搞其他事來刁),罰單不簽字,事後申訴。
就跟你我都知道的,什麼是有牌的流氓,能不跟他硬碰硬就避免,讓他的上頭單位(督察組、署長信箱、監理單位、行政院行政訴訟等等)去跟他搞。
杰持不在行駛過程中,給過!👍
用語音開啟的www
行駛途中把注意力放在手機是否被我叫醒的話,會有風險。
個人是果斷不裝除非要導航,路上三寶太多遇到一次搞不好就買單,要用手機就靠邊停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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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看這影片的人不會在駕駛中滑手機,會違規滑手機的人不會看這影片。🤣
沒錯qwqq
不過也有部分的違規人,可能不是出於故意或僥倖心態,是完全不知道這個行為是違規的,而違反規則。
我就是希望可以幫助到這些人,改善他們的違規行為。
所以汽車駕駛可以違規臨時停車在道路上,並使用手機?目前違規路中臨停符合大眾的期待,此時使用手機屬於什麼?
前交通事件裁決所員工推薦分享
影片很棒
會制定這條法規的用意跟善意是在於讓駕駛人能夠專心以及專注在行駛道路上,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和影響其他用路人及妨礙交通。
而不是叫你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去規避和鑽漏洞的方式去使用手機和影響到其他用路人、交通好嗎?
一堆人把手機架在車子上,不管邊騎車或是停紅燈只要不是手持方式就能規避,這樣你覺得有助於交通安全嗎?還是不會影響其他用路人、妨礙到交通呢?
一般人在查閱法律條文的時候,是查不到立法用意的,自然不能當作守法人應該知道。
而我只是講述交通規則,當然就是清楚的把,違規的要件清楚的講出來。
如果沒有違規就叫做鑽漏洞的話,那漏洞的基準是什麼呢?
法規有問題的話,該做的是修法,不是呼籲不要做。
---
不管有沒有使用手機,駕駛人應注意需要注意的路況,不會因為使用手機沒有違規,就免除應注意之義務。
所以就算沒違規的用手機,發生事故了,跟違規使用手機發生事故,不都是一樣的嗎?
---
要不要注意車前路況,要不要分心用手機,都是駕駛人決定。
我只是把交通規則,用最清楚的方式講出來而已。
@@你說的都對-.-123 有一種東西叫藍芽耳機。
@@你說的都對-.-123 再者,你要用導航架在手機架上那是沒有問題,重點是現在一堆人手機雖然是架在手機架上,一樣也是在邊騎車邊滑手機呀,停號誌時候也是一樣,在那邊滑幾點的?綠燈了還在那邊滑?後方一堆車輛在等你使用完手機再走嗎?要滑手機不會到路邊停下來要怎麼滑都是你家的故事,但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有時候是查看地圖 甚至接聽重要來電。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要抱怨去跟當事人抱怨😂
謝謝!
謝謝你
貓頭鷹
規範解說聽起來完全沒問題
但這套說詞請問法官認嗎?有案例嗎?
是有經過法官判決認證過嗎?
不然光是警察的觀念跟不上這件事我們就又要白花不知道多少時間跟金錢
請教您騎機車 停於路肩接聽手機合法嗎 ? 謝謝您提供精采生動的內容 受益良多
開車騎車只要停車或臨時停車時,都是可以手持並使用手機沒有違規的。
但是停車或臨時停車的位子是否合法就是另一回事了
謝謝您@@owlfuko
對於用手機架拼命滑手機的我直接鄙視到底,是有什麼事情不能到旁邊看嗎?
