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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了樓上的叔叔被逼著住一個老舊的危樓我也住過這種老房子好幾年安全品質真的堪憂房子何時會倒塌,電線何時會走火都不知道最後全家都搬走了,沒人敢住
在東南亞 政府與警察放把火就解決了 政府常常用!
你 說再都沒用了...就是個貪心 的人 (為什麼 別人都可以接受呢?) 自私
因為很多人是被騙的啊
談一件都更案一定會有開會,我們家這裡談都更案,就有像這樣的釘子戶,從來不參加,鄰居客氣邀請也不搭理只會甩門,一味反對,五官全程封鎖,然後釘子戶再來跟大家靠背他們什麼都不知道就要都更,還不知道大家在同意什麼! 都說了,不論贊成反對~開會很重要,不參與還在那邊靠背什麼都不知道、大家排擠他們、坪數要拿雙倍⋯🤷🏼♂️
想不開,不同意戶的無聊監持,取自"都更危老大爆料"一書的解析:接著我們來講幾個有智慧的「彈性做法」。個案一:我聽過有一個透天厝地主,早期是做中藥材,但現在子女都是上班族,所以他把立體垂直的透天厝,換成整層平面200坪的大樓,幾乎他們家的子子孫孫都住在同一層,每個後代都有兩間到三間的新成屋可以居住與收租。個案二:有一個一樓店面開機車修理的老闆,他們一整個街廓要辦理都更,看建築設計圖說可以知道,這一棟大樓的一樓都是公設,所以沒有一樓的店面可以抽籤,就算是抽籤也不一定抽得到,就算抽得到,面積也一定有問題,就算面積沒有問題,高低差也將會是個問題。好在一樓屋主與建商彼此都很誠懇。一樓屋主認為只有他一戶不同意,二樓到四樓的住戶也將沒有「新房子」可住,而建商也認為「機車行經營」不可以中斷。(店主只會修機車。)後來建商在對面路口的一樓,發現剛好有同業在此「插旗」,建商就把這個一樓店面買下來,作為贈品跟機車行的屋主交換,此時,機車行老闆也認為這一間店面的面積更大,更有助於新機車的陳列,所以就欣然交換,結果這個都更案也就順利啟動。個案三:有一個一樓店面的屋主,他有一間四米五寬的店面,他希望都更後也有這麼寬的店面,可是建商告訴他,蓋新大樓後,門廳與停車場進出口需要從大馬路這邊進來,所以所有的一樓店面寬度都需要調整,除非他可以接受機械停車場的設計方案,但屋主覺得改成店面寬度三米五之後,面積縮小太多,建商則承諾用一樓家二樓的方式來補給他,後來店主改建成新大樓後,發現二樓可以做為住家使用,比他先前的兩地上班要方便許多。
都市更新如果不能比現狀的容積坪數多很多,請問誰要花錢來改建?誰說改建要成為什麼中心?自以為是!自私自利,根本也不為其他人著想!如果今天的反對原因是合建商分配不均!不公不義!那還有話說!明顯就不是這樣!就是個很自私的住戶!除非你發誓一輩子就住這邊,永遠也不改建,房子倒了也不走!
這個貪婪無恥的人,住在附近的人都知道,他只是為了錢,還好意思說居住正義,本人也住附近,都跟鄰居說,離這個不要臉的一家人還有小孩遠一點,貪啊,無恥啊,不要臉。
that's why he fixes scooters for living.
捍衛家園成功 讚啦
還是錢的問題啦
好了啦!你開心就好😕
少數要服從多數,因少數人的不同意,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反而將來損失更大,房子老舊到隨時有可能蹋下來,這時的都更很理想,要是來個地震呢?生命隨時會不見,所以不要因小失大
多數人要殺人,殺人就變對的了?
房子老舊到隨時有可能蹋下來的話 應該經過專家檢驗列為危樓給予屋主警告限期重建或拆掉, 若時間到的話則可以依建築法強制拆除再把土地還給屋主,而不是強制都更, 另外強制屋主這種事只有公家機關可以做也就是公辨都更, 民辨都更不管什麼理由都是沒有強制權的,強制就是違憲...
