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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是這樣的
阿你們敢不敢講IWIN?
奇怪的知識增加了
@@shasha77與其更新影片,要不要好好回應蘇丹紅的影片?你們還想拖多久??
就算喪失生殖功能,這些性侵罪犯也會用其他東西(手指,或是柱子鐵棒等其他物品)侵害他人,化學去勢只是讓受害人不會受孕,還是會受到性病及外傷所以比起化學去勢,我更支持化學去世
😂agree
洗王水澡
我支持砍了手掌(一般來說 少了手掌想再暴力犯罪很難吧
還可能引發更變態的心理轉職成連環殺人魔之類的
果然原地去世才是最有效的
某種程度來說,去勢跟去世我都不反對。
哈哈哈哈哈 兩種我更支持後者😏
地球人口爆炸,若犯行明確,去世真的算是救地球、防止加害人再犯及避免無辜者受害的最佳選項
很棒,可以並行,換個性別投胎😂😂
剁掉讚成,但是死刑反對。對於強姦累犯唯一死刑,會曾加被害者被殺的風險。強姦初犯坐牢十,二犯陰囊割掉,三犯陰莖切除,而且切深ㄧ點讓他時常漏尿,小便時呈扇面,一輩子不方便。
@@法彼不可并行,強姦加害者會想說作都已經作了,不如把那個女的殺害,減少被逮的機率。萬一剛開始你情我願,事後被女性反咬時,要如何脫身?
加油
感謝 志祺 的的無金援用心 👍
已經加入我的播放清單,也已經按喜歡了,雖然沒辦法在經濟上支持你們,但可以在精神上支持你們。另外,作為一個觀眾,真的要學會如何突破RUclips演算法的限制,不然會錯過很多好的內容。
這也黃標,RUclips 真的越來越中共了,一堆不能講🙄
我不支持,但並不是因為人權隱憂或懲罰治療的爭議,很多人以為性就只是性衝動性欲造成的,但事實上很多的性犯罪其實是心理問題造成的,妳只要看看古代宦官因為失去性能力後,心理逐漸變態,最後研究出多少變態的玩法的各種記載,甚至直到現代,時不時的都還會聽到一些失去性能力的丈夫,開始迷戀上一些很不妙的玩法,甚至還會用以愛的方式誘騙強迫妻子配合的傳聞,我認為這麼做,只會製造出更恐怖的變態怪物在我們周圍趴趴走而已,如果這麼厭惡他們,與其浪費醫療資源幫他去勢,不如將這些人永遠監禁用作精神研究的實驗體,或是直接處死還比較有效率。
接處死還比較有效率,確實比較好,因為有心理問題而去做變態的事的人不會覺得自己是變態
死刑!全部死刑!
同意 我記得性欲是由大腦產生而非性器官 所以閹割並不能解決問題 他們累犯我想不只是為了一時快感 更是享受侵犯他人的感覺 一但閹割了恐怕會用更可怕的方式去侵犯他人
我在想,如果真有人從兒時就進行閹割,失去荷爾蒙的發育,不會變成 性犯罪者 吧 ~?😁
閹割後再死刑👍
敢對他人不利,就切除犯罪工具,👍
全世界這方面的其實冤罪並不少,哪怕是印度冤罪也不算少,真這麼做就算是在台灣也大概率會逼出全力報復社會的人,然後出事後政府有裡由成立新的攤屋辦公室,新聞就算奇蹟似的報導來龍去脈民眾也不會關心,從結果上來看,沒任何好處。
@@路西法-f9x我深表同意
@@路西法-f9x 那就加個限制, 在「現行犯」而且有在受宮者體內找到犯罪者的 某種體液 的場合下才這樣做吧.
請問誰要執行呢?醫生不能違反希波克拉底誓言
@@chnet968也有很多案件是雙方同意性交,女方事後反口的,有些女方什至事後吃安眠藥假稱被迷x
不支持性侵並非是性慾,而是給人一種「我有侵犯你的權力」的快感,化學或物理去勢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老實說我覺得性侵犯是全部犯罪中最值得死刑的一種犯罪殺人有可能誤殺,後面可能有很多不得已的故事但性侵不是,他就是一種故意犯罪,故意中的故意--補充好像有不少人誤會我的意思是性侵犯人唯一死刑並不是殺人罪都不是唯一死刑了,其他犯罪當然也不是(應該說沒有任何一種犯罪是)只是我覺得性侵罪很值得將死刑列入量刑之一比如說影片的這位性侵犯,他毀了那麼多人的一生,出獄後需要花費的龐大監視費用,值得一個死刑
不過 性侵 也確實有不少是冤案, 因此只支持在「對犯罪事實完全沒有疑慮」的情況下進行無法回頭的刑罰,
@@chnet968 不管什麼犯罪都應該力求證據齊全,特別是死刑要"從嚴"認定,而不是廢死聯盟那種「生命刑不可回復」所以就要廢除的怪邏輯,有爭議就走法庭去爭訟,不去力求審判公正卻老想偷吃步,搞「未審就先除罪」的歪招,真的是搞不懂這些人的正義在哪裡。
@@chnet968 一好就沒二好,支持死刑的基本就是用寧願錯殺100也不可放過一個的做法最安全了 XDD
@@sitanrasashoola253 我廢死跟死刑都反對跟支持!廢死的話就必須真無期徒刑!而現在死刑也太噁心了,我認為死刑要讓受害者家屬或關係人親自執行!這才真的一命換一命啊!
@@chnet968 當然,比如說影片中的那位犯人就滿值得死刑
B,萬一性侵犯反而用異物傷害人更可怕......民國85年不是有個案件受害者被竹竿穿刺到連腸子都嚴重缺損在18歲就過世嗎?在加害人不是男性的場合更是沒用,女生霸凌女生的社會案件也有用異物的,人性之惡不能低估。
確實 還有用刀做拜觀音的,危
化學去勢的一個功能在於消滅其性慾
@@Chunghwa_2000 那也沒解決問題,沒性慾=不會侵害他人 是個很粗淺的判斷。
近期惡保母虐殺幼童案的新聞提到幼童傷勢中有一項是生殖器被燒焦,這也算是一種性侵犯,若對於加害人採用化學去勢,確實無法起到遏止作用
支持去世
我支持對性犯罪者物理去勢
沒用的,性侵也能用手或工具,性侵應該要死刑才對
要是去上面的頭我可以支持!
@@狗阿寶把雙手砍斷就好了,也要讓這些人體會一下生不如死的感覺啊
物理去世
@@狗阿寶這樣可能會造成反效果 把人雷普之後可能會殺了她 我建議關40年+不得上訴+不得假釋
不支持化學閹割,首先成本及後續問題都太多,要是我小孩遭遇性侵,我無法想像犯人活著有機會對其他孩子或甚至再對我小孩出手,執行完死刑的犯人的再犯率是0,可以參考一下。
而且如果是男生被性侵呢?如果女性是加害者呢?
