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完全違反基本法? 五十年不變蕩然無存?!香港商界人人自危?修訂引渡條例有令商界撤資的危機?陶傑看經融(中文字幕)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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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3 дек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1,2 тыс.

  • @leongkawaigigi9390
    @leongkawaigigi9390 5 лет назад +87

    在澳門的法律部分,澳門與香港的法律本身有差異,而唔係落後的問題。香港澳門本身就被不同國家管治過,而且這2個國家本身的法系已經不同。香港法律是受英美法影響,亦即判例法;而澳門是受歐陸法的影響,亦即成文法。澳門就算要修改都只會係歐陸法的框架下進行,等於香港要修改都只會係英美法框架進行。
    所以唔可以只係用英美法系的角度去討論英美法與歐陸法的誰更優秀的問題。而且好多事情是通過歷史慢慢現變已成的結果。
    當2個地之間有法律問題,本身就好難處理,剩係講要跟判列定條文去判案哩方面已經有好大差異,處理不當都會有好大爭議。
    以上都只係個人的看法

    • @yuyiuwu146
      @yuyiuwu146 5 лет назад

      Ka Wai Leong 你的意思是code of law ? 是嗎

    • @Angel-rc3ut
      @Angel-rc3ut 5 лет назад

      佢依家講緊個証據不足 初審等於終審 不能上訴 是否太草率

  • @lewistan3220
    @lewistan3220 5 лет назад +35

    2:52 “...内定司法制度不独立,而且举证、控告方式假设是有罪...”,
    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具体的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 @michael6422
      @michael6422 5 лет назад

      BUT

    • @chowing08231
      @chowing08231 5 лет назад +2

      吊你都唔知你講乜,中国法律好你咪返去大陸囉,

    • @lewistan3220
      @lewistan3220 5 лет назад +18

      @@chowing08231 1、请你使用官方汉语,哪怕是英语也可以。粤语的直译文字不是任何地方的官方语言。
      2、请你说话干净一点,不要出口就是吊啊吊
      3.举出法律条文是为了反驳陶杰错误的言论内容,请你先尊重事实在发表观点。
      4、我是大陆人,对香港不了解,对此次事件也不了解。但我奉劝你一句,做事情要讲究方法,尤其是你在和CCP打交道
      5.希望你多开眼看世界,不要窝在香港做井底之蛙

    • @fungpalace7576
      @fungpalace7576 5 лет назад +2

      @@lewistan3220 同意

    • @lewistan3220
      @lewistan3220 5 лет назад +3

      @@michael6422 but some people prefer assumptions than facts to build their opinions on

  • @希望-g9n
    @希望-g9n 5 лет назад +376

    一群有前科的有钱人蛊惑着一群屌丝上街头替他们卖命

    • @张飞杨-g3w
      @张飞杨-g3w 5 лет назад +11

      對頭

    • @張夢-v6e
      @張夢-v6e 5 лет назад +4

      👍

    • @darrentang7388
      @darrentang7388 5 лет назад +10

      还有一群乱港的英猪汉奸蛊惑着一帮屌丝上街替他们卖命。自己则在家吹空调睡大觉。

    • @boxofbox4057
      @boxofbox4057 5 лет назад +5

      很多在香港的有钱人都是当初中国刚开放时去大陆当开发商,涉及不少贪污,他们怕了就幕后黑手

    • @tongliu7002
      @tongliu7002 5 лет назад +3

      犯罪天堂和亚洲情报中心可不是浪得虚名的xddd

  • @Janke0752
    @Janke0752 5 лет назад +71

    无论你怎么狡辩,罪犯就是罪犯,犯过的错就应该被惩罚。香港不是法外之地,一国两制不是让你们高人一等,犯罪而不受罚。

    • @kiachan4786
      @kiachan4786 5 лет назад +1

      去死吧你!
      大陸好黑暗的

    • @nantongli1718
      @nantongli1718 5 лет назад +1

      没啊,我活的挺好啊,不用担心成天枪战,好好的

    • @Janke0752
      @Janke0752 5 лет назад

      @@kiachan4786 找你的美爹去吧,喜欢做外国人的奴才你就做去。

  • @jefferyzhang7772
    @jefferyzhang7772 5 лет назад +109

    明白了,反送中主要就是为了捍卫广大港商的人权,修法以后就不能在大陆肆无忌惮的潜规则了!好严重啊!

    • @bliu3970
      @bliu3970 5 лет назад

      @asmr sexy sweet girl 虽然上面说的没错,但是你这个有点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意思了,要把朋友搞的多多的,敌人搞的少少的😂

    • @kakinlo7524
      @kakinlo7524 5 лет назад +6

      如果你聽清楚的話,他是說大陸的法治不成熟及不公平,大陸政府隨時可以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把你定罪,這種法治精神是不能夠給予人們信心的。
      如果引渡條例一通過,大陸政府使可以大條道理把港人引渡去大陸然後以不成熟的法律情序把他定罪。
      而有什麼人會為了錢以外的原因在大陸發展?我認為沒有。
      這些商人都是因為錢而在內地做生意,因此即使有沒有潛規則都好,引渡條例都是打擊港人在內地經商的信心,而引發更多的經濟問題。

    • @賴清德-i3w
      @賴清德-i3w 5 лет назад +1

      KaKin Lo 臭港,逃犯的天堂

    • @megagony2
      @megagony2 5 лет назад

      @KaKin Lo 上街游行的人99·999999%没去过大陆,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去,请问不去大陆,更不可能在大陆犯罪,如何会被引渡?

    • @曹志红
      @曹志红 5 лет назад

      资木主义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

  • @marinama5005
    @marinama5005 5 лет назад +1

    点解系讲人权时候要提及财富呢?有钱能换取人权同自由?好大一个bug。。。。

  • @zhoujianman9158
    @zhoujianman9158 5 лет назад +96

    最後的意思是,我曾經在香港.做了很多善事,爲政府繳納很多稅。然後我可以是無忌憚去香港以外的地方作奸犯科?出事後特區政府一定要保我。保不住我就是特區政府無能?

    • @oliversmith1624
      @oliversmith1624 5 лет назад +8

      对啊,他就是这个逻辑。即我有钱,供养了政府,你们政府就得听我的,保护我。现在出台这个条例,就是不保护我了。还有很多傻逼认为他分析透彻有道理呢。 这就是个狗屁玩意儿。

    • @liuorien
      @liuorien 5 лет назад +9

      这位陶先生还是所谓的知识分子, 精英, 真是令人感到悲哀, 不齿 !

    • @yidinok1078
      @yidinok1078 5 лет назад +4

      個案解決即可,中共藉題發揮,上升到修法送中打破原本的防火牆,意欲終結香港司法獨立,一國兩制形同終結!

    • @bilibulubala9586
      @bilibulubala9586 5 лет назад +8

      那么还是别让香港人去其他国家了,危险,杀人回家没事。

    • @ayhc562
      @ayhc562 5 лет назад

      太悲哀了

  • @看你妹-c4k
    @看你妹-c4k 5 лет назад +8

    简直就是谬论,香港既然标榜自己是是法治地区,那么就应该是王子犯法 庶民同罪的标准,不管你有钱没钱,是否徼很多税是否有慈善捐款有什么关系?!只要你犯法,无论你是什么身份都应该接受律法的制裁!而以一个人是否徼税是否有慈善捐款来推脱责任,这才是对香港最大的残害!!

    • @oliversmith1624
      @oliversmith1624 5 лет назад

      是的,他就是这个逻辑。有钱了,纳税了,做慈善了。犯罪了也可以高枕无忧,因为政府吃他们的,喝他们的,所以得保护他们。这样政府就成了有钱人的家丁了。还有很多傻逼在这里说讲得好。

    • @慕小黑
      @慕小黑 5 лет назад

      看你妹 最主要 有钱人 贪官 外国间谍 港独台独疆独藏独法轮功……伤及他们了 所以让一群屌丝上街为他们卖命

  • @amycheung549
    @amycheung549 5 лет назад +106

    多謝陶傑先生細心講解, 令香港人更加明白

    • @oliversmith1624
      @oliversmith1624 5 лет назад +11

      明白个屁啊。他的观点不是很明白吗?有钱人在 外面犯罪了,香港政府得保护他们。因为他们纳税了,他们做慈善了,政府是他们供养的,理应为他们服务。这与政府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政府的存在是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是有钱人的走狗。以这个逻辑,你是普通人,纳税少,没有做过慈善,没钱供养政府,那么犯了罪,政府也没有理由保护你。

    • @HH-jx5cx
      @HH-jx5cx 5 лет назад +4

      明白傻了?明白你们香港商人有多不堪吗?

