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對話紀錄是什麼證據|民事訴訟|刑事訴訟|N楚立功【生存の法則EP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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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3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04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0

    不管是文書還是證人,結論都是信者恆信,不信者不信。人永遠都活在自己的認知世界中,都覺得自己最有道理,但直面衝突時又容易變成過分保守。

    • @godayu123
      @godayu12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LINE對話紀錄?呵呵
      如果檢察官從一開始就有罪推定,他可以說你的對話紀錄可能是自己一個人或是你們同夥拿兩支手機傳來傳去「製造」出來的,所以不能拿來證明你不是犯罪集團的同夥😂

    • @winglu1525
      @winglu152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尚未取得律師資格就先遇到詐騙案件,經過五場民事訴訟,五戰二勝二和一敗,敗訴那場印象非常深刻,所以非常認同您所說的結論:信者恆信,不信者不信。
      敗訴那場的被告是人頭帳戶提供者,於桃檢獲得刑事不起訴處分。我無法接受的點是被告本人在公部門(文或武就不提了)服務還會犯此種錯誤,於是民事我的策略就是以「過失」方向去打並且蒐證該公部門的公示資料及書面往來函。而開庭時,法官就把我當時警局報案資料、桃檢卷證提示給我,也給我時間看桃檢卷證。
      看到卷證後,被告就是因為提供「LINE對話紀錄」完整截圖,檢察官認定他也是受害者。而法官只問我要補充什麼,我就以我提出能證明三種過失的證據並且以實務見解輔助論述,雖然過程中暢所欲言,但是當下我也覺得我這場絕對敗訴。
      因為法官問我要補充什麼,經過我的翻譯機就是法官在說:「桃檢的卷證我信了,你看一看吧,你還有什麼遺言要說?」

    • @waynehsu7950
      @waynehsu795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超喜歡這EP
      比看一堆教材書籍容易懂得多了!

    • @chuanchou8608
      @chuanchou860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法官審判獨立自由心證

  • @azelwu
    @azelwu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8

    最後N公已經發狂了-學了那麼多法律-到頭來換一句>法官說了算.....

    • @士豪柯
      @士豪柯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我只學到 法律是不科學的

  • @speedzeroTAIWAN
    @speedzeroTAIWA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3

    用這麼歡樂的動作,解釋了這麼正經的話題,反差實在很大啦!邊看邊笑,腦袋還要去消化資訊。😂😂😂

  • @fymdpp7414
    @fymdpp741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9

    這個司法Bug
    只要偽證人數量夠多
    就可以賴罪於人了

    • @士豪柯
      @士豪柯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就跟對岸歷史一樣, 假歷史信的人夠多, 就變成真歷史了

    • @盧柏翔-j7w
      @盧柏翔-j7w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賴”“罪於”人😂雙關不錯

  • @showshowwu2970
    @showshowwu297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以後司律考試的申論題,記得要寫:先告再說,反正法律是不科學的,懂?

  • @22125233
    @2212523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8

    我看這個頻道只學到 管他三小證據,先告再說

  • @aw2edcgy7
    @aw2edcgy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4

    你們以為台灣是法治國家? 錯
    台灣是法官治國家

  • @chaopeilung6550
    @chaopeilung655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5

    我的民事訴訟就是用醫師的醫療紀錄駁倒醫師的書面證詞。
    從幾百頁的住院醫護治療紀錄找出與與醫師出具的書面證詞矛盾之處,證明被繼承人住院期間神智清醒。

    • @theuniforn
      @theunifor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你只是遇到的法官信的是住院醫護治療紀錄
      另一個法官可能信的就是醫師的書面證詞
      一切都是運氣

    • @markpan4633
      @markpan463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但也要努力才有運氣,沒有努力找醫療紀錄是不會遇到信他的法官的

    • @theuniforn
      @theunifor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markpan4633 沒錯 所以N功一直說先告再說就是這個意思
      想中樂透的條件是先買樂透

  • @eiping
    @eipin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5

    又回到了法律是不科學的主軸!!可喜可賀!!

