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你的錢還不夠! 原來詐騙集團看上的都是你的房!?《夢想街之全能事務所》網路獨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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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6 сен 2024
  • 騙你的錢還不夠!原來詐騙集團看上的都是你的房!?「賣房、賣塔位」都被騙!受害者「屋財兩失」血本無歸!?「地籍謄本」解密,房子「身分證」專家教你這樣看…避免空歡喜防「斡旋金」被吞!你還可以簽「要約書」自保…鎖定9重點!看懂「不動產說明書」買房保障大升級!假買陰宅位真詐房產?竟與假買屋真詐騙出現同批人?塔位合約夾帶房買賣合約和本票,李奶奶簽了噩夢開始!中華地政法務?律師事務所員工?林先生到底是誰的人?
    敬請鎖定~東森財經新聞台57頻道~ 今晚22:00
    全能事務所恭候您的光臨
    ●全能事務所RUclips官方頻道連結●
    / @ebcrealestate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63

  • @terrylee5199
    @terrylee5199 6 лет назад +31

    為了要給全能事務所按讚,第一次在RUclips上留言:主持人和製作單位你們太棒了,不僅幫受害人主持公道,讓司法單位動起來,也讓一般民眾避免被詐騙,太感謝你們了。

  • @wingsknopt2694
    @wingsknopt2694 6 лет назад +15

    感謝貴節目以及主持人還有幫助受害者的律師及專家 幫各位受害者伸張正義 找到法律漏洞 還有讓我們這些一般沒有法律知識的觀眾學習和了解專業的內容 以及政府的無能

  • @mori468
    @mori468 6 лет назад +10

    以前換過一次屋,不管是買、還賣的時候,都嘛有人問我為啥要給仲介賺,自己賣、自己找屋主買不是比較好
    我想無~這我們不懂,為啥不給他們賺?而且我只想找大品牌~說實在的大X房屋那是甚麼東西?都沒聽過的
    還有履保一定要的,連上網買拍賣的東西,都有類似履保的流程
    這些就是一些防護機制,降低受騙的機率~
    當然非親非故又無緣無故的,沒有人會免費幫忙你的
    一連串看下來~多學了很多實務經驗~覺得有空應該多看幾遍複習

  • @user-ow2yz1qm1o
    @user-ow2yz1qm1o 6 лет назад +18

    從這個節目當中學習到很多實務經驗!就專業角度來講,很好的節目。

  • @user-ws4fp6gx3j
    @user-ws4fp6gx3j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賣塔位的詐騙事件聽起來真的很惡極~難道無法治這些狂妄的歹途嗎?感覺那位奶奶讓壞人耍著玩~她無助到真的不想當人了~我聽後都氣到不想當人了~可惡至極~

  • @kevinluo6340
    @kevinluo6340 6 лет назад +22

    這個節目應該得金鐘獎,讚

  • @ant000881
    @ant000881 6 лет назад +18

    這個詐騙集團厲害了,政府該好好管了

    • @wangkuohuai113
      @wangkuohuai113 4 года назад

      li ant 政府是共犯,立法院立的法違憲侵害財產權、其他自由權,地方政府都更單位偏袒他、只是沒有收賄的證據,不能指控地方政府圖利他人,裁判兼球員、好好管了?

  • @donalue367
    @donalue367 Год назад +1

    這個李奶奶只要自己ㄧ個塔位,買了十五個,無非是想賺塔位增值的漲價。
    但,老太太精明ㄧ輩子,沒想到塔位契約裡面竟隱藏房屋契約。
    詐騙集團太可怕了。

  • @ilovecat449
    @ilovecat449 6 лет назад +5

    謝謝正義之士為民發聲

  • @ppo596
    @ppo596 5 лет назад +6

    林董功德真的是無量,令人佩服

  • @syshmusic
    @syshmusic 6 лет назад +15

    11:07 為什麼戶籍謄本可以讓隨便的人,只要有地址就可以調?這是什麼法律?只要有地址就可以調第二類謄本,個人的財產隱私,隨便阿貓阿狗就可以調出來,這樣合法嗎?合理嗎???實在不明白為什麼這種爛法政府不修?!

    • @bill38bi
      @bill38bi 6 лет назад +4

      二類不就是給你簡單確認的嗎
      你要買房 你查那個人是不是真的有土地房子 有沒有設定抵押
      雖然沒有完全露出個資 還是稍微可以確定
      講的好像隨便申請 你的名字資料就在上面一樣
      你害怕讓別人知道欠多少錢嗎
      別人才害怕買到你有設定的土地房子
      你跟我買房子 什麼都查不到
      你是不是沒請過謄本
      一二三類謄本都不知道

    • @syshmusic
      @syshmusic 6 лет назад +7

      @@bill38bi 二類戶籍謄本看似保障買方,但是買賣雙方的誠信在哪裡?誠信不是最高原則,而是最低標準,政府對於詐騙的壞人不能重判遏止歪風,反而叫好人自己看著辦。假買屋真詐財全部受害六十幾位,都是乾乾淨淨沒有任何貸款的人,他們都是被鎖定的,二類戶籍謄本反而變成害人的工具!!!我們的法律揭露無辜民眾的財產,讓壞人有機可乘,政府反成為害人的幫兇!

