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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驗證[你不關心政治 就是讓糟糕的人來決定你的未來]
目的良善
@@HChungYu 其實詞窮可以不用硬回的,人要懂得藏拙 不要渲染
關心政治 就去看立法院開會吧 看看別人說的是真的是假的 還是有人在演戲
一再驗證?這9年來,還真的驗證了不少,執政黨每次擋的事,最後反而是對的機會挺高的, 看看能源政策,重啟個屁?用愛發電?還是只是利用綠能借口開綠能公司,把台電跟全民的錢變成高官自己的?
重啟個屁? 用愛發電?全民用肺發電?
最該廢除的應該是不分區立委吧,每次來亂的都是不分區的,而且還不能罷免
“不分區制度”沒錯,錯的是把那些老鼠屎排進去不分區的黨主席
因為不分區就等於吃了無敵星,無法被罷免,所以可以用來當作黨的打手,沒有後顧之憂
以前的萬年國會代表,如果是一個錯!那現在的不分區代表就是延續之前萬年國代的那一些弊端不是嗎?!
不分區立委本來是給政黨提名專業人士進入議會提供建議的管道,現在變成送選不上的人進去酬庸了😒
@@Jian_sean 國民黨的不分區也是專業--->"投胎"專業,很多都是政二代
現在已不是藍綠鬥爭,是統戰派VS國家保衛戰
感謝願意發聲,很多人還是歲月靜好不聞不問,真的很讓人擔心
對
看了好難過。被這樣一個爛立委搞壞台灣民主這不是笨,是壞慘了
不是一個 是一群特定的人
讀的越高心越毒存心不良的人知識學習的高做著最壞的事ㄧ肚子壞水真的是不知羞恥⋯⋯😅
可是這都是選民造成的阿
"一個"爛立委可沒有辦法完成修法是52+8都爛。(好啦可能是7 黃珊珊還有點法律人的基本常識)法官不能拒絕審判,這是最基本的法律ABC因為司法權就是民主社會遇到爭議的final say不敢就事論事 只會在制度上搞破壞真是法律人之恥
提名牠的豬豬倫,是罪魁禍首
以前大法官會議釋憲舊制就曾以「現有總額三分之二」為表決門檻,結果導致大法官會議常發生大法官難以達成高度共識、遲遲無法作成解釋的問題,所以幾年前《大審法》全文修正成《憲訴法》時就特別針對「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將表決門檻降為現有總額二分之一。這個修法方向是普遍被法律界認可的,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當時也表態認同。就算真的要提高憲法法庭的評議和判決門檻,也應該要有配套措施確保憲法法庭不會因此停擺,或至少要有憲法法庭停擺時的替代機制。現行制度就是為了避免總統或立法院利用大法官的提名權和同意權架空憲法法庭而設,一旦總統或立法院可以輕易架空憲法法庭,對權力分立憲政體制必然是毀滅性的破壞。
我比較想看你怎麼論證英國的憲政沒有大法官在台上敲法槌怎麼還能活到今天
@@英雄-z9o 英國採議會民主制和普通法系,強調議會至上,立法權凌駕行政權甚至司法權,且沒有成文憲法和明確的集中式違憲審查機制,其憲政體制完全依靠各種判例、制定法和憲法慣例維持;但即使如此,英國也在2005年通過憲法改革法令,落實司法權獨立。英國的議會民主制經過上百年的變遷,最終仍然演變出權力分立和司法制衡的機制,足以證明司法制衡是民主憲政制度不可或缺的要素,更遑論權力分立本為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重要基礎憲政原則之一,因此憲法法庭於法於理都不該以任何形式被架空停擺。確保各憲政機關穩定實質運作是全體憲政機關皆應履行的憲法忠誠義務,職權來自於憲法所賦予的立法委員對此自然也責無旁貸。
@@C_Y_1893 人家英國不用在廟堂上供幾個老學究,手握法槌當凶器隨時準備砸在國會議員臉上,照樣幾百年走過來還是民主的很,可見某些人口中的司法制衡,或者說是政治性的司法,並非民主憲政制度不可或缺的要素;再說了,我國權力分立的實踐,也並非以大法官制度存在為前提,參酌法國第五共和憲政,雙首長制有行政二元化的可能性,總統可容許國會多數黨與己採取不同政見,透過讓渡大部分行政權力,以在野領袖的身分或是國家元首的角度,監督公權力的運作是否順暢,這同樣是也該是採行雙首長制的我國總統應該要履行的憲法忠誠義務
@@英雄-z9o英國是內閣制不是總統制,而且英國還有皇族,整個政治制度都不一樣,拿XX比雞腿,沒什麼可比性,至於你說的什麼我國制度,歡迎修憲不是修法喔!不用說這些有的沒的。
@@英雄-z9o 英國沒有親共政黨 還有英國大法官制度是2005年才改 雖然一位大法官交由立上議院議長兼任 其部分制度依然存在 以維持憲政運作 監督議會運行 大法官改稱憲制事務部 在維基百科上就可以查到 你們這些人就是來帶風向的
感謝律師用心解釋,真的很容易理解
不分區立委無法罷免真的是體制的漏洞🤔
本來多數國家的國會議員就是採自由委任說…況且命令委任說下的罷免制度,本來就因為沒有選區而無從罷免,如果不分區委員自行退黨或開除黨籍,也同樣會喪失立法委員資格。
不分區立委是政黨責任,簡單講是國民黨爛透了
不分區立委的權力來源是來自於政黨,而政黨的意志來自於黨主席,所以不分區立委的所做所為只是來自於黨主席的意志延伸,請問一下這民主國家的不分區立委是代表民意還是黨意?這跟中國這種獨裁國家的政協有何兩樣?
@@erilau3058 政黨票不就是選民支持政黨的理念,因而投票給政黨?再者黨主席也不是皇帝,又不是黨主席說什麼黨員就全都要照做…
@@erilau3058 看看民進黨總召 柯建民 他哪有在聽黨主席說的話 國家法律因為他而轉彎阿
什麼叫紅色同溫層?1.阿北身邊的許甫 在中天集團長達七年!2.發言人徐千晴 2010年赴中國就讀上海復旦碩士班,而後進入中國演藝圈,直到2020年回台即進入政治圈至今3.發言人楊寶楨是上海千和億公司回來的,卸任後 去旺中開新節目4.黃靜瑩的老公 劉家耀除了在 TVBS 新聞擔任記者之外,也是赴 中国传媒大学廣播電視學系 深造的5.發言人吳怡萱早期也在中天當記者6.選舉前力保的候選人馬治薇收中共的錢有統促黨背景7.不分區立委 麥玉珍 也跟統促黨友好8.還有一個常回中國參加官方活動的中配徐春鶯9.黃國昌立委助理雙重國籍的中配李貞秀將遞補中配立委10.戰國策網軍頭民眾黨立委吳春成,也是上海復旦管理學博士 都是中國的11.第一次集結宣講的神秘嘉賓是《馬英九辦公室》的蕭旭岑12.全場找不到一個中華民國識別符號,方便《北京後製》剪影片推播!13.全場《絕口不提國民黨》也有出手查弊,因為北京認為還是要藍白合!被海外華文圈懷疑是大外宣的 YTR “王志安” !在大選期間來台,獲得“ 柯媽媽”的獨家採訪!~現居日本的王志安是拿觀光簽證入台,在日本也沒有任何媒體證照!為什麼 民眾黨 會安排柯媽媽接受王志安的專訪? 令人匪夷所思!ruclips.net/user/shortsVUvKtB5YGQI
細思極恐,中共的一盤大棋,明的狗腿藍色已經不行了,就用暗的以人民的名義(土匪老套路)糾集一幫新的勢力然後和藍再合併。真的很可怕。
你應該也要提到1.民眾黨治理下的高雄讓紅色資本入侵高雄港2.民眾黨大力推荐的聯合再生AKA綠能國家隊,在軍事基地內安裝中國製的通訊設備3.民眾黨與民間企業共同創立的科學城物流遭中資入侵
@@一氧化氮 兩岸一家親的柯文哲及民眾黨的金門縣長要蓋金廈大橋。
專業!我備份一下另外你11到13點意思有些看不懂,12和13點是在講11點說的第一次集結宣講嗎
@@古狐 拒簽絕不投降承諾書,柯文哲怒嗆:我管你去sruclips.net/video/pHeh4TYrVss/видео.html
可以聲請釋憲把不分區立委質廢除嗎?完全不符民意! 又不能罷免! 翁要剔除
翁曉玲真的很糟糕,第一次看到這麼自我感覺良好的立委。希望大家醒醒,希望不要讓這種人繼續當立委。
他是不分區的...不經選舉,只要國民黨不醒醒就會有第二隻蹦出來
國民黨 扛下民意壓力,提親中立委,跟共產黨示好…..有夠明顯…
她老公還是馬英九時期任命的大法官真的很諷刺
目前最最最想要的就是改掉基於民意選出的政黨票,但是不能被民意廢除掉不適任立委!
