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制度"該不該廢? 魔人"蘇大媽"將入獄【說新聞追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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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18 окт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8 тыс.

  • @amychen6881
    @amychen6881 2 года назад +17

    這檢舉制度真是危害人心。要盡快廢除

  • @李榮泰-e2j
    @李榮泰-e2j 3 года назад +8

    檢舉制度早該廢除了

  • @Hvczgjnnk
    @Hvczgjnnk 2 года назад +28

    本來就該廢除
    那是警察的責任政府的責任
    然後要民眾當線民搞對立
    自己的工作不做,要人民幫忙做
    還要害人被打

    • @趙子宏-p4e
      @趙子宏-p4e 2 года назад +3

      說起來和我前公司很像

  • @Kerusa7724
    @Kerusa7724 3 года назад +237

    蘇大媽最多的問題不在於濫用檢舉制度,而是在她很會利用故意挑釁但卻又合法的方式激起人的負面情緒跟她吵,
    今天如果檢舉制度沒了,她還是一天到晚招惹人家,為的就是讓人跟她互告,那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像她這種人就是靠著司法制度獲利的,解決之道應該是把她的名聲傳開,讓大家都學會遇到這種人如何自保。

  • @劉陽-z1v
    @劉陽-z1v 3 года назад +31

    檢舉不應該有錢

  • @hgfdgt9876
    @hgfdgt9876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天怒人怨.天不收.遲早有人收

  • @小吳-e4q
    @小吳-e4q 2 года назад +8

    檢舉制度不應該取銷,人民有監察政府,蘇大媽是個人行為,不可混談

  • @王萬梓-v9n
    @王萬梓-v9n 3 года назад +8

    當然要廢除有些人無要去工作靠檢舉案件過日子。

    • @wangkuohuai113
      @wangkuohuai113 2 дня назад

      錯!錯!錯!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檢舉獎金,檢舉魔人不是靠檢舉交通違規過日子,毫無收益!

  • @黃薇庭-w9q
    @黃薇庭-w9q 3 года назад +20

    根本不該有所謂檢舉達人的存在,為了賺檢舉獎金,這些以檢舉他人為正職的人無所不用其及,甚至以逼車造成他人的違規,等於變相鼓勵民眾從事檢舉職業

    • @lihuasu9568
      @lihuasu9568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心有同感,可恨

    • @avoli3284
      @avoli3284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目前檢舉是沒有獎金的

    • @wangkuohuai113
      @wangkuohuai113 2 дня назад

      ​@@avoli3284是的,檢舉交通違規完全沒有收益,這是我的親身經驗!

  • @小志志-x4c
    @小志志-x4c 3 года назад +18

    原本就該廢 除了酒駕 危險駕駛

  • @yfulin5133
    @yfulin5133 3 года назад +287

    制度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用這制度亂搞的人

    • @smilenow5927
      @smilenow5927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認同!

    • @宗-o7z
      @宗-o7z 3 года назад +16

      中懇。
      真的應該引以為鑒,還有很多臺灣的法律是有很多漏洞!!

    • @白妍希
      @白妍希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加一

    • @許祥雲-n1w
      @許祥雲-n1w 3 года назад +22

      能夠讓人亂搞的制度 表示出問題了

    • @jimlin6425
      @jimlin6425 3 года назад +13

      挾怨報復的事情太多,不如廢掉

  • @eugeneycs
    @eugeneycs 3 года назад +372

    局長:等一下要抓一名累犯慣竊
    警察:沒問題,肅竊組出動
    局長:剛剛接到通報,有一個毒品通緝犯出現了
    警察:毒品查緝中心同仁會搞定
    局長:剛法院偵查庭通知,要我們去提蘇大媽……
    警察:蘇大媽!?事不宜遲,全局同仁立刻出動!

    • @MrTommy8599
      @MrTommy8599 3 года назад +46

      檢察官A:蘇大媽沒出現
      檢察官B:通知戶籍地派出所提人吧,這訟棍終於可以撈起來了

    • @user-陳崇輝
      @user-陳崇輝 3 года назад +14

      哈…,就像是:
      你們誰想報仇的,人在那邊前去抓人。

    • @皮諾可-k8p
      @皮諾可-k8p 2 года назад +6

      厲害,她讓警察薯薯。。。

    • @pcorrea9744
      @pcorrea9744 2 года назад +6

      是全省警察出動
      比媽祖出巡還紅

    • @你就偷著樂吧-f6b
      @你就偷著樂吧-f6b 2 года назад

      她手只要稍微縮一下就直接開槍

  • @禾溱陳
    @禾溱陳 3 года назад +35

    很早就該廢了,在台灣車開在路上不違規太難了,莫名奇妙就被開單一定也很不爽,有次左轉壓到中間的雙黃線被後方車輛檢舉,這樣也收到900元的罰單

    • @水果妹-i5q
      @水果妹-i5q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請問你被拍照檢舉嗎?