我也很不喜歡那些,專注滑手機到,綠燈了還遲遲不前進的,尤其是左轉保護時向。
邊行駛邊滑的更是誇張,絕對不能這樣的。
我還真的遇過這種..超級扯
自從同事被開了一張騎乘使用手機之後每次滑手機都擔心被檢舉,終於可大大方方在手機架上使用手機了
雖然不違規了,但還是要注意!行駛中使用是很危險的唷。
還有也隨時注意號誌,以免綠燈了還在滑阻礙交通順暢>
手機架目前是灰色地帶,沒相關法規,邊行駛邊滑手機架上的手機,跟手持行駛有什麼分別,這種情形我看過最多的就是外送員。
請問停等紅燈時手機從口袋拿出來使用計算機當時是下班時間警察在旁邊看後過一會就來開單了。
警說我在這裡你還用手機,我只是覺的我用計算機而已啊不是在滑手機啊,當下我沒反駁讓他開單~
其實我很不服不服不服的,心想取蒂是為了什麼呢?為了加強使用手機嗎?初犯也不是真的再滑手機是按計算機真冤枉,真正在玩手機的不取蒂
欺負善良的人
1、當下開單時我能反蒐證錄影嗎?
想為自己只是在用計算機不是滑手機
做蒐證證明
當是警察有有密錄器在身上。
當下另一名騎士也被開單是因為騎上人行道他有反蒐證錄影警察也沒說什麼?
2、這樣能申訴嗎?
3、這件已繳錢完一段時間了
若能申訴有申訴時效嗎?
以上謝謝
補充:
我沒車架放手機
是停紅燈時從口袋拿出來打開計算機
而已。真的很不服
條例是說以"手持"方式 "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不是說以 "手持"方式 "滑"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
使用手機的計算機功能就是使用手機,即便你是拿真的計算機出來,只要覺得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也許也可以開單讓你去申訴。
所以要嘛不使用手機,要嘛就是用手機架架好,再使用手機。
大概就是這條例的白話文意思。
法院上有個判例是,有個駕駛人把手機從口袋拿出來,看了時間之後就收起來,被警察開罰,申訴未成公所已進行行政訴訟。
訴訟被駁回(訴訟失敗),原因是:駕駛人有手持並使用,查看時間也屬於使用。
以上述判例來說,不管是用多麼簡單的手機功能,都是屬於使用手機。
所以手持並使用手機的計算機功能,警方開單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不過如果您當時用的是普通計算機的話,因為普通計算機不是"其他相類功能裝置"。
---------------
回復提問:
1.任何時候任何事情都可以為自己保障做蒐證錄影,除了部分公家單位場所或明顯不應攝影場所(如台積電場內),警察執行公務或盤查時,都是可以自己蒐證錄影的。
2.任何罰單都能申訴,不管這張罰單有多正常或是及為不正常,都是可以申訴的。只是如果違規明確還申訴的話,不只浪費自己時間也浪費監理單位的資源。
3.任何罰單不管是否已經繳錢,都能在收到罰單的30天內向監理單位申訴。
---------------
建議還是弄個手機架,手機架不貴,5-600左右就可以用個不錯用的了,買好一點的也才1000左右,一張罰單就可以買一支了。
或是可以參考影片中的"腿夾持",或是平放在大腿上,一手抓龍頭+剎車,另一隻手握拳只伸出1指滑手機,並隨時注意號誌。
我可以理解你不服氣,但對於警員來說,他也只是依法行政,就如同最上面所說,違規事實明確。
如果警員不開罰,可能又會被其他人錄下來,向上級回報警員放任違規,只是在路口呆站著之類的。
----------------
最後感謝您的收看!
希望你能有所收穫!
需要有"其他相類功能裝置"才有可能因為"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這些行為開罰唷。
就算使用普通計算機到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也不能開罰31-1條。
但是43條第1款第1項(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還是有機會的。
我從來就不喜歡駕駛中接任何電話,有電話來就讓他繼續響,響到自己掛掉,除非有告知會打來,例如宅配
確實就算是使用藍芽耳機,也是造成分心,最好的方式還是停好車再接
@@owlfuko 我連停車接都不喜歡,應該說只要上路我都不接,就連有用藍芽也是,等我到了在說或在回撥
我這邊指的停車是,把車子開到路邊合法的臨時停車空間、停車格,停好之後再撥接。畢竟一通電話,很難在紅燈期間就講完。
然後一定要讚你的行車觀念!
