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азмер видео: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Показать панель управления
Автовоспроизведение
Автоповтор
這集感覺脫離民間現實太遠....律師所說的傳說並不只是傳說,而是以前常見現在偶見的事實!
但實際上以 00:56 這個司機過去的判例,他撞死人也只賠了25萬...如果沒有撞死的話,全身骨折+左手腕左手指伸張無力,這光復健之後不知道能不能完全復原,還有薪資損失應該是遠遠會超過25萬元。而且真的關出來之後,如果去找沒有勞保的黑工,家屬一輩子也拿不到這個賠款我們家連車子停在停車格被小貨車司機撞,都拿不到半毛賠償金,因為那個司機做黑工領現金沒存款^^根本不賠也扣不到錢。這也是法律的盲點,但也幾乎無從下手。
真的...我覺得不用舉例那麼多,司機自己的經驗就足夠告訴他哪個會比較嚴重。分析這麼多怎麼比得上他的自身經歷XD
原來當年只賠25萬,難怪司機現在會選擇這樣做。影片沒解釋到為何只賠25萬這點很可惜,不曉得是不是因為肇事責任不在司機的緣故。
兩手一攤我沒錢跑路的案例真的聽了好多,希望未來有機會可以談談這類內容。
@@tghjkpo.mbxwdhjikhfr.wydhfotu 當年個案件是被害人沒打方向燈直接從最右側車道跨過車道線強行左轉 司機也有超速 但肇責顯然是被害人大的多這件是走認罪協商程序 25 萬是協商的結果(基本上就是檢察官、被害人家屬、法官同意)但協商過程不會公開所以只有當事人得知具體協商的過程 瑩真律師也不會知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度交訴字第 247 號刑事判決 供參(全文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看的到)
真的司機脫產之後家屬只能得一張債權憑證,15年內沒有找到機會(國家不會幫你)強制執行的話債權就失效了這什麼地獄~
留言又被吞了...重新來一次。國泰給的報告是平均死亡車禍賠償金額是一人五百萬,但是終生殘疾很容易超出這個數字。還記得葉少爺嗎?撞死兩個人最後也是賠一千萬
保險最多可能就是賠這金額而已。
怕被刪 借寄生 不好意思檢警跟法院? 源頭是立院和中央吧 民進黨全面執政8年 執政即將邁入12年連基本的行車教育和交通改革都做不到這支影片最後也只是說說幹話一點實質性的幫助都沒有 騙騙流量而已😮💨😮💨😮💨
@@konyk4688 笑死人,猜猜看交通制度是哪個垃圾政黨留下來的呢?是做不到改革,還是動搖不了既得利益集團呢?所謂的交通幫從哪個年代就開始存在呢?現在2024年立法院是哪個黨團為最大黨?就來看看最大黨團敢不敢自己推出改革交通法規!
開車把人撞死/撞殘,肇事駕駛立即脫產,即便判賠了也拿他沒轍搜尋超跑駕駛脫產就有案例,在路上防衛駕駛的觀念一定要有台灣在治安上面讓不少外國人感覺很安全但是把道路傷亡率也算進去就不好說了
駕駛頂多被關,台灣真的要修法改善求償無門的問題,比如判決下達後一年內未支付賠償金額,每年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然脫產後,受害家屬最多就是自己脫產後,在法院外手刃兇手,不然根本沒有正義可言。
@@藍色海馬一樣沒用 罰再重 沒錢的 不想陪的一樣不理你
拿刀殺人會反映在治安數字上開車殺人不但會被當作意外還會被輕判
@@剎那-nu 如果對方的刑期可以因為不賠償而每年都加長,對方不賠償也沒關係啊!現在的狀況是對方不賠,還無法讓對方付出代價。
問題是現實法官就不會這樣判我們的法官常常都是擇弱賠償如果加害者經濟低於受害者,以加害者經濟為考量如果受害者經濟低於加害者,以受害者經濟為考量最後就是加害者社會底層爛命一條無敵
我突然有個很不好的想法,司機下車會不會是看對方是什麼身分,然後上車趕快打電話詢問怎麼處理會賠最少,然後掛完電話決定加油門壓過。因為瑩真律師的影片說,如果致殘的對象是一個年輕人,要賠的金額可能會到數百萬元。但是今天被害人是學生,想必沒有什麼撫養責任,所以他如果可以逃過刑事責任,變成他可能只需要負擔喪葬費用跟家屬的心理補償。當然這只是我看完影片做出的猜想。
我當兵的朋友開聯結車他就說過,如果他開車撞到人一定會把他撞死,然後找職業工會還有民代出來搓圓在湯,並且恐嚇受害人家屬如果不和解上法院對被害人家屬也沒好處,而且他們都沒什麼財產,錢都在家人哪裡,大不了關個一、二年,被害人家屬聽了就會有家屬迫於無奈就會和解,這種新聞常常上電視啊,沒什麼好奇怪的,現在這種法律是保護壞人的。更何況台灣簡直可以說是沒有死刑了,把人撞死又怎樣,就算故意殺人又怎樣,反正又不會被判死刑,律師所講的是教科書教的,跟現實生活不同。
我信現實,法律只不過規則,實際上撞殘不如撞死,因為業務過失殺人,最多關個5年,缓刑2年°假釋2分之一°關個1年就出來,脱產不保勞保-樣不用賠贘°所以律師教的有點脱離現實°
我看過真實案例,我鄰居被撞成植物人,司機直接賠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還被抓進去關,放出來繼續賠,無窮無盡現實就是撞死人公司跟保險公司會幫忙賠,人家有公定價只要給固定數額就好,公司還幫忙打官司,司機關一段時間出來就重新開始
那怎麼樣的法律是保護受害者的?定一部讓他們有錢賠的法律嗎?還是關久一點就叫做不保護壞人、保護受害者了?那殺人被判死刑又如何?爛命一條,死了就死了,這樣就叫保護受害者嗎?你講的不叫現實生活,你講的叫幻想,幻想這個社會只要修修法,提高刑期、有死刑,這類的悲劇就不會發生。
@@Alcohol-h3d你首先要搞清楚“犯罪成本”的概念,提高罪犯的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阻犯罪的發生,但無論再高的嚴刑峻法都不能讓犯罪率為零,古今中外,以前到未來都沒辦法!但你能因為只要仍有犯罪被害人的產生就否定法律存在的價值?依照這邏輯,你以後生病再也別吃藥看醫生了,因為再好的醫術也會遇到救不回的病人,再有效的藥也可能有極小機率吃死人,所以....退健保吧!因為對你而言沒用
首先,他殺了幾個人?聽起來很有經驗的樣子嘛?再者,如果他實際上沒有殺過人,他怎麼驗證他的說詞?今天真的是不要賭對方一定不懂法律,更重要的是,抱持撞死賠得更少的心態,就是在殺人喔
其實律師講的是法律上的規定,但實際上看判例的多寡與數字,就能證明這件事了。Republic of China國沒有平均餘命損害的概念,要不然光用基本工資來算都是上千萬起跳,哪有那麼多這個加一加那個加一加。可悲的是,如果醫生誤診,法院突然就發現平均餘命損害這件事了,神奇。
不過好像也沒有人研究及統計去釐清撞傷人跟撞死人的賠償差距。
撞到掛掉一定比較划算阿
醫生很多時候也沒誤診,該做的都做了,有時候就是救不起來,也還是會被判巨額賠款。
法律規定講的冠冕堂皇,實務上看得到吃不到根本沒用,給配偶的贍養費就是很好的例子,擺好看而已
希望立法委員可以因為這次的事情而去推動相關的修法,讓有問題的法律更加完善影片的結尾說撞死人不見得會賠得比較少,這個說法就是很大的問題了連專業的律師都無法判斷哪個比較貴,那沒讀法律的大車駕駛選擇直接撞死也不奇怪吧尤其是他上次撞死人也不過是賠了25萬而已,這更是加深了他要撞死的決心一定要在法律上讓撞死人需要付出的代價更大,而不是大家都不知道哪個會比較嚴重不然就算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可以幫助破案只要撞死人有可能付出的代價更小,那絕對會有違規駕駛去賭一把,只是是拿別人的命來賭如果法律是撞死人賠更少,那在我看來跟鼓勵撞死人沒什麼差別,我認為這蠻有問題的
全面執政8年 執政邁向12年 反正死的都不是"重要"的人 就繼續等吧
@@konyk4688 就像這不重要的留言一樣
@@chung-chetsai3971 你說的沒錯哦 留言也只是抱怨而已 台灣的選舉結果已經表示得很明顯了
法律可以判重,但是法官不願意啊🤔
@@konyk4688 我要跟你講,立法的工作是立法委員負責的不是總統負責的,而現在在立法院過半的是藍白兩黨,當然我也不期望藍白兩黨會做事就是了
在台灣殺人就不是很重的罪 處死刑在現代台灣就幾乎不可能 加上 "無論受害人家屬是採取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或是透過和解方式要求肇事者賠償,賠償金的計算都將基於事故引發的損失及所需支出" 讓她活著 哪裡不舒服 都可以怪對方 更甚以後不敢出門上課上班 有沒有可能也可以請求賠償 最後要賠多少 沒人知道 但一個死人 就沒那麼多問題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 以後也肯定會有 只能說 台灣很多事情上都很隨便 這就是以前留下來的洞 洞多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 選出來的那些人 好像也不是很在乎 沒想要補救 這在各個層面上都是如此
一般人都覺得直接弄掛才好,誰要處理扁掉一半的爛攤人
撞死只賠一筆錢/從零元到幾百萬之間../沒撞死要養他終生..至於能賠多少錢?這是另一回事了...