  • @johnlin7439
    @johnlin743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9

    7:22 就是先告再說,有什麼證據先呈再說,如果有影響到法官的心證,他自然會傳喚證人讓證據更清楚確實

  • @子雲-i4e
    @子雲-i4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每次看N公的抖動都覺得很有趣

  • @謀巴啦-p2o
    @謀巴啦-p2o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我是一個法律白痴 看過很多人出來拍影片教導法律知識 都看到打哈欠快睡著 每次找一個標題看 影片結束後啥都忘了
    您的影片拍的讓人印象深刻 您一定會紅 讚

  • @ccm1764
    @ccm176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N楚立功,唯一選擇

  • @MrRemember0220
    @MrRemember022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每次看N楚立功的新片都讓我很歡樂!!!真是很感謝N楚立功把法律說的這麼直白簡單

  • @林明宏-q4d
    @林明宏-q4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6

    N處立功怎麼變這麼陽光了 還我以前厭世的在公園分享黃金法律知識的N處立功😭

  • @changpeter9553
    @changpeter955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我想了一下 覺得很多人會看不懂這集大guy4這樣:
    1 LINE內容 如果對話雙方確為當事人 內容比照錄音形式 單純機械式存儲 準用書證
    2 如果非帳號本人所為 虛偽可能高 仍然為供述證據 有傳聞法則適用 應到庭對質詰問
    3 但老公到庭對質 一說帳號被其他人登入 就會變成海盜抗辯 除了N公沒人相信
    4 法官不信老公的話就說用書證 不信的話 就排除傳聞
    5 高人不知道是誰 但台灣法界沒N公的話 可能真的素質低落

  • @karta2901077
    @karta290107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N老師還是跟以前一樣,不知道在爽甚麼,但是看到老師的影片我也跟著很爽😂

    • @盧柏翔-j7w
      @盧柏翔-j7w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小丑的歡樂表象是隱藏起來的巨大悲傷,此時他正以激昂的喧囂掩蓋深淵般的絕望......

  • @Zil61360
    @Zil6136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6

    快哭了太中肯
    去年我家人跟別人起衝突
    結果對方打了他多次倒地後死亡 相驗都寫因鬥毆致死 監視器畫面也拍到畫面
    結果光檢察官起訴書就直接改寫說對方只是普通傷害
    相驗報告不算什麼搞不好被告打他只是造成臉擦傷 他後續跌倒不關被告的事情 死亡是死者自己的事情
    超荒謬的到刑事庭上
    法官也是叫被告拿錢出來
    跟我們和解就不起訴

    • @Zil61360
      @Zil6136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4

      法官好幾庭一直勸被告
      趕快拿錢和解就好
      荒謬的是最近被告不到庭
      法官說給他機會不通緝他
      請他下次再來開庭
      真的是對他無限包容
      我這個當事人真的是受不了司法的制度🤦

    • @clickablegainkellogg
      @clickablegainkellog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8

      宋世傑:「請問你兒子何時被揍?」
      張 彪:「昨日下午」
      宋世傑:「何時斷氣?」
      張 彪:「今天早上」
      宋世傑:「那關他屁事~!」
      宋世傑:「剛剛我何止揍了他兩拳?如果在十年八年後他死了~請問大人~你可不可以告我謀殺!」

    • @Zil61360
      @Zil6136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clickablegainkellogg no 是當場就沒生命跡象 搞不清楚狀況就不要亂舉例

    • @cleopatra1027
      @cleopatra102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Zil61360所以您家人是鬥毆當天死亡的?

    • @cvdavid
      @cvdavi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Zil61360 那個舉例其實完全正確, 重點是有沒有背景(動手毆打的一方肯定有背景, 而被毆打致死的一方沒有), 宋世傑那個案例是有把原告跟背告的背景都列出來的, 而且特地找一個老人來扮演老眼昏花的法官, 就是在告訴我們現實的殘酷

  • @Emiya5352
    @Emiya535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聽N一席話 如廳一席話
    黃金的法律頻道
    就是一句話
    先告再說

  • @jen-hsyanxiao2225
    @jen-hsyanxiao222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陳樹村律師:我是蛋頭律師嗎?