    • @海貓-f7b
      @海貓-f7b 5 лет назад

      @@oliversmith1624 沒有情緒化的批評,沒有誇張的形容。
      他陳述了客觀的現實;再表達主觀的立場。
      他也許跟你選不同邊,但他的確說的明白讓可供別人參考。

    • @yongcai875
      @yongcai875 5 лет назад +1

      @@海貓-f7b 基本常识是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有自己的法律系统,任何人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无论是当地人还是外国人。

    • @海貓-f7b
      @海貓-f7b 5 лет назад

      @@yongcai875 你說的沒錯。
      只是現在台灣香港的法律,都沒辦法辦陳同佳殺人罪。

  • @exorcistgg9833
    @exorcistgg9833 5 лет назад +2

    基本法第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用一句总结一下:一国一制

  • @claireh5191
    @claireh5191 5 лет назад +51

    讲得很清楚,充分感受到香港有钱人的能量。普通人的两地凶杀案上升到商界对自己的担忧。杀死怀孕的女士,法律只能判刑10个月,没人去体谅女士家人的痛苦。不解这样的起因竟然能到发展到罢课罢工罢市的地步。

    • @zhuzhudy01
      @zhuzhudy01 5 лет назад +2

      港灿真当自己是高等华人了,要在中国大陆享有司法豁免权。

    • @卡特猫-z8o
      @卡特猫-z8o 5 лет назад +5

      sonicbun 有啊。傻逼,去大陆以身犯法,看看大陆有没有司法!真尼玛傻逼

    • @winnieliang6651
      @winnieliang6651 5 лет назад +3

      sonicbun 不仅有司法 还有 舆论 你们这些没出过香港只会听人讲的人 就省省吧 要是没有法 能让你们几十万人上街游街打架? 记得几年前抗日游行 老师都帮忙上街让学生回家 因为危险 危害商家做生意 你们天天罢这罢那 我不觉得外国投资者愿意在香港立足 就算失去金融中心的位置 也是苟由自取

    • @yaojason7822
      @yaojason7822 5 лет назад

      卡特猫 不用和这些井底之蛙多讲,他们迟早会自食其果的

    • @高高-g6r
      @高高-g6r 5 лет назад

      港灿来认领了

  • @candyng9017
    @candyng9017 5 лет назад +1

    政府修改法律時何止逃犯條例,應該再加一條,徵收遊行者交通費,衝紅燈費,亂拋垃圾費,阻街費等等

  • @sunnysuen7817
    @sunnysuen7817 5 лет назад +21

    佢講嘅係杞人憂天,大家又點會明。連移交程序都錯,點做才子?真正程序:
    1. 犯人已在各國判處七年以上刑期,
    2. 得知犯人逃到香港
    3. 由各國高等法院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引渡
    4. 由香港特區將引渡交由最高法院審視,過後再交特首簽署作實移交。之前犯人可以上訴。
    劉生只係五年多刑,他未有資格被引渡。讀多d官方公布,唔好呃人啦。才子?笑死人
    捐獻、納稅就可以唔使伏法?法治,才子,你識幾多?
    常識又欠奉,好笑!

    1 天前

    • @kongoyu230
      @kongoyu230 5 лет назад

      carol ngai r u on9 都已明香港鄰近地區司法落後 姐係話個啲政府話7年就7年 佢用大劉一例只係來說明香港政府冇保護人權決心
      都唔知up mud 9 識少少扮代表

    • @waishinglai6417
      @waishinglai6417 5 лет назад

      你信政府信中國重好笑啦,大陸要拉你,屈你撞車撞死,揾條女屈你性侵又得

  • @yeausong2925
    @yeausong2925 5 лет назад +2

    香港政府公權力怎麼可以向犯罪集團利用民衆鬧事就低頭,那又將如何能去保障大部份奉公守法的人民.
    是假藉逃犯條例, 心虚有幹違法事的人仍去鬧事,真作亂中國香港社會之實.什麼不說一説,對於保護香港奉公守法的人們來說, 覺得很好.
    中國國土内的香港人,都是拿外國雙重國籍,是逃犯,黑道,販毒,逃税,搞情報,搞港毒作亂造反嫌疑犯,牛鬼蛇神的天堂,怕被抓回中國審判,呵
    香港人自己都說他們自己很勢利,只認錢,香港人大買各國房地產逃稅嚴重。香港人都拿歐,美,加,澳的雙國籍,其實是沒國家觀念的 .
    上街鬧事,害得全香港商家,餐廳,學校,上班族,旅遊,損失賠更多💰,亂中國的!渣政客,外國養的奴狗全笑了,歐美中東地區天天都在上演同樣戲碼。

    • @colam2926
      @colam2926 Год назад +1

      陶先生別有用心,路人皆見!

  • @dennishui4342
    @dennishui4342 5 лет назад +80

    多角度分析,分析透撤,言之有理,不愧為才子。

    • @wzhang318
      @wzhang318 5 лет назад +1

      姓陶的信不上是才子,而是魏君子.原因已在我William Zhang comment上作分析.这是一个什么的世界,真是猪哪都会上树.

    • @pengzheng3218
      @pengzheng3218 5 лет назад

      @hosan tai 这不就是大英帝国留下的优良传统么

  • @NeoMennon
    @NeoMennon 5 лет назад +1

    发现很多人都没听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又或者是故意曲扭他说的话。他说的是
    1:这个条例有追溯性,也就是说当年在内地做生意的港商在当时做了一些以那个时代看来游走于灰色空间,并不算违法的事情,在今天可能会被追溯当作违法的事情而被逮捕;
    2:即使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某人犯罪(比如大刘),但如果其他司法不公正的地方进行了审判,也可能会被引渡;
    当然,很多人大概不理解为什么香港市民不会各人自扫门前雪,而会去为其他人的权益而进行示威游行。这点……大概就是思想上的差别了

  • @Iheartmyselfff
    @Iheartmyselfff 5 лет назад +99

    所有担心送中引渡法,基本都是跟大陆有很多斩不断关系的人才会焦虑,接触越多关系越复杂。

    • @micozhou9665
      @micozhou9665 5 лет назад +2

      不用担心,港独才担心。

  • @guanglin4714
    @guanglin4714 5 лет назад

    犯罪又不要受惩罚?是何居心?

  • @helenaheng6433
    @helenaheng6433 5 лет назад +36

    “连刘这么有钱的商人都保护不了自己的人权”保护人权是要用钱来保护的咩?那有钱人是不是跟平民的人权就不一样了呀?

    • @Kwan-ey2oy
      @Kwan-ey2oy 5 лет назад +4

      helena heng 打官司係要用錢 有錢可以請好律師 好律師係可以令官司勝算更高 但如果引渡法成功修訂 就算再有錢嘅大劉都無辦法保護佢自己人權 請你聽埋後面一句 *更何況係不如大劉嘅小商人 大家都心知肚明 有錢在官司上更有利 陶傑意思其實都好清楚 ‘有錢有權嘅人都無辦法保護自己 難道普通商人同市民能保護自己?’嘅意思 可唔可以唔好聽小小唔聽小小來斷章取義?定你地大陸人都只識得咁做?文化水準低麻煩多讀書再出來評論

    • @zhxf3268
      @zhxf3268 5 лет назад

      还真不一样, 接受现实吧

    • @xiaoyu7021
      @xiaoyu7021 5 лет назад

      所以说这人三观有问题

    • @smallss6376
      @smallss6376 5 лет назад

      我擦 三观尽毁....

  • @kimsui388
    @kimsui388 5 лет назад +2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法律,引渡法亦如是,公不公平見仁見智。講到底香港人只是擔憂自身利益受影響被牽連。香港是中國最自由的地方,但也是中國最薄弱的地方。美國要搞亂中國就必須從香港入手。中國最窮最弱的時候被外國人打壓,侵略,簽不平等條約,割讓土地,現在的中國必須強大強硬。中國有事,全世界的華人也不會好過。遺憾 香港還有那麼多人 仇恨中國,勾結外國,出賣中國。你們覺得香港這麼繁華 是完全沒依賴過中國嗎?香港人買不起房子,住劏房是中國造成的嗎?還不是那些香港大富豪綁架了香港,為什麼你們不出來遊行呀?講民主,香港曾經是英狗的殖民地,香港那一段時期是有過真正的民主制度?我告訴你們,這個世界任何一個國家永遠都不會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只會有限度的民主。我大聲地告訴你們,搞港獨必須付出代價,必須流血,是死路一條,永遠不會成功。

  • @catherinetam9610
    @catherinetam9610 5 лет назад +47

    納稅就可以犯法?