    • @bill38bi
      @bill38bi 6 лет назад +3

      跟揭露有什麼關係
      不是當事人契約隨便簽嗎
      沒有找專業的房仲或是律師嗎
      過戶不清楚 金額又這麼大 就自己交給來路不明的人便弄
      判重罪又如何 只要受害人沒觀念 就會一直受騙
      怎麼不來騙我

    • @syshmusic
      @syshmusic 6 лет назад +8

      法律傑哥 請你從頭開始看整個假買屋真詐財的系列節目,你就不會說這種只會檢討被害人的話。台灣的法律有很多需要進步的空間,執法也是。
      戶籍謄本要揭露不是不行,但政府必須在源頭就有所把關,讓領有證照的專業人士才有資格申請(地政士或律師等),並且所有的申請都要留下紀錄(像警察查個資,目前都有完整的系統)。老百姓只要信任專業,讓專業的來,如果任何環節涉及詐欺,政府就要嚴懲,這樣專業才能被尊重,百姓才能安居樂業,人與人才能回歸互信的良善社會。

    • @user-cz6ej8un9q
      @user-cz6ej8un9q 6 лет назад +8

      支持網友 syshmusic 的看法。
      看看網友 法律傑哥 的留言﹑令人搖頭啊。

  • @yangsatue2001
    @yangsatue2001 6 лет назад +14

    原來這個集團騙這麼大,

  • @clemency0147
    @clemency0147 6 лет назад +4

    好好記清楚這群詐騙集團的成員,一個都別漏掉,告知自己的親朋好友,幫牠們廣為宣傳!!

  • @user-ym1bf1xs6n
    @user-ym1bf1xs6n 6 лет назад +3

    遮蔽沒用,詐騙一樣查詢到你資料,重點是了解過戶流程及相關重要證件不能随意給人。

  • @user-ym1bf1xs6n
    @user-ym1bf1xs6n 6 лет назад +5

    任何人打電話來問東問西都小心? 之前也遇到類似,代書+律師+詐騙集團+地下錢莊,最扯是去xx銀行辦事,行員問事講事情後,奇怪是就有自稱行員打來問事情! 。到法拍流程以及相關人等態度,令人懷疑.... 事後我好奇去問查這詐騙代書是間時,居然和那跟我問事行員推薦我找這間代書是同一間! 〈我真驚訝! 難怪這相關人等的作業行為不合正常...一掛的〉

  • @coka2613
    @coka2613 6 лет назад +3

    好節目,教育大眾避免被詐騙

  • @astonmartin6704
    @astonmartin6704 5 лет назад +1

    保證金結構比訂定及調整之考量因素

    保證金結構比係指結算保證金、維持保證金與原始保證金之比例。保證金結構比之
    訂定,係考量盤中遇行情變化造成客戶部位潛在損失時,自發出保證金追繳通知至保證
    金金存入所需之作業時間內,能有一部分金額作為緩衝,同時提供期貨商、結算會員在
    客戶來補足保證金之前,能有足夠緩衝以為必要之處置。目前我國期貨市場保證金結構
    比之訂定,依日內盤中波動與每日收盤波動之相對關係而定,國內市場目前採三段式保
    證金結構比,故原始保證金相對於維持保證金之成數可視為盤中波動度相對於每日收盤
    波動度之成數,維持保證金相對於結算保證金則可視為結算會員、期貨商與交易人之間
    的額外緩衝,結算保證金乃衡量次一交易日市場可能之波動度。而國外之兩段式保證金
    結構下,原始保證金之成數則視為日內波動度相對於每日收盤波動度之成數,結算保證
    金乃衡量次一交易日市場可能之波動度。
    國際主要交易所保證金結構比之訂定方式不一,各商品類別期貨契約保證金結構比
    亦不盡相同,其考量因素不外乎價格波動性、流動性與交割風險。另外日內盤中波動與
    每日收盤波動之相對關係,以及風險涵蓋能力(即安全性)與資金利用率(即效率性)
    兩者間的權衡也須考慮。在李存修 (2007)指出,保證金結構比之訂定,牽涉到整體期
    貨交易過程之風險控管制度,包括保證金之繳交、保證金不足之追繳、追繳未果時之部
    位處理、以及個別帳戶之部位限制,各結算會員之部位集中度、損失集中度之監控等。
    另外,市場流動性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上述之風險控管機制夠嚴謹,原始保證金與
    結算保證金之比值可以調降。

  • @p2p2win
    @p2p2win 6 лет назад +8

    很惡劣!司法何在?

