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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裡都會教學生要依法行事,但是到派出所時警察的學長又會教他們學弟便宜行事,反正多數民眾不懂法律,只要態度兇一點,很多都會乖乖配合,就這樣一代傳一代,這些違法盤查暴力執法的傳統,就被這些學長傳給學弟,學弟又繼續傳承下去!
除非有搜索票不然不能隨便搜,三十年前就有的法治教育
@@lee1289 還有強制逮捕😊😊😊
戒嚴時期 警總 留下的產物,民主化快30年~黨國體制殘毒還沒完全消除……
警察兇人民 突襲人民臨檢盤查 讓人民非常害怕選擇配合 威脅恐嚇 誘導式話術硬逼民眾配合臨檢盤查 這種半強迫方式 人民也是可以提告跟申訴處理 選擇配合 不知道警察後面會做出什麼樣可怕過分誇張事情出來
@@lee1289有無令狀搜索
愛說笑臺灣警察專業的根本沒幾個只有在找機車開紅單時最專業了
公共危險萱萱很專業
幹真的 國營事業不是開玩笑的
沒有人:萱萱看到機車:公共危險
欸這是真的餒!一堆路邊停車的影響到車流的不開 開一堆機車的
@@louisy6892 當然我在華西街吃宵夜時警察在路口抓未依規定左轉的機車然後 他旁邊30公尺處的紅線違停汽車都視若無睹
警察執勤是就沒有隱私權了所以被攔查的民眾是可以錄影拍照存證的別被唬爛什麼肖像權之類的,阻止民眾反蒐證。
這個我贊成,但我反對不能搜汽機車
汽機車是私人空間喔 跟搜身 搜家一樣的道理
@@亂七八糟-s6e 除非持有搜索票 就算有搜索票也是要看內容
我反對搜住家,但交通工具不反對。台灣要修法更改,亂七八糟,都民主時代了,又能錄影,別搞的跟死刑一樣。
公眾場地本來就是能錄影自我保護,沒有隱私問題的,
台灣警察攔查是依靈感看長相,不是依法,但他們的口頭禪卻又是依法行政,不信你問他依據哪個法,他也答不出來影片中警察說偵查不公開不能拍攝,害我笑到噴飯
全世界警察都这样…看到美女帅哥心情都变好,就不想查了
@@tedsky9390 美警不會啊 會的都被免職了xd
說出偵查不公開,就知道他有多低端了…
取代檢察官變成偵查主體,笑掉大牙的行政警
@雙月星 了解他負責職權的法律 可以?
現在的廢警(好警員還是有的)都喜歡用法條唬人,問他法源又用糊弄的,斷章取義的,然後面對比較重大的事件又閃得快,專挑軟柿子吃。
最後一句中肯!
警察執勤當騙子,難道不用處罰嗎? 當警察為何不能光明正大? 一定要用騙的? 到時被投訴才知道麻煩大了
原來警察認真查緝犯罪 也被炮轟,民眾一堆也是交通違規大王 沒什麼資格說警察爛
@@吳極 人民違規會被罰錢,警察攔錯人會被罰嗎?
@@dadd7477 會罰才有鬼,官官相護。所以才有句銘言民不與官鬥。
所以得要敦促警政署,好好教育這些警察!!!! 要上課,要考試,靠評分,要核查。所以得要敦促警政署,好好教育這些警察!!!! 要上課,要考試,靠評分,要核查。
警政署長都曾經被內政部長依偽造文書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個署長自己都有問題!
優質報導
沒寫異議記錄表 也可以提訴願 行政訴訟喔順帶一提訴訟是提確認處分違法之訴
會有人浪費時間去處理嗎?美國會有人這樣做是美國政府會賠錢,而且賠不少,台灣並不會,所以訴訟根本沒屁用。
正常行業都是朝九晚五?以前做餐飲收完都半夜三點了?怎?做餐飲不是正常行業?歧視我們這些晚班的?
是正常行業啊,沒有說不是正常行業,只是上班時間不正常而已
7-11QQ原來也不是正常行業
總之員警還是有警總時代的觀念啦
我在夜市擺攤也不是正常職業了qq
警察:我們覺得不正常就不正常啊
個人自身經歷,同期一堆同學考上警察,遇到案件該用何法條都不知道,常常來電詢問,解釋完了還問為什麼,非常可笑,所以說能奢求他們的法學知識能到什麼程度
現在很多民眾都知道可以錄影存証,就警察不知? 派出所是沒有做勤前教育嗎? 盤查、臨檢的法律就那幾條,背一下有困難嗎? 一定要搞到經常被當事人投訴才爽嗎?
真的⋯一堆連正確的刑事法條文都不知道⋯也真不知道怎麼學的!
想到以前還是大學生時半夜騎車在外面被警察攔下,被問身分證號碼,還被要求看身分證,開車廂與包包給他們看,那時跟他們說他們無權這樣要求不給看,警察呼叫附近另2名警察包圍我,恐嚇若不給查要將我帶回警局24小時慢慢查。對比後來我開始上班,某次深夜加班很累開車亂晃,當時包包亂丟在副駕駛座,包含能我的職業相關證件也在副駕,一樣被警察攔檢,另一名警察剛問我要去哪,另一名拿手電筒在照我的車內,看到丟在副駕的職業證件,開口問我職業,另一名警察原本要問我的身份證號碼也不問了,反而關心我,那麼晚不要開車亂晃危險,快回去休息吧。現在想來,這種差異真的很大。
希望有些警察口氣好點 林北沒有欠你
對...態度好點基本很樂意配合檢查,畢竟治安好我們民眾自身安全才有保障...
有遇過態度好的 真的是雙方都配合 啊年輕警察真的比較多好的 老的都好兇 沒欠你欸
但也要有些民眾口氣要好,警察也沒欠他們,一堆違規,反而更兇,警察比他們更兇,就PO網、投訴、找議員,只為了不想被開罰
我就遇過⋯酒測臨檢完還進一步搜身搜車,酒測值0就該放行了。浪費我一堆時間,以後死都不會配合了⋯(我也沒刺青、染髮還開很普通的車,到底???)
真的 我有碰過垃圾警察
可能你長的像壞人吧
找議員陳情ㄚ叫越權員警去議會備詢,說出任意搜身原因
還以為在美國才會發生的事結果台灣也淪落成這樣..
美國發生失蹤和被害死亡未破懸案太多,臨檢到有前科就更不要輕易放過!
台灣超多的,你有空去警局逛逛看看刑警的素質更可怕檳榔滿口爛牙
@@mendax5806 真的有時看到刑警 比壞人更像壞人 俗語說面由心生 真的懷疑這些人能夠公正執法?
@@user-ddkaidd 難道刑警只能長得像你覺得的??什麼叫像壞人?你認定就算?
@@林柏滄-g9x 呵呵 你愛講甚麼就講 你的自由 沒錯 我不能從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去初判一個人他是好人還是壞人 這對他不公平 但是我絕不會初判一個穿著七逃人裝扮滿口髒話咬著菸 檳榔的人 身上還標配斜帶側背包為一個好人
為何這麼多人討驗死條子,不是沒有道理,我曾經在2016年吧,我在萬芳醫院的捷運站,我拿者一個全聯福利中心的購物帶2個,我就遇到,2個死條子,他們好像是捷運站,定期臨檢的死條子,他們就要我,出示證件,我說警察先生,,我並沒有做違反的事情,我不過是要在捷運站裝水而已,結果,死條子中的老鳥句然説,我何理懷疑你,還要我配合出示證件,還説不配合,有權利,帶我去警局,最後那個死條子,居然説,他是為我好,因為看我像流浪漢,怕我死在這裏,我真後悔,我當初沒有寫捷運站的客訴單,條子不死,台灣不會好,
你以為 有法律就能捍衛權益了嗎?第一點,警察(不論是否真警察)攔車都不得開走,否則會被開妨害公務第二點,警察(假設第一點成立,是真的)要求出示證件,要求下車,都不能回嘴所謂逾越法律,都說不過妨害公務(這是當下警察自由解釋),是能無限上綱的惡法所謂警察覺得有問題,還是警察決定,你覺得不是就用妨害公務帶走假設你被迫下車,權益受到損害,之後警察搜到的物品一樣算數(強迫下車屬強制罪,任意搜索與拍照還有機會侵犯到妨害秘密跟肖像權)假設你被攔下來是因為違規,警察沒有證據或亂說話,一樣是先開單之後再叫你去申訴(警察可以誇張到什麼單都可以開,網路上都有例子)第三點,即使你權益受到極大侵害再申訴或訴訟過後,責任歸屬是屬於政府機關而不是當事人政府會賠錢給你,但你永遠不會得到那位(些)警察的道歉責任最終不歸給當事警察(所謂記過調職,是上級為了掩蓋社會責任作的處置)因為警察是公務員,所以擁有公權力還有責任不直接歸屬的事實總結來說,人民就算萬法上身,也說不過公權力一個妨害公務也敵不過違法盤查搜身,因為違法盤查的受害者肯定是實務面弱勢方所謂申訴,只是彌補受到的損害而已,對法治社會的進步完全沒有效果
法學觀念極差警察攔車需要告知事由未滿足表明身分告知事由兩項都是違法盤查隨時想走就走不能走就告警察強制罪只要報案就是檢察官去找警察麻煩了在沒有逮捕.帶回警局核對身分.保護管束.搜索票這四大前提下是沒有必要下車就算硬要逮捕到警局馬上主張提審法24小時內警察一定要送檢察官及法院警察威風就只有到警局的路上而已另外補充兩點1.台灣法官很吃毒樹果實理論在違法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所以並不存在什麼搜到也算數2.合法盤查情況下警民雙方都不能主張人格權(就是那個翻篇六法全書都沒有的肖像權)法務部早就在法檢字10204503780寫的很清楚地方法院 雄秩也有解釋過民眾反蒐證公務人員執行公務時人格權是受國家約束的自己的權益自己顧別太依賴社會大學的歷練那是沒屁用的最最最重要的是如果警察盤查.臨檢時有問題就馬上打110報案警察並沒有你想像的囂張他們還是怕檢察官跟法官的
@@阿魯巴吉魯巴 網路上都有例子啊什麼四大前提,真的笑死手銬先銬上去帶走才是真的
@@Anzs1152 網路上有例子你有看後續嗎?你有確認他們訴請提審嗎?少看新聞資訊多看判決書新聞跟網路只會告訴你前半段而已不懂的捍衛自己權益神都救不了人還是你讀的六法全書跟我不同部?
