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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我全部看完之後,發現有強者觀眾表示根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老實說我還真的不知道有這條,還以為只要有畫白線的路邊都是可以停的(我想應該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因此,如果我助理停在那邊確實違規,那麼我非常抱歉也甘願受罰,因為我沒有跟他說明清楚但,這跟刮車行為是兩碼子事。我們生活在文明的法治社會,就算對方犯法,也不代表我們就可以用同樣犯法的行為回擊對方貼紙條、檢舉拖吊等都是好辦法,而對方卻選擇直接刮車...那既然對方做了這個選擇,就應該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如此而已。嘛、話說回來,如果那裡是禁止停車的,到底為什麼畫的是白線啊?這不是引人犯罪嗎?連來幫我確認現場情況的警察都沒說我這裡違停欸?這到底什麼狀況我好在意啊!回頭我再去找專業人士確認一下好了,如果有什麼後續我在拍影片跟各位分享吧。
大家留言都比較偏胡子的立場…但是第二次擋到人家,胡子你不應該檢討一下自己嗎…把心思都放在決定要吿別人…自己應該也要檢討一下,而且對方不是那種汽車通過 是大型貨櫃車移動,假如真的造成他們彎轉不過去,沒辦法過去怎麼辦,不是覺得沒影響到自己就不用放在心上,你自己也有疏失,必須檢討,以上是我對這個事件的看法
告暑它
@@zhaoxuan6336 我在影片當中就已經二次強調自己很抱歉了齁ww而且我一直強調的是「不能因為對方犯錯就用錯誤方式回應」這個論調的基礎就是「我犯錯了我很抱歉」啊XD
大貨車過不去會掉到田裡,叫吊車來吊要花很多錢,司機他們賺的錢也是辛苦錢,每天能多一趟是一趟,過不去浪費時間少賺錢的人真的會氣到失去理智吧…
@@zhaoxuan6336 是不是沒在看影片
這事我有經驗,有幾個問題要先處理:1.周圍有沒有監視器,或是附近的有沒有店家監視器,如果沒監視器就不用浪費時間去報警了,就算找到人告也告不贏…2.如果有監視器,監視器的紀錄通常是保存兩個禮拜,要趕快去備份留存…3.有監視器拍到就不用擔心了,基本上只要他有用交通工具移動,查的到車牌就找的到人。如果是步行就比較麻煩,要先查到他住哪。4.最後才是決定告不告或是賠不賠…所以胡子的處理狀況有點不對,太相信警察了…報案現場就可以看監視器了我的例子是監視器看完後直接報案去抓人,對方現場賠完錢,後來警方也把對方扣走了。希望胡子也一切順利嘍~~
推一下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越想越氣
不是「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嗎?🤣🤣🤣🤣
@Nick Chan 忍一時 風平浪靜 退一步 海闊天空
@@laicy_9264 WTFwww
其實路口10公尺內都禁止停車的,那邊算是標線有點問題,台灣標線錯誤真的很常見= =但也不能因此毀損他人財物阿,就像是你看到行人違規也不能就撞死他嘛...
其實那當地民眾可以跟里長申請在路口畫紅線就可以了,不需要搞這種動作,標線有問題是政府相關單位的問題,胡子的車是停在合法的地方
身為當地人提醒 胡子 一下我們這裡怪人很多之前還有人會亂塗強力膠建議汽機車保險保好一點
不管是不是對停車不滿,蓄意破壞他人財產就是不對,該承擔該有的法律責任
佔用路肩是不良的社會風氣,希望胡子哥可以意識到這點;胡子哥已經為社會帶來很多正面影響,其實還可以更多。也希望希望刮車者還胡子哥一個公道。
而且他沒違停
@@Huane82 胡子違停了
@@Huane82 轉角處十公尺內不能臨時停車更何況還停了一個禮拜之久
沒錯,是違停了,但是其實這是有人檢舉才會罰的,而且也要看警察開不開,因為3000內,警察有裁量權,連警察自己也會停,因為我家是邊間,旁邊就是巷口,警察要到附近例行訪查遊藝場的時候也都會停我家門口
這影片其實很棒可以幫助到許多社會大眾或是剛出社會的人,有些人也許不知道當下車禍要怎麼處理、怎麼告人,而那些不知道怎麼處理的人可能就會因此而自己吸收自己承擔
故意損毀是屬於刑事案件誒,但同時也可以通過損害賠償在民事索賠。提告也好,至少可以讓對方知道他犯法了。
胡子的夥伴違停,跟刮人車子完全是兩碼子事,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合理的因果關係。如果事主後來有提出檢舉,那胡子他們的確應該認知到問題並且開罰,不能因為被刮車而抗議。相對的,刮人車的傢伙也是同樣的道理,沒有「因為違停所以刮車」這種邏輯,所以告下去就對了👍
有違停喔?
沒有違停喔影片有說明警察確認過停在那是合法的
@@tearsfox4971 警察其實對法規沒有很瞭解喔
路口還那麼大 通過沒阻礙 還在白線裡 這樣違停???? 那全台灣 停白線裡車都違停了
查過法規了確實路口十公尺內不管有無畫紅線都是違停感謝糾正
小潔A夢真的什麼都知道耶 XDDD不過有開車的人可以記得留一下電話號碼,假如真的造成人家不方便也可以找你直接處理,避免別人不爽直接刮車我猜胡子大大應該是有留電話啦,就提醒一下其他人這樣
我相信到時候如果要提告或是調解小潔A夢都能找人幫忙好好處理wwww
目前能作的 基本上就是把你的花費全部紀錄下來 從 車子的維修 到你東跑西跑處理這些事務的 時間花費 都紀錄下來真的找到人了 原則上會先跑調解委員會 這時候 就很直接的把哪些單據 花費 直接要對方負責 後面就是討價還價了要提的一點是 如果要求對方賠償後 對方一定會開始裝可憐 道德綁架胡子是公眾人物之類的這時候 找個處理社會事比較有經驗的人當軍師 不然 就會有上面提到的 裝死 裝可憐 道德綁架來開始耍你
真的找到人,先在後面查一下他是有錢明有的話當然往死那邊打,要求十捉賠償只要賠償收到之後十立即捐出去就好
社會事我馬上想到烏鴉是正常的嗎?
假扣押,不過對方要有錢才能扣
@@NanayaAsura 非常的正常XD
這個全部板金要花不少錢啊~不快點修下雨就容易鏽到裡面了...
轉角處10公尺內不能停車,但是這絕對不是破壞別人車子的藉口,犯錯就要處罰,希望可以抓到犯人!!!
影片內有提到警察說那邊是可以停車的 所以法律上面胡子完全沒問題
應該是潛規則(?
@@嘿嘿-z7y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另依同條第10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另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二、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嘿嘿-z7y 警察不一定就很清楚法條
大雅工作室的車居然沒紀錄儀
小潔真的科技擔當 連身邊的朋友每個都超級厲害
這種人格的人今天敢因為不爽就拿利器刮車,如果有人讓他不爽也會拿利器傷人,請不要姑息,胡子並沒違規,若停那會造成別人困擾,處理方式應該是當事人去請里長處理評估是否劃紅線,每個人必須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尤其這種充滿惡意,連自己情緒行為都無法克制,難怪新聞不是棒球隊就是店員規勸被殺
都不是利器,我們大家都有!你不覺?是回家常見的鎖匙!鎖匙隨身就有,刮又夠深!所有刑毀車身都是用它
辣椒水、辣椒噴霧是個好東西。
@@sampson6801 乾,超好用之前遇到瘋子往眼睛噴兩下直接在地上滾
哪裡沒違規,路口管他什麼顏色的線,就是不能停
6:15 這邊要除個錯喔刑事的提告是從知道事情(被害人發現犯罪)之後的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出的(向警方或是地檢署都可)警察通常都是便宜行事希望當事人一次搞定不要再留事尾 因為很多當事人常常被對方拖延超過告訴期限另外 也沒有規定說提告之後就不能和解兩者之間沒有絕對的前後關係頂多就是和解之後再把和解書影本交一份給警方或地檢署但如果選擇撤告之後就不能對同一案件再次提告
我也在想怎麼可能這次不告之後就不能告了,又不是撤告,嘛的!警察都亂教
原來如此,感謝科普!
剛看到就在想是不是這樣,果然如此感謝科普
@@胡子Life 正常的情況下會建議你先向警方說想要提告,如果到時候有什麼情況想要和解或是調解都是可以的,你可以看對方情況處理。但如果沒有受到重視怕會有案子被吃掉或是拖延很久才被處理的狀況,你時間隔的久了之後處理起來會麻煩很多。
對啊正常邏輯 哪有報案現場不提告 之後也不能告的⋯他X的警察都這樣處理事情的嗎….想騙 不想做事逆
這傷痕太扯了~如果是我我也會這樣做~都已經傷到鈑金了~
給個常在開車的朋友給我的建議,如果會需要長時間停在某個地方的話可以在擋風玻璃處留個聯絡方式(平時可以放一張寫好聯絡方式的白紙在副駕駛的手套箱 比較方便)因為不知道停車的這段時間內會發生什麼事,不管是影響到他人或是週遭發生什麼意外影響到車子也都方便警察或是民眾聯絡到車主。
正確~
大雅很多地方不能亂停車,尤其你們工作室附近都是工廠,那些當地住戶都很兇的 我曾經就看過一個工廠的阿嬤直接拿著美工刀出來開始戳輪胎 我看到超級傻眼的
看著你的文字敘述加上我自行想像出來的畫面就快笑死
ㄝ淦超有畫面
@@gu4be832 好像拿菜刀也蠻有感覺的XD
抓到人之後盡量不要手下留情,因為通常你對那個人好,他會利用你的好讓你心軟後再幹同樣的雞巴事情...胡子!不要手下留情!!!!!!!
甚至乎是更雞巴的事情
胡子,往死里告,不然他不會長記性的!!