    • @oliversmith1624
      @oliversmith1624 5 лет назад +3

      是啊,他就是这个逻辑。有钱了,纳税了,做慈善了。然后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杀人、诈骗,然后跑回香港逍遥法外。这就是所谓民主自由的香港吗?

    • @iao49
      @iao49 5 лет назад +1

      他只是舉商界一個例子,不同界別或個人情況,也可能出現這種情形

    • @刘旭升-v9l
      @刘旭升-v9l 5 лет назад +1

      Catherine Tam 這老頭的意思是我們納稅人在外界受到政治迫害理應有政府的人權保護

    • @NeoMennon
      @NeoMennon 5 лет назад

      等等……你没看到他那里说香港的司法部门已经证明他无罪了吗?

  • @siyinHo
    @siyinHo 5 лет назад +1

  • @买面包的奥特曼
    @买面包的奥特曼 5 лет назад +14

    无非就是我有罪,但你们不要审理我😊

    • @philipleo4418
      @philipleo4418 5 лет назад

      蔚小鹏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 @uconnjames
    @uconnjames 5 лет назад +2

    此人說的“民意”其實就是香港商人的利益,港商、外商在大陸參與了不法行為,難道就可以逍遙法外?現在這些商人居然為了一己私利,拿年輕人當打手,綁架全香港人的利益,威脅香港的法制,挑戰香港政府,實在是無恥之尤。

    • @colam2926
      @colam2926 Год назад +1

      陶先生別有用心,路人皆見!

  • @kevinh4334
    @kevinh4334 5 лет назад +3

    香港朋友好 我來自台灣 有些引渡法的議題想請問 如果沒有這些法條 香港人到大陸犯罪跑回香港 或大陸人到香港犯罪跑回大陸 是否對這些罪犯就沒辦法呢 台灣早期因無兩岸打擊犯罪條例 所以罪犯跑到大陸做威做福 即使到現在 依然有罪犯跑到他國(如英國或加拿大) 因無引渡條例 讓他們逍遙法外 另外大陸刑法是有罪推定 而且刑期重 也怕是冤獄 有關避免冤獄 犯罪人的國籍國家本來就可涉入 刑期重部份就得怪犯罪人自己了 之前美國年青人在新加坡亂塗鴨被鞭刑 柯林頓總統出面求情也只少1鞭 所以我覺得引渡法是有必要 要內容要避免誤告與冤獄…

  • @anthonychan4110
    @anthonychan4110 5 лет назад +1

    逃犯條例係一直存在,今次只是修改。現行的《逃犯條例》容許香港與未達成相互協議的地區提供「一次性」引渡安排。 香港可以與大約170個與其未簽訂相互協議的國家或地區達成「一次性」安排。按我所知道的 , 這個條例修改之影響並不是單單移交犯人這麼簡單。(1)有一點十分重要,就是很多人對內地的司法制度,於實務上執行的公正性,遵守法律程序做事的堅決性,信心不足。而且寫在憲法上的東西往往沒有正式執行。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九龍君怡酒店的老闆劉希泳,因為一些稅務,非法集資的事情,在犯罪證據不足情況下,被捕拘禁,也沒有通知家屬。最後逼供致死。家屬在劉失蹤半年後就突然被告知死亡消息。重點是沒有公平的裁判。
    (2)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接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要求成功通過修例。對很多人來説,這是干預香港法制,破壞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冶,五十年不變。
    (3)要知道香港本身是一個經濟金融中心的商業城市,是中國對外的一個主要窗口。自從中國開始改革開放,本地外地有很多商人進入內地,對經濟發展貢獻很大。
    然而在國內,不論商場還是官場或多或少也有一些潛規則和不太合法之事,若果不遵守就難以做生意。 這些本地外地商人包括大財團,因為擔心有一天會移送到大陸,所以,很多也會決定離開香港,也會放棄大彎區,他們會把資金和公司都遷往其他國家。那麼整個城市的繁榮會消失。 整體的經濟民生也會受到極大衝擊,每一個市民都受到影響 。 百多年來的努力發展毀於一旦。在中美貿易戰的時候,破壞自己國家的金融中心城市,是什麼心態??
    所以,出現這種反送中情況也是意料中事。並不涉及什麼反中港獨之類的事。 在很多香港人眼中,這條法律是(過大於功)的惡法。其實有些事情適合慢慢來,不應該做得太急。 大家處理好各種細節,一步一步來, 就不會搞到今天的場面了。 說到最後其實就是信心問題。

    • @colam2926
      @colam2926 Год назад

      陶先生別有用心,路人皆見!

  • @idachoi5423
    @idachoi5423 5 лет назад +9

    香港有今日的繁榮昌盛,冰凍三呎,非一日之寒。要讓香港從天堂跌落地獄只是一夕之間,上一輩的香港人創造了無數的奇蹟,讓全世界割目相看。到年青呢輩全是枉然,香港的前途就得靠香港人自己去承擔,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今日誰破壞香港的美好,他日子孫必然會苦苦相還。大家相信狂風暴雨只是短暫,因為香港政府辦事能力樣樣精湛,暴徒的窮途末路也就不遠!

  • @kk-tv
    @kk-tv 5 лет назад +6

    不做坏事就不要担心送中啦,反对的人都是心中有鬼吧!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 @MissChickenSimple
    @MissChickenSimple 5 лет назад +59

    终于第一次在youtube上面听到事情的始末,才觉得有头绪,不然一头雾水,不知道此法案因何而起要修改。

    • @sunnysuen7817
      @sunnysuen7817 5 лет назад +12

      佢講嘅係杞人憂天,你又點會明。連移交程序都錯,點做才子?真正程序:
      1. 犯人已在各國判處七年以上刑期,
      2. 得知犯人逃到香港
      3. 由各國高等法院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引渡
      4. 由香港特區將引渡交由最高法院審視,過後再交特首簽署作實移交。之前犯人可以上訴。
      劉生只係五年多刑,他未有資格被引渡。讀多d官方公布,唔好呃人啦。才子?笑死人
      捐獻、納稅就可以唔使伏法?法治,才子你識幾多?

    • @Auricerice
      @Auricerice 5 лет назад +2

      carol ngai 米玩啦,七年先有事?大陸佬話你幾多年就幾多年啦,真係腦裝屎!

    • @白吃白喝苦也甜
      @白吃白喝苦也甜 5 лет назад +6

      @@Auricerice 去年有个女作家她的书里有同性恋的相关情节,被抓去判了十年。前几天有人在朋友圈把自己的狗称呼为城管被上门带走以侮辱执法人员被判刑。还有很多很多事关于官方的指控,政府觉得你造谣就可以直接上门用造谣罪逮捕你。比如之前有人在小说里影射伊利集团董事长出事,人家自己没有起诉,政府直接上门跨省逮捕以造谣和影响他人商誉关到他认罪为止。这就是我们中国的法律,他觉得你有罪可以先把你抓了再找证据,比如说逼到你的口供。

    • @squard7351
      @squard7351 5 лет назад +6

      @@白吃白喝苦也甜 您好,女作家并不是因为写男同性恋情节被判刑,而是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刑,中国大陆本身就还没开放黄色,判决过程无如何问题。其实我估计如果没判刑,您们也要跳出来指责大陆不认可同性恋?以及涉嫌侮辱执法人员那个仅拘留10日,我不认可大陆拘留他的做法,因为他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但是你说被判刑就有点哗众取宠的意思了吧,或者说您不明白判刑什么意思?如此嫉恶如仇的您不去google证实一下这些事吗?

    • @白吃白喝苦也甜
      @白吃白喝苦也甜 5 лет назад +1

      @@squard7351 同性恋就淫秽了?