    • @Daniel_-ty4jd
      @Daniel_-ty4jd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Lai Mickey 不是白癡是藉此賺錢

  • @JJY-g5l
    @JJY-g5l 3 года назад +20

    讓台灣人對立的政策從沒停過

  • @audix168
    @audix168 3 года назад +78

    如果是不實的檢舉,應該用誣告來法辦

    • @hannocps
      @hannocps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沒告,哪來誣告==

    • @wowowowdog
      @wowowowdog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檢舉不實,就核實後認定無效,浪費資源。
      誣告是另一個層級的問題,兩個不能混為一談。

    • @勳-o6e
      @勳-o6e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頂多多設立一個不實舉發違點
      超過三次1個月內不得檢舉
      再犯永久取消檢舉資格
      連帶家屬親友都會受影響
      畢竟這個很容易被冒用

    • @weicheng6162
      @weicheng6162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民法跟刑法搞清楚再來發言吧 丟人現眼

    • @AIDontsayiang
      @AIDontsayiang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weicheng6162 是刑法跟行政法吧😒

  • @Funghi_nff
    @Funghi_nff 2 года назад +19

    根本問題不改,檢舉制度只會誕生一個抓耙子的社會。

  • @Frank-b2b5d
    @Frank-b2b5d 3 года назад +90

    蘇大媽進牢~繼續檢舉受刑人及獄警..

    • @白妍希
      @白妍希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哈哈哈哈😂

    • @曾精玲-i7p
      @曾精玲-i7p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

    • @jerrylin7479
      @jerrylin7479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受刑人可不是吃素的,監獄最痛恨這種人,敢亂檢舉他們就是有辦法搞這種人

    • @李逍遙-v4c
      @李逍遙-v4c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硬要檢舉!

    • @needeq
      @needeq 3 года назад +9

      在裡面還檢舉,
      能走得出來嗎?

  • @qbutterfly987
    @qbutterfly987 3 года назад +128

    員警A:走喔,去抓通緝犯喔
    員警B:蛤,先喝個咖啡再說
    員警A:好啦,那我先去抓蘇大媽了
    員警B:我像是為了喝咖啡耽誤抓通緝犯的警察嗎?出動!
    民眾: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厚系!

    • @voyager19780215
      @voyager19780215 3 года назад +21

      員警B:A你知道嗎?恁爸忍她很久了,等一下一定要讓我給他上銬喔~最好給他機會襲警,這樣我辣椒水就可以用上了

    • @高國棟-x8u
      @高國棟-x8u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不廢/要警察做什麼

  • @陳永貞
    @陳永貞 3 года назад +44

    我覺得這在精神和心理有很嚴重的病了
    關了再放一樣舊病復發 仍然四處節外生枝 惹事生非

  • @kevin58772
    @kevin58772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本該廢除檢舉制度,不是執法單位憑甚麼

  • @來人阿
    @來人阿 3 года назад +84

    長官:去抓槍擊犯,沒有人有反應
    長官:去抓蘇大媽,員警傾巢而出

    • @一二三-n3v
      @一二三-n3v 3 года назад +18

      做人太失敗的最佳案例

    • @陳家駿-s5t
      @陳家駿-s5t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哈哈

    • @Shinano110
      @Shinano110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傾巢而出這個畫面讓我笑很久

    • @yayungpu
      @yayungpu 3 года назад +10

      哈哈哈,連休假員警也想立刻上班抓她

    • @明夜朽晨
      @明夜朽晨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一堆特警破門攻堅
      直升機在上空盤旋確保能夠獲取信息
      警車圍堵屋外 範圍2公里內公路全面封鎖
      然後一位毒梟笑笑開車經過

  • @陳文傑-d8o
    @陳文傑-d8o 3 года назад +8

    讚啦!為民除害。

  • @熊蓋讚-p4e
    @熊蓋讚-p4e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有問題的是檢舉人,贊成如果是檢舉非事實,要檢舉人賠償被檢舉人的請假損失,這樣才能有效制止,只要自己本身不違法,不怕別人檢舉的。

    • @許秀庭-i7f
      @許秀庭-i7f 2 года назад

      這種機制表示這個國家太閒了

  • @t07457
    @t07457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檢舉制度不該廢

