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犯罪盤點‧1998年‧百德新街巨鑽劫殺案(上)】銅鑼灣露10卡鑽戒 姊妹惹殺身之禍 / 一日內極速拉人疑點重重 29歲疑犯係真劫匪定代罪羔羊?︱翁靜晶、林超榮:危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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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3 окт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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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犯罪盤點‧1998年‧百德新街巨鑽劫殺案(上)】1998年3月20日,富有的周氏姊妹於銅鑼灣百德新街逛街時,未知已被劫匪跟蹤。兩姊妹於大廈電梯內遇劫,與持刀匪徒糾纏其間姊姊曾咬賊人手臂,妹妹就衝出電梯,並嘗試搶刀。被叫聲驚動的母親於單位外目睹,衝上前欲推開賊人,姊姊見狀擋了幾刀,奄奄一息。冷血劫匪並沒因此停下來,更趁機將鑲於姊姊手上戒指、價值50萬元的10卡鑽石撬下,之後沿樓梯逃去。身中九刀的姊姊最終於送院途中不治。
劫殺案發生後24小時,警方宣稱已逮獲29歲姓余疑犯,另一在逃疑犯則潛逃內地;警方亦高調地帶傳媒往大角咀花槽,打算起回贓物及兇刀,搜索數小時後卻未有任何發現。有案底的姓余疑犯極力否認曾參與此案,只是為保命免被毒打而被迫合作,包括供出另一「疑犯」名字,及胡亂編出贓物及兇刀位置。而死者妹妹及母親的認人手續對疑犯不利;加上科學鑑證亦未能於現場和證物找到疑犯的指紋,疑犯手臂亦沒有被咬痕跡;疑犯當日又可以用什麼交通工具,於30分鐘內由銅鑼灣去大角咀?眾多細節耐人尋味,由翁靜晶、林超榮重組案發經過,查看案件內情。
【香港犯罪盤點‧1998年‧百德新街巨鑽劫殺案(上)】
年份:2001
嘉賓:林超榮
主持:翁靜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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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區環頭指官肯定落佐柯打要盡快破案以免影響再升職, 是但搵個人返嚟祭旗close file!
刻景做嘢唔使你教
是她妹妹最大受益人,不排除她是主謀!
我都有諗過主謀係佢個妹!
聽左不下百次,始終覺得個妹係主媒!
你好叻,佢家姐死咗之後,佢個妹就係受益人,但死者個丈夫同個妹打官司,最慘係死者丈夫突然死亡!
@@collamok9757 真的嗎😲
個妹妹 仲好有心機寫信𧹍揚警方處理 😅佩服
冤獄!
賊人為何這麼肯定巨鑽是真的,賊人並非隨機,一定是預謀犯案,其次如果是屈打成招疑犯身上或多或少會有傷.
你九唔答八,你個人唸咩,唔係真洗乜打劫
我都諗過,見咁大粒野唔會諗有可能係豬義盛嗎?😂😂 未上手鑑定過就肯定係真咁西利?所以有可能係預謀,根本事先知道係真既
認同. 賊人帶定軍刀去鬧市打劫, 又咁好彩遇到戴十卡鑽石的女士.
@@Yan668 你都幾粗魯喎, 點解呢..? 樓主呢條問題好"九唔搭八咩..? 用肉眼就能辯"真鑽..?? 咁洗咩去讀"讚石鑑別師""呢...? 又洗咩要用儀器呢...??
翁靜晶拍超林超榮好過拍林國良
有冇的士司機證明載過余偉發呢?
很可惜以前的电梯里面沒有現代的科技
帶咁大卡礸石,引來賊人犯罪
1)冇戴手套又冇指紋留低? 2)疑犯點會唔供出同謀? 某啲人咁樣做野夜晚瞓得著咩?一定有報應架
I don not know whether they will have 報應, Wait?
情願要鑽唔要命
唔係話有個男住客喺3樓出咗lift咩,佢都應該認得兇手個樣
香港这样的法治社会也有这样明显的冤案,非常失望。定案的法官,警察,辨方律师都失职,可怜于姓小伙子无钱请大状为自己伸冤,周姓姐妹固然可怜,如果冤枉一个无辜者,造孽深重。
你可能睇得太多舊日嘅警匪港產片,香港差人其實一向都唔係好嘅
💥你去看畢''五億探長雷洛傳''再說💥
差佬大話連篇毫無底線。🥴🥴🥴🥴🥴🥴🥴🥴🥴🥴🥴🥴🥴🥴🥴🥴🥴🥴🥴
金錢好親情其實重好,有錢,親不在多不好
💥仲以為單案有乜新發展先入嚟💥
原來又係另一個重溫版本毫無新意了
成個危險人物系列都重溫過十幾廿次
專訪時自爆死者係翁的一個叔嬸是吧
想翻案尋冤得雪別讓真兇逍遙法外嘛
垃圾評語!
打劫啫,點解要插九刀咁多呢?好明顯是不止打劫這十卡巨鑽,重要殺人,但二個刧匪沒有傷害個妹妹,這個住客都見死不救,他可以回家立刻報警,仲有二樓有人看見二個匪徒,仲有匪徒留下一包紙巾同一一副眼鏡,匪徒應該身上有血積,同埋有車接應,如果係是余偉發,他身上有血,打劫殺人,仲返屋企等差人嚟拉啊?佢個妹有帶懷疑係買兇殺人,他家姐嫁到個有錢老公,可能凍咗殺機,家姐死後他是受益人,因為沒有立遺囑,死後應該受益人係兄弟姊妹,父母,睇吓遺產審裁處點判,照咁睇佢家姐同個妹好好感情,可能買咗份好重嘅保險受益人寫俾個妹,果然係家嘅所有嘅資產由佢妹妹承受,死者丈夫告上法庭,同受益人之妹妹爭産,都有一年半載,但他突然死亡!這個妹妹成為最終受益人!
剛回歸不夠一年,當時警隊仍秉承皇家警察那種屈super砌,相信真係有寃情
一直都係咁!大把冤獄案呀!而家不是冤,是屈!
@@cychan2775 _
如果咁講,即係她唔啱,有錢就要被搶被殺?乜野道理????????
副眼鏡有冇度數㗎!無人帶吾啱度數嘅眼鏡去打劫!睇吾清楚点打劫!?行都行吾得快!点打劫!?
有邊個犯人係會認自己有罪? 仲有, 殺人犯響香港係死刑(而家雖然免死, 都終身啦), 有邊個甘蠢會認?連歐陽炳強都死唔認啦, 直到有一日佢知認左先可以假釋, 佢最終米就又認左!!!! 不過佢都係十幾廿年之後先認!!! 一個人如果日日都行六層樓才可以返屋企, 行得快過正常人係好正常, 佢當年又唔係七老八十, 又唔係殘廢!!! 呢個根本唔係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