請提案修法 不要用嘴講講而已
@@巴姆特 適用現行立委罷免程序就可以啦,不要完全沒有辦法牽制
@@張聖芳-b2g 為何會沒辦法牽制?就跟罷免總統一樣 實名制連署而已 每個人版本不一樣
@@巴姆特 目前法律並沒有"罷免""不分區"立委的方法喔~要嘛就是不分區立委自行請辭或是退出政黨
@@張聖芳-b2g 目前的罷免無法罷免政黨推薦的立委 所以請民進黨提案修法可以罷免 不適任立委尤其是 民進黨總召 只會領錢 連委員會都不來開會 領錢不出席 出席率極低 只有政黨協商才要來
翁曉玲的丈夫就是前大法官,祂老公到底知不知道翁上人在外面亂搞
如果知道還沒阻止的話那真的是有收錢了
藍白選前批評民生經濟,批評詐騙,選完後這些議題都不在焦點上,反倒把所有精力放在違憲擴自己的權利,提高門檻避免自己被罷免。
+1
我以前有想過一個問題:法律有沒有違憲要由大法官來判斷,那如果有違憲疑慮的剛好就是用於規範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法律的話要怎麼辦?大法官如果要判決憲訴法違憲就得先依照憲訴法審理,但「依照憲訴法的規定判決憲訴法違憲」這種狀況怎麼想都很荒唐。我本來以為這只是異想天開,想不到現在竟然真的有可能發生。
@@C_Y_1893你是不是不知道實體法跟程序法的差別?
綠色不也跟死刑犯合作搞了個實質廢死,蠻想聽律師如何評價
@@C_Y_1893 修憲有沒有違憲都能由這群老學究們來決定了,一個小小的憲訴法算什麼?還不拿起法槌來砸立委諸公?
有機會取消政黨指定的不分區立委嗎?
不該取消的,因為不分區才能避免一定程度的地方派系,才可能塞有用的進去,不然搞選區服務,誰要好好審法案?
問題是目前的不分區立委因為沒有民意支持而都變成是在酬庸
@小新-k3i 你意思是所有政黨比例制選出的議員都沒有民意基礎?那歐洲荷比盧國會都是不具民意基礎的吼?事實上,單一選區跟比例選區對於「代表性」的想法不同,所以那是台灣選民問題。
@@luxsey01有用的人不一定是忠於台灣人民的人好嗎,她擺明利用民主在操弄民主
@@luxsey01我指的是不分區立委 如果不好好的審查法案 而不是因為因不分區立委身分不怕被罷免而一直在亂提一些傷害台灣人民權利的法案 如擴權法 訴訟法 罷免法看看這次的翁曉玲提的 你會同意嗎
11:53 我直接幫瑩真律師說了啦,翁曉玲修法的目的,就是要讓立法院多數能夠在他們看不爽大法官的判決結果的時候,能夠透過杯葛大法官提名人事案的方式,來阻撓憲法法庭召開,使用立法權影響司法獨立。
沒人給翁曉玲撐腰,她一個立委能做甚麼,朱立倫不用出來負責嗎?一邊講啥捍衛中華民國,結果,一邊又搞破壞憲政秩序,還真以為癱瘓掉憲法法庭,以後立法隨白藍高興
她是國民黨對中共 示好的表示…..親中人士
翁曉玲這種做法就是改回舊制,當初為什麼改,就是因為絕對多數決反而會造成"反民主"的結果,也就是以15個法官為例,即使有9個法官同意,但只要6個法官不同意,就可以推翻掉,這才是變成少數綁架多數好嗎,他真覺得這樣比較好的話,那幹嘛立法院不先改成絕對多數決呢?所以很明顯她只是出於政治目的才想這麼做!
立法院 雙方意見不同 不是按照民主程序 投票表決 嗎? 你有住在台灣嗎?
@@巴姆特「絕對多數」代表必須至少有50%席次同意,現在除了修憲相關法律有門檻,其他都是只要「相對多數」的立委席次支持就算通過。如果定成絕對多數通過才行,代表只要「出席人數比例-50%的人」投否定及不可能成案(出席70%,只要20%人投反對即可否決)
@@巴姆特 現在爭議法案藍白都採取不在委員會討論直接強行逕付二讀,這樣有符合民主程序嗎?
@@巴姆特 翁曉玲現在要改成的是"絕對多數",人家原文就寫得很清楚差別在哪了,你才是沒住在台灣吧
@@tzuhan 不是經過民主程序嗎? 就像是死刑需要三審 一致決 5 3 3 只要一審的一名法官就有絕對否決權了 這些還只是大法官說的 民意不重要 民意是民粹 不需要聽 你在講這些是民粹嗎?
人民聲請釋憲,廢除不分區制度!或能罷免不分區
立職法、憲訴法、財劃法(統籌分配部分)...這屆立委動的都是「準憲法」(Quasi-contitutional),按照這個態勢,大概還會修監察法、法官法、地制法、預決算法、戒嚴法、典試法、赦免法、國籍法、提審法、條約法、選罷法
擺爛兩黨居然還有人說遲早要統一要不要這麼噁
看了好難過。被這樣一個爛立委搞壞台灣民主這不是笨,是壞慘了但我們不會放棄守護我們的台灣~台灣加油
有一點很重要,台灣是民主制度,而不是運用大法官治國。大法官可以剝奪法官對死刑犯判決的權利,從多數決改為要一致決。少數的大法官就可以違背民意讓死刑犯難以執行而停擺。也讓台灣變成實質廢死又沒有終身監禁制度。最重刑責25年就可假釋,世界上也那個國家有這樣寬鬆的刑責?從這實例我們嚴謹大法官有錯嗎?再來大法官變成酬庸職,而不是公正客觀有法學素養。賴總統所提名的私法院正負院長,張文貞、姚立明大家可以查一下黑歷史,連國家司法都可政治酬庸,天底下有什麼事民進黨不敢做的呢?國家的前景就像人生一段旅程,行曩有限我們需要把有價值的東西放前面。請問瑩真律師您這論述有把公平正義放前面當北斗指引國家正確的方向嗎?