@@Anzs1152 警察觸犯強制罪,找議員陳情警察也是被訓斥的份員警喜歡被訓斥就慣性違法亂紀ㄚ
我曾在路邊被兩個警察要求出示身分證,我反問他們為什麼要看我身份證,其中一竟然說我覺得你很可疑,我毫不思索直接回嗆我也覺得你們兩個很可疑,並要求他們自己把臂章號碼抄給我,他們竟然不敢,後來他們要把我銬回去,連警車都叫來現場了,引來一堆民眾圍觀,最後他們只好離開!
支持提告跟申訴處理 支持上訴到底
話術跟口氣也很重要 一附把別人當罪犯的口氣在問話 不是每個人都能吞下去的
為了那隻駱駝,竟然反覆播了十幾次,,我是不是該去吃藥了???
警察這種行為,10個通常就有7個這樣強行強制執行,25年前我遇到臨檢,警察一看到我話都沒說,直接強制動手壓制我,還強迫我認我不知道的罪😅
看來除了法律知識還需要培養戰鬥技巧跟強化身體能力才可以呢!
反對強制臨檢是一回事,說你沒做過甚麼被強制壓制這樣編故事就不太正常了
個人持不同意見 本身沒犯罪 配合一下讓警察檢查一下 也算協助維護治安一直在追求 自己的權利自由 讓執法難度上升 是變相掩護罪犯 .
同感 行得直坐得正根本不用怕
為什麼我們台灣的警察 在這麼資訊透明的世代裡 還是敢明目張膽的濫權執法 還強調自己依法行事
一群法盲警察,你期待他們知道自己在執什麼法嗎?真的懂早就去考其他公職像是司法特考、調查局或司法官律師了!
我有一次晚上走在路上(晚上8點多)被警察檢查(對方也沒證明自己是警察) ...身分證.還搜我身體 ..我覺得很可怕 ..我也成年只是走路 就被這樣囉 ...希望警察只能執法範圍 只限於法律中.. .超出應該是無權~國家警察不是就應該執行法律的嗎? 警察也是人民聘請的不對嗎?
當初4年前我在台北萬華附近走路上班也是遇到台北萬華分局的菜鳥員警盤查他也是搜我身體以及要看我的包包,這樣該員警是不是也濫用職權越域範圍?假如我跟他去警局它這樣是不是又有理由?
我凌晨停車在路邊,警察未經我同意直接就開我車門要我出示證件,我整個都氣爆了!
朝九晚五招你魂啊,乾你以為每個人上班都能那麼好哦
警察的基本教育真的有待加強,作為中華民國的執法人員應該執行中華民國的法律而不是自認為的法律
這套文化從清朝到北洋政府在到國民政府是一脈相承,大陸的公安也是用威權在執法……執法人員一直是在根據中華民國傳統在執法,只是 中華民國法律 改變了!受到西方世界影響,逐漸去中國威權化傾向西方法治化文化靠攏。
結論是你會聽到 我現在合理懷疑你有犯罪之虞 依法盤查 抗拒不是說回派出所就是一直耗你時間 大部分人都想省事省時間硬要 就讓他查讓他搜 所以知道法條又有何用
演算法帶我來看~自從最近兩則關於警察的新聞,除了那些安守本份的警察之外,其餘的我都不再相信⋯⋯⋯
所謂的規范 是自我教育 而不是放置民眾跟執法員爭執
彼此,彼此,弟兄平安,1,烏龜怕鐵鎚,死好2條子怕憲兵,死好,3,丟人現眼死條子,4,裝備齊全被砍死,橫批,雙殺,你們認同嗎,今日暫時交通至此,共勉之,感謝主,
我只知道主持人身材很好
20年前就說過了 台灣絕對是退休天堂 很多通緝犯在台灣都沒事
硬了
微微一硬 以示支持
微微一硬 以表禮貌
駱駝蹄,找好久了。
以前報案遇到過想吃案不然就息事寧人,擁有權力的人卻做不該做的事真的很可怕。
低級警察,素質低。
還有較深色的膚色也非常容易被攔停。
5:45 時說到,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沒有搜索票的搜索你,第一個你同意,第二個他逮捕你。這時卡到一個問題,若你不同意被搜索,警察是否可以用 "妨礙公務" 罪逮捕你,然後再進行搜索呢 ?
不能喔
不同意搜索是人民義務或權利所以不存在妨礙公務的問題只有妨礙他們的非法公務而已
不同意配合違法搜索,如何用拒絕配合依法執法來拘捕
不出示證件才會有妨礙公務問題
警察好生好氣的講當然我爽的話可以配合阿 阿重點就是有些警察 很喜歡刁人 舉例改裝好了。就算你排氣管檢驗通過 或者原廠就這樣,他只要不爽 就是先開單要你去裁決所申訴。然後在那邊靠北依法行政。 你不能拿他怎樣。我不爽配合他給他搜也是我的權利。人是互相的,自己都不依法行政了來跟小老百姓要求? 看看多少警察開單就是鑽那些不合理的法規來開你單,被開就認 反正鬼島法律就這樣。你可以要求我去申訴,人民當然可以報你上政風督察室。
警察會不知道這些嗎?別傻了,警察比一般人民都了解公民權。之所以會踩踏著公民權的邊緣線執法,是因為知道人民大眾都不喜歡被盤查,如果好 聲好氣的詢問,十個有七個不鳥你,所以才會用『勢』來壓人,用職權來威逼一般民眾,進而達到完成盤查的任務。在警察職權教育時,原本這一套是用來應對黑社會的不良份子的,但是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難以規範快速轉變的多元化民生社會,所以為了達到效率最高化,只好把好人壞人,男人女人,大人小人都通通標上黑社會標籤。再以除罪化的方式通過排查去罪,不願意配合或是不能証明以及證據薄弱的就把你當做罪犯處理了。很多警員也知道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非常不好,但是想到上司的責備,想到這個月的績效,想到每每被取消的休假,再不好也得去做了。這是警務系統跟不上時代的表現,再不改革只怕悔之晚矣。
那是警政機關的問題,為什麼人民要順著警政機關?要這樣搞就只能說被告活該,為什麼要同情這種警察?警察人員不足是自己的問題,關民眾什麼事?還要民眾體諒它人員不足?那是民眾該擔心的事嗎?同樣的,警察裡面的制度運作也不關民眾的事,既然為了績效要胡搞瞎搞,那被告也是剛好而已,怪誰呢?怪警察自己吧!
三重的警察最糟糕。違法越權最嚴重!
臺灣四處都一樣。低等素質。
我大馬前總統,說為了因應國際化,把警察特考四等的刑事訴訟法改成全英文,現在的警察難怪一直違法,我大馬前總統的傑作補充:結果警察英文也沒變好,英文一條龍寫過去,用其他專業科目補起來而已。
髮型設計師需要一杯星巴克
還要時不時去日光浴將皮膚曬黑才符合公式 黑+星巴克=safe
我沒有被臨檢感到不舒服的經驗我支持警察盤查須依法有據民眾可行使權利拒絕非法盤察
讓我想起前陣子走回家的路上也突然被要求出示身份證,問怎麼了也只會說沒什麼事但你身份證要拿出來看,後來他們發現我身上的醫院工作證才放我走但還是堅持不說欄查我幹嘛,搞的我滿頭問號。XD
攔你可以做業績,瞭解嗎?
可能你長的和他們想抓的人有一點像
@@goldstar5396 為了業績可以不附理由違法盤查嗎?
@@MMMMMM-tp9wl 對他們而言,是。對不重視自己權益的法盲民眾而言,也是。
警察目前濫權的執法方式,和中國、香港等專制國家的警察有什麼不同?大法官曾對警察僅憑自己的直覺任意臨檢,提出違憲,但台灣號稱法治國家,竟然連執法的警察也不懂,並違法扣押,限制人身自由,更離譜的是,分局長還力挺,這就是白色恐怖,警察的法治教育似乎還停在白色恐怖時代,法治教育似乎要再加強,避免重回白色恐怖時代!
拒絕違法搜索 然後都被帶回警局
請問影片6分鐘整出現的那一張請說出我不同意搜索的紙本哪裡有或是有檔案!感恩!
以後我帶毒品還是穿個西裝好了...這樣應該不會被懷疑
檢舉
跟黑人拿辛巴克一樣
你可以藏在水箱,要低調
樓主你這樣反而更奇怪 穿警察背背制服就好了 不用擔心被攔檢 你還可以臨檢別人 😂
不過這真的是需要修法,不然人家在車上放槍,一句我不同意搜索,就可以避掉法律責任,實在是不應該。希望這支影片上傳的目的並不是教惡人如何拒絕警察盤查、搜索,而是正視法律目前的漏洞,推動修法的助力之一!