太厲害了處理事情的方式真的很理性👍🏻 是我的話 開車內行車記錄器都那麼多人被刮了⋯⋯ 他也理所當然要賠償他所該賠的 真ㄉ好雖ㄚ胡子~~~
基本上停在轉角處,別車轉彎時,你的車就會擋住視線辨識是否有來車,雖然白線內,但你的車會擋住轉角視線,影響別車行車安全,如果在市區路口轉角一定劃紅線,依法你沒錯,但沒水準,雖然毀損行為不對,影片中都是別人的錯,因你停在路口轉角處造成左轉車與直行車事故傷亡,不知道會不會過意不去,以後盡可能在路口轉角處停久一點這樣烤漆廠才有生意做
誇張!往死裡刮~這太可惡了!!看了很心痛!!
我以為喬老師的模型救援隊要出手了
喬老師原來也在這阿xd
我只知道 輻射桶能放哪了
加深刻線欸
喬老師能在那裡上墨線嗎
首先報案這點我支持胡子,對方不管怎樣都不該這麼做。再來說說停車地點的問題,這方面我就要批評了,不管有無違規,我個人都不會將車停在那,站在別人角度看,如果今天是自己遇路口時被因此而擋住視角會作何感想?
我家住在那哩,說真的路邊也是會停一堆車,可能胡子車停的位置的確太靠近轉彎處,但那個對視線不會太影響,因為那路口四周蠻空曠的,應該是車1.影響他人農機具的出入2.不爽你占了他平常停的車位,另外希望胡子能抓到人
停在那邊真的不好
那個位置不是常常都有車子停嗎
昨天看到你用研磨膏的時候就覺得說不可能修復了,因為那個已經傷到底漆了,而研磨膏能修復的程度只有表面清漆的部分,到色漆就已經沒太大作用了。而你的正片又用鑰匙刮到底漆,那研磨膏是無論如何都沒辦法修復的。我們一般處理表面刮痕都是拿拋光機+各種等級的拋光海綿+各種等級的研磨膏從粗到細一點點打磨(就像你打磨玉石拋光那樣),然後最後補一層蠟或者是鍍晶以保證漆面光滑。我建議胡子你去噴漆後去做一個全車鍍膜,雖然貴但是對這些惡意刮車的防護力會高很多,而且我看你們的視頻發覺是類似農村工業區的樣子,車身很容易被大貨車的輪子帶起來的石子打到車身形成凹坑或者是被石子打掉底漆,所以等做好漆面後就趕快做個車身鍍膜吧,會給你一個不錯的效果哦。
胡子胡子先提醒你一下遇到這種事 乙式車體險事不賠的喔!!!不管哪間公司都一樣喔!!!!這種被別人惡意刮車的動作 只有甲式才有賠喔~因為我本人就是保險業務員 所以做個簡單提醒然後 如果鄰居真的不開心可以去找該里的里長 去申請畫上紅線 這樣就不會有爭議了喔~最後 建議胡子可以把寺廟上的字給馬掉雖然我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對宗教不禮貌的問題不過這樣怕這樣會有瘋狂粉絲打擾啦...
基本上甲式一年快到期後可以申報理賠重新考漆一次,乙式的可以有一個額度,大概五片板金的金額,可是~~~~不管甲乙丙式當你出險後,那怕是這種重新噴漆出險,都會造成隔年保費有調漲或無法減額的問題,因為重新噴漆都是用出險方式去做,且會影響未來有一段時間保險金額,如 : 本來保一年乙式要13000,你出過險看次數與額度,那可能明年擬的保費會變成15000,所以有些小擦撞沒多少錢(3000上下能解決),就盡量不要出險,以免隔年保費不能降低外還可能升高
6:42 我們遇到的經驗不同,一樣是被刮車,監視器有拍到有人半夜跑到車子旁邊繞了一圈,受理警察就一直說這告不成啦,不會有用啦…你們要報我們也是會接啦,但是應該告不成啦…從此對警察的印象變的很差
很正常,警察為了不要破案率太差,為了官方數據好看,會誘導民眾希望放棄辦案,有些人覺得好像也抓不到,就放棄了
很正常,有遇過類似權益受損的事情,警察卻開始搬出說自己學法律,覺得說告不成、很麻煩浪費時間什麼的,警察自己態度也很跩,而且覺得這件事沒什麼,叫我自己吃下來就因為這件事情到現在討厭條子討厭的要死
這就是吃案
派出所員警跟你這樣說的話,就把他的名字記下來,直接去所屬分局檢舉警察吃案,所長就會打電話來幫你處理了。警察只是受理民眾報案跟協助調查,告不告得成不是警察的事情,那是檢察官的權責。
很多人都有一樣的經驗,直接舉辦該員警
剛看完正片,還在好奇車子發生甚麼事了呢
+1
我也是
正片是誰啊?
路口停車除了造成轉彎車出入困難之外,最可怕是是會造成視線死角,有可能間接造成車禍發生,到時候就不是車子有沒有被刮的問題了,可能自己也要吃刑事責任
那是白線,可以停車的,一些路口不能停車怕會照成視線死角都會畫紅線,像我家巷子路口,本來是白線二十幾年了(因為兩旁都是空地,不影響視線),後來路口旁蓋起樓房才改畫成紅線的,所以一般道路上大部分路口都是有一段是紅線的,今天胡子車子停在白線,轉角都沒紅線,代表當地政府認定這路口無危險的疑慮,如果真的因為停在那裡導致發生事故也是當地政府相關單位的問題,不能把過錯推給民眾
@@強化香蕉 不對哦 那裡是不能停車的哦
還有像這樣停車 要是遇到車禍 可能自己的車都會被撞到..像胡子聽這樣 很可能都跑到田裡種田了
@@e0733063306 那個能不能停車其實有爭議不能停車該將白線改成紅線所以真正的問題已經不是「能不能停車了」而是公共道路標線有誤,該讓負責這部分的單位滾出來處理至於刮車,抓出來求不求償就是當事人的事情
@@susaki7100 這種地方本就不一定會畫紅線喔,畫紅線是加重提醒及督促之責。今天他畫的是白線也沒問題哦,所以是沒有爭議的。
胡子真的是很溫和的人,凡事以和為貴
告下去對方才知道“和”解有多“貴”😠
很難找到對方
以和為貴,就是等著吃虧而已。
只能建議胡子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之前因為掉過錢包也調過監視器,除了市區外的其他畫質可以用可悲來形容
不 之前我在台北東區被撞 對方跑掉去交通隊調也是糊成一片
如果是新車,建議買甲式,這個是可以理賠的!可以買行車記錄器有保全模式那種,有人接近會啟動錄影
這深度跟紋路,應該是美工刀,如果鈍器會有毛邊
乙式要有對方。如果找不到人 ,保險公司只能延後結案(對肇不詳)。車體險都會有保額 ,甲乙丙三式依車廠車型在各公司保額皆不同。基本上如果是停戶外無固定車位的我都會建議這類的買甲式 ,戶外固定車位乙式 ,室內固定車位則是乙或丙(有人就是會去刮停車場柱子)。毀損罪提出後最好能自己找證據還是比較好,警察平時業務不少,能不能花很多時間去找真的難說。而且要找到切確嫌疑人才有可能送檢調偵查,如果找不到能不能送檢都是問題。
提醒一下胡子,看到那種離真正的路邊有一段距離的白線是道路邊線─用來指示路肩的線、跟停車標示的紅黃白線是不同的喔還有即便有些地方劃線很詭異是離邊緣有一段距離的紅線,很多人就把機車停在那一小段區域裡面,這也是違規的喔
的確路口停車是有所不對的,發現有許多用路人並不清楚我覺得這可能需要有關單位重新宣導交通規則或者我在一些地方有看過一種做法接近路口時會將白線改畫成紅線這種方式也可以讓原本以為「白線內皆可停車」的駕駛能夠達成觀念的過渡-台灣道路問題不外乎就兩個大方向1. 駕駛人素質,不用說就是大家知道的三寶。2. 台灣的道路規劃,這部份很多,像是大家知道的標線亂畫、交通號誌問題或者是其他硬體(如分隔島)上的設施。-我常常調侃說:「在台灣道路上守法的人有時候更危險」,這句話的意思是在道路規劃有問題時,照著該道路規畫行駛會造成事故,這話怎麼說呢?假設我開車,然後該道路有用分隔島分快慢車道,接著快車道右轉燈跟慢車道綠燈同時亮起,這時快車道右轉車與慢車道直行車就會造成「死亡交叉」,這便是路上經常能見到的「危險設計」的其中一例。再來關於駕駛人素質的部分,最根本的做法就是提高考照門檻,可是你可能會說:「阿路上也有很多阿公阿嬤無照駕駛阿?」,那這個部分我目前是還沒有想法啦,提高考照門檻這招可以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這可能需要搭配其他的配套措施,例如某駕駛人違規是扣押載具而不是扣押駕駛執照,久而久之違規駕駛者身邊的人也會怕載具被扣押而不敢出借,這也能有效遏止不合格駕駛者上路的情形。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作法了,但如果要改善交通現況,僅僅是優化可能還不夠,對於蓄意違規者就需要硬起來,軟硬並施,可以讓路上更安全。
我真的覺得法律永遠都是保護犯人,這點也是,我的車也是被這樣刮過,而原因就是因為對方喝了點酒,以為是前女友的新男友的車,對我的車一頓亂刮,也是像是這樣死裡刮而且刮就算了,還對四顆輪胎撒尿,也不知道搞了啥反正也害我的輪胎內部有損傷,最後進去警局還給我裝沒事,就一直扯他喝酒說不是他的意識,而我也是直接提出了告訴,最後當然是判民事賠償,但問題就是這裡了,他只要賠償維修費而已!這點最氣,因為後來因為要換車,去估車完就是掉價不少,因為直接刮到底漆,不是原車原漆了....,車子至少少了五萬以上的售價,但台灣的賠償完全不考慮這種後果,甚至朋友更慘,停路邊被三寶撞爆車尾,最後修完後也是想賣車,想當然直接打折,因為完全就是事故車,車子價格少說少了1 20萬,哀 預祝胡子可以趕快結案,讓這種垃圾早日受到法律的懲處