你講的有道理但是不是應該從提名人去改革或有替代機制讓憲法法庭不致停擺?停擺後的嚴重性遠超於現在你說的狀況。如果停擺後立法沒有辦法被宣告違憲,下一步如果藍白立法延任200年,立委死後同黨繼任又如何?這樣是不是另一種獨裁?其實就算明白大家對大法官有多少的不滿,即使知道你們不明白大法官解釋等於憲法,也是法治國的一環,但可不可以冷靜一下想一想如果立法權沒有一個機關可以宣告他們的行為是無效,可以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吳昊忻 看來你沒認真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裡面的人事同意權
@@巴姆特 我當然知道他們有同意權,但不應該在不同意或不行使時同時修憲訴法使憲法法庭停擺。或者有其他方法處理藍白的不滿,如快速否決現在的提名,逼總統重新提名等等方法。
@@吳昊忻 要審查大法官 請民進黨提案要求審查大法官 不提案 然後怪別人不審查?? 柯建銘都說說不急了 不知道你在急什麼
一致決是否是大法官侵害立法權呢?根本就是!法院的判決既然認證公民不服從,那人民可不可以對司法院表示公民不服從?如果公民不服從只能針對行政和立法而不能針對司法,那豈不是司法至上,也隱含司法永遠不會犯錯的意思。😊😅😂❤
翁上人一肚子壞水
一肚子紅水
6:47 原來不分區立委是為了設計要代表"大陸"地區的民意喔,我太震驚了
小小的台灣需要那麼多立委嗎?今年國會的表現說明了我們的立委太多了,多到有些不幹正事,專門作亂,而且作亂的很大比例是不分區立委。我認為不分區立委代表的不是民意,是黨意,所以不分區立委應該廢除,或是改成必須由全國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不能綁政黨的方式選出,並且要可以被罷免。
無法約束不分區立委,是否應該廢除。
謝謝瑩真律師非常清楚的講解,也希望這些毀壞憲政的立委們可以趕緊下臺,再讓他們這麼玩下去,台灣的民主真的在倒退中了呀!!!
翁大立委真的很不OK欸……根本是來搗亂的吧
換成中國角度他做的超棒
覺得背後的黨主席也有不少責任,翁上人只是打手而已
問清華大學怎搞的阿
這件事又被那個社會局的事情蓋過去了
砍掉不分區立委~毫無民意基礎的亂源
台灣還是很多沒地方基礎但很有抱負很有能力的,應該要保留才對,適當減少也行
民初有大總統,現在有國民黨大立委!
大法官憲法判決,認定死刑要一致決,難到是要惡搞死刑?提高門檻是不是要更嚴謹? 如果因為大法官提的一致決高門檻,導致不能判死亡是災難嗎?
按照香港被毀滅的步驟,下一步是延後不分區立委選舉。
民主體制破洞不小,要如何防治國家被顛覆瓦解~~~.
很難過,想不到竟然沒什麼人知道這件事影響這麼嚴重
感謝瑩真律師分享,我才知道這些歷史
其實讓她們廢憲法法庭也行,行政權就獨大了,立什麼法都不簽,立委也只能吠了
感謝瑩真律師解釋給我們聽,讓我知道為何翁立委的提案會讓憲法法庭癱瘓
謝謝律師!
感謝🙏台灣加油
應該 多選一些 大法官兼任於 地方法院 把關減少人民無謂的訴訟折騰
翁上人要癱瘓憲法法庭,然後國會擴權法搭配總統即問即答,可以把賴總統關起來,整個套裝都有目的
不分區立委不是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無法代表真正的民意、爲什麼不能廢掉這個悪制度。全部改為民選?
😮 不知道藍白的律師是否大多支持翁?
我比較好奇,他們癱瘓憲法法庭,有違憲問題就不能申請釋憲吧那立委立案通過總統不公告 行政院不執行也就沒所謂的違憲問題吧
希望政府還給全民公投覆決權,美國民眾有公投覆決權,像"翁曉玲惡搞大法官!提高表決門檻會讓程序"可由全民公投覆決,政府應該對全民有信心。
好!藍綠很多人都會剉了等。😊😅😂❤
某些人說有幾百名綠師上街抗議,那為何沒有幾百名藍白師表達支持?
瑩真律師不知道這次的大法官的審查時間是民進黨提的嗎?
瑩真律師會分享勞動部案牽扯的法律層面嗎?
立院嚴審大法官人選為主要任務!
同意,但不能同時修法使憲法法庭停擺
@@吳昊忻 那就不要提名名嘴競選總部主委來擔任大法官 這修法就沒意義了 請提名 有過法官資格的人選 沒政黨色彩 應該不會有人反對
@@巴姆特 七個包裹有一個你認為有問題的話正確的做法是將你認為有問題的退回並說明原因,而不是把七個包裹都退回還要求重新撿貨
@@巴姆特 同意,所以問題在提名,不是在於同時修憲訴法,所以你應該也是反對藍白法案的
@@adgjlzcbmn1712 那你應該叫民進黨提案審查大法官提名 才有辦法退貨重新驗貨
可以聲請暫時處份
民進黨該提不適任不分區可罷免的法案,因為不分區本身就是沒有民意基礎。
剛好盈真律師從萬年國代講起你就知道台灣被中(華民)國後的問題了
律師,可以出一集獎國會擴權的釋憲結果嗎
已經講過了喔
謝謝律師😊
不分區立委不能罷免是不是也可以釋憲修法?
提出修法的人,應該不在意,到底是不是高門檻或是低門檻,適合或不適合。而是只是要台灣混亂,或是由目前多數的立法院總覽大權⋯他們根本不考慮,換人做做看的結果是什麼?反而希望下次換的人是習維尼,那時反正中華民國憲法也不存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可不吃這一套。
解說的太好了,可以提名大法官了🎉🎉🎉
許久前讀到相關新聞,翁委員用來正當化自己修法的理由之一,是以“迴避”情況下,可能發生大法官審理案件時,只需要3、4、5人就可以做成決議,可能會導致大法官過度為特定政黨服務。(這種理由值得三個白眼)我覺得就算她設想的理由是合理正當的好了,但她的修法可以解決問題嗎?情況是這樣的,憲訴法第四條修正條文是定義憲訴法中的現有總額一詞,預設值為憲法上的法定人數,但也就只是預設值而已。用程式的邏輯會比較好理解,這個規定就像是寫一個函式:def 評議(x, 現有總額 = 15) if x >= 現有總額 // 2 print(’通過’)如果在使用上只給定x的值如“評議(9)”,那現有總額就會以15計算。如果同時給定兩個數值,如“評議(5, 現有總額 = 10)”,程式在計算的時候就會更新用10來計算現有總額,而非定義函式時的15。那現有總額是不是一個可以被調整的數值呢?我的理解是,憲訴法第12條規定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如果當程式碼這樣run下來,第四條設定現有總額預設值,第12條依迴避情況更新值,然後在第30條等規定中帶入新值。所以我一直以來的理解都是,迴避問題就只是修個寂寞,這樣修法下唯一會出問題的只有大法官出缺的情況。我覺得需要為清大聘了這樣的人到科法所教憲法這件事道歉,歡迎大家寄信給清大校方跟科法所,有禮貌的請他們於合聘年限3年屆滿起不再繼續合聘(實話實說我找不到解聘的辦法)
清大有這種副教授真的是有夠丟臉....
當奴才的,從沒好下場。
半國昌都只講別國前一半下限,還很驕傲問的部長回答不出來。是部長不知道有配套,還是不敢打臉黃一半。
支持瑩真律師
律師染的新髮色好好看 請跟我結婚
超派鐵拳❤❤❤超哥萬歲❤❤❤愛超哥❤❤❤支持超派❤❤❤暴力無罪❤❤❤有錢無敵❤❤❤超哥萬歲❤❤❤律師挺到底❤❤❤
覺得他有一天 提出投降中國條款都有可能 根本車輪黨mvp
大法官遴選好像也不太對阿,起初設立五權就是要各全權分明,是因為只剩台灣省問題? 如果只是省的問題,那把縣市改成省來做!
