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呂秋遠時間】我有扶養兄弟姐妹的義務嗎?談「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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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0 дек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3

  • @user-kyjill
    @user-kyjill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不動產是在民國105年以前取得的,還是用繼承,不要用贈與給子女,請代書幫忙算算房地合一稅,就知道恐怖的所在。

    • @hsm1683
      @hsm1683 3 года назад

      這個分際時間點,真要注意小心,代書問清楚,稅很重

  • @劉士華-j5s
    @劉士華-j5s 3 года назад

    呂律師:這段46分影片ㄧ直沒聽如何「免除兄弟姐妹扶養義務」!
    所以想請問上述的相關問題。
    兄長原逾近30年沒住在家,近30年也從來沒拿過一分一毫的孝養金,來扶養父母雙親過!兄長本性自私好吃懶作、原租屋開二手3C電子回收修理但卻愛做不做,整日愛玩酗酒,天天由晚上喝到凌晨,終於在兄長近50歲因酗酒而腦部深度中風半癱了!
    兄長中風那年,我們盤點他”個人所有財產”不到現金6萬。所有當時醫療費、看護費....等大筆全部支出都由家人分擔。出院後父母接回來住,目前兄長所有開銷,都是啃食勞工父母的微薄老本!雖3-4年的復建,使兄長可以自行打理”基礎生理需求”!想到未來父母不在,個人節儉省吃攥下的錢,完全想免除扶助無賴的兄長,兄長20年前離婚無子、家境以現今勉強過得去、我薪資3萬(單身),目前皆與父母住在家。
    想請問呂律師以下狀況「要如何免除兄弟姐妹扶養義務」問題:
    情況1:父母在世,兄妹皆住在同一屋簷?
    情況2:父母不在世,兄妹皆住在同一屋簷?
    情況3:父母在世,我搬離這個家,自個租屋或買房?
    情況4:父母不在世,我搬離這個家,不與兄長同住一屋簷?
    那一種處理方式,法院能通過我免除扶助兄弟姐妹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