他確實只要賠償維修費用,恢復原狀而已。至於你提到,後來要換車,所掉價的問題,真的不是弄你車的人該負責的,依照目前法律情況,真的是這樣。你受害者只能2手一攤,自認倒霉😓。--因為如果要連後續換車掉價的情況負責,會被有心人士,無限上綱,可能這就是法律不保護的原因了。
@@張欽智-c2n 有可能是這樣,甚至有的人還拿不到賠償 只能自己承擔,我算好了哈哈
身為剛離職前保險業務轉戰YT的人對於甲乙丙式覺得要有一些必須要說甲式:汽車不管發生任何事情(像是影片這種的算是第三人非善意之毀損) 都可以出險(俗稱修車)乙式:汽車碰到物體或是自己撞等等即可丙式:必須發生車禍才可理賠而小潔說的乙式的部分其實是很多的車廠會用他們的方式辦理出險正常來說 如果車險未發生任何事情的話 是會逐漸調降保費滴一但出險 調降保費這件事情在隔年就不會發生所以許多車廠送乙式可以一年內大修也是這樣子的有保乙式險的就必須就自己斟酌哩 究竟要省保費 還是大修 全看個人~~以上~~
這邊前後都很多遊覽車在停還有很多佔地為王的鄉親支持告起來
6:17 警察說錯了,你當下不提告,不代表未來不能提告,除非你已經提告然後撤告,這樣才是真正的無法再提告。
答對了
還有一個告訴期間的問題等找到人才決定要不要提告,可能就不起訴結案
@@RicherYang 這個不一定,因為不曉得是誰幹的,所以時效會中斷,但如果找到人了,時效就會繼續。因此最簡單的方式還是報警當下就提告,這樣不只警察要幫你找人,對方被找到後通常也會想辦法跟你和解,等和解完再撤告是最妥適的。
@@RicherYang 毀損是告訴乃論,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以胡子這個例子來說,提告的期限六個月是從知道犯人誰以後開始起算,警察會這樣說我在猜是他們怕麻煩不想做第二次筆錄,就像P大說的對胡子來說最省事的方法就是決定報警的當下就提告,如果抓到兇手但是最後不想走法院直接和解撤告就好基本SOP還是要做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看到胡子的汽車上的刮痕,我就在心中OS : 靠夭啊 ! 這刮痕怎麼那麼像小時候做美勞,用美工刀割在紙板的刀痕一模一樣;一般被擦撞到的傷痕一定是一大片的痕跡,這樣一條一條的肯定是用釘子、美工刀、菜刀......割出來的。胡子脾氣真好,當下還想跟對方談談;如果是我,當下只想把這個王八蛋找出來扁一頓~~~
應該是鑰匙或螺絲起子啦
那個算好了,如果是使用起漆水!胡子不是三萬解決,最少6位數處理
之前正片看到一半過來影片還沒出現現在終於出來了
不會這麼快有結果快一點等半年,慢一點等個1年多,等到你忘記這件事的時候就會有通知來了。By有告人與被告經驗的我
我只有告人經驗...目前紀錄是...將近3年(其中一個已被吃案)
一年以上
如果這支片子的點閱有起來,保證很快,就像富少案件新聞有報就特別受到關注,不過這也是正常,如果很多人都在關注的事還不積極,那就真的是不長眼了
違停是行政罰,但刮車是損毀財產,是兩件事情就算路邊看到人家違停,不代表你可以刮他車子,請交由公權力處理,你可以直接通知警察直接把他車子吊走,但不可以刮他車子
路口停車確實有違規疑慮,只是大家都只看"岔路口五公尺都不能停",卻沒看清楚整條法規的意義是"因為會造成路口行車視線不良"而進行處罰,胡子這個停車位置,旁邊一塊空到不行的田在轉角遮不到什麼視線,所以真的要罰也得看執法者當下判斷,才不是在那邊網路翻法條就想當令箭...刮車者處理方式不對,理應報警處理的事情變成動私刑,那就活該被告。
你有沒有想過還沒到路口前就算視野再怎麼空曠 到路口的時候駕駛要開多出來才不會被他停的車擋到視線?
@@yao2304 你有沒有看到那個路口轉彎處的可看範圍有多大啊!
@@yao2304 你看看那個路口你要開多出來才不會被擋,你的視野是一覽無遺欸。
@@yao2304 你有沒有想過到路口前就算視野再怎麼狹窄,一條路依照規定限速從看得到對向車道到路口前,你可以看到的車流訊息不夠你當下判斷,車到路口才打算看車是另一種行車流派嗎?你一個說詞我一個說詞有什麼意義?所以我的結論是有疑慮,罰不罰是到場執法者當下判斷,既然警察當下過去說可以停那當下那個瞬間就沒有違規疑慮,你覺得警察觀念與執法行為錯了就只能事後去檢舉執法不當。
@@suger3738 你有沒有想過當你看完左邊車道沒有車 在你要轉彎出來視野被他們的車擋住時 結果突然有一台車開過來? 那如果他們今天不要把車停在那邊 是不是這一些都不用擔心?
惡意刮車行為是破壞別人財物跟是否違規停車或者使有妨礙到別人進出是兩碼子事情啊.....在公有馬路上發生屬於道路交通法條管理:1.如果有違規停車事實,可以叫拖吊或是請交警開單...2.那個地點若是長期有妨礙到別人進出的疑慮,可以找里長被和交通局會勘看標線重劃或是設為紅黃線.....在私人土地上只能用民法:你可以找警察提告主張侵占來向車主求償合理停車的土地使用費用(地主也不可以因車主違停而強行鎖車扣車不讓車主移動這樣反而違法(強制罪))這些理由都不是任何人可以直接去播壞別人財物的原因......支持提告..........
這個有拍下來是好事 可以給大家一個警惕也可以讓那些有心人士知道這件事是會被拍到網路上的
其實乙式也不保這範疇,丙式車對車,乙式車對車+火災、掉落物之類的,但是他人蓄意破壞就不保了所以常聽別人說,如果要出事了自撞還不如去撞別人,因為這樣就是車對車,就可以理賠了。
正確! 雖然其中也是有些不能說的秘密業界小技巧能這樣出險
希望大家多多分享 讓胡子減輕負擔 麻煩各位了
路口不能停車你已經知道了~而你說到被貼告知單後~因為不是你停的~所以就應該再貼讓你知道....這就挺莫名其妙了....沒有告知你的同仁是你的問題~基本上沒人會去注意誰駕駛的~不要把話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帶換個立場~"假設"有人把車停你工作室門口~你貼了一次告知單~過幾天同一台車又來停了~你對該車做了一些"處置"這時引起對方車主不滿跑來說他知道妳們門口不給停~但第二次不是他開來停的~你應當再次通知才對~~~~~~這時你會不會覺得這車主講的是純度很高的幹話....?而刮車的也是笨~你有絕對的權力求償~因為對方沒有裁判處分權去對你的車做任何處置~他頂多就是叫警察開單拖吊
可是那邊是白線耶,硬要說,居民來問,就問他為何白線不能停車?
@@Luficar4646 可是那邊是路口耶,硬要說,胡子來問,就問他為何路口可以停車?
鬍子人是真的太好......如果在我家出這種事,會把車繼續停著然後架攝影機,直接先抓他個現行再看要不要報案😂
根據道交條例 轉角處 不管有沒有畫紅線 就是不能停車阿
不管是哪 只要是轉角 只要有停車 我都會住她全家身體健康 全家富貴 萬事如意
以為在中部汽車總公司來看 這樣修理下來初估來看應該要個2-3萬左右 裡面包含鈑金烤漆的工錢和材料錢!
感覺真的還是先提告在協議和解。因為最後就算找到人聽到維修的價格可能就開始耍賴,如果有個罪狀在反而變成他們不得不出來跟你和解,也能夠彌補車子的損失。
那些為了你不小心違停,不得已要走馬路的路人就算被撞死你也不用賠
也希望讓各位用路人知道一下路口真的不要停車,在路口轉彎要左右檢視有沒有來車的時候真的會很容易被停在路口的車給擋住視線,法規會寫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停是有其原因在的。
那地方剛好在入彎處,附近沒交通號誌,視線死角挺危險的,尤其在光線不佳、雨天時更為明顯
刮人車就是不對,做錯事就是要負責,不管停車有沒有失禮或違規,違規取締那是警察的事,警察到現場都沒說話了,所以問題就是出在刮人車的人跟他做的事。
其實會被部分人說這件事情是胡子的錯的其實無可厚非,畢竟標題以及開頭就是說遇到鳥事跟被刮車,只能認為說你的第一直覺是你認為你是完全的受害者,然後中間才轉折到你發現你是有瑕疵的,停白線 "好像"有影響到人,對方"好像"應該要先跟你說,舊址因為對方跨越了法律的規範,惡意損壞他人財產這個制度,但是社會上大家早就受夠了很多人遊走法律邊緣,感覺沒犯法就沒關係的,例如路邊暫時停車、上課吃東西、騎機車亂鑽、稍微擺攤、東西倒在地上沒清乾淨就走等等等,這些品德教育放大來看就是國民素質,國民素質完全不能用法律去規範出來,大家真的要互相。自媒體時代,有時候影片出來大家風向測錯了開始罵,台灣媒體更容易取用,然後就變成公媒也在罵,然後變成公審霸凌,這樣責任越變越複雜,那到底是你停車的錯導致他被霸凌還是因為他刮你車導致他被霸凌。沒有人是完美的,你也可以去告別人,但是也應該接受那些不接受你說法,不想要你道歉就接受違停的問題已經結束,戰場轉向被刮車的部份的那群朋友。
說得好 法律只是底線 道德才是作為一個人的標準, 看的出來 現在的人 還是以法律為標準. 道德視為無物 鬍子也不例外
這感覺是蓄意的真的母湯...