👍👍👍
期待瑩真律師怎麼護航公務員霸凌事件燒成這樣竟然沒有拍片呀
下週會有影片喔❤️
超派的誠意道歉都可以給9分了,這個謝宜蓉還有哭哭,更有誠意,你應該也會給非常高分吼😂
國民黨利用立法院的多數,強行擴權及修惡法,漸漸走向獨裁之路。獨裁是如何形成?就是掌權的時候,修訂有利於自己的法令,選舉時己方比較容易當選,如此一再修訂利於自己的法令而當選,最終達成獨裁統治。希特勒、普丁都是如此走上獨裁。立法委員大都是地方派系,國民黨長期執政,掌控地方派系,立委選舉有利於國民黨(如同縣市長及議員大都是國民黨),所以國民黨才全力推動立法院擴權及修惡法,萬一將來總統又被國民黨選上,恐怕又要回到威權的黨國體制。全民都應覺醒,民主與獨裁,只在一念之間。
律師,說真的,我覺得我已經放棄了,顯然台灣人的選擇就是賣台,才會選出一堆這種立委,我現在都已經盡量不看新聞了,因為越看越絕望,總覺得台灣已經沒救了。
台灣還有一群不放棄的人在努力,但真的不需要浪費唇舌去教育藍白雜草,那些真的沒救了。
律師沒講的是,這次人選幾乎都跟綠營友好,只差沒加入政黨而已....你這樣幫腔算是監督執政黨嗎?
直到憲法法庭辯論時才認清昌的醜態 翁更不用講 昌都不如
人民自己選出來的😂
沒空
👏
❤給妳一個讚🎉
靠人民的公投法
没有大法官解释宪法国家怎么办?没有大主教解释圣经基督怎么办?
只能說許宗力要濫用權力才會變成現在這樣子...大家也希望大法官能尊重自己職務與高榮譽感..但是濫用已經是明顯的事實...哪有做出的解釋都對民進黨有利..還可以自己創造法律...
解散國會!!!
錯誤的三審三個法官,死的是一人,但錯誤的大法官,死的是整個國家。死刑犯都要求一致決了,大法官只需要總額2/3同意有很難嗎?行政、司法,遇到糟糕的人做出錯誤的決定都能彼此制衡,但大法官做出錯誤的決定,除了修憲,還有誰能制衡?
@@lawerjudge9006 我並不反對公投,但公投不是萬靈丹,什麼事都靠公投,那要政府做什麼?
被迫學習😢
看到觀看數變成這樣我就放心了
愛之並
國眾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直白翻譯0:57 先稱讚觀眾 願意參與了解是很棒的很棒歸很棒,現在出了點"問題(翁曉玲)",需要很棒的各位再來檢視一下。最嚴重 大法官"可能" 無法做出憲法判決很多律師有上街抗議!!3:51 大法官釋憲有其意義 (*同婚通過是大法官的功勞)4:51 立委也是靠大法官,才有現在的"地位"(人民直選、有任期)6:48 再次重申 如果沒有大法官解釋 就不會有立委7:00 沒有大法官 就沒有民主7:28 這邊拉了役男出來討論,沒有大法官 役男就不能出國(能出國 是大法官的功勞)8:08 提到 隱私權的部分,沒有大法官 個人的指紋就會被收集(有隱私權 是大法官的功勞)8:40 舉了一堆例子,大法官很重要,而且"不分藍綠" (不然大法官很難扛住壓力)舉證完大法官的重要性之後,才開始提及這次提高表決門檻的事情。我的評論:五權分立,三權分治。其實就是互相拉扯的。司法很重要,確實是很重要。立法現在在"制衡"司法的時候,如果要抨擊"制衡過頭"的時候。該討論的應該是,如何"制衡"。而非抨擊"制衡行為"。瑩真律師有提出來,有關心。但卻沒有提出"你認為的好的方案",其實有點可惜。不然我覺得整個影片會在更上一層樓
其實有提到日本和德國的方案 但篇幅比較小 我認為德國的方案就挺好
@@vkyajyu 整個世界 就只有台灣在使用五權分治,如果不打掉重練。我覺得參考國外都會變成組合怪。蠻尷尬回到你說的德國方案好,我確實認同。但是卻又無法直接沿用。台灣有台灣的問題。如果能"沿用",那不會有大法官認定這次修憲違憲了。 可以去聽聽 林濁水 的發言(下班瀚你聊)。不過吧!! 一直討論討論,都是好事!! 有討論 才有思考,社會也才更進一步。
權力分立不是互相制衡,拜託隨便一本憲法爭點課本讀一下啦🫠
@@chouyenpin 權力分立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實現互相制衡,是為了什麼🤔,我「法學素養」不高,但學校公民課有好好上。你可以給個高見😌😌孟德斯鳩:行政權負責執行法律,但需要受到立法機構的監督。立法權負責制定法律,但必須經過行政機構的批准或司法機構的審查。司法權則負責解釋和適用法律,並能制約行政與立法行為的合法性。
@@saika13 其實五權分立我不認為不行不行的是的產生方式一開始的監察院設計是具有國會性質的(間接民選) 一個國會負責立法 一個國會負責抓弊案 因為沒有明顯利害關係 感覺起來也不奇怪問題就在監察委員產生方式讓其與總統和立院都有利害關係 導致只能相信其個人品德 望其能超越黨派 且人數少 然而卻要監察全國考試院能夠正常運行 雖然雞肋但也沒嚴重弊端 基本上就是順便一起被廢
翁她這法律也是違憲的吧
又壞又爛
大法官的影響之大,看美國川普提名的大法官影響了墮胎相關案例,老實說翁曉玲固然有爭議,但我也認為大法官的政治色彩和意識型態應該去除,至少大法官在死刑議題上甚至還擴大解釋和對死刑的限制,不也是超越了大法官的工作呢?雖然翁曉玲意識形態和一些思想讓人詬病,但如果對大法官相關法令能更完善,不要讓大法官認為在這個位置上可以穩穩退休或尸位素餐,未嘗不好,我認為針對擔任大法官資格的門檻嚴格比大法官同意門檻更重要
777國民眾黨走開啦!?
自己選的自己承擔
又不是我選的
誰要選這種立委啊
不分區立委由黨提名,不經選舉
@@陳柏君-r6p 問題是政黨票夠多才會讓她當立委
@@marsyh1722 她的政黨是多數,要認命,不然就是走體制外,天天抗議
翁曉玲是不是想顛覆國家
牠不認台灣是牠的國家
好了啦側翼,拿那種老古董來說嘴,你怎麼不說當初罷免陳柏維的時候誰在那邊說選罷法有問題,我就問你大法官提個姚立明難道不好笑嗎,還在那邊說不審人事,這種水準放進去才是瀆職,所以三個大法官可以出憲判字的問題是不是應該要避免,前面還放幾個幾乎全員出席的重大案件來唬人,騙騙外行差不多就行了,別把自己也騙了
對憲法 很有意見 ..國會可以 提出 修憲案
對於 立法院修的法有意見 請選贏 按照民主程序 去投票
@@巴姆特對於立委職務有罷免的民意權力,請不要提高門檻,該怎樣就怎樣,會被罷掉還是生存,國會可以接受審視,不要破壞遊戲規則
@@ashane70 法案過了嗎? 修法了嗎? 法案都需要按照民主程序 人民代表完成的 覺得法修的不好 民意代表需要負起政治責任的 你可以下次不要投票給他 畢竟這是民主 不是獨裁
@@巴姆特 我從未投給國民黨、民眾黨,道不同不須委屈求全。有些法案未必經過民意多數同意,就還是有政黨要硬幹,如再修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用民眾黨常說的「沒錯幹嘛道歉」,同理可証,做的好何必提高罷免難度?還是你也贊成這般操作?
@@ashane70 法案都需要討論 雙方意見不合 按照民主程序完成投票 民意代表 需要負起政治責任等法案通過了 不開心了 再來講吧 都還沒修法 決定要用那條法案了? 決定調高門檻了?連法案都還沒排上議程你在那邊講一堆空話 是有屁用?
先倒讚再看看能不能看得下去
瑩真律師你會給謝宜容的道歉幾分呢?
超過一百分💯畢竟都鬧出人命了,還願意出來道歉跟超哥打人一樣的邏輯出來械鬥啦!