有些國家用使用鞭刑是不錯的選擇,痛徹心扉一鞭永遠留下的疤痕,而且不會造成永久的傷殘,或許可以比較有效的讓加害者體會受害者所受到的創傷,也可以借此作为為其喝阻。
然後新加坡就被講沒人權(雖然沒人權不是只有鞭刑的部分人權團體總是在這種時候出來刷存在感而不是普世價值認為需要他們發聲的時候
@@hoshino91 事實是人權團體做了甚麼事情你根本不知道
@@hoshino91 那些受害者,或是因此身心都受到創傷,甚至餘生都走不出被害陰影,和是受害者的家人,難道這些就是受害者活該有的人權?我個人認為犯罪成本太低也是一種法律漏洞,因為這讓潛在犯罪者顧慮更少了。P.S. 重罰不一定有絕對的效果,但確實是有相當的成效,這問題要討論的話也很難得出一個大家都滿意個結果。
我也認同 什麼罰錢關起來對某些人根本沒差 最好什麼懲罰都加上鞭刑
@@zhanghui-ei3ml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我是在諷刺人權團體總是幫罪犯發聲
別忘了 除了gg,其實還有很多部位或透過很多器具,也能達到性侵的目的😂
至少不會因為這樣就讓受害者懷孕😱
照這樣講只能變成人彘了…
@@甲魚-l5t 雖然不會懷孕但被非性器官的器具折磨死的機率可能會更高 素媛被折磨的終身掛尿袋 還有腸子都被扯出來的
@@KRHSR舌头👅
@@oliver6223 人彘舌頭也會被拔掉 (瞎聾啞)
我個人對性侵的理解,性侵並非起因於性慾,而是藉由性這個與個人身體自主強烈關聯性的行為,來感受自己對他人的掌控,所以去勢看似有效,但恐怕效果不佳......就像刀一個罪犯簡單,但產生罪犯的因素沒變,我們還有源源不覺得罪犯出現......最後只是變成罪犯無窮無盡,而社會則是無時無刻在傷亡。
如果科學數據說有下降那就是有效,我我們自己這樣判斷來說大家說都有理
我替受害者感到不公平,我觉得切掉更好,干嘛还要跟一个毫无人性的人谈人权,有够恶心的
當然支持
完全文不對題@@conan210148
早就想過切G無用的問題了所以我推薦再犯者切慣用手的手指切掉三根換另手,另手再切三根再回切到慣用手搭配鞭刑使用
我反對化學去勢, 建議改為物理去勢
笑死,你不知道一堆重大性侵案都是用竹子、棒狀物、刀等等物品性侵的嗎
@@RussiaHead 用 木棒
如果去勢不夠,也可以改為去世
物理去勢後就會去世了,讚👍🏻
支持,因為根據研究,大部份的性犯罪者都不會只有犯下一次罪行,推行物理去勢刑罰還可以赫阻想犯罪的人。
我也支持把他犯罪工具拿掉一勞永逸
留言區484很多人不知道化學去勢是啥根本沒切除這個動作啊?
切! 是物理去勢!
這都不是真方法 一律死刑永絕後患
化學去勢後,吃威 會不會就還是可以抽插了?
@@stay3507好問題 (我覺得應該是不行可以的話也太容易就破解
直接化學去世或物理去世最好
人類真的追求過度進步倒置事情複雜化,切掉...身為男性個人是覺得直接切掉。
身為男人+有女兒~我也覺得切掉~管你還有沒有工具~
我覺得死刑比較快,切掉也有可能再犯,但死刑保證不可能再犯
有根本沒有一樣吧,誰說性侵就一定是用那根來犯案,用手指工具的也不在少數,根本治標不治本,還不如關起來
很多反對嚴刑的立場都說要預防或改善結構性問題,所以不要嚴刑⋯⋯為什麼不雙線進行呢,一邊懲罰已經犯下罪行的人,一邊預防潛在危險的發生。併行的成本更高,但只實施一個又達不到效果,甚至花時間爭哪個最好的時候,代價還是社會裡的其他人在承擔啊,更別說那些已經受傷的人又該怎麼辦。
謝謝!
很好啊!他沒能力控制自己性欲,就由社會幫他控制自己
不支持死刑 覺得可以拿來當人體實驗體 做各種實驗 為社會做貢獻
還是要警惕那個人是否還會用更殘忍的方式對待其他人
我覺得「帶有處罰意味」並不能成為反對的理由畢竟人家是真的犯罪了,本來就要接受懲罰只是確實「判刑的是法官,但劑量要給多少是醫生才專業」這個論點需要審慎考量畢竟如某樓留言所說,醫生不可能違背他的誓言除非可以研發出副作用較小或較不嚴重的藥劑然後像毒癮替代療法的美沙冬那樣的模式
志祺好,想問志祺能不能做一部關於最近虐童案的影片?因為這件事背後反映出台灣社工與社會制度的問題
推上去
這麼嚴肅的問題為什麼要黃標🤔
沒有標準 就沒有雙標問題😂
如果要涉及人體刑責,那,犯罪定案就必須非常嚴謹,不要讓刑責變成有意人士要脅他人的工具。日本的勒索冤罪就非常有名。
要是真的對社會很大危害的沒啥意見,但假如冤罪要怎麼辦,就像死刑一樣總有冤罪的可能性,但說要關一輩子也不太實際,畢竟也是有假釋這類保護機制存在的💩
現在科技如此進步,辦案能辦成冤案那鐵定是國家的問題。但至少能殺雞儆猴安定社會。既然都是潛在犯
可以當作雞尾酒療法保護管束、電子腳鐐、限制住居活動地行為認知治療再搭配化學趨勢本來就不能只指望一種方法或手段當作萬靈藥解決一個社會問題但這並不代表這個手段沒效或不該被嘗試而可能造成的問題,可以透過專家個案考慮評估
除非打造出烏托邦的去性別進化,或是演化成無慾的基因。性犯罪、性暴力、性控制在人性與社會上,感覺還是難以根除,頂多大數據的犯罪防治而已。
如果在公平的角度而言性犯罪者需閹割,那麼偷竊便要斬掉雙手,犯斬人者便要被斬,唯獨強化對性犯罪不但根治不了問題,反而引起更多問題,如灌輸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心態給予大眾。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妄加重刑可能只會適得其反。
非常同意,一味增加刑罰只會增加社會壓力和戾氣,導致人們對「犯錯」更加敏感,整個環境更加壓抑反而會催生出更多問題我對法律或心理學等等範疇知之甚少,但我尊重這些領域的專業性,反對由情緒、仇恨主導立法、修法的討論和程序
頂個
說得太好了 我認為這種以眼還眼的心態真的值得深思 尤其是那些傷人者 也沒見現在有刑法是剁掉雙手
頂
嚴重程度有差,就像為甚麼販毒、製造毒品最重可以死刑,而偷竊不可能死刑一樣,就是因為他們的嚴重性完全不同台灣目前依然保有死刑,而死刑本身就是一種「懲罰」的刑罰,犯了罪就要付出代價,鄭捷隨機殺人罪大惡極,所以被判處死刑,也就是你說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依照罪刑的嚴重程度,本就應該有不同的量刑,所以你在台灣說偷竊要斬掉雙手,多數人也會覺得太過份了,但說把殺人犯斬掉雙手,我想有不少人會舉雙手同意,隨便加重刑可能適得其反我同意,但我也想強調,維持現狀也不一定更好,我們可以調整,我們也確實需要調整,重大犯罪者的刑罰,這是需要認真討論的議題,而不是整天原地踏步。
事情又繞回到刑罰到底是犯罪後必須付出的代價還是遏止再犯的手段?我個人是傾向是犯罪後必須付出的代價,假設殺人者十年以上最高到死刑,如果你殺人了就要有被處死刑的心理準備,如果是被關出來,之後他改不改就是另一回事了,這不是量刑該考慮的,但如果是為了遏止再犯,除了無期徒刑和死刑,就沒有其他刑罰可以保證不再犯了
只不過是讓民眾感覺良好的刑法而已,性快感又不是只能通過生殖器官產生,至於嚇阻犯罪這點真的很難評價。
要做過才知道,希望能有相關科學數據支持
大腦本身就可以產生,看來還是得砍頭
聽過幾百個刑案,性侵犯者根本不怕被關,他們終生一犯再犯,但他們絕對怕被切gg,如果定讞就切gg,性犯罪率絕對大幅下降,劃定一個區域,切完gg後流放到那個區域直到出獄的性犯人死亡。幾乎每個國家都有死刑,國家可以剝奪犯罪者的生命,但卻沒有物理去勢的刑罰。
台灣已經是為數不多沒死刑的人
死刑就好了,跟酒駕一樣,雖然不能解決未來沒有其他人會再犯,但至少這位犯人不能再犯不能再造成其他人傷害⋯⋯性侵害和酒駕的人其實都是心理問題或大腦有問題,再怎麼關或罰則都沒有太多作用。
看到這個拋棄嬰屍新聞,我的視角不太一樣(小情侶男21女19)說看到嬰兒第一時間沒有呼吸,驚慌所以遺棄,覺得很感慨,現在小孩被保護的太好了嗎?這個女孩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處理,也沒有人能支援幫助一定很慌很害怕吧。男生的角色是不是也有一定的掙扎跟害怕,可能嘗試做點自認負責任的事情(雖然是不對的行為)不管中間過程如何,女生19了,已經到法定年齡了。不管生下來之前的故事如何曲折。其實生下來的第一時間即使是死胎,叫救護車,後續醫院介入,因為不是殺死小孩。其實還是能開死亡證明。也會有殯儀館銜接。不至於鬧那麼大的動靜。即使通報警察,通報社會局聯繫各單位,不想驚動家長,都不至於鬧得全台皆知。我沒有要討論已經離開的小天使,事情已經發生了,RIP。但我想知道,如果今天她們的處理方式不一樣,事情後續發展也會不同,我想問志期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你的處理方式?