  • @龍默-s8k
    @龍默-s8k 3 года назад +146

    不是檢舉該廢不該廢,而是要限制檢舉人的舉發限制,就以這位大媽來說先挑釁後舉發,本身檢舉人自己跟狗仔一樣自己違法還要舉發人違法。

    • @u488746
      @u488746 3 года назад +28

      我倒是覺得檢舉實名制沒錯 , 但檢舉人應該要繳費檢舉 , 譬如檢舉一則要繳 300元 手續費 , 檢舉成立當然也沒獎金 , 檢舉越多手續費越多才合理 , 這樣可以避免有人惡意檢舉 。

    • @yojaychang
      @yojaychang 3 года назад +9

      @@u488746 這輩子還沒看過"善意檢舉"的。

    • @蔡元凱-h2w
      @蔡元凱-h2w 3 года назад +16

      @@u488746 不錯的想法 被他人亂檢舉的人 要打行政訴訟都要自己花錢了 檢舉他人居然不用錢

    • @gkgkyy3
      @gkgkyy3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u488746 檢舉要手續費?樓主講的檢舉人資質才是問題...

    • @tet9119
      @tet9119 3 года назад +10

      @@u488746 檢舉要收費應該就沒幾個人會檢舉了吧?不覺得違規的人只會更猖狂嗎?

  • @stevetang9267
    @stevetang9267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一個蘇大媽濫訴導致檢舉制度遭人非議
    現在不能檢舉了 衍生更多違規事件 造成的傷亡算她的
    蘇大媽罪大惡極

  • @s011216868
    @s011216868 3 года назад +111

    新聞講清楚好嗎…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環境衛生才有

    • @hi2045
      @hi2045 3 года назад +17

      帶風向咩

    • @高飛-e8n
      @高飛-e8n 3 года назад +10

      看一半就發現提獎金的事情去扯交通違規的檢舉,果然還是有人發現啊!新聞媒體這種行為真的不妥!

    • @114蔡晉嘉
      @114蔡晉嘉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以前是有的但我忘了是哪一年改成沒有的

    • @rudinyu8343
      @rudinyu8343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114蔡晉嘉 自104年取消交通違規檢舉獎金

    • @鄉民-l3t
      @鄉民-l3t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擺明就是帶風向要廢掉檢舉制度
      或是讓上位者有利可圖

  • @homsam478
    @homsam478 3 года назад +57

    當然要廢啊!罰就要執法人員來檢舉才行也能服!

    • @蕭文宗-d4z
      @蕭文宗-d4z 3 года назад

      檢調也曾為了獎金而栽贓,更甚於民眾,獎金先領走了,結果被告因證據不足不處分!
      太極門案就是顯例,獎金是不是追回媒體也沒有報導過。

    • @nhkuo49
      @nhkuo49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標準的劣幣遂良幣!

    • @黃文成-s9e
      @黃文成-s9e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最近看警察很少在抓違規,都是檢舉達人的影片

  • @ねこ砲彈
    @ねこ砲彈 2 года назад +7

    神奇的推演:)
    讓我心情舒暢一整天

  • @神經欸-d1h
    @神經欸-d1h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這種檢舉真的實在煩,兩天前就被檢舉 唉

  • @yifanlai7773
    @yifanlai7773 3 года назад +29

    通緝1小時就抓到案, 可見警方有多恨!
    檢舉制度其實不用取消,重點在要限縮在一定範圍並取消獎金制度, 再加上開出行政處分的公務員要做有擔當的裁量,不是一味的開罰!

    • @王順鋒-z3t
      @王順鋒-z3t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我認為獎金制度還是可以存在,例個人檢舉件數達到一定數量(如200件),而獎金已滿如一萬元,後續檢舉就無獎勵。

    • @yifanlai7773
      @yifanlai7773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王順鋒-z3t 這樣仍然會利用這個來營利,借人頭不就好了!

    • @allenlin1918
      @allenlin1918 3 года назад

      @@yifanlai7773 偽造文書的罪責也很重。

    • @yifanlai7773
      @yifanlai7773 3 года назад

      @@allenlin1918 什麼偽造文書? 看不太懂你想表達什麼!

    • @allenlin1918
      @allenlin1918 3 года назад

      順著你的借人頭的議題。

  • @火火人-j5x
    @火火人-j5x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一定要廢。

  • @giohyuu3465
    @giohyuu3465 3 года назад +27

    復健診所成為了大家唯一能擊倒蘇大媽最後的希望...