一定是謝宜容贏阿!因為她有裝哭,比阿超有誠意多了
讚👍❤
一再驗證[你不關心政治 就是讓糟糕的人來決定你的未來]
目的良善
@@HChungYu 其實詞窮可以不用硬回的,人要懂得藏拙 不要渲染
關心政治 就去看立法院開會吧 看看別人說的是真的是假的 還是有人在演戲
一再驗證?這9年來,還真的驗證了不少,執政黨每次擋的事,最後反而是對的機會挺高的, 看看能源政策,重啟個屁?用愛發電?還是只是利用綠能借口開綠能公司,把台電跟全民的錢變成高官自己的?
重啟個屁? 用愛發電?全民用肺發電?
最該廢除的應該是不分區立委吧,每次來亂的都是不分區的,而且還不能罷免
“不分區制度”沒錯,錯的是把那些老鼠屎排進去不分區的黨主席
因為不分區就等於吃了無敵星,無法被罷免,所以可以用來當作黨的打手,沒有後顧之憂
以前的萬年國會代表,如果是一個錯!那現在的不分區代表就是延續之前萬年國代的那一些弊端不是嗎?!
不分區立委本來是給政黨提名專業人士進入議會提供建議的管道,現在變成送選不上的人進去酬庸了😒
@@Jian_sean 國民黨的不分區也是專業--->"投胎"專業,很多都是政二代
現在已不是藍綠鬥爭,是統戰派VS國家保衛戰
感謝願意發聲,很多人還是歲月靜好不聞不問,真的很讓人擔心
對
看了好難過。被這樣一個爛立委搞壞台灣民主
這不是笨,是壞慘了
不是一個 是一群特定的人
讀的越高心越毒
存心不良的人
知識學習的高
做著最壞的事
ㄧ肚子壞水
真的是不知羞恥⋯⋯😅
可是這都是選民造成的阿
"一個"爛立委可沒有辦法完成修法
是52+8都爛。
(好啦可能是7 黃珊珊還有點法律人的基本常識)
法官不能拒絕審判,這是最基本的法律ABC
因為司法權就是民主社會遇到爭議的final say
不敢就事論事 只會在制度上搞破壞
真是法律人之恥
提名牠的豬豬倫,是罪魁禍首
以前大法官會議釋憲舊制就曾以「現有總額三分之二」為表決門檻,結果導致大法官會議常發生大法官難以達成高度共識、遲遲無法作成解釋的問題,所以幾年前《大審法》全文修正成《憲訴法》時就特別針對「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將表決門檻降為現有總額二分之一。這個修法方向是普遍被法律界認可的,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當時也表態認同。
就算真的要提高憲法法庭的評議和判決門檻,也應該要有配套措施確保憲法法庭不會因此停擺,或至少要有憲法法庭停擺時的替代機制。
現行制度就是為了避免總統或立法院利用大法官的提名權和同意權架空憲法法庭而設,一旦總統或立法院可以輕易架空憲法法庭,對權力分立憲政體制必然是毀滅性的破壞。
我比較想看你怎麼論證英國的憲政沒有大法官在台上敲法槌怎麼還能活到今天
@@英雄-z9o 英國採議會民主制和普通法系,強調議會至上,立法權凌駕行政權甚至司法權,且沒有成文憲法和明確的集中式違憲審查機制,其憲政體制完全依靠各種判例、制定法和憲法慣例維持;但即使如此,英國也在2005年通過憲法改革法令,落實司法權獨立。
英國的議會民主制經過上百年的變遷,最終仍然演變出權力分立和司法制衡的機制,足以證明司法制衡是民主憲政制度不可或缺的要素,更遑論權力分立本為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重要基礎憲政原則之一,因此憲法法庭於法於理都不該以任何形式被架空停擺。確保各憲政機關穩定實質運作是全體憲政機關皆應履行的憲法忠誠義務,職權來自於憲法所賦予的立法委員對此自然也責無旁貸。
@@C_Y_1893
人家英國不用在廟堂上供幾個老學究,
手握法槌當凶器隨時準備砸在國會議員臉上,
照樣幾百年走過來還是民主的很,
可見某些人口中的司法制衡,或者說是政治性的司法,
並非民主憲政制度不可或缺的要素;
再說了,我國權力分立的實踐,也並非以大法官制度存在為前提,
參酌法國第五共和憲政,雙首長制有行政二元化的可能性,
總統可容許國會多數黨與己採取不同政見,透過讓渡大部分行政權力,
以在野領袖的身分或是國家元首的角度,監督公權力的運作是否順暢,
這同樣是也該是採行雙首長制的我國總統應該要履行的憲法忠誠義務
@@英雄-z9o英國是內閣制不是總統制,而且英國還有皇族,整個政治制度都不一樣,拿XX比雞腿,沒什麼可比性,至於你說的什麼我國制度,歡迎修憲不是修法喔!不用說這些有的沒的。
@@英雄-z9o 英國沒有親共政黨 還有英國大法官制度是2005年才改 雖然一位大法官交由立上議院議長兼任 其部分制度依然存在 以維持憲政運作 監督議會運行 大法官改稱憲制事務部 在維基百科上就可以查到 你們這些人就是來帶風向的
感謝律師用心解釋,真的很容易理解
不分區立委無法罷免真的是體制的漏洞🤔
本來多數國家的國會議員就是採自由委任說…
況且命令委任說下的罷免制度,本來就因為沒有選區而無從罷免,如果不分區委員自行退黨或開除黨籍,也同樣會喪失立法委員資格。
不分區立委是政黨責任,簡單講是國民黨爛透了
不分區立委的權力來源是來自於政黨,而政黨的意志來自於黨主席,所以不分區立委的所做所為只是來自於黨主席的意志延伸,請問一下這民主國家的不分區立委是代表民意還是黨意?這跟中國這種獨裁國家的政協有何兩樣?
@@erilau3058 政黨票不就是選民支持政黨的理念,因而投票給政黨?再者黨主席也不是皇帝,又不是黨主席說什麼黨員就全都要照做…
@@erilau3058 看看民進黨總召 柯建民
他哪有在聽黨主席說的話 國家法律因為他而轉彎阿
什麼叫紅色同溫層?
1.阿北身邊的許甫 在中天集團長達七年!
2.發言人徐千晴 2010年赴中國就讀上海復旦碩士班,而後進入中國演藝圈,直到2020年回台即進入政治圈至今
3.發言人楊寶楨是上海千和億公司回來的,卸任後 去旺中開新節目
4.黃靜瑩的老公 劉家耀除了在 TVBS 新聞擔任記者之外,也是赴 中国传媒大学廣播電視學系 深造的
5.發言人吳怡萱早期也在中天當記者
6.選舉前力保的候選人馬治薇收中共的錢有統促黨背景
7.不分區立委 麥玉珍 也跟統促黨友好
8.還有一個常回中國參加官方活動的中配徐春鶯
9.黃國昌立委助理雙重國籍的中配李貞秀將遞補中配立委
10.戰國策網軍頭民眾黨立委吳春成,也是上海復旦管理學博士 都是中國的
11.第一次集結宣講的神秘嘉賓是《馬英九辦公室》的蕭旭岑
12.全場找不到一個中華民國識別符號,方便《北京後製》剪影片推播!
13.全場《絕口不提國民黨》也有出手查弊,因為北京認為還是要藍白合!