本人於2月份經過臨檢站,受到警方路檢直接要求下車,本人拒絕下車但配合報出證件後得知駕照已被吊銷,便在車上接受紅單罰單,途中問警方是否能請朋友來幫忙開車,一開始警方答應,後來我簽了紅單都還是在車上依然拒絕下車,不久後朋友到場我便問警方那我可以走了嗎?此時警方改口說要扣車,我便詢問依據何法條為何要扣車?此時朋友勸我下車給警方面子,後來便下車繼續詢問法條依據,但是沒有警方人員能回答我,後來更有警方說今天不是來跟我上法律的,我聽了後又問、那我何時能夠取車?此時有警方回答最快5天,我當下打給車主(我太太),請她立刻到現場,並明確告知警方等車主到場再做後續的處置,便立刻回駕駛座上,告知警方稍等5-10分鐘請車主到場,他們不斷的跳針叫我下車,此時我的駕駛座旁已被包圍,我還是強調等車主到場,並詢問警方扣車的法律依據,還是沒人能回答我!此時一名警察重擊我的玻璃告知我再不下車依照妨礙公務辦理!我的天!我朋友來了你們不讓我開走,現在還要告我妨礙公務,我已經快搞不懂狀況了,但是我依然保持我的訴求請警方稍等五分鐘,並請他們冷靜一點,很顯然沒用,只聽見一聲動手,然後我就被5-6名警察拖下車,雙手反銬,硬說我有酒味逼我酒測!數值當然是0!然後我就看到警察趴在我車內搜索,我不忘補上你們是非法搜索!一個警察硬說是附帶搜索,然後我直接被強押回派出所,在警車上,我太太打給我⋯⋯1.警方未依程序告知依據法律扣車2.我到派出所約4小時後才知道扣車依據法條 ,但是法條後面接著說只要扣車根據隨著第三人到場使原因消失時,便可歸還。3.強制罪,非法搜索4.警方未搜出任何違禁品我後來被扣了18小時,我覺得我非常倒霉,無照駕駛是我的問題!但是我在10分鍾內就已請有駕照的友人到場,甚至20分內請車主到場,我知道會有人說我肯定態度不好!我囂張是因為我完全合法,從警方第一句熄火,下車!並未解釋任何原因開始,我的確就開始有我的態度,因為在車上是我的權利,我下車站在路邊被你們問東問西的,會讓我覺得不舒服,我在車上回答問題,應該沒什麼問題,是法律准許的!大人啊!你們非法!我合法!我是不是可以囂張點?再來,不是來跟我上法律的,那就是要弄死我了!看吧!下車後就是慘!想搜我的車可以,1.搜索票 2.我願意!3.咱們對賭一個月薪水長得難看就要下車跟你聊嗎?又沒菸味又沒酒味,連安全帶都有綁….今天如果修法,有前科的人,長得難看,又不在戶籍地的人須下車受檢,我絕對配合到底,但是我明知你是違法的,我要怎麼配合你呢?大人!
你有想過為何詹老師被扣9小時,結果是監察院糾正警局,警政署長在立法院被釘在牆上3小時,警察現在還在打官司,而你被扣18小時,結果什麼事都沒發生,兩者其中的差別在哪嗎?
竹北事件就是很好案例!
我就曾遭遇到該市XX分局的惡質攔檢。
其實也應該明白一點。一個地方的警察可以讓你反問理由,也可以讓你同樣錄影,更有可能因為執法不當而有懲處。人民可以對警方不滿而要求賠償,甚至於改善執法的法律。這已經代表這個地方的民主和人權到了一個程度了。當你享受民主自由的時候,也希望人們能夠了解和體諒執法人員的危險,對於好的執法人員應該尊重
請不要再合理化這些行為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警察都不遵守法律 以後當警察 請測智商^_^
然後因為警察減少所以犯罪增加,這是你要的嗎?
@@9aaaaaaaaaaaaaaaaaaa 那也是沒辦法 不能為了降低犯罪率而違法搜查 不然你乾脆回到白色恐怖時代算了 犯罪率馬上降到極低
@@MMMMMM-tp9wl 修法跟戒嚴兩回事吧
@@9aaaaaaaaaaaaaaaaaaa 但今天影片的主角是警察 不是立法委員 討論的重點是警察不能違法搜查 至於要不要修法 那又是另一個問題 但無論如何 也不會改變"警察在沒修法的情況不能違法搜查"這一個道理
@@MMMMMM-tp9wl 你看過去有少年隊跟警總,治安多好
說應該配合的人,大概是沒有遇過真的很不舒服的臨檢經驗吧我之前在建國高架被要求臨檢,我同意臨檢,但警方開始對車內所有物品小題大作拿著香港保濟丸問我是什麼,說很奇怪很像毒品喔,完全把我當罪犯在想當下如果車內有一把指甲刀我大概就會被扭送警局了吧耗費我整整半個鐘頭搜車搜身,只因我"配合"搜查,我覺得根本就是在浪費我時間,為難我而已建議之後如果遇到臨檢,可以配合,但先請警方出示證件並詢問所在分局如果覺得自己受到不正當的對待,立刻錄影蒐證並撥打110,告知情形,保護自身權益
說穿了 就是有牌流氓
我本身支持目前警察的經驗法則. 臨檢時再加強口氣與態度那就更好. 沒事的時候 大家覺得警察很煩. 出事的時候.卻怪警察盤查不力.
沒人否定警察不能盤查,但麻煩要臨檢盤查請拿出點專業而不是跟素人一樣,以為穿上制服就跟太上皇一樣愛怎麼查就怎麼查!
我還遇過,剛停好機車,警察衝過來拔我鑰匙...過了十秒跟我說認錯人,鑰匙丟了。就跑了的..............
這種濫權是可以上訴的但不要寄望能有什麼處理畢竟公務員也是怕死的每天上班下班的沒事渡過沒事就是好事
這個可以告警察濫權
我是覺得這個很難告成,畢竟也就十秒左右,也沒敲你東西或怎樣,搞不好真的是認錯。
@@venkayoung2987 但是可以要求道歉吧@@?
社會與論才是重點,當大眾都認為「你沒做有什麼好擔心的」,「沒帶xx,被搜一下會怎樣嗎」。這些大眾與論,往往讓警察對搜查盤查時,容易有無限上綱的作法
希望能有法條不只保護人民也能保護到,辛苦臨檢的警察,也希望台灣能重視倫理道德教育,自然好人變多,讓不擇手段賺錢的風氣消失。
請問如果警方越矩了,人民是否提告或該如何處理?
錄影跟要求異議單你不能動手 但嘴巴上要一直講我拒絕盤查你現在違法盤查 之類的 之後訴訟的時候警方就不能說什麼:你沒有拒絕 以為你自己同意搜索這樣勝訴的可能性大一些雖然台灣官官相護 基本上不可能打贏這類訴訟 但也許你會成為那少數人但在美國很常有警察打輸訴訟 政府賠錢的新聞
感謝製作~
結果半年後2021年四月就發生桃園無故盤查女老師,跟台北松山分局縱放鬧事四海幫分子和不心小格式化證據,這些都說明警察裁判兼球員的争議沉疴己久。
竹X市X分局,就是這樣的一個,經常性做違法攔檢的黑衙門之一。
好難喔~真辛苦!
最後如果我一直維護我自身權益 都不配合艘查會不會被帶回去揍?最後會變怎樣?
派出所不敢說,警局肯定不會,會直接放你走
先錄影自保,警察持續違法盤查就當場撥打110報警請其他警察來,如果已經有傷害事實就提告。警察最喜歡咬定人民不願意惹麻煩,所以動不動就濫權了,如果真的遇到這麼野蠻的警察,請硬起來不要輕易放過脫下制服也不過是平民的人。
政風室電話直接打下去
手機拿起來拍,直接嗆告,現在的檢查官跟法官不是站在警察那邊的
Po身上9成沒帶異議單 會誘導你回去局裡開給你 要你簽自願搜索 不用管他 叫他請支援較其他警員帶異議單來
說真的,我到現在沒有被警察,突然叫下來盤查過,或是臨檢要求看後車廂或是行李箱,而且警察隨口問一下了解一下,配合給看個證件就沒事,自身沒犯罪幹嘛浪費時間在那邊跟他耗?主動提供證件,給警察看一下沒事1分鐘就離開了,你在那邊跟他說依照法律怎樣,我不想配合你怎樣的,然後警察更覺得你奇怪,更拖住你浪費更多時間,這樣有比較划算?再說,將心比心警察也是在做份內的事情,何必為難?
沒有合理的理由 警察怎麼可以去臨檢別人呢? 明明是警察做錯事情 那是違法臨檢盤查
人民本來就可以拒絕人民本來就沒有義務要配合警察拒絕臨檢或不配合也不代表別人做賊心虛
乖乖配合警察幾分鐘就好沒事?不配合會把事情弄的更麻煩 做賊心虛?如果今天你遇到壞的警察 你不會很緊張非常害怕嗎? 你感覺來者不善 你選擇配合警察臨檢盤查 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樣可怕的事情 有些警察會陷害栽贓人民 搞死人民
打電話到警政署督察室就可以了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明白自己的權力卻放棄不行使 、那叫:高尚。因為不明白自己的權利、 讓自己的權利睡著。進而受到傷害那叫:悲壯懂法、守法兩個一樣重要。法律規範內的權利、義務都必須要明白了解。很多時候警察、公務人員、只會跟你說你有哪些義務 。你有哪些權利、他並不會提醒你。你要自己知道明白、 才能及時的行使自己的權利。請問以上這段話、 您認同嗎?
危法警察太多了!民眾該加強自身權益!由其是愛危法的警員直結對它們提告或提疑義!
曾經因為騎太慢被警察懷疑酒駕..他攜帶的酒測棒沒測到又呼叫支援帶大台的來..前前後後浪費了我20多分鐘..(當時手機還只能拍照),臨走前還說:我有聞到酒味啊...還是再換一台?
我也是一樣 明明測到0 還放話有聞到酒味 要我小心點 =.=
真扯
我被不當臨檢二次...一次是坐在路邊的座椅(晚上)、一次是上公廁(白天),都是莫名其妙要我拿出身分證。沒有理由,看誰不爽(或自己不爽),你隨時都可能被惡警臨檢。
最會在騎車當街攬車,説你有酒駕。低等素質。
為了抓酒駕,設酒測攔檢站隨意攔車做酒測是不合法。美國警察會在酒吧附近看到有人走路不穩的進入駕駛座發動引擎 才會進行詢問,警察懷疑某人也只能注意觀察,就像非法移民也無權盤查。
00:20
那只是褲子吧
我好像看到w了😂😂😂
行家
請問警察非法盤查時 可以帶你回派出所三小時嗎
不好意思我是來看李菁琪律師的😘
就喜歡你的老實
真的~律師好漂亮!!!
