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知識家】提早到公司吃早餐、非正當理由晚下班,應該要給加班費嗎?|聯和趨動劉禹成勞資顧問為您解析|聯和趨動 企業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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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 авг 2024
  • 是不是有遇過這些人呢?很早到公司打卡吃早餐,下班後不回家在公司吃便當或東摸西摸要等接小孩時間,種種非工作原因逗留在公司,這情況到底該不該給加班費?不給又會發生什麼事情?顧問來說給您聽!
    【勞資顧問學經歷】
    顧問:劉禹成
    專長:勞動法令、風險轉嫁、勞資爭議、退休規劃、資產傳承
    學歷:國立高雄第一科大 風險管理與保險所碩士
    經歷:具備輔導200間中小企業 實務輔導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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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章節】
    00:00 本集重點提要
    00:18 員工早到吃早餐、逗留晚退要給加班費嗎?
    00:57 顧問舉例
    01:42 這兩個例子以勞工局角度來看是算加班的
    02:06 讓員工早到晚退的潛在風險
    03:00 如何避免各說各話的勞資爭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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