被海外華文圈懷疑是大外宣的 YTR “王志安” !在大選期間來台,獲得“ 柯媽媽”的獨家採訪!~
現居日本的王志安是拿觀光簽證入台,在日本也沒有任何媒體證照!為什麼 民眾黨 會安排柯媽媽接受王志安的專訪? 令人匪夷所思!ruclips.net/user/shortsVUvKtB5YGQI
細思極恐,中共的一盤大棋,明的狗腿藍色已經不行了,就用暗的以人民的名義(土匪老套路)糾集一幫新的勢力然後和藍再合併。真的很可怕。
你應該也要提到
1.民眾黨治理下的高雄讓紅色資本入侵高雄港
2.民眾黨大力推荐的聯合再生AKA綠能國家隊,在軍事基地內安裝中國製的通訊設備
3.民眾黨與民間企業共同創立的科學城物流遭中資入侵
@@一氧化氮 兩岸一家親的柯文哲及民眾黨的金門縣長要蓋金廈大橋。
專業!我備份一下
另外你11到13點意思有些看不懂,12和13點是在講11點說的第一次集結宣講嗎
@@古狐 拒簽絕不投降承諾書,柯文哲怒嗆:我管你去s
ruclips.net/video/pHeh4TYrVss/видео.html
可以聲請釋憲把不分區立委質廢除嗎?完全不符民意! 又不能罷免! 翁要剔除
翁曉玲真的很糟糕,第一次看到這麼自我感覺良好的立委。希望大家醒醒,希望不要讓這種人繼續當立委。
他是不分區的...不經選舉,只要國民黨不醒醒就會有第二隻蹦出來
國民黨 扛下民意壓力,提親中立委,跟共產黨示好…..有夠明顯…
她老公還是馬英九時期任命的大法官
真的很諷刺
目前最最最想要的就是改掉基於民意選出的政黨票,但是不能被民意廢除掉不適任立委!
請提案修法 不要用嘴講講而已
@@巴姆特 適用現行立委罷免程序就可以啦,不要完全沒有辦法牽制
@@張聖芳-b2g 為何會沒辦法牽制?就跟罷免總統一樣 實名制連署而已 每個人版本不一樣
@@巴姆特 目前法律並沒有"罷免""不分區"立委的方法喔~
要嘛就是不分區立委自行請辭或是退出政黨
@@張聖芳-b2g 目前的罷免無法罷免政黨推薦的立委 所以請民進黨提案修法可以罷免 不適任立委尤其是 民進黨總召 只會領錢 連委員會都不來開會 領錢不出席 出席率極低 只有政黨協商才要來
翁曉玲的丈夫就是前大法官,祂老公到底知不知道翁上人在外面亂搞
對
如果知道還沒阻止的話那真的是有收錢了
藍白選前批評民生經濟,批評詐騙,選完後這些議題都不在焦點上,反倒把所有精力放在違憲擴自己的權利,提高門檻避免自己被罷免。
+1
我以前有想過一個問題:法律有沒有違憲要由大法官來判斷,那如果有違憲疑慮的剛好就是用於規範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法律的話要怎麼辦?大法官如果要判決憲訴法違憲就得先依照憲訴法審理,但「依照憲訴法的規定判決憲訴法違憲」這種狀況怎麼想都很荒唐。
我本來以為這只是異想天開,想不到現在竟然真的有可能發生。
@@C_Y_1893你是不是不知道實體法跟程序法的差別?
綠色不也跟死刑犯合作搞了個實質廢死,蠻想聽律師如何評價
@@C_Y_1893
修憲有沒有違憲都能由這群老學究們來決定了,
一個小小的憲訴法算什麼?還不拿起法槌來砸立委諸公?
有機會取消政黨指定的不分區立委嗎?
不該取消的,因為不分區才能避免一定程度的地方派系,才可能塞有用的進去,不然搞選區服務,誰要好好審法案?
問題是目前的不分區立委因為沒有民意支持而都變成是在酬庸
@小新-k3i 你意思是所有政黨比例制選出的議員都沒有民意基礎?那歐洲荷比盧國會都是不具民意基礎的吼?
事實上,單一選區跟比例選區對於「代表性」的想法不同,所以那是台灣選民問題。
@@luxsey01有用的人不一定是忠於台灣人民的人好嗎,她擺明利用民主在操弄民主
@@luxsey01我指的是不分區立委 如果不好好的審查法案 而不是因為因不分區立委身分不怕被罷免而一直在亂提一些傷害台灣人民權利的法案 如擴權法 訴訟法 罷免法
看看這次的翁曉玲提的 你會同意嗎
11:53 我直接幫瑩真律師說了啦,翁曉玲修法的目的,就是要讓立法院多數能夠在他們看不爽大法官的判決結果的時候,能夠透過杯葛大法官提名人事案的方式,來阻撓憲法法庭召開,使用立法權影響司法獨立。
沒人給翁曉玲撐腰,她一個立委能做甚麼,朱立倫不用出來負責嗎?一邊講啥捍衛中華民國,結果,一邊又搞破壞憲政秩序,還真以為癱瘓掉憲法法庭,以後立法隨白藍高興
她是國民黨對中共 示好的表示…..親中人士
翁曉玲這種做法就是改回舊制,當初為什麼改,就是因為絕對多數決反而會造成"反民主"的結果,也就是以15個法官為例,即使有9個法官同意,但只要6個法官不同意,就可以推翻掉,這才是變成少數綁架多數好嗎,他真覺得這樣比較好的話,那幹嘛立法院不先改成絕對多數決呢?所以很明顯她只是出於政治目的才想這麼做!
立法院 雙方意見不同 不是按照民主程序 投票表決 嗎? 你有住在台灣嗎?
@@巴姆特「絕對多數」代表必須至少有50%席次同意,現在除了修憲相關法律有門檻,其他都是只要「相對多數」的立委席次支持就算通過。如果定成絕對多數通過才行,代表只要「出席人數比例-50%的人」投否定及不可能成案(出席70%,只要20%人投反對即可否決)
@@巴姆特 現在爭議法案藍白都採取不在委員會討論直接強行逕付二讀,這樣有符合民主程序嗎?
@@巴姆特 翁曉玲現在要改成的是"絕對多數",人家原文就寫得很清楚差別在哪了,你才是沒住在台灣吧
@@tzuhan 不是經過民主程序嗎? 就像是死刑需要三審 一致決 5 3 3 只要一審的一名法官就有絕對否決權了 這些還只是大法官說的 民意不重要 民意是民粹 不需要聽 你在講這些是民粹嗎?
人民聲請釋憲,廢除不分區制度!或能罷免不分區
立職法、憲訴法、財劃法(統籌分配部分)...這屆立委動的都是「準憲法」(Quasi-contitutional),按照這個態勢,大概還會修監察法、法官法、地制法、預決算法、戒嚴法、典試法、赦免法、國籍法、提審法、條約法、選罷法
擺爛兩黨居然還有人說遲早要統一
要不要這麼噁
看了好難過。被這樣一個爛立委搞壞台灣民主
這不是笨,是壞慘了
但我們不會放棄守護我們的台灣~台灣加油
有一點很重要,台灣是民主制度,而不是運用大法官治國。大法官可以剝奪法官對死刑犯判決的權利,從多數決改為要一致決。少數的大法官就可以違背民意讓死刑犯難以執行而停擺。也讓台灣變成實質廢死又沒有終身監禁制度。最重刑責25年就可假釋,世界上也那個國家有這樣寬鬆的刑責?從這實例我們嚴謹大法官有錯嗎?再來大法官變成酬庸職,而不是公正客觀有法學素養。賴總統所提名的私法院正負院長,張文貞、姚立明大家可以查一下黑歷史,連國家司法都可政治酬庸,天底下有什麼事民進黨不敢做的呢?國家的前景就像人生一段旅程,行曩有限我們需要把有價值的東西放前面。請問瑩真律師您這論述有把公平正義放前面當北斗指引國家正確的方向嗎?
你講的有道理但是不是應該從提名人去改革或有替代機制讓憲法法庭不致停擺?停擺後的嚴重性遠超於現在你說的狀況。
如果停擺後立法沒有辦法被宣告違憲,下一步如果藍白立法延任200年,立委死後同黨繼任又如何?這樣是不是另一種獨裁?