以那個司機之前的案例來說 也難怪他會相信都市傳說 只能說台灣司法真的很玄
長話短說,車禍案件都是如此⋯⋯民事訴訟:雙方和解一定賠很少(有能力支付),不和解一毛錢也沒有,寧可被關!或用免錢的律師長期抗爭。刑事責任:前提有和解,法官會判緩刑讓加害者有勞動賺錢賠受害者(家屬),沒和解就用免錢的律師長期抗爭。只有1%的受害者能撐到最後,99%都會提前和解!
@@lou0625 其實現在職業駕駛 甚至一般民眾,ㄧ定都有保 第三責任+超額。主要是被害人家屬,對賠償金額不滿,我鄰居開價900萬。保險公司只願賠600萬。不過最後也是和解
沒錢兩手一攤…
很多人都是這樣賴皮名下沒有財產 跟老婆離婚
一攤之後..就功德台灣..未來的四年,都會是這老樣..😊😊😊..在來四年,順便造就..悲情台灣😂😂😂
@@心裡的名字 喔 所以國民擋或民眾擋可以幫忙賠嗎? 阿北小金庫新功能解鎖??😂
沒錢啦!命一條 有種判我死刑 但是台灣是沒有死刑 就算有也不會執行槍決
上網查詢判決書過失致死與過失重傷害的內容就知道了….啊,對方脫產了,有債權拿不到錢,沒錢最大
這邊補充一個法律判決歷史有一位肇事者騎機車未兩段式左轉導致一名醫生騎機車撞上造成顱內出血、重度昏迷法官判賠肇事者看護費、勞動力損失4029萬,創下車禍撞癱判賠天價紀錄再看其他死亡車禍案件不論是汽車死亡還是機車死亡,抑或是行人死亡也不論死者是什麼職業每一位死者僅需要賠250萬元至500萬元因此江湖所說「撞死人靈魂陪一生,撞殘人零錢賠一生」並非毫無道理,而是司法確實出問題了
撞殘不如撞死 職業駕駛"補刀"送受害人上路的事在台灣不是傳說 是事實 是現在進行式 那個公車司機出事之後打手機給誰? 對方告訴他什麼? 為什麼打完電話之後 毫不猶豫動手行兇?這種事已經行之有年 為甚麼到現在還有人敢這麼幹?因為台灣司法縱容 我汙衊嗎?!盯著檢察官以甚麼罪名起訴 盯著法官判決刑度 去查查一直以來台灣司法官都是怎麼處理這種案件 四個字 喪心病狂
撞死賠一次 撞殘賠一生 你會選擇?
所以說得很清楚 撞死人確實賠比較少⋯
撞死賠一次 撞殘賠一生 你覺得那個比較划算?大車司機心裡都知道
希望政府能夠更努力改善道路設計及考照回訓等工程教育方面的改善改善視距不良的路段(口)並且不要再讓不適任駕駛上路了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別傻了...現在對於改善交通設計跟工程的都還是在民間,政府部分怎麼便宜行事怎麼來...看看台中民權路 那條路我已經看了他重劃三次了...還是一樣爛 根本沒打算改😢
律師講的是以法律層面看,現實狀況不同某次餐敘開大車的朋友有透漏,大車群間都會有一個基金,類似互助會要每個月繳一點錢,如果車禍撞死扣掉保險給付,會由這個基金出錢,但是撞傷沒有賠,要自己包。上面還是算負責肯賠的,遇到某些被承攬領現金的無良司機,根本一毛錢都不賠
這司機就是要受害者死,就算司機否認也有行車紀錄器佐證,踩那一下油門實在太噁心了。台中的公車駕駛早就罄竹難書,這次是太誇張才會受到關注,哪個台中人不是從公司的虎口下逃過命的? 台中公車想插出來就插出來、想靠近去就靠進去,我看到都是降速躲遠,要不然真的很容易被害死,想超車等公車停紅綠燈時再往前靠。但是,如果是本案的狀況,是我過馬路被後面公車追撞上來,我只能說根本不可能躲過,因為我就是曾經被轎車後面轉彎追撞飛起來過,跟該公車開法一樣只是不是大車我運氣好沒死而已.... 所以那些喊為什麼不閃大車的傻蛋,我真想請他們示範一下從後方刷過來的大車怎麼閃?(笑)
我比較想知道實務上有多少職業駕駛真的被判殺人罪的
實務上很多司機都很快就重新做人,因為公司還出錢幫忙打官司
連死刑犯都可以逃過死刑了 你覺得台灣司法會重判???
童話故事裡吧
法律如同民間故事,真的無用
有開車還是小心一點不管怎樣都逃不過 因果循環如果不小心發生還是正向 認真處理最後 記得買 車險把費用 當作是正常支出
只是談理論,加害者的律師一定會爭取是過失,而不是故意,如果律師拍從加害者辯護的立場,相信可以更符合現實,或是用真實案例,同樣都是看似故意致死,卻有不同判刑狀況的解說會更好
律師下次要不要解說霍夫曼係數?我覺得這個超不合理的耶~求償的金額往往砍半,把未來利率增值的任務轉嫁在受害者身上。
看過幾個影片 她講的都很淺 看完根本沒什麼幫助 念念法條而已😅
當初在機車的交通講習的時候,講師直接講輾死人會判賠比較少。
法律跟現實有時候真的是天差地別
1.如果沒有死刑 2.職業駕駛本身已經是"活的很累了" ....... 那真的有很大的機會會拼它一次,反正真的沒搞好也只是被關而已,而且還能好吃好睡不用早起晚睡,運氣好一點還可以半路就假釋出來.....先不管路權不路權,只要出了門危機意識一定要有,縱使都是別人的錯,但人生只有一次,沒必要用自己的命去捍衛路權,或許可以爽一時,但C/P值真的太低太低了~想要捍衛自己的路權方法有很多,用命去捍衛是最不值的方式。大部份正常人都希望這個社會是有公平與真理,但更多的是要學會怎麼保護自己。
就算撞死人真的陪比較少一點點,但從過失殺人直接升級成謀殺,這對司機來說真的有比較輕鬆嗎?這個潛在的刑期是直接+20年吧。
雨天要快終站下班了 當然急了一點 司機自己知道 左轉時油門放一下 煞車含一下再走 稍微左右看一下 可避免大多數
單以公車司機而言,素質不好很大原因是待遇不高導致招募不力沒有太多人可以挑選,增加監督力道當然可以,但只怕缺人會更嚴重。
台中司機沒準時會被罰款都當作賽車在開
沒用啦!!上訴前..還要花筆錢..給行車賤定垃圾會議判定說:什麼是補償依據??我相信多數人..拿到的報告說白點是..“8年來在台灣,輪數決定了路權”..裝睡8年垃圾法條..也沒修法..一堆阿達還在給4年,繼續苦與哭吧!!😂😂😂😂😂😂😂😂😂😂
來給瑩真按讚支持加油。💕
9:35感覺被某個醫療案件的法官審到,賠的錢就是死者下半輩子*中位數以上的薪水的養老金,大概1400百萬
十分痛心,原本傷者可以存活的 😭 制度上如何避免悲劇重演?真的很憤怒 😫
簡而言之...這件事基本是事實不是都市傳說,要討個公道還是直接上門報仇比較直接一點...除非修法讓撞死與撞傷作同等賠償並強制執行(優先找原公司討,如果沒紙面契約則找委託公司)
這該是故意謀殺罪,此司機看到受傷人仍活著只是手受傷,他該第一時間叫救護車,他故意用車殺死受傷的人。
撞死賠一次 撞殘賠一生 你是大車司機 你的選擇是?我會選擇撞死 我想大家都是這樣想
我覺得看完之後再想想現在台灣社會的交通現況,仍然沒有改變我對於「司機撞殘人不如撞死人」的認知...,畢竟台灣司法一直都判太輕了。
有遇到賴皮的人,撞傷還只負責總賠償1半的。想就氣,撞人還要求賠償一半調解金
這不是民間傳說,我就做過物流業,這就是現實。至於為何這些大車司機系統性的成為馬路兇手,背後是因為這些人根本就是國家經濟的命脈之一,但薪水又不願意給高。這就是一種系統性的剝削,只是承擔的是無辜的路人。
33年前我為了當兵去學修車!砂石車司機親口跟我承認撞死工會賠沒撞死司機自己賠所以要我離砂石車遠一點因為就算是擦撞不管有沒有看到他們也會選擇拖行再者依照物理現象&人類反應大型車撞擊後很高機會還會行駛2~3公尺如果不幸捲入車底要記得閃避輪胎行駛軸線
撞殘可以請求現在及未來的看護費用,加上律師講的其他費用,以台灣人平均餘命來算,算一算破千萬非難事,把人撞死就少了這條現在跟未來的看護費用,司法院判決書查詢重殘破千萬的案例比比皆是(以肇事者全責來看),所以撞殘跟撞死的賠償金是不一樣的,這並不是謬論,而是事實
這不是給超派9分支持暴力的那個律師嗎點贊了
雖然律師一直在試圖引導...殺人"可能"比正常處理賠得更多!試圖導正社會風氣...但我去查...就是不符事實!沒有說服力!我認定的就是....殺人絕對賠的少很多!只是有沒有被拍到...有被拍到比較嚴重一點!但照樣比致殘失能賠的少很多!在台灣法律實務改善之前...離大車遠一點才是硬道理!