  • @徐茂國-z7p
    @徐茂國-z7p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民眾無權作檢舉者

  • @鄭有成-w5z
    @鄭有成-w5z 3 года назад +51

    檢舉起初是為了讓這個社會變得越來越好,才有相關制度但後來變成用來斂財及報復的手段,才淪為安全工具

    • @Yuanmaolin
      @Yuanmaolin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那些違停、丟菸蒂、吐檳榔渣汁的造成他人行車危險、環境髒亂還敢大聲嚷嚷抱怨檢舉的就是不知羞恥!

    • @theorange5337
      @theorange5337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大部分的違規檢舉都沒獎金,斂財是哪段

    • @鄭有成-w5z
      @鄭有成-w5z 2 года назад

      @@theorange5337 環保檢舉

  • @ab5211203
    @ab5211203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殺人放火有罪也廢除

  • @林俊雄-j2n
    @林俊雄-j2n 3 года назад +62

    在路上看到了不宜不正確的行駛行為會告知提醒或教他對的方式!到處與人為善而不是損人不利己!1政府的交通教育,2考照從新制定太簡單考取了!3道路規劃更正確更嚴謹,重罰以遏止不守法的!

    •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87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87 2 года назад +3

      守法的人上路就會守法,不守法的你跟他講一百遍都沒用
      還可能被對方拿球棒打,還不如回家影片剪一剪檢舉

  • @懶覺樹蛙
    @懶覺樹蛙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檢舉達人的出現 不就是在打執法單位的臉嗎? 執法單位沒辦法執行 需要靠民眾幫你?

  • @任偉士
    @任偉士 3 года назад +78

    關一百天太便宜了。應關十年以上。吃寶無代誌做,四介檢舉,有的還領檢舉獎金,堅苦別人,爽到自己。要是您北就當場共夕,太惡止了。

    • @哦-r1g
      @哦-r1g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十年太狠了 又不是殺人

    • @ccu94288569
      @ccu94288569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十年太狠了
      應該直接死刑

    • @人類-x7u
      @人類-x7u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關太短了,關20年剛好,檢什麼舉,跟本是吃飽閒閒。

    • @陳璟衍
      @陳璟衍 3 года назад

      @@ccu94288569 死刑未免太很了吧!
      將她送養老閣
      養老閣是什麼,你不了解可以谷歌查詢😁😁😁

    • @theliveabc123
      @theliveabc123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沒有獎金好嘛

  • @林欣燦
    @林欣燦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我家當初也不時被檢舉,害我找車位常找到晚上11'2点有時還找不到,後來找不到車位乾脆睡車上。

  • @jerrylee3319
    @jerrylee3319 3 года назад +55

    檢舉權最初的目的是讓大家能一起維護社會秩序,但卻被一些人濫用,要不就誰每檢舉一次就做次紀錄,限定每人在一段時間內有多少檢舉權,若有超標濫用,就依超標數量來接受刑罰

    • @pig0521
      @pig0521 2 года назад +5

      要先經過審核才能開單,一天多次在同一個地方同一輛車檢舉應該需要請檢舉人到案說明。

    • @cchangt1921
      @cchangt1921 2 года назад

      2021上半年273萬件檢舉案件,經過審核,一半沒有成立,.......有這些審核的人力金錢,又何需檢舉達人呢?
      別的國家沒錢沒資源可以捨短取長,但台灣是有錢有人,做最沒有效率的事!

  • @大和-s7o
    @大和-s7o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檢舉制度"不廢..我們選這些立委有用嗎

  • @I-am-not-Chinese
    @I-am-not-Chinese 3 года назад +26

    從被通緝到被捉捕用時不到一小時,警方表示:我好興奮啊!我好興奮啊!

  • @worldofwheat
    @worldofwheat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為什麼是先處理檢舉制度 而不是處理違規= =?

    • @wyrm12345
      @wyrm12345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看看以前的新聞,看到現在不能檢舉的違停新聞,滿滿的辛酸
      大家都罵檢舉達人,當不能檢舉後,現在大家又改罵違停

  • @怎麼了-w2z
    @怎麼了-w2z 3 года назад +14

    可以把人得罪成這樣也是奇葩。。。

  • @lulu-io9nx
    @lulu-io9nx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處處結怨結惡緣,將自己福報慢慢耗掉了

  • @jamessyu4090
    @jamessyu4090 2 года назад +22

    一早看到這種入獄新聞,真是讓人神清氣爽一整天,好溫馨的新聞。

    • @apalamplm
      @apalamplm 2 года назад

      你484違規魔人常被檢舉

    • @jamessyu4090
      @jamessyu4090 2 года назад

      @@apalamplm 你沒看過她的事蹟嗎?
      故意挑起事端、或是製造他人違規再檢舉、提告,這已經是心理病態等級。

    • @lomeoke9563
      @lomeoke9563 2 года назад

      @@apalamplm 有點像各大論壇的釣魚王或釣魚文 你應該有聽過也有看過才對 故意狠酸別人 落井下石 什麼話都來 讓人家受不了生氣罵你 你就可以提告 這樣就有和解金了

