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有這種制度,就是買賣房地雙方從來不與對方直接接觸,所有交易必定是代書(房地產權力轉移公司The Title Company )做Escrow 轉手產權。就是屋主直接貸款的case也是一樣。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所謂產權在美國定義為串聯權(the Bundle rights)其中包括種種權利,有使用權,贈予權,分割權,買賣權,傳嗣權,地上航道下空間,溪湖河邊水權,動植物及產物權,地下油礦水氣權。這些都是由The Title company 確保完整未受信託法律上的約束。然後要求買方的能付清全額的證明(多半由代款銀行或公司出證明)還要收入證明。最後文件齊全後才要求賣方釋放地上產權。最終由產權轉移公司公正後才將案子送交縣府的職員辦公室(Clerk Office)登記轉手。沒有什麼人喜歡買到一片權利受到種種法律上限制的房地產。 美國東部13州的老房地產有時會讓產權轉移公司的專家去挖到殖民時代4百年間,地方政府資料正確,產權未受政府及各屆地主的信託法律所約束。
在美國有這種制度,就是買賣房地雙方從來不與對方直接接觸,所有交易必定是代書(房地產權力轉移公司The Title Company )做Escrow 轉手產權。就是屋主直接貸款的case也是一樣。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所謂產權在美國定義為串聯權(the Bundle rights)其中包括種種權利,有使用權,贈予權,分割權,買賣權,傳嗣權,地上航道下空間,溪湖河邊水權,動植物及產物權,地下油礦水氣權。這些都是由The Title company 確保完整未受信託法律上的約束。然後要求買方的能付清全額的證明(多半由代款銀行或公司出證明)還要收入證明。最後文件齊全後才要求賣方釋放地上產權。最終由產權轉移公司公正後才將案子送交縣府的職員辦公室(Clerk Office)登記轉手。沒有什麼人喜歡買到一片權利受到種種法律上限制的房地產。
美國東部13州的老房地產有時會讓產權轉移公司的專家去挖到殖民時代4百年間,地方政府資料正確,產權未受政府及各屆地主的信託法律所約束。
堅持用自己信任的代書+履保!包準安全!
才不會餒,我都不給仲介機會自己買房賣房,一切都很順利
很多被代書房仲坑殺的
那是因為台灣代書不是專業的。美國的房地產權轉移公司是授予權威的,是房仲執照拿到後好多年職場經驗再去拿代書職照的,沒有房仲執照是不能考房地產權轉移專員執照的。 至今我只聽到ㄧ棟大樓完成不了,那就是加州落杉機的爛尾樓,中国的資金,資金斷鍊了,又不懂得找房地產權轉移公司代理抵押已建部份向銀行或貸款公司貸款續建,大陸資金恨橋太遠(the bridges too far). 這是我唯一知道的美國爛尾樓,兩年前給圖鴉而成名。
@@heinzlockigehaar 不過台灣代書比房仲專業非常多。可能房仲素質太糟糕,很多都用拐騙的
其實買賣双方可以到地政事務所找公設代書辦理過户及貸款業務一手交錢一手交屋防止被騙。
幾年前發生過,現在怎麼還有人被同樣手法騙
這一則影片是多久以前的
台指期還在10000多
2018年
看的出來這個教授,沒有實務經驗,買法拍屋價格才是入場條件,而非拍次。
好幾年年前的影片,現在放上來,會誤導觀眾。
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