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規劃-談私法人取得住宅限制 郭怡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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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4 июн 2024
  • 不動產買賣規劃-談私法人取得住宅限制 郭怡利 律師
    鑒於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為避免住宅成為私法人投資炒作標的,平均地權條例於2023年新增第79-1條,規定私法人如擬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除為主管機關公告毋須另經許可之情形外,均應檢具使用計畫,並經內政部許可。相關規定及子法業於同年7月1日施行,使私法人取得住宅受到大幅限制,且為因應實務運作出現之問題,內政部進一步於2024年5月17日修訂「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辦法」,凡此均影響企業對取得該類不動產物件之規劃。本次課程介紹相關規定及限制,甚具參考價值。
    如對本集內容有興趣,可同步參考理律新知:
    (1) 不動產/營建 房地合一稅新制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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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立法院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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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內政部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子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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