    • @apalamplm
      @apalamplm 2 года назад

      @@lomeoke9563 你才釣魚 你全家都釣魚

  • @joew4106
    @joew4106 3 года назад +50

    變態法律 造就變態的社會和百姓⋯

  • @田哥-l4b
    @田哥-l4b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同意正義檢舉,不發獎金。

  • @taudauhon
    @taudauhon 3 года назад +276

    獎金制度改成具名公益捐款,還能堅持到底的就是真正的為民除害。

    • @x007jimmy
      @x007jimmy 3 года назад +16

      不一定喔~除了檢舉達人,還有正義魔人,這個蘇大媽似乎還比較偏向後者了

    • @theliveabc123
      @theliveabc123 3 года назад +20

      沒有獎金

    • @a19867567
      @a19867567 3 года назад +19

      有時候不是為了獎金,是為了自我中心的正義

    • @lynn0230
      @lynn0230 3 года назад +60

      不要亂誤導,檢舉沒有獎金喔,超過五成的檢舉是違規停車,多數人檢舉是純粹看不慣違規人把馬路當自己家停而已

    • @龜龜躲
      @龜龜躲 3 года назад +48

      @@Orange.r 警方執法不力還要付錢去檢舉 很好笑

  • @peterson53047
    @peterson53047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互相檢舉超爽
    台灣金庫需要你們這樣的達人

  • @albachang788
    @albachang788 2 года назад +10

    只要檢舉被撤回,該檢舉人要被公訴"誣告"及罰重款。

  • @leechris5760
    @leechris5760 3 года назад +20

    制度當然有問題,法律條例是用來給别人作為生財功具

    • @jackblack4422
      @jackblack4422 2 года назад

      律師也是以法律當作生財工具阿,作為生財工具也不一定有甚麼問題,用非黑即白反而會分不清善惡,重點是如果濫用而沒有制衡的方式確實是不完整的制度。

  • @不知道-j8t
    @不知道-j8t 2 года назад +12

    法規制度有問題,讓大多數百姓容易違規違法...境而互咬對立!!就是政府的錯~整天跟人民要錢 搞選局 一點簡單的事情跟人民息息相關的事情都做不好

  • @中国共产党亡於二零二
    @中国共产党亡於二零二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地窄人多
    矯枉過正
    自找麻煩
    業報復返

  • @鍾國-i5v
    @鍾國-i5v 3 года назад +39

    一體兩面
    被檢舉的人,不爽制度太嚴,搞到人心不爽
    檢舉的人,覺得不要違規就不會被檢舉,不然一堆違反規定的人
    這兩者都說明了一個道理,物極必反,凡事過了就會產生怨言,中庸之道,找到平衡的點才是國家發展的核心

    • @ketandqq
      @ketandqq 2 года назад

      凡事總有特例 蘇大媽就是一個

  • @莊志男-r4g
    @莊志男-r4g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檢舉廢掉,台灣大亂,違規者還是會違規,現在的違規者根本沒公德心

    • @wangkuohuai113
      @wangkuohuai113 2 дня назад

      正確!
      自私自利侵害他人的交通安全!

  • @DadEncyclopedia
    @DadEncyclopedia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制度是嚴重問題,該廢除。

  • @ikari2567
    @ikari2567 2 года назад

    主播好好看哦🤤🤤

  • @勇川的驕傲
    @勇川的驕傲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檢舉制度應該改變一下
    除惡意或嚴重影響他人,其餘應先理性勸導,而不是直接檢舉
    多點善心真的很重要

    • @smilenow5927
      @smilenow5927 3 года назад

      以檢舉維生或為樂的人畢竟是極少數,一般人會去提出檢舉都是“已經忍耐很長一段時間了”,甚至已經跟對方規勸多次或溝通無效後“不得已”的做法。還有執法單位到場後幾乎都是先道德勸說,很少直接開單的😔。所以別再說要先理性勸導,已經給過無數次的機會了😓!有時候只有直接開單那些屢勸不聽的人才會“心不甘情不願”地被迫改善,違法是自己的問題,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痛苦”上,自己不思改進還要別人有“善心”去無限期地忍受他們,這是縱容、讓他們更變本加厲!難道周圍的人就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嗎??“不要違法”才是重點!政府機關都是“依法行政”,你沒有違法也不用怕!支持處罰胡亂檢舉(無違法)的人,但是反對廢除檢舉制度!因為對於“明知故犯”的人有其存在的必要!