那什麼時後要修正都更法的居住正義,利用80%同意,不同意就被脅迫恐嚇勒索強拆,利用都更法57條市府代拆(協調不成依法行政-強拆你家)、恐嚇勒索354萬台幣執行假扣押方式,甚至利用民事、刑事爛訴利用檢察官偵查不公開替建商威脅地主替建商以刑法脅迫不得打「官商勾結」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大法官吳庚曾表示都更涉及公共利益可受公評,即使以尖酸刻薄言論批評都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依都更條例34條權利變換通過後,實施者即可申請建築執照,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取得建照後業者便可逕行銷售(權利變換計劃通過,不代表實施者就取得100%土地所有權)都更條例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中央法規,不能用地方行政命令來逾越中央法令。那怪了,那為什麼現行法令卻可以用都更法+行政命令施行辦法來違背憲法143條保障人民權利😩
你寫了一堆廢話這案同意的都更改建了不願參加的,留在原地了本案你寫的一堆廢話沒有發生好嗎。全台其他案,也從會發生80%同意就去強拆的案例你有案例基礎嗎? 沒有實務基礎,只看法條 只會雷格喔
照顧大多數人,而不是包庇少數貪得無厭不配合的人,以前的法律因為少數人影響了多數人的權益,這不公一定要改變保障多數人
@@phlip889你說的才是廢話, 這案的王家不是被強拆了嗎
釘子戶勒索都更案不成,實屬《社會敗類》無誤!
主辦都更案方˙ 有虧待妳釘子戶的條件嗎? 妳管人家要蓋幾坪?與妳何甘? 建商不是慈善機構來做義工,必然有利(合理)可圖才會有人肯參與,人要將心比心。
網軍真多
2020.11.1的現在嶄新大樓即將完工不參與都更的 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緊緊的相依偎令人動容的雙贏結局完美
這種釘子戶,看了就討厭。還在趾高氣昂的接受訪問。
屁話⋯⋯不知道⋯⋯補償金談不攏才是重點⋯⋯其他同意住戶也不是笨蛋⋯⋯像這種阻礙社會進度的都該接受大眾批判,同意戶加油。祝都更成功!
>>像這種阻礙社會進度的都該接受大眾批判依你的水平 大概認為防礙所有建案都是阻礙社會進步什麼是社會進步你說了算嗎?
那你說的算? ? 房子都等到時間到自然倒好了? 排除在外都還阻攔 說沒其它考慮騙誰
>>那你說的算? ? 那我們只要不斷蓋房子就超英趕美了..>> 房子都等到時間到自然倒好了? 你可以看看地震來的都是 三十年以上的舊矮房, 還是大樓 和 新大樓>>排除在外都還阻攔 說沒其它考慮騙誰台灣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亂, 什麼都不懂 就出來批評彭龍三是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會長,他反的是都更條例文林苑也有他的身影不是嗎?他自己也沒有被排除他是整建區的, 重建區有一戶王東凱的法院勝訴了 ,都更案被徹消了, 還被建商偷拆我現在告訴你 若都更案講不出公共利益為何,百分之百一定違憲到時又要國賠了像你這種水平的大概會以為同意戶的權益=公共利益吧!!
@@newjohnpcpc4218 廢文
2018年8月彭先生的房子整棟都排除在都更外了,其餘同意戶的房子可以進行都更,只是苦了跟他住同一棟的同意戶,未來就算想都更也沒機會了
如果大家都不願意小小犧牲~社會不會進步,何況改建對大家都好
>>如果大家都不願意小小犧牲~社會不會進步,何況改建對大家都好那為何不犧牲你自己呢? 把你家賣了捐出來啊..
Newjohnpc Pc 廢文
我只能說這個釘子戶自私。真的貪得無厭。沒想到除了他別人都想都更。房子這樣他就說想像其他釘子戶一樣。取得更多的錢而已。但這次他沒得逞。就留著他的爛房子。也留了一個臭名。
只要是永春案都更,都可以看到某個帳號,真是詭異,感覺怨念深重阿。
我也有發現……而且還總是把公共利益、居住正義之類的掛在嘴邊。
過了五年了他還是在各個都更的影片下留言只要跟他的意見不和就會被扣上被媒體洗腦的帽子根本沒辦法好好溝通
貪 就是這品種活下去的動力
這種人直接把他的房子強拆就好了
去冠德信义或冠德远见之类的那里去买一套房子住,不在这里受气。
就是有這種釘子戶 台灣都市發展停滯不前
就是有你這種人 建商才會這麼誇張
那來的12.9億啊??這是不可能的證據呢? 呵呵....不會是斷章取義的證據吧!!
David Chen 噗 去頭去尾的錄音能信,即便這樣都還是沒有說出"我要12.9億","算出12.9億 該你們的都扣掉",然後呢,後面的說詞影嚮整個意思,算出12.9億是整個建案總獲利?扣掉什麼?成本?這是在要求的語氣還是在詢問獲利的語氣?句與句之間有沒有其他句被截斷,建商當時的回答又是什麼?一段談話怎麼切會有完全不同的意思,這樣也能信。呵呵呵!
可是都更已經把他家那一整棟都排除在外了,為什麼他還要阻擋同意戶的房子重建啊?而且為什麼可以阻止別人蓋房子啊?