終生監禁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
太花錢了,誰的稅金願意拿來養這種人?
監獄不夠用XD
那給他們吃更爛的東西?不然讓他們餓死感覺也不錯,這樣換人的速度也會比較快,不怕不夠用了
我覺得罪有應得是合理的,但對於這作法對於日後會影響犯罪者行後融入社會的難度,這方面我覺得就不可行,既然藥物會有這問題,那就回歸物理的方式就沒有融入社會跟疾病的問題了。至於犯罪者的權利,除非他有精神疾病,不然都是犯罪者在自己的選擇下犯罪的,同時既然都已犯罪代表他已侵害到他人,真的沒有權力跟人家提他自己的人權。
應該是讓罪犯去世~~~而不是去勢~~~~
不能控制自己的基因應該根除
化學壓制可以用在被精力旺盛困擾的人身上使其可以正常生活,不然感覺挺困擾的
很難說欸,因為如果一旦發現是誤會的話,如果已經執行,那這樣會對那個人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可以針對沒有冤案的可能執行呀
我選D.為他們吃蘇丹紅,進行沒有研究過證實的人體實驗
化学去势?为什么不采取物理去势?对付这些人应该狠一点啊
我覺得化學去世會更好
#這應該綠標
機械神教:我們都把他們改造成機械奴工
“六法全書,一律死刑” 😂乾脆學阿富汗一樣,直接把死刑犯用吊車吊在廣場上
希望你在反串
左膠滑坡大法...
拜託不要,你會看到死刑犯在高空漏屎又漏尿,會噴濺
這就是台灣人想要的啊
@@RussiaHead 你不要隨便代表所有人
1. 這沒辦法根本解決問題2. 對預防也不一定有實際幫助(要看研究數據)3. 這跟死刑存廢一樣 以"傷害"一個人(即使是罪犯)都不應該被允許 尤其是不應該讓國家擁有這樣的權力
如果是有明確犯罪事實的使用化學閹割,累犯或情節嚴重直接採取物理閹割還是最實際的!
這個問題很奧妙,因為化學去勢只能克制某些人,那些人真的是因為荷爾蒙內分泌等問題造成強迫性的性衝動,這些性衝動犯罪者用化學去勢的確有效。但是某些人則不是,那些人是純粹的精神病患者,就是藉由性犯罪來享受或是壓抑精神病的痛苦,這些人用化學去勢沒用,反而會加深這些人心理的變態,這些人要轉服精神病院並且要終身監禁或是與社會分開。
化學去勢 每人每年10多萬>>> 有負擔觀護人 心理師 社工師 醫師 衛生局官員等人的人事成本:正常好喔
這個我覺得超好笑 我也覺得很智障 應該主要是化學去勢花很多錢 犯人沒錢 >有負擔觀護人心理師社工師醫師衛生局官員電子腳鐐等成本 花的是人民納稅錢 > 反正人民的錢花不完 人民活該要用這方式 就應該把這些花費 攤給支持這樣做 這樣判 還有犯罪者去攤.....到底乾人民屁事
讓那些 性犯罪者 永生沒有後代傳遞 👍不過還有女性願意接納就滿奇特的了 ~ 😂
不同意 性欲是由大腦產生的 去勢並沒有用 除非可以把大腦控制性欲的部分摘除 而且會累犯的人 我想並不是因為性器官的快感讓他們不停犯罪 主要還是因為他們享受侵犯他人的感覺 一但閹割他們 可能會讓事態更嚴重 如非性器官用其他器具折磨 下場可以參考素媛 而且很多性侵犯不單單只是犯下性侵的罪名 會延伸出更多問題
重點是⋯⋯女性侵犯能化學去勢嗎?
可以送去軍營當快樂淫
找人幫她止癢就行 😂
不知道讓性犯罪者不想瑟瑟還是想瑟瑟沒辦法瑟瑟比較有懲罰與警示的效果
感覺更適合繼續關起來 或者強制跟監⋯⋯因為這種累犯明顯就是無法抑制自己性衝動與暴力,在無法治癒前都不適合放出來增加風險⋯
性侵的要件是不願意,但不願意這點還滿難舉證或定義的,例如被照顧業績的女櫃姐到底願不願意嗎 ? 跟富二代回家的小模願不願意 ?
非常簡單,先問對方同不同意,如果問都不問就是性侵
犯罪者的人權真是比什麼都重要。社會機制的整改是長時間的,性犯罪是隨時發生的,只取其一都很可笑。集中管理,讓他們把彼此幹爆吧。都不要放出來了。😊
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常常都是要治療還是懲罰選不能全都要嗎?比如治療 跟 懲罰 分開計算,2者都結束才能結束監管狀態
對性侵犯,尤其是兒少性犯罪者,一但定罪,要公佈個資,或者比照新加坡擬定鞭刑
與其去勢 不如去世 更有效率 把性犯罪跟殺人類比
不可否認,幾十分鐘前上傳的影片,下面充斥著各種只看前半段就留言的人
畢竟是台灣人…很好騙的
你是指看完業配嗎?
跟廢死一樣實在太關心罪犯的人權了這些問題肯定同時跟個人與社會問題都有關係沒有人說把人處理了,社會問題就要放著不管兩者同步進行根本不衝突講那些幹話都是邏輯死亡
總覺得這個名稱容易帶來誤會:叫化學“去勢”就算了,“閹割”什麼的根本就是誇大其詞…另外,我覺得美國奇蹟村的做法值得參考一下。讓那些性犯罪者遠離大眾。
重點就是要隔離避免再犯 不管物理隔離或永久隔離都是 除非有萬全的判斷才可以放回去
@@王維中-m6k 😅光是合乎成本效益又能讓人接受就已經不容易了,絕對什麼的大概很難做到…至少我不敢小看那群性犯罪者的“創意”…
順便補充一下:性犯罪者其實可以有男有女…
肯定是要避免冤罪誤判的情況,類似李宗瑞這種就不會是目標內,主要目標應該是類似之前路邊隨機強暴外國大學生的罪犯該割,牽涉下毒品的也要處刑,確定是綁架人口的詐騙等
為什麼我想到懲罰性侵犯會先想到拿電鑽鑽馬眼,然後等到傷口好了再換更大口徑的鑽頭繼續鑽,直到老二剩包皮為止😂
性侵犯有問題的不是小頭,而是大頭,對他們來說性侵不是滿足性欲,而是征服欲與破壞欲。靠著侵害別人的尊嚴來享受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覺。所以對於性侵犯我個人比較支持大頭去勢。
知道預防是最最有效的,但以現在的配套措施來說還不夠完善,難以達成。化學去勢若先撇除懲罰的性質,感覺是現階段成效最好的? 好難
化學閹割,又稱化學去勢,是一種藥物控制法,注射藥物,以減少男性荷爾蒙,抑制性衝動。與切除睪丸或卵巢的手術閹割不同,化學閹割不會真正閹割該人,也不會使其絕育。(以上資訊來自維基百科)所以應該只是抑制並沒有陽萎 還是有可能可以勃起
這讓我聯想到「發條橘子」!在講究人權的歐洲也有不同的爭論!有派別認為人的性慾望是種人權,不該被剝奪;反之也有派別贊成應削弱性慾以防制犯罪!片中有個方法是不間斷讓犯人觀看大量情色片,用「物極必反」的方式削減性衝動!這方式也引發質疑,犯人的人權被剝奪!使其不再是「正常人」,而這不是懲罰的最終目的!但尊重人權卻同時無法扼止再度犯案的可能!或者把他們集中管理,做有限度的自由和心理輔導?以避免就算沒有生殖器,卻還是以其他方式性侵他人的可能性!
