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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蘭的威壓來了*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我也是因為錫蘭才來看的耶!
@@user-qx8tf8hq2h 我也是
+1
我也是
不是她的粉絲 但看她的表情就替她很不開心不舒服自在 。
鏡週刊真的該好好反省。
道德是所有做事的底線
雖然台灣有言論自由,但這不是給你拿去傷害別人的,你是可以去報別人的一些事情或新聞,但不是叫你每天在他家樓下等他出門、跟蹤他去什麼地方,因為今天他們是藝人,他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去澄清這些平常的生活小事。不跟你們計較,如果我一直跟著你,然後把拍的影片傳上網,還亂下標題,什麼某某某新聞台記者在工作室開多人混戰,正常人看到一定會生氣,今天在把這件事顛倒過來想,真的會讓全台灣人覺得記者很白目,我們沒辦法覺定你們要拍什麼新聞,但是你們可以想這樣說出來會怎麼樣,有可能會讓有些人失望、難過或憤怒,希望除了這件事,其他的狗仔的新聞,請大家一定要想一下,是對的還是錯的,不然他們就會繼續亂報了(以上是我的個人想法,謝謝🙏
我覺得台灣法律要改一下了,這樣都不算犯法了,誇張
記者... 姐夠瘦了別再害她好嘛!!! 是要她瘦的像難民一樣喔?還有偷拍人家的私生活真像變態叔叔
小時候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
記者水準只會問這種東西嗎?完全沒營養
David Su 鏡週刊不意外
請問問什麼才有營養?不問這些會有人想看?愛看又愛罵
跳蛋哥 並不想看這種問題
@@FancyLin0205 標題不是寫了新聞內容?不想看又跳進來,你身體倒是挺誠實的?
跳蛋哥 你這種人的存在真的很礙眼,你我毫無交集,我自然無法怎樣。但職場上只要遇到類似你這種人,一定就是被打壓的份而已。這麼多年來,白目的人在我底下做事,鐵定沒有升遷的可能==看到你這種人絕望的神情,總是令人愉悅。
看完ㄒㄧ蘭來朝聖,鏡週刊真該好好反省
我也是!
+1+1
鏡週刊記者不要自以為很熟,很熱情,笑笑的,人家就會感覺還好,藝人也有底線的,到時候直接不回答你的問題
記者真的很白目,敢做不敢當,都被唱名還敢問白目的問題,真該把攝像機對準那些人的臉!!!!姊真的很有修養才沒有翻桌罵人,請你們不要再造成藝人困擾了!
要不是她脾氣好 看了誰都會生氣吧
鏡週刊真不要臉
論台灣的缺點,之所以會先想到交通和街景,是因為這是日常就會遇到,狗仔隊反而是本身覺得不妥就不太關注結果這件事讓外人知道了,身為兩棲類真的應當感到羞愧
看ㄒㄧ錫蘭的影片來的
記者到底在講什麼鬼話
她真的很客氣了
看錫蘭來的
傻眼……給藝人一點私人空間很難嗎?
記者素質??沒有一題是ok的欸 該反省了! 跟拍到底又是三小 又問一些過時的問題 真的糟糕欸
鏡週刊到底有沒有羞恥心啊?多讀點書吧⋯
藝人 也是人 總是偷拍 人家生活出門玩還要被監視換作是記者你們 喜歡嗎?
每個人都有底線,適可而止是做人基本,問問題的記者心理病態。
記者是沒讀書嗎?最基本的禮貌都沒有欸
錫蘭帶我來這裡
希望鏡週刊馬的有良心點
Jolin真的好可愛 希望媒體記者給藝人喘息的空間 人家就想好好放鬆還給人家那麼大的壓力 真的很不應該
因為錫蘭來到這邊+1
上吧錫蘭粉,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她生氣但還是有圓滑的講完
我不是粉絲,但真的滿過份的。。。覺得已經無法用" 這也是你們的工作 " 這句話來體諒
難怪人家說小時候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拜託問點有素質的問題做些有素質的事好嗎⋯
尊重有那麼難?
女神幾年下來EQ也好美
我很好奇記者偷拍跟蹤沒有法律責任嗎?如果藝人追究他們會被告嗎?
台灣有一條法律叫跟騷法,但可憐的是制定法律的人居然說狗仔不在範圍內😢
@@user-ordinary_people 回覆一個兩年前的留言
被抓到偷拍當場下跪道歉剁小指啊!基本禮貌都不知道難怪在那拍娛樂花邊新聞
身边最好的只有经纪人了
姐,桃花不用問月老找下唐老師吧!
