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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辦公大樓會出租大樓私人土地給行動餐車,基本上應該往這方向去努力,而不是把佔用違法空間當成正常商業行為
讓上班的人可以就近買吃的。
午餐時間 地下室停車 變美食街 ?
或者把它當廣告車收費 台南廣告車是一個小時40元
浪費社會成本只圖私利的違法者太多了。等哪天又害死路人,才有可能正視這類傳統陋習。(違法攤車與傳統市場、夜市、店家佔用騎樓、道路....都是將成本轉稼給社會的自私行為,大家納稅給這些人佔便宜)
晚點就會有人跳出來說,我都違法這麼做幾十年了,為啥不能就地合法之類的。從這些小事,看得出台灣法令的更新速度,實在是落後時代至少20年的程度。當官方只想撈錢騙選票時,要嘛大家配合法令忍著點,要嘛吃拿卡要的部分去處理好。
沒辦法現在惡劣房東那麼多租金又貴,租金貴就反映在售價上,然後消費者就一直說什麼物價上漲這麼多!怎麼不去怪全台房東。物價上漲房東就是最主要因素
我很好奇的是 很多餐車路邊停車就做起生意 但售價卻和店面差不多??
繳最少的稅,用最多的公共空間
菱利餐車真的蠻多的一些上班族地區買午餐不方便,靠的都是他們耶
人家店家乖乖繳房租繳稅都笨蛋,你的成本低來自於佔用公共空間或者道路.........
扣除成本就是完稅後所得因為政府課不到任何一分稅金
有繳過一分錢的營業稅嗎 ?
勸導~就這....開車違規卻是直接開罰
還沒發生違規的行為當然只能勸導,你都說你開車違規了,抓現行的一律都要開單。現在出勤秘錄器都全程開的,不可能發生明顯違規卻無罰單的情況,不然換員警被處理了。要怪就怪政府吧,錢都拿去孝敬美國爸爸,沒錢了就找大家要。
食安問題也是堪憂~應該也要比照店面的衛生管理,到時候出了問題又要找誰
希望政府可以提供一間場地
陸續合法化解決是有需要的多推動一些合法的市集,讓這些A180、A190的餐車有正常的出路
要合法就表示經營的成本一定會提高
所以最好的是祖輩父輩就建立好的客群和店面,後輩接手就最該惜福的了!
沒有這麼好命什麼都靠祖輩父輩建立客群和店面況且祖輩父輩也不是應該的還是靠自己吧!
餐車有相關的法規要遵守?食安?營登?相關證照?
要不要到新北市中和區的信義街看看,整條街上的人行道都被攤販或店家佔用,也不見有警察驅離或勸阻啊⋯⋯
你住中和你還要求什麼? 那邊的道路規劃跟市容根本就不是人住的
韓國有餐車文化把餐車做列管,讓他們合法化,日本也有路邊攤做列管為合法化,單單台灣只擺爛
原本也有考慮胖卡,但光車體結構能夠通過的就少之又少,加上違停問題,其實網友也點出了幾個重點,店面租金、稅金、違停意外發生算誰的?,重點餐點價格跟門市是差不多的,對於有付錢繳店租的生意人,應該也是蠻無言的⋯
支持!讓房東租不出去!