  • @pengkongchan5428
    @pengkongchan5428 5 лет назад

    好多条例己取消或更改 你们要什么啊

  • @helenaheng6433
    @helenaheng6433 5 лет назад +35

    天涯上一搜有很多香港“靓仔”在网上诈骗大陆女仔,金额高达几百万甚至上千万,那大陆这边的受害人就自认倒霉呀?那香港那边的诈骗犯就不受任何惩罚?这个立法好就好在引渡,香港也不能成为大陆贪官的避风港;香港人犯了罪也不能藏在香港吧

    • @ThomasNg-u8r
      @ThomasNg-u8r 5 лет назад +4

      邊有香港人叫自己靚仔

    • @annakei3986
      @annakei3986 5 лет назад +2

      額。。。肖建華不是說抓就跨境給抓了嗎 😓

    • @doriswingyan313
      @doriswingyan313 5 лет назад +1

      同情你,內地封鎖左好多訊息,只係比你睇到佢想你知嘅野,你無知,可以諒解。法律上係可以用一次性方案移交罪犯 ,碰不用修改法例。

    • @ThomasNg-u8r
      @ThomasNg-u8r 5 лет назад

      @@doriswingyan313 講得啱我只係懶得打字

    • @ThomasNg-u8r
      @ThomasNg-u8r 5 лет назад

      睇陶傑講逃犯條例

  • @forrestwang8512
    @forrestwang8512 5 лет назад +13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惩处罪犯天经地义! 正义总会胜利!反对的都是邪恶方或者受邪恶影响方!别讲什么破坏一国两制,扯淡! 不想两制,大陆可以选择一制!

  • @木子-k7f
    @木子-k7f 5 лет назад +9

    淋病硬推'逃犯引渡',有如习总硬推修宪称帝,低估和踐踏國人。称帝都可成功,冇理由'逃例修訂'唔成功,是否出自這一羅輯?足見淋病|跟着习大人真是亦步亦趋,惟恐有絲毫落後。不过,從淋病一贯表现,亦非師承习总,你睇佢咁样派四仟元,就足見'她的妄为和兇狠,西九不咨詢且不説,150人入境却未肯重新修訂。'明日大嶼'宁愿倒钱落海,用逃犯條例嚇疾大湾区建設。民生政治施政严重失誤,淋病不落台,天地不容!

  • @oliversmith1624
    @oliversmith1624 5 лет назад +1

    所有反对引渡的,都是心里有鬼的。所谓恐慌,害怕,那肯定多少做过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就以大陆司法不独立为借口,反对被遣送。其实,你遵纪守法,不杀人越货,不分裂国家,难道就会随随便便被引渡到大陆吗?大陆14亿人,警察哪有功夫理你啊。
    这个主持人这个观点有问题。你纳税,你做慈善,就是犯罪后不受惩处的理由吗?你认为你供养了政府,所以你在作奸犯科后,政府就得保护你不受惩罚?这个逻辑太荒唐了吧。那老百姓挣钱少,纳税少,没钱做慈善,犯了罪就得不到保护了?这与政府存在的目的,即维护公平与正义,不是背道而驰吗?按照这个逻辑,有钱人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政府是有钱人的家丁。主持人看似有学问,脑子被驴踢了吧!!!
    另外,最后只说到受政治迫害。为什么受政治迫害,迫害到什么程度?如果是分裂国家言行,香港政府也要捍卫他们的权利吗?如果不是政治迫害,而是诈骗、杀人呢?应不应该受到惩处?应不应该被引渡?

  • @luluyu6595
    @luluyu6595 5 лет назад +8

    明白了,納稅大戶,做多點慈善,天大的事香港政府可以保你不死!

  • @亲爱的爸爸
    @亲爱的爸爸 5 лет назад

    我是四川人,虽然我不太了解情况,但我觉得你讲得很有条理,很有道理。香港政府应该好好研究,提出一个更谨慎又能惩治罪犯的引渡条例

  • @張夢-v6e
    @張夢-v6e 5 лет назад +26

    犯了罪都往香港逃,難道香港會是避罪的天堂,

    • @hoyan987
      @hoyan987 5 лет назад

      所以就知道好多白痴根本不知道 本身香港就有逃犯條例。 只要立法會審查和批准 之後特首同意了就可以引導!! E家佢地係想改走立法會審查部份。
      想盲反都做下功課啦..... 如果你有腦唔該用下啦

    • @boxofbox4057
      @boxofbox4057 5 лет назад

      張夢 没错,比如我在中国杀了人,然后尸体藏好,移民香港,只要这辈子不回大陆就屁事没有

    • @hoyan987
      @hoyan987 5 лет назад

      @@boxofbox4057 都說本身已經有條例.... 只要立法會過審和特首ok 就能送

    • @boxofbox4057
      @boxofbox4057 5 лет назад

      Nodevil L 对中国的没有好吗

    • @boxofbox4057
      @boxofbox4057 5 лет назад

      Nodevil L 对中国内地,澳门和台湾都没有

  • @sachslamlin
    @sachslamlin 5 лет назад

    咁既然法例 唔同 又可唔可以分成幾級 又或基於咩性質低下先需要引渡呢? 引到非香港地區 香港又可唔可以給予一啲安全或生命得到保像既絛件低下去完成引渡 從而去保護佢呢~

  • @daysCanton
    @daysCanton 5 лет назад +14

    在香港,行贿贪污就叫人权

  • @nardo9601
    @nardo9601 5 лет назад +1

    香港商界既想享受大陸的灰色渠道,又想享受大陸的花天酒地,卻害怕面對其風險和罪行?香港正被這些利用法律灰色地帶的商界人士在愚弄,香港房價是香港地產商在操控,香港的物價也是香港商界在操控,香港的經濟也是香港的財團在操控,請問這種種事項與大陸人有何關係?就因為大陸現在有消費能力所以責怪內地?因為內地法治嚴厲所以質疑中國政府?要認清是香港上流社會在壓榨香港市民!利用香港底層的憤怒製造自身的保護傘!痛心香港的普通市民!痛心香港的警務人員!他們才是實實在在受難的香港人!!!香港這些年發生的種種事件,哪件事不是由香港的“上流階層”和國外資本在操控?香港擁有中國法治管理的最大自由度,也就是他們這種人在利用香港的自由在斂財,利用他們所創造的“基層憤怒”作保護!

  • @hualunchow5779
    @hualunchow5779 5 лет назад +28

    HK已經成為罪犯的天堂好耐了......希望HK可以變翻淨土

  • @huawang1100
    @huawang1100 5 лет назад +3

    香港人就认为比大陆人要高一等,多聪明呀会玩弄英国人那套法律体系,而英国人就以这样的聪明玩弄香港人的。然后香港人以为可以凭借此玩弄大陆人。以前中国弱小,没有话语权,英国人把香港人踩脚下,香港人把大陆人踩脚下。但是现在,对不起。实力倒转。话语权在大陆一方,香港人必须按大陆的游戏规则来。你们怎么适应英国人的,就该怎么适应中国人。好歹大家都是同祖同宗,给外族当奴才就那么听话?在本族中,最求一个平等,你们不踩在大陆人身上你们就那么委屈?你们倒是说说,凭什么得按英国人定下的游戏规则来?

    • @byunghwara
      @byunghwara 5 лет назад

      50年不变的承诺呢?

    • @huawang1100
      @huawang1100 5 лет назад +1

      @@byunghwara 现在一国两制有变么?港人治港有变么?

    • @alfredchen4579
      @alfredchen4579 5 лет назад

      现在还保持一国两制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从国家的角度来看香港特区其实一国一制了更有利发展

    • @byunghwara
      @byunghwara 5 лет назад

      @@alfredchen4579 你喜欢墙内的发展就待在墙内吧。是不是感觉墙内不幸福才出来恶心别人的?

    • @alfredchen4579
      @alfredchen4579 5 лет назад

      @@byunghwara 哈哈 人世肤浅啊。就因为我在外面久了 行过万里路才发布如此看法 的确真实。我的确有回国发展 报效祖国的心 你呢?很多人都变成只做狗的社会蛀虫了?

  • @史莱姆轩轩
    @史莱姆轩轩 5 лет назад +17

    趁贸易战就顺手修正一下逃犯条例,一个有遠見和高智慧的特首女士!