    • @勇川的驕傲
      @勇川的驕傲 3 года назад

      @@smilenow5927 你不知道很多檢舉魔人故意檢舉他人為樂嗎?久停的影響道路安全的不檢舉,一直找碴那些臨停的,而且駕駛還在旁邊買東西而已

    • @smilenow5927
      @smilenow5927 3 года назад

      @@勇川的驕傲 所以還是出在他們亂停車才被罰啊,只是運氣不好被人檢舉而已。我的家人不久前也接到罰單,也是被人檢舉因臨停而開罰。但是我們沒人罵檢舉人,反而叫家人不要亂停車。自己有錯被人檢舉能說什麼??當然會不爽,但自己要違法怪誰呢?能理直氣壯嗎🙄?其他違規的人沒被檢舉是他們運氣好,不是拿來當作自己“也”違法的擋箭牌。

    • @勇川的驕傲
      @勇川的驕傲 3 года назад

      @@smilenow5927 哦!你好棒,維護世界和平就交給你了

  • @鄭林乃
    @鄭林乃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絕對要廢除檢舉惡制度

  • @朱金平-j5f
    @朱金平-j5f 3 года назад +4

    太好了

  • @a863436
    @a863436 3 года назад

    👍

  • @劉邽宏
    @劉邽宏 2 года назад +4

    檢舉制度是彌補公權力不彰的時候,當然有人會濫用就是避免不了,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人人都有保障,公平正義 可以伸張。

  • @江夏美翠
    @江夏美翠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先挑釁,再存證。釣魚執法?

  • @albertwu96
    @albertwu96 3 года назад +11

    古人の道德聖言、傳統智慧:平生不做虧心事⋯⋯

  • @jlw8798
    @jlw8798 2 года назад

    這個主播的口條好清楚欸!讚

  • @elmahsu4313
    @elmahsu4313 3 года назад +27

    廢除!

  • @憲斌王
    @憲斌王 3 года назад

    不要有獎金制度,只要公開表揚檢舉人,

  • @07劉長育
    @07劉長育 3 года назад +65

    當我們在笑對岸曾經的"紅衛兵"制度時,我們現在卻正在鼓勵全民成為紅衛兵

    • @iamawake2009
      @iamawake2009 2 года назад +19

      完全不一樣的好嗎?多讀點書對你的身體健康許多

    • @Transmophers
      @Transmophers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iamawake2009 其實一樣

    • @ChengYuTsai
      @ChengYuTsai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Transmophers 根本不一樣

    • @gl1023200
      @gl1023200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ChengYuTsai 一樣的喔,如果檢舉制度再不改善,公部門各個單位各玩各的互踢皮球,把工作丟給沒有相關權責的人,也不主動追查濫訴誣告的不安好心或可得利益者,這個問題依舊會繼續下去

    • @ChengYuTsai
      @ChengYuTsai 2 года назад

      @@gl1023200 改善審查,改善教育,而不是檢討檢舉者才是重點,粗略來看貌似一樣,但本質完全就不一樣,畢竟違規停車就是不對,以台灣來說,廢除民眾檢舉,保證路邊停車越來越兇猛

  • @haha_idiot
    @haha_idiot 3 года назад

    係好

  • @陳義文-e5o
    @陳義文-e5o 3 года назад +138

    我覺得問題在道路設計與道路法規,為何不想想,若可以守法誰要違法?是否應嚴格取締路霸,很多商家的路霸行為導致駕駛不得不違停。另外道路設計也有很大問題⋯⋯民眾違法,要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概念很奇怪吧!

    • @anh8971
      @anh8971 2 года назад +15

      規則是普遍性的,但還是要因地制宜。
      規則較法律命令要寬鬆,否則就變成嚴刑峻罰。所以不是睜眼一眼,閉一眼的問題。
      還有交通規則的初衷是為了避免交通意外,及維持秩序。
      本末倒置的、錙銖必較的檢舉行為,本來就不該被鼓勵。

    • @呵呵-n6i
      @呵呵-n6i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anh8971 補充一下,所謂的因'地'制宜的'地',很多都跟都市更新有關,而負責改革的部門,跟交通部門沒有直接關連,也沒有存在一個機關能夠對兩個部門調配,再加上在地'民眾'的意見跟官員的行動,造成路上很多奇怪的設計,讓人民只能從守法和安全選一個。

    • @west11022
      @west11022 2 года назад +3

      @@anh8971 但是你要怎麼定義 甚麼是必要的檢舉行為 甚麼是蜘蛛必叫的檢舉行為?

