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新制2.0 有差嗎?這就是人性...有什麼辦法 | 貓奴律師 | 生活法律小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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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5 июл 2024
  • 租屋新制2.0於今年9月施行,究竟政府說要保障的權益會不會是看得到吃不到呢?改了什麼、保障了誰,又是否存在著什麼漏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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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 近期新聞簡介
    1:14 2.0版的租約新規定(租屋新制),改了什麼?
    5:15 評論一下這次修法,說說人性
    8:00 小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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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мментарии • 95

  • @crazymusicsuperb
    @crazymusicsuperb 3 года назад +15

    這次的修法比較無感,上一次修法規定房東不得約定房客不報稅或稅應由房客負擔,這點較為有用:
    雖然說租金掌握在房東手上,房客去報稅可能導致房東漲租或不續租的問題,但至少這提供房客一個重要的談判籌碼:「我就是能報稅,大不了約滿我搬家」
    我就曾遇過不講理的房東,承租期間屋內修繕多次,為配合修繕請假在家監工,房子也都整理得乾乾淨淨維護得很好,結果房東不僅約滿一個月前把房子賣掉不續租,我好不容易找到新房房東要簽約,請求原房東給個方便讓我提早搬少收一個月房租,他還堅持不肯硬要依約收租!實在令人氣憤!
    有在租房的朋友應該多少能體會被趕了害怕沒地方住的感受,好房子也不可能說有就有完全配合契約的時間,一定都要提早找,找到就要提早簽約。
    最後只能忍痛把那個月沒住的房租繳掉,然後直接告知房東我會去報稅以求節稅,因為法律有此保障,算是討回一個公道,反正被人趕走沒什麼好怕不續租或漲租了XD
    有些人不跟你講情理給臉不要臉,這至少給房客一個「依法辦事」的理由。

  • @tingchan7482
    @tingchan7482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說實話,如果自己有良心一點,房東房客都是在同一條船上,這樣想關係互惠互利就不會有惡性循環,反而走得長久! 如果房東要短視近利,那~ 宇宙自然有其運行的道理…
    至於法律… 說實話,不是衡量一切的依據,人還是得照人的道理來走…

  • @SoLoHaseo
    @SoLoHaseo 3 года назад +8

    無關痛癢改動,調薪或降租金比較實際,不然現在薪資普遍超低房租又這麼高,別說買房了租屋加基本開銷扣去那錢存一輩子也不可能買自己的房子

  • @user-ll2pq3zi9m
    @user-ll2pq3zi9m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調漲管理費,房客負擔不得超過增加額度10%,又學到了!

  • @chengjim3004
    @chengjim3004 3 года назад +15

    感謝您。分析的很好。政府不作為。讓房東房客對立。但是我們多數人不作為才是真正的惡。

    • @user-kx2uw7lk5r
      @user-kx2uw7lk5r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政府本該保障弱勢,台灣問題從來不是大環境問題,從了政黨輪替以來政府的不作為養成這些吸血鬼的。台灣最悲哀的就是用選票教訓了一個混蛋政黨後,又冒出來一個混蛋政黨繼續輪迴。

    • @huang206
      @huang206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現在房客已經不再是弱勢族群了,我有看過那種惡房客,要以租金轉當頭期款硬要跟房東買房的,買不成還直接去警察局告房東詐欺租屋⋯⋯真是無言

  • @yuweikao558
    @yuweikao558 3 года назад +13

    我家是看屋租房時,就和房東說要入戶籍申請補貼,因為本身是財稅專業,在房東擔心的稅務方面都會和房東解釋清楚,很幸運遇到的都是可溝通願意了解的房東,溝通清楚後,都能順利簽約續約。
    當然也是聽過朋友家,一要申請補助房東就要立刻漲租金的事情0.0

    • @Yu-uo9nf
      @Yu-uo9nf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想請問該如何跟房東解釋稅務方面的問題呢?