  • @D06904
    @D0690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熟悉的先告再說最對味

  • @ezs33927
    @ezs3392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法律是人訂出來的,永遠就在人的操作之下,都是假的。

  • @大塊死皮
    @大塊死皮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開頭的點題有爭議。首先“有證據才能提告”

  • @zhangjyunhuang1694
    @zhangjyunhuang1694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最後一分鐘才是我想看到的N處立功😂😂😂

  • @Mr.Seal_Kuan
    @Mr.Seal_Kua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看到黑板,以為走到其他蛋頭法律系的頻道

  • @龍牙荒木
    @龍牙荒木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幾天見識到,檢調扣了空氣,都還想押人,厲害了我的檢調

  • @AskaWang
    @AskaWan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有夠ㄎ一ㄤ但是我喜歡😂

  • @sl5cr1fw4f
    @sl5cr1fw4f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頭香!水喔!結論就是!先告再說!
    感覺說了很多!又感覺什麼都沒說!

  • @彭康家
    @彭康家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有夠ㄎ一ㄤ。哈哈哈。

  • @RockinMountain
    @RockinMountai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5

    結論:先告再說

    • @fish4843
      @fish484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無論哪一部 這句都是恆定的

  • @jjlin4049
    @jjlin404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請問一下鑑定的證據,車鑑會做出以"目測"行車未減速的判斷,法官也採信,卻沒有拿出任何科學依據(比交通違規須符合合格的測速儀器始能作為依據),請問N公該如何陳述表示這神奇的自由心證違背經驗法則?

  • @元樂-q5t
    @元樂-q5t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博物館的自由心證
    社會會亂是因為司法的不公不義
    沒上新聞的都是小案子
    複製貼上就能解決

  • @4391-Huang
    @4391-Huan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爭議性太多了,光對話紀錄上的ID都無法證明確實是當事人的。

  • @user-sky_blue520
    @user-sky_blue52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N老師好活潑喔 😂😂

  • @kingj2130
    @kingj213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7

    笑死,果然就是先告再說。
    不能當作證據的證據是不是證據,結論法官說了算,笑死🪡🈶️夠不科學

  • @luceca7700
    @luceca770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所以這意思代表 LINE可以當證據 也不可以當證據 = =
    重點是法官的主觀判斷嘛= =?

    • @Entschuldigung543
      @Entschuldigung54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7

      line可以當證據,但是是哪一種證據、或是有沒有必要把證人抓來法院問,法律上面很有爭議。
      但這些爭議,其實也是庸人自擾,因為看到證據的當下,法官會依據他之前的心理基模,形成對於這件事情的定見。

    • @盧柏翔-j7w
      @盧柏翔-j7w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Always 法官心證,哇塞直接玩起了宗教信仰

  • @pongxfun2829
    @pongxfun282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看到白板我以為是蛋頭律師頻道,聽到熟悉的聲音才回過神。老話一句,先告再說。

  • @立戰書
    @立戰書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6

    8:29 法官即真理。

    • @chuanchou8608
      @chuanchou860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讓法官心證相信了,就是證據

    • @盧柏翔-j7w
      @盧柏翔-j7w Месяц назад

      ​@@chuanchou8608既見未來,為何不拜?

  • @funchulin
    @funchuli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我朋友貸款被騙,變成詐欺人頭😂給啥line對話,法官都是輕輕放下,直到我跟他說,乖乖找律師去跟受害者談和解,付錢(分期)給受害者,法官才用緩刑讓他不用進牢,啥屁對話都沒用,拿錢放人😂

  • @陳國松-n8c
    @陳國松-n8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需要line才真有問題了,盧我真的沒有賴,真有私人投資韓國,我真什麼也沒有

  • @a2525931
    @a252593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1:58 N功真開心

  • @WUL-g4n
    @WUL-g4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5:11 重點

  • @speedzeroTAIWAN
    @speedzeroTAIWA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饅頭人🤣🤣🤣
    笑死😆

  • @喜歡植物的蝴蝶
    @喜歡植物的蝴蝶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所以國高中公民上的毒樹果實理論在台灣實務上是沒有在執行的嗎?