    • @jackytcktw
      @jackytcktw 5 лет назад

      史莱姆轩轩 五個月之後來看 覺得好好笑

  • @miao4884
    @miao4884 5 лет назад +1

    很遗憾港人治港完全走偏!我的理解是是香港本有很好的立法体系,完全可以在50年里不断精进,看见有法律漏洞,修宪不断完善。就反对派顶礼膜拜的英美国家有联邦法律和州法律,是否可以理解为美国的联邦和各州也是基于一国两(N)制?互相效应,地方自治,同时又有部分联邦管辖?这样的一个模式放到英美就可以全盘接受,到了中国,有了这个大好机会却忙着抵制联邦(中)。在非洲,美洲许多国家都在为摆脱欧美殖民统治而努力,这个世上竟有人要去求人来殖民,维有殖民才能实现民主,真是天大的笑话。你现在有民主,有立法,可修宪,可修补法律漏洞,你不珍惜这样的机会、你不好好用手中的选民赋予的权利好好服务选民而来搞破坏,实在是给民主做了坏的榜样。

  • @kaylee9357
    @kaylee9357 5 лет назад +36

    做個假設,如果送中法成立,
    按好多言論講會有好多港商徹資走老,
    今香港咪會中空左變死城?失業率大升?
    解決方法:百佳,惠康...變晒華潤,
    長實,兆基...變晒恒大........(n多大公司)
    國企進場
    香港亞洲國際都會-》中國管轄城市香港
    (因國企佔有率多,名正言順)
    以後香港可能只是一個傳說😂

    • @AlphaDuck1990
      @AlphaDuck1990 5 лет назад +2

      香港人怕失业咩??罢工这么在行。

    • @minm1998
      @minm1998 5 лет назад +5

      其實你有冇用過個腦念過,呢滴公司係大陸冇開?只係香港開?好心你,引導條例對於香港人係冇幾大影響,論最大影響係50年不變即兩制,仲有30 年結束。表面反送中實在反中。

    • @allenz2903
      @allenz2903 5 лет назад +1

      Kay LEE 假设,我在香港杀了100人,强奸100人,炸了香港中银大楼,抢走大量钱,我跑到深圳,去澳门豪赌。乘机去台北买别墅。。在花钱请港人游行反对修改逃犯条例。。我可以活到老死不用坐牢🤗🤗🤗🤗🤗🤗🤗

    • @allenz2903
      @allenz2903 5 лет назад

      民min 明白人啊。是哪些有钱有势的人包括美国等幕后大佬,煽动这些蝼蚁去卖命,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

  • @zerotse1443
    @zerotse1443 5 лет назад +1

    我不認同這位先生的說法。香港地區號稱法制社會同世界上其他無論發達無論大小的國家都有引渡條約,唯獨與內地澳門台灣沒有,反送中遊行搞得這麼大如果(逃犯條例)不通過,某些有心香港人抓住法律漏洞去內地澳門台灣殺了人只要不在犯案當地被捉跑回香港就可以高枕無憂!!(典型的犯罪包容)以前某些香港人還不知這漏洞還會怕,現在搞得全世界都知,不知反送中的人什麼心態。條例明文規定由香港司法審判七年或七年以上重大罪犯的39條內容根本沒某些香港人擔心政治犯或罵老共要被引渡內地就連網絡詐騙和洗黑錢都不需要引渡,麻煩這位先生好好看下條例最新內容。大陸和台灣都有(聯合打擊犯罪條約)憑什麼你香港和別國有引渡就不能和內地澳門台灣三地引渡!!香港人別總以優越高人一等的心態看周邊,都9102年了。

  • @十六夜浮生物语
    @十六夜浮生物语 5 лет назад +24

    一国两制我真的恨,我是大陆人我都看不下去了,我从小就爱香港,我希望香港的不要被改变,不要让香港失去了自己的特色,中共滚吧

    • @alfredchen4579
      @alfredchen4579 5 лет назад

      早就该一国一制的,一国两制那是大局需要。香港不会变的,只是香港蛀虫越来越多了

  • @xinmingwan383
    @xinmingwan383 5 лет назад +2

    我倒是希望大陆能平稳过渡到民主制度,大陆若改朝换代,欧美绝对虎视眈眈等着肢解中国,或者扶持一个亲美傀儡政权。我支持大陆民主化,但是个人觉得目前条件还不成熟,集权制发展军事和经济还是比较有优势的。如果你不关心政治的话,在大陆现在过的还行。说实话,比起印度、伊拉克、利比亚式的民主,我宁愿维持现状。

    • @tinawater1380
      @tinawater1380 Год назад

      大陸民主推行有必要,正如你所說條件還不成熟這點我贊成,但我覺得中國式民主也不能照搬西方民主,會有水土不服,譬如西方民主理念在香港已經變異為自私、為所欲為的代名詞,人們忘記追求民主自由的同時也要顧全整體大局、遵守法治、也要盡除了納稅以外的公民義務

  • @Davis_cool2024
    @Davis_cool2024 5 лет назад +47

    果然这些人在外面做的坏事太多了。

    • @jing33lee
      @jing33lee 5 лет назад

      孙亮 范罪人的天尝堂

  • @lanyou2310
    @lanyou2310 5 лет назад

    各区域司法体系有差别、应该尽早完善统一法规、不能以此为理由排斥法律、让真正的罪犯逃走。

  • @蔡赟-m3z
    @蔡赟-m3z 5 лет назад +39

    以后的香港就是世界情报中心,逃犯中心,罪恶都市现实版。期待中。

    • @charliecharlie3428
      @charliecharlie3428 5 лет назад +6

      香港一直没有引渡法,也不見得比附近地區更無法無天,為何今天不立引渡法香港就會突然變成罪犯天堂?
      引渡法一般都是雙向的,為何這一條卻是單向呢?令人懷疑其目的是否真為對付罪案。

    • @yuyiuwu146
      @yuyiuwu146 5 лет назад +1

      过去97 到现在 二十多年 被你吃了?

    • @dosinqin3804
      @dosinqin3804 5 лет назад +2

      现在也是啊,要不你以为这么多老外和组织去香港干啥?嫖娼么?

    • @彭子璇-y9w
      @彭子璇-y9w 5 лет назад

      Charlie Charlie 单向的?过去20年来大陆引渡到香港的罪犯有20人,而香港引渡到大陆的只有一人。张嘴开始造谣

    • @winnieliang6651
      @winnieliang6651 5 лет назад +1

      sonicbun 本人就住在你家隔壁深圳 10年没去过香港了 因为又脏又乱 不知道有什么不一样

  • @precipice65
    @precipice65 5 лет назад

    一个新立的法律不是只对该法律成立之后犯法的人有约束力吗?

    • @呱呱-v8o
      @呱呱-v8o 5 лет назад

      因為這條法律有說 前面的也算

  • @美食萊克
    @美食萊克 5 лет назад +5

    法律要偏袒富人,因為富人納稅多為社會貢獻大,是這個道理吧?現實的確如此。那以後少跟普通老百姓說法律是公平公正的這種鬼話。

  • @youandmepls
    @youandmepls 5 лет назад +3

    講得清楚又明白

  • @ericw3020
    @ericw3020 5 лет назад +43

    犯左法,唔想被追究!然后大刘出钱搞长大龙凤!丢! 其实我好想提,加拿大同美国的引渡条例!两个国家,而孟晚舟途径加拿大就因为美国要求就要被软禁在温哥华! 哇! 好lun民主啊!

    • @disappear2022
      @disappear2022 5 лет назад +1

      美加都是法治国家,PRC大陆是吗?

    • @tianyijiang3857
      @tianyijiang3857 5 лет назад +13

      @@disappear2022 没证据随便抓人还法制。。。你继续做殖民奴吧

    • @tianyijiang3857
      @tianyijiang3857 5 лет назад +12

      @@disappear2022 对了,西方国家随随便便对中东国家狂轰滥炸,是不是法制民主自由啊?殖民奴回答一下,谢谢

    • @看你妹-c4k
      @看你妹-c4k 5 лет назад +7

      师琼 法治国家?真特么笑话!你列出来一条孟在加国或美国犯事的真凭实据出来?连美国自己都拿不出证据,你却说他们随意拘捕孟女士是法治?你确认你了解什么是法治?!

    • @hebenunu
      @hebenunu 5 лет назад +4

      @@disappear2022 无证剧就捉人,,你继续吃你美国佬的屎尿啦,汉奸仔。你美国佬屁股是你舔的了。

  • @notewkleung
    @notewkleung 5 лет назад +2

    i支持修法.

  • @juliedong8195
    @juliedong8195 5 лет назад +30

    講得好

  • @zhangxing0925
    @zhangxing0925 5 лет назад +14

    哦 所以 出发点就是:假设大陆的法律很low,假设大陆的司法就是为了害人;假设大陆的就是想抓你……

    • @jhenry4857
      @jhenry4857 5 лет назад +3

      就是不相信大陆呗,港人在大陆杀人了,跑到香港屁事没有

    • @allenwu888
      @allenwu888 5 лет назад +1

      是很low沒錯啊

    • @NeoMennon
      @NeoMennon 5 лет назад

      大陆的司法独立和对异见人士的处理在国际上都很有名,这些数据可以很容易查到,并不是假设。对这个条例唯一的假设是香港特首会对大陆政府唯命是从,这点确实是假设,倒也说明了政府现在的信用低到什么程度,以至于不被民众所信任。

  • @myu262
    @myu262 5 лет назад +16

    大陆现在也是无罪推定好吗,什么专家在这胡扯

    • @曾子涵-s5r
      @曾子涵-s5r 5 лет назад +1

      不敢苟同啊,翻手机记录都能确定你有罪的人 你哪里来的自信 我曹

    • @myu262
      @myu262 5 лет назад +8

      @@曾子涵-s5r 你是指美国现在入境要检查社交媒体的规定吗?另外手机如果记录了犯罪证据,为啥不能作为判案参考?