請所有台灣人見證司機有沒有被判故意殺人~~ 如果沒有還請律師幫忙被害人上訴!
撞死人比撞傷人賠得比較少,而且就算坐牢也關得比較少
好吧!就讓我這個開大車十年的人來解釋一下吧我46歲 十多年前開始開聯結 我的師父已經沒教我 沒死繼續把他壓死了 還有很多無知的人 會把大車壓死人 硬解釋成“故意”壓死而我的角度 比較偏向“為什麼”會撞到人 壓死了也要賠錢還要關 沒壓死也要賠錢也有可能被關 哪個司機會“故意”去撞人?不過我師父有教我 如果真的煞不住 就直直給他撞下去 不要亂扯方向盤 車如果翻了 損失會更大至於其他人要不要遠離大車 這不在我考慮範圍之內職業司機就要用比較嚴格的規範 所以不是職業駕駛在路上就可以亂開車?真希望妳自己知道妳在說什麼?
如果對方說沒錢,請問受害者家屬有門路可以要到賠償嗎?
沒有用..法律會跟你說:功德台灣😊😊
以前砂石車輾屎人 就法院告到最後就拿到一張判決書 需要陪你多少 很多舊影片 家屬的血淚
"債權憑證"一張政府給的紙,看對方民國幾年名下有財產,還要自己知道對方有財產才能執行,如果人家沒有財產,那半毛都拿不到。
看其名下財產而定
拿著法院判決.再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法院會幫你查扣他的不動產/動產/存款.工作單位薪資....如果以上都沒有......基本上就是拿不到錢了如果對方有工資入.可以強制扣薪3/1但:有一個代書.不得強扣依縣市公告最低生活所需與義務扶養人最低生活所需如果對方是單親又要扶養年邁父母幼齡兒女(扶養人為4人)月薪資只有10萬或以下根本都無法強制扣薪支付命令有時效性逾期對方未支付或無法支付就必須從新申請(很煩人.很折騰人的)
被殺人刑責也是可教化 加上擺爛也可以不賠錢
法律上的無知車禍謬論?實質直接撞死比撞殘絕對省時省事又省錢
今年暑假去台中旅遊一趟,見識到台中公車駕駛的恐怖,每個司機加速跟減速煞車油門都是像踩到底一樣猛,如果沒抓好扶手,我覺得裡面的老人小孩一定會跌到甚至摔出去。但奇怪的是,似乎車上的乘客都習以為常,沒有一個乘客跟司機抱怨開得太猛???
台中有公車誤點罰錢的政策,而且市府也澄清"不是只有台中有"這個政策🙃
很多說法是經年累月淬煉出來的......
撞殘要賠償負擔的東西很多很複雜...撞死賠償就真的單純很多~即使是都是傳說...但願意相信的人還是比較多
記得有看過一部webtoon韓漫就有聊到這個話題,同樣都是撞傷人,撞傷有錢人會比撞傷窮人還更「划不來」
背上殺人罪刑責也沒差,又不會判死,關幾十年就會出來了,不是嗎?
如果你覺得沒差,你可以親身示範一下,不是嗎?
刑期不可能那麼長,殺人罪頂多十幾年,少的不到十年
只要 把法 修成 惡意致人於死 唯一死刑,然後真的執行死刑,看誰還會視人命如草芥。
不要開玩笑了,案例太多了撞殘人沒死...幾乎你要賠一輩子..沒有重來的機會撞/輾死人..法官會考量你的薪資賠償是否合理,另外頂多關個幾年就出來了且現在台灣又幾乎沒死刑了..而且按先例才賠25萬還可以緩刑,這麼簡單就解決了當下要選擇什麼還要問嗎.
@@ACHENG2011 所以舉一堆法條在哪爭辯撞傷人賠很多,不如去統計100件撞死VS撞傷的賠償金,就有正確答案
記住速度維持現狀😂😂😂懂得都懂
第二次開車壓人,是「故意」,和拿刀子殺死女友一樣,行為明顯就是「殺人」。我不知道法官怎麼解讀? 如果證實是故意,又是累犯,刑法271條跑不掉。
刑法271條跑不掉,你確定??法官會怎麼判又是另一回事了,因為沒法判斷是否故意.尤其現在幾乎沒死刑了...這種最重判個7年就又可以出來了.
照這個算法, 為什麼13年前會判賠25萬呢? 完全不能理解
台灣法官 幹
13年前那個案件是走認罪協商程序 代表25萬很高機率是被害人家屬也同意的至於為什麼同意 因為那個案件是被害人沒打方向燈直接從最右側車道跨過車道線強行左轉 司機也有超速 但肇責顯然是被害人大的多但為什麼是25 萬 我也不知道 畢竟協商協商的過程不會公開 反正就是當事人(檢察官、被害人家屬、被告)有同意這樣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度交訴字第 247 號刑事判決 供參(全文可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看的到)
所以瑩真律師自己都沒研究那個25萬賠償,確說一大堆現實跟本不可能判的賠償,打臉自己
如果他雙手一攤25或者更低,不然就沒有,你是受害者家屬還要考慮你的經濟能力跟他的經濟能力,判再多他也賠不出來,逼急了哪天會不會咬你一口都不知道
謝謝瑩真律師的講解~🙏🙏🙏
謝謝瑩真律師特別解說了這集的內容,讓一些無知的肇事者不要再被謠言迷思所騙,造成更大的錯誤和悲劇。
法律說的很美好,但是現實很骨感,殺人罪要有證據,而且很多人工作是收現金,在國家的紀錄上根本無業沒收入。
@@leafage2010 現實案例都舉不出來,說別人無知,拿100件過失致死和過失傷害拿比,比拿法條罵人無知有用多了
她講的只是理論 現實上法官判決不可能如此 看看就好了
撞死一個人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賠償25萬元新台幣===============所以13年前死者沒有父母跟孩子需要撫養?撞死人聽起來也賠的不少問題是實務上面就只需賠償25萬至少13年前公車司機的確撞死一個人
實務上就沒有司機真的背上殺人罪,都是過失殺人,等你自己被撞死了再上來拍說司機只是過失,不是故意,行嗎
小時候就聽過這種撞傷不如撞死好的傳聞, 尤其在砂石車界
律師講的是法律規定,實際上就是沒錢的最大,被害人家屬拿到判決書,加害人脫產或者躲起來或者說沒錢,被害人家屬一毛錢都拿不到
那誰都會想撞死欸。 惡法人要活著何止賺百萬撫養到18歲。所以如果17歲只需要在一年。 根本惡法 看運氣的惡法
還真的是,過去我鄰居就這樣,變成植物人醫藥費龐大,肇事司機就要一直負擔醫藥費,如果當初直接撞死,直接賠一個數額就結束了
脫產後一句人肉鹹鹹也不能拿他怎樣
確實...除非受害者家屬有手段...