我相信胡子如你說的是位和善的人,建議:1.不要隨便寫吿人的字眼,會惹怒人,這對和解或處理事情來說是扣分。建議使用“不排除訴諸法律”。2.法律歸法律,實務還是得考量是否找得到犯嫌或求償到金額,這筆費用換算你的時間成本效益,再來想要不走程序或學個經驗(我不是鼓勵姑息犯罪)3.承2,類案對警方的效益不大且耗時,除非你能找到新物證,不然超過一週或時間久很難抓到犯嫌。相信你看過監視錄影經驗,費時傷神啊;換個警方立場,同時間有很多案子,你的處理順序是。4.遇事最怕遇到瘋子,得理反施與,思考一下。如果那筆維修費對你影響不大,給對方不全賠或選擇原諒不賠……,近期超商店員被刺死。
我猜對面公司搞的,看那貨櫃代表有拖車進出,轎車停那邊會擋一邊進出(要轉270°那邊會擋住)
看那路邊一堆棧板,可能性很大
樹枝和佔版明顯就是卡位的 但看了街景幾乎都沒停過車應該是拖車進出方便怕被停 的確那位置如果被停了要出入很麻煩影片有拍到一台要出來 但沒拍到往哪邊走 不知道有沒有迴很多次XD
@@sy8966 那台如果出來不可能往胡子那邊轉,就算胡子的車不在那邊,那台聯結車沒先往右邊吃100%過不去
損害他人物品(刮人家車)民法上構成侵權行為屬於"債權行為"恢復原狀為主,賠償金額為輔構成債權效力有四1.不當得利2.侵權行為3.契約債務不履行4.無因管理
難怪剛剛正片看完找不到日常影片
不得不說 我轉彎遇到停轉角等出入口的車 都要讓人多探頭冒風險去被撞只是這樣刮真的是有點扯了
之前在ig限动有看到,让我们期待一下凶手被抓的时候ヽ(✿゚▽゚)ノ
世界上真的什麼人都有 擋到人就可以合理化刮車 甚至還有人說刮車跟亂停車是差不多的行為... 對這些人來說 開車撞到別人是不是就活該被打到昏迷
09:17 遭人惡意刮傷停在路邊的車不是乙式險的範圍丙式是車撞車,對方一定也要是車子乙式是車撞物ex路障、自撞甲式是別人來弄你ex被刮車等級是一層一層涵蓋的,買甲也有乙丙的效力,買乙也有丙的效力
大雅這邊只要進到巷子,都會莫名地有不成文規定,某些空位就會變成"私人用地"的固定停車位。多數情況是佔到位的可能性。但另一個也像其他留言說到的,停在靠近轉角處,有時候大車要過會影響迴轉半徑,或是變成其他視線死角。但那附近大多是稻田,只要注意點,其實都看的到遠處來車才是。順帶一提GOOGLE地圖還能看到沒被刮傷的鬍子車。
不得不說停那個位置超白目的,出來的人和進去的人都會被擋到視線,更別說大車了但違規和毀損是兩回事沒錯
沒有監視器的話,99%抓不到人,抓到了也告不了。(沒有直接證據)停車位置還是要慎選一下,最好還是選有監視器的月租停車場會比較有保障。停車費也是買車後的必要花費,這部分省不得。
先說一點,轉彎處停車本身就違法了,我知道很多人這樣停,那是因為“不會開車”監視器有很大的機率拍不到或是剛好壞了,因為是小案刮別人的車就算有理由,被罰甚至被揍都是剛好而已,但車主千萬別變成棒球隊隊員…順便一提,重新烤漆的車不是原板件了,以後賣中古價的時候還會掉價,如果抓到兇手請再要求這一筆錢,大概是5萬左右
飛來橫禍,真的讓人很無奈呀自己也是遇過,也沒什麼有意識做錯事情,然後就有壞事發生在自己身上遇到這種事情其實容易就是當下很驚訝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心裡越來越難受所以還是要做點什麼啦,跟朋友聊聊是個好方式這樣也才知道做什麼處理才正確就算那邊不能停車,正確的方式也是舉報和拖吊而不是去破壞不然法律要來做啥用同樣的,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多多去詢問尋求法律協助也絕對不是不正確的
胡子不用擔心就算提告只要非刑事告訴都能在法庭和解、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甚至私下談好也能在一般派出所拿類似和解同意書一式兩份簽結以上都能在判決前向法院敘明,如果確認沒問題可能會是簡易判決結案然後汽車修理費用有沒有估價單或開立收據記得收好屆時能求償如果日後對方不賠或是沒有期限內賠償應該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後案件都有一定的行政程序處理時間慢慢等吧
交岔路口好像規定3~5公尺內不得停車,但大部分人只要看到不畫紅線就覺得可以停,然後那個垂直角度兩邊都停車的話,會造成兩邊行進的人都看不到對方,刮這麼痕一定是很常使用那個路口的人
達成人生成就~~!!吿人!!
從影片裡,可以看到對面工廠,聯結車出來要左轉,一定會被你的車擋住,所以...就變成這樣了
其實我覺得有時候真的要提出告訴 有些人真的是欺軟怕惡 沒有一定的懲處真的不會反省
遇到這種事就是要提告,因為就算你提告了也抓到人了,書記官也會讓你們先私下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再以提告之罪狀制裁,如果不提告只私下和解的話,和解不成你也無法對他怎樣,反而問題更多,另外,請警察調閱監視器一事,不管結局怎樣,警察都會來電告知,也會看你要不要親自來看監視畫面,一般只要兩、三天就能得到結果
胡子太溫和了啦!如果是我我馬上爆氣然後跑去那貨運航問⋯等最後報警
看完新影片就找但找不到,原來是還沒發
刑事毀損罪的追訴期是六個月,用意是讓雙方能和解就和解不要進入司法程序曠日廢時,不是警察講的那樣「現在不告之後就不能告」,
甲式比乙式的保障多一個叫做「第三人非善意行為」照事主這個狀況只有甲式能夠理賠乙式不太能夠賠喔除非你今天受損的地方範圍比較小 例如刮傷只有後車門那塊你還可以去找個地方或是找個理由說你不小心自己擦傷像你這種刮一長條甚至刮到引擎蓋看也知道不可能自己擦撞或是掉落物擊中這樣的情況不符合乙式出險的條件很多車廠或是業務都會跟你說保乙式如果一整年都沒出險沒關係他們會送你小保養講的好像會送你部分烤漆或是部分板金但這其實是個很低級的話術礙於怕擋到某些人財路 我這邊就不多說了
小弟在新北市任職基層員警,說真的這種案件沒有監視器真的很難破案,不要怪警察不能破案,像有些民眾車子停在月租車位發現車子被破壞,來報案的時候距離最後一次開車已經過了5天以上,代表要看5天以上的監視器畫面。更何況調閱到人,你也不知道他是誰,除非你認識或是有車號,調閱沒結果就是往上送讓案件簽結。
之所以沒有跟你說不能告有可能是因為發現你一開始有在錄影我報案次數雖然不多(大約5次)每次都會聽到意思差不多的話直到我拿出📱按下錄音為止對了!我上次是告侵佔罪有監視器畫面不過警察還是告訴我他們有看到人但是看不出來對方往哪走
這種事情很麻煩即使警察幫你揪到對方也頂多是賠錢叫對方賠錢又會牽扯到對方到底有沒有錢這一點這裡就很困擾了如果對方就是跟你擺爛沒錢,然後名下又沒財產可以扣,你就真的拿他沒辦法,這樣就只能是找人去修理他…故意毀損這種雖然可以幫你追,但是對方沒錢就是追不到,追不到國家也不會補償你法務部的基金會只有針對受害者是被性侵、死亡、重傷這三項幫忙補償,然後債務換國家去跟對方追討
停路口真的是台灣三寶特有的習慣 別的地方都不會 真的只有台灣會這樣弄 老實說會開車懂交通的都知道這樣很危險 會害人看不到來車 個人認為這樣被弄剛好而已 相信你阻擋到別人視線而引起車禍 你也不會負責 因為你會覺得跟你沒關係 法律來講 的確你違停不代表可以弄你車 但是個人希望您好好反思自己的交通觀念 先改善自己再去檢討別人 三寶已經夠多了 不當三寶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鬍子,這是故意的。你可能有跟人結怨,或是停在當地人原本就停習慣的地方。最好的方式,你繼續停靠當地,反正都被刮了,然後放監視器或是埋伏在車上。只要發現有人破壞你車,現行犯逮捕。
其實我覺得胡子也有一點錯,不過錯最多的還是他!
法律上道德上都完全沒錯,警察確認那地方可以停車。
@@blacker223 路口確實不能停車哦,警察並不一定是對的
@@ltuedgar 法律是死的,所以給了警察判斷罰不罰的權限,標準是罰金3千以下的違規,如果路口停車罰金是超過3千元,警察不執法才能說警察有錯
@@blacker223 行政罰法第19條的確是給警察可以針對3000以下罰鍰的違規,認為情節輕微者免予處罰的裁量空間,不過這不代表說停在那個位置沒違規再來,因為實際上停在那邊仍然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是警察覺得情節輕微免罰而已,萬一不幸那個路口發生車禍的話胡子還是有可能被捲進訴訟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交簡字第118號這個例子是A跟B出車禍,C車主被A提告過失傷害,法院認為因為C把車停在路口造成死角需負擔部份肇責,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如果被捲進刑事訴訟而且被法院認定有肇責就很難脫身了,沒事還是不要在交通規則上貪圖方便,因為最後可能會變成自找麻煩
9:47 阿你要常更新啊😂😂
雖然亂停車不對,但是把別人的車刮真的要不得,只是真解決問題了!至少以後胡子不敢亂停車了,哈哈哈
雖說動用私刑一定是不對的,但是胡子也說了別人曾經告訴不要在那位置停車了,我是覺得當買一個教訓便算了不是說反對胡子走法律,只是胡子人和車都長時間在附近,就算真的查到是誰做也難保他不會再報復....
哇靠 這真的慘爆了
他敢這樣死裡刮 肯定是當地居民 熟知附近監視器畫面才敢這麼做
在大雅其他人的生活頻道就會看到滿滿的呂毓 這人表演慾太強不好好做一個頻道太奇怪了XD
3:26 「是」可忍,孰不可忍。《論語‧八佾》:「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如果連這都可以容忍,那還有什麼是不可容忍的。 用以表示對某事或某物已經忍無可忍。
辛苦了胡子!
👍
留言我全部看完之後,發現有強者觀眾表示根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老實說我還真的不知道有這條,還以為只要有畫白線的路邊都是可以停的(我想應該很多人都跟我一樣?)