    • @吴迪-j3y
      @吴迪-j3y 5 лет назад

      名义上有些罪名是无罪推定,但是,你懂的

    • @呱呱-v8o
      @呱呱-v8o 5 лет назад

      可憐的大陸人

    • @吴迪-j3y
      @吴迪-j3y 5 лет назад

      @@呱呱-v8o 咁又五会,有钱响边度都巴闭,冇钱响边度都可怜

  • @AlphaDuck1990
    @AlphaDuck1990 5 лет назад +6

    这个游行充分说明了香港是个犯罪之都,背后黑手太多,都不太干净!可悲的香港人,为资本家的“民主自由”上街游行!

    • @曾子涵-s5r
      @曾子涵-s5r 5 лет назад

      太表面化了 本来就事一个资本制度,吗的你现在想变社会制度,言而无信了啊

  • @saihhwong
    @saihhwong 5 лет назад +128

    呢個政府已經爛透了!重相信大灣區嘅人簡直係連白癡都不如。香港人真係應該要醒覺!

    • @kerenzhang8357
      @kerenzhang8357 5 лет назад +18

      因为商人不能再行贿了嘛!你们香港的刘銮雄肯定最担心啦

    • @minah580
      @minah580 5 лет назад +3

      Sai Wong 大灣區有D樓買一送一,心知不妙。

    • @kerenzhang8357
      @kerenzhang8357 5 лет назад +4

      @@minah580 大湾区估计都是窝藏逃犯的重灾区,不然哪有买一送一的好事!

    • @coderma430
      @coderma430 5 лет назад +5

      赶紧走吧,去国外,不然都没机会了

    • @dearfather3687
      @dearfather3687 5 лет назад +4

      你肯定在大陸做了坏事

  • @myleung8140
    @myleung8140 5 лет назад +4

    陶某,依你咁講應該沒有港人入大陸做生意、或旅遊啦?使乜等你反香港先咁大陣仗捉人呀?商人從來只睇搵錢機會,唔得閒理你逃犯條例;貿易戰美國其中一大要求係叫中國開放市場比佢哋入去做生意,唔係怕叫雞被人拉!你咁驚請離開香港,不要再危言聳聽、更不要黑講到白。係人都知華置攞咗澳門人著數-好平買了靚地起豪宅,香港charge 唔到大劉,澳門charge佢,就是冤枉佢?咁様講,台灣殺人案都係香港charge唔到佢喎?什麼歪理? 劉生咁清白做乜唔上庭?你同劉生什麼關係?我真佩服你已經練到説話不經良心,也不經邏輯的好口才。

    • @廿三-f9i
      @廿三-f9i 5 лет назад

      係咪得返一單台灣殺人香港拉唔到黎講. 咁人地係台灣犯左法香港無犯法你點拉? 依家係人地台拒絕合作. 唔係你單方面屌就告得入人

  • @benyang9097
    @benyang9097 5 лет назад +12

    这些人说白了,自己不按规矩经商,把责任推到大陆司法不完善!
    要点脸好不好!
    在大陆大部分人都是守法的!

    • @nappleonfire
      @nappleonfire 5 лет назад

      拉倒吧~ 外国人员去国内公司,国内公司送钱和带去唱歌嫖妓,老外都被教坏了。

    • @lairoy9073
      @lairoy9073 5 лет назад +1

      你不經營色情事業,又何來嫖客呢?妓女又是何來的,是外國引入的嗎?不按規矩經商我看那個國家都有,不要把自己國家說得那般清高吧

    • @benyang9097
      @benyang9097 5 лет назад

      @@nappleonfire
      老外?他要是没有这色心,自己可以拒绝嘛!
      再说,国外嫖是合法的。
      这是谁带坏谁的问题么?

  • @臻木家
    @臻木家 5 лет назад +10

    感謝精闢的說明,加油!

  • @badman119
    @badman119 5 лет назад +3

    若然通過逃犯條例,就代表香港同意一取消一国二,等於同意內地法律進註香港!我聽到好多香港人說,我沒有犯法,怕什麼???我舉二个活生生例子!
    1-當一名港人在內地有二奶,有情婦,只要个女人有事事實結婚姻証明,什麼是事實婚姻???內地法律定義,就係只要能有鄰居証明這位男住客經常在內地个女人地方住,或者有私生子,或者有銀行入數紀錄,以上已經可証明呢條罪!好多香港大婆一定好高興,好!懲罰老公,不過當通過香港呢條惡法,內地女人就可以以呢條罪凍結香港个男人資產,根據內地法律,事實婚姻等同合法夫妻子,可分香港身家一半!如果再告多條重婚罪,就不得了!
    2-某香港生意人經內地法院控告內地批發商違反合約要求賠償,點知內地批發商後台硬,兼花錢走後門,香港原告變了被告,向香港法院涷結香港商人資產,引渡回去受審。呢啲案件在內地係人都知,有他說,沒你說!
    好啦!還有週邊利益者会動腦筋,利用呢條法例,威脅, 勒索,呢啲相關人士,到時你驚唔驚???內地的電話騙案的起原,就是原自於某啲利益集團,利用收集目標人士黑材料,去威脅相關官員而發展到今日的電騙,所以內地居民很多都中伏,因為無人敢 挑戰,亦無得查證!故希望香港人好好保護自身權益,不要給建制人士所誤導!雖然我也同意香港時日無多,二制也会有真完結一日,但既然有五十年承諾,我們就不要輕易放棄,否則也代表你同意今日二制完結!

    • @lonhzhouliu6456
      @lonhzhouliu6456 5 лет назад

      只有领结婚证的夫妻才会受到中国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包养小三最多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

    • @badman119
      @badman119 5 лет назад

      @@lonhzhouliu6456 對不起,內地只要有証明二人同住,有性關係,有同住關係,就可當成事實婚姻,你問內地律師啦!有香港人試過被香港老婆告到坐牢,就係因為有事實婚姻,而成立重婚罪,當然內地好多野都係後門,但香港人錢多,一定後門可以拆掂

    • @lonhzhouliu6456
      @lonhzhouliu6456 5 лет назад

      重婚罪,必须以夫妻名义的身份同居才算违法,被判两年,如果是军人的话,就会被判三年,已婚同居虽然违法,但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法院批准离婚,和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失。

    • @lonhzhouliu6456
      @lonhzhouliu6456 5 лет назад

      现在内地法院都是全程录像和直播,也可以入场观看,如果想买通法官的话,不是那么容易。

    • @badman119
      @badman119 5 лет назад

      @@lonhzhouliu6456 哈哈!你這樣認為??我朋友才在先前幾个月前搞定對家公司,你繼續這樣想,沒關係,最重要你當真,

  • @jefferyzhang7772
    @jefferyzhang7772 5 лет назад +30

    大刘什么样的人香港人不知道吗?

  • @hongkonger_addoil
    @hongkonger_addoil 5 лет назад +40

    法例係死, 人係生!!
    殺左人就因為國際間冇引渡法唔拉得搞成咁, 點解唔可以靈活D破例一次, 我相信冇人會反對將果個男仔繩之以法!!

    • @lilychim922
      @lilychim922 5 лет назад +3

      p p 醉翁之意不在酒,仲未明?