跟蹤狂🙄
臺灣隱私權的發展主要可分為幾個面向,在違憲審查領域,於民國81年(西元1992年)即於釋字第293號解釋中明確肯定人民之隱私權,並於釋字第603號解釋確立了隱私權保障的範圍,包含「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前者是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後者則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並於釋字第689號解釋確認人民即使於公共空間中,亦享有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之權利。在刑事法領域,實體法面向上對隱私權之侵害可能受刑法之制裁;在程序法面向上隱私權及正當程序原則皆限制國家追訴犯罪時所得採取的手段,並以令狀原則要求原則上應經由法官事前准許國家之干預行為。在行政法領域,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國家與一般企業蒐集個人資料時,所應遵守之規範,並應取得人民之同意。在民事法領域,民法第195條規定,對隱私權之不法侵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記者禮貌在哪?只會問一些人家不想回答的問題!掀人家瘡疤很有意思嗎?
別欺負我的Jolin公主
So pretty❤❤❤
某週刊也可以做徵信業好了,多角化經營😹,事業做起來!!
low
他馬我要是經紀人手拉了就走了還繼續坐?
原來還有自知之明啊www
有夠機巴,跟拍又問有的沒的。
笑死,鏡週刊抓到
鏡週刊不但不反省還做成影片不覺得丟臉嗎
想到沈玉琳的故事是誰……在敲打我窗這則新聞的記者真沒水準
最後一幕好像王心凌
抵制無腦媒體
可憐的呸姐⋯鏡週刊別鬧了
不看你們的新聞了
很糟唷:)
蔡依林眼神有飄
最後一波還要在薅她的羊毛
请媒体访问时🤢专注蔡依林!演唱会只想看蔡依林!
媒体🤢还私下跟踪偷拍!恶心
我的天鏡週刊不要太誇張好嗎記者們好煩。。。
為什麼都要侵犯別人的隱私勒,難道你喜歡被監視的感覺嗎?
你觉得这样有礼貌吗
艺人也要有自己的生活 懂吗?
為什麼人家會說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就是這種提問水準而產生的順口溜!
好可愛喔😍
😂我觉得小小肉看起来更年轻
越老越漂亮🎉❤❤❤
老爸爸的粉絲簽到
JOLINPHANG I LOVE YOU JOLIN
真的就文化衝擊唄
阿不是你們跟拍的嗎 好好笑
广告居然是杨老师的学英文app😂
就算法律讓你站的住腳,大眾的反應也不會讓你好受的
哇跟拍她還採訪他被跟拍的感覺怎麼樣,跟拍做成一支影片,採訪又做成一支影片,錢真好撈
其實你們沒資格說別人狗仔,畢竟你們自己就是
反正就只能靠這種事來報導賺流量了最近很愛跟拍網紅私下生活之前博恩未婚妻那個蠻好笑的直接被在節目上打臉真無法想像被監視的感覺
我老婆真可愛😊
台灣怎麼會有這種文化!
鏡週刊是個沒道德和寫的都超難聽的媒體
渣打銀行衣服好好看喔
尊重在哪==?
CULTURE SHOCK!!
問人幸福...怎樣?她夠瘦了拜託,問的那個人是多瘦
嚴!厲!斥!責!
到底是怎樣?多愛跟拍 基本的最重要有吧 這可以告欸? 在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拍 算是侵犯到他人肖像權
如果你們有道德的話,請把人當人對待,公眾人物也是人
请远离蔡依林的生活!专注她的作品和表演!
小時不念書,長大當...
偷拍後還敢問
用之前那招 關你什麼事
根本沒有道德,自以為很幽默?
鏡週刊WTF
呃😂😂😂😂😂90好可愛
過了這麼多年 週刊的記者還是一樣沒有素質
已檢舉
是谁跟拍的?不就是你们吗笑死无语了😓
可憐
我們可以玩一個遊戲 叫做拍狗仔 學習狗仔精神 去偷拍狗仔 並公諸於世 當然私人的時間也不放過
這些人真的太沒良心..
錫蘭的威壓來了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我也是因為錫蘭才來看的耶!
@@user-qx8tf8hq2h 我也是
+1
+1
我也是
不是她的粉絲 但看她的表情就替她很不開心不舒服自在 。
鏡週刊真的該好好反省。
道德是所有做事的底線
雖然台灣有言論自由,但這不是給你拿去傷害別人的,你是可以去報別人的一些事情或新聞,但不是叫你每天在他家樓下等他出門、跟蹤他去什麼地方,因為今天他們是藝人,他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去澄清這些平常的生活小事。不跟你們計較,如果我一直跟著你,然後把拍的影片傳上網,還亂下標題,什麼某某某新聞台記者在工作室開多人混戰,正常人看到一定會生氣,今天在把這件事顛倒過來想,真的會讓全台灣人覺得記者很白目,我們沒辦法覺定你們要拍什麼新聞,但是你們可以想這樣說出來會怎麼樣,有可能會讓有些人失望、難過或憤怒,希望除了這件事,其他的狗仔的新聞,請大家一定要想一下,是對的還是錯的,不然他們就會繼續亂報了(以上是我的個人想法,謝謝🙏
我覺得台灣法律要改一下了,這樣都不算犯法了,誇張
記者... 姐夠瘦了別再害她好嘛!!! 是要她瘦的像難民一樣喔?還有偷拍人家的私生活真像變態叔叔
小時候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
記者水準只會問這種東西嗎?