    • @yuweikao558
      @yuweikao558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Yu-uo9nf 因為租屋是兩年多前的事情了,有先詢問過房仲和注意看屋時屋主提問較多的問題,做功課去回答。
      例如二代健保、還有住宅法第15.16條公益出租人部分,房東可得到的免稅額、可扣的必要費用率、如何試算稅額等等,向房東說明。
      但最主要還是房東願意了解,我們也遇過那種不想知道怕麻煩的,但二年過去不曉得有沒有修正,這點就不太清楚(目前沒有從事稅務方面的工作了,就沒特別關注@@||

    • @Yu-uo9nf
      @Yu-uo9nf 3 года назад

      @@yuweikao558 感謝回覆!

    • @user-mhllybr8964
      @user-mhllybr8964 Год назад

      我遇過跟房東說要申請租屋補助,就隨即說要給我漲房租,還說什麼他要繳的稅會漲之類的,所以房租要漲,他們本身已是有錢人,手上有好多間房屋能收租金了,本身還開長照養老院跟美髮院,都已經是包租夫妻了,想也知道是有困難才申請租屋補助的,那時沒勇氣東西太多決定不了想東想西的,所以就一續租租了好多年了,想想真懷疑人生,怪自己活的那麼優柔寡斷猶豫不決的,三心二意的,多花了好多錢好多錢==

  • @meiliou5746
    @meiliou5746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講解淺顯易懂,謝謝律師!

  • @user-ob9wv6yy6e
    @user-ob9wv6yy6e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感謝律師的分析說明…😀👍👍👍🌴

  • @shanli7191
    @shanli7191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秒懂修法重點,謝謝老師

  • @sun6810
    @sun6810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結果房東直接用這個把電費漲到最高標
    原夏季5.5,非夏季4.5
    各位住戶好~
    非夏季(10月-5月)電費調為每度5.03元
    夏季電費(6月-9月)調為每度6.41元

  • @user-qx3tr1ko9k
    @user-qx3tr1ko9k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很實用 感謝

  • @justin24736
    @justin24736 2 года назад

    哈哈哈~好好笑、好可愛的解說
    追蹤了

  • @user-mf7fk5hm8h
    @user-mf7fk5hm8h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政府終於開始重視租屋市場的保障,
    但何時才能具體落實租屋環境的安全性?
    例如:消防警報、逃生動線

  • @f0933789583
    @f0933789583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其實今天我也在地政局問科長有沒有可能未來修法以公證為強制導向(雖然我也覺得不太可能
    還有這次租賃自住其實還是有給非合法住宅的租賃者給予保障的…
    只是張淑晶條款很明顯就是~~~
    這次缺點我覺得就是沒有惜命條款的部分……滿可惜的

  • @yeh615
    @yeh615 3 года назад +23

    倒不如確實打房價,讓人人都能買房不租屋!!!

    • @alita6434
      @alita6434 2 года назад

      打房讓租金變得更高

  • @user-dt2cj4mq7n
    @user-dt2cj4mq7n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問未定期限的租賃、在什麼情況下才能請房客搬走?
    未定期限是指沒續約嗎?

  • @user-mk8ev6lq7j
    @user-mk8ev6lq7j 9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政府要收稅金當然沒問題,但麻煩稅金用在處理租屋糾紛上,更要成立租屋部門具有強制力能在一個月那處理好才是重點,國外就有專責機構房客不付錢會馬上介入處理,那像台灣像智障一樣

  • @chih-chiahuang7576
    @chih-chiahuang7576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電費上限的規定,其實真正電費會收到5.03或6.41的並不多,有了這條反而就可以讓房東依照政府規定以後都調漲到5.03和6.41
    以及一開始提到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就算有些被明文規定在那裡面的不得約定事項,簽約的時候也不會寫在租賃契約裡面,通常會以口頭表示。而就民法來說口頭表示也算是契約成立,再加上民法的位階大於這個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的位階,所以這個條文有訂等於沒訂吧......

  • @catladderhk
    @catladderhk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教律師,我可否全付一年租金,並訂立一年之後的退租書?問題二:可否要求登記戶籍呢?那一年之後戶籍又怎樣呢?