    • @hongkonger_addoil
      @hongkonger_addoil 5 лет назад +5

      @@lilychim922 所以解決辦法有好多,但政府就偏偏揀一個最差既方法。

    • @xiaoyanxie8807
      @xiaoyanxie8807 5 лет назад

      法律就係法律,尼一個就係司法的兩面性

    • @minm1998
      @minm1998 5 лет назад +3

      咁下次? 照破例 咁係咪只要破例就可以無視法例

    • @wernerheisenberg2179
      @wernerheisenberg2179 5 лет назад +3

      甘講乾脆唔立法得啦,出一次就討論一次

  • @katelin9269
    @katelin9269 2 года назад +2

    現在回顧香港的顏色革命,才知道北京真是有耐心。

    • @guangdong-ren
      @guangdong-ren 6 месяцев назад

      我廣東佬,90年代出世,我只能夠講已經極度包容

  • @tatlei1670
    @tatlei1670 5 лет назад +18

    咪好囉?香港人人人大逃亡,走咗一半人更佳,楼市下調七成。人人有楼住。

    • @cheeryyuen4242
      @cheeryyuen4242 5 лет назад

      都跑了真正的人都可以住香港

  • @ds7920
    @ds7920 5 лет назад +1

    自由港和引渡法会有冲突,鱼、肉难以兼得;要从根本上改善香港不易,香港不同于新加坡,新是一个国家;的确,这个世界是富人的世界…一些灰色区域也许正是香港的吸引性…事物是在不断的矛盾和冲突中发展变化着…

  • @星詠楽
    @星詠楽 5 лет назад +23

    意思就系話:我有錢有交稅,政府要照顧我,我犯罪都可以搞掂,唔掂就系妳政府有問題咯?

    • @刘旭升-v9l
      @刘旭升-v9l 5 лет назад +1

      陈二少 也不是那麼說,香港政府也要為每一個香港人的人權做出保障,假設你在內地犯罪你回到了香港,我覺得香港應該協同內地的官員一同調查你的罪行是否成立,這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捍衛香港法治

    • @王学静-b4s
      @王学静-b4s 5 лет назад +1

      刘旭升 现在问题重点就是香港和国内法律的不同步性,另外就是反送中的那些人口中说的国内法律不透明不公平, 简单举例讲:国内基本所有P2P金融诈骗的公司总部都在香港,这种P2P模式在国内不合法,但是在香港合法,所以国内要抓这些人,但这些人在香港,抓不到,这就导致现在国内金融诈骗这么猖狂的原因。 而反送中就很好理解了,真正赚钱的人特别是金融类富豪,几个人没有前科的?洗钱,诈骗,传销等等(香港金融行业占比不用我多介绍了) 有钱人怕被送中或者断了财路,出钱给媒体宣传和鼓动屁民游行制造国际舆论压力,国外势力顺势跟进加大国际舆论筹码。就造成现在情况。 说到底,这条法律动了香港绝大多数富豪的蛋糕而已。

  • @joycefeng5148
    @joycefeng5148 5 лет назад +14

    謝謝陶傑先生解釋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 @巴拉巴拉小魔仙-r1x
    @巴拉巴拉小魔仙-r1x 5 лет назад +53

    被利用的人真可悲 如此容易被操控

  • @lunching3354
    @lunching3354 5 лет назад

    你講得非常正確

  • @cloze6393
    @cloze6393 5 лет назад +18

    So, if you are rich and committed crime elsewhere, you still be fine in HK! No worries!

    • @chowing08231
      @chowing08231 5 лет назад +1

      If you rich and committed crime in china you are still fine no worries!

    • @dyu999
      @dyu999 5 лет назад

      No matter you're rich or poor, your mum is still a woman.

    • @chowing08231
      @chowing08231 5 лет назад

      @@dyu999 and your mum is not ? But I like your flimsy logic

  • @nightmoon4370
    @nightmoon4370 5 лет назад +1

    就想问一问,黑暗骑士2看过没?

  • @neilhuang2148
    @neilhuang2148 5 лет назад +5

    加拿大美国引渡条约怎么算?

    • @文榮-f1o
      @文榮-f1o 5 лет назад

      Neil Huang 加拿大美國有讓你保釋,你有權利保持沉默在你律師到來之前,有審訊細節的披露,有陪審團制度,大陸呢?雷洋?廣州十三行墜樓?魏則西?紅藍黃?毒疫苗?假疫苗?四川中學食堂?我說的是司法制度司法程序,以上在近年來大陸比較有名的事件是否進入過正常公正公開的司法程序是否公開過詳細的審查調查報告?

    • @neilhuang2148
      @neilhuang2148 5 лет назад

      Sackson Tang 孟晚舟都唔系加拿大公民,有咩资格引渡去美国啊……

    • @neilhuang2148
      @neilhuang2148 5 лет назад

      Sackson Tang 加拿大支持大麻合法化,仲支持加拿大人在其他国家贩毒无罪添,美国自由就系可以罗住枝枪随便杀人,美国就系一个白人死老野,罗住枝枪可以去阻止黑人去公众地方游玩,香港自由就系,为佐所谓言论自由就可以罔顾法律,肆意地攻击他人,甚至于为佐自己的肆意行为去强奸别人的权利……

    • @stevenlee1504
      @stevenlee1504 5 лет назад

      對啊,所以?你認為他們這樣做不對,那你大陸老共這樣做就對?那我能不能說姓孟的在加拿大,他們有他們法律,你憑甚麼去講人家不對,你大陸就對?你能干涉美,加,認為他們霸道,老共對香港搞這些就對?雖然說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老共答應過的一國兩制呢?香港都已經回歸了,基本上是國際公認不可能獨立及不可能搞出甚麼花樣,你大陸還在擔心甚麼?難道連這基本的香港法制制度都要消滅?白癡啊,如果真的有組織要反中,根本不一定要通過香港或台灣來做基地,他們一樣能夠用各種手法在海外搞你老共,除非你中央完全封鎖台灣,香港,變成像現在的大陸,而且全部港人與台灣人都不能與外界聯繫,否則,你認為呢?這樣做是不是白癡,幾乎接近神經質了!以德服人,不是以神經質來服人!或者試試看叫老共封鎖全世界,做老大好了,美國人很喜歡做老大,原來你大陸也喜歡,還那麼虛偽?不要害羞啦,認了吧,就是要臉,要做老大囖😳

    • @neilhuang2148
      @neilhuang2148 5 лет назад

      steven lee 甘中国都有自己法律噶,点解你唔遵守啊?香港回归中国甘耐,你地点解唔遵守基本法啊?冇话你地遵守啊?无论学生议员都系度违反基本法,试问边个国家允许搞分裂?

  • @timlaw430
    @timlaw430 5 лет назад +3

    天子犯法,与民同罪。作爲父母官应有责任。特首我撐你。加油💪!香港身份证,不是免罪金牌。香港不能成為.逃犯天堂。间谍中心。反中大本营。行得正,企得正,半夜敲门也不驚。反送中。是因爲你,心不正,身有糞。意图不轨。包公也要砸你的头下来!. 罗天論法。

  • @sunnysuen7817
    @sunnysuen7817 5 лет назад +10

    一切嘅事都有因,中央政府對付你,搞到人人自危?開玩笑!佢好得閒?怕嘅唔係一般黎民百姓,而係回歸22年仍靠外國奶餵食嘅一班人,連宣誓都係假嘅,又點會指望佢會真心為港人?邊個俾錢邊個就係主子,必為佢效力。係我哋傻啫

  • @jacky6121
    @jacky6121 5 лет назад

    支持說法!

  • @VoteforAndrewYang-ei6zn
    @VoteforAndrewYang-ei6zn 5 лет назад +11

    The mainland Chinese have already occupied and owned the land of Hong Kong. Hongkongets are deemed like second rate or second class citizens. The law in Hong Kong is used to protect Chinese nationals but used to rule the Hong Kong natives.

    • @draculwarmz96
      @draculwarmz96 5 лет назад +1

      You really are a fool. Everyone under communist China are 2nd class citizens or even worse is China's 低端人口 who are 3nd class citizens. Only the corrupt politicians, rich people, celebrity are 1st class citizens.

    • @GMthunderbreak
      @GMthunderbreak 5 лет назад

      Are you a fiction novel writer lol?

  • @lydiayang2841
    @lydiayang2841 5 лет назад

    非常感谢

  • @genionlam8522
    @genionlam8522 5 лет назад +3

    你的意思就是说做慈善的有钱人可以犯法?

  • @albertwang5974
    @albertwang5974 5 лет назад

    为什么不达成这样的协议:两地量刑取轻者为之。

  • @christyleung8242
    @christyleung8242 5 лет назад +47

    可以犯法,但不想受刑?呢個就係港人心態!我真係覺得好可笑!!!