    • @pipipa452
      @pipipa452 2 года назад +4

      ​@@anh8971
      你的話中有兩個嫌疑
      第一就是將事情誇張化
      因為政府並沒有鼓勵,是那些檢舉魔人自己雞婆
      第二就是挑東西講
      說到底交通規則就是要遵守的,就是因為的確有做錯才會被別人亂槍打鳥打到
      並不是躺著重槍這叫做本末倒置嗎?
      那明明可以只把獎金收掉卻演變成直接禁止
      這是不是也是本末倒置?

    • @so_fat
      @so_fat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pipipa452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 只有環保違規才有喔

  • @chenpeter2752
    @chenpeter2752 3 года назад

  • @王哥王哥-o9h
    @王哥王哥-o9h 3 года назад +59

    國家讓人性,變成了,惡鬼

    • @黃弈豪
      @黃弈豪 3 года назад +3

      結果那些原本應該當鬼的把自己當人,還真是高攀了自己的德性

    • @song1744
      @song1744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國家法律沒有錯,錯的是不遵守法制的人!如果大家都遵守遊戲規則,那亂檢舉當然是不合常理的!但是大家都一昧的忍氣吞聲那要法律合用!

    • @林安迪-r7e
      @林安迪-r7e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song1744
      只有幼稚的台灣
      搞這個有的沒的
      真的是,有夠無聊的
      政府自找的
      還不廢除這莫名其妙的制度?

    • @barrychen5520
      @barrychen5520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林安迪-r7e 一直都是人的問題 就像騙保險 難道說保險也是幼稚的東西嗎?

    • @黃振威-f5v
      @黃振威-f5v 3 года назад +2

      不意外留言一堆教育程度低落的
      什麼東西都是國家的問題
      就是這種教育程度太低落的人讓社會越來越亂

  • @張學榮-d9s
    @張學榮-d9s 4 месяца назад +1

    有些是狹怨報復心態!製造假正義,真社會問題!

  • @xup654cl61012
    @xup654cl61012 3 года назад +41

    檢舉制度是沒問題的,問題是使用者的心思,也搞的人與人之間信任感破裂。處處都在提防著

  • @志成黃-o1p
    @志成黃-o1p 3 года назад

    檢舉達人只要抓到不用客氣直接抓下來狠狠的人修裡

  • @陳宏遠-v8l
    @陳宏遠-v8l 3 года назад +9

    被霸凌者必有其可恨之處
    但霸凌就是霸凌

  • @洪壽鴻
    @洪壽鴻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一個蘇大媽就想要廢除檢舉制度?
    那高速公路一天到晚出車禍怎麼不禁止人民開車算了?

  • @AFAMISSY
    @AFAMISSY 2 года назад +5

    很多時候一個東西出發點本來是好的,但就像檢舉制度一樣,一旦被濫用也可以造成很多麻煩。
    我還是認為還是該保留檢舉制度,因為沒有互相約束的社會也會很恐怖。

    • @羅小蛙-n8q
      @羅小蛙-n8q 2 года назад

      所以等蘇大媽一直檢舉你來試試,等你試過再說出這話才有說服力

  • @Lookawayla
    @Lookawayla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有檢舉制度要警察何用?警察不管檢舉又嫌麻煩
    製造社會對立就你政府坐著收罰單?

  • @李子學-q6r
    @李子學-q6r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可以有檢舉制度,但不能有獎金,實在是太過份的民眾自發檢舉。

  • @無名-d9v
    @無名-d9v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該廢,要檢舉也是有危及人命在檢舉。

  • @tsaooldbig
    @tsaooldbig 3 года назад +18

    曾有報導說她在的現場, 在現場的民眾或警察或記者或她必有其中一方會被惹到暴怒.
    挑釁能力很厲害!

  • @it5248
    @it5248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我這個月收到4月份的檢舉,特地回到被檢舉地才發現那邊固定有攤販、路霸佔用⋯當下蠻想拍下照片反檢舉,後來想算了不想惹禍!其實像我這樣的例子很多,鄉下地方就是有路霸、攤販佔紅線區,也不見警察有在改善。所以該檢討檢舉制度了!