>>可是都更已經把他家那一整棟都排除在外了,>>為什麼他還要阻擋同意戶的房子重建啊?>>而且為什麼可以阻止別人蓋房子啊?他是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會長會長是整建區沒有被排除更重要的是有一戶王姓不同意戶 被強拆掉了法院勝訴喔.. 都更案被取消了.建商還是強拆會長反的是都更條例,不是反別人蓋房子而且當然是有不同意找他他才能去反啊文林苑好像也有看到他的身影
彭龍三眼紅建商賺錢想要分一大塊. 柯P出來, 釘子戶死 開!
還信柯啊
為何文林苑自救會會長是(劉XX),而永春都更案,都更推動者也是(劉XX)文林苑不都更,永春卻一定要都更,如果沒記錯(劉XX)是仲介業者
沒有違法不代表你的行為是對的
大多數同意戶,要被這種少數自私的釘子戶連累。
奉勸各位不要去機車行消費讓他活活餓死
只會說缺點,是啦! 人命不值錢啦…笑死人惹…
一間房子了不起讓你住個80~100年,等水管電線老化壁癌,你到時候也老了 還會想要過你說的生活嗎? 你還會說你不參與都更嗎? 你的後代都結婚生子 還會跟你同住在一塊嗎?
你的意思是說 在台北市買房子 , 政府負責每三十年免費幫你重蓋 是不是?像文林苑 都更好了, 再過三十年是不是可以再都更一次?? 再往上加高一倍???
北美的房齡是你說的2,3倍的比比皆是, 如果30年就是老屋的話,你房貸都還沒繳完勒,loser
@@wusammy2591 北美有再天天地震的嗎?同樣是地震頻繁的國家日本就很注重都更法規跟執行效率都比台灣還完善只有台灣人不怕死屋頂被震裂了一個大縫還敢繼續住
不同意戶巷內1樓的向建商開價12.9億.......就不知道彭龍三開價多少....?
大家都願意,就你不願意,是誰對大家都知道
永春都更案的「釘子戶」貪得無厭.不講道理 喪盡天良;敲詐勒索天價系正宗『敗類』的行逕.天理難容!
「釘子戶」彭龍三 你聰明,同意戶全都笨蛋?
彭龍三 掰很大!要都更,122同意戶大家都知道,只有你「釘子戶」彭龍三一個不知道;真是 天方夜譚!
鬼才會相信你 彭龍三沒有要斂財!
還不是要錢,12.9億,還真敢開。根本只是個自私自利的傢伙!
>>還不是要錢,12.9億,還真敢開講的好像建商不是為了錢....原來建商為了錢可以 住戶為了錢不行喔...
這叫貪!誰不為錢,但要合情合理
誰來決定合情合理??建商決定?那建商的獲利有沒有合情合理?建商的獲利又由誰來決定??
4層樓房,一下子拉到21樓,地下6樓,是誰獲利最大原住戶只能領20幾坪,扣掉公共設施,車位,又回到15坪上下
你願意出錢蓋?行政作業程序誰來作?沒有白吃的午餐?
多出來的坪數要自己花錢買 難道送你嗎?
>>你願意出錢蓋?行政作業程序誰來作?沒有白吃的午餐蓋房子那是營造商的事 營造商本身就有賺錢了錢也是拿住戶的土地跟銀行借的
等到你們有老房子的時候再說,何謂公平正義
Chen Sam 彭家不是沒錢蓋房子
我沒看過哪一個釘子戶是可憐的,真正可憐的是同意戶。如同公家機關,薪水一樣的前提下,願意犧牲自己努力的人,得到的不是褒獎,而是被偷懶的人說傻瓜。再者別人免費幫你蓋房子,你卻要別人不賺錢,嫌那些賺錢的人賺太多,也不想想自己修車為什麼要''賺太多''即可。
>>再者別人免費幫你蓋房子,你卻要別人不賺錢可是容積獎勵是公共財, 住戶需要被三家估價師限制獲利, 那建商不用三家估價師來限制獲利嗎?
胡说八道啦。没有人不喜欢住好房子、不想都更只是觉得都更没有维持现状利益大而已。。建商当然要赚钱、不然你以为人家是开善堂的么?这不是你不想都更的根本理由、根本理由就是你觉得亏了而已。你现在说不想敛财、那是因为经过这么久之后、你想升华装得好看一点而已,终究隐藏不住你丑陋的内心。
這種的房子拆了的就好了
還在說謊
客家硬頸精神喔!
彭先生的立場我能理解,但還是要以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就算都更與建商脫不了關係,但都更要走下去仍是趨勢,老屋與市容問題真的要解決
>>但還是要以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什麼叫多數人的利益? 所謂的公共利益指的是 "不特定"的多數人同意戶那一群人叫 多數暴力 不叫公共利益>>但都更要走下去仍是趨勢,老屋與市容問題真的要解決但是 這不是都更 只是一般建案而且完全無視都市計畫的容積規定 ...都更好的大樓 五十年後變舊了怎麼辨?容積都破表了.再要再往上蓋嗎?