當年抗日,國軍野營時也會有很多餐車到營帳外賣吃的呀。😮😮😮
有人在家 用外送平台 連油錢都省了
食安問題,不是去登錄就安全,任何餐廳裡都有電冰箱、冷凍櫃在幫食材、飲料做保冰保鮮,連觀光夜市攤旁也都可以看到電冰箱、冷凍櫃的影子,一出現食安問題就罰人家保冰保鮮沒做徹底甚至要停止營業,試問大家,賣熱食的行動餐車上....哪一台車上有電冰箱、冷凍櫃的 ? 根本只是把食材、飲料放在悶熱的保溫箱裡甚至只用保麗龍箱而已。行動餐車的食安問題,本來就被縣市政府衛生單位根本擺爛,再加上大家縱容,把人家有規規矩矩用電冰箱、冷凍櫃的餐廳夜市攤當傻子。
之前不是有位韓國人也在開行動餐車,最高日收4萬
主要是物價上漲,餐車算是創業折衷的辦法,畢竟一台A180沒多少錢,不得已的啦
明知道不能擺攤硬要擺,看到就檢舉
違法就是違法
不然勒這種我看一次檢舉一次哈哈爽 不離開我就連續舉發爽死當別人租金繳假的❤
生意太好又要注意水表
只准違規店家擺攤在騎樓或人行道 只准違停下車買吃的喝的也不准行動餐車做生意
神奇 在三重耶
我是感覺違法要看情形像這種行動車一般都會賣便宜一點..辛苦人一大堆能買便宜一點何樂不為..這種不偷不搶我會裝沒看見
檢舉魔人都是窮鬼,不意外
檢舉管道是政府給的,妨礙到他人自由的情況下,被檢舉也是剛好而已。不懂這跟收入有什麼關係?按你這說法推論,就是有錢人被人在頭上拉屎拉尿,會格外享受???
明知道違法 還要繼續違法擺攤?
沒在繳稅還要求那麼多哦?路上超級多違規擺攤餐車知道嗎?錢是你們在賺,影響的是別人各個一個我好就好心態
我檢舉您 您檢舉我 台灣現在民眾都是這樣過日子的嗎??
很討厭這種檢舉制度,看你不爽隨時都可以害人,GY酸民就說:你不要違法啊!最好死酸民這輩子沒有違規過,你下次也不要被害。
法治國家,你們講話要經過大腦。
@@森森-x6d 台灣是法治國家? 我現在才知道不然以為是黨證國家
整個城市都是我的營業地點,地點不好想去哪裡就去哪裡,自己笨要租房子怪我囉~
日本辦公大樓會出租大樓私人土地給行動餐車,基本上應該往這方向去努力,而不是把佔用違法空間當成正常商業行為
讓上班的人可以就近買吃的。
午餐時間 地下室停車 變美食街 ?
或者把它當廣告車收費 台南廣告車是一個小時40元
浪費社會成本只圖私利的違法者太多了。等哪天又害死路人,才有可能正視這類傳統陋習。(違法攤車與傳統市場、夜市、店家佔用騎樓、道路....都是將成本轉稼給社會的自私行為,大家納稅給這些人佔便宜)
晚點就會有人跳出來說,我都違法這麼做幾十年了,為啥不能就地合法之類的。
從這些小事,看得出台灣法令的更新速度,實在是落後時代至少20年的程度。
當官方只想撈錢騙選票時,要嘛大家配合法令忍著點,要嘛吃拿卡要的部分去處理好。
沒辦法現在惡劣房東那麼多
租金又貴,租金貴就反映在售價上,然後消費者就一直說什麼物價上漲這麼多!怎麼不去怪全台房東。物價上漲房東就是最主要因素
我很好奇的是 很多餐車路邊停車就做起生意 但售價卻和店面差不多??
繳最少的稅,用最多的公共空間
菱利餐車真的蠻多的
一些上班族地區買午餐不方便,靠的都是他們耶
人家店家乖乖繳房租繳稅都笨蛋,你的成本低來自於佔用公共空間或者道路.........
扣除成本就是完稅後所得
因為政府課不到任何一分稅金
有繳過一分錢的營業稅嗎 ?
勸導~就這....