謝謝!
賠償講解好詳細原來大概是這樣計算的啊
我是相信人性本善,事實應該是駕駛以為往前可以把輪胎帶離開死者輾到的手臂,殊不知手是離開了,但是脖子也斷了............
hmmm... 看完我覺得這個情況下或許真的是殘大於死耶... 律師後面的算法包含了 小孩和父母的撫養那基本上就是看到年輕人就直接碾啊 殘的時候工作損害賠的多 死的話用撫養算 現在年輕人有小孩的機率那麼低 父母經濟好一點是不是也可以算排除那以台中女大生 身份很符合上述條件吧... 雖然這樣比很喪心病狂 怎麼會當下就把人命直接和金錢掛鉤 但以利益角度撞死是不是真的比撞殘賠得少... 不是想要推進這個都市傳說 但如果能夠看看怎麼樣修正這個詭異的情況應該會是一個需要努力的方向
事實上就是撞死人不會賠很多,而且那個女生才高中生,哪會有什麼小孩要撫養。只要一副有在悔改,絕對不承認故意為之,法院就會輕輕放下。
我在這提出個假設:假如加害人以脫產,申請破產的方式來逃避賠償責任?而身為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又該如何去向加害人去求償?我想這也是個常見的問題。
只能扣薪1/3,沒什麼招了
@@edward-ld7tu碰上領現金在哭窮死不賠錢的就很無解了
應該要規定本來可以繼承的遺產金額的損失也要預先賠償
跟賠償金比起來,殺人罪在台灣真的是一個選擇..不只刑期低,還可以認罪協商換緩刑..把名下財產清一清,完全沒有實質傷害..不過我想提醒的是,成本低在受害者家屬也是一樣..還是呼籲報私仇的行為是不好的,言盡於此..
實務上來說就是撞殘不如撞死,殘了以後的賠償金額都是天價,尤其是永久傷殘……;大多數撞死真的沒有賠這麼多,精神撫慰金又沒有標準,這種對於已經撞殘路人的職業駕駛,會跟你拼也是不太意外
所以現在沒有年輕人要當職業駕駛了
官商勾結的結果非常可惡
誰叫立委不顧人民死活,要判重刑
藍營執政年代 職業駕駛 的判例..老實說開車 卡到官員親屬 的小汽車掉漆..重判理由是 職業駕駛 應 比一般人具備 更高靈敏性..這下要讓特斯拉怎麼混下去
亂講,這都是法條上的而已,就以他的例子,撞傷ㄧ位35歲中年男子變成植物人,假設他的年薪一百萬,還有三十年的工作壽命,所以要三千萬,看護一個月三萬,假設餘命到75歲,40年,要一千四百萬,再加上其它的大概要五千萬,但如果是撞死了,喪葬費一百萬,精神補償一人大約一百二十萬,父母老婆小孩,算五個人六百萬,生活費一年二十萬,因爲只需扶養一半,所以二十萬20年,共四百萬,加上撫養父母的全部不超過兩千萬。如何選擇自己算
這本來就是法條上的依據啊...而法院實際判的金額多少 每一個人及案件都不一樣如果要一個個把案例及判決都拿出來講~內容相當乏味不是親自接案的律師不然就是保護雙方隱私而無法公開...都很難完全知道判決的內容
13:45 這個不就是已經被刪除的業務過失致死嗎?法院見解是無論是否執行業務,對他人人身安全的注意義務並沒有不同,所以基於刑罰平等原則而廢止了。
9:11 被害人如果可以領取保險金的話呢,這筆錢,還要再把保險理賠的金額給扣除的?請問這是指什麼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第三人責任險,肇事人不是可以主張抵充嗎?😅
拜託,你作為一個法律科普大網紅,別做這樣教科書念一念,輕飄飄的影片,對大眾沒幫助😡😡。你完全有能力深入分析實務判斷,並推動大眾重視問題,甚至帶動立法。我很喜歡你其他影片內容,但這次真的很失望!!😡😡目前法律,碾過去判斷十分正確。依影片律師所說的各項賠償和刑責來分析(先不討論駕駛脫產,工會黑道威逼等實際情況):1.對方女大生,大概率沒有兒女撫養到18歲。2.看起來是中產,大概率父母還沒退休,沒有生活不濟。且可能有兄弟姐妹平分責任。3.不碾過去,就是年輕人收入減損到平均餘命!4.精神賠償,你要賠痛苦一生的年輕人,跟兩位白髮送黑髮人。這還未必誰判多。而且實務上精神損失都比能精算的以上幾項少很多,不影響判斷。5.殺人罪?不好意思你無法舉證“啊我撞了人,一緊張把油門當煞車踩錯”。你有幾百個,360度環景錄影機都沒有用。殺人罪因為刑罰重,需要極難辯駁的證據力才能贏得法官心證。是業務過失致死唷,去查查刑責差多少!應該修法,用被害人平均逾命的收入算!比照醫療糾紛還不修法!被害人應該團結推動修法!
為什麼賠償要扣受害者保險的金額?受害者保險理賠是受害者的事情,為何可以減輕加害者的負擔?一般看到的都是加害者本身有保險(如強制險)可幫忙理賠給受害人,因為這是加害人的保險,所以可以當作賠償金額扣除,但受害人的保險並不是加害者付錢的,說可以扣除是不是有甚麼誤會?
我覺得需要援引判例來說明,不然講半天都是可能性……幾乎沒有說明到……能確定的只有二次撞擊致死,背殺人罪的可能性很高而已……
這個案件證明,撞死還能繼續當駕駛呢
被害者已經受懲罰,別再懲罰加害者了,台灣的法律是這樣。
(這次單就討論賠償金額,殺人等道德問題先放置)撞殘還有計算工作能力以及損失薪資賠償,撞死卻沒有嗎?按律師分析撞死是以「被害者可能要負的義務」計算,也就是說若這人孓然一身,撞死就幾乎不用賠以此案來說,學生就代表沒有配偶沒有子女要扶養,只有父母最多兩位,還要退休後無法自理才需要賠,若有手足就再分擔這筆帳算下來很可能比「撞殘後的薪資損失」還少
想看盈禎老師說明國會擋預算
老實說撞死人真的賠比較少,這是在台灣大家默認的事實,除非你撞的死的是高收入人士醫生飛機機師等,不然真的撞人重傷不如撞死來的好,如果有人願意統計重大車禍傷亡賠償其實一目了然。
殺人罪前科?職業駕駛應聘會看這個嗎?實務上,這位駕駛上次撞死人就是賠25萬、沒關進去。25萬能做什麼?如果是撞殘當下命危並搶救回來的話,25萬連醫藥費都不一定夠。律師懂法,但是職業駕駛懂開車,公司、工會、駕駛已經把車禍流程公式化,怎麼減少車禍代價他們熟的。
因為各行各業都只有過失“致死”的險,卻沒有過失“致殘”的險,保險制度有問題,政府應該重新審視保險制度,沒有人願意過失傷人,是制度導致人趨利避害
看看強制險就好了,每年預估80億收入(汽車816萬)還沒算機車的,今年1-10月統計死亡人數2,440,要48億8千萬,這樣就知道了吧,不是致殘險買不起,是強制險更有性價比,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我比較想知道,萬一沒有監視器畫面,只有路人的證詞,這個司機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殺人罪送辦?
世界會進步,台灣人民法律也會再進步,修正法律公車司機聯結車司機故意二次壓死人會被判處極刑,不要拿以前20年前來比?
請求賠償扶養未成年子女以及父母餘命?怎麼覺得這些未亡人接下來出意外的機率會驟升,然後賠償金額順勢遞減,台灣法律著實推了一大把
這樣算一算,沒死是數百萬,死了要看家屬狀況才可能數百萬,對某些人來說還是會鋌而走險,那也不算謬論了吧
司法不能有正義就私法正義....
可是電視上說,13年前那位無良司機撞死人才賠20幾萬,這怎么那麼少
這集感覺脫離民間現實太遠....律師所說的傳說並不只是傳說,而是以前常見現在偶見的事實!