我不理解 今天我住的是新房子 可是旁邊是一棟50年的老公寓 而且已經確定是危樓了 那你在那邊說建商會賺錢怎麼樣的 關你甚麼事 人家幫你蓋新房子的錢要怎麼來? 你自己出嗎? 那哪天垮了壓死人了 你要不是負責? 我發現很多當釘子戶的有好幾個根本不是住在那邊 那死了人也裝的不關他的事 政府本來就該因房屋危安來介入是合理的 不然就大開罰阿 沒錢直接房屋充公阿
>> 今天我住的是新房子 可是旁邊是一棟50年的老公寓 >>而且已經確定是危樓了舊房子不代表就是危樓 這是建商洗腦你的 , 總統府都快一百年了 台灣的古蹟建築一百年的到處都是 難道都是危樓?難道你要說是 舊房子地震來就一定會倒...舊不等於危樓而且是危樓的話 建築法和災害防治法本來就可以直接拆何必都更? 要都更的樓難道都有派 結構技師等工程師進去檢驗??長安西路都更不同意戶被偷拆後 房子傾斜政府立刻派技師檢驗 判定是危樓後立刻引用"建築法" 強拆除 也沒有用都更法啊..----------------------------說為了安全這是騙人的啦..你的說法完全是被騙證據在文林苑 若真的是為了什麼安全文林苑 的郭元益 和 右上角的老公寓 左下角的吳家和老廟就應該強制都更啊.. 尤其是右上角的老公寓完全符合你的老舊建築現在不是還在那裡嗎?? 安全..呵呵..>>我發現很多當釘子戶的有好幾個根本不是住在那邊 那你有沒有發現很多同意戶也不住在那邊??甚至有同意戶是建商的人頭??>>人家幫你蓋新房子的錢要怎麼來? 你自己出嗎蓋新房子的錢是 建商拿 "住戶的土地" 去跟 "銀行借錢"蓋好後再分新房子回來賣 獲利>> 政府本來就該因房屋危安來介入是合理的 不然就大開罰阿對啊..政府介入不是直接拆就是"公辨都更"何來民辨都更 讓建商賺大錢呢?
>>9成以上也同意, 就你3戶反對, 要9成人和你一同陪葬>> 這叫什麼, 這叫自私自利不 這叫 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在台灣 除了都更外 我沒看過 沒聽過獨有的私人財產 被多數決 強制處分過..請問..你有看到過嗎?如果沒有的話 你現在在說什麼呢?
>>你那麼不怕樓宇問題, 不如你去簽切結書啊, >>不然以後有問題又回來怪東怪西的, 煩啊~??? 文林苑的郭元益 右上的老公寓 左下的吳家不都是這樣嗎?>>獲利的回覆更可笑, 整個世界都運用銀行融資獲利, 用別人的東西來融資 呵呵...>>如果不是以往的大恐龍將法例, 改成現在這德性, >>只要對照其他國家地區, >>早就被強制拍賣了, 還可以在這裡拖沓那麼久...... 嘆氣胡說八道
不要再騙了
我注意你很久了,就是要錢而已⋯⋯
有一个专业钉子戶new Johnpc PC 崩溃似拼命留言辯論,逻辑有问题🙃
前幾天才跟他辯論了一輪瘋狂的鬼打牆扯開話題再說我被洗腦了這種人真的蠻可悲的
各位有智慧的網友們 請想一下為何行之有年的 舊屋協議合建案不可以民主多數決 也沒有把同意戶的權利拿出來大作文章行之有年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公寓大廈之重建,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或典權人之同意。公寓大廈重建也都要全體同意 不可以民主多數決 也沒有把同意戶的權利拿出來大作文章同樣本質的都更 立刻變成 可以民主多數決 變成可以炒作同意戶的權利不是很奇怪嗎?即便是立法院的都市更新公聽會上絕大部份的學者都是反對 民辨都更多數決的為什麼學者們要反對..麻煩用腦子想一想至於那些 智能上有點殘缺的網友..我看就算了..再怎麼想你們也想不什麼的只會重覆喊..一樣的話建商辦都更有權強制拆除?學界都快看不下去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7596ruclips.net/video/cx_9xyT_sG8/видео.htmlh6m53s 多數決
本人出現了哈
可憐了樓上的叔叔
被逼著住一個老舊的危樓
我也住過這種老房子好幾年
安全品質真的堪憂
房子何時會倒塌,電線何時會走火都不知道
最後全家都搬走了,沒人敢住
在東南亞 政府與警察放把火就解決了 政府常常用!