完全沒營養
David Su 鏡週刊不意外
請問問什麼才有營養?不問這些會有人想看?愛看又愛罵
跳蛋哥 並不想看這種問題
@@FancyLin0205 標題不是寫了新聞內容?不想看又跳進來,你身體倒是挺誠實的?
跳蛋哥 你這種人的存在真的很礙眼,你我毫無交集,我自然無法怎樣。但職場上只要遇到類似你這種人,一定就是被打壓的份而已。這麼多年來,白目的人在我底下做事,鐵定沒有升遷的可能==看到你這種人絕望的神情,總是令人愉悅。
看完ㄒㄧ蘭來朝聖,鏡週刊真該好好反省
我也是!
+1+1
鏡週刊記者不要自以為很熟,很熱情,笑笑的,人家就會感覺還好,藝人也有底線的,到時候直接不回答你的問題
記者真的很白目,敢做不敢當,都被唱名還敢問白目的問題,真該把攝像機對準那些人的臉!!!!
姊真的很有修養才沒有翻桌罵人,請你們不要再造成藝人困擾了!
要不是她脾氣好 看了誰都會生氣吧
鏡週刊真不要臉
論台灣的缺點,之所以會先想到交通和街景,是因為這是日常就會遇到,狗仔隊反而是本身覺得不妥就不太關注
結果這件事讓外人知道了,身為兩棲類真的應當感到羞愧
看ㄒㄧ錫蘭的影片來的
+1
記者到底在講什麼鬼話
她真的很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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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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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素質??沒有一題是ok的欸 該反省了! 跟拍到底又是三小 又問一些過時的問題 真的糟糕欸
鏡週刊到底有沒有羞恥心啊?
多讀點書吧⋯
藝人 也是人 總是偷拍 人家生活
出門玩還要被監視
換作是記者你們 喜歡嗎?
每個人都有底線,適可而止是做人基本,問問題的記者心理病態。
記者是沒讀書嗎?最基本的禮貌都沒有欸
錫蘭帶我來這裡
我也是!
希望鏡週刊馬的有良心點
Jolin真的好可愛 希望媒體記者給藝人喘息的空間 人家就想好好放鬆還給人家那麼大的壓力 真的很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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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隱私權的發展主要可分為幾個面向,在違憲審查領域,於民國81年(西元1992年)即於釋字第293號解釋中明確肯定人民之隱私權,並於釋字第603號解釋確立了隱私權保障的範圍,包含「空間隱私」與「私密隱私」兩部分,前者是指「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後者則指「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並於釋字第689號解釋確認人民即使於公共空間中,亦享有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之權利。
在刑事法領域,實體法面向上對隱私權之侵害可能受刑法之制裁;在程序法面向上隱私權及正當程序原則皆限制國家追訴犯罪時所得採取的手段,並以令狀原則要求原則上應經由法官事前准許國家之干預行為。在行政法領域,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國家與一般企業蒐集個人資料時,所應遵守之規範,並應取得人民之同意。在民事法領域,民法第195條規定,對隱私權之不法侵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記者禮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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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週刊也可以做徵信業好了,多角化經營😹,事業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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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還有自知之明啊www
有夠機巴,跟拍又問有的沒的。
笑死,鏡週刊抓到
鏡週刊不但不反省還做成影片不覺得丟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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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要侵犯別人的隱私勒,難道你喜歡被監視的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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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是你們跟拍的嗎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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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愛跟拍網紅私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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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真可愛😊
台灣怎麼會有這種文化!
鏡週刊是個沒道德和寫的都超難聽的媒體
渣打銀行衣服好好看喔
尊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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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人幸福...怎樣?她夠瘦了拜託,問的那個人是多瘦
嚴!厲!斥!責!
到底是怎樣?多愛跟拍 基本的最重要有吧 這可以告欸? 在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拍 算是侵犯到他人肖像權
如果你們有道德的話,請把人當人對待,公眾人物也是人
请远离蔡依林的生活!专注她的作品和表演!
小時不念書,長大當...
偷拍後還敢問
用之前那招 關你什麼事
根本沒有道德,自以為很幽默?
鏡週刊WTF
呃😂😂😂😂😂
90好可愛
過了這麼多年 週刊的記者還是一樣沒有素質
已檢舉
是谁跟拍的?不就是你们吗笑死
无语了😓
可憐
我們可以玩一個遊戲 叫做拍狗仔 學習狗仔精神 去偷拍狗仔 並公諸於世 當然私人的時間也不放過
這些人真的太沒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