但實際上以 00:56 這個司機過去的判例,他撞死人也只賠了25萬...如果沒有撞死的話,全身骨折+左手腕左手指伸張無力,這光復健之後不知道能不能完全復原,還有薪資損失應該是遠遠會超過25萬元。
而且真的關出來之後,如果去找沒有勞保的黑工,家屬一輩子也拿不到這個賠款
我們家連車子停在停車格被小貨車司機撞,都拿不到半毛賠償金,因為那個司機做黑工領現金沒存款^^根本不賠也扣不到錢。
這也是法律的盲點,但也幾乎無從下手。
真的...我覺得不用舉例那麼多,司機自己的經驗就足夠告訴他哪個會比較嚴重。分析這麼多怎麼比得上他的自身經歷XD
原來當年只賠25萬,難怪司機現在會選擇這樣做。
影片沒解釋到為何只賠25萬這點很可惜,不曉得是不是因為肇事責任不在司機的緣故。
兩手一攤我沒錢跑路的案例真的聽了好多,希望未來有機會可以談談這類內容。
@@tghjkpo.mbxwdhjikhfr.wydhfotu 當年個案件是被害人沒打方向燈直接從最右側車道跨過車道線強行左轉 司機也有超速 但肇責顯然是被害人大的多
這件是走認罪協商程序 25 萬是協商的結果(基本上就是檢察官、被害人家屬、法官同意)但協商過程不會公開所以只有當事人得知具體協商的過程 瑩真律師也不會知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度交訴字第 247 號刑事判決 供參(全文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看的到)
真的
司機脫產之後家屬只能得一張債權憑證,15年內沒有找到機會(國家不會幫你)強制執行的話債權就失效了
這什麼地獄~
留言又被吞了...重新來一次。
國泰給的報告是平均死亡車禍賠償金額是一人五百萬,但是終生殘疾很容易超出這個數字。
還記得葉少爺嗎?撞死兩個人最後也是賠一千萬
保險最多可能就是賠這金額而已。
怕被刪 借寄生 不好意思
檢警跟法院? 源頭是立院和中央吧 民進黨全面執政8年 執政即將邁入12年
連基本的行車教育和交通改革都做不到
這支影片最後也只是說說幹話
一點實質性的幫助都沒有 騙騙流量而已😮💨😮💨😮💨
@@konyk4688 笑死人,猜猜看交通制度是哪個垃圾政黨留下來的呢?
是做不到改革,還是動搖不了既得利益集團呢?
所謂的交通幫從哪個年代就開始存在呢?
現在2024年立法院是哪個黨團為最大黨?就來看看最大黨團敢不敢自己推出改革交通法規!
開車把人撞死/撞殘,肇事駕駛立即脫產,即便判賠了也拿他沒轍
搜尋超跑駕駛脫產就有案例,在路上防衛駕駛的觀念一定要有
台灣在治安上面讓不少外國人感覺很安全
但是把道路傷亡率也算進去就不好說了
駕駛頂多被關,台灣真的要修法改善求償無門的問題,比如判決下達後一年內未支付賠償金額,每年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然脫產後,受害家屬最多就是自己脫產後,在法院外手刃兇手,不然根本沒有正義可言。
@@藍色海馬一樣沒用 罰再重 沒錢的 不想陪的一樣不理你
拿刀殺人
會反映在治安數字上
開車殺人
不但會被當作意外
還會被輕判
@@剎那-nu 如果對方的刑期可以因為不賠償而每年都加長,對方不賠償也沒關係啊!現在的狀況是對方不賠,還無法讓對方付出代價。
問題是現實法官就不會這樣判
我們的法官常常都是擇弱賠償
如果加害者經濟低於受害者,以加害者經濟為考量
如果受害者經濟低於加害者,以受害者經濟為考量
最後就是加害者社會底層爛命一條無敵
我突然有個很不好的想法,司機下車會不會是看對方是什麼身分,然後上車趕快打電話詢問怎麼處理會賠最少,然後掛完電話決定加油門壓過。因為瑩真律師的影片說,如果致殘的對象是一個年輕人,要賠的金額可能會到數百萬元。但是今天被害人是學生,想必沒有什麼撫養責任,所以他如果可以逃過刑事責任,變成他可能只需要負擔喪葬費用跟家屬的心理補償。當然這只是我看完影片做出的猜想。
我當兵的朋友開聯結車他就說過,如果他開車撞到人一定會把他撞死,然後找職業工會還有民代出來搓圓在湯,並且恐嚇受害人家屬如果不和解上法院對被害人家屬也沒好處,而且他們都沒什麼財產,錢都在家人哪裡,大不了關個一、二年,被害人家屬聽了就會有家屬迫於無奈就會和解,這種新聞常常上電視啊,沒什麼好奇怪的,現在這種法律是保護壞人的。更何況台灣簡直可以說是沒有死刑了,把人撞死又怎樣,就算故意殺人又怎樣,反正又不會被判死刑,律師所講的是教科書教的,跟現實生活不同。
我信現實,法律只不過規則,實際上撞殘不如撞死,因為業務過失殺人,最多關個5年,缓刑2年°假釋2分之一°關個1年就出來,脱產不保勞保-樣不用賠贘°所以律師教的有點脱離現實°
我看過真實案例,我鄰居被撞成植物人,司機直接賠到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還被抓進去關,放出來繼續賠,無窮無盡
現實就是撞死人公司跟保險公司會幫忙賠,人家有公定價只要給固定數額就好,公司還幫忙打官司,司機關一段時間出來就重新開始
那怎麼樣的法律是保護受害者的?定一部讓他們有錢賠的法律嗎?還是關久一點就叫做不保護壞人、保護受害者了?那殺人被判死刑又如何?爛命一條,死了就死了,這樣就叫保護受害者嗎?你講的不叫現實生活,你講的叫幻想,幻想這個社會只要修修法,提高刑期、有死刑,這類的悲劇就不會發生。
@@Alcohol-h3d你首先要搞清楚“犯罪成本”的概念,提高罪犯的犯罪成本才能有效遏阻犯罪的發生,但無論再高的嚴刑峻法都不能讓犯罪率為零,古今中外,以前到未來都沒辦法!但你能因為只要仍有犯罪被害人的產生就否定法律存在的價值?依照這邏輯,你以後生病再也別吃藥看醫生了,因為再好的醫術也會遇到救不回的病人,再有效的藥也可能有極小機率吃死人,所以....退健保吧!因為對你而言沒用
首先,他殺了幾個人?聽起來很有經驗的樣子嘛?
再者,如果他實際上沒有殺過人,他怎麼驗證他的說詞?
今天真的是不要賭對方一定不懂法律,更重要的是,抱持撞死賠得更少的心態,就是在殺人喔
其實律師講的是法律上的規定,但實際上看判例的多寡與數字,就能證明這件事了。Republic of China國沒有平均餘命損害的概念,要不然光用基本工資來算都是上千萬起跳,哪有那麼多這個加一加那個加一加。
可悲的是,如果醫生誤診,法院突然就發現平均餘命損害這件事了,神奇。
不過好像也沒有人研究及統計去釐清撞傷人跟撞死人的賠償差距。
撞到掛掉一定比較划算阿
醫生很多時候也沒誤診,該做的都做了,有時候就是救不起來,也還是會被判巨額賠款。
法律規定講的冠冕堂皇,實務上看得到吃不到根本沒用,給配偶的贍養費就是很好的例子,擺好看而已
希望立法委員可以因為這次的事情而去推動相關的修法,讓有問題的法律更加完善
影片的結尾說撞死人不見得會賠得比較少,這個說法就是很大的問題了
連專業的律師都無法判斷哪個比較貴,那沒讀法律的大車駕駛選擇直接撞死也不奇怪吧
尤其是他上次撞死人也不過是賠了25萬而已,這更是加深了他要撞死的決心
一定要在法律上讓撞死人需要付出的代價更大,而不是大家都不知道哪個會比較嚴重
不然就算有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可以幫助破案
只要撞死人有可能付出的代價更小,那絕對會有違規駕駛去賭一把,只是是拿別人的命來賭
如果法律是撞死人賠更少,那在我看來跟鼓勵撞死人沒什麼差別,我認為這蠻有問題的
全面執政8年 執政邁向12年 反正死的都不是"重要"的人 就繼續等吧
@@konyk4688 就像這不重要的留言一樣
@@chung-chetsai3971 你說的沒錯哦 留言也只是抱怨而已 台灣的選舉結果已經表示得很明顯了
法律可以判重,但是法官不願意啊🤔
@@konyk4688 我要跟你講,立法的工作是立法委員負責的不是總統負責的,而現在在立法院過半的是藍白兩黨,當然我也不期望藍白兩黨會做事就是了
在台灣殺人就不是很重的罪 處死刑在現代台灣就幾乎不可能 加上
"無論受害人家屬是採取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或是透過和解方式要求肇事者賠償,賠償金的計算都將基於事故引發的損失及所需支出" 讓她活著 哪裡不舒服 都可以怪對方 更甚以後不敢出門上課上班 有沒有可能也可以請求賠償 最後要賠多少 沒人知道 但一個死人 就沒那麼多問題
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 以後也肯定會有 只能說 台灣很多事情上都很隨便 這就是以前留下來的洞 洞多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 選出來的那些人 好像也不是很在乎 沒想要補救 這在各個層面上都是如此
一般人都覺得直接弄掛才好,誰要處理扁掉一半的爛攤人
撞死只賠一筆錢/從零元到幾百萬之間../沒撞死要養他終生..至於能賠多少錢?這是另一回事了...