你 說再都沒用了...就是個貪心 的人 (為什麼 別人都可以接受呢?) 自私
因為很多人是被騙的啊
談一件都更案一定會有開會,我們家這裡談都更案,就有像這樣的釘子戶,從來不參加,鄰居客氣邀請也不搭理只會甩門,一味反對,五官全程封鎖,然後釘子戶再來跟大家靠背他們什麼都不知道就要都更,還不知道大家在同意什麼!
都說了,不論贊成反對~開會很重要,不參與還在那邊靠背什麼都不知道、大家排擠他們、坪數要拿雙倍⋯🤷🏼♂️
想不開,不同意戶的無聊監持,取自"都更危老大爆料"一書的解析:
接著我們來講幾個有智慧的「彈性做法」。
個案一:
我聽過有一個透天厝地主,早期是做中藥材,但現在子女都是上班族,所以他把立體垂直的透天厝,換成整層平面200坪的大樓,幾乎他們家的子子孫孫都住在同一層,每個後代都有兩間到三間的新成屋可以居住與收租。
個案二:
有一個一樓店面開機車修理的老闆,他們一整個街廓要辦理都更,看建築設計圖說可以知道,這一棟大樓的一樓都是公設,所以沒有一樓的店面可以抽籤,就算是抽籤也不一定抽得到,就算抽得到,面積也一定有問題,就算面積沒有問題,高低差也將會是個問題。
好在一樓屋主與建商彼此都很誠懇。
一樓屋主認為只有他一戶不同意,二樓到四樓的住戶也將沒有「新房子」可住,而建商也認為「機車行經營」不可以中斷。(店主只會修機車。)
後來建商在對面路口的一樓,發現剛好有同業在此「插旗」,建商就把這個一樓店面買下來,作為贈品跟機車行的屋主交換,此時,機車行老闆也認為這一間店面的面積更大,更有助於新機車的陳列,所以就欣然交換,結果這個都更案也就順利啟動。
個案三:
有一個一樓店面的屋主,他有一間四米五寬的店面,他希望都更後也有這麼寬的店面,可是建商告訴他,蓋新大樓後,門廳與停車場進出口需要從大馬路這邊進來,所以所有的一樓店面寬度都需要調整,除非他可以接受機械停車場的設計方案,但屋主覺得改成店面寬度三米五之後,面積縮小太多,建商則承諾用一樓家二樓的方式來補給他,後來店主改建成新大樓後,發現二樓可以做為住家使用,比他先前的兩地上班要方便許多。
都市更新如果不能比現狀的容積坪數多很多,請問誰要花錢來改建?
誰說改建要成為什麼中心?自以為是!
自私自利,根本也不為其他人著想!
如果今天的反對原因是合建商分配不均!不公不義!那還有話說!明顯就不是這樣!就是個很自私的住戶!除非你發誓一輩子就住這邊,永遠也不改建,房子倒了也不走!
這個貪婪無恥的人,住在附近的人都知道,他只是為了錢,還好意思說居住正義,本人也住附近,都跟鄰居說,離這個不要臉的一家人還有小孩遠一點,貪啊,無恥啊,不要臉。
that's why he fixes scooters for living.
捍衛家園成功 讚啦
還是錢的問題啦
好了啦!你開心就好😕
少數要服從多數,因少數人的不同意,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反而將來損失更大,房子老舊到隨時有可能蹋下來,這時的都更很理想,要是來個地震呢?生命隨時會不見,所以不要因小失大
多數人要殺人,殺人就變對的了?
房子老舊到隨時有可能蹋下來的話 應該經過專家檢驗列為危樓給予屋主警告限期重建或拆掉, 若時間到的話則可以依建築法強制拆除再把土地還給屋主,而不是強制都更, 另外強制屋主這種事只有公家機關可以做也就是公辨都更, 民辨都更不管什麼理由都是沒有強制權的,強制就是違憲...
那什麼時後要修正都更法的居住正義,利用80%同意,不同意就被脅迫恐嚇勒索強拆,利用都更法57條市府代拆(協調不成依法行政-強拆你家)、恐嚇勒索354萬台幣執行假扣押方式,甚至利用民事、刑事爛訴利用檢察官偵查不公開替建商威脅地主替建商以刑法脅迫不得打「官商勾結」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大法官吳庚曾表示都更涉及公共利益可受公評,即使以尖酸刻薄言論批評都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範圍。依都更條例34條權利變換通過後,實施者即可申請建築執照,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取得建照後業者便可逕行銷售(權利變換計劃通過,不代表實施者就取得100%土地所有權)都更條例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中央法規,不能用地方行政命令來逾越中央法令。
那怪了,那為什麼現行法令卻可以用都更法+行政命令施行辦法來違背憲法143條保障人民權利😩
你寫了一堆廢話
這案同意的都更改建了
不願參加的,留在原地了
本案你寫的一堆廢話沒有發生好嗎。
全台其他案,也從會發生80%同意就去強拆的案例
你有案例基礎嗎? 沒有實務基礎,只看法條 只會雷格喔
照顧大多數人,而不是包庇少數貪得無厭不配合的人,以前的法律因為少數人影響了多數人的權益,這不公一定要改變保障多數人
@@phlip889
你說的才是廢話, 這案的王家不是被強拆了嗎
釘子戶勒索都更案不成,
實屬《社會敗類》無誤!