其實就算明白大家對大法官有多少的不滿,即使知道你們不明白大法官解釋等於憲法,也是法治國的一環,但可不可以冷靜一下想一想如果立法權沒有一個機關可以宣告他們的行為是無效,可以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吳昊忻 看來你沒認真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裡面的人事同意權
@@巴姆特 我當然知道他們有同意權,但不應該在不同意或不行使時同時修憲訴法使憲法法庭停擺。
或者有其他方法處理藍白的不滿,如快速否決現在的提名,逼總統重新提名等等方法。
@@吳昊忻 要審查大法官 請民進黨提案要求審查大法官 不提案 然後怪別人不審查?? 柯建銘都說說不急了 不知道你在急什麼
一致決是否是大法官侵害立法權呢?根本就是!法院的判決既然認證公民不服從,那人民可不可以對司法院表示公民不服從?如果公民不服從只能針對行政和立法而不能針對司法,那豈不是司法至上,也隱含司法永遠不會犯錯的意思。😊😅😂❤
翁上人一肚子壞水
一肚子紅水
6:47 原來不分區立委是為了設計要代表"大陸"地區的民意喔,我太震驚了
小小的台灣需要那麼多立委嗎?
今年國會的表現說明了我們的立委太多了,多到有些不幹正事,專門作亂,而且作亂的很大比例是不分區立委。
我認為不分區立委代表的不是民意,是黨意,所以不分區立委應該廢除,或是改成必須由全國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不能綁政黨的方式選出,並且要可以被罷免。
無法約束不分區立委,是否應該廢除。
謝謝瑩真律師非常清楚的講解,也希望這些毀壞憲政的立委們可以趕緊下臺,再讓他們這麼玩下去,台灣的民主真的在倒退中了呀!!!
翁大立委真的很不OK欸……根本是來搗亂的吧
換成中國角度他做的超棒
覺得背後的黨主席也有不少責任,翁上人只是打手而已
問清華大學怎搞的阿
這件事又被那個社會局的事情蓋過去了
砍掉不分區立委~毫無民意基礎的亂源
台灣還是很多沒地方基礎但很有抱負很有能力的,應該要保留才對,適當減少也行
民初有大總統,現在有國民黨大立委!
大法官憲法判決,認定死刑要一致決,難到是要惡搞死刑?提高門檻是不是要更嚴謹?
如果因為大法官提的一致決高門檻,導致不能判死亡是災難嗎?
按照香港被毀滅的步驟,下一步是延後不分區立委選舉。
民主體制破洞不小,要如何防治國家被顛覆瓦解~~~.
很難過,想不到竟然沒什麼人知道這件事影響這麼嚴重
感謝瑩真律師分享,我才知道這些歷史
其實讓她們廢憲法法庭也行,行政權就獨大了,立什麼法都不簽,立委也只能吠了
感謝瑩真律師解釋給我們聽,讓我知道為何翁立委的提案會讓憲法法庭癱瘓
謝謝律師!
感謝🙏台灣加油
應該 多選一些 大法官
兼任於 地方法院 把關
減少人民無謂的訴訟折騰
翁上人要癱瘓憲法法庭,然後國會擴權法搭配總統即問即答,可以把賴總統關起來,整個套裝都有目的
不分區立委不是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無法代表真正的民意、爲什麼不能廢掉這個悪制度。全部改為民選?
😮 不知道藍白的律師是否大多支持翁?
我比較好奇,他們癱瘓憲法法庭,有違憲問題就不能申請釋憲吧
那立委立案通過
總統不公告 行政院不執行
也就沒所謂的違憲問題吧
希望政府還給全民公投覆決權,美國民眾有公投覆決權,像"翁曉玲惡搞大法官!提高表決門檻會讓程序"可由全民公投覆決,政府應該對全民有信心。
好!藍綠很多人都會剉了等。😊😅😂❤
某些人說有幾百名綠師上街抗議,那為何沒有幾百名藍白師表達支持?
瑩真律師不知道這次的大法官的審查時間是民進黨提的嗎?
瑩真律師會分享勞動部案牽扯的法律層面嗎?
立院嚴審大法官人選為主要任務!
同意,但不能同時修法使憲法法庭停擺
@@吳昊忻 那就不要提名名嘴競選總部主委來擔任大法官 這修法就沒意義了 請提名 有過法官資格的人選 沒政黨色彩 應該不會有人反對
@@巴姆特 七個包裹有一個你認為有問題的話正確的做法是將你認為有問題的退回並說明原因,而不是把七個包裹都退回還要求重新撿貨
@@巴姆特 同意,所以問題在提名,不是在於同時修憲訴法,所以你應該也是反對藍白法案的
@@adgjlzcbmn1712 那你應該叫民進黨提案審查大法官提名 才有辦法退貨重新驗貨
可以聲請暫時處份
民進黨該提不適任不分區可罷免的法案,因為不分區本身就是沒有民意基礎。
剛好盈真律師從萬年國代講起
你就知道台灣被中(華民)國後的問題了
律師,可以出一集獎國會擴權的釋憲結果嗎
已經講過了喔
謝謝律師😊
不分區立委不能罷免是不是也可以釋憲修法?
提出修法的人,應該不在意,到底是不是高門檻或是低門檻,適合或不適合。而是只是要台灣混亂,或是由目前多數的立法院總覽大權⋯他們根本不考慮,換人做做看的結果是什麼?反而希望下次換的人是習維尼,那時反正中華民國憲法也不存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可不吃這一套。
解說的太好了,可以提名大法官了🎉🎉🎉
許久前讀到相關新聞,翁委員用來正當化自己修法的理由之一,是以“迴避”情況下,可能發生大法官審理案件時,只需要3、4、5人就可以做成決議,可能會導致大法官過度為特定政黨服務。(這種理由值得三個白眼)
我覺得就算她設想的理由是合理正當的好了,但她的修法可以解決問題嗎?情況是這樣的,憲訴法第四條修正條文是定義憲訴法中的現有總額一詞,預設值為憲法上的法定人數,但也就只是預設值而已。
用程式的邏輯會比較好理解,這個規定就像是寫一個函式:
def 評議(x, 現有總額 = 15)
if x >= 現有總額 // 2
print(’通過’)
如果在使用上只給定x的值如“評議(9)”,那現有總額就會以15計算。如果同時給定兩個數值,如“評議(5, 現有總額 = 10)”,程式在計算的時候就會更新用10來計算現有總額,而非定義函式時的15。
那現有總額是不是一個可以被調整的數值呢?我的理解是,憲訴法第12條規定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如果當程式碼這樣run下來,第四條設定現有總額預設值,第12條依迴避情況更新值,然後在第30條等規定中帶入新值。
所以我一直以來的理解都是,迴避問題就只是修個寂寞,這樣修法下唯一會出問題的只有大法官出缺的情況。
我覺得需要為清大聘了這樣的人到科法所教憲法這件事道歉,歡迎大家寄信給清大校方跟科法所,有禮貌的請他們於合聘年限3年屆滿起不再繼續合聘(實話實說我找不到解聘的辦法)
清大有這種副教授真的是有夠丟臉....
當奴才的,
從沒好下場。
半國昌都只講別國前一半下限,還很驕傲問的部長回答不出來。是部長不知道有配套,還是不敢打臉黃一半。
支持瑩真律師
律師染的新髮色好好看 請跟我結婚
超派鐵拳❤❤❤超哥萬歲❤❤❤愛超哥❤❤❤支持超派❤❤❤暴力無罪❤❤❤有錢無敵❤❤❤超哥萬歲❤❤❤律師挺到底❤❤❤
覺得他有一天 提出投降中國條款都有可能 根本車輪黨mvp
大法官遴選好像也不太對阿,起初設立五權就是要各全權分明,是因為只剩台灣省問題? 如果只是省的問題,那把縣市改成省來做!