  • @fc710602
    @fc710602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請教律師
    像我在租屋補貼已經申請過了
    再補文件錢就能下來
    但是卡在房東 租屋契約上面不給身份證字號
    要如何去檢舉呢

  • @vul3jejo15CD
    @vul3jejo15CD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房屋補助有條件(門檻)
    有條件外(門檻)還有年限
    有年限外還有 次數
    政府有補助房租?
    請問是永久嗎? 我這裡搜尋的是有「門檻條件的」

  • @peng_ya
    @peng_ya 2 года назад

    個人感覺續租的權益是比較需要加強的,不然法律上修再多保障,房東不租最大www
    另外我覺得要讓租屋市場透明,應該要從調高房屋稅、地價稅或空屋稅等等方式著手,只要有公證租屋可以針對前面的稅務減免,甚至租給不同條件的住戶(高齡、低收入戶…),可以減免更多,才有誘因讓房東願意公開自己名下的租屋狀況

  • @m6882590
    @m6882590 3 года назад

    法律真難。酷!

  • @zzzlu8634
    @zzzlu8634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總歸一句買的起房真好⋯唉😮‍💨

  • @niuchen5292
    @niuchen5292 3 года назад

    想請問律師
    合約簽一年
    一年還沒到,房東又要在簽一次新合約是可以的嗎?

  • @aubreyhi9905
    @aubreyhi9905 2 года назад

    您好,有兩點想請教您一下,因為我在去年底疫情時有買帶有租客的房子,但簽約時才發現原本說會移轉押金給我的房客其實沒有押金,且他說他不會遷戶籍希望我能因為疫情通融降租,我想說大家都不容易,就也通融了。但因為沒有押金,我有壓一條不能超過一個月,不然租約作廢,屋內所有物可不另行通知租客,做為廢棄物處理,租客不得異議。(怕租客搞消失不接電話)請問房東房客另行約定,並有請租客在新增這條下簽名是合法可執行的嗎?
    再來,因為今年五月房客說疫情爆發,結果房租都拖欠兩三周,且態度惡劣,覺得沒超過一個月就好(還好我當初有壓這一條,不然法律保障租客,要押金抵完再遲繳兩個月,如果房子被破壞,租客又沒錢賠償對房東損失很大),說我超過一天就在提醒,他不過是超過幾天,但實際上是交租當天晚上才說要晚點或者不說要我問才說或搞消失要問好幾次才說,一般不是都要提早告知才禮貌,且說好的日期又說銀行周末沒開或只給一半,這幾個月都一拖就好幾周,因為疫情已經當初給降租得比社宅便宜了,且沒有押金,就是希望他能寬裕點,自己身上多存點錢,結果五月疫情爆發又用同樣的理由遲繳租金且說我逼他,我也說如果真的有壓力可以找更適合他能力的房子,他說我恐嚇他...,我只是希望好好收租,找到適合的租客而已,且他沒錢搬走,現在也難以找到不用押金的房子了,幫他問社宅,社宅也說要押金兩個月,他連房租都付不出來了,押金更是不用說。講任何一句話他都弱勢者姿態,玻璃心很嚴重,我也擔心明明都租這麼便宜了,他隔年如果去申報租金補貼我還要負擔補加罰,明明我已經租他很便宜了,但政府不會通融理解這部分的。
    原本就想著政府有社會住宅代租管,房客到期我要整理好委託代租管,結果這個未到期的房客讓人很頭大。(不準時繳租、態度不佳、抽菸、屋內垃圾一大堆)

  • @viviwuviviwu15
    @viviwuviviwu15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 @herobule
    @herobule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人性! 便宜就是沒好貨,只是沒人想承認啦XD XD XD 合理兩字說容易行不易唄!!!

  • @user-wr8uk6tv6j
    @user-wr8uk6tv6j Год назад

    請問只有單純出租汽車停車位能公證嗎~????

  • @nub-rj5cj
    @nub-rj5cj 2 года назад

    哈哈

  • @thomaslam1228
    @thomaslam1228 3 года назад

    由政府在各地多蓋一些社會住宅來低價出售或出租给合資格的中低階層才可真正解决台灣人的居住問題和阻止房地產的泡沫愈吹愈大。

    • @thedawnseeker
      @thedawnseeker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社會住宅不太能解決居住問題,政府要耗費鉅額成本才能影響一小部分的房價,實際趨勢是少子化蓋出更多的房子這邏輯本來就很奇怪,更不論其他爭議(導致目前建設困難的種種原因)
      所以我論社會住宅是個假議題,或者不得不選的爛方案,一次社會住宅從編列預算、規劃設計、調解溝通到發包施工要幾年?期間經歷幾次立法院的會期XDD 就跟調整租稅制度來比好了,這個方案像不像在拖時間

  • @user-hg4kd5zq4h
    @user-hg4kd5zq4h 2 года назад +3

    您好,我想請問 仲介服務費為租金的50%,是合法合理的嗎?然後聽說是房東跟仲介在對分這筆錢,這種誇張的額外收費能付有法律制止?