說蘇丹紅是可能致癌物質的,你說要不要剁舌頭?
蘇丹紅表面上是三級致癌物但裡面有一二級致癌物
不太贊成,因為目前聽起來化學去勢依舊有在當事人身上留下不可逆的副作用,如果有誤判或冤案的發生,該如何賠償他們?
2:33 我怎麼聽起來是「化學去勢有可逆性」...?還是您是指其他的副作用?🤔
@@SatoshiTsai5:50看一下
@@clementdeformosa8885 找到了 謝謝😅
因為有誤判的可能所以要廢死一樣,有因噎廢食的感覺。把條件訂得嚴格一點,證據確鑿的罪犯多得是
@@秋風-f8q那如果是女方事後反悔或是其他類似的情況呢?,如果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如何證明雙方在進行交合時是以一方脅迫另外一方進行的?
我覺得還是加重刑責比較好,關到老死不得假釋,有一種性騷擾,不見得是人體賀爾蒙引起的,更多是人的意識,有相當一部分人是「為了做而做」,這種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完全跟社會脫節,關在牢中渡過一生,不得假釋及保外
那么去除女性乳房或永久性封闭阴d口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认为body modification 是可以那么随便说做就做之前先想想人权和伦理问题吧。如果现在全世界一边倒的强制阉割所有男性,或以保护的名义奴役所有女性,是不是会比较容易解决这问题?只是举个例子,理性讨论。
化學去勢太不人道、建議直接切除前額葉
那個在乎錢的問題的,是不是應該是算一下沒有使用化學閹割會需要的費用? 但我同意化學閹割確實成效有限,僅用化學閹割換取自由似乎還是太輕了
主要在 化學閹割 可能是犯人要負擔 > 有困難 不用化學閹割是全民負擔 > 可以喔~反正是人民買單
當犯罪者失去性功能時,有時會更加心理扭曲使用更可怕的手段,例如棍棒、例如手臂。想想韓國的素媛⋯⋯化學去勢則是算是永久懲罰,但不至於完全無法使用器官(只是不排除還是會有案例性格還是扭曲),以及如果真的有再犯案,至少少了讓受害者懷孕或被迫讓兇手懷孕的可能(後者講的是女性侵男的狀況)只是因為是永久傷害,也需要考慮是否有相應若遇冤案,賠償該怎麼計算⋯⋯而實際上如果真的要杜絕他再性侵他人的可能,你該廢掉的可能不是性器官,而是大腦⋯⋯讓他喪失所有的能力,或是終身監禁,又或是死刑(但又有比例原則問題)
我覺得比較可悲的是政府總說國家是人民的 追求民主但民意就是支持制裁 但決定的根本就是少數人 和美派系那些喊著人權的白癡
現今政府的問題是沒本事做好事前預防,卻連事後處理也都極度消極。
我覺得化學去勢根本沒意義,因為大部分的性侵犯享受的是侵犯他人踐踏他人的權利的感覺,閹了只會拿別的物件去侵害別人。再加上再犯率高達八成以上,所以本人認為性侵犯就是關到死或者物理閹割作為處罰
討論事後怎樣怎樣的,事前預防才是更治本的吧~欲求這種東西堵不如疏,放寬情色產業、圖文作家創作,讓欲求有正常渠道釋放感覺會更好。歡迎討論。
如果是针对严重性犯罪的话,我认为去势是合理的,但是需要明确界定范围。比如性侵三人以上,性侵12岁以下,性侵伴随严重人身伤害等。
別說了,我支持物理去勢
其實也要考慮台灣本身監獄的容納量,犯人服刑時的支出跟讓他假釋後施行化學閹割的支出來比較,看看哪個比較符合效益再做決定也不遲。
只論滿足正義感的爽度,那一定支持。但理智上,就算抛開誤判的可能性不提,這種對男性來說和死刑沒什麼分別的刑罰,只怕不但沒有嚇阻的作用,反而會造成更多姦殺案。
6:15思想自由是憲法保障的最高權利展翅協會:蛤?
結果志棋到現在也還是沒做iwin 相關的內容
@@clementdeformosa8885 我覺得很正常,畢竟這件事可是有兩個國內政治勢力強大的極端組織共同針對單一群體進行壓迫沒人會想同時招惹強大極右保守派(展翅協會)與極左激進女權(范雲為首)想置身事外,就只能選擇看著ACG群體像是1939年的波蘭被德蘇兩大強權夾擊鯨吞,並祈禱自己的群體不是下一個,或乾脆假裝自己根本不在被侵犯的群體中
畢竟這可是衛福部官員大人的想法呢志祺77避談一下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LUL
把性侵犯罪全部關在一起,每一個月跟另外一間監獄性犯罪在關在一起,總是會有體弱或弱智的,強壯或高智商的會解決他們,在把強壯的高智商的養老一點,會有新的人來解決他們~~~😬😬
覺得去勢的犯罪者會更變態,放出來更可怕
能解決冤罪的話我支持, 不然一堆跑出來哭哭自己10年20年前被「性侵」了或是昨晚跟你搞上了早上卻後悔了才提告性侵的怎辦, 個人痛恨性侵罪犯, 但太多老鼠屎讓我不能一刀切支持所有關於性侵的刑責
個人傾向雙管齊下 1.性犯罪者直接槍斃 2.實施預防性犯罪措施
我記得有些國家化學去勢推出後反而沒有改善 因為會去侵犯別人的思想本來就有問題 可能會因為被化學去勢反而用更恐怖的方式犯罪
那誤判怎麼辦?被仙人跳這種的或是陷害的怎麼辦這樣的懲罰沒有意義,治標不治本
我覺得屢次不改 挑戰法律的人 就該承擔自己犯過的錯 切掉剛好而已
百分之兩百支持
我有一個疑問,對女性性犯罪者有對等的懲戒方法嗎?
不只女性性犯罪,我認為利用女性「弱勢」的刻板印象去誣告,濫用MeToo的偽性犯罪受害者也該制定相對重懲
@@青霆同意,女性誣告的話一句道歉就行了但男性背負了永久的傷害。😢😢
@@阿鴻-m6p 我過去也跟其他樓的想法一樣,為啥性侵犯不S掉或閹掉一勞永逸?直到我差點成了性騷擾誣告的被害者(剛好在監視器能清楚拍到我的地方,對方才沒辦法告),這才正視到冤罪、以及別有用心的女性藉「弱勢性別」進行誣告的問題
不得不說,我必須講近幾年的社會風氣對男性並不是特別友善
男性去勢 那女性又該如何?
化學閹割是抑制性欲而且是打藥 女的也能打吧 就算不能應該也是有別的方式
化學去勢是釋放一大群更為強大的惡魔來對付單一隻惡魔,女性犯案是不是也要化學去勢?那做成的傷害會遠比男性大,而「受害人」可以事後恐嚇「加害人」達成勒索效果……英國有直接容許加害人使用人偶娃娃來解決需求問題,而且可以一拼解決性需求和支配等心理需求問題,另外一直有使用人偶娃娃的使用者有表明人偶和真人有巨大差別,會使用人偶的人幾乎不會對真人動手,甚至失去興趣,然而亦有慣犯在使用人偶後不再犯案的個案,所以英國有討論是否容許娃娃合法化。
什麼時候拍業配蘇丹紅?
絕對支持,性侵犯一旦犯罪一次,之後就還是有無限次,人性本惡,不應該相信惡人會完全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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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狗狗繪本
這支影片是黃標嗎?對,它被黃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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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是這樣的
阿你們敢不敢講IWIN?
奇怪的知識增加了
@@shasha77
與其更新影片,
要不要好好回應蘇丹紅的影片?