👍👍👍
期待瑩真律師怎麼護航公務員霸凌事件
燒成這樣竟然沒有拍片呀
下週會有影片喔❤️
超派的誠意道歉都可以給9分了,這個謝宜蓉還有哭哭,更有誠意,你應該也會給非常高分吼😂
國民黨利用立法院的多數,強行擴權及修惡法,漸漸走向獨裁之路。獨裁是如何形成?就是掌權的時候,修訂有利於自己的法令,選舉時己方比較容易當選,如此一再修訂利於自己的法令而當選,最終達成獨裁統治。希特勒、普丁都是如此走上獨裁。立法委員大都是地方派系,國民黨長期執政,掌控地方派系,立委選舉有利於國民黨(如同縣市長及議員大都是國民黨),所以國民黨才全力推動立法院擴權及修惡法,萬一將來總統又被國民黨選上,恐怕又要回到威權的黨國體制。全民都應覺醒,民主與獨裁,只在一念之間。
律師,說真的,我覺得我已經放棄了,顯然台灣人的選擇就是賣台,才會選出一堆這種立委,我現在都已經盡量不看新聞了,因為越看越絕望,總覺得台灣已經沒救了。
台灣還有一群不放棄的人在努力,但真的不需要浪費唇舌去教育藍白雜草,那些真的沒救了。
律師沒講的是,這次人選幾乎都跟綠營友好,只差沒加入政黨而已....
你這樣幫腔算是監督執政黨嗎?
直到憲法法庭辯論時才認清昌的醜態 翁更不用講 昌都不如
人民自己選出來的😂
沒空
👏
❤給妳一個讚🎉
靠人民的公投法
没有大法官解释宪法国家怎么办?
没有大主教解释圣经基督怎么办?
只能說許宗力要濫用權力才會變成現在這樣子...大家也希望大法官能尊重自己職務與高榮譽感..但是濫用已經是明顯的事實...哪有做出的解釋都對民進黨有利..還可以自己創造法律...
解散國會!!!
錯誤的三審三個法官,死的是一人,但錯誤的大法官,死的是整個國家。死刑犯都要求一致決了,大法官只需要總額2/3同意有很難嗎?
行政、司法,遇到糟糕的人做出錯誤的決定都能彼此制衡,但大法官做出錯誤的決定,除了修憲,還有誰能制衡?
@@lawerjudge9006 我並不反對公投,但公投不是萬靈丹,什麼事都靠公投,那要政府做什麼?
被迫學習😢
看到觀看數變成這樣我就放心了
愛之並
國眾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直白翻譯
0:57 先稱讚觀眾 願意參與了解是很棒的
很棒歸很棒,現在出了點"問題(翁曉玲)",需要很棒的各位再來檢視一下。
最嚴重 大法官"可能" 無法做出憲法判決
很多律師有上街抗議!!
3:51 大法官釋憲有其意義 (*同婚通過是大法官的功勞)
4:51 立委也是靠大法官,才有現在的"地位"(人民直選、有任期)
6:48 再次重申 如果沒有大法官解釋 就不會有立委
7:00 沒有大法官 就沒有民主
7:28 這邊拉了役男出來討論,沒有大法官 役男就不能出國(能出國 是大法官的功勞)
8:08 提到 隱私權的部分,沒有大法官 個人的指紋就會被收集(有隱私權 是大法官的功勞)
8:40 舉了一堆例子,大法官很重要,而且"不分藍綠" (不然大法官很難扛住壓力)
舉證完大法官的重要性之後,才開始提及這次提高表決門檻的事情。
我的評論:
五權分立,三權分治。其實就是互相拉扯的。
司法很重要,確實是很重要。
立法現在在"制衡"司法的時候,如果要抨擊"制衡過頭"的時候。
該討論的應該是,如何"制衡"。而非抨擊"制衡行為"。
瑩真律師有提出來,有關心。但卻沒有提出"你認為的好的方案",其實有點可惜。
不然我覺得整個影片會在更上一層樓
其實有提到日本和德國的方案 但篇幅比較小 我認為德國的方案就挺好
@@vkyajyu 整個世界 就只有台灣在使用五權分治,如果不打掉重練。我覺得參考國外都會變成組合怪。蠻尷尬
回到你說的德國方案好,我確實認同。但是卻又無法直接沿用。台灣有台灣的問題。如果能"沿用",那不會有大法官認定這次修憲違憲了。 可以去聽聽 林濁水 的發言(下班瀚你聊)。
不過吧!! 一直討論討論,都是好事!! 有討論 才有思考,社會也才更進一步。
權力分立不是互相制衡,拜託隨便一本憲法爭點課本讀一下啦🫠
@@chouyenpin
權力分立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實現互相制衡,是為了什麼🤔,我「法學素養」不高,但學校公民課有好好上。
你可以給個高見😌😌
孟德斯鳩:
行政權負責執行法律,但需要受到立法機構的監督。
立法權負責制定法律,但必須經過行政機構的批准或司法機構的審查。
司法權則負責解釋和適用法律,並能制約行政與立法行為的合法性。
@@saika13 其實五權分立我不認為不行
不行的是的產生方式
一開始的監察院設計是具有國會性質的(間接民選) 一個國會負責立法 一個國會負責抓弊案 因為沒有明顯利害關係 感覺起來也不奇怪
問題就在監察委員產生方式讓其與總統和立院都有利害關係 導致只能相信其個人品德 望其能超越黨派 且人數少 然而卻要監察全國
考試院能夠正常運行 雖然雞肋但也沒嚴重弊端 基本上就是順便一起被廢
翁她這法律也是違憲的吧
又壞又爛
大法官的影響之大,看美國川普提名的大法官影響了墮胎相關案例,老實說翁曉玲固然有爭議,但我也認為大法官的政治色彩和意識型態應該去除,至少大法官在死刑議題上甚至還擴大解釋和對死刑的限制,不也是超越了大法官的工作呢?雖然翁曉玲意識形態和一些思想讓人詬病,但如果對大法官相關法令能更完善,不要讓大法官認為在這個位置上可以穩穩退休或尸位素餐,未嘗不好,我認為針對擔任大法官資格的門檻嚴格比大法官同意門檻更重要
777
國民眾黨走開啦!?
自己選的自己承擔
又不是我選的
誰要選這種立委啊
不分區立委由黨提名,不經選舉
@@陳柏君-r6p 問題是政黨票夠多才會讓她當立委
@@marsyh1722 她的政黨是多數,要認命,不然就是走體制外,天天抗議
翁曉玲是不是想顛覆國家
牠不認台灣是牠的國家
好了啦側翼,拿那種老古董來說嘴,你怎麼不說當初罷免陳柏維的時候誰在那邊說選罷法有問題,我就問你大法官提個姚立明難道不好笑嗎,還在那邊說不審人事,這種水準放進去才是瀆職,所以三個大法官可以出憲判字的問題是不是應該要避免,前面還放幾個幾乎全員出席的重大案件來唬人,騙騙外行差不多就行了,別把自己也騙了
對憲法 很有意見 ..國會可以 提出 修憲案
對於 立法院修的法有意見 請選贏 按照民主程序 去投票
@@巴姆特對於立委職務有罷免的民意權力,請不要提高門檻,該怎樣就怎樣,會被罷掉還是生存,國會可以接受審視,不要破壞遊戲規則
@@ashane70 法案過了嗎? 修法了嗎? 法案都需要按照民主程序 人民代表完成的 覺得法修的不好 民意代表需要負起政治責任的 你可以下次不要投票給他 畢竟這是民主 不是獨裁
@@巴姆特 我從未投給國民黨、民眾黨,道不同不須委屈求全。
有些法案未必經過民意多數同意,就還是有政黨要硬幹,如再修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用民眾黨常說的「沒錯幹嘛道歉」,同理可証,做的好何必提高罷免難度?
還是你也贊成這般操作?
@@ashane70 法案都需要討論 雙方意見不合 按照民主程序完成投票 民意代表 需要負起政治責任
等法案通過了 不開心了 再來講吧 都還沒修法 決定要用那條法案了? 決定調高門檻了?連法案都還沒排上議程
你在那邊講一堆空話 是有屁用?
先倒讚再看看能不能看得下去
瑩真律師你會給謝宜容的道歉幾分呢?
超過一百分💯
畢竟都鬧出人命了,還願意出來道歉
跟超哥打人一樣的邏輯
出來械鬥啦!
一定是謝宜容贏阿!因為她有裝哭,比阿超有誠意多了
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