因此,如果我助理停在那邊確實違規,那麼我非常抱歉也甘願受罰,因為我沒有跟他說明清楚
但,這跟刮車行為是兩碼子事。
我們生活在文明的法治社會,就算對方犯法,也不代表我們就可以用同樣犯法的行為回擊對方
貼紙條、檢舉拖吊等都是好辦法,而對方卻選擇直接刮車...
那既然對方做了這個選擇,就應該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如此而已。
嘛、話說回來,如果那裡是禁止停車的,到底為什麼畫的是白線啊?這不是引人犯罪嗎?
連來幫我確認現場情況的警察都沒說我這裡違停欸?
這到底什麼狀況我好在意啊!
回頭我再去找專業人士確認一下好了,如果有什麼後續我在拍影片跟各位分享吧。
大家留言都比較偏胡子的立場…但是第二次擋到人家,胡子你不應該檢討一下自己嗎…把心思都放在決定要吿別人…自己應該也要檢討一下,而且對方不是那種汽車通過 是大型貨櫃車移動,假如真的造成他們彎轉不過去,沒辦法過去怎麼辦,不是覺得沒影響到自己就不用放在心上,你自己也有疏失,必須檢討,以上是我對這個事件的看法
告暑它
@@zhaoxuan6336 我在影片當中就已經二次強調自己很抱歉了齁ww
而且我一直強調的是「不能因為對方犯錯就用錯誤方式回應」
這個論調的基礎就是「我犯錯了我很抱歉」啊XD
大貨車過不去會掉到田裡,叫吊車來吊要花很多錢,司機他們賺的錢也是辛苦錢,每天能多一趟是一趟,過不去浪費時間少賺錢的人真的會氣到失去理智吧…
@@zhaoxuan6336 是不是沒在看影片
這事我有經驗,有幾個問題要先處理:
1.周圍有沒有監視器,或是附近的有沒有店家監視器,如果沒監視器就不用浪費時間去報警了,就算找到人告也告不贏…
2.如果有監視器,監視器的紀錄通常是保存兩個禮拜,要趕快去備份留存…
3.有監視器拍到就不用擔心了,基本上只要他有用交通工具移動,查的到車牌就找的到人。如果是步行就比較麻煩,要先查到他住哪。
4.最後才是決定告不告或是賠不賠…
所以胡子的處理狀況有點不對,太相信警察了…報案現場就可以看監視器了
我的例子是監視器看完後直接報案去抓人,對方現場賠完錢,後來警方也把對方扣走了。希望胡子也一切順利嘍~~
推一下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越想越氣
不是「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嗎?🤣🤣🤣🤣
@Nick Chan 忍一時 風平浪靜 退一步 海闊天空
@@laicy_9264 WTFwww
其實路口10公尺內都禁止停車的,那邊算是標線有點問題,台灣標線錯誤真的很常見= =
但也不能因此毀損他人財物阿,就像是你看到行人違規也不能就撞死他嘛...
其實那當地民眾可以跟里長申請在路口畫紅線就可以了,不需要搞這種動作,標線有問題是政府相關單位的問題,胡子的車是停在合法的地方
身為當地人提醒 胡子 一下
我們這裡怪人很多
之前還有人會亂塗強力膠
建議汽機車保險保好一點
不管是不是對停車不滿,蓄意破壞他人財產就是不對,該承擔該有的法律責任
佔用路肩是不良的社會風氣,希望胡子哥可以意識到這點;
胡子哥已經為社會帶來很多正面影響,其實還可以更多。
也希望希望刮車者還胡子哥一個公道。
而且他沒違停
@@Huane82 胡子違停了
@@Huane82 轉角處十公尺內不能臨時停車更何況還停了一個禮拜之久
沒錯,是違停了,但是其實這是有人檢舉才會罰的,而且也要看警察開不開,因為3000內,警察有裁量權,連警察自己也會停,因為我家是邊間,旁邊就是巷口,警察要到附近例行訪查遊藝場的時候也都會停我家門口
這影片其實很棒
可以幫助到許多社會大眾或是剛出社會的人,有些人也許不知道當下車禍要怎麼處理、怎麼告人,而那些不知道怎麼處理的人可能就會因此而自己吸收自己承擔
故意損毀是屬於刑事案件誒,但同時也可以通過損害賠償在民事索賠。
提告也好,至少可以讓對方知道他犯法了。
胡子的夥伴違停,跟刮人車子完全是兩碼子事,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合理的因果關係。如果事主後來有提出檢舉,那胡子他們的確應該認知到問題並且開罰,不能因為被刮車而抗議。相對的,刮人車的傢伙也是同樣的道理,沒有「因為違停所以刮車」這種邏輯,所以告下去就對了👍
有違停喔?
沒有違停喔
影片有說明警察確認過停在那是合法的
@@tearsfox4971 警察其實對法規沒有很瞭解喔
路口還那麼大 通過沒阻礙 還在白線裡
這樣違停???? 那全台灣 停白線裡車都違停了
查過法規了
確實路口十公尺內不管有無畫紅線
都是違停
感謝糾正
小潔A夢真的什麼都知道耶 XDDD
不過有開車的人可以記得留一下電話號碼,假如真的造成人家不方便也可以找你直接處理,避免別人不爽直接刮車
我猜胡子大大應該是有留電話啦,就提醒一下其他人這樣
我相信到時候如果要提告或是調解小潔A夢都能找人幫忙好好處理wwww
目前能作的 基本上就是把你的花費全部紀錄下來 從 車子的維修 到你東跑西跑處理這些事務的 時間花費 都紀錄下來
真的找到人了 原則上會先跑調解委員會 這時候 就很直接的把哪些單據 花費 直接要對方負責 後面就是討價還價了
要提的一點是 如果要求對方賠償後 對方一定會開始裝可憐 道德綁架胡子是公眾人物之類的
這時候 找個處理社會事比較有經驗的人當軍師 不然 就會有上面提到的 裝死 裝可憐 道德綁架來開始耍你
真的找到人,先在後面查一下他是有錢明有的話當然往死那邊打,要求十捉賠償
只要賠償收到之後十立即捐出去就好
社會事我馬上想到烏鴉是正常的嗎?
假扣押,不過對方要有錢才能扣
@@NanayaAsura 非常的正常XD
這個全部板金要花不少錢啊~不快點修下雨就容易鏽到裡面了...
轉角處10公尺內不能停車,但是這絕對不是破壞別人車子的藉口,犯錯就要處罰,希望可以抓到犯人!!!
影片內有提到警察說那邊是可以停車的 所以法律上面胡子完全沒問題
應該是潛規則(?
@@嘿嘿-z7y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另依同條第10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另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二、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嘿嘿-z7y 警察不一定就很清楚法條
大雅工作室的車居然沒紀錄儀
小潔真的科技擔當 連身邊的朋友每個都超級厲害
這種人格的人今天敢因為不爽就拿利器刮車,如果有人讓他不爽也會拿利器傷人,請不要姑息,胡子並沒違規,若停那會造成別人困擾,處理方式應該是當事人去請里長處理評估是否劃紅線,每個人必須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尤其這種充滿惡意,連自己情緒行為都無法克制,難怪新聞不是棒球隊就是店員規勸被殺
都不是利器,我們大家都有!你不覺?是回家常見的鎖匙!鎖匙隨身就有,刮又夠深!所有刑毀車身都是用它
辣椒水、辣椒噴霧是個好東西。
@@sampson6801 乾,超好用
之前遇到瘋子往眼睛噴兩下直接在地上滾
哪裡沒違規,路口管他什麼顏色的線,就是不能停
6:15 這邊要除個錯喔
刑事的提告是從知道事情(被害人發現犯罪)之後的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出的(向警方或是地檢署都可)
警察通常都是便宜行事希望當事人一次搞定
不要再留事尾 因為很多當事人常常被對方拖延超過告訴期限
另外 也沒有規定說提告之後就不能和解
兩者之間沒有絕對的前後關係
頂多就是和解之後再把和解書影本交一份給警方或地檢署
但如果選擇撤告之後就不能對同一案件再次提告
我也在想怎麼可能這次不告之後就不能告了,又不是撤告,嘛的!警察都亂教
原來如此,感謝科普!
剛看到就在想是不是這樣,果然如此
感謝科普
@@胡子Life 正常的情況下會建議你先向警方說想要提告,如果到時候有什麼情況想要和解或是調解都是可以的,你可以看對方情況處理。
但如果沒有受到重視怕會有案子被吃掉或是拖延很久才被處理的狀況,你時間隔的久了之後處理起來會麻煩很多。
對啊正常邏輯 哪有報案現場不提告 之後也不能告的⋯他X的警察都這樣處理事情的嗎….想騙 不想做事逆
這傷痕太扯了~如果是我我也會這樣做~都已經傷到鈑金了~
給個常在開車的朋友給我的建議,如果會需要長時間停在某個地方的話可以在擋風玻璃處留個聯絡方式(平時可以放一張寫好聯絡方式的白紙在副駕駛的手套箱 比較方便)
因為不知道停車的這段時間內會發生什麼事,不管是影響到他人或是週遭發生什麼意外影響到車子也都方便警察或是民眾聯絡到車主。
正確~
大雅很多地方不能亂停車,尤其你們工作室附近都是工廠,那些當地住戶都很兇的 我曾經就看過一個工廠的阿嬤直接拿著美工刀出來開始戳輪胎 我看到超級傻眼的
看著你的文字敘述加上我自行想像出來的畫面就快笑死
ㄝ淦超有畫面
@@gu4be832 好像拿菜刀也蠻有感覺的XD
抓到人之後盡量不要手下留情,因為通常你對那個人好,他會利用你的好讓你心軟後再幹同樣的雞巴事情...胡子!不要手下留情!!!!!!!
甚至乎是更雞巴的事情
胡子,往死里告,不然他不會長記性的!!
太厲害了處理事情的方式真的很理性👍🏻
是我的話 開車內行車記錄器
都那麼多人被刮了⋯⋯
他也理所當然要賠償他所該賠的
真ㄉ好雖ㄚ胡子~~~
基本上停在轉角處,別車轉彎時,你的車就會擋住視線辨識是否有來車,雖然白線內,但你的車會擋住轉角視線,影響別車行車安全,如果在市區路口轉角一定劃紅線,依法你沒錯,但沒水準,雖然毀損行為不對,影片中都是別人的錯,因你停在路口轉角處造成左轉車與直行車事故傷亡,不知道會不會過意不去,以後盡可能在路口轉角處停久一點這樣烤漆廠才有生意做
誇張!