你們還想拖多久??
就算喪失生殖功能,這些性侵罪犯也會用其他東西(手指,或是柱子鐵棒等其他物品)侵害他人,化學去勢只是讓受害人不會受孕,還是會受到性病及外傷
所以比起化學去勢,我更支持化學去世
😂agree
洗王水澡
我支持砍了手掌
(一般來說 少了手掌想再暴力犯罪很難吧
還可能引發更變態的心理
轉職成連環殺人魔之類的
果然原地去世才是最有效的
某種程度來說,去勢跟去世我都不反對。
哈哈哈哈哈 兩種我更支持後者😏
地球人口爆炸,若犯行明確,去世真的算是救地球、防止加害人再犯及避免無辜者受害的最佳選項
很棒,可以並行,換個性別投胎😂😂
剁掉讚成,但是死刑反對。
對於強姦累犯唯一死刑,會曾加被害者被殺的風險。
強姦初犯坐牢十,二犯陰囊割掉,三犯陰莖切除,而且切深ㄧ點讓他時常漏尿,小便時呈扇面,一輩子不方便。
@@法彼不可并行,強姦加害者會想說作都已經作了,不如把那個女的殺害,減少被逮的機率。
萬一剛開始你情我願,事後被女性反咬時,要如何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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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感謝 志祺 的的無金援用心 👍
已經加入我的播放清單,也已經按喜歡了,雖然沒辦法在經濟上支持你們,但可以在精神上支持你們。
另外,作為一個觀眾,真的要學會如何突破RUclips演算法的限制,不然會錯過很多好的內容。
阿你們敢不敢講IWIN?
這也黃標,RUclips 真的越來越中共了,一堆不能講🙄
我不支持,但並不是因為人權隱憂或懲罰治療的爭議,很多人以為性就只是性衝動性欲造成的,但事實上很多的性犯罪其實是心理問題造成的,妳只要看看古代宦官因為失去性能力後,心理逐漸變態,最後研究出多少變態的玩法的各種記載,甚至直到現代,時不時的都還會聽到一些失去性能力的丈夫,開始迷戀上一些很不妙的玩法,甚至還會用以愛的方式誘騙強迫妻子配合的傳聞,我認為這麼做,只會製造出更恐怖的變態怪物在我們周圍趴趴走而已,如果這麼厭惡他們,與其浪費醫療資源幫他去勢,不如將這些人永遠監禁用作精神研究的實驗體,或是直接處死還比較有效率。
接處死還比較有效率,確實比較好,因為有心理問題而去做變態的事的人不會覺得自己是變態
死刑!全部死刑!
同意 我記得性欲是由大腦產生而非性器官 所以閹割並不能解決問題 他們累犯我想不只是為了一時快感 更是享受侵犯他人的感覺 一但閹割了恐怕會用更可怕的方式去侵犯他人
我在想,如果真有人從兒時就進行閹割,失去荷爾蒙的發育,不會變成 性犯罪者 吧 ~?😁
閹割後再死刑👍
敢對他人不利,就切除犯罪工具,👍
全世界這方面的其實冤罪並不少,哪怕是印度冤罪也不算少,
真這麼做就算是在台灣也大概率會逼出全力報復社會的人,然後出事後政府有裡由成立新的攤屋辦公室,新聞就算奇蹟似的報導來龍去脈民眾也不會關心,從結果上來看,沒任何好處。
@@路西法-f9x我深表同意
@@路西法-f9x 那就加個限制, 在「現行犯」而且有在受宮者體內找到犯罪者的 某種體液 的場合下才這樣做吧.
請問誰要執行呢?
醫生不能違反希波克拉底誓言
@@chnet968也有很多案件是雙方同意性交,女方事後反口的,有些女方什至事後吃安眠藥假稱被迷x
不支持
性侵並非是性慾,而是給人一種「我有侵犯你的權力」的快感,化學或物理去勢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
老實說我覺得性侵犯是全部犯罪中最值得死刑的一種犯罪
殺人有可能誤殺,後面可能有很多不得已的故事
但性侵不是,他就是一種故意犯罪,故意中的故意
--
補充
好像有不少人誤會我的意思是性侵犯人唯一死刑
並不是
殺人罪都不是唯一死刑了,其他犯罪當然也不是(應該說沒有任何一種犯罪是)
只是我覺得性侵罪很值得將死刑列入量刑之一
比如說影片的這位性侵犯,他毀了那麼多人的一生,出獄後需要花費的龐大監視費用,值得一個死刑
不過 性侵 也確實有不少是冤案, 因此只支持在「對犯罪事實完全沒有疑慮」的情況下進行無法回頭的刑罰,
@@chnet968 不管什麼犯罪都應該力求證據齊全,特別是死刑要"從嚴"認定,而不是廢死聯盟那種「生命刑不可回復」所以就要廢除的怪邏輯,有爭議就走法庭去爭訟,不去力求審判公正卻老想偷吃步,搞「未審就先除罪」的歪招,真的是搞不懂這些人的正義在哪裡。
@@chnet968 一好就沒二好,支持死刑的基本就是用寧願錯殺100也不可放過一個的做法最安全了 XDD
@@sitanrasashoola253 我廢死跟死刑都反對跟支持!
廢死的話就必須真無期徒刑!
而現在死刑也太噁心了,我認為死刑要讓受害者家屬或關係人親自執行!
這才真的一命換一命啊!
@@chnet968 當然,比如說影片中的那位犯人就滿值得死刑
B,萬一性侵犯反而用異物傷害人更可怕......民國85年不是有個案件受害者被竹竿穿刺到連腸子都嚴重缺損在18歲就過世嗎?
在加害人不是男性的場合更是沒用,女生霸凌女生的社會案件也有用異物的,人性之惡不能低估。
確實 還有用刀做拜觀音的,危
化學去勢的一個功能在於消滅其性慾
@@Chunghwa_2000 那也沒解決問題,沒性慾=不會侵害他人 是個很粗淺的判斷。
近期惡保母虐殺幼童案的新聞提到幼童傷勢中有一項是生殖器被燒焦,這也算是一種性侵犯,若對於加害人採用化學去勢,確實無法起到遏止作用
支持去世
我支持對性犯罪者物理去勢
沒用的,性侵也能用手或工具,性侵應該要死刑才對
要是去上面的頭我可以支持!
@@狗阿寶把雙手砍斷就好了,也要讓這些人體會一下生不如死的感覺啊
物理去世
@@狗阿寶這樣可能會造成反效果 把人雷普之後可能會殺了她 我建議關40年+不得上訴+不得假釋
不支持化學閹割,首先成本及後續問題都太多,要是我小孩遭遇性侵,我無法想像犯人活著有機會對其他孩子或甚至再對我小孩出手,執行完死刑的犯人的再犯率是0,可以參考一下。
而且如果是男生被性侵呢?如果女性是加害者呢?
有些國家用使用鞭刑是不錯的選擇,痛徹心扉一鞭永遠留下的疤痕,而且不會造成永久的傷殘,或許可以比較有效的讓加害者體會受害者所受到的創傷,也可以借此作为為其喝阻。
然後新加坡就被講沒人權
(雖然沒人權不是只有鞭刑的部分
人權團體總是在這種時候出來刷存在感
而不是普世價值認為需要他們發聲的時候
@@hoshino91 事實是人權團體做了甚麼事情你根本不知道
@@hoshino91 那些受害者,或是因此身心都受到創傷,甚至餘生都走不出被害陰影,和是受害者的家人,難道這些就是受害者活該有的人權?