主辦都更案方˙ 有虧待妳釘子戶的條件嗎? 妳管人家要蓋幾坪?與妳何甘? 建商不是慈善機構來做義工,必然有利(合理)可圖才會有人肯參與,人要將心比心。
網軍真多
2020.11.1的現在
嶄新大樓即將完工
不參與都更的 我不是釘子戶博物館,緊緊的相依偎
令人動容的雙贏結局
完美
這種釘子戶,看了就討厭。還在趾高氣昂的接受訪問。
屁話⋯⋯不知道⋯⋯補償金談不攏才是重點⋯⋯其他同意住戶也不是笨蛋⋯⋯像這種阻礙社會進度的都該接受大眾批判,同意戶加油。祝都更成功!
>>像這種阻礙社會進度的都該接受大眾批判
依你的水平 大概認為防礙所有建案都是阻礙社會進步
什麼是社會進步你說了算嗎?
那你說的算? ? 房子都等到時間到自然倒好了? 排除在外都還阻攔 說沒其它考慮騙誰
>>那你說的算? ?
那我們只要不斷蓋房子就超英趕美了..
>> 房子都等到時間到自然倒好了?
你可以看看地震來的都是
三十年以上的舊矮房, 還是大樓 和 新大樓
>>排除在外都還阻攔 說沒其它考慮騙誰
台灣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亂, 什麼都不懂 就出來批評
彭龍三是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會長,他反的是都更條例
文林苑也有他的身影不是嗎?
他自己也沒有被排除他是整建區的, 重建區有一戶王東凱的
法院勝訴了 ,都更案被徹消了, 還被建商偷拆
我現在告訴你 若都更案講不出公共利益為何,百分之百一定違憲
到時又要國賠了
像你這種水平的大概會以為同意戶的權益=公共利益吧!!
@@newjohnpcpc4218 廢文
2018年8月彭先生的房子整棟都排除在都更外了,其餘同意戶的房子可以進行都更,只是苦了跟他住同一棟的同意戶,未來就算想都更也沒機會了
如果大家都不願意小小犧牲~社會不會進步,何況改建對大家都好
>>如果大家都不願意小小犧牲~社會不會進步,何況改建對大家都好
那為何不犧牲你自己呢? 把你家賣了捐出來啊..
Newjohnpc Pc 廢文
我只能說這個釘子戶自私。真的貪得無厭。沒想到除了他別人都想都更。
房子這樣他就說想像其他釘子戶一樣。取得更多的錢而已。但這次他沒得逞。就留著他的爛房子。也留了一個臭名。
只要是永春案都更,都可以看到某個帳號,真是詭異,感覺怨念深重阿。
我也有發現……而且還總是把公共利益、居住正義之類的掛在嘴邊。
過了五年了
他還是在各個都更的影片下留言
只要跟他的意見不和
就會被扣上被媒體洗腦的帽子
根本沒辦法好好溝通
貪 就是這品種活下去的動力
這種人直接把他的房子強拆就好了
去冠德信义或冠德远见之类的那里去买一套房子住,不在这里受气。
就是有這種釘子戶 台灣都市發展停滯不前
就是有你這種人 建商才會這麼誇張
那來的12.9億啊??
這是不可能的
證據呢? 呵呵....不會是斷章取義的證據吧!!
David Chen 噗 去頭去尾的錄音能信,即便這樣都還是沒有說出"我要12.9億","算出12.9億 該你們的都扣掉",然後呢,後面的說詞影嚮整個意思,算出12.9億是整個建案總獲利?扣掉什麼?成本?這是在要求的語氣還是在詢問獲利的語氣?句與句之間有沒有其他句被截斷,建商當時的回答又是什麼?一段談話怎麼切會有完全不同的意思,這樣也能信。呵呵呵!
可是都更已經把他家那一整棟都排除在外了,為什麼他還要阻擋同意戶的房子重建啊?而且為什麼可以阻止別人蓋房子啊?
>>可是都更已經把他家那一整棟都排除在外了,
>>為什麼他還要阻擋同意戶的房子重建啊?