以那個司機之前的案例來說 也難怪他會相信都市傳說 只能說台灣司法真的很玄
長話短說,車禍案件都是如此⋯⋯
民事訴訟:雙方和解一定賠很少(有能力支付),不和解一毛錢也沒有,寧可被關!或用免錢的律師長期抗爭。
刑事責任:前提有和解,法官會判緩刑讓加害者有勞動賺錢賠受害者(家屬),沒和解就用免錢的律師長期抗爭。
只有1%的受害者能撐到最後,99%都會提前和解!
@@lou0625 其實現在職業駕駛 甚至一般民眾,ㄧ定都有保 第三責任+超額。主要是被害人家屬,對賠償金額不滿,我鄰居開價900萬。保險公司只願賠600萬。不過最後也是和解
沒錢兩手一攤…
很多人都是這樣賴皮
名下沒有財產 跟老婆離婚
一攤之後..就功德台灣..未來的四年,都會是這老樣..😊😊😊..在來四年,順便造就..悲情台灣😂😂😂
@@心裡的名字 喔 所以國民擋或民眾擋可以幫忙賠嗎? 阿北小金庫新功能解鎖??😂
沒錢啦!命一條 有種判我死刑 但是台灣是沒有死刑 就算有也不會執行槍決
上網查詢判決書過失致死與過失重傷害的內容就知道了….
啊,對方脫產了,有債權拿不到錢,沒錢最大
這邊補充一個法律判決歷史
有一位肇事者騎機車未兩段式左轉
導致一名醫生騎機車撞上造成顱內出血、重度昏迷
法官判賠肇事者看護費、勞動力損失4029萬,創下車禍撞癱判賠天價紀錄
再看其他死亡車禍案件
不論是汽車死亡還是機車死亡,抑或是行人死亡
也不論死者是什麼職業
每一位死者僅需要賠250萬元至500萬元
因此江湖所說
「撞死人靈魂陪一生,撞殘人零錢賠一生」
並非毫無道理,而是司法確實出問題了
撞殘不如撞死 職業駕駛"補刀"送受害人上路的事在台灣不是傳說 是事實 是現在進行式 那個公車司機出事之後打手機給誰? 對方告訴他什麼? 為什麼打完電話之後 毫不猶豫動手行兇?
這種事已經行之有年 為甚麼到現在還有人敢這麼幹?因為台灣司法縱容 我汙衊嗎?!盯著檢察官以甚麼罪名起訴 盯著法官判決刑度 去查查一直以來台灣司法官都是怎麼處理這種案件 四個字 喪心病狂
撞死賠一次 撞殘賠一生 你會選擇?
所以說得很清楚 撞死人確實賠比較少⋯
撞死賠一次 撞殘賠一生 你覺得那個比較划算?大車司機心裡都知道
希望政府能夠更努力改善道路設計及考照回訓等工程教育方面的改善
改善視距不良的路段(口)
並且不要再讓不適任駕駛上路了
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別傻了...
現在對於改善交通設計跟工程的都還是在民間,政府部分怎麼便宜行事怎麼來...看看台中民權路 那條路我已經看了他重劃三次了...還是一樣爛 根本沒打算改😢
律師講的是以法律層面看,現實狀況不同
某次餐敘開大車的朋友有透漏,大車群間都會有一個基金,類似互助會要每個月繳一點錢,如果車禍撞死扣掉保險給付,會由這個基金出錢,但是撞傷沒有賠,要自己包。
上面還是算負責肯賠的,遇到某些被承攬領現金的無良司機,根本一毛錢都不賠
這司機就是要受害者死,就算司機否認也有行車紀錄器佐證,踩那一下油門實在太噁心了。
台中的公車駕駛早就罄竹難書,這次是太誇張才會受到關注,哪個台中人不是從公司的虎口下逃過命的? 台中公車想插出來就插出來、想靠近去就靠進去,我看到都是降速躲遠,要不然真的很容易被害死,想超車等公車停紅綠燈時再往前靠。
但是,如果是本案的狀況,是我過馬路被後面公車追撞上來,我只能說根本不可能躲過,因為我就是曾經被轎車後面轉彎追撞飛起來過,跟該公車開法一樣只是不是大車我運氣好沒死而已.... 所以那些喊為什麼不閃大車的傻蛋,我真想請他們示範一下從後方刷過來的大車怎麼閃?(笑)
我比較想知道實務上有多少職業駕駛真的被判殺人罪的
實務上很多司機都很快就重新做人,因為公司還出錢幫忙打官司
連死刑犯都可以逃過死刑了 你覺得台灣司法會重判???
童話故事裡吧
法律如同民間故事,真的無用
有開車還是小心一點
不管怎樣
都逃不過 因果循環
如果不小心發生
還是正向 認真處理
最後
記得買 車險
把費用 當作是
正常支出
只是談理論,加害者的律師一定會爭取是過失,而不是故意,如果律師拍從加害者辯護的立場,相信可以更符合現實,或是用真實案例,同樣都是看似故意致死,卻有不同判刑狀況的解說會更好
律師下次要不要解說霍夫曼係數?我覺得這個超不合理的耶~求償的金額往往砍半,把未來利率增值的任務轉嫁在受害者身上。
看過幾個影片 她講的都很淺 看完根本沒什麼幫助 念念法條而已😅
當初在機車的交通講習的時候,講師直接講輾死人會判賠比較少。
法律跟現實有時候真的是天差地別
1.如果沒有死刑 2.職業駕駛本身已經是"活的很累了" ....... 那真的有很大的機會會拼它一次,反正真的沒搞好也只是被關而已,而且還能好吃好睡不用早起晚睡,運氣好一點還可以半路就假釋出來.....
先不管路權不路權,只要出了門危機意識一定要有,縱使都是別人的錯,但人生只有一次,沒必要用自己的命去捍衛路權,或許可以爽一時,但C/P值真的太低太低了~
想要捍衛自己的路權方法有很多,用命去捍衛是最不值的方式。
大部份正常人都希望這個社會是有公平與真理,但更多的是要學會怎麼保護自己。
就算撞死人真的陪比較少一點點,但從過失殺人直接升級成謀殺,這對司機來說真的有比較輕鬆嗎?這個潛在的刑期是直接+20年吧。
雨天要快終站下班了 當然急了一點 司機自己知道 左轉時油門放一下 煞車含一下再走 稍微左右看一下 可避免大多數
單以公車司機而言,素質不好很大原因是待遇不高導致招募不力
沒有太多人可以挑選,增加監督力道當然可以,但只怕缺人會更嚴重。
台中司機沒準時會被罰款
都當作賽車在開
沒用啦!!上訴前..還要花筆錢..給行車賤定垃圾會議判定說:什麼是補償依據??我相信多數人..拿到的報告說白點是..“8年來在台灣,輪數決定了路權”..裝睡8年垃圾法條..也沒修法..一堆阿達還在給4年,繼續苦與哭吧!!😂😂😂😂😂😂😂😂😂😂
來給瑩真按讚支持加油。💕
9:35感覺被某個醫療案件的法官審到,
賠的錢就是死者下半輩子*中位數以上的薪水的養老金,大概1400百萬
十分痛心,原本傷者可以存活的 😭 制度上如何避免悲劇重演?真的很憤怒 😫
簡而言之...這件事基本是事實不是都市傳說,要討個公道還是直接上門報仇比較直接一點...除非修法讓撞死與撞傷作同等賠償並強制執行(優先找原公司討,如果沒紙面契約則找委託公司)
這該是故意謀殺罪,此司機看到受傷人仍活著只是手受傷,他該第一時間叫救護車,他故意用車殺死受傷的人。
撞死賠一次 撞殘賠一生 你是大車司機 你的選擇是?我會選擇撞死 我想大家都是這樣想
我覺得看完之後再想想現在台灣社會的交通現況,仍然沒有改變我對於「司機撞殘人不如撞死人」的認知...,畢竟台灣司法一直都判太輕了。
有遇到賴皮的人,撞傷還只負責總賠償1半的。想就氣,撞人還要求賠償一半調解金
這不是民間傳說,我就做過物流業,這就是現實。至於為何這些大車司機系統性的成為馬路兇手,背後是因為這些人根本就是國家經濟的命脈之一,但薪水又不願意給高。這就是一種系統性的剝削,只是承擔的是無辜的路人。
33年前
我為了當兵去學修車!