我個人認為犯罪成本太低也是一種法律漏洞,因為這讓潛在犯罪者顧慮更少了。
P.S. 重罰不一定有絕對的效果,但確實是有相當的成效,這問題要討論的話也很難得出一個大家都滿意個結果。
我也認同 什麼罰錢關起來對某些人根本沒差 最好什麼懲罰都加上鞭刑
@@zhanghui-ei3ml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
我是在諷刺人權團體總是幫罪犯發聲
別忘了 除了gg,其實還有很多部位或透過很多器具,也能達到性侵的目的😂
至少不會因為這樣就讓受害者懷孕😱
照這樣講只能變成人彘了…
@@甲魚-l5t 雖然不會懷孕但被非性器官的器具折磨死的機率可能會更高 素媛被折磨的終身掛尿袋 還有腸子都被扯出來的
@@KRHSR舌头👅
@@oliver6223 人彘舌頭也會被拔掉 (瞎聾啞)
我個人對性侵的理解,性侵並非起因於性慾,而是藉由性這個與個人身體自主強烈關聯性的行為,來感受自己對他人的掌控,所以去勢看似有效,但恐怕效果不佳......就像刀一個罪犯簡單,但產生罪犯的因素沒變,我們還有源源不覺得罪犯出現......最後只是變成罪犯無窮無盡,而社會則是無時無刻在傷亡。
如果科學數據說有下降那就是有效,我我們自己這樣判斷來說大家說都有理
我替受害者感到不公平,我觉得切掉更好,干嘛还要跟一个毫无人性的人谈人权,有够恶心的
當然支持
完全文不對題@@conan210148
早就想過切G無用的問題了
所以我推薦
再犯者切慣用手的手指
切掉三根換另手,另手再切三根
再回切到慣用手
搭配鞭刑使用
我反對化學去勢, 建議改為物理去勢
笑死,你不知道一堆重大性侵案都是用竹子、棒狀物、刀等等物品性侵的嗎
@@RussiaHead 用 木棒
如果去勢不夠,也可以改為去世
物理去勢後就會去世了,讚👍🏻
支持,因為根據研究,大部份的性犯罪者都不會只有犯下一次罪行,推行物理去勢刑罰還可以赫阻想犯罪的人。
我也支持把他犯罪工具拿掉一勞永逸
留言區484很多人不知道化學去勢是啥
根本沒切除這個動作啊?
切! 是物理去勢!
這都不是真方法 一律死刑永絕後患
化學去勢後,吃威 會不會就還是可以抽插了?
@@stay3507好問題 (我覺得應該是不行
可以的話也太容易就破解
直接化學去世或物理去世最好
人類真的追求過度進步倒置事情複雜化,切掉...身為男性個人是覺得直接切掉。
身為男人+有女兒~我也覺得切掉~管你還有沒有工具~
我覺得死刑比較快,切掉也有可能再犯,但死刑保證不可能再犯
有根本沒有一樣吧,誰說性侵就一定是用那根來犯案,用手指工具的也不在少數,根本治標不治本,還不如關起來
很多反對嚴刑的立場都說要預防或改善結構性問題,所以不要嚴刑⋯⋯為什麼不雙線進行呢,一邊懲罰已經犯下罪行的人,一邊預防潛在危險的發生。併行的成本更高,但只實施一個又達不到效果,甚至花時間爭哪個最好的時候,代價還是社會裡的其他人在承擔啊,更別說那些已經受傷的人又該怎麼辦。
謝謝!
很好啊!他沒能力控制自己性欲,就由社會幫他控制自己
不支持死刑 覺得可以拿來當人體實驗體 做各種實驗 為社會做貢獻
還是要警惕那個人是否還會用更殘忍的方式對待其他人
我覺得「帶有處罰意味」並不能成為反對的理由
畢竟人家是真的犯罪了,本來就要接受懲罰
只是確實「判刑的是法官,但劑量要給多少是醫生才專業」這個論點需要審慎考量
畢竟如某樓留言所說,醫生不可能違背他的誓言
除非可以研發出副作用較小或較不嚴重的藥劑
然後像毒癮替代療法的美沙冬那樣的模式
志祺好,想問志祺能不能做一部關於最近虐童案的影片?因為這件事背後反映出台灣社工與社會制度的問題
推上去
這麼嚴肅的問題為什麼要黃標🤔
沒有標準 就沒有雙標問題😂
如果要涉及人體刑責,那,犯罪定案就必須非常嚴謹,
不要讓刑責變成有意人士要脅他人的工具。日本的勒索冤罪就非常有名。
要是真的對社會很大危害的沒啥意見,但假如冤罪要怎麼辦,就像死刑一樣總有冤罪的可能性,但說要關一輩子也不太實際,畢竟也是有假釋這類保護機制存在的💩
現在科技如此進步,辦案能辦成冤案那鐵定是國家的問題。但至少能殺雞儆猴安定社會。既然都是潛在犯
可以當作雞尾酒療法
保護管束、電子腳鐐、限制住居活動地
行為認知治療
再搭配化學趨勢
本來就不能只指望一種方法或手段當作萬靈藥解決一個社會問題
但這並不代表這個手段沒效或不該被嘗試
而可能造成的問題,可以透過專家個案考慮評估
除非打造出烏托邦的去性別進化,或是演化成無慾的基因。
性犯罪、性暴力、性控制在人性與社會上,感覺還是難以根除,頂多大數據的犯罪防治而已。
如果在公平的角度而言性犯罪者需閹割,那麼偷竊便要斬掉雙手,犯斬人者便要被斬,唯獨強化對性犯罪不但根治不了問題,反而引起更多問題,如灌輸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心態給予大眾。
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妄加重刑可能只會適得其反。
非常同意,一味增加刑罰只會增加社會壓力和戾氣,導致人們對「犯錯」更加敏感,整個環境更加壓抑反而會催生出更多問題
我對法律或心理學等等範疇知之甚少,但我尊重這些領域的專業性,反對由情緒、仇恨主導立法、修法的討論和程序
頂個
說得太好了 我認為這種以眼還眼的心態真的值得深思 尤其是那些傷人者 也沒見現在有刑法是剁掉雙手
頂
嚴重程度有差,就像為甚麼販毒、製造毒品最重可以死刑,而偷竊不可能死刑一樣,就是因為他們的嚴重性完全不同
台灣目前依然保有死刑,而死刑本身就是一種「懲罰」的刑罰,犯了罪就要付出代價,鄭捷隨機殺人罪大惡極,所以被判處死刑,也就是你說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依照罪刑的嚴重程度,本就應該有不同的量刑,所以你在台灣說偷竊要斬掉雙手,多數人也會覺得太過份了,但說把殺人犯斬掉雙手,我想有不少人會舉雙手同意,隨便加重刑可能適得其反我同意,但我也想強調,維持現狀也不一定更好,我們可以調整,我們也確實需要調整,重大犯罪者的刑罰,這是需要認真討論的議題,而不是整天原地踏步。
事情又繞回到刑罰到底是犯罪後必須付出的代價還是遏止再犯的手段?
我個人是傾向是犯罪後必須付出的代價,假設殺人者十年以上最高到死刑,如果你殺人了就要有被處死刑的心理準備,如果是被關出來,之後他改不改就是另一回事了,這不是量刑該考慮的,但如果是為了遏止再犯,除了無期徒刑和死刑,就沒有其他刑罰可以保證不再犯了
只不過是讓民眾感覺良好的刑法而已,性快感又不是只能通過生殖器官產生,至於嚇阻犯罪這點真的很難評價。
要做過才知道,希望能有相關科學數據支持
大腦本身就可以產生,看來還是得砍頭
聽過幾百個刑案,性侵犯者根本不怕被關,他們終生一犯再犯,但他們絕對怕被切gg,如果定讞就切gg,性犯罪率絕對大幅下降,劃定一個區域,切完gg後流放到那個區域直到出獄的性犯人死亡。
幾乎每個國家都有死刑,國家可以剝奪犯罪者的生命,但卻沒有物理去勢的刑罰。
台灣已經是為數不多沒死刑的人
死刑就好了,跟酒駕一樣,雖然不能解決未來沒有其他人會再犯,但至少這位犯人不能再犯不能再造成其他人傷害⋯⋯
性侵害和酒駕的人其實都是心理問題或大腦有問題,再怎麼關或罰則都沒有太多作用。
看到這個拋棄嬰屍新聞,我的視角不太一樣
(小情侶男21女19)說看到嬰兒第一時間沒有呼吸,驚慌所以遺棄,覺得很感慨,現在小孩被保護的太好了嗎?