>>而且為什麼可以阻止別人蓋房子啊?
他是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會長
會長是整建區沒有被排除
更重要的是有一戶王姓不同意戶 被強拆掉了
法院勝訴喔.. 都更案被取消了.
建商還是強拆
會長反的是都更條例,不是反別人蓋房子
而且當然是有不同意找他
他才能去反啊
文林苑好像也有看到他的身影
彭龍三眼紅建商賺錢想要分一大塊. 柯P出來, 釘子戶死 開!
還信柯啊
為何文林苑自救會會長是(劉XX),而永春都更案,都更推動者也是(劉XX)
文林苑不都更,永春卻一定要都更,如果沒記錯(劉XX)是仲介業者
沒有違法不代表你的行為是對的
大多數同意戶,要被這種少數自私的釘子戶連累。
奉勸各位不要去機車行消費讓他活活餓死
只會說缺點,是啦! 人命不值錢啦…笑死人惹…
一間房子了不起讓你住個80~100年,等水管電線老化壁癌,你到時候也老了 還會想要過你說的生活嗎? 你還會說你不參與都更嗎? 你的後代都結婚生子 還會跟你同住在一塊嗎?
你的意思是說 在台北市買房子 , 政府負責每三十年免費幫你重蓋 是不是?
像文林苑 都更好了, 再過三十年是不是可以再都更一次?? 再往上加高一倍???
北美的房齡是你說的2,3倍的比比皆是, 如果30年就是老屋的話,你房貸都還沒繳完勒,loser
@@wusammy2591
北美有再天天地震的嗎?
同樣是地震頻繁的國家
日本就很注重都更
法規跟執行效率都比台灣還完善
只有台灣人不怕死
屋頂被震裂了一個大縫還敢繼續住
不同意戶巷內1樓的向建商開價12.9億.......就不知道彭龍三開價多少....?
大家都願意,就你不願意,是誰對大家都知道
永春都更案的「釘子戶」貪得無厭.不講道理 喪盡天良;
敲詐勒索天價系正宗『敗類』的行逕.天理難容!
「釘子戶」彭龍三 你聰明,同意戶全都笨蛋?
彭龍三 掰很大!
要都更,122同意戶大家都知道,
只有你「釘子戶」彭龍三一個不知道;
真是 天方夜譚!
鬼才會相信你 彭龍三沒有要斂財!
還不是要錢,12.9億,還真敢開。根本只是個自私自利的傢伙!
>>還不是要錢,12.9億,還真敢開
講的好像建商不是為了錢....
原來建商為了錢可以 住戶為了錢不行喔...
這叫貪!
誰不為錢,但要合情合理
誰來決定合情合理??建商決定?
那建商的獲利有沒有合情合理?
建商的獲利又由誰來決定??
4層樓房,一下子拉到21樓,地下6樓,是誰獲利最大
原住戶只能領20幾坪,扣掉公共設施,車位,又回到15坪上下
你願意出錢蓋?行政作業程序誰來作?沒有白吃的午餐?
多出來的坪數要自己花錢買 難道送你嗎?
>>你願意出錢蓋?行政作業程序誰來作?沒有白吃的午餐
蓋房子那是營造商的事 營造商本身就有賺錢了
錢也是拿住戶的土地跟銀行借的
等到你們有老房子的時候再說,何謂公平正義
Chen Sam 彭家不是沒錢蓋房子
我沒看過哪一個釘子戶是可憐的,真正可憐的是同意戶。如同公家機關,薪水一樣的前提下,願意犧牲自己努力的人,得到的不是褒獎,而是被偷懶的人說傻瓜。再者別人免費幫你蓋房子,你卻要別人不賺錢,嫌那些賺錢的人賺太多,也不想想自己修車為什麼要''賺太多''即可。
>>再者別人免費幫你蓋房子,你卻要別人不賺錢
可是容積獎勵是公共財, 住戶需要被三家估價師限制獲利, 那建商不用三家估價師來限制獲利嗎?
胡说八道啦。没有人不喜欢住好房子、不想都更只是觉得都更没有维持现状利益大而已。。建商当然要赚钱、不然你以为人家是开善堂的么?这不是你不想都更的根本理由、根本理由就是你觉得亏了而已。你现在说不想敛财、那是因为经过这么久之后、你想升华装得好看一点而已,终究隐藏不住你丑陋的内心。
這種的房子拆了的就好了
還在說謊
客家硬頸精神喔!