往死裡刮~這太可惡了!!
看了很心痛!!
我以為喬老師的模型救援隊要出手了
喬老師原來也在這阿xd
我只知道 輻射桶能放哪了
加深刻線欸
喬老師能在那裡上墨線嗎
首先報案這點我支持胡子,對方不管怎樣都不該這麼做。
再來說說停車地點的問題,這方面我就要批評了,不管有無違規,我個人都不會將車停在那,站在別人角度看,如果今天是自己遇路口時被因此而擋住視角會作何感想?
我家住在那哩,說真的路邊也是會停一堆車,可能胡子車停的位置的確太靠近轉彎處,但那個對視線不會太影響,因為那路口四周蠻空曠的,應該是車1.影響他人農機具的出入2.不爽你占了他平常停的車位,另外希望胡子能抓到人
停在那邊真的不好
那個位置不是常常都有車子停嗎
昨天看到你用研磨膏的時候就覺得說不可能修復了,因為那個已經傷到底漆了,而研磨膏能修復的程度只有表面清漆的部分,到色漆就已經沒太大作用了。而你的正片又用鑰匙刮到底漆,那研磨膏是無論如何都沒辦法修復的。我們一般處理表面刮痕都是拿拋光機+各種等級的拋光海綿+各種等級的研磨膏從粗到細一點點打磨(就像你打磨玉石拋光那樣),然後最後補一層蠟或者是鍍晶以保證漆面光滑。我建議胡子你去噴漆後去做一個全車鍍膜,雖然貴但是對這些惡意刮車的防護力會高很多,而且我看你們的視頻發覺是類似農村工業區的樣子,車身很容易被大貨車的輪子帶起來的石子打到車身形成凹坑或者是被石子打掉底漆,所以等做好漆面後就趕快做個車身鍍膜吧,會給你一個不錯的效果哦。
胡子胡子
先提醒你一下
遇到這種事 乙式車體險事不賠的喔!!!不管哪間公司都一樣喔!!!!
這種被別人惡意刮車的動作 只有甲式才有賠喔~
因為我本人就是保險業務員 所以做個簡單提醒
然後 如果鄰居真的不開心
可以去找該里的里長 去申請畫上紅線 這樣就不會有爭議了喔~
最後 建議胡子可以把寺廟上的字給馬掉
雖然我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對宗教不禮貌的問題
不過這樣怕這樣會有瘋狂粉絲打擾啦...
基本上甲式一年快到期後可以申報理賠重新考漆一次,乙式的可以有一個額度,大概五片板金的金額,可是~~~~不管甲乙丙式當你出險後,那怕是這種重新噴漆出險,都會造成隔年保費有調漲或無法減額的問題,因為重新噴漆都是用出險方式去做,且會影響未來有一段時間保險金額,如 : 本來保一年乙式要13000,你出過險看次數與額度,那可能明年擬的保費會變成15000,所以有些小擦撞沒多少錢(3000上下能解決),就盡量不要出險,以免隔年保費不能降低外還可能升高
6:42 我們遇到的經驗不同,一樣是被刮車,監視器有拍到有人半夜跑到車子旁邊繞了一圈,受理警察就一直說這告不成啦,不會有用啦…你們要報我們也是會接啦,但是應該告不成啦…從此對警察的印象變的很差
很正常,警察為了不要破案率太差,為了官方數據好看,會誘導民眾希望放棄辦案,有些人覺得好像也抓不到,就放棄了
很正常,有遇過類似權益受損的事情,警察卻開始搬出說自己學法律,覺得說告不成、很麻煩浪費時間什麼的,警察自己態度也很跩,而且覺得這件事沒什麼,叫我自己吃下來
就因為這件事情到現在討厭條子討厭的要死
這就是吃案
派出所員警跟你這樣說的話,就把他的名字記下來,直接去所屬分局檢舉警察吃案,所長就會打電話來幫你處理了。警察只是受理民眾報案跟協助調查,告不告得成不是警察的事情,那是檢察官的權責。
很多人都有一樣的經驗,直接舉辦該員警
剛看完正片,還在好奇車子發生甚麼事了呢
+1
+1
+1
我也是
正片是誰啊?
路口停車除了造成轉彎車出入困難之外,最可怕是是會造成視線死角,有可能間接造成車禍發生,到時候就不是車子有沒有被刮的問題了,可能自己也要吃刑事責任
那是白線,可以停車的,一些路口不能停車怕會照成視線死角都會畫紅線,像我家巷子路口,本來是白線二十幾年了(因為兩旁都是空地,不影響視線),後來路口旁蓋起樓房才改畫成紅線的,所以一般道路上大部分路口都是有一段是紅線的,今天胡子車子停在白線,轉角都沒紅線,代表當地政府認定這路口無危險的疑慮,如果真的因為停在那裡導致發生事故也是當地政府相關單位的問題,不能把過錯推給民眾
@@強化香蕉 不對哦 那裡是不能停車的哦
還有像這樣停車 要是遇到車禍 可能自己的車都會被撞到..像胡子聽這樣 很可能都跑到田裡種田了
@@e0733063306
那個能不能停車其實有爭議
不能停車該將白線改成紅線
所以真正的問題已經不是「能不能停車了」
而是公共道路標線有誤,該讓負責這部分的單位滾出來處理
至於刮車,抓出來求不求償就是當事人的事情
@@susaki7100 這種地方本就不一定會畫紅線喔,
畫紅線是加重提醒及督促之責。
今天他畫的是白線也沒問題哦,所以是沒有爭議的。
胡子真的是很溫和的人,凡事以和為貴
告下去對方才知道“和”解有多“貴”😠
很難找到對方
以和為貴,就是等著吃虧而已。
只能建議胡子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之前因為掉過錢包也調過監視器,除了市區外的其他畫質可以用可悲來形容
不 之前我在台北東區被撞 對方跑掉
去交通隊調也是糊成一片
如果是新車,建議買甲式,這個是可以理賠的!
可以買行車記錄器有保全模式那種,有人接近會啟動錄影
這深度跟紋路,應該是美工刀,如果鈍器會有毛邊
乙式要有對方。如果找不到人 ,保險公司只能延後結案(對肇不詳)。車體險都會有保額 ,甲乙丙三式依車廠車型在各公司保額皆不同。
基本上如果是停戶外無固定車位的我都會建議這類的買甲式 ,戶外固定車位乙式 ,室內固定車位則是乙或丙(有人就是會去刮停車場柱子)。
毀損罪提出後最好能自己找證據還是比較好,警察平時業務不少,能不能花很多時間去找真的難說。而且要找到切確嫌疑人才有可能送檢調偵查,如果找不到能不能送檢都是問題。
提醒一下胡子,看到那種離真正的路邊有一段距離的白線是道路邊線─用來指示路肩的線、跟停車標示的紅黃白線是不同的喔
還有即便有些地方劃線很詭異是離邊緣有一段距離的紅線,很多人就把機車停在那一小段區域裡面,這也是違規的喔
的確路口停車是有所不對的,發現有許多用路人並不清楚
我覺得這可能需要有關單位重新宣導交通規則
或者我在一些地方有看過一種做法
接近路口時會將白線改畫成紅線
這種方式也可以讓原本以為「白線內皆可停車」的駕駛能夠達成觀念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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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道路問題不外乎就兩個大方向
1. 駕駛人素質,不用說就是大家知道的三寶。
2. 台灣的道路規劃,這部份很多,像是大家知道的標線亂畫、交通號誌問題或者是其他硬體(如分隔島)上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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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調侃說:「在台灣道路上守法的人有時候更危險」,這句話的意思是在道路規劃有問題時,照著該道路規畫行駛會造成事故,這話怎麼說呢?