    • @user-kt5wj5ih5j
      @user-kt5wj5ih5j Год назад +1

      你聽說的是錯的...房東跟仲介並沒對分這筆錢...呵呵

    • @kyoshilong3434
      @kyoshilong3434 Год назад

      滷肉飯一碗(大碗的) 成本 白米 瓦斯 煮飯 人工 滷肉 店租加上各項其他沒有打出來的 加起來成本10元 不會超過 .. 不要超過50% 所以你合理的滷肉飯價位 為: 大碗的滷肉飯 14元一碗
      牛肉麵 成本大約 60元上下 麵 牛肉 人工 店租 雜支.. 不要超過50% 所以台北市 新北市 牛肉麵大碗的 90元左右 就不是你認為的 誇張的額外收費了! 加油
      律師的成本 筆 錄音設備 辦公室 (專業知識你可能認為不用錢吧xd) 電腦 訴狀 你會不會認為 寫一張訴狀 只要筆跟紙 所以收費不要超過 筆跟紙的錢 再加上50%買筆跟紙的錢啊...
      正確回答你的問題 你直接找屋主 直租的房子 就'不需要仲介服務費了'
      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太簡單 好比如 1+1等於2 ....
      這種誇張的思考邏輯 我看法律是沒有辦法制止的...

  • @tigerwuks
    @tigerwuks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

  • @user-bg9xw8ju4i
    @user-bg9xw8ju4i 2 года назад

    房客隱瞞有養狗但是知道時已經簽完合約了,房客也答應會送走!但是小狗一直叫嚴重影響到其他住戶,後來更耍賴說不會送走狗⋯⋯因一直被投訴、房東要求搬離!房客要求賠償搬家費跟一個月房租才肯搬......怎麼解決呢?

  • @huang206
    @huang206 2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律師 對抗無賴惡房客時 房東只能忍氣吞聲讓惡房客白住幾個月 ,走完存證信函、再到法院強制執行⋯⋯後,才能趕走惡房客嗎?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 @arseholeidiot0303
      @arseholeidiot0303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這個就不是他剛在6:35就說過的問題
      不想繳稅,不想公證,想省公證費之類的
      本來就沒有法律強制執行的問題,你就慢慢走訴訟程序而已
      更好的方法就不是在6:35已經提供給你了?
      不然還有更好的方法?找兄弟請租客泡茶?

  • @user-gs1dt8rv8h
    @user-gs1dt8rv8h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問租賃店面,房東可以要求一次繳一年的租金嗎?

    • @user-ob9wv6yy6e
      @user-ob9wv6yy6e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是兩方情願就可以的事啊…
      刊登廣告我曾看見也有房東說年繳房租可以更便宜~所以看雙方談好就可以了~法律好像沒這規定不可以這樣喔~

  • @user-sh3dg9uf7t
    @user-sh3dg9uf7t Год назад

    政府與其跟房東爭利,房東又轉嫁租客,惡性循環,不如多蓋一些社宅,再委外管理,政府監督自己做房東,市場機制供需法則下,自然房價、租金下跌,政府也賺了稅,又打了房,再放寬對房東的追稅,整體租屋市場才會健全

  • @user-ny6jk1bd2e
    @user-ny6jk1bd2e 2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法律都走完了,強制執行也做了,但是惡棍依然不走,那該怎麼辦?

  • @user-xm4nj8do6g
    @user-xm4nj8do6g Год назад

    難怪房東不想出租房屋,房客也沒房子住.牽一髮則動全身,只會抱怨,蛋價貴,房屋貴,台灣低薪,無用.都是別人的錯.