@@stanley120424 我有她的合照~嘿嘿😁我的哀居matthew_wu_1002
@@Matthew_1002 我想要律師的ig啦!!!
@@stanley120424 你打bettercallzoe
比較好奇,臨檢開始錄音錄影到底要怎麼合法說服警察
最討厭遇到 山蟲 的臨檢 口氣超差的
支持禁止警察盤查 除非民眾手持槍械
可笑的是這些當警察的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違法
警察本身都有觸犯強制罪問題,被陳情的員警都該被叫去議員服務處解釋跟質詢才對,並不是上級長官出面質詢才對
大多數在路上的警察執行公務的態度,多不太尊重人民的感受,公務人員這樣跟民眾大小聲,好像每一個被他們臨檢的人,都可以事先(因他們的執行公務)我們可以被當做犯人。
包被攔查的方法 只需跟條子對上眼 就可以了流氓問你跨啥洨 條子問你要證件自己試了很多次....
你是先知嗎? 中壢廢警,就是這樣+過肩摔對付女老師的
認同
反正一定會有人說 沒做虧心事幹嘛怕警察搜
警察自己最常講了
@@abc-zd9og 是阿 上次就遇到了在家附近停好車 警察過來說看證件我也配合了突然直接說阿我聞到怪怪的味道叫我配合他搜車 ==整個很傻眼 我說車不可能給你搜的不然我現在直接去驗他又不要 跟我在那爭了快10分鐘
@@張張-t1r 留議員電話,當下請議員來處理,員警幾乎都會怕的,這樣議會開會時才會知道如何要求員警改善職權上限
因為有些廢警態度很差 看了就不爽😕
@@張張-t1r 那種情況已有妨礙自由跟強制罪問題了,沒有搜索票就沒有權力作其他事的
法規是這樣沒錯,可是實際上當你不同意他檢查車輛,他不會放你走,他會用妨礙公務威脅你,或者說不同意可以,那跟我們回分局調查
對啊 跟他槓起來沒完沒了自找麻煩
直接走人他敢強爆就是黑社會
就是一群知法犯法的警察🤦🏻♂️
正常行業最好是朝九晚五啦不是朝九晚九嗎QQ
而且如果朝九晚五不是更有時間去玩嗎?
我目前....09:00-23:00....
QQ
1.釋字535號易生危害場所的尺度跨越太大,2.警職法第6條,合理懷疑的尺度也太大,3.整個報導全都在講民眾如何能不配合警察執勤而不是自保了,民眾把警察當敵人可能只有臺灣有,沒做壞事的好好配合檢查一下一二分鐘就可走了對臺灣人好像不容易做到,自由不是無限上綱對抗公權力的。自己沒喝酒曾被酒駕攔查20分內遇到3次,也在捷運內嚼口香糖忘了吐掉,不是故意的違規右轉,好好配合攔查全都沒事兒
台灣警察再值勤他們都是先把人當犯人看,而忘了無罪推定論,學校教的沒學好就出來值勤真的好嗎,是在保護人民還是騷亂人民。🤔🤔🤔
連站在路邊等計程車都會被臨檢,通常我都拒絕配合他們,並要求警察提供臂章號碼!
優質節目
警察穿的背心 後面印的那是啥字?
所以晚上上完班不能出門該被懷疑 所以刺青就該被懷疑有注射毒品
警察除了偏見還有刻板
其實也不能說刻板或偏見,毒蟲或八大相關的真的就晚上出沒居多,而且確實外觀上有很多共通點。如果要客觀來說,符合這幾種情況之一就會被攔查:1.違規(車體改裝、沒戴安全帽、違停、未依號誌行駛這幾種常見)2.深夜群聚3.深夜未歸,長相太幼像未成年4.危險三寶駕駛5.酒味濃厚6.帶危險物品被看到(球棒之類容易拿來械鬥的器具)7.其他明顯可疑的行為如果你都不是上述原因被攔查,那警察攔查確實比較不恰當。
@@venkayoung2987 我覺得你可以再自己審視一下自己打的那些話 到底什麼叫偏見以及刻板
@@呆頭-y2f 真要說的話,你打「警察除了偏見還有刻板」也是一種偏見及刻板,因為你藉由部分警察違法搜索的案例,來認定警察是有偏見和刻板印象的。道理同因為刺青和夜出的不良份子較多,因此容易被警察攔查。
@@venkayoung2987 所以我說互相啊 他們刻板我們就不能?
支持警案不開單 不盤查 不巡邏 不抓人
03:54 講幹話嗎 以為工作都是只有朝九晚五 大夜班是不知道嗎你們臨檢就是在上大夜班 歧視就歧視講一堆有的沒的
應該是要教育警察勿觸法濫權吧!怎麼是要市井小民要提防警察呢?
只要不是以現行犯逮捕 或是有具體理由懷疑你是嫌疑犯 警察沒事把你攔下來 是不能隨意要查你證件的這不是刁民 而是自己權益 因為警察有可能只是無聊 或是看你不爽甚至連"看起來可疑" 都不是個合法的理由願意配合是你的自由 願意配合是因為我想 而不是我有義務配合警察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那叫做 奴可惜台灣有這種意識的人太少
我還遇過機車被偷報案,調監視器看到小偷直接牽走,最後是自己花時間找,在家附近的某公寓停車場找到,然後還特別跑去報案的分局請警察跟我一起到現場,然後分局的警員就叫我把車子騎回去就沒然後了~偷車賊勒???
警察會不知道這些嗎?只是當他覺得有機會得一個功勞的時候,他怎麼可能理智跟你照規矩?
正解,待過的人都知道內幕就是如此,還有就是上級施壓。
老一輩的人就知道警察的歷史,在台灣持續好幾年騎機車酒駕被攔都是兩三台機車包圍,這是甚麼概念呢???白天也攔晚上也攔,這是警察完全針對特定人進行車牌辨識及跟蹤,統計數據上100%完全因為積效跟獎金,很多人根本是在家喝酒去買東西,像我個人出去喝酒早就不騎車開車了,講給法官聽完全不理案件內容,只依據法律條文3犯叫做情節重大,我真的想不到連續兩次去買東西1公里內就被機車兩三台包圍,我國中畢業都知道絕對不合法,只說酒精度完全不理會出門不到2-3分鐘酒測而且行為正常,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為什麼又加2萬罰金,,,,,,害我沒有工作收入不管我是戶長而且有房貸跟養家的壓力,把我講的跟法條及酒精濃度多可惡,我出去喝酒就已經改了好多年不開車騎車了,還要境管!跟法官講完全雞同鴨講不理會,當我白癡不存在一樣,在警局不能通知家人,這惹警察不高興留到晚上10點才送!2萬元,吊銷駕照,關4個月,這是不出去喝酒,在家喝酒買披薩,買罐頭的兩次都不到1公里,法官裁定書指我十惡不赦所以要我失去工作無法養家,房貸沒繳先繳2萬,在吊銷駕照,不讓人通知家屬跟向老闆辭職,但書可以這樣子搞嗎???我老婆是外籍新娘國語又不好,一星期後去報警才找到我!對比為還國家安全的向心這是一個甚麼爛國家????
其實也大可不必把警察都妖魔化,台灣的警察除了搞不太清楚自己的界線外,我們自己沒有犯罪也不怕被查,只是這件事情沒有釐清,沒有對警察做好教育,有的時候耽誤時間,擾民等等,都是問題,這節目很好,也可以讓大家了解遇到警方違法臨檢的時候該主張什麼權益。
不只是擾民而已,違法搜索是犯罪304強制罪、307違法搜索罪,要是當差當到被告很糗
台灣的警察除了搞不太清楚自己的界線外.這句話是重點.你的本職學能沒學好.被糾正.反而見笑轉生氣???而公權力在此可以無限放大.犯了錯的人繼續練查緝開單.受害者拿著異議單花費金錢.時間跑法院.發現你沒錯反而要負出更多.對立就會越來越多.衝突也越來越大.只希會能在警察執法的公正性上能努力進步.而對犯錯的人也有懲罰機制.
不是要妖魔化警察,警察代表公權力,連自己的本職學能都不清楚不暸解也學不好,這要怪誰?還不是少數⋯真的是有夠可笑的⋯
我被警察偷改筆錄、又被侵損我的權益、由警員、隊長、督察室、全部我都有錄音及文字訊息證據、但是官官相護、我還是被凹了。沒人願意去得罪警察惹麻煩、因而至今我仍心有不甘、死都不會瞑目
說不同意搜索警察一定會說 你在怕什麼啦 猜都猜的到會回什麼了 人權只是警察給你 你才有的 台灣根本就是警察國家
曾在12點多載上小夜班的女友下班被後方警車追上攔下問我這麼晚了怎麼還在外面!我回應。。。我有違規嗎?還是我酒駕?難道現在還是戒嚴時期?這時間不能在外? 後來想想會被攔的原因,應該是開的車,開三門喜美,就很容易被攔🤣🤣🤣
我看過 只是開車的男駕駛 夏天純粹穿著一個所謂的吊嘎 然後身材很壯 一個員警也不顧車內有沒有人 就直接站在車前大喊下車 第二次看到他們什麼也沒做 直接掏槍作勢要他們下車...我那時邊走在斑馬線上...看到覺得很傻眼 身材魁武穿著吊嘎的男駕駛錯了嗎?
那是你看到的。如果車牌查出來是通緝或失竊車輛又或著是有涉刑案這些你又看不到。
你說的狀況有點誇張應該有其他原因20幾年前遇過少年隊大概類似這狀況而且我跟我朋友只是正常學生 我們都長得不醜也不壞 打扮穿著也正常但有一說一 你現在說的狀況 我還是認為應該有其他原因
@@uss.enterprise2973 這確實有可能
聽說 還有拿過期異議表 網路上是9/2發生的
警校裡都會教學生要依法行事,但是到派出所時警察的學長又會教他們學弟便宜行事,反正多數民眾不懂法律,只要態度兇一點,很多都會乖乖配合,就這樣一代傳一代,這些違法盤查暴力執法的傳統,就被這些學長傳給學弟,學弟又繼續傳承下去!