砂石車司機親口跟我承認
撞死工會賠
沒撞死司機自己賠
所以要我離砂石車遠一點
因為就算是擦撞
不管有沒有看到
他們也會選擇拖行
再者
依照物理現象&人類反應
大型車撞擊後很高機會還會行駛2~3公尺
如果不幸捲入車底
要記得閃避輪胎行駛軸線
撞殘可以請求現在及未來的看護費用,加上律師講的其他費用,以台灣人平均餘命來算,算一算破千萬非難事,把人撞死就少了這條現在跟未來的看護費用,司法院判決書查詢重殘破千萬的案例比比皆是(以肇事者全責來看),所以撞殘跟撞死的賠償金是不一樣的,這並不是謬論,而是事實
這不是給超派9分支持暴力的那個律師嗎
點贊了
雖然律師一直在試圖引導...殺人"可能"比正常處理賠得更多!試圖導正社會風氣...
但我去查...就是不符事實!
沒有說服力!
我認定的就是....殺人絕對賠的少很多!
只是有沒有被拍到...有被拍到比較嚴重一點!
但照樣比致殘失能賠的少很多!
在台灣法律實務改善之前...離大車遠一點才是硬道理!
請所有台灣人見證司機有沒有被判故意殺人~~ 如果沒有還請律師幫忙被害人上訴!
撞死人比撞傷人賠得比較少,而且就算坐牢也關得比較少
好吧!就讓我這個開大車十年的人來解釋一下吧
我46歲 十多年前開始開聯結 我的師父已經沒教我 沒死繼續把他壓死了 還有很多無知的人 會把大車壓死人 硬解釋成“故意”壓死
而我的角度 比較偏向“為什麼”會撞到人 壓死了也要賠錢還要關 沒壓死也要賠錢也有可能被關 哪個司機會“故意”去撞人?
不過我師父有教我 如果真的煞不住 就直直給他撞下去 不要亂扯方向盤 車如果翻了 損失會更大
至於其他人要不要遠離大車 這不在我考慮範圍之內
職業司機就要用比較嚴格的規範 所以不是職業駕駛在路上就可以亂開車?真希望妳自己知道妳在說什麼?
如果對方說沒錢,請問受害者家屬有門路可以要到賠償嗎?
沒有用..法律會跟你說:功德台灣😊😊
以前砂石車輾屎人 就法院告到最後就拿到一張判決書 需要陪你多少 很多舊影片 家屬的血淚
"債權憑證"
一張政府給的紙,看對方民國幾年名下有財產,還要自己知道對方有財產才能執行,
如果人家沒有財產,那半毛都拿不到。
看其名下財產而定
拿著法院判決.再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法院會幫你查扣他的不動產/動產/存款.工作單位薪資....
如果以上都沒有......
基本上就是拿不到錢了
如果對方有工資入.可以強制扣薪3/1
但:有一個代書.不得強扣依縣市公告最低生活所需與義務扶養人最低生活所需
如果對方是單親又要扶養年邁父母幼齡兒女(扶養人為4人)
月薪資只有10萬或以下
根本都無法強制扣薪
支付命令有時效性
逾期對方未支付或無法支付
就必須從新申請(很煩人.很折騰人的)
被殺人刑責也是可教化 加上擺爛也可以不賠錢
法律上的無知車禍謬論?
實質直接撞死比撞殘絕對省時省事又省錢
今年暑假去台中旅遊一趟,見識到台中公車駕駛的恐怖,每個司機加速跟減速煞車油門都是像踩到底一樣猛,如果沒抓好扶手,我覺得裡面的老人小孩一定會跌到甚至摔出去。但奇怪的是,似乎車上的乘客都習以為常,沒有一個乘客跟司機抱怨開得太猛???
台中有公車誤點罰錢的政策,而且市府也澄清"不是只有台中有"這個政策🙃
很多說法是經年累月淬煉出來的......
撞殘要賠償負擔的東西很多很複雜...撞死賠償就真的單純很多~
即使是都是傳說...但願意相信的人還是比較多
記得有看過一部webtoon韓漫就有聊到這個話題,同樣都是撞傷人,撞傷有錢人會比撞傷窮人還更「划不來」
背上殺人罪刑責也沒差,又不會判死,關幾十年就會出來了,不是嗎?
如果你覺得沒差,你可以親身示範一下,不是嗎?
刑期不可能那麼長,殺人罪頂多十幾年,少的不到十年
只要 把法 修成 惡意致人於死 唯一死刑,然後真的執行死刑,看誰還會視人命如草芥。
不要開玩笑了,案例太多了
撞殘人沒死...幾乎你要賠一輩子..沒有重來的機會
撞/輾死人..法官會考量你的薪資賠償是否合理,另外頂多關個幾年就出來了且現在台灣又幾乎沒死刑了..
而且按先例才賠25萬還可以緩刑,這麼簡單就解決了
當下要選擇什麼還要問嗎.
@@ACHENG2011 所以舉一堆法條在哪爭辯撞傷人賠很多,不如去統計100件撞死VS撞傷的賠償金,就有正確答案
記住速度維持現狀😂😂😂
懂得都懂
第二次開車壓人,是「故意」,和拿刀子殺死女友一樣,行為明顯就是「殺人」。
我不知道法官怎麼解讀? 如果證實是故意,又是累犯,刑法271條跑不掉。
刑法271條跑不掉,你確定??
法官會怎麼判又是另一回事了,因為沒法判斷是否故意.
尤其現在幾乎沒死刑了...
這種最重判個7年就又可以出來了.
照這個算法, 為什麼13年前會判賠25萬呢? 完全不能理解
台灣法官 幹
13年前那個案件是走認罪協商程序 代表25萬很高機率是被害人家屬也同意的
至於為什麼同意 因為那個案件是被害人沒打方向燈直接從最右側車道跨過車道線強行左轉 司機也有超速 但肇責顯然是被害人大的多
但為什麼是25 萬 我也不知道 畢竟協商協商的過程不會公開 反正就是當事人(檢察官、被害人家屬、被告)有同意這樣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度交訴字第 247 號刑事判決 供參(全文可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看的到)
所以瑩真律師自己都沒研究那個25萬賠償,確說一大堆現實跟本不可能判的賠償,打臉自己
如果他雙手一攤25或者更低,不然就沒有,你是受害者家屬還要考慮你的經濟能力跟他的經濟能力,判再多他也賠不出來,逼急了哪天會不會咬你一口都不知道
謝謝瑩真律師的講解~🙏🙏🙏
謝謝瑩真律師特別解說了這集的內容,讓一些無知的肇事者不要再被謠言迷思所騙,造成更大的錯誤和悲劇。
法律說的很美好,但是現實很骨感,殺人罪要有證據,而且很多人工作是收現金,在國家的紀錄上根本無業沒收入。
@@leafage2010 現實案例都舉不出來,說別人無知,拿100件過失致死和過失傷害拿比,比拿法條罵人無知有用多了
她講的只是理論 現實上法官判決不可能如此 看看就好了
撞死一個人
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賠償25萬元新台幣
===============
所以13年前死者
沒有父母跟孩子需要撫養?
撞死人聽起來也賠的不少
問題是實務上面就只需賠償25萬
至少13年前公車司機的確撞死一個人
實務上就沒有司機真的背上殺人罪,都是過失殺人,等你自己被撞死了再上來拍說司機只是過失,不是故意,行嗎
小時候就聽過這種撞傷不如撞死好的傳聞, 尤其在砂石車界
律師講的是法律規定,實際上就是沒錢的最大,被害人家屬拿到判決書,加害人脫產或者躲起來或者說沒錢,被害人家屬一毛錢都拿不到
那誰都會想撞死欸。 惡法
人要活著何止賺百萬
撫養到18歲。所以如果17歲只需要在一年。 根本惡法 看運氣的惡法
還真的是,過去我鄰居就這樣,變成植物人醫藥費龐大,肇事司機就要一直負擔醫藥費,如果當初直接撞死,直接賠一個數額就結束了
脫產後一句人肉鹹鹹也不能拿他怎樣
確實...除非受害者家屬有手段...