  • @user-yc5mp2ff8v
    @user-yc5mp2ff8v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如果政府有心,哪來放任95%的房東逃稅? 連小學生都知道如何處理租屋市場總總這麼簡單的問題根本輕鬆解決,到底為什麼政府無所作為搞不定長達那麼多年?

  • @user-hw7ep5yz4f
    @user-hw7ep5yz4f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一下律師 租約期未到期被房東趕出並且房東直接對我們說:不用說了 你們哪一天搬走
    第二點是:房東並不是這間房子屋主 契約上是這位不是屋主簽約的 但實際上房子名字並不是他
    第三點:簽合約的那個月我們就要求要遷入戶籍以及要求要申請租屋補助 但對方直接對我們說不能 他說他沒有在給人辦這些東西並且還說不行的話請我們搬走 請問律師我們租房子的權利是不是被剝奪了!?

    • @kyoshilong3434
      @kyoshilong3434 Год назад

      1.你遇到的是2房東 但是即使你們沒有跟2房東續租了 2房東 他自己也要對屋主有所交待(有可能是你們沒租的時候 他也要付租金)
      2.在簽合約之前 你就要先跟對方講明白的 你有這些需求..對方同意 你才租!
      3. 法律歸法律 現實面歸現實面 依照我過來人的經驗 ,或許你也可以找一些比較明理的屋主 待在哪種 完全不曉得民間疾苦的屋主房子下 也沒有什麼好結果!! 你只是在付錢養他 (根本就沒有必要)
      不是沒有好的屋主 體諒租客就是因為經濟狀況不好才租房子的屋主 只是 可遇不可求!!! 但是相對的 自己也要是一個好房客!
      遇到那種分到祖公屎 完全沒有工作過 一副不可一世那個樣子的屋主 .. 不需要賺錢給他花= =

  • @chiehilin4060
    @chiehilin4060 Год назад

    10幾年前我所得稅就申報過租金收入,退休後收入太少不配報稅了.....
    房客愛入籍報稅申請補貼都隨你便
    可不可以別貼膠別釘釘子別偷養寵物?

  • @Jamielu18
    @Jamielu18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解套就是房東租金所得不課稅 證所稅可以不課 租金收入也可不課阿

  • @user-fx2wu1di9l
    @user-fx2wu1di9l 2 года назад

    我是房東,出租時合約就寫明不報稅,不入戶籍,房租為2萬,報稅加入戶籍是2萬5,租客選前者。租了一年後他報稅又入戶籍,漲價時又說我的合約違法。

  • @user-yi3dc6sz2w
    @user-yi3dc6sz2w 3 года назад

    要有社會責任啦

  • @user-hv3nn5xu8q
    @user-hv3nn5xu8q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聽到這種制度
    第一想法就是又在保障資方ㄌ

  • @user-wu1dl1he9i
    @user-wu1dl1he9i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身為人 哪能沒人性?

  • @azsx11001865
    @azsx11001865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政府不要課稅 讓租任市場自己達到供需平衡 房東可以節省成本 而租客也可以租到便宜的房租

    • @ufoufo3314
      @ufoufo3314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突破盲腸

    • @thedawnseeker
      @thedawnseeker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不要課稅並不會讓市場達到平衡,房客減輕一戶的稅,房東減輕幾戶的稅?XD
      課稅可以讓政府有資源做一定程度的資源分配,譬如補助弱勢之類的

    • @user-mf7fk5hm8h
      @user-mf7fk5hm8h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房東房租收入不用報稅?全部營業、所得稅都不要報稅更好欸

  • @user-py4li6fg6p
    @user-py4li6fg6p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房子要出租、房客要準備什麼證件是身分證及健保卡? 房客要有證人嗎?房東準備房租契約及房子證明!
    房客最好正常家庭正常收入 ! 第一次房子要出租還要公證嗎?

  • @218dcx
    @218dcx 3 года назад

    民法說租半年不用打契約這可以嗎?