除非有搜索票不然不能隨便搜,三十年前就有的法治教育
@@lee1289 還有強制逮捕😊😊😊
戒嚴時期 警總 留下的產物,民主化快30年~黨國體制殘毒還沒完全消除……
警察兇人民 突襲人民臨檢盤查 讓人民非常害怕選擇配合 威脅恐嚇 誘導式話術硬逼民眾配合臨檢盤查 這種半強迫方式 人民也是可以提告跟申訴處理 選擇配合 不知道警察後面會做出什麼樣可怕過分誇張事情出來
@@lee1289有無令狀搜索
愛說笑
臺灣警察專業的根本沒幾個
只有在找機車開紅單時最專業了
公共危險萱萱很專業
幹真的 國營事業不是開玩笑的
沒有人:
萱萱看到機車:公共危險
欸這是真的餒!一堆路邊停車的影響到車流的不開 開一堆機車的
@@louisy6892 當然
我在華西街吃宵夜時
警察在路口抓未依規定左轉的機車
然後 他旁邊30公尺處的紅線違停汽車都視若無睹
警察執勤是就沒有隱私權了
所以被攔查的民眾是可以錄影拍照存證的
別被唬爛什麼肖像權之類的,阻止民眾反蒐證。
這個我贊成,
但我反對不能搜汽機車
汽機車是私人空間喔 跟搜身 搜家一樣的道理
@@亂七八糟-s6e 除非持有搜索票 就算有搜索票也是要看內容
我反對搜住家,但交通工具不反對。
台灣要修法更改,亂七八糟,
都民主時代了,又能錄影,
別搞的跟死刑一樣。
公眾場地本來就是能錄影自我保護,沒有隱私問題的,
台灣警察攔查是依靈感看長相,不是依法,但他們的口頭禪卻又是依法行政,不信你問他依據哪個法,他也答不出來
影片中警察說偵查不公開不能拍攝,害我笑到噴飯
全世界警察都这样…看到美女帅哥心情都变好,就不想查了
@@tedsky9390 美警不會啊 會的都被免職了xd
說出偵查不公開,就知道他有多低端了…
取代檢察官變成偵查主體,笑掉大牙的行政警
@雙月星 了解他負責職權的法律 可以?
現在的廢警(好警員還是有的)都喜歡用法條唬人,問他法源又用糊弄的,斷章取義的,然後面對比較重大的事件又閃得快,專挑軟柿子吃。
最後一句中肯!
警察執勤當騙子,難道不用處罰嗎? 當警察為何不能光明正大? 一定要用騙的? 到時被投訴才知道麻煩大了
原來警察認真查緝犯罪 也被炮轟,民眾一堆也是交通違規大王 沒什麼資格說警察爛
@@吳極 人民違規會被罰錢,警察攔錯人會被罰嗎?
@@dadd7477 會罰才有鬼,官官相護。所以才有句銘言民不與官鬥。
所以得要敦促警政署,好好教育這些警察!!!! 要上課,要考試,靠評分,要核查。
所以得要敦促警政署,好好教育這些警察!!!! 要上課,要考試,靠評分,要核查。
警政署長都曾經被內政部長依偽造文書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個署長自己都有問題!
優質報導
沒寫異議記錄表 也可以提訴願 行政訴訟喔
順帶一提訴訟是提確認處分違法之訴
會有人浪費時間去處理嗎?美國會有人這樣做是美國政府會賠錢,而且賠不少,台灣並不會,所以訴訟根本沒屁用。
正常行業都是朝九晚五?
以前做餐飲收完都半夜三點了?
怎?做餐飲不是正常行業?歧視我們這些晚班的?
是正常行業啊,沒有說不是正常行業,只是上班時間不正常而已
7-11QQ原來也不是正常行業
總之員警還是有警總時代的觀念啦
我在夜市擺攤也不是正常職業了qq
警察:我們覺得不正常就不正常啊
個人自身經歷,同期一堆同學考上警察,遇到案件該用何法條都不知道,常常來電詢問,解釋完了還問為什麼,非常可笑,所以說能奢求他們的法學知識能到什麼程度
現在很多民眾都知道可以錄影存証,就警察不知? 派出所是沒有做勤前教育嗎? 盤查、臨檢的法律就那幾條,背一下有困難嗎? 一定要搞到經常被當事人投訴才爽嗎?
真的⋯一堆連正確的刑事法條文都不知道⋯也真不知道怎麼學的!
想到以前還是大學生時半夜騎車在外面被警察攔下,被問身分證號碼,還被要求看身分證,開車廂與包包給他們看,那時跟他們說他們無權這樣要求不給看,警察呼叫附近另2名警察包圍我,恐嚇若不給查要將我帶回警局24小時慢慢查。
對比後來我開始上班,某次深夜加班很累開車亂晃,當時包包亂丟在副駕駛座,包含能我的職業相關證件也在副駕,一樣被警察攔檢,另一名警察剛問我要去哪,另一名拿手電筒在照我的車內,看到丟在副駕的職業證件,開口問我職業,另一名警察原本要問我的身份證號碼也不問了,反而關心我,那麼晚不要開車亂晃危險,快回去休息吧。
現在想來,這種差異真的很大。
希望有些警察口氣好點 林北沒有欠你
對...態度好點基本很樂意配合檢查,畢竟治安好我們民眾自身安全才有保障...
有遇過態度好的 真的是雙方都配合 啊年輕警察真的比較多好的 老的都好兇 沒欠你欸
但也要有些民眾口氣要好,警察也沒欠他們,一堆違規,反而更兇,警察比他們更兇,就PO網、投訴、找議員,只為了不想被開罰
我就遇過⋯酒測臨檢完還進一步搜身搜車,酒測值0就該放行了。浪費我一堆時間,以後死都不會配合了⋯(我也沒刺青、染髮還開很普通的車,到底???)
真的 我有碰過垃圾警察
可能你長的像壞人吧
找議員陳情ㄚ
叫越權員警去議會備詢,說出任意搜身原因
還以為在美國才會發生的事
結果台灣也淪落成這樣..
美國發生失蹤和被害死亡未破懸案太多,臨檢到有前科就更不要輕易放過!
台灣超多的,你有空去警局逛逛看看刑警的素質更可怕檳榔滿口爛牙
@@mendax5806 真的有時看到刑警 比壞人更像壞人 俗語說面由心生 真的懷疑這些人能夠公正執法?
@@user-ddkaidd 難道刑警只能長得像你覺得的??什麼叫像壞人?你認定就算?
@@林柏滄-g9x 呵呵 你愛講甚麼就講 你的自由 沒錯 我不能從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去初判一個人他是好人還是壞人 這對他不公平 但是我絕不會初判一個穿著七逃人裝扮滿口髒話咬著菸 檳榔的人 身上還標配斜帶側背包為一個好人
為何這麼多人討驗死條子,不是沒有道理,我曾經在2016年吧,我在萬芳醫院的捷運站,我拿者一個全聯福利中心的購物帶2個,我就遇到,2個死條子,他們好像是捷運站,定期臨檢的死條子,他們就要我,出示證件,我說警察先生,,我並沒有做違反的事情,我不過是要在捷運站裝水而已,結果,死條子中的老鳥句然説,我何理懷疑你,還要我配合出示證件,還説不配合,有權利,帶我去警局,最後那個死條子,居然説,他是為我好,因為看我像流浪漢,怕我死在這裏,我真後悔,我當初沒有寫捷運站的客訴單,條子不死,台灣不會好,
你以為 有法律就能捍衛權益了嗎?
第一點,警察(不論是否真警察)攔車都不得開走,否則會被開妨害公務
第二點,警察(假設第一點成立,是真的)要求出示證件,要求下車,都不能回嘴
所謂逾越法律,都說不過妨害公務(這是當下警察自由解釋),是能無限上綱的惡法
所謂警察覺得有問題,還是警察決定,你覺得不是就用妨害公務帶走
假設你被迫下車,權益受到損害,之後警察搜到的物品一樣算數
(強迫下車屬強制罪,任意搜索與拍照還有機會侵犯到妨害秘密跟肖像權)
假設你被攔下來是因為違規,警察沒有證據或亂說話,一樣是先開單
之後再叫你去申訴(警察可以誇張到什麼單都可以開,網路上都有例子)
第三點,即使你權益受到極大侵害
再申訴或訴訟過後,責任歸屬是屬於政府機關而不是當事人
政府會賠錢給你,但你永遠不會得到那位(些)警察的道歉
責任最終不歸給當事警察(所謂記過調職,是上級為了掩蓋社會責任作的處置)
因為警察是公務員,所以擁有公權力還有責任不直接歸屬的事實
總結來說,人民就算萬法上身,也說不過公權力一個妨害公務
也敵不過違法盤查搜身,因為違法盤查的受害者肯定是實務面弱勢方
所謂申訴,只是彌補受到的損害而已,對法治社會的進步完全沒有效果
法學觀念極差
警察攔車需要告知事由
未滿足表明身分告知事由兩項都是違法盤查
隨時想走就走
不能走就告警察強制罪
只要報案就是檢察官去找警察麻煩了
在沒有逮捕.帶回警局核對身分.保護管束.搜索票這四大前提下
是沒有必要下車
就算硬要逮捕
到警局馬上主張提審法
24小時內警察一定要送檢察官及法院
警察威風就只有到警局的路上而已
另外補充兩點
1.台灣法官很吃毒樹果實理論
在違法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
所以並不存在什麼搜到也算數
2.合法盤查情況下警民雙方都不能主張人格權(就是那個翻篇六法全書都沒有的肖像權)法務部早就在法檢字10204503780寫的很清楚
地方法院 雄秩也有解釋過民眾反蒐證
公務人員執行公務時人格權是受國家約束的
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別太依賴社會大學的歷練
那是沒屁用的
最最最重要的是
如果警察盤查.臨檢時有問題
就馬上打110報案
警察並沒有你想像的囂張
他們還是怕檢察官跟法官的
@@阿魯巴吉魯巴
網路上都有例子啊
什麼四大前提,真的笑死
手銬先銬上去帶走才是真的
@@Anzs1152 網路上有例子
你有看後續嗎?