  • @user-wj3qy8ou5b
    @user-wj3qy8ou5b Год назад

    現在有假調解,真騙房,假債務,希望報導

  • @Wang-bn2zr
    @Wang-bn2zr 2 года назад

    以前的人說唸書唸不好,就是去學技術, 現在這些真黑心, 真厲,綠害,學詐騙。

  • @YHTsai-kw9my
    @YHTsai-kw9my 6 лет назад +4

    好節目!

  • @line9291
    @line9291 5 лет назад +1

    張香堯律師怎麼掛電話呢?哈哈

  • @aieu01291
    @aieu01291 6 лет назад +11

    地政事務所亂來,依個資法精神,應該要把戶籍地址全部遮掩,有需要的人去申請公開才是

    • @tonychang2599
      @tonychang2599 6 лет назад +10

      我們的法律有漏洞 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 一般善良百姓不察 建議修法完整 最好都用定型契約 讓大家都有保障

    • @mori468
      @mori468 6 лет назад +1

      關戶政事務所甚麼事,地籍謄本是到地政事所調的

  • @amyaa7549
    @amyaa7549 6 лет назад +2

    林董👍

  • @winstonwan9415
    @winstonwan9415 5 лет назад +1

    1.在28分48秒,72歲長者是真的糊塗了,記者及法務長真的是話講差了,讓72歲長者出席刑民事庭時,情何以堪?

  • @hugohugo6445
    @hugohugo6445 6 лет назад +3

    士檢給你們一個讚啦....
    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 @Lin-sp6tx
    @Lin-sp6tx 2 года назад

    早知道的事了,但沒差的 都給他吧!反正能神不知鬼不覺。睜大眼睛看這也能消失,我們早已經學會了一招了!怎麼來就怎麽去。對每日流血流汗的人來說。因果你們較累

  • @user-ys9hq1fm3w
    @user-ys9hq1fm3w Год назад

    這位老奶奶~被設定、針對、乂乂不著痕跡的(設陷)對象,並讓許多長者,最後因不堪積蓄、血本無歸、連棲身之處也無,而走上絕路的殺人不用刀的惡毒招術。
    因為這位業務會自動送上門來,還知道並擁有她所居住的房子所有權狀的一切個資,背後組織當然不難想像;神廣廣大!

  • @user-xe6sz8jq4d
    @user-xe6sz8jq4d Год назад

    真恐怖 !!!!!!!!

  • @pin2818
    @pin2818 2 года назад

    我也有同樣的經歷,並且已經得到解決如果有需要可以聯絡我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也希望能夠讓被騙的人挽回損失

  • @jose77715
    @jose77715 6 лет назад +4

    建議大陸也可以讓P2P的受害者上電視控訴唐小僧, 漂漂喵之類的, 前陣子不是才死了個王倩嗎....

  • @user-uy2fc8vq8i
    @user-uy2fc8vq8i 6 лет назад +3

    罪不重

  • @user-nc7gx5ub1x
    @user-nc7gx5ub1x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認識一位太太 也是有幾個塔位 有自稱業務員告訴她 有客戶高價要買她的全部塔位 但是需要全套 引誘她又出很多錢去買塔位的土地持分(我幫她換算土地單價 竟然每坪超過100萬元天價 在鳥不生蛋的殯葬區 ) 然後業務口中的買方沒消息了 我告訴她被騙了 並警告她 以後只要是要她拿錢出來的事 都不能理 否則我會罵她 過了幾個月 她又告訴我 她又拿出一大筆錢了 我說 妳這麼好騙 不聽勸告 我很生氣 她說她不會再被騙了 因為錢已經花光了

  • @user-bq5fk3iy4s
    @user-bq5fk3iy4s 6 лет назад +2

    講太多了,買賣不動產可事先就用法院公證,依法一次公証,專業合法公証,不必事後上法院己經太慢了!制度要不要規劃而己!講太多了。

  • @user-zl4li9nr6i
    @user-zl4li9nr6i 3 года назад

    2:53

  • @user-my9dh2tg2q
    @user-my9dh2tg2q 6 лет назад +1

    塔位的主嫌和假買房的也是同一人喔???腦子這麼強不去用正面上用到壞的這面。

  • @liq5255
    @liq5255 3 года назад

    11:38

  • @user-jc1bk3yj7u
    @user-jc1bk3yj7u 6 лет назад +1

    張律師好像也怪怪的....

  • @line9291
    @line9291 5 лет назад

    張香堯律師怎麼掛電話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