    • @c2co2co32-
      @c2co2co3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沒這麼簡單,那是原理,法庭上還有得吵,我是他老婆ㄟ,借用個line很過分?犯法了嗎?
      你是老公你要怎麼接,說我沒有借,準備離婚,還是說有借,還是都不說

    • @godayu123
      @godayu12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台灣司法實務上連無罪推定原則都沒有在遵守了⋯
      司法界三大笑話之一

    • @jbinchang
      @jbinchan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刑事訴訟才有你這個毒樹果問題,民事訴訟誰管你,法官管你🙄

  • @kfktw
    @kfktw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不管今天N嗑了什麼,蠅針蛋頭都需要來一點

  • @Leviwongg
    @Leviwongg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小草們看到了沒有?!還敢說沒證據啊!

  • @07reain
    @07reain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告再說律師發大財😂🎉

  • @user-yv7td9p33i
    @user-yv7td9p33i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負評負評負評還想抄前面筆記,好險先聽完了..

  • @leeyicyum
    @leeyicyum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藍色是老功
    差點躬親變事主

  • @ichen307
    @ichen30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老功你好

  • @盲樹
    @盲樹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結論先吿再說

  • @嘟嘟熊-s6e
    @嘟嘟熊-s6e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N公~趕快趁現在羈押柯文哲最大的一波熱度出一個程序和見解~流量就看這一波了

  • @leoabay110417
    @leoabay110417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片頭是學高雄某家事務所的影片嗎😂😂😂

  • @veryhenryliao3991
    @veryhenryliao399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老功很IN

  • @kkpeng4981
    @kkpeng498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看出來你今天被法官洗臉了,別哭,乖

  • @尼可-v5t
    @尼可-v5t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被告是老功,沒毛病阿

  • @你老爸-i7y
    @你老爸-i7y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N公瘦了 恐怖喔

  • @japhtory
    @japhtory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看來是喝鰻多的~

  • @andrewchung953
    @andrewchung95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3

    今天應該會被黃標😂

    • @tweric730719
      @tweric730719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我們的N楚立功是法律專家,哪會缺這麼點YT營利,N楚立功加油,持續做好每部黃標影片!YT界就需要你這種沒在管黃標的!😊

  • @六尾-j2p
    @六尾-j2p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1

    懂了,難怪民進黨要判誰有罪就有罪,自己人都可以緩訴或罰鍰,法官都是自己人,先告民眾黨的人再說.

    • @Benis650
      @Benis65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4

      快來圍觀,有平行世界的草男

    • @kkpeng4981
      @kkpeng4981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3

      快來看,這邊有相信進步價值司法正義的鳥鳥

    • @澄留香
      @澄留香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貪畜共綠

    • @bcl2005
      @bcl200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快起床,現實是告民眾黨的都國民黨的,另一件肥燦也是因為line記錄被收押起訴了,你可能還在夢裡

  • @markpan4633
    @markpan4633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這是在教量子力學嗎😂

  • @kevinlin1662
    @kevinlin166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所以我常說法律早就被玩爛了

  • @chichu105
    @chichu10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相由心生 命由心造 自由心證 自求多福

  • @黃兆弘-l8c
    @黃兆弘-l8c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2

    沒錢什麼都不用說

  • @k3100665
    @k3100665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快拍續集阿 北檢阿北是靠甚麼證據?? 如果有證據為什麼放阿北出來??
    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不要睡了

  • @neilsonwu1012
    @neilsonwu1012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什麼先告再說,偏不告😂吃個誣告被反殺怎麼辦,律師為了賺錢機會在亂教

  • @kevin90018
    @kevin90018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 @w02040
    @w02040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拒看了,我要退訂,開頭居然沒梗😢😢😢😢😢

  • @dennis73411
    @dennis73411 11 дней назад

    每次講完我都覺得台灣法院他媽的很噁心。根本自由心證。這些修修改改的德國法律有夠爛。

  • @木登-n7d
    @木登-n7d 2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難怪 台灣不是法治國家 我們的法律有夠可笑 基本上就是只要夠多的人說你有 你就是有 不用管事實是什麼 難怪台灣只要有錢跟控制媒體就可以控制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