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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洛謙律師您好:謝謝你拍攝了這支Tube的影片,清楚了列出家暴的種類和範圍.我叫Mari,是台灣人和美國綠卡居民,目前在洛杉磯定居工作,從小和我媽媽被我爸爸家庭暴力長大,你在影片提到的情況我幾乎都有經歷過.我今年二月回台灣看望家人時,護照找理由扣下,我簽下聲明同意放棄繼承遺產資格(兩棟台北房產,和其他動產)給我弟繼承.他才在我飛機離開台灣的前一天還給我,並要求我不能花錢要存下來買房把我媽辦到美國.我拒絕了他的要求(我工作的地區,房子要50~60萬美金和每年住在美國約50-60萬台幣的生活費)因為跟我要這一大筆錢去負擔是不合理的,而且也在我能力外(我目前是和人合租,一個月房租約500美金,包水電).然後我就回美國了.之後,我爸爸帶者我媽跑到我阿姨家去威脅說他會在他去世後,讓所有的財產讓我弟繼承去日本發展,把我媽丟到養老院,給她一筆錢(意思是讓她自生自滅),反正我們這些小孩都會在國外.PS.我姊除外,她還在台灣工作,上上次我回台灣時,我們三個小孩被叫去開會,我弟講到祖父母財產被我姊拿走時,我弟非常憤怒,言語暴力到甚至要打人,我姊精神崩潰,之後不敢回家).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問律師怎麼處理: 1. 我也不敢回家(怕護照被扣),如果他們說不行了要我回家一趟,索要千萬供食宿並要我答應立遺囑將我財產給我弟(他們說我弟是我的親人,我爸之前在電話上要我立這樣的遺囑,被我拒絕了)(我弟常常對我言語暴力罵起來就是一兩個鐘頭,因為他很憤怒我爸要我去美國去讀大學時,給我出學費,否則這錢我沒有用掉就是他的了)(PS.我弟從小被寵壞,指愛玩玩具打電動,連字都不願好好寫,不工作,是啃老族,認為祖父,父母的財產都是他的),如果不答應到後來用說的沒法,就憤怒要動上手了(認為我是我應該的必須答應的).我能回去嗎?2. 我不想我媽真如他的威脅被丟包了,台灣有惡意遺棄罪或類似的法律保護他嗎?尤其是我爸說他會保證我弟會帶者錢回日本(P.S.沒人找得到)。感謝
有做生意合伙的保护令吗?
你講得好清楚,謝謝拍片解說!
謝謝妳的留言鼓勵☺
律師您好~不知道是否方便向您請教1.如果同住家屬多次使用另我感到強烈不適的形容詞作為“辱罵”我的用語,並在對話紀錄中重複(具紀錄存證)是否也算是精神上的家暴呢?2.過去也有“辱罵垃圾、廢物、我開心打你臉..”等發言是否也能構成呢?但紀錄是七年前的是否也能作為長期精神暴力的證據呢
謝謝你拍出來讓人能詳細了解家暴請問我目前只有錄音(有錄到他推我去撞牆我說要報警他也說報阿這樣)跟最近持續收到用書寫方式的威脅 這樣也能當作證據嗎?
律師您好,請問非同居情侶想透過家暴法申請保護令,需要額外做親密關係舉證嗎?
依情形有可能會要就有親密關係舉證,依情況若有適合(都還是依情形而定)有可能可用訊息對話紀錄、照片等來舉證
想以實例跟律師請教,女友說與甲男無交往關係,卻已透過家暴法申請到保護令(而非透過跟騷法申請保護令的理由是家暴法較容易取得保護令(?)),在無親密舉證的情況下是有辦法實現的嗎?謝謝..!
如果是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來聲請保護令,該條第1項前段有規定(以下只列出該項前面部分的內容)「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是要有符合相關要件才行,不然則是要以別的關係基礎來依法聲請家暴法保護令,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五、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六、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七、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供你參考@@greenyeah
謝謝您的講解,我從小學開始有被家暴的問題,因為家人心太軟所以沒什麼處理,看完這影片讓我更清楚自己如何面對家暴這個問題了,想請問怕對方家暴在吵架過程中錄影只作為證據留著不宣傳分享是否還會觸犯什麼法律嗎?
如你所說你是為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而錄影,且如果只是未來可能作為法庭上證據來使用,是不會有相關責任的,你可以放心!
請問對方在拿到暫時保護令後寄存證信函給我恫嚇我不能回共居地,算是精神家暴嗎?
必須要信函內容中有「不法、違法」的侵害精神的內容,依情形才會有可能構成精神家暴
對方酒醉後一直摔東西,有錄音,現在搬出來,回去要拿東西的時候,發現門鎖開不了這樣怎麼辦
可能問對方能否寄一份鑰匙給妳,妳拿完東西後,再寄回給他。如果他要由他來開門,而妳擔心只跟他兩人見面會有風險,妳可能可以看是否約里長在妳拿東西時全程陪妳,供妳參考
Thanks!