彭先生的立場我能理解,但還是要以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就算都更與建商脫不了關係,但都更要走下去仍是趨勢,老屋與市容問題真的要解決
>>但還是要以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
什麼叫多數人的利益? 所謂的公共利益指的是 "不特定"的多數人
同意戶那一群人叫 多數暴力 不叫公共利益
>>但都更要走下去仍是趨勢,老屋與市容問題真的要解決
但是 這不是都更 只是一般建案
而且完全無視都市計畫的容積規定 ...都更好的大樓
五十年後變舊了怎麼辨?容積都破表了.再要再往上蓋嗎?
我不理解 今天我住的是新房子 可是旁邊是一棟50年的老公寓 而且已經確定是危樓了 那你在那邊說建商會賺錢怎麼樣的 關你甚麼事 人家幫你蓋新房子的錢要怎麼來? 你自己出嗎? 那哪天垮了壓死人了 你要不是負責? 我發現很多當釘子戶的有好幾個根本不是住在那邊 那死了人也裝的不關他的事 政府本來就該因房屋危安來介入是合理的 不然就大開罰阿 沒錢直接房屋充公阿
>> 今天我住的是新房子 可是旁邊是一棟50年的老公寓
>>而且已經確定是危樓了
舊房子不代表就是危樓
這是建商洗腦你的 , 總統府都快一百年了 台灣的古蹟建築
一百年的到處都是 難道都是危樓?
難道你要說是 舊房子地震來就一定會倒...
舊不等於危樓
而且是危樓的話 建築法和災害防治法本來就可以直接拆
何必都更?
要都更的樓難道都有派 結構技師等工程師進去檢驗??
長安西路都更不同意戶被偷拆後 房子傾斜
政府立刻派技師檢驗 判定是危樓後
立刻引用"建築法" 強拆除 也沒有用都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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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為了安全這是騙人的啦..你的說法完全是被騙
證據在文林苑 若真的是為了什麼安全
文林苑 的郭元益 和 右上角的老公寓 左下角的吳家和老廟
就應該強制都更啊.. 尤其是右上角的老公寓完全符合你的老舊建築
現在不是還在那裡嗎?? 安全..呵呵..
>>我發現很多當釘子戶的有好幾個根本不是住在那邊
那你有沒有發現很多同意戶也不住在那邊??
甚至有同意戶是建商的人頭??
>>人家幫你蓋新房子的錢要怎麼來? 你自己出嗎
蓋新房子的錢是 建商拿 "住戶的土地" 去跟 "銀行借錢"
蓋好後再分新房子回來賣 獲利
>> 政府本來就該因房屋危安來介入是合理的 不然就大開罰阿
對啊..政府介入不是直接拆就是"公辨都更"
何來民辨都更 讓建商賺大錢呢?
>>9成以上也同意, 就你3戶反對, 要9成人和你一同陪葬
>> 這叫什麼, 這叫自私自利
不 這叫 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
在台灣 除了都更外 我沒看過 沒聽過
獨有的私人財產 被多數決 強制處分過..
請問..你有看到過嗎?
如果沒有的話 你現在在說什麼呢?
>>你那麼不怕樓宇問題, 不如你去簽切結書啊,
>>不然以後有問題又回來怪東怪西的, 煩啊~
??? 文林苑的郭元益 右上的老公寓 左下的吳家不都是這樣嗎?
>>獲利的回覆更可笑, 整個世界都運用銀行融資獲利,
用別人的東西來融資 呵呵...
>>如果不是以往的大恐龍將法例, 改成現在這德性,
>>只要對照其他國家地區,
>>早就被強制拍賣了, 還可以在這裡拖沓那麼久...... 嘆氣
胡說八道
不要再騙了
我注意你很久了,就是要錢而已⋯⋯
有一个专业钉子戶new Johnpc PC 崩溃似拼命留言辯論,逻辑有问题🙃
前幾天才跟他辯論了一輪
瘋狂的鬼打牆扯開話題
再說我被洗腦了
這種人真的蠻可悲的
各位有智慧的網友們 請想一下
為何行之有年的 舊屋協議合建案
不可以民主多數決 也沒有把同意戶的權利拿出來大作文章
行之有年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公寓大廈之重建,應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基地所有權人、
地上權人或典權人之同意。
公寓大廈重建也都要全體同意 不可以民主多數決
也沒有把同意戶的權利拿出來大作文章
同樣本質的都更 立刻變成 可以民主多數決 變成可以炒作同意戶的權利
不是很奇怪嗎?
即便是立法院的都市更新公聽會上
絕大部份的學者都是反對 民辨都更多數決的
為什麼學者們要反對..麻煩用腦子想一想
至於那些 智能上有點殘缺的網友..我看就算了..再怎麼想你們也想不什麼的
只會重覆喊..一樣的話
建商辦都更有權強制拆除?學界都快看不下去
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7596
ruclips.net/video/cx_9xyT_sG8/видео.htmlh6m53s 多數決
本人出現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