你有確認他們訴請提審嗎?
少看新聞資訊
多看判決書
新聞跟網路只會告訴你前半段而已
不懂的捍衛自己權益
神都救不了人
還是你讀的六法全書跟我不同部?
@@Anzs1152
警察觸犯強制罪,找議員陳情警察也是被訓斥的份
員警喜歡被訓斥就慣性違法亂紀ㄚ
我曾在路邊被兩個警察要求出示身分證,我反問他們為什麼要看我身份證,其中一竟然說我覺得你很可疑,我毫不思索直接回嗆我也覺得你們兩個很可疑,並要求他們自己把臂章號碼抄給我,他們竟然不敢,後來他們要把我銬回去,連警車都叫來現場了,引來一堆民眾圍觀,最後他們只好離開!
支持提告跟申訴處理 支持上訴到底
話術跟口氣也很重要 一附把別人當罪犯的口氣在問話 不是每個人都能吞下去的
為了那隻駱駝,竟然反覆播了十幾次,,我是不是該去吃藥了???
警察這種行為,10個通常就有7個這樣強行強制執行,25年前我遇到臨檢,警察一看到我話都沒說,直接強制動手壓制我,還強迫我認我不知道的罪😅
看來除了法律知識
還需要培養戰鬥技巧跟強化身體能力才可以呢!
反對強制臨檢是一回事,說你沒做過甚麼被強制壓制這樣編故事就不太正常了
個人持不同意見 本身沒犯罪 配合一下讓警察檢查一下 也算協助維護治安
一直在追求 自己的權利自由 讓執法難度上升 是變相掩護罪犯 .
同感 行得直坐得正根本不用怕
為什麼我們台灣的警察 在這麼資訊透明的世代裡 還是敢明目張膽的濫權執法 還強調自己依法行事
一群法盲警察,你期待他們知道自己在執什麼法嗎?真的懂早就去考其他公職像是司法特考、調查局或司法官律師了!
我有一次晚上走在路上(晚上8點多)被警察檢查(對方也沒證明自己是警察) ...身分證.還搜我身體 ..我覺得很可怕 ..我也成年只是走路 就被這樣囉 ...希望警察只能執法範圍 只限於法律中.. .超出應該是無權~國家警察不是就應該執行法律的嗎? 警察也是人民聘請的不對嗎?
當初4年前我在台北萬華附近走路上班也是遇到台北萬華分局的菜鳥員警盤查他也是搜我身體以及要看我的包包,這樣該員警是不是也濫用職權越域範圍?假如我跟他去警局它這樣是不是又有理由?
我凌晨停車在路邊,警察未經我同意直接就開我車門要我出示證件,我整個都氣爆了!
朝九晚五招你魂啊,乾你以為每個人上班都能那麼好哦
警察的基本教育真的有待加強,作為中華民國的執法人員應該執行中華民國的法律而不是自認為的法律
這套文化從清朝到北洋政府在到國民政府是一脈相承,大陸的公安也是用威權在執法……
執法人員一直是在根據中華民國傳統在執法,只是 中華民國法律 改變了!受到西方世界影響,逐漸去中國威權化傾向西方法治化文化靠攏。
結論是你會聽到 我現在合理懷疑你有犯罪之虞 依法盤查 抗拒不是說回派出所就是一直耗你時間 大部分人都想省事省時間硬要 就讓他查讓他搜 所以知道法條又有何用
演算法帶我來看~
自從最近兩則關於警察的新聞,除了那些安守本份的警察之外,其餘的我都不再相信⋯⋯⋯
所謂的規范 是自我教育 而不是放置民眾跟執法員爭執
彼此,彼此,弟兄平安,1,烏龜怕鐵鎚,死好2條子怕憲兵,死好,3,丟人現眼死條子,4,裝備齊全被砍死,橫批,雙殺,你們認同嗎,今日暫時交通至此,共勉之,感謝主,
我只知道主持人身材很好
20年前就說過了 台灣絕對是退休天堂 很多通緝犯在台灣都沒事
硬了
微微一硬 以示支持
微微一硬 以表禮貌
駱駝蹄,找好久了。
以前報案遇到過想吃案不然就息事寧人,擁有權力的人卻做不該做的事真的很可怕。
低級警察,素質低。
還有較深色的膚色也非常容易被攔停。
5:45 時說到,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沒有搜索票的搜索你,第一個你同意,第二個他逮捕你。
這時卡到一個問題,若你不同意被搜索,警察是否可以用 "妨礙公務" 罪逮捕你,然後再進行搜索呢 ?
不能喔
不同意搜索是人民義務或權利
所以不存在妨礙公務的問題
只有妨礙他們的非法公務而已
不同意配合違法搜索,如何用拒絕配合依法執法來拘捕
不出示證件才會有妨礙公務問題
警察好生好氣的講當然我爽的話可以配合阿 阿重點就是有些警察 很喜歡刁人 舉例改裝好了。就算你排氣管檢驗通過 或者原廠就這樣,他只要不爽 就是先開單要你去裁決所申訴。然後在那邊靠北依法行政。 你不能拿他怎樣。我不爽配合他給他搜也是我的權利。人是互相的,自己都不依法行政了來跟小老百姓要求? 看看多少警察開單就是鑽那些不合理的法規來開你單,被開就認 反正鬼島法律就這樣。你可以要求我去申訴,人民當然可以報你上政風督察室。
警察會不知道這些嗎?
別傻了,警察比一般人民都了解公民權。
之所以會踩踏著公民權的邊緣線執法,是因為知道人民大眾都不喜歡被盤查,如果好 聲好氣的詢問,十個有七個不鳥你,所以才會用『勢』來壓人,用職權來威逼一般民眾,進而達到完成盤查的任務。
在警察職權教育時,原本這一套是用來應對黑社會的不良份子的,但是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難以規範快速轉變的多元化民生社會,所以為了達到效率最高化,只好把好人壞人,男人女人,大人小人都通通標上黑社會標籤。
再以除罪化的方式通過排查去罪,不願意配合或是不能証明以及證據薄弱的就把你當做罪犯處理了。
很多警員也知道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非常不好,但是想到上司的責備,想到這個月的績效,想到每每被取消的休假,再不好也得去做了。
這是警務系統跟不上時代的表現,再不改革只怕悔之晚矣。
那是警政機關的問題,為什麼人民要順著警政機關?要這樣搞就只能說被告活該,為什麼要同情這種警察?警察人員不足是自己的問題,關民眾什麼事?還要民眾體諒它人員不足?那是民眾該擔心的事嗎?同樣的,警察裡面的制度運作也不關民眾的事,既然為了績效要胡搞瞎搞,那被告也是剛好而已,怪誰呢?怪警察自己吧!
三重的警察最糟糕。違法越權最嚴重!
臺灣四處都一樣。低等素質。
我大馬前總統,說為了因應國際化,把警察特考四等的刑事訴訟法改成全英文,現在的警察難怪一直違法,我大馬前總統的傑作
補充:結果警察英文也沒變好,英文一條龍寫過去,用其他專業科目補起來而已。
髮型設計師需要一杯星巴克
還要時不時去日光浴將皮膚曬黑才符合公式 黑+星巴克=safe
我沒有被臨檢感到不舒服的經驗
我支持警察盤查須依法有據
民眾可行使權利拒絕非法盤察
讓我想起前陣子走回家的路上也突然被要求出示身份證,問怎麼了也只會說沒什麼事但你身份證要拿出來看,後來他們發現我身上的醫院工作證才放我走但還是堅持不說欄查我幹嘛,搞的我滿頭問號。XD
攔你可以做業績,
瞭解嗎?
可能你長的和他們想抓的人有一點像
@@goldstar5396 為了業績可以不附理由違法盤查嗎?
@@MMMMMM-tp9wl 對他們而言,是。
對不重視自己權益的法盲民眾而言,也是。
警察目前濫權的執法方式,和中國、香港等專制國家的警察有什麼不同?大法官曾對警察僅憑自己的直覺任意臨檢,提出違憲,但台灣號稱法治國家,竟然連執法的警察也不懂,並違法扣押,限制人身自由,更離譜的是,分局長還力挺,這就是白色恐怖,警察的法治教育似乎還停在白色恐怖時代,法治教育似乎要再加強,避免重回白色恐怖時代!
拒絕違法搜索 然後都被帶回警局
請問影片6分鐘整出現的那一張請說出我不同意搜索的紙本哪裡有或是有檔案!感恩!
以後我帶毒品還是穿個西裝好了...這樣應該不會被懷疑
檢舉
跟黑人拿辛巴克一樣
你可以藏在水箱,要低調
樓主你這樣反而更奇怪 穿警察背背制服就好了 不用擔心被攔檢 你還可以臨檢別人 😂
不過這真的是需要修法,不然人家在車上放槍,一句我不同意搜索,就可以避掉法律責任,實在是不應該。
希望這支影片上傳的目的並不是教惡人如何拒絕警察盤查、搜索,而是正視法律目前的漏洞,推動修法的助力之一!
本人於2月份經過臨檢站,受到警方路檢直接要求下車,本人拒絕下車但配合報出證件後得知駕照已被吊銷,便在車上接受紅單罰單,途中問警方是否能請朋友來幫忙開車,一開始警方答應,後來我簽了紅單都還是在車上依然拒絕下車,不久後朋友到場我便問警方那我可以走了嗎?此時警方改口說要扣車,我便詢問依據何法條為何要扣車?此時朋友勸我下車給警方面子,後來便下車繼續詢問法條依據,但是沒有警方人員能回答我,後來更有警方說今天不是來跟我上法律的,我聽了後又問、那我何時能夠取車?此時有警方回答最快5天,我當下打給車主(我太太),請她立刻到現場,並明確告知警方等車主到場再做後續的處置,便立刻回駕駛座上,告知警方稍等5-10分鐘請車主到場,他們不斷的跳針叫我下車,此時我的駕駛座旁已被包圍,我還是強調等車主到場,並詢問警方扣車的法律依據,還是沒人能回答我!此時一名警察重擊我的玻璃告知我再不下車依照妨礙公務辦理!我的天!我朋友來了你們不讓我開走,現在還要告我妨礙公務,我已經快搞不懂狀況了,但是我依然保持我的訴求請警方稍等五分鐘,並請他們冷靜一點,很顯然沒用,只聽見一聲動手,然後我就被5-6名警察拖下車,雙手反銬,硬說我有酒味逼我酒測!
