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因果律則-命運的路途是跟隨著因果的?〈哲學五厘米〉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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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9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0

  • @朱美媚-u2r
    @朱美媚-u2r 6 лет назад +6

    謝謝陶先生,謝謝于飛,追求及學習智識,的確是人生很重要和快樂的過程。

    • @pingapple123
      @pingapple123 6 лет назад

      朱美媚 上面寫的內容撮要精凖到位,猜是出於陶老師或他的高足之手。

    • @swkit125
      @swkit125 2 года назад

      追求知識應該係學科學 而唔係哲學
      科學解釋唔到先去哲學 (另外一種吹水解釋一到解釋唔到既東西)

  • @chancasual1029
    @chancasual1029 6 лет назад +2

    關於佛教的本無一物我是贊成的,但在詮釋上有點不同,這稍後再談,但因果客觀卻可在某意義上成立的,先再講一下我的因果定義, 小弟認為任何具有定域或個體特征的存在定義的自變量或共變量的變化前後的關係就係因果。例如特征紅色球體在某一位置,然後發現紅色球體在另一位置時,這時由於人類會視這相同特征的球體為同一存在意義,所以會視之為一紅色球體由一位置轉變到另一位置,這種球體位置變化關係就是其中一種形式的因果關係。總之任何變化現象都是因果現象,至於唔同觀察構造產生唔同結果,其識別感覺的確是主觀,但其觀察內容的數學關係部分卻是共識的,即是只要出現數學關係其所有數學原理都會適用。即是只要魚和人的共同觀察目標在一米外的距離外,經過一秒後撞到自己的時間單位量將會是一樣的,只是單位的感覺可能不一樣,又例如魚是因只看到球形,所以和人看的不同,但是以球形看世界的結果卻是一樣的,即人如果換.成球眼就會和魚的觀察物理單位間隔一樣,和相對論一樣就算唔同運動和時間體系但同一體系的物理定律卻是不變的,所以這反而更能表達客觀因果效應,即同條件產生同結果的普適意義才是客觀因果的中心意義,只是你未必能掌握整個系統的條件狀況。還有儘管你有全知的能力,但當中那因對那果仍是已定,包括你的全知後決定力,例如你正是因為有全知的這因而產生對應全知的果。
    但上述所說的一切因果主觀客觀等都不是真的,只是色界(物質界)的運作原理,不是真的,這見解是來自我的佛教詮釋。我的佛教詮釋是唯識,簡單地說即是意識內容並不是真的,即意識內容並沒有對應的物理現象,例如一本描繪宇宙的物理狀況的小說,說由粒子,量子力學等等構成,但實際上是由紙張墨水等構成,和其內容無關。人類的意識內容就像小說的內容一樣不是真的。所以無常和因緣和合只係你仍執分別心才受其約束,即不是真有無常。正如佛常說無始以來不生不滅,既不生不滅又何來無常。所以無常也不是真的。所以整個色界(物質界)是虛幻不是比喻是真的不是真,可以說是幻覺也不為過。
    最後談一下自由意志的結論,就是自由意志不是有冇的問題而是根本連概念也不成立,因為任何形式的存在意義都必須面對來源問題即就算下決定的念頭都要面對來源問題,然而任何來源的可能性卻只有三種-一.基於原因,例如性格(由與環境互動的心路歷程產生),這明顯不是自由。二、隨機,當然也不是自由,三.自有,話明自有,即不能控制,也當然不是自由。可以想象的念頭產生的來源的可能性都無法形成自由這狀態。所以自由意志實際連假想概念也無法成立。不過好在應該冇人會理小弟的謬論,否則自由意志選擇不成立的話,正如陶生所講,會產生好大問題,例如宗教,而最大問題是法律,因為許多法律都是建基於有自由意志下才成立,並不是于飛說得那麼冇問題。

  • @jimmychan8791
    @jimmychan8791 5 лет назад

    可能只是一部機械的多个开關掣穿過一个黑箱后的开關結果。一个結及一个果可是預見。但最終是你决定前的事(多个複合的結和果)人就是性格。上帝予的,但是可調節的。物就是造物主的。但人的進步也可調節甚至毀滅?

  • @alicebellamio5491
    @alicebellamio5491 6 лет назад

    好多問題是科學沒法解釋的

    • @01lala28
      @01lala28 5 лет назад

      科學係指人所認識既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