這個女孩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處理,也沒有人能支援幫助一定很慌很害怕吧。
男生的角色是不是也有一定的掙扎跟害怕,可能嘗試做點自認負責任的事情(雖然是不對的行為)
不管中間過程如何,女生19了,已經到法定年齡了。
不管生下來之前的故事如何曲折。
其實生下來的第一時間即使是死胎,叫救護車,後續醫院介入,因為不是殺死小孩。其實還是能開死亡證明。也會有殯儀館銜接。不至於鬧那麼大的動靜。
即使通報警察,通報社會局聯繫各單位,不想驚動家長,都不至於鬧得全台皆知。
我沒有要討論已經離開的小天使,事情已經發生了,RIP。
但我想知道,如果今天她們的處理方式不一樣,事情後續發展也會不同,我想問志期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你的處理方式?
終生監禁就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了。
太花錢了,誰的稅金願意拿來養這種人?
監獄不夠用XD
那給他們吃更爛的東西?不然讓他們餓死感覺也不錯,這樣換人的速度也會比較快,不怕不夠用了
我覺得罪有應得是合理的,但對於這作法對於日後會影響犯罪者行後融入社會的難度,這方面我覺得就不可行,既然藥物會有這問題,那就回歸物理的方式就沒有融入社會跟疾病的問題了。
至於犯罪者的權利,除非他有精神疾病,不然都是犯罪者在自己的選擇下犯罪的,同時既然都已犯罪代表他已侵害到他人,真的沒有權力跟人家提他自己的人權。
應該是讓罪犯去世~~~而不是去勢~~~~
不能控制自己的基因應該根除
化學壓制可以用在被精力旺盛困擾的人身上使其可以正常生活,不然感覺挺困擾的
很難說欸,因為如果一旦發現是誤會的話,如果已經執行,那這樣會對那個人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可以針對沒有冤案的可能執行呀
我選D.為他們吃蘇丹紅,進行沒有研究過證實的人體實驗
化学去势?为什么不采取物理去势?对付这些人应该狠一点啊
我覺得化學去世會更好
#這應該綠標
機械神教:我們都把他們改造成機械奴工
“六法全書,一律死刑” 😂
乾脆學阿富汗一樣,直接把死刑犯用吊車吊在廣場上
希望你在反串
左膠滑坡大法...
拜託不要,你會看到死刑犯在高空漏屎又漏尿,會噴濺
這就是台灣人想要的啊
@@RussiaHead 你不要隨便代表所有人
1. 這沒辦法根本解決問題
2. 對預防也不一定有實際幫助(要看研究數據)
3. 這跟死刑存廢一樣 以"傷害"一個人(即使是罪犯)都不應該被允許 尤其是不應該讓國家擁有這樣的權力
如果是有明確犯罪事實的使用化學閹割,累犯或情節嚴重直接採取物理閹割還是最實際的!
這個問題很奧妙,因為化學去勢只能克制某些人,那些人真的是因為荷爾蒙內分泌等問題造成強迫性的性衝動,這些性衝動犯罪者用化學去勢的確有效。
但是某些人則不是,那些人是純粹的精神病患者,就是藉由性犯罪來享受或是壓抑精神病的痛苦,這些人用化學去勢沒用,反而會加深這些人心理的變態,這些人要轉服精神病院並且要終身監禁或是與社會分開。
化學去勢 每人每年10多萬>>> 有負擔
觀護人 心理師 社工師 醫師 衛生局官員等人的人事成本:正常
好喔
這個我覺得超好笑 我也覺得很智障 應該主要是
化學去勢花很多錢 犯人沒錢 >有負擔
觀護人心理師社工師醫師衛生局官員電子腳鐐等成本 花的是人民納稅錢 > 反正人民的錢花不完 人民活該
要用這方式 就應該把這些花費 攤給支持這樣做 這樣判 還有犯罪者去攤.....到底乾人民屁事
讓那些 性犯罪者 永生沒有後代傳遞 👍
不過還有女性願意接納就滿奇特的了 ~ 😂
不同意 性欲是由大腦產生的 去勢並沒有用 除非可以把大腦控制性欲的部分摘除 而且會累犯的人 我想並不是因為性器官的快感讓他們不停犯罪 主要還是因為他們享受侵犯他人的感覺 一但閹割他們 可能會讓事態更嚴重 如非性器官用其他器具折磨 下場可以參考素媛 而且很多性侵犯不單單只是犯下性侵的罪名 會延伸出更多問題
重點是⋯⋯女性侵犯能化學去勢嗎?
可以送去軍營當快樂淫
找人幫她止癢就行 😂
不知道讓性犯罪者不想瑟瑟還是想瑟瑟沒辦法瑟瑟比較有懲罰與警示的效果
感覺更適合繼續關起來 或者強制跟監⋯⋯
因為這種累犯明顯就是無法抑制自己性衝動與暴力,在無法治癒前都不適合放出來增加風險⋯
性侵的要件是不願意,但不願意這點還滿難舉證或定義的,例如被照顧業績的女櫃姐到底願不願意嗎 ? 跟富二代回家的小模願不願意 ?
非常簡單,先問對方同不同意,如果問都不問就是性侵
犯罪者的人權真是比什麼都重要。社會機制的整改是長時間的,性犯罪是隨時發生的,只取其一都很可笑。
集中管理,讓他們把彼此幹爆吧。都不要放出來了。😊
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常常都是要治療還是懲罰選
不能全都要嗎?比如治療 跟 懲罰 分開計算,2者都結束才能結束監管狀態
對性侵犯,尤其是兒少性犯罪者,一但定罪,要公佈個資,或者比照新加坡擬定鞭刑
與其去勢 不如去世 更有效率
把性犯罪跟殺人類比
不可否認,幾十分鐘前上傳的影片,下面充斥著各種只看前半段就留言的人
畢竟是台灣人…很好騙的
你是指看完業配嗎?
跟廢死一樣
實在太關心罪犯的人權了
這些問題肯定同時跟個人與社會問題都有關係
沒有人說把人處理了,社會問題就要放著不管
兩者同步進行根本不衝突
講那些幹話都是邏輯死亡
總覺得這個名稱容易帶來誤會:叫化學“去勢”就算了,“閹割”什麼的根本就是誇大其詞…
另外,我覺得美國奇蹟村的做法值得參考一下。讓那些性犯罪者遠離大眾。
重點就是要隔離避免再犯 不管物理隔離或永久隔離都是 除非有萬全的判斷才可以放回去
@@王維中-m6k 😅光是合乎成本效益又能讓人接受就已經不容易了,絕對什麼的大概很難做到…至少我不敢小看那群性犯罪者的“創意”…
順便補充一下:性犯罪者其實可以有男有女…
肯定是要避免冤罪誤判的情況,類似李宗瑞這種就不會是目標內,主要目標應該是類似之前路邊隨機強暴外國大學生的罪犯該割,牽涉下毒品的也要處刑,確定是綁架人口的詐騙等
為什麼我想到懲罰性侵犯會先想到拿電鑽鑽馬眼,然後等到傷口好了再換更大口徑的鑽頭繼續鑽,直到老二剩包皮為止😂
性侵犯有問題的不是小頭,而是大頭,對他們來說性侵不是滿足性欲,而是征服欲與破壞欲。
靠著侵害別人的尊嚴來享受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覺。
所以對於性侵犯我個人比較支持大頭去勢。
知道預防是最最有效的,但以現在的配套措施來說還不夠完善,難以達成。化學去勢若先撇除懲罰的性質,感覺是現階段成效最好的? 好難
化學閹割,又稱化學去勢,是一種藥物控制法,注射藥物,以減少男性荷爾蒙,抑制性衝動。與切除睪丸或卵巢的手術閹割不同,化學閹割不會真正閹割該人,也不會使其絕育。
(以上資訊來自維基百科)
所以應該只是抑制並沒有陽萎 還是有可能可以勃起
這讓我聯想到「發條橘子」!在講究人權的歐洲也有不同的爭論!有派別認為人的性慾望是種人權,不該被剝奪;反之也有派別贊成應削弱性慾以防制犯罪!片中有個方法是不間斷讓犯人觀看大量情色片,用「物極必反」的方式削減性衝動!這方式也引發質疑,犯人的人權被剝奪!使其不再是「正常人」,而這不是懲罰的最終目的!但尊重人權卻同時無法扼止再度犯案的可能!