數值當然是0!然後我就看到警察趴在我車內搜索,我不忘補上你們是非法搜索!一個警察硬說是附帶搜索,然後我直接被強押回派出所,在警車上,我太太打給我⋯⋯
1.警方未依程序告知依據法律扣車
2.我到派出所約4小時後才知道扣車依據法條
,但是法條後面接著說只要扣車根據隨著第三人到場使原因消失時,便可歸還。
3.強制罪,非法搜索
4.警方未搜出任何違禁品
我後來被扣了18小時,我覺得我非常倒霉,
無照駕駛是我的問題!但是我在10分鍾內就已請有駕照的友人到場,甚至20分內請車主到場,我知道會有人說我肯定態度不好!
我囂張是因為我完全合法,從警方第一句熄火,下車!並未解釋任何原因開始,我的確就開始有我的態度,因為在車上是我的權利,我下車站在路邊被你們問東問西的,會讓我覺得不舒服,我在車上回答問題,應該沒什麼問題,是法律准許的!大人啊!你們非法!我合法!我是不是可以囂張點?再來,不是來跟我上法律的,那就是要弄死我了!看吧!下車後就是慘!想搜我的車可以,1.搜索票 2.我願意!3.咱們對賭一個月薪水
長得難看就要下車跟你聊嗎?又沒菸味又沒酒味,連安全帶都有綁….今天如果修法,有前科的人,長得難看,又不在戶籍地的人須下車受檢,我絕對配合到底,但是我明知你是違法的,我要怎麼配合你呢?大人!
你有想過為何詹老師被扣9小時,結果是監察院糾正警局,警政署長在立法院被釘在牆上3小時,警察現在還在打官司,而你被扣18小時,結果什麼事都沒發生,兩者其中的差別在哪嗎?
竹北事件就是很好案例!
我就曾遭遇到該
市XX分局的惡質攔檢。
其實也應該明白一點。一個地方的警察可以讓你反問理由,也可以讓你同樣錄影,更有可能因為執法不當而有懲處。人民可以對警方不滿而要求賠償,甚至於改善執法的法律。這已經代表這個地方的民主和人權到了一個程度了。當你享受民主自由的時候,也希望人們能夠了解和體諒執法人員的危險,對於好的執法人員應該尊重
請不要再合理化這些行為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警察都不遵守法律 以後當警察 請測智商^_^
然後因為警察減少所以犯罪增加,這是你要的嗎?
@@9aaaaaaaaaaaaaaaaaaa 那也是沒辦法 不能為了降低犯罪率而違法搜查 不然你乾脆回到白色恐怖時代算了 犯罪率馬上降到極低
@@MMMMMM-tp9wl 修法跟戒嚴兩回事吧
@@9aaaaaaaaaaaaaaaaaaa 但今天影片的主角是警察 不是立法委員 討論的重點是警察不能違法搜查 至於要不要修法 那又是另一個問題 但無論如何 也不會改變"警察在沒修法的情況不能違法搜查"這一個道理
@@MMMMMM-tp9wl 你看過去有少年隊跟警總,治安多好
說應該配合的人,大概是沒有遇過真的很不舒服的臨檢經驗吧
我之前在建國高架被要求臨檢,我同意臨檢,但警方開始對車內所有物品小題大作
拿著香港保濟丸問我是什麼,說很奇怪很像毒品喔,完全把我當罪犯
在想當下如果車內有一把指甲刀我大概就會被扭送警局了吧
耗費我整整半個鐘頭搜車搜身,只因我"配合"搜查,我覺得根本就是在浪費我時間,為難我而已
建議之後如果遇到臨檢,可以配合,但先請警方出示證件並詢問所在分局
如果覺得自己受到不正當的對待,立刻錄影蒐證並撥打110,告知情形,保護自身權益
說穿了 就是有牌流氓
我本身支持目前警察的經驗法則. 臨檢時再加強口氣與態度那就更好. 沒事的時候 大家覺得警察很煩. 出事的時候.卻怪警察盤查不力.
沒人否定警察不能盤查,但麻煩要臨檢盤查請拿出點專業而不是跟素人一樣,以為穿上制服就跟太上皇一樣愛怎麼查就怎麼查!
我還遇過,剛停好機車,警察衝過來拔我鑰匙...過了十秒跟我說認錯人,鑰匙丟了。就跑了的..............
這種濫權是可以上訴的
但不要寄望能有什麼處理
畢竟公務員也是怕死的
每天上班下班的沒事渡過
沒事就是好事
這個可以告警察濫權
我是覺得這個很難告成,畢竟也就十秒左右,也沒敲你東西或怎樣,搞不好真的是認錯。
@@venkayoung2987 但是可以要求道歉吧@@?
社會與論才是重點,當大眾都認為「你沒做有什麼好擔心的」,「沒帶xx,被搜一下會怎樣嗎」。
這些大眾與論,往往讓警察對搜查盤查時,容易有無限上綱的作法
希望能有法條不只保護人民也能保護到,辛苦臨檢的警察,也希望台灣能重視倫理道德教育,自然好人變多,讓不擇手段賺錢的風氣消失。
請問如果警方越矩了,人民是否提告或該如何處理?
錄影跟要求異議單
你不能動手 但嘴巴上要一直講我拒絕盤查
你現在違法盤查 之類的
之後訴訟的時候警方就不能說什麼:你沒有拒絕 以為你自己同意搜索
這樣勝訴的可能性大一些
雖然台灣官官相護 基本上不可能打贏這類訴訟 但也許你會成為那少數人
但在美國很常有警察打輸訴訟 政府賠錢的新聞
感謝製作~
結果半年後2021年四月就發生桃園無故盤查女老師,跟台北松山分局縱放鬧事四海幫分子和不心小格式化證據,這些都說明警察裁判兼球員的争議沉疴己久。
竹X市X分局,就是這樣的一個,經常性做違法攔檢的黑衙門之一。
好難喔~真辛苦!
最後如果我一直維護我自身權益 都不配合艘查會不會被帶回去揍?最後會變怎樣?
派出所不敢說,警局肯定不會,會直接放你走
先錄影自保,警察持續違法盤查就當場撥打110報警請其他警察來,如果已經有傷害事實就提告。
警察最喜歡咬定人民不願意惹麻煩,所以動不動就濫權了,如果真的遇到這麼野蠻的警察,請硬起來不要輕易放過脫下制服也不過是平民的人。
政風室電話直接打下去
手機拿起來拍,直接嗆告,現在的檢查官跟法官不是站在警察那邊的
Po身上9成沒帶異議單 會誘導你回去局裡開給你 要你簽自願搜索 不用管他 叫他請支援較其他警員帶異議單來
說真的,我到現在沒有被警察,突然叫下來盤查過,或是臨檢要求看後車廂或是行李箱,而且警察隨口問一下了解一下,配合給看個證件就沒事,自身沒犯罪幹嘛浪費時間在那邊跟他耗?
主動提供證件,給警察看一下沒事1分鐘就離開了,你在那邊跟他說依照法律怎樣,我不想配合你怎樣的,然後警察更覺得你奇怪,更拖住你浪費更多時間,這樣有比較划算?
再說,將心比心警察也是在做份內的事情,何必為難?
沒有合理的理由 警察怎麼可以去臨檢別人呢? 明明是警察做錯事情 那是違法臨檢盤查
人民本來就可以拒絕
人民本來就沒有義務要配合警察
拒絕臨檢或不配合也不代表別人做賊心虛
乖乖配合警察幾分鐘就好沒事?
不配合會把事情弄的更麻煩 做賊心虛?
如果今天你遇到壞的警察 你不會很緊張非常害怕嗎? 你感覺來者不善 你選擇配合警察臨檢盤查 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樣可怕的事情 有些警察會陷害栽贓人民 搞死人民
打電話到警政署督察室就可以了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明白自己的權力卻放棄不行使 、那叫:高尚。
因為不明白自己的權利、 讓自己的權利睡著。進而受到傷害
那叫:悲壯
懂法、守法兩個一樣重要。
法律規範內的權利、義務都必須要明白了解。
很多時候警察、公務人員、只會跟你說你有哪些義務 。
你有哪些權利、他並不會提醒你。
你要自己知道明白、 才能及時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請問以上這段話、 您認同嗎?
危法警察太多了!民眾該加強自身權益!由其是愛危法的警員直結對它們提告或提疑義!
曾經因為騎太慢被警察懷疑酒駕..他攜帶的酒測棒沒測到又呼叫支援帶大台的來..前前後後浪費了我20多分鐘..(當時手機還只能拍照),臨走前還說:我有聞到酒味啊...還是再換一台?
我也是一樣 明明測到0 還放話有聞到酒味 要我小心點 =.=
真扯
我被不當臨檢二次...一次是坐在路邊的座椅(晚上)、一次是上公廁(白天),都是莫名其妙要我拿出身分證。沒有理由,看誰不爽(或自己不爽),你隨時都可能被惡警臨檢。
最會在騎車當街攬車,説你有酒駕。低等素質。
為了抓酒駕,設酒測攔檢站隨意攔車做酒測是不合法。美國警察會在酒吧附近看到有人走路不穩的進入駕駛座發動引擎 才會進行詢問,警察懷疑某人也只能注意觀察,就像非法移民也無權盤查。
00:20
那只是褲子吧
我好像看到w了
😂😂😂
行家
請問警察非法盤查時 可以帶你回派出所三小時嗎
不好意思我是來看李菁琪律師的😘
就喜歡你的老實
真的~律師好漂亮!!!