謝謝!
賠償講解好詳細原來大概是這樣計算的啊
我是相信人性本善,事實應該是駕駛以為往前可以把輪胎帶離開死者輾到的手臂,殊不知手是離開了,但是脖子也斷了............
hmmm... 看完我覺得這個情況下或許真的是殘大於死耶...
律師後面的算法包含了 小孩和父母的撫養
那基本上就是看到年輕人就直接碾啊 殘的時候工作損害賠的多 死的話用撫養算 現在年輕人有小孩的機率那麼低 父母經濟好一點是不是也可以算排除
那以台中女大生 身份很符合上述條件吧...
雖然這樣比很喪心病狂 怎麼會當下就把人命直接和金錢掛鉤 但以利益角度撞死是不是真的比撞殘賠得少...
不是想要推進這個都市傳說 但如果能夠看看怎麼樣修正這個詭異的情況應該會是一個需要努力的方向
事實上就是撞死人不會賠很多,而且那個女生才高中生,哪會有什麼小孩要撫養。
只要一副有在悔改,絕對不承認故意為之,法院就會輕輕放下。
我在這提出個假設:假如加害人以脫產,申請破產的方式來逃避賠償責任?而身為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又該如何去向加害人去求償?
我想這也是個常見的問題。
只能扣薪1/3,沒什麼招了
@@edward-ld7tu碰上領現金在哭窮死不賠錢的就很無解了
應該要規定本來可以繼承的遺產金額的損失也要預先賠償
跟賠償金比起來,殺人罪在台灣真的是一個選擇..
不只刑期低,還可以認罪協商換緩刑..
把名下財產清一清,完全沒有實質傷害..
不過我想提醒的是,成本低在受害者家屬也是一樣..
還是呼籲報私仇的行為是不好的,言盡於此..
實務上來說就是撞殘不如撞死,殘了以後的賠償金額都是天價,尤其是永久傷殘……;大多數撞死真的沒有賠這麼多,精神撫慰金又沒有標準,這種對於已經撞殘路人的職業駕駛,會跟你拼也是不太意外
所以現在沒有年輕人要當職業駕駛了
官商勾結的結果非常可惡
誰叫立委不顧人民死活,要判重刑
藍營執政年代 職業駕駛 的判例..老實說
開車 卡到官員親屬 的小汽車掉漆..
重判理由是
職業駕駛 應 比一般人具備 更高靈敏性..
這下要讓特斯拉怎麼混下去
亂講,這都是法條上的而已,就以他的例子,撞傷ㄧ位35歲中年男子變成植物人,假設他的年薪一百萬,還有三十年的工作壽命,所以要三千萬,看護一個月三萬,假設餘命到75歲,40年,要一千四百萬,再加上其它的大概要五千萬,但如果是撞死了,喪葬費一百萬,精神補償一人大約一百二十萬,父母老婆小孩,算五個人六百萬,生活費一年二十萬,因爲只需扶養一半,所以二十萬20年,共四百萬,加上撫養父母的全部不超過兩千萬。如何選擇自己算
這本來就是法條上的依據啊...而法院實際判的金額多少 每一個人及案件都不一樣
如果要一個個把案例及判決都拿出來講~內容相當乏味
不是親自接案的律師不然就是保護雙方隱私而無法公開...都很難完全知道判決的內容
13:45 這個不就是已經被刪除的業務過失致死嗎?法院見解是無論是否執行業務,對他人人身安全的注意義務並沒有不同,所以基於刑罰平等原則而廢止了。
9:11 被害人如果可以領取保險金的話呢,這筆錢,還要再把保險理賠的金額給扣除的?請問這是指什麼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第三人責任險,肇事人不是可以主張抵充嗎?😅
拜託,你作為一個法律科普大網紅,別做這樣教科書念一念,輕飄飄的影片,對大眾沒幫助😡😡。你完全有能力深入分析實務判斷,並推動大眾重視問題,甚至帶動立法。我很喜歡你其他影片內容,但這次真的很失望!!😡😡
目前法律,碾過去判斷十分正確。依影片律師所說的各項賠償和刑責來分析(先不討論駕駛脫產,工會黑道威逼等實際情況):
1.對方女大生,大概率沒有兒女撫養到18歲。
2.看起來是中產,大概率父母還沒退休,沒有生活不濟。且可能有兄弟姐妹平分責任。
3.不碾過去,就是年輕人收入減損到平均餘命!
4.精神賠償,你要賠痛苦一生的年輕人,跟兩位白髮送黑髮人。這還未必誰判多。而且實務上精神損失都比能精算的以上幾項少很多,不影響判斷。
5.殺人罪?不好意思你無法舉證“啊我撞了人,一緊張把油門當煞車踩錯”。你有幾百個,360度環景錄影機都沒有用。殺人罪因為刑罰重,需要極難辯駁的證據力才能贏得法官心證。是業務過失致死唷,去查查刑責差多少!
應該修法,用被害人平均逾命的收入算!比照醫療糾紛
還不修法!被害人應該團結推動修法!
為什麼賠償要扣受害者保險的金額?受害者保險理賠是受害者的事情,為何可以減輕加害者的負擔?
一般看到的都是加害者本身有保險(如強制險)可幫忙理賠給受害人,因為這是加害人的保險,所以可以當作賠償金額扣除,但受害人的保險並不是加害者付錢的,說可以扣除是不是有甚麼誤會?
我覺得需要援引判例來說明,不然講半天都是可能性……幾乎沒有說明到……
能確定的只有二次撞擊致死,背殺人罪的可能性很高而已……
這個案件證明,撞死還能繼續當駕駛呢
被害者已經受懲罰,別再懲罰加害者了,台灣的法律是這樣。
(這次單就討論賠償金額,殺人等道德問題先放置)
撞殘還有計算工作能力以及損失薪資賠償,撞死卻沒有嗎?
按律師分析撞死是以「被害者可能要負的義務」計算,也就是說若這人孓然一身,撞死就幾乎不用賠
以此案來說,學生就代表沒有配偶沒有子女要扶養,只有父母最多兩位,還要退休後無法自理才需要賠,若有手足就再分擔
這筆帳算下來很可能比「撞殘後的薪資損失」還少
想看盈禎老師說明國會擋預算
老實說撞死人真的賠比較少,這是在台灣大家默認的事實,除非你撞的死的是高收入人士醫生飛機機師等,不然真的撞人重傷不如撞死來的好,如果有人願意統計重大車禍傷亡賠償其實一目了然。
殺人罪前科?職業駕駛應聘會看這個嗎?
實務上,這位駕駛上次撞死人就是賠25萬、沒關進去。
25萬能做什麼?如果是撞殘當下命危並搶救回來的話,25萬連醫藥費都不一定夠。
律師懂法,但是職業駕駛懂開車,公司、工會、駕駛已經把車禍流程公式化,怎麼減少車禍代價他們熟的。
因為各行各業都只有過失“致死”的險,卻沒有過失“致殘”的險,保險制度有問題,政府應該重新審視保險制度,沒有人願意過失傷人,是制度導致人趨利避害
看看強制險就好了,每年預估80億收入(汽車816萬)還沒算機車的,今年1-10月統計死亡人數2,440,要48億8千萬,這樣就知道了吧,不是致殘險買不起,是強制險更有性價比,保險公司也不是吃素的
我比較想知道,萬一沒有監視器畫面,只有路人的證詞,這個司機是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殺人罪送辦?
世界會進步,台灣人民法
律也會再進步,修正法律
公車司機聯結車司機故意
二次壓死人會被判處極刑,
不要拿以前20年前來比?
請求賠償扶養未成年子女以及父母餘命?
怎麼覺得這些未亡人接下來出意外的機率會驟升,然後賠償金額順勢遞減,台灣法律著實推了一大把
這樣算一算,沒死是數百萬,死了要看家屬狀況才可能數百萬,對某些人來說還是會鋌而走險,那也不算謬論了吧
司法不能有正義就私法正義....
可是電視上說,13年前那位無良司機撞死人才賠20幾萬,這怎么那麼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