開車違規卻是直接開罰
還沒發生違規的行為當然只能勸導,你都說你開車違規了,抓現行的一律都要開單。
現在出勤秘錄器都全程開的,不可能發生明顯違規卻無罰單的情況,不然換員警被處理了。
要怪就怪政府吧,錢都拿去孝敬美國爸爸,沒錢了就找大家要。
食安問題也是堪憂~
應該也要比照店面的衛生管理,到時候出了問題又要找誰
希望政府可以提供一間場地
陸續合法化解決是有需要的
多推動一些合法的市集,讓這些A180、A190的餐車有正常的出路
要合法就表示經營的成本一定會提高
所以最好的是祖輩父輩就建立好的客群和店面,後輩接手就最該惜福的了!
沒有這麼好命什麼都
靠祖輩父輩建立客群和店面
況且祖輩父輩也不是
應該的
還是靠自己吧!
餐車有相關的法規要遵守?食安?營登?相關證照?
要不要到新北市中和區的信義街看看,
整條街上的人行道都被攤販或店家佔用,
也不見有警察驅離或勸阻啊⋯⋯
你住中和你還要求什麼? 那邊的道路規劃跟市容根本就不是人住的
韓國有餐車文化把餐車做列管,讓他們合法化,日本也有路邊攤做列管為合法化,單單台灣只擺爛
原本也有考慮胖卡,但光車體結構能夠通過的就少之又少,加上違停問題,其實網友也點出了幾個重點,店面租金、稅金、違停意外發生算誰的?,重點餐點價格跟門市是差不多的,對於有付錢繳店租的生意人,應該也是蠻無言的⋯
支持!讓房東租不出去!
當年抗日,國軍野營時也會有很多餐車到營帳外賣吃的呀。😮😮😮
有人在家 用外送平台 連油錢都省了
食安問題,不是去登錄就安全,任何餐廳裡都有電冰箱、冷凍櫃在幫食材、飲料做保冰保鮮,連觀光夜市攤旁也都可以看到電冰箱、冷凍櫃的影子,一出現食安問題就罰人家保冰保鮮沒做徹底甚至要停止營業,試問大家,賣熱食的行動餐車上....哪一台車上有電冰箱、冷凍櫃的 ? 根本只是把食材、飲料放在悶熱的保溫箱裡甚至只用保麗龍箱而已。行動餐車的食安問題,本來就被縣市政府衛生單位根本擺爛,再加上大家縱容,把人家有規規矩矩用電冰箱、冷凍櫃的餐廳夜市攤當傻子。
之前不是有位韓國人也在開行動餐車,最高日收4萬
主要是物價上漲,餐車算是創業折衷的辦法,畢竟一台A180沒多少錢,不得已的啦
明知道不能擺攤硬要擺,看到就檢舉
違法就是違法
不然勒這種我看一次檢舉一次哈哈爽 不離開我就連續舉發爽死
當別人租金繳假的❤
生意太好又要注意水表
只准違規店家擺攤在騎樓或人行道 只准違停下車買吃的喝的也不准行動餐車做生意
神奇 在三重耶
我是感覺違法要看情形像這種行動車一般都會賣便宜一點..辛苦人一大堆能買便宜一點何樂不為..這種不偷不搶我會裝沒看見
檢舉魔人都是窮鬼,不意外
檢舉管道是政府給的,妨礙到他人自由的情況下,被檢舉也是剛好而已。
不懂這跟收入有什麼關係?按你這說法推論,就是有錢人被人在頭上拉屎拉尿,會格外享受???
明知道違法 還要繼續違法擺攤?
沒在繳稅還要求那麼多哦?
路上超級多違規擺攤餐車知道嗎?
錢是你們在賺,影響的是別人
各個一個我好就好心態
我檢舉您 您檢舉我 台灣現在民眾都是這樣過日子的嗎??
很討厭這種檢舉制度,看你不爽隨時都可以害人,GY酸民就說:你不要違法啊!
最好死酸民這輩子沒有違規過,你下次也不要被害。
法治國家,你們講話要經過大腦。
@@森森-x6d 台灣是法治國家? 我現在才知道不然以為是黨證國家
整個城市都是我的營業地點,地點不好想去哪裡就去哪裡,自己笨要租房子怪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