@@stanley120424 我有她的合照~嘿嘿😁
我的哀居matthew_wu_1002
@@Matthew_1002
我想要律師的ig啦!!!
@@stanley120424 你打bettercallzoe
比較好奇,臨檢開始錄音錄影到底要怎麼合法說服警察
最討厭遇到 山蟲 的臨檢 口氣超差的
支持禁止警察盤查 除非民眾手持槍械
可笑的是這些當警察的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違法
警察本身都有觸犯強制罪問題,被陳情的員警都該被叫去議員服務處解釋跟質詢才對,並不是上級長官出面質詢才對
大多數在路上的警察執行公務的態度,多不太尊重人民的感受,公務人員這樣跟民眾大小聲,好像每一個被他們臨檢的人,都可以事先(因他們的執行公務)我們可以被當做犯人。
包被攔查的方法
只需跟條子對上眼 就可以了
流氓問你跨啥洨 條子問你要證件
自己試了很多次....
你是先知嗎? 中壢廢警,就是這樣+過肩摔對付女老師的
認同
反正一定會有人說
沒做虧心事幹嘛怕警察搜
警察自己最常講了
@@abc-zd9og 是阿 上次就遇到了
在家附近停好車
警察過來說看證件我也配合了
突然直接說阿我聞到怪怪的味道
叫我配合他搜車 ==
整個很傻眼 我說車不可能給你搜的
不然我現在直接去驗
他又不要 跟我在那爭了快10分鐘
@@張張-t1r
留議員電話,當下請議員來處理,員警幾乎都會怕的,這樣議會開會時才會知道如何要求員警改善職權上限
因為有些廢警態度很差 看了就不爽😕
@@張張-t1r
那種情況已有妨礙自由跟強制罪問題了,沒有搜索票就沒有權力作其他事的
法規是這樣沒錯,可是實際上當你不同意他檢查車輛,他不會放你走,他會用妨礙公務威脅你,或者說不同意可以,那跟我們回分局調查
對啊 跟他槓起來沒完沒了
自找麻煩
直接走人他敢強爆就是黑社會
就是一群知法犯法的警察🤦🏻♂️
正常行業最好是朝九晚五啦
不是朝九晚九嗎QQ
而且如果朝九晚五不是更有時間去玩嗎?
我目前....09:00-23:00....
QQ
1.釋字535號易生危害場所的尺度跨越太大,2.警職法第6條,合理懷疑的尺度也太大,3.整個報導全都在講民眾如何能不配合警察執勤而不是自保了,民眾把警察當敵人可能只有臺灣有,沒做壞事的好好配合檢查一下一二分鐘就可走了對臺灣人好像不容易做到,自由不是無限上綱對抗公權力的。自己沒喝酒曾被酒駕攔查20分內遇到3次,也在捷運內嚼口香糖忘了吐掉,不是故意的違規右轉,好好配合攔查全都沒事兒
台灣警察再值勤他們都是先把人當犯人看,而忘了無罪推定論,學校教的沒學好就出來值勤真的好嗎,是在保護人民還是騷亂人民。🤔🤔🤔
連站在路邊等計程車都會被臨檢,通常我都拒絕配合他們,並要求警察提供臂章號碼!
優質節目
警察穿的背心 後面印的那是啥字?
所以晚上上完班不能出門該被懷疑 所以刺青就該被懷疑有注射毒品
警察除了偏見還有刻板
其實也不能說刻板或偏見,毒蟲或八大相關的真的就晚上出沒居多,而且確實外觀上有很多共通點。如果要客觀來說,符合這幾種情況之一就會被攔查:
1.違規(車體改裝、沒戴安全帽、違停、未依號誌行駛這幾種常見)
2.深夜群聚
3.深夜未歸,長相太幼像未成年
4.危險三寶駕駛
5.酒味濃厚
6.帶危險物品被看到(球棒之類容易拿來械鬥的器具)
7.其他明顯可疑的行為
如果你都不是上述原因被攔查,那警察攔查確實比較不恰當。
@@venkayoung2987 我覺得你可以再自己審視一下自己打的那些話 到底什麼叫偏見以及刻板
@@呆頭-y2f 真要說的話,你打「警察除了偏見還有刻板」也是一種偏見及刻板,因為你藉由部分警察違法搜索的案例,來認定警察是有偏見和刻板印象的。道理同因為刺青和夜出的不良份子較多,因此容易被警察攔查。
@@venkayoung2987 所以我說互相啊 他們刻板我們就不能?
支持警案不開單 不盤查 不巡邏 不抓人
03:54 講幹話嗎 以為工作都是只有朝九晚五 大夜班是不知道嗎
你們臨檢就是在上大夜班 歧視就歧視講一堆有的沒的
應該是要教育警察勿觸法濫權吧!怎麼是要市井小民要提防警察呢?
只要不是以現行犯逮捕 或是有具體理由懷疑你是嫌疑犯
警察沒事把你攔下來 是不能隨意要查你證件的
這不是刁民 而是自己權益 因為警察有可能只是無聊 或是看你不爽
甚至連"看起來可疑" 都不是個合法的理由
願意配合是你的自由 願意配合是因為我想 而不是我有義務配合
警察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那叫做 奴
可惜台灣有這種意識的人太少
我還遇過機車被偷報案,調監視器看到小偷直接牽走,最後是自己花時間找,在家附近的某公寓停車場找到,然後還特別跑去報案的分局請警察跟我一起到現場,然後分局的警員就叫我把車子騎回去就沒然後了~偷車賊勒???
警察會不知道這些嗎?只是當他覺得有機會得一個功勞的時候,他怎麼可能理智跟你照規矩?
正解,待過的人都知道內幕就是如此,還有就是上級施壓。
老一輩的人就知道警察的歷史,在台灣持續好幾年騎機車酒駕被攔都是兩三台機車包圍,這是甚麼概念呢???
白天也攔晚上也攔,這是警察完全針對特定人進行車牌辨識及跟蹤,統計數據上100%完全因為積效跟獎金,很多人根本是在家喝酒去買東西,像我個人出去喝酒早就不騎車開車了,講給法官聽完全不理案件內容,只依據法律條文3犯叫做情節重大,我真的想不到連續兩次去買東西1公里內就被機車兩三台包圍,我國中畢業都知道絕對不合法,只說酒精度完全不理會出門不到2-3分鐘酒測而且行為正常,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為什麼又加2萬罰金,,,,,,害我沒有工作收入不管我是戶長而且有房貸跟養家的壓力,把我講的跟法條及酒精濃度多可惡,我出去喝酒就已經改了好多年不開車騎車了,還要境管!
跟法官講完全雞同鴨講不理會,當我白癡不存在一樣,在警局不能通知家人,這惹警察不高興留到晚上10點才送!
2萬元,吊銷駕照,關4個月,這是不出去喝酒,在家喝酒買披薩,買罐頭的兩次都不到1公里,法官裁定書指我十惡不赦所以要我失去工作無法養家,房貸沒繳先繳2萬,在吊銷駕照,不讓人通知家屬跟向老闆辭職,但書可以這樣子搞嗎???我老婆是外籍新娘國語又不好,一星期後去報警才找到我!
對比為還國家安全的向心這是一個甚麼爛國家????
其實也大可不必把警察都妖魔化,台灣的警察除了搞不太清楚自己的界線外,我們自己沒有犯罪也不怕被查,只是這件事情沒有釐清,沒有對警察做好教育,有的時候耽誤時間,擾民等等,都是問題,這節目很好,也可以讓大家了解遇到警方違法臨檢的時候該主張什麼權益。
不只是擾民而已,違法搜索是犯罪304強制罪、307違法搜索罪,要是當差當到被告很糗
台灣的警察除了搞不太清楚自己的界線外.這句話是重點.
你的本職學能沒學好.被糾正.反而見笑轉生氣???而公權力在此可以無限放大.
犯了錯的人繼續練查緝開單.
受害者拿著異議單花費金錢.時間跑法院.發現你沒錯反而要負出更多.對立就會越來越多.衝突也越來越大.
只希會能在警察執法的公正性上能努力進步.而對犯錯的人也有懲罰機制.
不是要妖魔化警察,警察代表公權力,連自己的本職學能都不清楚不暸解也學不好,這要怪誰?還不是少數⋯真的是有夠可笑的⋯
我被警察偷改筆錄、又被侵損我的權益、由警員、隊長、督察室、全部我都有錄音及文字訊息證據、但是官官相護、我還是被凹了。沒人願意去得罪警察惹麻煩、因而至今我仍心有不甘、死都不會瞑目
說不同意搜索警察一定會說 你在怕什麼啦 猜都猜的到會回什麼了 人權只是警察給你 你才有的 台灣根本就是警察國家
曾在12點多載上小夜班的女友下班
被後方警車追上攔下問我這麼晚了怎麼還在外面!
我回應。。。我有違規嗎?還是我酒駕?難道現在還是戒嚴時期?這時間不能在外?
後來想想會被攔的原因,應該是開的車,開
三門喜美,就很容易被攔🤣🤣🤣
我看過 只是開車的男駕駛 夏天純粹穿著一個所謂的吊嘎 然後身材很壯
一個員警也不顧車內有沒有人 就直接站在車前大喊下車 第二次看到他們什麼也沒做 直接掏槍作勢要他們下車...
我那時邊走在斑馬線上...看到覺得很傻眼 身材魁武穿著吊嘎的男駕駛錯了嗎?
那是你看到的。如果車牌查出來是通緝或失竊車輛又或著是有涉刑案這些你又看不到。
你說的狀況有點誇張
應該有其他原因
20幾年前遇過少年隊大概類似這狀況
而且我跟我朋友只是正常學生 我們都長得不醜也不壞 打扮穿著也正常
但有一說一 你現在說的狀況 我還是認為應該有其他原因
@@uss.enterprise2973 這確實有可能
聽說 還有拿過期異議表 網路上是9/2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