    • @meowsing64
      @meowsing64  3 года назад

      其實民法並沒有要求一定要簽書面的租約,口頭也是可以成立的,書面主要是將來起爭執時的重要證據,對雙方也比較有保障

  • @user-jp9pm7yz1o
    @user-jp9pm7yz1o 11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要報就給租客方便,該報稅就報稅

  • @1981FO
    @1981FO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重點要讓屋主減稅
    增加屋主的成本屋主不會轉嫁給租客嗎
    政府老是玩這種 有意義嗎

    • @user-rq6tt9og8q
      @user-rq6tt9og8q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可惜台灣人肖貪,你減房東稅他也不會回饋到租金上,多的一樣收進口袋裡

  • @user-hi2fw3mw6o
    @user-hi2fw3mw6o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是否拿債權憑證,就拿的到租客所積欠的租金,這條規定政府講的很輕鬆,但房東又不是公家機關,沒有公權力,政府又以個資法為由,保護債務人,債權憑證根本像張癈紙一樣,講再多都是屁話。

  • @benson6977
    @benson6977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政府最大的問題就是來就該做的事,搞得好像幫人民爭取的,結果最後也拿不到補貼,弄得法案有推跟沒推一樣

  • @olivezoo
    @olivezoo 2 года назад

    語速有比較慢

  • @totolototolo8734
    @totolototolo8734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這不是人性 而是市場機制

    • @thedawnseeker
      @thedawnseeker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市場機制是建立在人性上的

    • @user-mhllybr8964
      @user-mhllybr8964 Год назад

      有人就有人性,有人就有市場機制,有人就有生活,有人就會有製造垃圾跟污染,有人就有爭議吵架,大都因人而在!

  • @Frcs119
    @Frcs119 Год назад

    奇怪⋯⋯ 電費的部分,剛剛看一位女律師的解說,是現在「只能」造台電的帳單收!不能再自己設定一度多少錢了耶,第10:00-11:00之間有說明⋯⋯⋯ ruclips.net/video/PsRc3Bv9Oss/видео.html

    • @user-kt5wj5ih5j
      @user-kt5wj5ih5j Год назад

      因為...那位女律師搞錯了...打官司記得慎選律師喔....🤣🤣🤣

  • @oray8671
    @oray8671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升大學傻傻不懂事
    租屋的同學們(包含我)都被房東陰過

  • @brucelee5449
    @brucelee5449 3 года назад

    政府喊假的

  • @user-yz7qs8xy7j
    @user-yz7qs8xy7j 3 года назад

    請問一下我們叫房東打契約他死都不打契所以都沒打他說不用然後只要不爽就要漲價2千房租動不動就說你們搬走啊,沒半年就一直漲2千之前1萬2沒多久漲1萬4千又沒多久又漲了1萬6現在又不爽又說要漲1萬8他說了你們不搬家他又要漲房祖2千那怎麼辦咧哪有人不爽就漲漲漲

    • @meowsing64
      @meowsing64  3 года назад

      沒有書面的契約只要有辦法證明當時約定的租金(譬如匯款、line紀錄等),房東依規定還是無法任意漲租金

    • @user-yz7qs8xy7j
      @user-yz7qs8xy7j 3 года назад

      @@meowsing64 那就沒辦法因為都是我們拿房租的錢直接去他家拿給他的

    • @user-yz7qs8xy7j
      @user-yz7qs8xy7j 3 года назад

      如果沒辦法證明的話那就是讓他一直漲下去,現在房租是1萬6他漲了1萬8我們都不給他我們就照給他1萬6給他,我們會怎樣

    • @kyoshilong3434
      @kyoshilong3434 Год назад

      @@user-yz7qs8xy7j 趕快找新地方吧 惡房東 是沒辦法的事情!!!

  • @idontlikegoo
    @idontlikegoo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在另一個電視廣告上看到,新規定,房東如果想修繕房子,可以提前解約,這點就很有問題,等於是不用等你的租約,這一定是綠營裡面執政的一堆平常就是房東了,也都不用立法協商,直接行政命令,真的太噁心

    • @meowsing64
      @meowsing64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房東想修繕無法提前解約喔

  • @user-hp3qv6ii4e
    @user-hp3qv6ii4e Год назад

    罵房東不給報,不如罵應該藍綠不扼止炒房,大家都買得起房,還租呢

  • @nicktarng
    @nicktarng Год назад

    以為的好事變壞事,這個問題如果不能嚴肅看待有效解決,遲早會壓垮民進黨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