希望大家都能跟你一樣有良好的駕駛習慣,一定可以減少因使用3C產品,造成的事故。
請問如果對警察開單不符,有詳細流程嗎?
不簽罰單,要求異議單?
警方現場開單,罰單有爭議。
不簽罰單,要求異議單是對的。
不過後續都還是要申訴,或是打行政訴訟。
詳細流程有機會我做一級影片來講講。
不過我基本上沒在收罰單的><
更何況是需要申訴的烏龍罰單了,
我再來找找看有沒有。
@@owlfuko 要求異議單是對的???這是什麼東東???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應該沒有這個東西吧??
@@owlfuko 版主 我還在等你的回應
常見共享機車乘客,拿著手機給駕駛使用(乘客手持駕駛看但不觸碰)也能檢舉嗎?
只有"駕駛人","手持"並"使用",才符合違規項目唷。
但是就算沒有違規,也不免除駕駛人,應注意車前路況的義務。
得不適用的意思,是可以適用,也可以不適用,並非絕對,警察還是有開單權力,除非是"應"不適用,警察才不能開單
以法規的角度確實是如您所說的意思,不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修正案重點只是公告,這個"得"的決定權比較像是駕駛決定。
當然如果警察要開單還是可以開罰的,但是罰單申訴甚至是行政訴訟也都是人民的權利。
0:14是太平一江橋旁河堤嗎? 好熟悉
是的,特別問朋友找到的。
請教您,行駛中,手機是放在手機架沒有「手持」,
1、以手機播放RUclips影片?
2、可否使用車用DVD播放影片、或播放電視節目?
3、設定車用導航。(保養廠說車用導航機原廠設定為禁止在行駛時操作導航設備,要手煞車拉起來時才可操作。)
以上的情形是否都屬於違規?😅
手機放置於手機架上
1、沒有違規,但駕駛人仍應注意車前路況及各項應注意事宜。
2、沒有違規,但駕駛人仍應注意車前路況及各項應注意事宜。
3、同(1、)(2、),保養廠所說,僅為建議,或是車輛電控系統有保護措施綁定。
比方說,車輛手剎車未拉起時,即使進行操作,也無法設定導航。
須拉起手剎車,操作導航才可設定。
----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也歡迎提出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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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既然沒有手持就不算跟違規吧。
不然要用哪一條法律開你罰單,警察不是有牌的流氓(以前警總那年代例外),你可以說那台手機是你機車上的設備,我都掛在上面不拿下來的。
您好,想請問手錶算手持嗎 ??
這個我來問問看交通部
@@owlfuko 感謝您~
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手持」之定義規定,如果不服罰單,請自行申訴。
就這樣XDD
完全不意外,沒有回答任何問題。
@@owlfuko 了解
改天能不能做一集警察面前闖紅燈不會被開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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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想到的只有這個
機車用牽的
闖紅燈算行人
還是會有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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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奔持?
本來還想弄太史持XDD
影片聲音有點小聲.我都要開很大聲才聽得道.是我的問題嗎?
之後的影片我會再注意!謝謝提醒
戴在手上、手臂上,駕駛交通工具時使用可不可以?
這個部分就比較有爭議了,法規寫的是"手持",如果放在手臂上,或是有些外送員會用的,手套型手機架,究竟是算手持還是非手持,這就得看執法單位對法條的解讀了。
@@owlfuko 我常常騎車時手舉起來看智慧型手錶的時間若被當使用行動裝置開罰,申訴應該有得吵
@@含糖豆漿 這真的是會超有爭議的,法治國家真應該把這種模糊空間給處理好才是
用手機架的話頂多開16條,因為手機架非車輛原廠配備
@@tulacu20th 並不是所有改裝都是違規的,像手機架、機車後、左右側掛車廂等等。
有詳細的規定限制"不可改裝"設備,沒有限制不可改裝的,只要符合安全規則的規範,都是可以直接改裝的,不用申報,不用登記。
開車表示不擔心這問題,抓我啊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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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要用手機
0:16 太熟悉了,太平一江橋旁邊的河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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