    • @floralok0831
      @floralok0831 5 лет назад +7

      Christy Leung 我都係咁谂,真係好自私、咩反送中啊,直接講反中得啦,Lee班人真係好自私,講到尾就係為自己犯法先舖定好條路!咁如果係大陸殺咗人,但唔想槍刑,咁大陸被殺嘅人係唔係抵死🙄真係不知所谓

    • @jackycheung6633
      @jackycheung6633 5 лет назад +4

      @@floralok0831 所以咪搞到好多張子強咯,仲要係笑骑骑咁行出法院你吹得佢漲咩?搞到好像大陸啲人全部坐曬監咁,屌一日有幾多香港人出入深圳,係唔係全部國境都畀人抓曬啊?幾Q搞笑。

    • @malfurion7860
      @malfurion7860 5 лет назад

      Flora Lok 完全赞同你的想法。顺便请教下,点解我点击人地的回复,但系唔会跳转到果个评论噶位置?究竟点样回复人地啊?

    • @christyleung8242
      @christyleung8242 5 лет назад

      Furion Lin 你需要點入去評論裡面就可以點擊回覆

  • @mingming3170
    @mingming3170 5 лет назад +1

    注意字幕同音錯字
    "軒"(牽)然大波
    一國兩"制"(際)
    -

  • @rickyng5157
    @rickyng5157 5 лет назад +39

    收左劉生幾多呀, 講咁少,唔夠喎..

  • @amosxu3494
    @amosxu3494 5 лет назад

    一开始是台湾司法部门提出:嫌犯移交回台湾受审,但台港双方没有引渡条例,无法移交。
    (目前香港与台湾,澳门,大陆之间都没有司法互助协定,这也是港英时期英国人挖的坑。)
    修法就是为了弥补这个缺漏。这样港人如果在这三地犯法后逃回香港,可以有条例将其移交回犯罪地受审。
    逃犯条例的修法内容本身没问题,只是被某些人和组织妖魔化成了”送中”条例
    这个引渡制度比我见过的绝大多数双边多边引渡条约更保护人权,不仅政治犯不引渡,甚至可能因政治因素受到迫害的也不引渡。
    还有,引渡仅限该罪行在请求方和香港都是刑事犯罪,且都会判处七年以上监禁的。

  • @albertlee6978
    @albertlee6978 5 лет назад +62

    溫水煮青蛙 已經熟了

  • @tonymg8643
    @tonymg8643 5 лет назад +2

    绝大部分人都是愚蠢的,所以全世界主要大国的政治高层都是精英阶层elite class. 政治不能带有理想主义,所以管制则成了必要. 这个事情我觉得香港人反应过激了. 当生产力爆炸科技井喷的时候,真正的自由就会来,必需品、食物、住房 全部免费都是可能.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就是这样,可以说共产主义是完美的对于一个文明来讲,可是人类却是不完美的. 看到下面评论喷共产主义的时候,我看不下去,请你批评中国政府的时候,拿掉“中共”二字. 共产主义的核心比资本主义的核心还要“自由”. 还有敢问这些喷来喷去的人都是什么教育水平,什么社会地位.

    • @alfredchen4579
      @alfredchen4579 5 лет назад

      终于看到一位能说出深度的网游了。这个事情谣言富商带头,组织平民用学生身份游行咯 不然全世界那么多城市统一的是不太可能的

  • @yipyauchung2027
    @yipyauchung2027 5 лет назад +12

    那就是香港商人隨便去邊度搞事都唔使驚啦,上無法,下有錢,無敵啦,總搞么愣民主啊,富商統治香港就得啦

    • @bentso360
      @bentso360 5 лет назад

      Zhuopeng Zhao 你明唔明架 佢只係拎其中一個例子 比啲批判思考好冇?

    • @yipyauchung2027
      @yipyauchung2027 5 лет назад

      @@bentso360 我睇完整個視頻,犯左法就有要承擔後果的覺悟,唔系話犯左法就係去揾理由逃避,煽動青年人去抗法。甘次反送中的理由都企唔穩腳,就係幾個口號,香港人最根本的利益根本就沒關注到!

  • @glorialo2628
    @glorialo2628 5 лет назад +17

    唔怪得劉鑾雄喺香港仲係咁逍遙啦

    • @gogogo4231
      @gogogo4231 5 лет назад

      为特权阶级发声,指鹿为马。煽动民众。是戳中特权阶级的死穴了,每一次变法都是伤害到一些人的利益所以搁置的,看历史就知道了

  • @shengyuanyi
    @shengyuanyi 5 лет назад +7

    刘銮雄真的是无辜的吗???

  • @阿鞭
    @阿鞭 5 лет назад +1

    刘銮雄无非都是蹭着大陆的漏洞方便赚得许多财富,赚钱的时候很惬意,描述得如同港商们都好正派,各种被大陆官员胁迫去的夜总会,被强迫受贿给好处。其实港商完全可以不进去大陆投资呀,香港百姓这么不信任大陆司法也可以远远离开大陆嘛,又讨厌又害怕还要上大陆谋财谋机会,谋完了拍拍屁股走人?😄天天骂你不信你,又不能摆脱你的感觉还是很刺激的哟,我的香港同胞们哈哈哈

    • @灵魂哥
      @灵魂哥 5 лет назад

      天天骂你不信你,又不能摆脱你的感觉还是很刺激的,好刺激哟!

  • @魏仲治
    @魏仲治 5 лет назад +17

    反送中的年輕人!多聽!多看!多想!不要被人利用,先了解什麼是逃犯條例?

    • @colam2926
      @colam2926 Год назад

      陶先生別有用心,路人皆見!

  • @sachslamlin
    @sachslamlin 5 лет назад

    既然劉生件案咁含糊 咁可唔可以先係香港先行駛程序去判決 得到某個等級從而去判決事件是否屬實是否屬於合乎引渡需要 先去引渡呢??

  • @yongxinan7728
    @yongxinan7728 5 лет назад +7

    香港绝对不是化外之地。

    • @tianyijiang3857
      @tianyijiang3857 5 лет назад

      @@12max77 你脑子有问题吗?殖民奴?

    • @hoho5203115
      @hoho5203115 5 лет назад

      @@tianyijiang3857 你老母俾狗屌開? 生到你成個白痴仔咁

    • @xxduizzh8948
      @xxduizzh8948 5 лет назад

      ho ho 你🐴过端午死了? 孤儿

    • @xxduizzh8948
      @xxduizzh8948 5 лет назад

      12 Max 英国人条🐶?

    • @tianyijiang3857
      @tianyijiang3857 5 лет назад

      @@hoho5203115 继续嘴炮吧,港独仔,看你们被中国香港警察打得头破血流真爽!

  • @yipcheong
    @yipcheong 5 лет назад +40

    Looks like it's true HK a safe haven for offenders

    • @utopian123
      @utopian123 5 лет назад +1

      yip cheong offenders can be prosecuted and proved guilty. But until that’s done any suspect is assumed innocent. If you have problem with this fundamental legal common sense, you’re more than welcome to go to (or stay in) China and enjoy the peaceful living in the “non-safe-haven for offenders”.

    • @yipcheong
      @yipcheong 5 лет назад +2

      @@utopian123 Good you already admitted HK is a safe haven for offenders hahaha

  • @ericchan7128
    @ericchan7128 5 лет назад +37

    大劉今次挺身而出, 揭穿了正苦的陰謀, 令社會各階層, 特別是惹起了商界的高度重視, 完全打爛了臨病的如意算盤!! 事情越攪越大, 臨病越描越黑, 連台灣方面都表明, 即使山揀正苦通過這惡法, 都唔會要求引渡!! 臨病的同理心劇本又被KO, 最後只剩下為大陸開後門的企圖, 完全暴露人前!!

    • @lauyatminglauyatming
      @lauyatminglauyatming 5 лет назад +2

      另類23條。

    • @cbzhang2713
      @cbzhang2713 5 лет назад +4

      Eric Chan 大劉是貪污罪逃犯,他逃避刑責,是不公義的事,怎麼現在被當作挺身而出的壯士?

    • @lauyatminglauyatming
      @lauyatminglauyatming 5 лет назад +1

      @@cbzhang2713
      因為怕死!
      我都怕死。

    • @ks9710
      @ks9710 5 лет назад +7

      @@cbzhang2713 因為不少香港人自以為懂政治,其實政治係乜都唔識,19才子混飯吃就以為係寶,被人老點都唔知。搬個自主、自由出嚟就係大X晒,所以逢政府必反,逢中必反。

    • @ks9710
      @ks9710 5 лет назад +2

      Eric Chan 大劉係澳門犯了貪污罪成,逃回香港,現在挺身而出,係為咗香港人爭取權益。嘩 !超正確喎,超級笨蛋!

  • @liu-jian
    @liu-jian 5 лет назад

    香港当年的绑架王在大陆被枪毙怎么没这么多人出来闹腾?