洛謙律師您好:謝謝你拍攝了這支Tube的影片,清楚了列出家暴的種類和範圍.我叫Mari,是台灣人和美國綠卡居民,目前在洛杉磯定居工作,從小和我媽媽被我爸爸家庭暴力長大,你在影片提到的情況我幾乎都有經歷過.我今年二月回台灣看望家人時,護照找理由扣下,我簽下聲明同意放棄繼承遺產資格(兩棟台北房產,和其他動產)給我弟繼承.他才在我飛機離開台灣的前一天還給我,並要求我不能花錢要存下來買房把我媽辦到美國.我拒絕了他的要求(我工作的地區,房子要50~60萬美金和每年住在美國約50-60萬台幣的生活費)因為跟我要這一大筆錢去負擔是不合理的,而且也在我能力外(我目前是和人合租,一個月房租約500美金,包水電).然後我就回美國了.之後,我爸爸帶者我媽跑到我阿姨家去威脅說他會在他去世後,讓所有的財產讓我弟繼承去日本發展,把我媽丟到養老院,給她一筆錢(意思是讓她自生自滅),反正我們這些小孩都會在國外.PS.我姊除外,她還在台灣工作,上上次我回台灣時,我們三個小孩被叫去開會,我弟講到祖父母財產被我姊拿走時,我弟非常憤怒,言語暴力到甚至要打人,我姊精神崩潰,之後不敢回家).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問律師怎麼處理:
1. 我也不敢回家(怕護照被扣),如果他們說不行了要我回家一趟,索要千萬供食宿並要我答應立遺囑將我財產給我弟(他們說我弟是我的親人,我爸之前在電話上要我立這樣的遺囑,被我拒絕了)(我弟常常對我言語暴力罵起來就是一兩個鐘頭,因為他很憤怒我爸要我去美國去讀大學時,給我出學費,否則這錢我沒有用掉就是他的了)(PS.我弟從小被寵壞,指愛玩玩具打電動,連字都不願好好寫,不工作,是啃老族,認為祖父,父母的財產都是他的),如果不答應到後來用說的沒法,就憤怒要動上手了(認為我是我應該的必須答應的).我能回去嗎?
2. 我不想我媽真如他的威脅被丟包了,台灣有惡意遺棄罪或類似的法律保護他嗎?尤其是我爸說他會保證我弟會帶者錢回日本(P.S.沒人找得到)。
感謝
有做生意合伙的保护令吗?
你講得好清楚,謝謝拍片解說!
謝謝妳的留言鼓勵☺
律師您好~不知道是否方便向您請教
1.如果同住家屬多次使用另我感到強烈不適的形容詞作為“辱罵”我的用語,並在對話紀錄中重複(具紀錄存證)是否也算是精神上的家暴呢?
2.過去也有“辱罵垃圾、廢物、我開心打你臉..”等發言是否也能構成呢?但紀錄是七年前的是否也能作為長期精神暴力的證據呢
謝謝你拍出來讓人能詳細了解家暴
請問我目前只有錄音(有錄到他推我去撞牆我說要報警他也說報阿這樣)跟最近持續收到用書寫方式的威脅 這樣也能當作證據嗎?
律師您好,請問非同居情侶想透過家暴法申請保護令,需要額外做親密關係舉證嗎?
依情形有可能會要就有親密關係舉證,依情況若有適合(都還是依情形而定)有可能可用訊息對話紀錄、照片等來舉證
想以實例跟律師請教,女友說與甲男無交往關係,卻已透過家暴法申請到保護令(而非透過跟騷法申請保護令的理由是家暴法較容易取得保護令(?)),在無親密舉證的情況下是有辦法實現的嗎?謝謝..!
如果是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來聲請保護令,該條第1項前段有規定(以下只列出該項前面部分的內容)「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是要有符合相關要件才行,不然則是要以別的關係基礎來依法聲請家暴法保護令,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五、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六、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七、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供你參考@@greenyeah
謝謝您的講解,我從小學開始有被家暴的問題,因為家人心太軟所以沒什麼處理,看完這影片讓我更清楚自己如何面對家暴這個問題了,想請問怕對方家暴在吵架過程中錄影只作為證據留著不宣傳分享是否還會觸犯什麼法律嗎?
如你所說你是為了保護自己合法權益而錄影,且如果只是未來可能作為法庭上證據來使用,是不會有相關責任的,你可以放心!
請問對方在拿到暫時保護令後寄存證信函給我恫嚇我不能回共居地,算是精神家暴嗎?
必須要信函內容中有「不法、違法」的侵害精神的內容,依情形才會有可能構成精神家暴
對方酒醉後一直摔東西,有錄音,現在搬出來,回去要拿東西的時候,發現門鎖開不了這樣怎麼辦
可能問對方能否寄一份鑰匙給妳,妳拿完東西後,再寄回給他。如果他要由他來開門,而妳擔心只跟他兩人見面會有風險,妳可能可以看是否約里長在妳拿東西時全程陪妳,供妳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