假設我開車,然後該道路有用分隔島分快慢車道,接著快車道右轉燈跟慢車道綠燈同時亮起,這時快車道右轉車與慢車道直行車就會造成「死亡交叉」,這便是路上經常能見到的「危險設計」的其中一例。
再來關於駕駛人素質的部分,最根本的做法就是提高考照門檻,可是你可能會說:「阿路上也有很多阿公阿嬤無照駕駛阿?」,那這個部分我目前是還沒有想法啦,提高考照門檻這招可以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這可能需要搭配其他的配套措施,例如某駕駛人違規是扣押載具而不是扣押駕駛執照,久而久之違規駕駛者身邊的人也會怕載具被扣押而不敢出借,這也能有效遏止不合格駕駛者上路的情形。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作法了,但如果要改善交通現況,僅僅是優化可能還不夠,對於蓄意違規者就需要硬起來,軟硬並施,可以讓路上更安全。
我真的覺得法律永遠都是保護犯人,這點也是,我的車也是被這樣刮過,而原因就是因為對方喝了點酒,以為是前女友的新男友的車,對我的車一頓亂刮,也是像是這樣死裡刮
而且刮就算了,還對四顆輪胎撒尿,也不知道搞了啥反正也害我的輪胎內部有損傷,最後進去警局還給我裝沒事,就一直扯他喝酒說不是他的意識,而我也是直接提出了告訴,最後當然是判民事賠償,但問題就是這裡了,他只要賠償維修費而已!這點最氣,因為後來因為要換車,去估車完就是掉價不少,因為直接刮到底漆,不是原車原漆了....,車子至少少了五萬以上的售價,但台灣的賠償完全不考慮這種後果,甚至朋友更慘,停路邊被三寶撞爆車尾,最後修完後也是想賣車,想當然直接打折,因為完全就是事故車,車子價格少說少了1 20萬,哀
預祝胡子可以趕快結案,讓這種垃圾早日受到法律的懲處
他確實只要賠償維修費用,恢復原狀而已。
至於你提到,後來要換車,所掉價的問題,真的不是弄你車的人該負責的,依照目前法律情況,真的是這樣。
你受害者只能2手一攤,自認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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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如果要連後續換車掉價的情況負責,會被有心人士,無限上綱,可能這就是法律不保護的原因了。
@@張欽智-c2n 有可能是這樣,甚至有的人還拿不到賠償 只能自己承擔,我算好了哈哈
身為剛離職前保險業務轉戰YT的人
對於甲乙丙式覺得要有一些必須要說
甲式:汽車不管發生任何事情(像是影片這種的算是第三人非善意之毀損) 都可以出險(俗稱修車)
乙式:汽車碰到物體或是自己撞等等即可
丙式:必須發生車禍才可理賠
而小潔說的乙式的部分其實是很多的車廠會用他們的方式辦理出險
正常來說 如果車險未發生任何事情的話 是會逐漸調降保費滴
一但出險 調降保費這件事情在隔年就不會發生
所以許多車廠送乙式可以一年內大修也是這樣子的
有保乙式險的就必須就自己斟酌哩 究竟要省保費 還是大修 全看個人~~
以上~~
這邊前後都很多遊覽車在停
還有很多佔地為王的鄉親
支持告起來
6:17 警察說錯了,你當下不提告,不代表未來不能提告,除非你已經提告然後撤告,這樣才是真正的無法再提告。
答對了
還有一個告訴期間的問題
等找到人才決定要不要提告,可能就不起訴結案
@@RicherYang 這個不一定,因為不曉得是誰幹的,所以時效會中斷,但如果找到人了,時效就會繼續。因此最簡單的方式還是報警當下就提告,這樣不只警察要幫你找人,對方被找到後通常也會想辦法跟你和解,等和解完再撤告是最妥適的。
@@RicherYang 毀損是告訴乃論,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以胡子這個例子來說,提告的期限六個月是從知道犯人誰以後開始起算,警察會這樣說我在猜是他們怕麻煩不想做第二次筆錄,就像P大說的對胡子來說最省事的方法就是決定報警的當下就提告,如果抓到兇手但是最後不想走法院直接和解撤告就好
基本SOP還是要做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看到胡子的汽車上的刮痕,我就在心中OS : 靠夭啊 ! 這刮痕怎麼那麼像小時候做美勞,用美工刀割在紙板的刀痕一模一樣;一般被擦撞到的傷痕一定是一大片的痕跡,這樣一條一條的肯定是用釘子、美工刀、菜刀......割出來的。胡子脾氣真好,當下還想跟對方談談;如果是我,當下只想把這個王八蛋找出來扁一頓~~~
應該是鑰匙或螺絲起子啦
佔用路肩是不良的社會風氣,希望胡子哥可以意識到這點;
胡子哥已經為社會帶來很多正面影響,其實還可以更多。
也希望希望刮車者還胡子哥一個公道。
那個算好了,如果是使用起漆水!胡子不是三萬解決,最少6位數處理
之前正片看到一半過來影片還沒出現
現在終於出來了
不會這麼快有結果
快一點等半年,慢一點等個1年多,等到你忘記這件事的時候就會有通知來了。
By有告人與被告經驗的我
我只有告人經驗...
目前紀錄是...
將近3年
(其中一個已被吃案)
一年以上
如果這支片子的點閱有起來,保證很快,就像富少案件新聞有報就特別受到關注,不過這也是正常,如果很多人都在關注的事還不積極,那就真的是不長眼了
違停是行政罰,但刮車是損毀財產,是兩件事情
就算路邊看到人家違停,不代表你可以刮他車子,請交由公權力處理,你可以直接通知警察直接把他車子吊走,但不可以刮他車子
路口停車確實有違規疑慮,只是大家都只看"岔路口五公尺都不能停",卻沒看清楚整條法規的意義是"因為會造成路口行車視線不良"而進行處罰,胡子這個停車位置,旁邊一塊空到不行的田在轉角遮不到什麼視線,所以真的要罰也得看執法者當下判斷,才不是在那邊網路翻法條就想當令箭...刮車者處理方式不對,理應報警處理的事情變成動私刑,那就活該被告。
你有沒有想過還沒到路口前就算視野再怎麼空曠 到路口的時候駕駛要開多出來才不會被他停的車擋到視線?
@@yao2304 你有沒有看到那個路口轉彎處的可看範圍有多大啊!
@@yao2304 你看看那個路口你要開多出來才不會被擋,你的視野是一覽無遺欸。
@@yao2304 你有沒有想過到路口前就算視野再怎麼狹窄,一條路依照規定限速從看得到對向車道到路口前,你可以看到的車流訊息不夠你當下判斷,車到路口才打算看車是另一種行車流派嗎?你一個說詞我一個說詞有什麼意義?所以我的結論是有疑慮,罰不罰是到場執法者當下判斷,既然警察當下過去說可以停那當下那個瞬間就沒有違規疑慮,你覺得警察觀念與執法行為錯了就只能事後去檢舉執法不當。
@@suger3738 你有沒有想過當你看完左邊車道沒有車 在你要轉彎出來視野被他們的車擋住時 結果突然有一台車開過來? 那如果他們今天不要把車停在那邊 是不是這一些都不用擔心?
惡意刮車行為是破壞別人財物跟是否違規停車或者使有妨礙到別人進出是兩碼子事情啊.....
在公有馬路上發生屬於道路交通法條管理:
1.如果有違規停車事實,可以叫拖吊或是請交警開單...
2.那個地點若是長期有妨礙到別人進出的疑慮,可以找里長被和交通局會勘看標線重劃或是設為紅黃線.....
在私人土地上只能用民法:
你可以找警察提告主張侵占來向車主求償合理停車的土地使用費用(地主也不可以因車主違停而強行鎖車扣車不讓車主移動這樣反而違法(強制罪))
這些理由都不是任何人可以直接去播壞別人財物的原因......
支持提告..........
這個有拍下來是好事
可以給大家一個警惕
也可以讓那些有心人士知道這件事是會被拍到網路上的
其實乙式也不保這範疇,丙式車對車,乙式車對車+火災、掉落物之類的,但是他人蓄意破壞就不保了
所以常聽別人說,如果要出事了自撞還不如去撞別人,因為這樣就是車對車,就可以理賠了。
正確! 雖然其中也是有些不能說的秘密業界小技巧能這樣出險
希望大家多多分享 讓胡子減輕負擔 麻煩各位了
路口不能停車你已經知道了~而你說到被貼告知單後~因為不是你停的~所以就應該再貼讓你知道....這就挺莫名其妙了....沒有告知你的同仁是你的問題~基本上沒人會去注意誰駕駛的~不要把話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帶
換個立場~"假設"有人把車停你工作室門口~你貼了一次告知單~過幾天同一台車又來停了~你對該車做了一些"處置"
這時引起對方車主不滿跑來說他知道妳們門口不給停~但第二次不是他開來停的~你應當再次通知才對~~~~~~這時你會不會覺得這車主講的是純度很高的幹話....?
而刮車的也是笨~你有絕對的權力求償~因為對方沒有裁判處分權去對你的車做任何處置~他頂多就是叫警察開單拖吊
可是那邊是白線耶,硬要說,居民來問,就問他為何白線不能停車?
@@Luficar4646 可是那邊是路口耶,硬要說,胡子來問,就問他為何路口可以停車?
鬍子人是真的太好......
如果在我家出這種事,會把車繼續停著然後架攝影機,直接先抓他個現行再看要不要報案😂
根據道交條例 轉角處 不管有沒有畫紅線 就是不能停車阿
不管是哪 只要是轉角 只要有停車 我都會住她全家身體健康 全家富貴 萬事如意
以為在中部汽車總公司來看 這樣修理下來初估來看應該要個2-3萬左右 裡面包含鈑金烤漆的工錢和材料錢!
感覺真的還是先提告在協議和解。因為最後就算找到人聽到維修的價格可能就開始耍賴,如果有個罪狀在反而變成他們不得不出來跟你和解,也能夠彌補車子的損失。
那些為了你不小心違停,不得已要走馬路的路人就算被撞死你也不用賠
也希望讓各位用路人知道一下路口真的不要停車,在路口轉彎要左右檢視有沒有來車的時候真的會很容易被停在路口的車給擋住視線,法規會寫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停是有其原因在的。
那地方剛好在入彎處,附近沒交通號誌,視線死角挺危險的,尤其在光線不佳、雨天時更為明顯
刮人車就是不對,做錯事就是要負責,不管停車有沒有失禮或違規,違規取締那是警察的事,警察到現場都沒說話了,所以問題就是出在刮人車的人跟他做的事。
其實會被部分人說這件事情是胡子的錯的其實無可厚非,畢竟標題以及開頭就是說遇到鳥事跟被刮車,只能認為說你的第一直覺是你認為你是完全的受害者,然後中間才轉折到你發現你是有瑕疵的,停白線 "好像"有影響到人,對方"好像"應該要先跟你說,舊址因為對方跨越了法律的規範,惡意損壞他人財產這個制度,但是社會上大家早就受夠了很多人遊走法律邊緣,感覺沒犯法就沒關係的,例如路邊暫時停車、上課吃東西、騎機車亂鑽、稍微擺攤、東西倒在地上沒清乾淨就走等等等,這些品德教育放大來看就是國民素質,國民素質完全不能用法律去規範出來,大家真的要互相。自媒體時代,有時候影片出來大家風向測錯了開始罵,台灣媒體更容易取用,然後就變成公媒也在罵,然後變成公審霸凌,這樣責任越變越複雜,那到底是你停車的錯導致他被霸凌還是因為他刮你車導致他被霸凌。沒有人是完美的,你也可以去告別人,但是也應該接受那些不接受你說法,不想要你道歉就接受違停的問題已經結束,戰場轉向被刮車的部份的那群朋友。
說得好 法律只是底線 道德才是作為一個人的標準,
看的出來 現在的人 還是以法律為標準. 道德視為無物 鬍子也不例外
這感覺是蓄意的
真的母湯...