  • @allen8438
    @allen8438 3 года назад +6

    第一個被通緝 一小時就被抓 真的是傳奇😂😂

  • @專輾一韓粉一紅粉一破
    @專輾一韓粉一紅粉一破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檢舉依照法律條文開罰 請問有什麼問題?
    廢除檢舉 那不就等同於廢掉法律條文

  • @陳佶宏-k3d
    @陳佶宏-k3d 3 года назад +7

    不需要廢除啦!只要改成檢舉獎金以檢舉人名意捐給社福機構就好了。(也就是不要發獎金給他們,改用他們的名字把檢舉獎金捐給社福機構就可以了)

    • @白芷-w2i
      @白芷-w2i 3 года назад

      交通檢舉又沒錢

    • @陳佶宏-k3d
      @陳佶宏-k3d 2 года назад

      @@白芷-w2i 其他的檢舉案件是有錢賺的

  • @chingshiuanchang5614
    @chingshiuanchang5614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台灣如果法規與執法行動力夠的話,哪需要檢舉達人?

  • @麒麟魚
    @麒麟魚 3 года назад +15

    入獄希望裡面的好好的照顧照顧😈😈😈

  • @謝琬祈-g7t
    @謝琬祈-g7t 2 года назад

    我目前也是處於這樣的困擾,一位洪小姐誹謗我,我提告她,她不滿我不撤告,進而開始瘋狂檢舉我的攤位,檢舉到我無法再被她檢舉了⋯轉向檢舉我周圍的攤販,意圖想要讓大家圍攻我,認為是我得罪他人而造成的!我現在除了生意受影響,也看了身心科!明明我是受害者,為何可以放任她這樣的欺負人,給我精神上莫大的壓力
    像這樣報復性檢舉,造成警察政府單位變成他們的殺人武器

  • @kikiray618
    @kikiray618 3 года назад +41

    預防檢舉魔人,應該要同一個人一個月超過10件,每一筆加收處理手續費100

    • @HolkkJET
      @HolkkJET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處理手續費由違規的人出

    • @黃文成-s9e
      @黃文成-s9e 3 года назад

      沒錯看他還要不要再做,前天我也收到一張1200的罰單阿,只有繳啦

  • @鄭秀瑛-y3r
    @鄭秀瑛-y3r 3 года назад +39

    有的檢舉人很神經質,整天沒工作專門找機會或製作機會找碴,引起民怨,

    • @虎威-i6b
      @虎威-i6b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terrywbrsun
    @terrywbrsun 3 года назад +17

    其實很簡單啊,修法每人每月只能檢舉一件不就好了,真正有問題的可以檢舉,但是想靠檢舉賺錢的就沒辦法了,這麼簡單的事有需要搞這麼複雜嗎

    • @bignife1233
      @bignife1233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你是新來的嗎?

    • @Pisces0307
      @Pisces0307 2 года назад

      跟你腦袋一樣簡單嗎 交通違規有獎金?你網路還在IE嗎?

  • @簡小峯
    @簡小峯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制度是好的,但方法不好
    限制每個人的檢舉次數,削減可領獎金的次數甚至直接取消獎金,這樣才不會檢舉氾濫,碰到有無法容忍的狀況才會不得已去檢舉,而不是為利己去檢舉

  • @白妍希
    @白妍希 3 года назад +5

    難怪有一群年輕人不工作只靠檢舉,還有情侶檔

    • @bryanyi1423
      @bryanyi1423 3 года назад

      檢舉交通是沒獎金的

    • @bryanyi1423
      @bryanyi1423 3 года назад

      @UCYspb4r8lJBwu33vKnwvTdw 以訛傳訛或是刻意誤導,檢舉交通很久以前就沒獎金了,但是檢舉環保有獎金!

    • @白妍希
      @白妍希 3 года назад +1

      @@bryanyi1423 我也不大清楚,不過上網查了一下交通違規還是有的,比如蛇行,變換車道等等,,還有其他檢舉是有獎金的

    • @ntr1381
      @ntr1381 3 года назад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你說的那種人,我被逼車我檢舉對方不打方向燈錯了嗎

  • @allenlin1918
    @allenlin1918 3 года назад

    警察制度要不要先廢?這樣一起廢才公平。
    還是要成為一個獨裁警察國家?

  • @a0953680866
    @a0953680866 3 года назад +19

    早該廢早該過,永遠消失這機制,現在大環境已經很難賺,這本來就是警察工作,造成人心惶惶.疑心重重.義憤填膺!

    • @虎威-i6b
      @虎威-i6b 2 года назад +1

      取消違停不是更好?

  • @徐光能
    @徐光能 3 года назад

    早該廢除!
    不在其位,不職其政!亂象!

  • @jackj6454
    @jackj6454 3 года назад +10

    很可怕的是法規沒有要改革的趨勢!或是龜速改革!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