或者把他們集中管理,做有限度的自由和心理輔導?以避免就算沒有生殖器,卻還是以其他方式性侵他人的可能性!
說蘇丹紅是可能致癌物質的,你說要不要剁舌頭?
蘇丹紅表面上是三級致癌物
但裡面有一二級致癌物
不太贊成,因為目前聽起來化學去勢依舊有在當事人身上留下不可逆的副作用,如果有誤判或冤案的發生,該如何賠償他們?
2:33
我怎麼聽起來是「化學去勢有可逆性」...?
還是您是指其他的副作用?🤔
@@SatoshiTsai5:50看一下
@@clementdeformosa8885 找到了 謝謝😅
因為有誤判的可能所以要廢死一樣,有因噎廢食的感覺。把條件訂得嚴格一點,證據確鑿的罪犯多得是
@@秋風-f8q那如果是女方事後反悔或是其他類似的情況呢?,如果在沒有物證的情況下如何證明雙方在進行交合時是以一方脅迫另外一方進行的?
我覺得還是加重刑責比較好,關到老死不得假釋,有一種性騷擾,不見得是人體賀爾蒙引起的,更多是人的意識,有相當一部分人是「為了做而做」,這種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完全跟社會脫節,關在牢中渡過一生,不得假釋及保外
那么去除女性乳房或永久性封闭阴d口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认为body modification 是可以那么随便说做就做之前先想想人权和伦理问题吧。
如果现在全世界一边倒的强制阉割所有男性,或以保护的名义奴役所有女性,是不是会比较容易解决这问题?
只是举个例子,理性讨论。
化學去勢太不人道、建議直接切除前額葉
那個在乎錢的問題的,是不是應該是算一下沒有使用化學閹割會需要的費用? 但我同意化學閹割確實成效有限,僅用化學閹割換取自由似乎還是太輕了
主要在 化學閹割 可能是犯人要負擔 > 有困難 不用化學閹割是全民負擔 > 可以喔~反正是人民買單
當犯罪者失去性功能時,有時會更加心理扭曲使用更可怕的手段,例如棍棒、例如手臂。
想想韓國的素媛⋯⋯
化學去勢則是算是永久懲罰,但不至於完全無法使用器官(只是不排除還是會有案例性格還是扭曲),以及如果真的有再犯案,至少少了讓受害者懷孕或被迫讓兇手懷孕的可能(後者講的是女性侵男的狀況)
只是因為是永久傷害,也需要考慮是否有相應若遇冤案,賠償該怎麼計算⋯⋯
而實際上如果真的要杜絕他再性侵他人的可能,你該廢掉的可能不是性器官,而是大腦⋯⋯讓他喪失所有的能力,或是終身監禁,又或是死刑(但又有比例原則問題)
我覺得比較可悲的是
政府總說國家是人民的 追求民主
但民意就是支持制裁 但決定的根本就是少數人 和美派系那些喊著人權的白癡
現今政府的問題是沒本事做好事前預防,卻連事後處理也都極度消極。
我覺得化學去勢根本沒意義,因為大部分的性侵犯享受的是侵犯他人踐踏他人的權利的感覺,閹了只會拿別的物件去侵害別人。
再加上再犯率高達八成以上,所以
本人認為性侵犯就是關到死或者物理閹割作為處罰
討論事後怎樣怎樣的,事前預防才是更治本的吧~
欲求這種東西堵不如疏,放寬情色產業、圖文作家創作,讓欲求有正常渠道釋放感覺會更好。
歡迎討論。
如果是针对严重性犯罪的话,我认为去势是合理的,但是需要明确界定范围。比如性侵三人以上,性侵12岁以下,性侵伴随严重人身伤害等。
別說了,我支持物理去勢
其實也要考慮台灣本身監獄的容納量,犯人服刑時的支出跟讓他假釋後施行化學閹割的支出來比較,看看哪個比較符合效益再做決定也不遲。
只論滿足正義感的爽度,那一定支持。但理智上,就算抛開誤判的可能性不提,這種對男性來說和死刑沒什麼分別的刑罰,只怕不但沒有嚇阻的作用,反而會造成更多姦殺案。
6:15思想自由是憲法保障的最高權利
展翅協會:蛤?
結果志棋到現在也還是沒做iwin 相關的內容
@@clementdeformosa8885 我覺得很正常,畢竟這件事可是有兩個國內政治勢力強大的極端組織共同針對單一群體進行壓迫
沒人會想同時招惹強大極右保守派(展翅協會)與極左激進女權(范雲為首)
想置身事外,就只能選擇看著ACG群體像是1939年的波蘭被德蘇兩大強權夾擊鯨吞,並祈禱自己的群體不是下一個,或乾脆假裝自己根本不在被侵犯的群體中
畢竟這可是衛福部官員大人的想法呢
志祺77避談一下也是情有可原的吧 LUL
把性侵犯罪全部關在一起,每一個月跟另外一間監獄性犯罪在關在一起,總是會有體弱或弱智的,強壯或高智商的會解決他們,在把強壯的高智商的養老一點,會有新的人來解決他們~~~😬😬
覺得去勢的犯罪者會更變態,放出來更可怕
能解決冤罪的話我支持, 不然一堆跑出來哭哭自己10年20年前被「性侵」了或是昨晚跟你搞上了早上卻後悔了才提告性侵的怎辦, 個人痛恨性侵罪犯, 但太多老鼠屎讓我不能一刀切支持所有關於性侵的刑責
個人傾向雙管齊下 1.性犯罪者直接槍斃 2.實施預防性犯罪措施
我記得有些國家化學去勢推出後反而沒有改善 因為會去侵犯別人的思想本來就有問題 可能會因為被化學去勢反而用更恐怖的方式犯罪
那誤判怎麼辦?
被仙人跳這種的或是陷害的怎麼辦
這樣的懲罰沒有意義,治標不治本
我覺得屢次不改 挑戰法律的人 就該承擔自己犯過的錯 切掉剛好而已
百分之兩百支持
我有一個疑問,對女性性犯罪者有對等的懲戒方法嗎?
不只女性性犯罪,我認為利用女性「弱勢」的刻板印象去誣告,濫用MeToo的偽性犯罪受害者也該制定相對重懲
@@青霆同意,女性誣告的話一句道歉就行了但男性背負了永久的傷害。😢😢
@@阿鴻-m6p 我過去也跟其他樓的想法一樣,為啥性侵犯不S掉或閹掉一勞永逸?
直到我差點成了性騷擾誣告的被害者(剛好在監視器能清楚拍到我的地方,對方才沒辦法告),這才正視到冤罪、以及別有用心的女性藉「弱勢性別」進行誣告的問題
不得不說,我必須講近幾年的社會風氣對男性並不是特別友善
男性去勢 那女性又該如何?
化學閹割是抑制性欲而且是打藥 女的也能打吧 就算不能應該也是有別的方式
化學去勢是釋放一大群更為強大的惡魔來對付單一隻惡魔,女性犯案是不是也要化學去勢?那做成的傷害會遠比男性大,而「受害人」可以事後恐嚇「加害人」達成勒索效果……英國有直接容許加害人使用人偶娃娃來解決需求問題,而且可以一拼解決性需求和支配等心理需求問題,另外一直有使用人偶娃娃的使用者有表明人偶和真人有巨大差別,會使用人偶的人幾乎不會對真人動手,甚至失去興趣,然而亦有慣犯在使用人偶後不再犯案的個案,所以英國有討論是否容許娃娃合法化。
什麼時候拍業配蘇丹紅?
絕對支持,性侵犯一旦犯罪一次,之後就還是有無限次,人性本惡,不應該相信惡人會完全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