我相信胡子如你說的是位和善的人,建議:
1.不要隨便寫吿人的字眼,會惹怒人,這對和解或處理事情來說是扣分。建議使用“不排除訴諸法律”。
2.法律歸法律,實務還是得考量是否找得到犯嫌或求償到金額,這筆費用換算你的時間成本效益,再來想要不走程序或學個經驗(我不是鼓勵姑息犯罪)
3.承2,類案對警方的效益不大且耗時,除非你能找到新物證,不然超過一週或時間久很難抓到犯嫌。相信你看過監視錄影經驗,費時傷神啊;換個警方立場,同時間有很多案子,你的處理順序是。
4.遇事最怕遇到瘋子,得理反施與,思考一下。如果那筆維修費對你影響不大,給對方不全賠或選擇原諒不賠……,近期超商店員被刺死。
我猜對面公司搞的,看那貨櫃代表有拖車進出,轎車停那邊會擋一邊進出(要轉270°那邊會擋住)
看那路邊一堆棧板,可能性很大
樹枝和佔版明顯就是卡位的 但看了街景幾乎都沒停過車
應該是拖車進出方便怕被停 的確那位置如果被停了要出入很麻煩
影片有拍到一台要出來 但沒拍到往哪邊走 不知道有沒有迴很多次XD
@@sy8966 那台如果出來不可能往胡子那邊轉,就算胡子的車不在那邊,那台聯結車沒先往右邊吃100%過不去
損害他人物品(刮人家車)
民法上構成侵權行為
屬於"債權行為"
恢復原狀為主,賠償金額為輔
構成債權效力有四
1.不當得利
2.侵權行為
3.契約債務不履行
4.無因管理
難怪剛剛正片看完找不到日常影片
不得不說 我轉彎遇到停轉角等出入口的車
都要讓人多探頭冒風險去被撞
只是這樣刮真的是有點扯了
之前在ig限动有看到,让我们期待一下凶手被抓的时候ヽ(✿゚▽゚)ノ
世界上真的什麼人都有 擋到人就可以合理化刮車 甚至還有人說刮車跟亂停車是差不多的行為... 對這些人來說 開車撞到別人是不是就活該被打到昏迷
09:17 遭人惡意刮傷停在路邊的車不是乙式險的範圍
丙式是車撞車,對方一定也要是車子
乙式是車撞物ex路障、自撞
甲式是別人來弄你ex被刮車
等級是一層一層涵蓋的,買甲也有乙丙的效力,買乙也有丙的效力
大雅這邊只要進到巷子,
都會莫名地有不成文規定,
某些空位就會變成"私人用地"的固定停車位。
多數情況是佔到位的可能性。
但另一個也像其他留言說到的,
停在靠近轉角處,有時候大車要過會影響迴轉半徑,或是變成其他視線死角。
但那附近大多是稻田,只要注意點,其實都看的到遠處來車才是。
順帶一提GOOGLE地圖還能看到沒被刮傷的鬍子車。
不得不說停那個位置超白目的,出來的人和進去的人都會被擋到視線,更別說大車了
但違規和毀損是兩回事沒錯
沒有監視器的話,99%抓不到人,抓到了也告不了。(沒有直接證據)
停車位置還是要慎選一下,最好還是選有監視器的月租停車場會比較有保障。
停車費也是買車後的必要花費,這部分省不得。
先說一點,轉彎處停車本身就違法了,我知道很多人這樣停,那是因為“不會開車”
監視器有很大的機率拍不到或是剛好壞了,因為是小案
刮別人的車就算有理由,被罰甚至被揍都是剛好而已,但車主千萬別變成棒球隊隊員…
順便一提,重新烤漆的車不是原板件了,以後賣中古價的時候還會掉價,如果抓到兇手請再要求這一筆錢,大概是5萬左右
飛來橫禍,真的讓人很無奈呀
自己也是遇過,也沒什麼有意識做錯事情,然後就有壞事發生在自己身上
遇到這種事情其實容易就是當下很驚訝
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心裡越來越難受
所以還是要做點什麼啦,跟朋友聊聊是個好方式
這樣也才知道做什麼處理才正確
就算那邊不能停車,正確的方式也是舉報和拖吊
而不是去破壞
不然法律要來做啥用
同樣的,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多多去詢問
尋求法律協助也絕對不是不正確的
胡子不用擔心
就算提告只要非刑事告訴
都能在法庭和解、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甚至私下談好也能在一般派出所拿類似和解同意書一式兩份簽結
以上都能在判決前向法院敘明,如果確認沒問題可能會是簡易判決結案
然後汽車修理費用有沒有估價單或開立收據
記得收好屆時能求償
如果日後對方不賠或是沒有期限內賠償
應該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後案件都有一定的行政程序處理時間
慢慢等吧
交岔路口好像規定3~5公尺內不得停車,但大部分人只要看到不畫紅線就覺得可以停,然後那個垂直角度兩邊都停車的話,會造成兩邊行進的人都看不到對方,刮這麼痕一定是很常使用那個路口的人
達成人生成就~~!!吿人!!
從影片裡,可以看到對面工廠,聯結車出來要左轉,一定會被你的車擋住,所以...就變成這樣了
其實我覺得有時候真的要提出告訴 有些人真的是欺軟怕惡 沒有一定的懲處真的不會反省
遇到這種事就是要提告,因為就算你提告了也抓到人了,書記官也會讓你們先私下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再以提告之罪狀制裁,如果不提告只私下和解的話,和解不成你也無法對他怎樣,反而問題更多,另外,請警察調閱監視器一事,不管結局怎樣,警察都會來電告知,也會看你要不要親自來看監視畫面,一般只要兩、三天就能得到結果
胡子太溫和了啦!如果是我我馬上爆氣然後跑去那貨運航問⋯等最後報警
看完新影片就找但找不到,原來是還沒發
刑事毀損罪的追訴期是六個月,用意是讓雙方能和解就和解不要進入司法程序曠日廢時,不是警察講的那樣「現在不告之後就不能告」,
甲式比乙式的保障多一個叫做「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照事主這個狀況只有甲式能夠理賠
乙式不太能夠賠喔
除非你今天受損的地方範圍比較小 例如刮傷只有後車門那塊
你還可以去找個地方或是找個理由說你不小心自己擦傷
像你這種刮一長條甚至刮到引擎蓋
看也知道不可能自己擦撞或是掉落物擊中
這樣的情況不符合乙式出險的條件
很多車廠或是業務都會跟你說
保乙式如果一整年都沒出險沒關係他們會送你小保養
講的好像會送你部分烤漆或是部分板金
但這其實是個很低級的話術
礙於怕擋到某些人財路 我這邊就不多說了
小弟在新北市任職基層員警,說真的這種案件沒有監視器真的很難破案,不要怪警察不能破案,像有些民眾車子停在月租車位發現車子被破壞,來報案的時候距離最後一次開車已經過了5天以上,代表要看5天以上的監視器畫面。更何況調閱到人,你也不知道他是誰,除非你認識或是有車號,調閱沒結果就是往上送讓案件簽結。
之所以沒有跟你說不能告
有可能是因為發現你一開始有在錄影
我報案次數雖然不多(大約5次)
每次都會聽到意思差不多的話
直到我拿出📱按下錄音為止
對了!
我上次是告侵佔罪
有監視器畫面
不過警察還是告訴我
他們有看到人
但是看不出來對方往哪走
這種事情很麻煩
即使警察幫你揪到對方也頂多是賠錢
叫對方賠錢又會牽扯到對方到底有沒有錢這一點
這裡就很困擾了
如果對方就是跟你擺爛沒錢,然後名下又沒財產可以扣,你就真的拿他沒辦法,這樣就只能是找人去修理他…
故意毀損這種雖然可以幫你追,但是對方沒錢就是追不到,追不到國家也不會補償你
法務部的基金會只有針對受害者是被性侵、死亡、重傷這三項幫忙補償,然後債務換國家去跟對方追討
停路口真的是台灣三寶特有的習慣 別的地方都不會 真的只有台灣會這樣弄
老實說會開車懂交通的都知道這樣很危險 會害人看不到來車 個人認為這樣被弄剛好而已 相信你阻擋到別人視線而引起車禍 你也不會負責 因為你會覺得跟你沒關係 法律來講 的確你違停不代表可以弄你車 但是個人希望您好好反思自己的交通觀念 先改善自己再去檢討別人 三寶已經夠多了 不當三寶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鬍子,這是故意的。你可能有跟人結怨,或是停在當地人原本就停習慣的地方。最好的方式,你繼續停靠當地,反正都被刮了,然後放監視器或是埋伏在車上。只要發現有人破壞你車,現行犯逮捕。
其實我覺得胡子也有一點錯,不過錯最多的還是他!
法律上道德上都完全沒錯,警察確認那地方可以停車。
@@blacker223 路口確實不能停車哦,警察並不一定是對的
@@ltuedgar 法律是死的,所以給了警察判斷罰不罰的權限,標準是罰金3千以下的違規,如果路口停車罰金是超過3千元,警察不執法才能說警察有錯
@@blacker223 行政罰法第19條的確是給警察可以針對3000以下罰鍰的違規,認為情節輕微者免予處罰的裁量空間,不過這不代表說停在那個位置沒違規
再來,因為實際上停在那邊仍然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是警察覺得情節輕微免罰而已,萬一不幸那個路口發生車禍的話胡子還是有可能被捲進訴訟喔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0年度交簡字第118號
這個例子是A跟B出車禍,C車主被A提告過失傷害,法院認為因為C把車停在路口造成死角需負擔部份肇責,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如果被捲進刑事訴訟而且被法院認定有肇責就很難脫身了,沒事還是不要在交通規則上貪圖方便,因為最後可能會變成自找麻煩
9:47 阿你要常更新啊😂😂
雖然亂停車不對,但是把別人的車刮真的要不得,只是真解決問題了!至少以後胡子不敢亂停車了,哈哈哈
雖說動用私刑一定是不對的,但是胡子也說了別人曾經告訴不要在那位置停車了,我是覺得當買一個教訓便算了
不是說反對胡子走法律,只是胡子人和車都長時間在附近,就算真的查到是誰做也難保他不會再報復....
哇靠 這真的慘爆了
他敢這樣死裡刮 肯定是當地居民 熟知附近監視器畫面才敢這麼做
在大雅其他人的生活頻道就會看到滿滿的呂毓 這人表演慾太強不好好做一個頻道太奇怪了XD
3:26 「是」可忍,孰不可忍。《論語‧八佾》:「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如果連這都可以容忍,那還有什麼是不可容忍的。 用以表示對某事或某物已經忍無可忍。
辛苦了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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